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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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建议

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建议范文1

[关键词] 金融机构 反洗钱 科技应对能力

一、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反洗钱工作机制缺位。我国现行的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基层行的反洗钱工作监督、检查机制都不很完善,在反洗钱内控制度落实上也有不到位的地方。首先,银行在客户尽职调查中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客户的调查仅限于一般情况,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等与反洗钱密切相关的信息调查有许多缺失。其次,反洗钱协调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对一些客户提供的假身份证、假工商税务登记证,银行人员难以鉴别,也不能得到相关部门在鉴别这些假证方面的帮助和支持,难以获取真实完备的客户信息。此外,人民币和外币反洗钱缺乏信息互通和有效联动,工作相对独立,步调不一,不利于对跨境洗钱犯罪的全程跟踪。

2.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由于金融机构还没有开发和建立一套反洗钱的软件和系统,尚未建成与支付清算系统对应的支付交易监测系统,不能对大额和可疑交易及时进行监测、记录,这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另外,随着电子商务等新兴网络工具的发展,以及随之产生的多种网上支付方式以及在线媒介,使得利用网络洗钱的风险性较之传统洗钱大为减小,越来越多的网络洗钱出现了。由于我国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对网络洗钱的监控更未涉足。

3.一线员工识别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较弱。一线金融人员甄别和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明显不足,我们缺乏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从整体上说我国对金融业工作人员的反洗钱教育还不够深入,金融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缺乏,法制观念和政策水平低,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缺少良好的经验积累,其综合素质同当前的反洗钱工作现实需要还有相当的差距。

二、有效提高打击洗钱犯罪科技应对能力

国际反洗钱经验证明,改善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技术条件是打击洗钱犯罪的有力保障,针对当前洗钱犯罪出现的新特点和新动向,我国应大力提高对洗钱犯罪的科技应对能力。

1.健全金融机构反洗钱协调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监管机构通过执法检查,不仅可以发现金融机构执行政策规定中存在的问题,还能够对政策本身进行审视,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的反洗钱措施,加大对大额外汇收付和无交易背景的大额人民币支付的监测,完善收支预警系统,提高监测的灵敏性。此外,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反洗钱内控制度和内部经营管理制度的关系,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做到与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并监督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制定严格有效的反洗钱措施。

2.大力提高反洗钱的科技监控能力。关注可疑交易报告是发现洗钱线索的关键,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将其客户账户内所发生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监管机关报告。其中,大额交易报告是从定量方面界定交易信息报告的内容,凡是交易金额在规定限度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可疑,都要报告。而可疑交易报告则是从定性方面界定了交易报告的内容,即针对金额、频率、流向、用途及性质等有异常情况的交易。这样可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并加强对网络银行、电子货币、银行卡等新兴业务的反洗钱监控。

3.改善反洗钱的技术条件。澳大利亚反洗钱工作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拥有一个先进的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采用了先进的网络、数据库、数据计算等技术。我国应结合工作实际加速科技进程,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加速研发网络互联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报告系统,完善反洗钱软硬件条件,推行完整、规范和真实的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不断完善数据筛选和分析工作,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质量,增强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统一全国的金融网络,建立有效监控和管理资金账户系统,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手段,在对洗钱犯罪的监控、取证、防范等方面都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

4.全面提升一线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一些发达国家反洗钱的经验表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洗钱工作队伍至关重要,大力抓好一线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促进反洗钱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提高。首先,认真选配工作人员,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外语交流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同志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其次,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举办面对银行系统的国内反洗钱业务培训和有关的业务研讨活动,讲授反洗钱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规定;注意学习和借鉴国际反洗钱的先进经验,“走出去”接受境外培训,掌握先进国家在反洗钱立法、金融情报中心的运作模式、反洗钱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金融交易报告信息的分析和跨境异常资金流动监测分析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参考文献:

