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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规划书范文1
1、我村蔬菜生产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第一,自然气候优势明显,是生产蔬菜的理想之地;第二,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蔬菜能当天采摘,当天上市,保持蔬菜固有品味和新鲜度;第三,水利基础设施好,旱能灌,涝能排,土壤肥沃,为此产业规模化生产提供充分保证;第四,农民种植积极性高,此产业经几年发展,农民种植水平和市场意识有很大提高。
2、全村现有蔬菜种植面积82亩,其中大棚蔬菜种植面积48亩,创产值106.5万元,以大蒜、西红柿、冬瓜、藕、辣椒、白菜种植为主,户均在蔬菜生产中的纯收入达1.2万元。但我村蔬菜销售仅仅面对县城,市场不广,品种不多,蔬菜产业没有真正形成规模,产业效益不显。
1、指导思想: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出发,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生产无公害蔬菜为突破口,以强化龙头企业建设为保障,抓投入、扩基地、拓市场、树品牌、促生产,提高蔬菜产业的综合效益。
2、发展目标:
基地建设:2010年计划发展80亩露天地菜、30亩大棚反季节蔬菜,全村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50亩;2011年计划发展100亩露天地菜、40亩大棚蔬菜,计划种植面积达到216亩。
效益分析:2009年全村露天地菜面积84亩,大棚68亩,创产值208万元,户均从中创收1.78万元,人均纯收入从中达到4600元;2010年全村露天地菜面积164亩,大棚88亩,创产值306万元,户均从中创收2.1万元,人均纯收入从中达到6000多元。
技术体系建设:以县农业局蔬菜站为主要技术依托,以镇农技站为技术指导体系,严格按着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实施,稳定和加强推广队伍建设,确保完善的推广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镇、村两级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抓出规模,抓出成效。
2、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支持力度。抓住国家产业政策倾斜农业的机遇,积极争取资金,用于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龙头企业建设及新品种引进、试验、推广等。
3、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提高蔬菜产品的科技含量,每年至少引进示范蔬菜新品种4-6个,提高蔬菜产品的内在品质。
产业发展规划书范文2
关键词:水生蔬菜;产业;发展;规划
中图分类号:S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3547(2013)18-0027-03
柳州市地处广西中北部,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长冬短、雨热同季,年总降雨量1 345~1 940 mm,光、温、水气候资源丰富。柳州水资源较为丰富,比较适合水生蔬菜的生长,绝大多数的水生蔬菜都能在柳州种植,到2013年,柳州水生蔬菜种植面积达 7 000 hm2以上,目前较大种植面积的有莲藕、慈姑、芋头、蕹菜、荸荠等。柳州各县的水生蔬菜基本按照规模生产的方向发展,比如,柳江县主要是双季莲藕和慈姑、鹿寨和融安县主要是荸荠、柳城主要是芋头、市郊附近主要是蕹菜等速生叶菜等。
1 柳州水生蔬菜的基本情况
1.1 柳州水生蔬菜发展历程
柳州有种植芋头、蕹菜等水生蔬菜的历史传统,但莲藕、荸荠、慈姑等在柳州规模种植的时间并不长,其种植基本起于20世纪80年代。例如莲藕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在柳州仅有少量零星种植,面积不超过,此时期,莲藕种植技术水平低,产量也不高。产品主要靠藕农自行拉到当地集市及附近集市销售。
1.2 柳州市水生蔬菜资源分布
2 水生蔬菜产业化开况
2.1 柳州市水生蔬菜发展技术成果回顾
①在全国率先研究、推广莲藕一年两季栽培即“双季莲藕”技术,并获科技成果进步奖。
②引进推广了鄂莲4号、鄂莲5号等早熟优良品种,并对当地品种进行了提纯复壮、系统选育,并通过审定和注册了“百朋玉藕”。
③创造性地研究、示范、推广“藕―灯―蛙(鳅、鸭)―有机肥―藕―生物农药”等生态栽培模式。
④“桂乐莲藕”产品通过绿色产品认证。
⑥通过选用早熟品种,合理安排种植等技术措施,实现莲藕“一年三季栽培”。
⑦成立了莲藕协会与专业合作社,建立了经纪人与运输队伍,基本健全了生产、销售与服务网络体系。
⑧“百朋玉藕”远销吉林、四川、广东、福建、湖北、湖南等省,出口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出口率24%左右。莲藕已成柳州市水生蔬菜和柳江县百朋镇主要支柱产业。
⑨百朋是全国有名的“双季莲藕”之乡,“全国生态农业旅游示范点”,广西“十大魅力乡村”、“柳州市十大最美丽乡村”。已列入柳州市十大农业旅游工程,成为全市开发休闲农业的示范窗口。
⑩示范应用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追溯预警等水生蔬菜安全生产管理新技术。
2.2 柳州水生蔬菜品牌创建与发展
①2002年,依托龙头企业开始创新莲藕品牌经营模式,通过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把柳江县莲藕产业推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高峰。在龙头企业的参与下,注册了“桂乐莲藕”商标,产品于2004年和2006年先后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A级产品认证,绿色莲藕产品荣获了2006年度广西区优质农产品称号。
②2008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六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农轻[2008]9号)将柳江县双季莲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正式列为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③柳江县百朋镇是全国有名的“双季莲藕”之乡,2009年列入农业部第一批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2010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柳江县百朋镇“广西双季莲藕之乡”称号。
