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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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

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范文1

学校还是净土?

校园欺凌案例不断出现在公众视野,诸如不堪入耳的谩骂侮辱、手段残忍的撕扯打斗,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暴力事件频繁被曝出,并引发舆论哗然。

2016年4月,重庆彭水一初中生被同学持刀捅死的事件,就引发社会持续关注。据当地官方通报:4月28日13时许,桑柘中学学生沈某(男,14岁)与同校学生赵某(男,15岁)在校内因同学间纠纷发生争执。争执中,沈某持刀刺中赵某胸部,赵某被送桑柘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4月22日晚,有网友视频,内容为数名女生掌掴一名女生。在不到100秒的视频中,女生被掌掴32次,其间一直没有反抗。事件一经媒体报道,便引发公众热议。4月25日,湖南永州市道县政府官网通报称:“掌掴女生事件系琐事引发。目前已对涉事的多名学生进行处理,其中,3人被处以治安拘留,另4人管教。”

上述校园欺凌事件并非偶发。近年来,校园暴力呈次数增加、结果恶化、涉事人员低龄化等趋势。有媒体统计,仅2015年,媒体报道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校园暴力事件就有近百起,其中以发生在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居多。

2016年4月,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曾根据2015年被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案件,对中国校园欺凌现象进行了综合分析: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在中国发生的地域范围十分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且城市、农村均在其内,频次十分密集,绝对数量巨大。现有案例大多数发生在学校外人烟较少的地方,在学校内的多在教室外,如操场或走廊。发生时间是课间或者放学后;绝大部分的欺凌案件均为多(欺凌者)对少(一两名受欺凌者),受欺凌者在曝光视频或文字描述中多选择沉默和忍受,不告诉老师,也不求助于家长。

校园暴力最终引起了教育部门重视。教育部统计,2016年5月至8月间,共有68起欺凌事件发生,这些事件都已处置完毕,相关责任人都作了严肃处理,欺凌事件频发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为进一步遏制校园暴力事件,教育部会同中央综治办等八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于2016年11月出台。同时,还将对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根据相关要求,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欺凌者心态

在中学时期遭遇校园欺凌,对于被欺凌者来说,其后果有时是毁灭性的。邢佳怡小学毕业后,从城区学校转到了城郊的机关子弟学校。因为成绩好,被老师选为课代表,每次会登记不交作业的同学。这样的身份,使得邢佳怡不到两个月,就成了几个学生的欺凌对象。

扯头发、扇耳光、被关进厕所里,男生打,女生骂,在寻求老师的帮助时,老师却说 “一个巴掌拍不响”。邢佳怡在最绝望的时候甚至写了一份遗书。最终,邢佳怡用自己的方式结束了这场欺凌。在她长高了10公分,又长胖了10斤之后,她选择了反击。在又一次被群殴之后,她举起石头,打破了其中一个人的头。当时她想:“要死也要一起死。”这之后,没有人再敢打她。但让她痛苦的是:只有和加害者一样施暴,才能保护自己。

邢佳怡说:初中被欺凌的经历,让我整个人生都被毁了。我没有办法恋爱,看见异性就恶心反胃,当与人对视时,我会下意识地想: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遭遇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有可能是一辈子的噩梦。但欺凌者又是怎样的哪?早已走出校园的杨阳称自己读初中时是“班霸”:拉帮结派,恃强凌弱,如果遇上心情不好,恰巧在路上碰到同校平时“不喜欢”的同学,上前就打。他说:“被打者通常都是好欺负的‘老实人’。第一次打人,我是被高年级的一名同学叫去‘凑人头’打群架的。后来,成天和那帮人混,耳濡目染,对施暴渐渐变得麻木,根本就不会考虑对方的感受。现在回想起来,完全没法理解当初自己的行为。”当别人问杨阳,那时候为什么要放纵自己成为“班霸”时, 他说:“那个年纪的想法总是很幼稚,或许初中坏男生都和我当年一样,喜欢打架斗殴,以为欺负弱小就“酷”,像古惑仔一样;总觉得出手越狠就越帅,打得越凶就越有魅力,越能被同伴认可,甚至是崇拜。尽管后果是被学校处分,甚至开除。”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童小军表示:成人对校园欺凌现象很少能看到位。在面对校园欺凌时,成人的观点往往集中在两个方面:对于受欺凌者,“打回去”;对于施暴者,以后不许这么做了。然而,对于受欺凌者来说,很少能够“打回去”的;对于施暴者,一句“以后不许欺负人了”,也难以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如何打破“僵局”

对校园暴力的治理,从2016年5月就已开始。5月9日,教育部网站消息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6年4月至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2016年9月至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治理预期达到的效果是“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包括多方面的措施。诸如,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此外,学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术预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国务院印发《通知》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校园欺凌进行治理。湖北省襄阳市诸葛亮中学,装了108个摄像头,覆盖了校园各个角落。一旦发生欺凌或其他事件,校方就能立即发现。诸葛亮中学保卫科长刘作明表示:保卫科和派出所城管社区、联防队一起,净化学校周边环境,每周排查一次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校园欺凌。

浙江省平湖中学多次开展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主题班会活动,使学生们认识到欺凌行为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引导学生通过换位思考去理解被伤害者的内心感受,讲解校园暴力的定义和类别。为了让学生在遇到校园欺凌时懂得如何求救,教师鼓励学生开启头脑风暴模式,进行小组间的讨论和自救知识比赛。宁夏银川唐徕回民中学下发一份关于校园欺凌的调查问卷,根据问卷的反馈,分班级确定问题和解决方案,通过班级安全队,化解可能存在或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学校每周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疏导,此外,还定期与家长交流。

《通知》特别指出: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针对日趋严重的校园欺凌现象,官方就校园欺凌出台防治“组合拳”――包括了三大方面的11个举措,涵盖了预防、处置和远期的防治部署。重点针对群殴、辱骂、拍、持刀威胁等校园欺凌事件做出治理要求。

“从我做起”就是防范

九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提出:“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

很多校园欺凌事件并非发生在校园内,学校周边多是这类事件的频发地。在这次官方打出的“组合拳”中,强化校园周边治理的举措颇为重要。《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此外,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并及时预防处置。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2016年11月21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中学开展了“学法知法懂法,杜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教育专题会。该校法制副校长、襄州区双沟镇派出所副所长李永新,引用实例,以事论理,以案释法,针对近年全国各地发生在学生间的校园欺凌事件所产生的诱因、性质、特点和带来的危害,进行了解剖和分析;同时,就同学间如何和谐共处,如何化解矛盾,如何远离违法犯罪,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向同学们提出了建议,互动环节一一解答了同学们的困惑。秋季开学以来,双沟镇中学协同当地派出所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警校共建工作。学校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宣誓承诺、法制教育、家长会等方式加大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人员在学生上放学路上、课间校内校外巡查同时,充分发挥班主任、学生干部及广大学生的作用,把学生间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采取一对一的教育和帮扶,心理教师跟进进行心理辅导。