[1]刘阳:反洗钱工作中不可忽视电子支付[J].西部金融,2008年第2期

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建议范文2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存在问题;实施措施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9-0034-01

洗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农村信用社应当充分认识到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开展反洗钱工作,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从目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由于认识层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反洗钱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反洗钱意识淡薄

人民银行总行先后了《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1997年我国新颁《刑法》191条明确了“反洗钱罪”。但是,这一系列条例、法规在农村信用社网点中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参差不齐,大部分仅停留在略知一二的层面上。一线员工反洗钱意识淡薄,普遍缺乏反洗钱工作经验。而多数基层网点负责人也未能充分认识反洗钱的重要性,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教育还不够深入,还有部分基层网点负责人认为,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企业的目标,反洗钱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强度和经营成本,而且还可能因为制度的执行影响客户关系,导致资源流失,影响自身经营和效益,因而这项工作对基层网点来说,当面临监管职责和自身利益的矛盾时,他们往往还会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为满足客户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二)银行内控制度不健全或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部分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反洗钱规章制度不详细,内部制度建设流于形式,严重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再加上基层网点反洗钱意识淡薄,未能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敷衍了事,对客户的认定仅限定于《公民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工作缺乏主动性;同时,由于对客户的宣传不够,社会公众仍然缺乏对反洗钱政策的了解,使金融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时遇到较多阻力。很多客户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客户尽职调查不理解,不愿意透露职业、收入状况、资金来源和去向等和反洗钱工作密切相关的信息,而《反洗钱法》中,对客户的义务规定仅限于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难以给予银行更多的法律支持,使客户尽职调查工作难以达到要求。

(三)客户身份识别存在难点

“了解你的客户”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对公客户还是对私客户,在开户时大部分会采用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件,公安联网核查系统的出现,为银行识别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提供了保障。但是,其他合法个人证件难以识别。按照规定,在开立账户时,客户提供的军官证、警官证、外籍护照等也属于合法证件,但一方面大部分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没有配置识别这些证件真实性的辅助设备,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大多数的柜员对这类型证件既不熟悉它的防伪标志也没掌握其识别要点,因此,大多数银行柜员只能凭直观感觉对这些证件的真伪进行判断。目前已经有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不熟悉非常规证件鉴别的漏洞,采用非居民身份证证件办理金融业务进行不法活动。而银行对客户的了解,也仅限于掌握客户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内容,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状况、主要资金往来对象、经营范围等信息缺乏真实的、详细的了解。

二、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反洗钱意识,培养反洗钱骨干队伍

反洗钱培训是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是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证银行各个层级的工作人员都树立洗钱风险意识、反洗钱法律意识及合规意识,明确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保证员工了解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掌握反洗钱工作必备的技能。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基层网点负责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从而在工作中,自觉地履行反洗钱的工作义务。与此同时,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从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着重加强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反洗钱专业技能的业务骨干。培训应遵循“不同对象、不同方式、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原则,可采取实地培训、网络培训、举办培训班、组织反洗钱有奖知识竞赛、在基层网点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丰富多样的形式,以点带面,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反洗钱意识和反洗钱操作技能,全面提升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

(二)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如果一个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反洗钱工作将难以有效开展。在构建反洗钱内部控制的过程中,银行应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使内部控制的方法、程序及措施在反洗钱工作中切实发挥保障作用。农村信用社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经营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反洗钱制度措施,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管理和业务流程当中去,并以此作为内部管理考核、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增强反洗钱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努力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并指导网点营销人员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依法经营,依法履行反洗钱的有关职责。

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建议范文3

摘要:加强合规建设,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对于银行业市场化改革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意义。商业银行如何加强合规管理,减少操作风险和违规风险,是银行经营中必须面对的问题,结合自己在咨询公司期间帮助多家商业银行进行合规建设的经验,提出了对合规的认识和银行合规管理部门职责边界,对于商业银行加强合规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合规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5-0179-02