④位于柳江县百朋镇万亩莲藕中心区的下伦屯以莲藕生产为依托,大力发展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先后被评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广西农业旅游示范点”、“广西十大魅力乡村”、“广西休闲农业旅游示范点”、“柳州市文明村屯”和“柳州市十大美丽乡村”。
⑤2012年6月,为进一步挖掘百朋玉藕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打造特色农业休闲旅游品牌,提升柳江县玉藕之乡的旅游文化品位,在下伦屯成功举办了首届柳江百朋玉藕文化旅游节,柳江县莲藕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3 水生蔬菜生产、管理技术探索
3.1 以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带动产业发展
对本地水生蔬菜品种进行选育,培育地方品种;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对本地培育品种及引进品种进行大规模扩繁 ,向农民提供优质种苗,改变目前直接将二季莲藕留作春藕的耕种习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及产值。
3.2 应用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安全保障
利用柳州市建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平台,建立柳州市水生蔬菜质量安全监控系统。通过在生产者、管理部门间建立并使用该系统,实现从种到收全程质量安全信息的记录监控,水生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预警。
3.3 探索栽培模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收益
探索莲藕+慈姑、莲藕+青蛙、莲藕+泥鳅等栽培模式,通过应用不同品种实现莲藕多季栽培模式,提早和延迟柳州莲藕采收上市时间,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单位面积产出。
3.4 开发水生蔬菜新产品延长产业收益链条
开发香睡莲花、叶柄、花梗等系列菜产品及花茶系列产品;改变莲藕单一产品局面,开发花莲藕带、藕芽等鲜食产品及深加工藕汁、藕糖等产品;利用荷叶开发系列荷叶茶,延长产业收益链条,提高附加值。
3.5 发展水生蔬菜产业为观光农业
利用荷叶、荷花、睡莲花的观赏价值,在生产基地建设休闲观光设施,实现该产业发展的同时,带动水生蔬菜系列旅游食品、旅游纪念品的开发。
4 柳州市水生蔬菜发展规划
4.1 总体规划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从水生蔬菜(主要莲藕)整个产业链来通盘考虑,以产业化的思路来重新谋划以莲藕为主的水生蔬菜产业发展,紧紧抓住“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集成高新技术开展莲藕等水生蔬菜良种繁育、标准化基地建设、精深加工产品开发、专业市场营销、旅游观光路子,做大做强做优水生蔬菜产业。
4.2 主要策略
引进新品种,调整水生蔬菜品种结构;开展多季栽培与立体生态栽培技术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在柳北区建设水生蔬菜设施立体种养(藕―鳅、鳝―莲等)生态科技示范园区。依托浙江大学,开展水生蔬菜产品加工等采后处理研究与技术储备,开发藕带(鞭)、藕芽等鲜食产品及深加工产品(藕面、藕片、藕汁、藕糖),以提高附加值。建立标准化水生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创建产品品牌、延长产业链。建立水生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视频监控与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在柳江县建立以莲藕(早熟藕、藕带、子莲、花莲)为主,以睡莲、慈姑、菱角、茭白等为辅的水生蔬菜旅游观光园区。
产业发展规划书范文3
海南省位于中国最南端,地处热带,年均气温23~26℃,年均降水量1 600 mm以上,长夏无冬,属热带季风气候区,光温充足,素有“天然大温室”的美称,是全国人民冬季的“菜篮子”。然而,夏季海南蔬菜供应却严重依赖岛外。据统计,海南每年从岛外调进蔬菜超过100 万t[1],长途运输使得海南夏季菜价居高不下[2],一旦遇上灾害性天气,价格更是无法预测,且品质与数量都难以保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启动,在海南生活或旅游的人们对高品质蔬菜均衡稳定供应的要求日益提高。为了解决夏季海南本地菜缺位的难题,五指山地区适时在山区试种高山蔬菜。
所谓高山蔬菜生产,即是选择海拔600~2 200 m的山区进行规模化、商品化蔬菜生产的一种方式[3],是一种反季节、绿色无公害的蔬菜生产模式,具有技术简单、资源丰富、设施简易、投资少、见效快、产量高和品质好等特点。实践证明,高山蔬菜已经成为反季节蔬菜生产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具有较高经济效益、能够带领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朝阳产业[4~6]。
推动以海南五指山为中心的中部山区高山蔬菜产业发展,可充分利用五指山高山地区夏秋凉爽、便于排水、污染少、昼夜温差大等有利条件,进行海南地区夏秋淡季无公害、绿色蔬菜生产,在缓解海南本地夏秋季节因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因素而造成的蔬菜供应难问题方面,能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其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显著,同时可促进海南中部山区经济发展,推动当地新农村建设。
1 五指山发展高山蔬菜的优势条件
1.1 自然优势
五指山位于海南岛中部,主峰在五指山市境内,是海南省的最高山脉,素有“海南屋脊”之称。五指山主峰海拔1 867 m,山脉延伸及五指山、琼中、保亭、陵水4个中部山区市县,地理位置优越,随着“中线高速”的开通,其交通将更加便利。