据甘肃省教育厅披露,近年来,临泽县紧盯校园欺凌现象,大力实施阳光教育,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营造了稳定的校园环境。组织全县中小学教职工认真学习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全县规模以上校园均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通过校园电视台、电子屏、宣传栏等公开校园欺凌救助和监督举报电话。依托家校联系平台,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相关培训,宣传国家、市区关于校园欺凌的相关政策要求,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陕西省柞水县制定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全县完小以上学校、幼儿园,均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该县要求:以校为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政策和治理措施;利用升旗仪式、法制教育大会等形式,邀请公安、司法等部门人员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发挥心语室作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16年11月1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86团二中利用大课间时间进行宣传,并开展“杜绝校园欺凌、从我做起”签字仪式。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校园欺凌事件,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

专家观点:依法明确惩戒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表示:“不论从前期的观念培养,还是后期的惩治措施,我国对待校园欺凌事件的水平都有待提高。”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则认为:“中国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高发,与多方面教育缺失有关。针对目前的校园欺凌事件,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处理时,采取内部处理方式,有的甚至在涉事学生家长出面摆平的情况下不了了之,这助长了欺凌者的气焰。另外,校园暴力多发还与学校心理教育薄弱有关,一些校园欺凌事件就是由于学生的心理出现问题。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会在遇到问题时采取极端手段。”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吴宗宪表示:“首先应该要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的责任。虽然法制副校长制度在各地施行已有一段时间,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建议把社区民警作为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人选,并将学校工作纳入到社区民警的本职工作。”

西安市教育心理学会会长尚华表示:“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美的教育,说服教育不是万能的,应该赋予教育部门应有的惩戒手段。”尚华说,国家应针对校园恶性事件专门立法,细化解释鲜有法律,案发后强调施暴者父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新闻链接:美、日、韩应对原则

美国:50个州全部具有反校园霸凌立法,πT鞍粤璨扇×闳萑烫度。校园霸凌所有参与者包括围观者都要承担最严重的惩罚,即便未满18岁的青少年,也可按成人犯罪定案。

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范文2

近年来,国际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我国类似事件也逐渐增多。个别施暴手段恶劣,引发社会热议,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校园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校园欺凌使学生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身体伤害,学校管理面临诸多挑战。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和蔓延,构建和谐校园,成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促进社会治理升级的重要课题。

1.校园欺凌的出现、演变及现状

“欺凌”在《辞海》解释为:“欺负,。”目前,校园欺凌大致分为三种:一是校外不法人员对在校学生实施欺凌;二是学生间相互实施欺凌;三是师生间实施欺凌。本报告主要探讨的是第二种,即在中小学发生的同学间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行为。欺凌具备以下三个特征:重复发生性、伤害性和力量不均衡性。

校园欺凌由来已久,不仅存于在中国校园,西方国家同样如此。但是,为什么近几年校园欺凌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呢?

(1)呈现蔓延趋势

2015年日本政府公布的《儿童和青少年白皮书》显示,日本校园欺凌现象普遍,近九成学生曾遭遇校园欺凌。从2007年小学四年级到2013年初中三年级的6年间,只有13%的学生表示从未遭受校园欺凌,从未欺负过他人的学生只占12.7%。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媒体曝光的内地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共43起。海珠区“青年地带”项目2014年对广州1447名初一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5.2%的初一新生表示曾经遭受同学言语上的恶意骚扰,有29.6%的被访者表示在过去一个月遭受过同学故意拳打脚踢或者推撞。

(2)暴力倾向加重

欺凌者的行为性质越发恶劣,并借助网络的传播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从殴打发展到更严重且残酷的施暴行为,并有意拍照录像记录炫耀其过程。如某县级中学8名女生对一名初一女生进行群殴,她们模仿网络中的打人视频,将过程拍摄下来并上传网络。某市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级学生索要钱物,拒绝后遭到殴打,对方用手机拍下殴打和侮辱的过程并发送给其他学生和学生家长。

(3)欺凌方式翻新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网络欺凌呈高发态势。日本兵库地方教育委员会的一项调查显示,10%的日本高中生曾经收到来自电子邮件、网页、博客的骚扰和威吓。2013年11月,粤港澳相关机构的一项调查显示,73.7%的受访者曾于过去一年间目睹过网络欺凌行为,17%曾欺凌其他人,63.7%则曾被欺凌。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发生过多起因网络欺凌导致儿童自杀的惨剧。

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从涉事群体的角度看,表现出一系列新特点。首先,呈现低龄化趋势。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以2015年1至5月媒体曝光的40起校园欺凌事件为例进行分析,发现75%发生在中学生之间,其中初中生占42.5%。其次,女生频频成为“主角”。近年来女生参与校园欺凌的案例越来越多。最后,在流动、留守儿童密集的地方,欺凌事件往往呈高发态势。

2.校园欺凌的原因分析

产生校园欺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家庭教育缺失。校园欺凌频发,与家庭教育缺失有很大关系。华中师范大学针对中小学校园欺凌的研究显示,90%以上的暴力少年在家庭教育上均存在缺失。从地域和群体上看,在县城、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方,在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校园暴力易发、高发,这表明家庭教育的缺失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二是学校育人环境单一。一些中学为了升学率不惜减少学生们的休息时间,不开或者少开德、体、美、劳等适合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用文化成绩给学生排名,致使学习成绩暂时落后的学生产生心理失衡,出现焦虑、报复、暴力等心理倾向。

三是教师关爱缺位。在现实生活中,中小学生往往会在交往需要与是非善恶之间产生迷惘,引起心理冲突;在人生需要与人生目标之间产生矛盾,引起心理压力;在升学压力与学习能力之间产生矛盾,引起心理对抗。这些矛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化解,再加上教师教育方法简单,态度粗暴,那么有些学生将会由惧怕、压抑过渡到暴力对抗,最终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四是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社会文化环境是复杂多变的,既有积极、健康、向上的,也有消极、落后、腐朽的,这些社会文化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作用更多、更快、更直接。当前社会上的一些消极恶劣现象,如黑恶势力欺行霸市、恃强凌弱,某些影视片对欺凌、暴力场面的过度渲染,也强化了一些学生的欺凌意识。

五是干预机制滞后。校园欺凌的干预滞后和低犯罪成本,使得欺凌事件出现了愈演愈烈的趋势。很多校园暴力案件虽有警方介入,但依据现行法律,对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追究刑事责任,此类事件多以批评教育作结。2015年6月在美国洛杉矶发生的一起三名中国学生欺凌一名同班中国学生的暴力事件,引起了中美关于如何处理校园暴力事件的讨论,在美国,往往通过校园警察、公共安全官员或司法程序处理;而在中国,往往作为违纪处理。

另外,就被欺凌的学生而言,也有在性格方面的明显弱点。如有些学生性格懦弱,逆来顺受,缺乏同学间交往的灵活应对能力;有些学生性格孤僻,不合群,又对同学的言行过分敏感。

二、政策措施与国际借鉴

1.政策措施

(1)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安全教育、预防犯罪等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定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3年修正本)》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学校、家庭等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的职责、教育、预防、矫治、法律责任以及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2)教育部有关政策

2006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要求(班主任)了解和熟悉每一位学生的特点和潜能,善于分析和把握每一位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心理的发展状况,科学、综合地看待学生的全面发展,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不良后果的问题。2012年,教育部修订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指出要立足教育和发展,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挖掘他们的心理潜能,注重预防和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在应急和突发事件中及时进行危机干预。

(3)各部门联合出台政策

2006年,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指出,(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2011年,文化部、教育部等八部委印发《“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方案》(文市发〔2011〕6号)提出,养成积极健康的游戏心态,克服攀比、炫耀、仇恨和报复等心理,避免形成欺凌弱小、抢劫他人等不良网络行为习惯。2013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号)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家庭、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有不良行为学生开展法制教育。