1 对合规工作的基本理解

合规是当前国内外银行业务十分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强调合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随着经济和金融国际化程度的加深,银行面临的经济金融风险日益突出,严格的外部合规监管并不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同时银行业面临的风险出现了复杂化和复合强化的特征,银行在管理风险时,不同的风险管理模式最终内生出合规要求。在这种背景之下,银行合规管理一方面需要满足监管当局和同业共同遵守的最低要求,更重要的是需要建立能够很好管理其风险的内部合规机制和模式。

对于合规来讲,合规具有双重含义:一是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要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准则;二是内部管理制度得到实际执行。其中的“规”主要包括立法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基本法律、规则和准则,市场惯例,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职员的内部行为准则等。实践表明,外部的法规必须转化为银行的内部标准并在内规中得以体现和贯彻、遵守实行,外部合规性监管不应该、事实上也不可能替代银行内部的合规风险管理,有效的合规性监管必须以健全、高效的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为基础,加强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更是日显重要,而监管者应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监管银行的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上。遵守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对于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

基于对合规的上述理解,搞好合规工作必须以下面几个理念为基本出发点:

第一,必须将合规工作贯彻到工作流程中。遵循法规必须在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流程中完成,因此,应基于流程来管理合规风险,即必须建立合规要求与业务流程的对应关系,在各项业务流程中充分贯彻各项合规要求。

第二,必须从系统性角度抓好合规工作。合规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工作,涉及到职责、业务流程、绩效考核、企业文化等方方面面,因此,应从改善内部环境、主动评估识别合规风险、有效控制合规风险、监督评价风险、报告合规风险等方面系统抓起。

第三,合规管理必须是一个持续性过程。银行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每时每刻都面临着风险,都需要管理风险。所以说合规管理必须是一个持续性过程。

第四,内部合规管理必须全员参与。因为银行的风险管理涉及到银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众多人员,既涉及合规管理部门,也涉及各业务部门;既涉及管理层,更涉及一般员工,并且必须有很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才可能有好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与机制。因此,内部合规管理必须是领导高度重视,全员参与。

2 对法律合规部门建设的设想

从国内外情况来看,合规部门分为“小合规”模式与“大合规”模式。所谓“小合规”模式是指合规部门主要围绕银行制度的制定,以审核、检查、评估银行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为工作重点;所谓“大合规”模式是指除“小合规”内容外,合规部门还有检查监督本行制度职责,既负责制度制定的合规管理,也负责制度执行的合规管理。商业银行系统采取了与法律事务合署办公的“大合规”模式。因此,银行法律合规部门的职能应主要集中在如何确保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全行制度制定管理和制度在全行层面如何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上。

2.1 法律事务方面

(1)为管理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对全行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根据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需要,参与新业务、新产品开发设计,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和交易法律结构的设计;

(3)负责全行标准格式合同的制定、修改、清理等工作;

(4)负责审核全行非标准格式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性文件,起草重要业务合同文本,并负责对其要素含意的解释;

(5)负责全行民事案件和仲裁案件的管理、指导,管理并参与处理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案件、被诉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各种法律纠纷;

(6)对不良资产重大清收案件和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技术援助;

(7)承办外聘法律顾问、诉讼律师的审查、报批及日常工作联系等管理工作;

(8)负责为全行业务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向行领导提供法律信息和建议;

(9)管理全行知识产权工作;

(10)负责全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2.2 合规管理方面

(1)负责牵头全行内部控制与合规体系的建立与维护;

(2)负责对外部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识别,组织全行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有效性清理;

(3)负责对全行规章制度和各部门内部拟订的规章制度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4)负责牵头组织对全行各级机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检查;

(5)负责全行合规风险报告的管理。

2.3 反洗钱管理方面

(1)统一管理、协调和检查全行反洗钱工作;

(2)组织落实涉及洗钱交易信息的采集、分析、统计和报送工作,对涉嫌洗钱行为实施监控。

2.4 其他法律合规事务

(1)制定和落实授权管理制度,管理授权合规工作,集中办理授权书的制作工作;