五指山属热带山区气候,冬暖夏凉,夏季最热月平均温度为26℃,较周边的万宁、三亚等地低2.5~2.8℃,且不受寒潮侵袭,受台风影响较小。土地组成以中酸性喷出岩为主,加上历年植被的枯枝落叶腐烂,土地较肥沃,适于蔬菜等农作物生长。海拔高,纬度低,森林密布,光、热、水资源丰富,因此,对海南本岛而言,五指山地区发展高山蔬菜具有较好的自然条件优势。
1.2 社会优势
五指山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高山蔬菜产业发展,相继制订出台了《五指山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有机农业专项发展规划》,相关的扶持力度也较大。目前,五指山已在部分乡镇建立了高山蔬菜生产示范点。2012年5月,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实施了《2012年五指山市常年高山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当年为全市新增高山蔬菜基地面积33.4 hm2,力争高山蔬菜基地面积达到205 hm2,总产量超过3 万t。
2 发展规划
2.1 发展现状
目前,五指山高山蔬菜生产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得到了一定的推广,在南圣、水满等乡镇形成以“公司+农户”为模式的规模化生产基地,但是,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①经营模式分散,规模化程度低 五指山高山蔬菜目前主要分布在南圣、水满等乡镇,受技术和市场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高山蔬菜生产规模化程度低,发展遇到瓶颈,特别是生产技术方面的缺乏,使得高山蔬菜的品质不均衡、上市时间不能精确控制,供求关系失衡,公司以及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一定的打击。长此以往,必将影响高山蔬菜产业的发展。
②设施栽培应用少,科技含量不高 在五指山高山蔬菜生产基地中,露天或简易的设施种植依然是主要的生产模式;设施栽培面积比例低,喷灌、滴灌等措施很少应用;传统的管理、灌溉模式使得工人的劳动强度大,这些都使得五指山高山蔬菜标准化程度低、科技含量不高,品质难以进一步提升。
③市场、物流等销售体系不健全 由于生产标准化程度低,规模不大,难以形成市场与品牌优势,市场与品牌的认同度尚需建立。同时,包装、保鲜、冷藏和加工能力更是因标准化、规模化程度低而难以形成。
2.2 发展目标
①初期阶段 充分整合五指山地区现有高山蔬菜生产基地,通过资金和技术的投入,探索出高效、规范、标准化生产的基本模式;通过引入有技术和资金实力的龙头企业,建立高山蔬菜生产的示范基地,带动其他企业的高山蔬菜生产,使得“公司+农户”等多种生产模式得到快速发展,初步树立“五指山高山蔬菜”品牌,为产业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②发展阶段 进一步扩大高山蔬菜种植面积,同时要更加注重高山蔬菜单位面积的产量和品质的提高,以期在有限的土地面积上实现更大的产值。通过5年左右的发展,把五指山建成全省高山蔬菜的核心产地,在全省乃至全国打造出“五指山高山蔬菜”品牌,并结合五指山丰富的旅游资源,打造以展示高山蔬菜生产过程与热带特色农业,以体验、休闲为宗旨的观光农业旅游项目。
产业发展规划书范文4
“十四五”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起止时间2021-2025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这个时间正值中华民族发展之路的重要性拐点,中国正从旧常态跃迁到新常态,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攻坚期。
《“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更是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以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对我国文化业和旅游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绿维文旅认为,《“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要先解决好文旅融合发展的问题。
一.《“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意义重大
《“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是承前启后的规划。《“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将成为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以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将开启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新征程,既要巩固提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果,又要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第一阶段的奋斗目标在文化旅游领域起好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是统筹发展的规划。应紧密结合新时代背景,符合阶段性特征,深入研究文旅和旅游领域的重大课题,找出重大问题的矛盾症结,提出管用实用的对策措施,让《“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中的重大工程项目统筹到国土空间规划中。
《“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是融合发展的规划。文化不等于旅游,文化价值不等于旅游价值,但文化资源、需求与旅游产品、活动密不可分,文旅融合发展不能仅仅依托传统渗透,而是要着眼于产业一体化,以实现两个产业的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应该是融合发展的规划,既要认清文化和旅游的差异,也要通过规划实现文化和旅游的乘数效应。