2.国际借鉴

(1)日本

日本校园欺凌现象较为严重,也较早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2013年6月,日本参议院审议通过《防止欺凌对策推进法》,要求文部科学大臣与有关行政机关密切协作,制定出有助于防止校园欺凌的综合且有效果的基本方针。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的欺凌防止对策。地方自治体成立由学校、教育委员会、儿童咨询机关、法务局、警察等机关组成的“欺凌对策联络协议会”。

(2)美国

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加强立法,通过制定欺凌行为认定标准和严惩欺凌行为,遏制校园暴力。美国政府规定,对未满18岁的校园欺凌涉案者,法院通常以辅导警告等方式处置。但如果后果严重且施暴者有前科,即便是未成年人涉案,也可以当做成人刑事案件审理,按成人标准定罪量刑。2015年洛杉矶当地时间6月18日,3名中国留学生因校园霸凌被控酷刑折磨罪、绑架罪等6项刑事重罪,已分别被判6年、10年、13年监禁。

(3)德国

德国特别重视从根源上寻找问题解决之道,幼儿园和小学从一开始就对孩子进行“善良教育”。“善良教育”是德国儿童接受人生启蒙的第一课。德国把网络欺凌和校园欺凌结合起来并案处置,将道德教育渗透于各项实践活动中,重视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校园欺凌及网络欺凌的蔓延。

三、治理对策及建议

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分析与整理后,就校园欺凌当前的发展态势,提出如下治理建议。

一是构建学校有效干预机制。建立起校园欺凌的程序化处理,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机制。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构建应急机制, 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扰乱正常的校园秩序、暴力情节严重的学生,应遵照相关规定严厉惩戒,对校园欺凌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是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班集体。首先,应加强培育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其次,建设温馨和谐的班集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为同学间的交往创造良好的机会,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和谐的人际交往氛围,并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最后,正确处理欺凌行为。对学生间发生的轻微欺凌行为,应采用合理方法,切忌当众训斥、武断批评,多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从而减少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应将法制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利用文化长廊,开辟法制教育专栏,开展普法知识讲座、竞赛、模拟法庭等,切实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与能力,逐渐养成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良好习惯,更好地防治校园欺凌事件。

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倡赏识教育。教师要多夸奖学生,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减少学生因受挫或缺乏自信心而产生的欺负行为。推进自我教育。中小学生要自信、自强、自尊、自爱,对自己的未来要充满信心,提高自己的抗挫折能力,正确面对未来以及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加强心理辅导。学校要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建好心理辅导室,为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及早排查学生的心理障碍。

五是开发交际交往的校本课程。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就是交际、交往、交流,让学生学会与他人交往,尊重他人,善待他人,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可以从建立关系、维持关系、冲突解决三个方面开发系列校本课程,不断增进学生的人际交往与处事能力,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学会自我调节,避免激化矛盾,从而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六是探索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探索引进专业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与技术,给学生特别是处于困境的学生提供专业的服务。社会工作者主要通过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某些问题,包括对学生个体欺凌行为的修正,对学生群体的预防教育,协调家庭、学校和社区之间的关系,有效实现教育功能,以减少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七是加强师资培训。要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尊重、关心每一个学生,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及时疏导心理问题,以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包括防治校园欺凌技能在内的师资培训,在职前教师教育标准中要突出教师在纪律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对在职教师进行反校园欺凌方面的专业培训,帮助教师掌握识别校园欺凌和进行早期干预和行为矫正的方法。

八是重视家庭教育方式。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他们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模式。要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以恰当的方式关爱孩子,做到不溺爱、不专制,指导和帮助孩子解决遇到的问题。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设立家庭教育咨询机构,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提高家教水平。

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范文3

防治校园暴力,这回出招挺细

日前,多部门联合《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不仅明确要“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也提出了关注学生有无精神恍惚、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多次实施暴力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等具体举措。专家指出,任何情境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允许,必须做好早期发现,惩戒和教育并举,防止受害人受到二次伤害。

欺负弱小、敲诈勒索、言语和肢体伤害……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日前,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之后,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针对学生欺凌问题联合《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从有效预防、依法处置、形成合力3个方面,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要求。

与以往不同,《意见》提出了非常具体的举措,如“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等。

事前

消除“未成年人不需担责”的错误认识

《意见》提出,针对欺凌、暴力进行全面教育,强调“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意在坚决对欺凌、暴力说“不”。

“在施暴者的心中,欺凌行为常常被认为是可以容忍的。”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咨询师裴涛分析,在这种错误认知的指导下,欺凌和暴力才会屡见不鲜。《意见》明确,任何情境下以任何形式诉诸暴力,都是不被允许的。只有在中小学生头脑中树立“欺凌害人害己”“违纪违法必究”的观念,才能指导他们正确判断身边的欺凌、暴力现象,从根本上瓦解欺凌暴力行为滋生的土壤。

有效遏制校园暴力的发生,“心防”和“人防、物防、技防”同等重要。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程斯辉谈到,在学校安全管理中,物防与技防已受到相对的重视,人防问题也有相应的责任制度规定。这次多部门出台的防治学生欺凌与暴力的《意见》,将学校安全管理视为预防学生欺凌与暴力发生的重要举措,凸显了“心防”的重要性。

《意见》强调,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程斯辉认为,这正是旨在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安全。此外,应该对学校的优秀学生、贫困生、心困生、留守生给予更多的关注与关爱。

事中

早期发现,监控上下学重要时段与路段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常务副主任范国睿认为,每一起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施暴者、被施暴者双方都是受害者。被施暴者一方,身心受到伤害;施暴者一方,人格也会受到伤害。因此,对待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无论是用教育的方法还是法治的方法,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学生的人格与心灵健康。在应对策略上,应当综合运用积极教育、早期预警、现场干预、依法惩处、心理疏导等方式。其中,现场干预一环,是不容忽视的。

那么,校园暴力事件正在发生时,应该如何干预呢?

《意见》特别强调了早期发现的重要性,“重点监控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对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

“早发现,是迅速、妥善应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基础和前提。”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耿申认为,学校应聘请专业人员对全体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培训,使教师和家长能够从学生的行为、情绪、衣着、用品等方面发现卷入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迹象,及早发现尚处隐秘期的欺凌和暴力现象,并且实施早期干预,将欺凌和暴力遏制于萌芽阶段。

范国睿指出:“《意》要求,在地方和区域层面,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真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此举意在明确多元主体的共同责任,形成合力,不让欺凌和暴力现象躲过各方的视线。

事后

惩戒教育结合,避免校园暴力扩散成网络欺凌

《意见》指出,“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裴涛分析说:“我们要惩戒和杜绝的是欺凌和暴力的行为现象,而不是要讨伐和清算一个个迷失自己的孩子。《意见》的出发点是我们始终相信,每个孩子都可以通过教育改正错误,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意见》还提出:“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有专家分析,这提示了作为教育管理者,不是要对施暴学生一味批判、恐吓、全盘否认,而是要帮助他们看到自身行为的不合理之处,理解自己施暴行为的前因后果,并学习用更加健康积极的方式实现合理的目标。这样才能惩教结合,立德树人。