(2)完成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另外,由于操作风险管理与合规和内控关系比较密切,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其他银行经验来看,也可以纳入合规部统一管理。

在岗位设置和编制确定上,从精简原则考虑,法律合规部可下设三个岗位:法律事务岗、合规管理岗、综合事务岗。法律事务岗编制2人,主要负责法律事务、合同管理等;合规管理岗编制2人,负责内控和操作风险管理、合规报告授权管理等;综合事务岗编制1人,负责反洗钱、档案管理等。

3 对做好法律合规工作的建议

3.1 合规管理的目标

法律合规部成立以后,法律咨询审查(含授信法律审查)、合同管理、诉讼案件管理、合规管理(可以包括证照印章归口管理)、规章制度审查、授权、反洗钱、法律宣传培训和知识产权保护等职能,要统一归并到法律合规部门,实行集中管理。目标是建立“统一指导、分散管理、职责明确、运行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形成对合规风险不断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的动态过程和机制,确保经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部门要求,确保审慎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并力争在一至两年内,把合规工作做成当地同业的典范。

3.2 实现合规管理的方法

一是完善架构,明确职责,建立高素质合规管理队伍。按总行的要求和安排,在组织架构中增加法律合规部,界定合规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搭建法律和合规事务运行基础,在人力资源上给予保证。

二是建立合规管理组织、制度、报告路线。法律合规部拟定全行合规管理工作机制,归口管理相关部门的合规管理工作,建立各部门和分支行的专、兼职合规经理队伍,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根据合规风险处置的先后顺序,制定合规管理流程,出台《合规管理实施细则》,并按规定认真做好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和化解工作,切实履行各项合规管理职责,切实履行合规报告制度。

三是出台一系列合规事务配套制度。制定或完善《规章制度管理实施细则》、《证照管理实施细则》、《业务印章管理实施细则》、《业务转授权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新业务的合规审查机制,明确证照管理和印章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加强业务转授权管理,从源头上确保业务经营依法合规。

四是出台一系列法律事务配套制度。制定或完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律师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诉讼案件管理实施细则》,对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订立、履行及档案保管等进行规范、监督;规范全行各类诉讼行为和律师聘用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本行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反洗钱管理工作。反洗钱是合规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应以《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为契机制定或完善《反洗钱实施细则》,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人员配置和支持,加大可疑资金交易识别和分析力度,加强与当地监管机构的沟通,及时汇报反洗钱工作的进展情况,争取监管机构对本行反洗钱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指导,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维护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良好声誉和形象。

六是提高合规检查评价的有效性。合规检查评价是合规管理体系中的重要驱动力,应把合规检查作为合规部门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建立定期的合规检查评价机制,提高合规检查的计划性、持续性和有效性。合规部门定期组织对全行业务部门、机构、网点不同层次的多维合规性检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要在合规检查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合规管理的考评机制并执行问责制,对合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实行检查和整改责任制,切实提高检查质量。同时应考虑将合规检查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通过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促使各级机构加强合规经营管理。

七是强化合规宣传、教育和培训。按照全员参与的原则,合规管理部门要开展针对合规管理人员和全行人员的不同层次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合规管理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应有的适当的专业素质。对其他员工负责提供关于操作执行中相关的法律、监管规定、内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执行规章制度的能力,确保内外部的制度规定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八是大力营造良好的合规文化。合规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银行高级管理层的支持,各部门的大力协作和配合,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良好的合规环境是有效实施合规管理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加大宣传教育,让所有员工了解和掌握合规管理的知识,提高全行员工对合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大力营造“开动脑筋办银行、规规矩矩办银行、扎扎实实做银行”为准则的风险文化内涵。培育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提高全员合规风险意识,在全行范围内培养一种全员参与、共同提高、持续改进的风险文化。