《“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是创新引领的规划。旅游与文化一直以来都是融合发展,旅游强调文化为魂,文化界非常在意如何有效地与旅游结合,从而落地文化价值。因此,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重点不在于它们是否融合,而在于如何运用创新理念引领融合。《“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应该是创新理念引领的规划,目前文旅融合的创新型开发还远远不够,更多是块状结合,真正意义上的融合还不多。
二、《“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仍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文化和旅游具有天然的耦合性,但是,以往的融合一般属于自发性融合,缺乏系统和科学的理论指导,融合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要指导文旅融合发展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文化旅游融合须进一步深化。一方面是目前的文旅产品结合仅停留在文化表层,融合内容浅薄,形式单一,游客体验内容单调乏味。另一方面是我国的文旅产品的设计总体上还处于简单融合、模仿的阶段,缺乏对现代元素、创意IP等内容的应用,产品创新性不足。
二是文化旅游区域发展差距较大。受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收入水平差距影响,我国旅游业呈现出“东强西弱,南强北弱”的特点。文化旅游的开发顺应了旅游业的发展趋势,在经济发达的区域,文旅融合程度较高,在经济欠发达区域,尚未形成大规模性的文化旅游产品聚集。因为区域差异,文化旅游发展要找准发展重点区域,树立典型示范项目。
三是文旅融合方法论体系尚未健全。在文旅融合的发展和研究中,无论是业界还是学界,大多只停留在分析融合现状的基础上,对产业融合的思路、方式、结构等方法论体系没有进行深入分析。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本身主动融合的层面很多,但两者在产业发展模式和架构上存在很多不同,需要探索科学系统的融合方式,实现产业间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四是文旅品牌仍需持续培育。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和历史大国,但是文化输出较弱,更是缺乏文化旅游方面的世界品牌。《“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应该加强文化旅游品牌的建设,扶持龙头企业,让中国文化旅游更多品牌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成为带动中国文化旅游发展的标杆。
三、《“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重点
目前,文化和旅游部已经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正在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专题调研等工作,并且统筹确定了25个“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组织各司局结合本领域工作开展前期研究,为“十四五”规划编制提供支撑。
在《“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中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重新梳理文旅资源与现状
目前我国的旅游资源评价体系是在传统观光旅游发展阶段形成的,很难满足体验旅游时代的游客需求。我国地域广阔、人文历史悠久,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以及多种公共资源,均可与旅游资源进行融合,成为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
文旅融合专项规划编制应突破传统的资源分析框架,挖掘能够充分代表自身文化特质、对客源市场有吸引力、整合后能在具有充分市场竞争力的文化旅游资源。建立“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代文化”的旅游资源分析框架,深挖文化旅游资源内涵,建立完整的文化旅游资源价值评价体系,筛选出对规划区最具价值的文化旅游资源。
首先,传统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内涵需挖掘。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具有较大重合性,但传统旅游资源的边界在延伸,文化旅游资源不再是单一的某个景点或具象的吸引物,它可以是一种城市气质,也可以是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对应的规划编制中要将文化资源进行深入的解读,充分挖掘地方的资源价值;吸引更多旅游者,实现产业发展和文化保护的双赢。
其次,文旅融合背景下的旅游资源内容在扩充。除了传统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外,以现代文化为支撑的城市创意图书馆、博物馆、音乐节、小剧场等都成为热门的旅游资源。
(二)明确文旅融合发展目标与战略
坚持“以文强旅、以旅兴文”,结合当地文旅资源等级和分布,明确各地文化旅游发展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产品,在此基础上明确规划区的文旅融合总体发展目标,并且明确产业增值、区域布局合理性、产业结构优化、产品与服务提升等具体目标。
在充分了解当地文旅资源、市场环境、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分析出地区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明确地区发展目标和文化定位,完成当地文旅发展的结构调整和重构,制定出文旅产业发展的详细战略和实施方案,培育形成文旅创意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推进组建跨界、跨域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形成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康复、餐饮、传媒等融合的产业体系。