面临日益频仍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世界多国都加强了立法等相关惩戒措施。

2002年,挪威政府总理、全国教师协会、各区反欺凌联盟、全国家长协会和儿童监察员代表共同发表了《反欺凌宣言》,对学生欺凌和暴力实行“零容忍方案”。

2003年,英国政府教育与技能部《反欺凌行动》。多数中小学制定了专门针对欺凌的措施。

2013年,日本参议院审议通过《欺凌对策推进基本法案》。

此外,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都加强立法,通过制定欺凌行为认定标准和严惩欺凌行为,遏制校园暴力。

范国睿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民法、刑法相关条款,增加“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等内容,使中小学生承担欺凌与暴力的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借鉴相关国家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对于未成年犯罪者,采取非监禁执行,强制其参加一定时间的社区服务;对监护者进行必要的惩戒,以强化其教育、监护之责。

此外,《意见》强调,在报告、宣传及处置等各环节,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对此,裴涛认为,中小学生遭受欺凌暴力伤害后会进入心理创伤状态,安全感被破坏,各方面均不稳定。任何叠加的危险,都可能造成更加难以挽回的伤害。必须通过反复确保所处环境的安全稳定,才能逐步恢复正常。因此,隐私保护就显得格外重要。

“虽然传播有警示意义,但我们不能泄露孩子的隐私或揭开孩子的伤疤,使他们受到二次伤害。”裴涛说,“无论如何,要将孩子的身心安全与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来源:人民网 记者 赵婀娜/文)

记者调查

三问校园暴力

打开网站,输入“校园暴力”几个字,一大拨视频蹦现在眼前:围殴打骂、被逼、狂扇耳光、强吞秽物……每一段视频都触目惊心。

学校本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是当种种“恶霸”行为不断伤害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冲击社会的道德底线之时,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孩子变得暴戾?将施暴视频公之于众有利还是有弊?到底怎样做才能有效地防治欺凌事件?

一问施暴心理:为何暴力行为频频出现,施暴学生不以为意?

前不久,北京航空旅游专修学院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两名女生在宿舍内遭到多名女同学殴打,导致嘴角撕裂、身体多处受伤。而更令人震惊的是,事发后,打人女生竟在微信朋友圈公然警车和警察照片,并配发“已经对警车免疫”“这次几日游?”等调侃性的文字。

在校@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最可怕的,是施暴者的不以为然。有些孩子“天真地”认为暴力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是能够解决问题的;有些孩子想当然地把暴力当作一场“引起关注”或是“树立威风”的方式;还有些孩子主动录制视频上传网络,将暴力行为当作一场“表演秀”……这些现象的出现,折射出的是青少年价值观的扭曲。

“青春期的孩子身心发育不完全,大脑的前额叶还不成熟,加之荷尔蒙激增,所以情绪不稳定、容易暴躁失控、自我调节能力差是常见的现象。这也是导致青少年暴力行为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首都师范大学心理素质教育指导专家杨芷英认为:“除去生理因素外,更主要的原因则是青少年对施暴行为的认知出现了偏差。而偏差的出现与其所处的环境息息相关,包括家庭、社会等诸多方面。”

“很大程度上,校园欺凌的根子在家庭。”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许多施暴的孩子有着相似的家庭背景:或是家境优越,认为不管出了什么事,家长都可以摆平;或是家境恶劣,自己也有过被父母暴力对待的经历。孩子的成长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家长处理问题的方式,往往会引起孩子的模仿。”

“做事不讲程序规则、处理问题简单粗暴、缺乏民主协商意识,诸如此类的社会大环境,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成为校园欺凌滋生的土壤。”储朝晖解释道:“比如电影电视剧中出现的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情节,网络游戏里大量的打斗、杀人的情境,这些都会让孩子形成一种‘心理免疫’。也就是说,当孩子接受了、习惯了暴力的环境,暴力对他们就是一种正常现象,一旦现实生活中出现了矛盾,他们就会不自觉地将暴力行为应用到现实当中。毕竟青少年心智发育不成熟,分辨能力不足,很容易产生思想上的混乱。”

二问网络传播:施暴视频是否应该公之于众,会不会造成二次伤害?

与过去相比,发生在网络时代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有着更易传播、更易扩散的新特点。当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候,一起发生在校园角落里的暴力事件,很有可能在下一秒就会众人皆知。

而施暴视频到公共平台之后,由此带来的传播效果也会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效果可能是积极的,人们会对受虐者产生同情、对施暴者加以谴责、提高保护自我意识、告诫自己不可施以暴力等等。效果也可能是消极的,施暴者的引以为傲、叫嚣者的更加嚣张、学生们的主动效仿,诸如此类的问题也会随之而来。

“网络的双刃剑效应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咨询师裴涛说:“在新媒体环境下,有一些视频材料没有经过后期处理,直接把暴力现场展示在屏幕上,甚至过度渲染细节,这些都是应该严令禁止的。

因为孩子们在观看欺凌暴力视频报道时,往往缺少家长或学校的合理引导,这就很容易让身心发展尚不成熟的观看者,成为欺凌暴力的间接受害者。另一方面,这些视频也很有可能造成‘观察学习’效应,引起一部分学生的模仿行为,成为校园暴力的反面教材。”

“校园暴力事件的报道、视频的,目的在‘警示’,而关键在‘怎么说’。”杨芷英认为:“暴力事件可以报道,典型事件也应当通报,媒体可以做道德上的评价,行为上的指导,但一定要注意的是,不要过分渲染细节,不要出现暴力打斗的具体场面,否则便可能适得其反。”

此外,从心理学角度看,青少年遭受欺凌暴力伤害后会进入心理创伤状态,安全感被破坏,各方面均不稳定,任何叠加的危险都可能导致更加难以挽回的伤害。因此,此时的隐私保护就显得格外重要。

裴涛说:“虽然施暴视频的传播具有警示意义,但我们不能期待尚处于精神崩溃边缘的受害者都敢于暴露自己鲜血淋漓的伤口。对受害者而言,身心安全与合法权益的保护应该是放在首要位置的,特别是要防止网络传播导致的事态蔓延,避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三问解决之道:是惩罚不够还是教育不足,防治校园暴力的有效途径何在?

在诸多校园欺凌事件中,“我没成年”似乎成了施暴者有恃无恐的借口。

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或已满14周岁故意伤害但没有致人重伤的,不能构成犯罪,这类行为均作为一般民事纠纷,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相对较低,如法国是13岁,荷兰、印度、加拿大、希腊、匈牙利、丹麦是12岁,中国香港和美国纽约州是7岁。

作为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许多国家采取了立法的形式,加大对校园暴力的惩戒力度。“法律的约束是防治校园欺凌不可或缺的一环。”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范国睿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民法、刑法相关条款,增加‘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等内容,适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使中小学生明确并承担欺凌与暴力的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借鉴相关国家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对于未成年犯罪者,采取非监禁执行,强制其参加一定时间的社区服务。此外,对未成年犯罪者的监护者也进行必要的惩戒,以强化其教育、监护之责。”

但是,在我们对施暴者强烈谴责、严肃处理之余,也要正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有些施暴者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受害者。这些孩子或是迷失在暴力的情境之中、或是得不到正确的情绪疏导、或是本身也是暴力的受害者。而要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应当承担起更为重要的责任。