3.3 合规管理的重点

众所周知,合规风险是其他风险发生的诱因,也是操作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内部控制是对所有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的基础,其中对操作风险的控制是防范其他风险的基础。内部控制三目标之一是遵循性目标(合规目标),合规管理是为实现合规目标,对合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测、报告的过程。二是操作风险控制体系涵盖了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在操作风险控制体系建设中,必须对所有环节中的操作风险进行系统识别与评估,有针对性地加强控制。

近年来,国内外银行日益重视合规管理工作,以风险为本的合规管理做法已经获得全球银行业的普遍认同。银监会颁布的《指引》更是表明了我国监管机构大力推进银行合规管理的监管态度,银监会已将银行合规管理由原则性的倡导转为具体的监管要求,并在《指引》中第十八条第五款明确“组织制定合规管理程序以及合规手册、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并评估合规管理程序和合规指南的适当性,为员工恰当执行法律、规则和准则提供指导”。

鉴于以上,有无文件化操作风险控制体系成为监管部门衡量是否合规的重要标准之一。建立透明化、系统化、程序化操作风险控制体系来满足监管部门和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要求迫在眉睫,也是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建议范文4

关键词:执行力;措施;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4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6)10-0073-02

一、当前基层央行面临的新要求

中央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及新《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实施后,人民银行在履行职责方面最大的变化集中体现在“一个强化、一个转换和两个增加”方面。

在央行职能重新定位后,作为中央银行基层分支机构,其职能也发生了重大的调整,并面临着新的职能要求和挑战。一是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防范系统性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根据总行货币政策的相关精神,一方面研究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当前货币信贷量的过快增长,引导投资需求,另一方面研究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的金融政策。二是以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和汇率稳定为目标,继续加强和改进外汇管理。在继续支持扩大出口,利用外资的同时,又要采取措施缓解人民币面临的升值压力,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三是加强金融电子化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核心作用。四是大力推进人才战略,提高基层央行员工素质水平。基层央行要全面履行好新形势下的中央银行职责,关键靠基层央行的执行力。因此,本文就基层央行面临新要求时,如何提升执行力进行探索。

二、当前基层央行执行力不高的表现及原因

(一)研究能力不强

研究创造价值,正是基于这一共识,对基层央行研究力的要求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现阶段基层央行在数据分析研究和模型开发、金融理论研究和理论突破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有待加强,在找准基层央行研究工作定位,提高基层央行研究工作对总行货币政策的支持和贡献度方面还有待探索。

(二)制度不够完善

随着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在建设和管理中往往会出现制度建设滞后、修订不完善或本身有缺陷的问题,有的过于繁琐不利于执行,有的条文不严谨,实际操作难。如当前基层央行开展反洗钱工作主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一规两法”,这使得反洗钱工作只局限于在商业银行间进行,证券、保险业的反洗钱工作还未依法展开,金融业之外更是空白;加上现行法律没有赋予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主管机关相应的查询、冻结可疑财产等司法权,使基层央行欲追查大额可疑交易时,难以掌握洗钱的真实信息,影响了反洗钱的力度及效果。

(三)执行不到位或是执行有偏差

实现任何一个目标都是靠人来执行的,即使有好的制度,但执行不到位或是执行偏差,实现目标仍是一句空话。从基层央行执行力的发挥来看,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支行领导层面。支行领导的模范表率作用,是执行各项制度的根本保证。但有些领导存在只是布置任务而忽视执行中的细节,没有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去督促和指导。二是中层干部层面。中层干部、业务骨干是执行的督办、协助层,是领导层和员工的传递纽带,但有些干部忽略了督办、协助的功能,形成执行“断层”。三是员工层面。目标的实现要靠员工,而有些员工工作中缺乏主动性,执行不到位或是执行有偏差,影响了执行力。