(三)制定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对历史文化、传统文化、原生文化等优秀地域文化及遗址遗迹进行保护和修复,保护和培养传承人,通过文旅保护与利用专题明确保护范围、规划目标、功能分区、建立保护管理体系、明确保障措施等,实现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开发利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需要在分析历史遗存、民族服饰、特色民居、民间工艺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开发利用分析民间习俗、节庆活动、仪式、语言、书法、舞蹈、音乐、戏曲、杂技、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现状,构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利用为核心的开发利用体系。
(四)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模式
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应该成为《“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形成文化旅游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通过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科技创新等多种创新手段,形成文化旅游产业布局。其中,注重文化创意与旅游融合发展,明确文创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的领域,完成当地文创产业发展的结构调整和重构,制定出文创产业发展的详细战略和实施方案。要挖掘文旅消费的新动能,构建文旅产业发展的新动力,建设文旅融合创新业态系统。对于重点产业项目,应该确定行动目标,分解行动任务,保证重点项目的先行突破和落地。
(五)明确重大项目及其空间布局
国土空间规划需要对国土空间进行统一部署,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性规划融合,推进“多规合一”。所以,《“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需要明确重大项目及其空间布局。使国土空间规划为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这也是《“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落地实施的重要环节。
(六)针对重点领域明确战略导向
产业发展规划书范文5
一、扶持范围
本《办法》扶持对象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区,且符合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导向的商贸企业。
二、扶持重点
1、推进徐家汇商圈、淮海中路段等现有市级商业街区,路建材家居专业特色街、衡山路休闲娱乐特色街等市级专业特色街的结构调整,实现其增长方式的转变。
2、推进铁路南站、枫林生命科学园区等新开发区域的商业服务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
3、大力发展集形态先进、业态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便民利民等特点于一体的社区商业。
4、鼓励新型商业业态和先进商业技术的发展。
5、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6、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支持海内外商贸大公司总部或采购中心入驻、落户我区。
三、扶持政策
1、推进现有市级商业街区、市级专业特色街结构调整
支持企业参与现有市级商业街区、市级专业特色街的业态调整,引进国际知名品牌专卖店、旗舰店。在调整所涉及的商业网点置换中,业主或第一出租方由于中止合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区商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补贴;对商业网点置换项目贷款经审定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额度50%的贴息支持,期限为一年。
2、推进新开发区域的商业服务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
对新开发区域符合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导向的商业服务设施配套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经审定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额度50%的贴息支持,期限为两年。
对新开发区域内符合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导向的新办商贸企业,经认定后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给予三至六年的扶持。
3、发展社区商业
根据市、区政府的工作重点或实事项目,对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或体现便民利民功能的项目,以及形成特色效应的社区商业企业,由区商业发展专项资金或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扶持。
4、鼓励新型商业业态和先进商业技术的发展
鼓励总部在区的企业发展连锁业态,如超市、便利店、菜市场等。对这类企业经认定后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给予一至三年的扶持。
对运用电子商务、信息管理、物流配送等新型商业技术手段的企业,由区商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5、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支持总部在区的商贸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各类连锁业态。对其经营地在外区的非独立核算的新开办连锁门店,由区商业发展专项资金按其经营面积对其装修与设备投入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经营地在市外的连锁门店,由其总部提出申请,其装修与设备投入项目贷款经审定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额度50%的贴息支持,期限为一年。