“τ谟泄暴力行为的孩子,不要另眼相看,而应该用爱的教育,让孩子成为积极向上、充满友爱精神的人。”北京石油学院附属中学校长孙玉柱说:“此外,通过教育引导、事前疏导的方式,将暴力从源头上掐灭格外重要。作为学校,应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让学生懂规则、明事理、主动拒绝不良行为。作为家长,则应以身作则,以建设性的方式与孩子沟通交流,而不是张口就骂,抬手就打。”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丁雅诵/文)

观点聚焦

终止校园暴力要标本兼治社会学校家庭须齐心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亮点颇多,不仅对预防校园暴力的保护机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护人追责等环节也有明确表述。

近年来的校园暴力事件,可谓五花八门。一些施暴者为了炫耀或者其他原因,还将视频传到网络上,花季少年的这等嚣张和无所谓,不得不令我们深思:孩子们到底怎么了?我们该怎么办?这次《意见》的出台,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顽疾。

校园暴力的发生,首先体现的就是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暴力实施者不懂法,受害者缺乏维权意识,相配套的心理疏导、心理教育要么没有,要么就是摆设。除了对学生的惩处和教育之外,本次《意见》加强了对家长的问责制度。父母是孩子模仿学习的第一对象,不少施暴学生就来自于暴力家庭,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很长时间以来,我们的教育中有几个问题极为突出:一是校园暴力事件的施暴方往往得不到有效惩处;二是在一些学校,老师对成绩差的学生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导致一些所谓的“差生”被边缘化,他们往往消极地看待社会,对周围充满破坏情绪。

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范文4

李作文

关键词:校园欺凌  网络暴力  道德底线  教育惩戒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层出不穷。那么关于“校园欺凌”的定义,国内教育界尚无共识。在皮艺军看来,“校园欺凌”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语,也不是一个具体的法律罪名。一般指肢体和心理及精神上的侵害,主要发生于在校学生之间的行为。

校园欺凌按实施手段划分,主要是两类:一类是身体暴力,利用身体或物体去攻击另一个个体的行为,如殴打、扇耳光、推搡、踢打、性侵犯等;另一类是心理暴力,通过非身体接触的方式去伤害他人心理的行为,如口头辱骂、威胁、恐吓、孤立、网络暴力等。

纵观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笔者进行分类总结,对导致其频发原因进行归纳,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从家庭教育分析: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从我校情况来看,出现问题的孩子超过80%来自单亲或类似单亲的家庭。一方面,家庭结构失能,使得孩子在成长中缺少关爱和教导,另一方面,一些家庭虽然看起来美满,家长对孩子也充满关爱,但由于教育理念和方法存在问题,也给孩子的成长带来消极影响。一些家长这种明显走偏的观念,不仅使孩子遇到问题时倾向于用暴力方式解决,同时也让校园里一些原本稀松平常的“磕磕碰碰”,被上升到不可调和的程度。

校园欺凌事件很多施暴者多是留守儿童,一般是隔代抚养或长期寄宿,自小缺乏亲情,缺少关爱,缺乏管理教育,缺乏监督;即使有父母在身边,也由于父母工作忙疏于管理或者由于父母自身的原因(受文化程度限制或对子女管教方法不当或者本身就不能成为孩子的榜样),或者由于父母的放任造成孩子沾染了社会不良习气,形成不良习惯,形成自由散漫,唯我独尊,形成不良的人生观,价值观,结交不良朋友,形成一定小团体,对同学中稍有“不顺我意”就组织进行暴力欺凌,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

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方面社会上,经常能够看到相互偶尔触碰就会引爆无休无止的争吵,甚至为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另一方面,部分影视剧大力宣扬暴力征服,提倡江湖规则,宣扬江湖道义,对于未成年人影响深远,现实生活中一些极端事件发生,加之新闻媒体过分追踪渲染,使孩子模仿成社会成人特权强权思想,对于“不顺我心”“不和我意”者,组织纠集一定人员,对其凌辱。目前市面、网络上的大量小说、游戏都包含色情、暴力情节,处于青春期的学生非常容易受到影响。甚至连一些热门幼儿动画片里也开始出现“暴力美学”,这些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导致他们极易因盲目模仿、追求刺激而产生暴力冲动。十多岁的孩子正是表现欲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如果不加以限制,很多孩子就会不自觉模仿从网络上接受的信息。此外,当前社会上“一夜成名”“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也影响着校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只有8种严重犯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年龄原因,很多孩子实施校园欺凌却不会受到惩罚,这也容易使他们形成“藐视法律”的心态。当前社会应提高对包括校园欺凌在内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重视程度,做好预防工作,避免这部分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监管的缺失,造成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纵观大多数欺凌事件,发生时间和地点,以放学后和校园居多。在校期间,由于老师干预监控,无法进行施暴行为。而放学以后走出校门,由于无人监管,在时间空间上都给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时间和空间。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了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学校面对校园欺凌事件中施暴者,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没有任何一丝处等权,教育部门最多只能批评教育(甚至连批评教育都得注意方式),这一现象在义务教育段特别明显,过去还可以给予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学籍, 现在提倡,正面引导说服为主不能剥夺受教育权。对于未成年的违法,由于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免除惩罚,司法公安机关也最多送至工读学校接受教育。由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甚至公安司法机关对施暴者最多是说服教育,而让施暴者没有受到应有惩罚,没有为此而付出代价,纵容了施暴者的行为。       

五、学校教育缺失,导致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在校园欺凌背后,学校法制教育和德育的缺失不容忽视。教育部门对法制教育有专门的规定,要求做到进课堂、进教材,教师落实,课时落实,但现在看来做得还不够。一方面,学校没有法律教师人才储备,讲课的基本上都是政治、思想品德教师;另一方面,法律知识被分散在多本教材中,既不系统,也不深入,加上学校出于升学率的考量,并不重视普法,使得法制教育效果十分有限。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理机制”课题组2014年曾开展过一项专门调查。调查中,65%的调查对象在回答“此次犯罪的原因”时选择“不懂法律”;64.7%的选择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60.5%的调查对象表示,如果知道犯罪的沉重代价,就不会实施违法行为。法制教育缺失,加上学校和社会缺乏相应的惩戒手段,难以对校园欺凌行为形成警示和震慑作用。而本应对欺凌行为发挥重要预防作用的德育,其现状也十分堪忧。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加强家庭教育,落实家长对孩子监管责任。对于留守儿童,要通过开展亲情帮助,建立亲情聊天室,建立代理妈妈等制度,改善留守儿童亲情缺失的现状,加强家庭教育知识普及,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能力,政府督促,家长落实对子女教育监管责任,强化家长的责任。对于施暴者的家长,要让其承担相应责任。

2.改善宣传理论氛围,为青少年成长提供健康环境,多部门联动,对于影视剧、图书进行检查,使那些充斥暴力,宣扬江湖规则影视书籍远离青少年。新闻媒体要减少对那些极端事件的详尽报道,给青少年成长健康环境。

3.完善机制,对校园周边要加大综合整治,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形成全天候监管,不留盲点,给施暴者形成做案无空间无时间,无机会。

4.完善法律法规,让施暴者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其形成震慑,让其不想也不敢施暴,让其家长履行对子女监管教育责任,若不履行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5.各级各类学校,要突出德育为先办学思想,牢固树立成才先成人的理念,要树立立德树人思想,端正办学行为,正确处理教育和育人的关系。