(四)内控约束不够系统、完整

现有的内控制度缺乏动态的调整、充实过程,部分内控制度的建立相对滞后,有的领域、有的岗位内控环节至今还处于真空。近几年来,基层央行金融业务发展较快,新型业务开办的同时没有及时建立起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老的制度不能覆盖新业务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新风险点,新制度又没能及时完善充实,致使内部制约出现盲点、断层,造成一定的风险隐患,往往是等到出现了问题才去寻求控制措施,已得不偿失。

(五)激励机制滞后,人才缺乏

经调查,基层央行人员流动性最小,没有有效的激励和淘汰机制,积极性有待提高。有些专业人才在单一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年,例如:支行的计算机人才缺乏,科技专管员在中途是很难找到人接替的,换岗和提拔的机会很少。这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专业人才的个人前途和发展空间,严重影响了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导致一些专业人才不安心本职工作。同时,基层央行人员平均年龄偏大,绝大多数人基础差,对钻研技能没有坚定的信心,虽然组织过多种培训和考试,但并不能培养出所需的优秀人才。

三、对提高基层央行执行力的思考

提高基层央行执行力不单是支行领导的事,而且要依靠全体行员来实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从目标责任、行员素质、激励约束、执行氛围等因素中加以建设和改善。

(一)明确和落实目标责任制

基层央行的主要工作目标一是履行好中央银行职责,认真执行贯彻货币政策、提供金融服务,维护金融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只有明确目标后,执行力才有了前进的方向,工作中才能形成一股合力,从而促进目标的完成。二是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制定的量化考核标准,将目标量化、细化,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岗,落实到人,让执行者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三是注重协调与配合。实现目标是一个系统过程,需要各个部门及相关组织如支行党组、工会、共青团、女工等相互协调,紧密配合才能达到最大的成效。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全体行员整体素质

提高员工素质是提高执行力的基础。行员作为执行环节的最后落实者,直接决定着基层央行执行力的效率。因此,要重视对基层员工的培训,针对不同层次的员工,开展有的放矢的培训工作:如对支行领导,着重在政策、形势、管理艺术、国内外金融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对中层干部,要加强管理实务能力的培训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执行能力及经营管理水平。对员工,要强化岗位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全体行员素质,为提高执行力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积极培育基层央行执行文化

基层央行应为全体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执行环境,着力构建以人为本,培育积极向上的基层央行执行文化。一是要提高员工的舒适度。要做到以人为本、尊重员工、关心员工,使员工把工作视为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工作主动而不是被动,工作舒适而不是压抑,在工作中享受乐趣,从乐趣中促进工作的完成,从而实现最好的绩效。二是要重视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道德情操。执行文化的建立需要依靠行员做正确的事、完成预定的目标。基层央行要根据每个员工的特点,结合本行工作需要帮助他们提高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位员工都能有明确的奋斗目标,激发其努力实现人生价值。三是要丰富员工的文体生活。要根据实际情况,多开展一些触动式、启迪性的教育、学习,举办一些能体现团队精神的文体活动,进一步提高团队执行力和凝聚力。[2]

(四)创建学习型机关

基层央行应切实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倡导培养“五型人才”,按照“人员要精干、结构要改善、素质要提高”的要求,下大力气做好各类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工作,健全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尽快建立起一支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务实型和开拓型的干部人才队伍。要采取有力措施,留住现有的货币信贷、调查统计、征信管理、金融稳定、支付清算等专业人才。要加大内设机构、人员结构的整合力度,压缩非业务岗位人员比重,将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和职能处室,为提高全辖工作水平提供人才保证。

(五)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有效的激励是提高执行力的重要手段,只有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才能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因此,一是要根据行员考核办法,实行岗位职责与绩酬挂钩考核,进一步发挥员工的潜能。二是建立合理的约束机制。若是只有激励,没有约束,员工只想得到好处,其行为就会偏离组织目标,决策也难以化为一种具体的行动,管理的目标和理念就难以得到真正的实现。三是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目前一些基层央行对制度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不执行制度者查处不力,存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薄弱现象,因此要加强各岗位之间业务流程、操作手段的监督制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化解业务操作风险、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检查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以此来保证执行的效能。