6、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
对新引进的年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的海内外商贸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采购中心、连锁企业总部,经认定后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扶持。
7、提供公共服务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化办理登记手续,完善“一门式办理”机制,为企业提供工商、税务、外资、环保、消防、卫生防疫等并联审批服务。
建立信息平台,逐步向社会提供商贸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导向目录、产业政策、市场信息、企业诚信度等公共信息服务,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环境,发挥信息的市场引导作用。
切实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工作,为著名品牌申请注册商标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帮助;支持申报市著名商标。
四、申报认定程序
1、商贸企业向区经济委员会提出申报。
2、区经济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区经济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镇)及行业协会、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并联审定。
4、区经济委员会对审定结果出具书面意见。
5.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书面意见兑现有关扶持政策。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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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茧丝绸产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茧丝绸产业发展政策。
2.拟订全县茧丝绸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县蚕桑生产,组织开展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开展茧丝绸行业信息收集、整理和工作。
4.负责蚕桑新技术、新品种、新器具的引进、实验、示范与推广。
5.推进茧丝绸行业经营体制改革,引导农民建立蚕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6.对茧丝绸行业实行宏观管理,进一步完善、延伸茧丝绸产业链,做大、做强茧丝绸产业。
7.受县农业委委托依法管理蚕种市场。依据规定负责茧站收烘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申报工作。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蚕茧收烘市场。
8.负责管理碧阳蚕桑站(驻地碧阳镇,负责碧阳镇、宏村镇、西递镇、渔亭镇的蚕桑生产技术指导)、美溪蚕桑站(驻地美溪乡,负责美溪乡、洪星乡、宏潭乡、柯村乡的蚕桑生产技术指导)、县蚕种场及蚕桑技术服务部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9.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农业委不再承担蚕桑新技术引进、实验与推广,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职能。蚕种市场管理职能委托县茧丝绸产业办公室履行。
县经贸局不再承担茧丝绸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行业经营体制改革、对茧站市场准入资格审核、协调相关部门对蚕茧收烘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等职能。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信息、内部人事管理、行政事务和财务工作;负责编制茧丝绸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编制和申报项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茧丝绸产业发展和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茧丝绸行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茧站收烘资格审核、申报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宏观管理和市场管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蚕茧收烘市场进行整顿规范。指导蚕农合作社建设。
(二)技术推广科
研究制定茧丝绸产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茧丝绸产业年度发展计划;追踪国内外茧丝绸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方向,研究并提出新技术、新产品、新器具引进意见;负责全县蚕桑生产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蚕桑新技术、新品种、新器具的引进、实验、示范与推广工作;开展茧丝绸行业信息收集、整理和工作;指导乡镇中心站、县蚕种场和蚕桑技术服务部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
蚕桑生产技术的具体组织指导与推广、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等工作由碧阳蚕桑站、美溪蚕桑站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