(1)、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①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②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③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④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⑤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或法律顾问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⑥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2)、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①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②保卫处及时制定《“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 “校园欺凌” 处置的职责。

③校长、分管副校长组织校行政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学习《行政人员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汇报,在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3)、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①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校园超市、宿舍楼、实训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采购巡视记录仪;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③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学工处

⑤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⑦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⑧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4)、及时处理,教育惩戒。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保卫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总之,为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要做到学校、家庭、媒体共同发挥作用。

明确学校在校园欺凌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第一,提升校园欺凌处理政策的知晓度。学校应当将处理校园欺凌的规定写入学生手册中,发布到网站上;定期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的教育,包括认识什么是校园欺凌行为,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干预以及补救措施,可能的后果及纪律处分等。第二,学校对校园欺凌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并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第三,学校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并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加强对青春期学生的心理引导。第四,学校重视对学生反欺凌意识的培养。学校开设相关安全课程,其中包括生活和安全常识、成人教育、保证人身安全等内容。

强调家庭责任和教育作用。明确家长对孩子的管教责任,当未成年人因欺凌行为被送到法院,父母也要共同进入司法程序,承担所有可能面临的民事赔偿责任。重视家庭环境影响和家庭教育作用。如父母在管教方法上出现问题,法院应要求父母学习如何合法合理管教子女。

发挥媒体导向功能。一方面,为减少大众传媒中蕴含的暴力因素对学生带来负面影响,媒体应审慎处理暴力的传播。另一方面,加强反校园欺凌的媒体传播。建立专门的青少年反欺凌网站,主要包括对反欺凌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对欺凌行为的界定和认识,分析易遭受和实施欺凌行为的人群,学校、社区、不同角色的公众如何应对和处理欺凌行为等,并且被欺凌者可以通过网站进行求助。

注释:

①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由于很多国家实行多是九年制的义务教育制度,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欺凌过程,蕴藏着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②心理:心理是指生物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反应,心理现象包括心理过程和人格。

③拜金主义:是一种金钱至上的思想道德观念,认为金钱不仅万能,而且是衡量一切行为的标准。

④网络暴力:是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网络暴力能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而且它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亟待运用教育、道德约束、法律等手段进行规范。

参考文献: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向全国发出《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变态心理学》(王建平  2006年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姚树桥     双月刊   )

作者姓名:李作文

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范文5

校园暴力是指在校内外发生的,可能造成受害者身体、心理、性等方面伤害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的常见表现形式包括身体暴力、情感或心理暴力、性暴力和欺凌。反对校园暴力的倡议书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些反对校园暴力倡议书范文,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反对校园暴力倡议书范文1各位同学:

在我们的生活中,同学们对于“校园欺凌”可能不太熟悉,总感觉这词离我们十分的遥远,当我们在影院观看了《当悲伤逆流成河》和《少年的你》,才发现,常常忽略的这一问题,很有可能出现在我们身边。

“校园欺凌”,总共分为两大类:一是对人体上实施暴力:这多数发生在中小学,分为单人和多人实施暴力。他们通过殴打他人来发泄,实施环境多为学校及周边,甚至是在学校内的公共场合明目张胆地实施暴力,对学生的心理会造成极大的伤害。二是人物关系欺凌:也就是挑拨同学们的人物关系,孤立他人,在班级上到处散播谣言,使与之关系较好的同学疏远他(她),嘲笑他(她)。这虽然对肉体上没有明显的伤害,但在心理上却造成了极大的阴影,也属于“校园欺凌”,但常常被人们忽视。不少同学遭受“校园欺凌”,没有救助的渠道,无法解决,最后抑郁或选择轻生!

因此,身为少先队员的我们都有责任和义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这件事,这并不是我们生活中的小事,而是可以改变我们校园风气的大问题,甚至可以改变一个学生的一生。我代表全体少先队员提议:

1、我们不单单只是反对校园暴力,更要与身边的同学团结友爱、和谐相处。

2、如果自己遭受“校园欺凌”,不能自行解决,在校园里一定要及时向领导、老师寻求帮助。

3、如果在校园里发现“校园欺凌”现象,在可以自保的情况下,也不要单独面对,一定要选择告知老师,向大人寻求帮助。

4、我们可以在校园里开展一些相关的文化活动,让同学们充分了解和认识“校园欺凌”。

5、我们的家长,要重视亲子关系,更是要密切关注同学的情绪动态,一发现不对劲,要及时与同学交流沟通。

同学们,让我们团结互助,共同进步,创造一个友爱的和谐学习环境,反对“校园欺凌”,共建美好校园,让同学们都能愉快的学习和成长!

熊谭婷玥

2019年11月16日

反对校园暴力倡议书范文2我们都知道校园是文明的殿堂,是一方净土,也是培养我们读书、学习的地方,这里承载着我们的梦想。但是,这片神圣的净土如果发生欺凌事件,就会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一层阴影。近日,国务院督导委员办公室、天津市教委、南开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学校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并且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工作,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充分利用心理辅导室开展对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疏导,让学生学会调节情绪,培养自身积极行为。

什么是校园欺凌?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作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有以下表现:

1.语言暴力。

把脏话变成了口头禅,称呼他人使用侮辱性绰号,侮辱其人格;

2.以大欺小,以众欺寡。

3.暴力解决矛盾与问题;

4.索要他人钱物;

校园欺凌不仅给同学们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更给他们的心灵烙下深深的伤痕,也不可避免的影响同学们的健康成长。面对校园欺凌,我们应该行动起来,做好校园欺凌预防工作,共建和谐校园。

在此,我倡议我们在校园内要做到:

1.尊重同学、平等待人、不说脏话。

2.不欺侮同学,不拉帮结派,不与社会不良青年打交道。

3.放学按时回家,不在学校附近逗留,不去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在学校加强安保的同时,我们也要学会遇到危险的应急方法:

1.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冷静面对确保自身安全并想方设法逃离;

2.遇到威胁要及时上报老师和学校。

同学们,我们要有健全的人格,做文明学生,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同时,我们要提高自己的社会交往能力,恰当处理人际关系。多参加有意义的文体活动,远离不良文化。

我们美丽的南开园因为历史文化深厚,学校管理严格,基本上没有校园欺凌发生。但是我们每个同学仍然需要重视这件事,注重自己身体健康的同时也要注重心理健康;有问题要及时跟家长、老师沟通。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相互尊重、互敬互爱,继续营造南开园温暖和谐的气氛,助力每位同学的健康成长。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从你我做起,从大家做起,从现在做起。

反对校园暴力倡议书范文3___:

校园暴力已经变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拒绝校园暴力迫在眉睫.2016年的春天,社会各界向各大中小学、师生、家长发出倡议和呼吁:

1、校园小霸王们,请停止你们的暴力行为!请停止威胁恐吓等语音攻击和拳打脚踢等暴力行为,暴力并不能赢得尊重!校园暴力,害人害己!若想赢得同学们的敬佩,不如从小霸王变成小学霸!

2、漠视校园暴力的同学们,请放下冷漠,用力所能及的力量,保护他人就是保护自己!冷漠围观、消极观望并不能自保:忍气吞声、缩首躲避也不是长久之计.向校园暴力说不,需要智慧和勇气.请对身边的校园暴力受害者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施以援助之手.祖国的未来需要你们从小学会担当.