参考文献:

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建议范文5

一、基层行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控制度建设滞后。2003年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反洗钱、征信管理等新职能。为切实履行好这些新职能,人民银行加大了新业务的推广和新系统的开发,基层行的业务流程、管理要求和内容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电子化水平也快速提高。在新业务的推广运用和新系统的上线运行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老的内控制度不能覆盖所有的风险点,而新的制度又未能及时完善充实,致使内部控制出现盲点。少数行内控制度建设进展慢,没有形成有效的风险识别、分析和应对机制,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二)认识上存在偏差。少数员工内控理念落后,将内部控制这种长期、动态、科学的管理机制,当作一种短期、静态、简单的管理措施,把内控建设理解为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汇总,认为建立了内控制度就等于建立了内控机制,在工作中只注重内控制度的建设,而忽略内控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以及根据内控环境变化对其持续改进的要求。少数行在内控机制建设中追求简单,应付了事,如没有按上级行规定的内容、程序,在认真自查、检查、抽查及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形成内控报告,更没有把内控报告制度作为一种落实内控责任的有效手段。对内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执行的效果上往往缺乏前瞻性的估量和有效的评价。

(三)内控队伍配备不足。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分设后,基层行人力资源不足,尤其是县支行人员“负增长”,有限的人力资源只能满足一线营业部门或业务部门运转,监督人员难以配足。部分县支行内审、纪检监察等挂靠在办公室,监督人员仅配备一人,有的还是兼职人员,由于要忙于一些具体的事务性工作,所开展的内部监督只能局限在专项检查和操作层面上,检查方式单一,覆盖面不广,检查频度和质量不高,监督水平和深度有限,监督达不到效果。

(四)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2006年总行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内部控制指引》,基层行开始推行内控评审系统,对开展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基层行缺乏专业化的技术人员和足够的数据信息支撑,难以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对风险无法做出准确的识别和分析。如基层行内控人员都是由科(股)室负责人或岗位人员兼任,难以做到专人专岗;有的内控人员不注重有关内部控制、风险评估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内控评审系统中录入的数据只是一些零碎的规章制度,没有涵盖整个部门所有业务;评审过程中缺乏预见性,只能就风险谈风险,不能为部门业务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几点建议

(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基层行人事、内审、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要根据总行内部控制指引规定,对现行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以内控评审系统为平台,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使单位和部门内控制度、业务流程规范化。同时狠抓各项内控制度的贯彻落实,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会计、国库、发行、外汇、营业室等重要业务部门要坚持“制度立行、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推广新业务、新系统过程中,制定科学有效、相互制衡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在工作实践中加以修订和完善。

(二)提高内部控制意识。基层行在强化内控建设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各项内控制度的学习,提高员工自觉遵守和执行内控制度的意识。使各项业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可循。一是增强员工查错纠弊的自觉性,使内控制度建设良性循环,不断完善和健全。二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督促员工认真履职,防止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和各类经济案件的发生。

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建议范文6

关键词:基层国库;履职;人员;建设

新《预算法》继续明确了人民银行依法经理国库的法律地位,势必对国库队伍建设提出更高的标准,基层央行如何积极主动应对这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建设现代服务型国库和“十三五”全面经理国库的目标任务以及人民银行自身建设的全局发展出发,推进基层国库队伍建设步伐,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已成为一项值得深入调查和探究的课题。然而,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案件却使我们不得不清醒地认识到:县域支行国库会计业务中的操作风险正在逐渐增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亟待加强。