3、还在欺凌其他学生的小霸王,请收起你的巴掌、收回你的谩骂!冷嘲热讽、侮辱人格并不能彰显自己的实力: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任意殴打他人,肆无忌惮的欺凌同学迟早会得到应有的惩罚.若想得到同学们的拥护和信任,就要献出真情、帮助身边的同学

4、校方管理者们,请立即做出行动!长期忽视、掩盖问题并不能解决校园暴力.请加强学校管理,构建校园安全网络,同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安全的校园,文明的校风,需要校方有力的监管和行动!

5、与校园暴力息息相关的家长老师们,请不要纵容溺爱!太多校园施暴者都是从家长宠爱中滋生源头.纵容溺爱不是爱,面对校园暴力,也不要错误引导孩子消极自保或以暴制暴.孩子的“有所谓有所不为”,需要你们首当其责.

6、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校园暴力.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推进设立反对校园暴力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惩治,让肆意施暴者受到相应的处罚,让身处七零环境的孩子知道他们可以有所求助,有所庇护.

7、建议我国设立“反对校园暴力日”,让全社会时刻警醒,警惕校园暴力隐患,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健康成长.

8、每一位在校生同学,请从我做起,鉴定勇敢的向校园暴力说不,用统一的决心,反对校园暴力!提示:学生间有了矛盾纠纷必须告诉老师,由老师处理.自己采取暴力手段解决的,一律严肃处理.

倡议人:___

预防校园欺凌与暴力范文6

关键词:瑞典;校园欺凌;立法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5)12A-0003-04

校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社会问题,因其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以及家庭、学校和整个社会的稳定而引起各国普遍关注,已成为国内外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的研究热点[1]。瑞典将校园欺凌界定为学校的学生经常对其他同学实施排挤、暴力、侮辱、歧视、谐戏、嫌弃、破坏持有物品、诽谤、监禁等致使其身体或精神受到损害的行为。瑞典1993年修改《学校法》时,规定了教师有预防校园欺凌的义务,以防止任何形态的欺凌行为对学生造成侵害。《学校法》规定,为确保学生在学校获得知识以及健康成长,必须保障学生拥有能够安全学习的环境。学校的教育活动应当秉承民主主义价值观、人的生命不可侵犯、尊重个人自由和尊严、所有人平等、相互协作等理念。2010年瑞典全面修改《学校法》,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规制制度,规定了教师和校长对欺凌行为有报告义务及法律责任,明确了国家学校监督团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的作用。为落实《学校法》,瑞典教育部设立校园欺凌预防项目,学校可全部或部分实施这些项目,教育部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瑞典校园欺凌立法和实施项目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在预防和规制校园欺凌方面,我国有必要借鉴瑞典的立法和实务经验,构筑我国校园欺凌预防和规制制度。

一、学校、教师和有关机关对校园欺凌的法定职责

《学校法》的预防校园欺凌制度适用于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所有学校。该法规定,学校经营者以及教职员工有义务防止学生遭受欺凌,学校经营者必须每年制订详细的《禁止校园欺凌计划》,规划第二年将着手实施的具体措施。在新的一年开始阶段,须对上一年度相关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实施效果进行说明。同样的要求是,教育部也必须定期对全国学校的校园欺凌预防和规制措施进行调查,评估实施效果,并分析各种措施是否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学校法》特别强化了教育机构的报告义务,规定教师以及其他员工发现欺凌现象时,有义务向校长报告,校长应当立即向学校经营者报告,收到报告的经营者必须及时进行事实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欺凌行为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学校经营者防止和规制校园欺凌行为属于法定责任,但他们往往因缺乏获知欺凌行为的相关信息而难以采取措施,因此,立法上赋予了教师、校长等的通报义务。《学校法》还规定教师和学校经营者对协助事实调查的学生,或者对教师和校长违反通报义务而进行告发或提出申诉的学生不得实施报复行为。

教师、校长、学校经营者违反报告以及事实调查义务,致使欺凌行为给学生造成损害的,学校经营者应当给予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额由法院根据损害程度进行认定;违反立法上的其他义务造成损害也应给予补偿,只有侵害是轻微的或者并未实施报复行为的才免于赔偿。在此类诉讼中,即使受害的学生败诉,只要当初时有合理的理由,也可无需承担胜诉者的诉讼费用,甚至法院还可以令学校经营者承担败诉者的诉讼费用。立法上减轻者的证明责任,者只需提出遭受了欺凌行为或者受到学校一方的报复这些大致事实即可,学校经营者则必须对不存在欺凌行为或报复行为负担举证责任。从《学校法》的规定来看,学校承担欺凌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遵循无过错原则,只要学校未能防止欺凌现象的发生就应承担责任,而不看是否采取了有关措施,学校方面不能以尽到管理职责为由进行抗辩。

《学校法》对国家学校监督团在预防和规制校园欺凌方面的作用也进行了规定。国家学校监督团是独立于教育部的机构,其任务是对学校经营方面的效率以及教育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并进行评估,对小学至高中阶段的私立学校的建立作出许可[2]。该机构有权基于评估结果对学校经营者提出劝告和建议,令其修正有关问题。当学校经营者不按照要求修正错误时,该机构可以作出罚款的决定,甚至可以对私立学校给予取消办学资格的处罚。国家学校监督团设置幼儿及学生监督官(barn och elev ombudet),监督官主要职责是保护幼儿及学生的人权。监督官有权对学校发出防止校园欺凌的劝告,当发生欺凌事件时,可以提出应对欺凌行为的措施。监督官还与地方自治团体进行合作,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此外,监督官还有权受理关于校园欺凌的申告,并对此进行调查。在征得被欺凌者同意后,幼儿及学生监督官可以以学校经营者为被告代替学生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如果被欺凌者不满16岁,诉讼应征得其父母的同意。

二、对欺凌行为实施者的规诫措施

《学校法》规定,教师和校长在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时,为了规制相关行为可采取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种规诫措施,但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均应制作书面记录。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给予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规诫措施是为了发挥更好的教育作用。从有效的对策角度来看,与其把对学生的处罚作为主要手段,倒不如强化学校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基于这一理念,瑞典对欺凌行为实施者的规诫措施更为人性化。

基础学校、萨米人学校、基础养护学校、特殊学校、高中学校、高等养护学校可以令在班级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退出教室,直至授课结束。上述学校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可以在学校监督下,令其放学后留在学校最长一个小时,或者提前一小时到校。经调查后确认存在欺凌行为的学生,校长可以提出书面警告,警告书中必须写明如果不停止欺凌行为将采取的措施,该警告内容必须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对于6岁生的学前班、萨米人学校、基础学校、基础养护学校、特殊学校、高中学校以及高等养护学校的学生,在学校采取有关措施未见效果、或者出于保护其他学生安全学习的需要,校长可以对其采取调换班级或者在该校其他场所授课之措施,并通知监护人。不过,这一措施实施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周。在前一措施无效或者无法实施前一措施时,校长可令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暂时转学,但必须与转入学校的校长进行商议并通知监护人,暂时转学措施最长不超过4周。

在实施义务教育的基础学校、特殊学校以及萨米人学校,对于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校长可以作出暂时停学的决定:第一,出于保护其他学生安全学习的需要有必要给予停学处分;第二,学校在采取有关措施后仍然无法制止欺凌行为;第三,对停学的学生耽误的课程能够进行补课。停学处分的目的主要是在停学期间考虑要采取其他何种措施更为有效,因此,停学处分不得随意适用,并且一次不得超过1周,半年内不得实施2次以上。在作出停学决定前,必须为学生的监护人提供陈述意见的机会,若学生不满18岁,必须将决定通知社会福利委员会。停学期间学生的监护责任归于父母,不过,学校必须对停学学生的补课进行合理安排,不得耽误学生的学习。

在非义务教育的高中学校、高等养护学校以及以移民为教育对象的瑞典语教育学校,对于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校长也可令其停学(停学决定应当立即生效),停学措施原则上不得超过2周,只有在停学时间短无法达到规制欺凌行为的目的,或出于其他需要应当延长的,才可延长停学时间,不过半年内停学不得超过3次。同样,这种停学需将有关决定通知监护人和社会福利委员会。

三、学校实施的欺凌行为预防项目

对校园暴力进行事先预防,将其制止于萌芽状态,远比事态发生后采取临时救济措施更为重要,这已被国外学者所公认[3]。1993年的校园欺凌立法要求教育行政机构制订欺凌预防对策,以使校园欺凌法制得到有效落实。从1993年开始,瑞典逐渐在全国的学校实施教育部的“校园欺凌预防项目”。该项目的实践性目标是:第一,提高欺凌行为的问题意识,积累应对知识;第二,构建学生的父母与教师之间积极且真挚的协作关系;第三,创制明确的欺凌行为预防规则;第四,强化对被害人的保护。基于上述目标,教育部要求学校从学校层面、班级层面、个人层面实施综合的对策。

在学校层面,召开由校长、教师、心理学家、社会福祉学家、学生家长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全校会议,研讨校园欺凌问题,制订长期预防计划。学校完善课间和午休时的监督方法,教师与学生共同度过休息时间,与学生一起参加活动,发现欺凌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设置校园欺凌热线电话,为遭受欺凌的学生提供咨询服务,进行心理治疗,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由家长、学生和教师共同研讨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教师之间结成预防和应对小组,小组成员之间进行信息交流,介绍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

在班级层面,由学生制订班级规则,约定不实施欺凌行为,对遭受欺凌者提供帮助,关照容易被排挤的同学。班级每周召开一次班会,讨论如何维持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良好关系,并对校园欺凌问题进行讨论。学生之间结成学习小组,在共同学习过程中建立友好关系。定期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室内外活动,通过旅游、夏令营、舞会等各种活动,培养学生的团体意识与合作意识。召开由学生和家长以及老师参加的会议,讨论校园欺凌问题,让学生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

在个人层面,教师一旦发现欺凌现象,立即与行为实施者和被欺凌者进行谈话,命令欺凌者不得实施欺凌行为,对被欺凌者进行保护。如果欺凌事态比较严重,应邀请双方家长共同商讨对策,制订解决方案。借助有影响力学生的力量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解决欺凌问题,选任个别学生作为监视员,及时向教师报告欺凌行为。邀请欺凌行为实施者和被欺凌者的家长参加咨询会议,倾听专家的意见。

瑞典教育部2011年1月28日公布了《校园欺凌方法的评价》报告书,这是在对全国部分学校实施的校园欺凌预防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调查后形成的报告。报告书认为,学校导入的预防对策绝大部分发挥着有效作用,但是也有个别措施效果并不明显甚至出现逆效果,比如,选任学生作为监视者、经常召开全校的欺凌问题会议、强化教师和学生间的关系、教师与加害者和受害者个别谈话等一些对策效果并不明显。此次评估活动,还进一步明确了导入欺凌行为预防项目时学校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如,一些学校的准备工作不充分,缺乏对教师的培训以及明确的愿景和计划;学校选择项目以及评估实施效果时,缺乏从学生的视角考虑问题。项目的导入由校长和学校经营者单方面决定,缺乏听取教师的意见,因此,一些预防项目的内容不符合教师的要求以及学校的实际状况。

四、对我国的启示意义

瑞典通过立法强化校园欺凌的预防和规制,学校制订预防和规制计划,教育部定期检查各学校的实施计划,公开检查结果。对欺凌行为人尽管可以实施规诫措施,但目的并不是处罚学生,而是为了发挥教育作用,创造安全学习的环境。我国同样存在校园欺凌现象,且近几年来愈加严重,但目前尚未对预防和规制校园欺凌问题从国家层面构筑相关制度。我国有必要借鉴瑞典的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起真正有效的预防机制。

1.提高学校对预防校园欺凌意义的认识

我国教育机构一直以来忽视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和规制,只有当学生之间发生明显的暴力行为时,学校才有可能介入,对其他类型的欺凌行为几乎疏于管理。学校和教师非常缺乏校园欺凌预防方面的意识,认为学校只要做好学科知识传授即可。学校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场所,还应当发挥保护学生基本人权、通过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作用。基于此,我国有必要通过完善教育立法,强化学校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其人格健全发展的理念,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学校的社会性作用。

2.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经常性学校教育

瑞典各学校根据立法规定实施校园欺凌预防项目,并对实施效果进行定期检验。我国可借鉴瑞典的经验,将预防工作作为学校教育内容的一部分,编制通识性校园欺凌预防教材,并配合视频宣传资料,以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向学生经常性地宣讲校园欺凌的危害及预防的意义,培养学生正确的社会观和价值观。还可以根据教材编写一些情境表演剧本,让学生在扮演不同角色过程中体验遭受欺凌者的心灵痛苦以及加害者的自责感。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应当成为课堂教学内容的一部分,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学生日常行为,提高学生自觉地不实施欺凌行为的意识。

3.强化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关系

瑞典在实施校园欺凌预防项目时,注重利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成学生之间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我国的学校过于注重学习成绩或特别技能的培养,而对学生的人格教育、社会关系教育、合作与交流能力教育不足。我国中小学校应当改革教育内容与方法,利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认识遵守规则的重要意义,学会与他人相处,正确处理发生的问题,掌握融入社会的基本常识和手段。

4.提升教师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能力

瑞典各学校在实施校园欺凌预防项目过程中,注重通过培训提升教师的相关能力。我国亦有必要利用适当方式对教师进行培训,使其提升发现和处理欺凌行为的能力。教师的素养不仅仅在于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技巧,还在于能够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为班级或学校创造和谐环境,促进学生之间关系的良性发展。若教师缺乏此能力,可能会造成学生间的矛盾激化、学生与教师情绪对立、学生厌学等现象,因此,提升教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至关重要。

5.建立社会合力预防校园欺凌机制

瑞典注重借助社会力量预防校园欺凌问题,甚至在制订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时邀请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和学生家长参加,共同商讨对策方案。在我国,杜绝或减少校园欺凌问题仅依赖学校是无法实现的,同样需要借助社会的各种力量。我国有必要研究如何建构一套学校与政府、社会、家长顺畅合作的机制,优化预防校园欺凌的大环境。

6.研究校园欺凌的立法问题

从瑞典经验来看,如果缺乏校园欺凌的立法,很难减少或杜绝校园欺凌现象。我国应当尽快启动校园欺凌立法工作,对立法模式和内容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制订符合我国社会传统、经济发展情况的法律,保护我国青少年健康成长,避免青少年因遭受校园欺凌形成消极的人生观和社会观,确保学校的教育能够培养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的国家公民。

参考文献:

[1]李婧.校园暴力的法律思考[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15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