一、土右支行会计国库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一)人员少且年龄老化,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近年来县域经济蓬勃发展,对金融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然而,土右支行现有人员年龄老化却难以适应当前央行的履职要求。由于基层人员充实渠道单一,选配空间有限,选配到国库岗位的少之又少,且受多重条件约束,自行招聘编制外用工和借调外单位人员也存在较大困难。目前土右支行正式人员共24人,从事会计国库工作的正式专职人员没有,正式兼职人员有5人,合同制用工2人,且均承担着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支付结算、反洗钱及国库核算等多重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国库人员如遇会议、培训、检查及强体等情况,不合理兼岗的情形时有发生。

(二)人员素质与岗位要求不匹配

近年来,由于业务的发展,会计国库领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土右支行长期以来“只出不进”的人事政策使得作为履职主体的干部队伍却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使得县支行整个会计队伍年龄老化,人员学历普遍偏低,会计基础知识薄弱的现状并无改善,加之会计国库人员学习、培训时间和机会偏少,很难满足工作需要。目前,土右支行的会计人员平均年龄都在52岁以上,取得初、中级会计师职称的人更是寥寥无几,这直接影响了土右支行会计工作质量的有效提升。

(三)国库业务发展情况

国库“3T”等新业务系统全面推广,现代化服务型国库建设持续推进,加之受“乡财县管”、“扩权强县”等政策因素的影响,县支库业务量也逐年增加。

二、县域支行会计国库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依法履职,按规操作”是会计国库工作的生命线。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县域支行会计国库存在岗位配置到位难、监督检查实现难、调研创新突破难等困境,影响着国库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国库岗位设置及人员问题。

(一)国库会计人员数量少且素质有待提高

按照相关制度,国库会计人员原则上2-3年应该轮岗一次,且要害岗位人员应实行强制休假制度,但实际上却很难落实。究其原因,是因为会计岗位从业人员必须持从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对于担任国库会计主管还应取得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这些条件的限制无形中增大了强制休假与轮岗制度执行的难度。另一方面,相对于其他科室,国库人员承担的工作压力系统数值较高,不同程度存在有些人员想调出而其他股室人员不愿调入,不愿参与轮岗,制度执行阻力较大。此外,由于人员紧张,多数县支行都采取聘用临时人员的方式来缓解人员矛盾,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临时人员管理、培训上的空白也加大了会计国库业务的风险。

(二)岗位设置过细,有效兼岗难以实现

随着近年来管理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岗位设置也越来越多,职责分工日趋明晰,这对于会计国库工作的规范化,防范业务风险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土右支行国库业务设置主管岗,记账岗、复核岗、事后监督、第三方复核岗。由于许多岗位不相融,如:记账不能兼复核,所以,实际上可以通过兼岗综合利用的人员仍然很少,仍然不能完全达到设计初衷。

(三)考核评价制度和正向激励机制的局限

鉴于国库业务的特殊性,目前普遍存在业务的高风险与正向激励机制不匹配,国库人员承担了繁重劳动且处于资金风险防范的前沿,但对他们的正向激励性措施却不多,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库人员权、责、利的不对等。

三、做好土右支行会计国库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

1、号召广大会计工作者自觉学习有关的业务理论、政策 法规和计算机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根据基层会计、国库业务的发展变化和人员状况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业务培训,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及时组织会计人员参加新知识、新业务、新技能的学习,确保会计、国库岗位上的在职人员尽快适应业务发展变化的需要。

3、通过举办业务技术比赛、进行岗位轮换、开展业务检查、加强人员在内外部交流等多种形式,培养和锻炼会计、国库人员。

(二)重视会计国库工作,合理调配人员

基层行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两结合,进一步完善国库岗位选人进一步完善国库岗位选人、用人机制,依托现有人力资源配置框架,充分盘活现有人员,将综合素质相对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的人员调剂到会计、国库岗位,充实会计队伍。尤其是支行领导班子要带头做到将会计国库工作视为推动支行全面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在资源分配、人员安排等方面优先考虑会计国库部门之所需。为了缓解人员不足的压力,支行可以尝试着将工作内容比较单一,工作任务相对较轻的岗位集中到一个或两个部门,促进人力资源的有效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