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消毒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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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消毒管理办法

医疗消毒管理办法范文1

1案情简介

卫生监督员在对某医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口腔科采用戊二醛浸泡消毒灭菌的扩大针未完全浸没在消毒剂中,口腔科使用的压力灭菌生物监测指示剂未当场提供消毒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等索证资料;该院清创室2个灭菌包内已消毒灭菌待使用的剪刀和血管钳轴节完全锁扣,灭菌包内均未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且包布中间均有缝线。

据调查,该院口腔科医疗器械、物品采用自行消毒灭菌,其他科室医疗器械、物品本来由本院消毒供应室消毒灭菌,但由于本院消毒供应室在改建,故检查时这些医疗器械、物品经过本院各科室护士清洗打包后送到外院消毒供应室进行灭菌处理。该院在询问调查时提供了口腔科使用的压力灭菌生物监测指示剂的消毒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等索证资料复印件,并在卫生部网站上查到了该生物指示剂的卫生许可批件。

作者简介:甘和平(1967— ),男,副主任医师,硕士。

2案件处理

该医院口腔科采用戊二醛浸泡消毒灭菌的扩大针未完全浸没在消毒剂中,不符合《戊二醛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2—2010)关于采用戊二醛消毒剂浸泡消毒灭菌时应使器械完全浸没于消毒剂中的要求;清创室2个灭菌包内已消毒灭菌待使用的剪刀和血管钳轴节完全锁扣,灭菌包内均未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且包布中间均有缝线,不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①部分:管理规范》(WS 310.1—2009)关于灭菌包包布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以及《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②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09)》关于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灭菌时不应完全锁扣、剪刀和血管钳等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的要求。该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责令该院当场立即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4 000元的行政处罚。

口腔科使用的压力灭菌生物监测指示剂未当场提供消毒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等索证资料,未予行政处罚。

3案件分析

3.1案件争议点

本案在讨论中存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违反行为的认定上,案情调查当事人认为,口腔科使用的压力灭菌生物监测指示剂由区卫生局“三产”公司统一购置,应由该公司统一索取消毒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等索证资料,故医院向该公司购买时没有索证,且已于第2天提供,[DZ)]

不应处罚。当事人还认为,清创室灭菌包由外院消毒供应室灭菌处理,本院消毒供应室在改建过程中,不适用采用消毒供应室的有关规范来处罚本院的消毒供应室。二是在违反条款的适用上出现分歧,一种意见认为,上述行为均可以按照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机构应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另一种意见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医疗机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口腔科采用戊二醛浸泡消毒灭菌的扩大针未完全浸没在消毒剂中,应看成是进入人体组织的医疗用品未达到灭菌要求,该行为应按照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进行处罚。

3.2违反事实认定

经调查,该院口腔科采用戊二醛浸泡消毒灭菌的扩大针未完全浸没在消毒剂中,从事实本身看不能肯定该扩大针不符合消毒灭菌要求,也许是医师在取其他物品时不小心使扩大针暴露在消毒剂表面,但可以判定其不符合《戊二醛消毒剂卫生标准》(GB 26372—2010)关于采用戊二醛消毒剂浸泡消毒灭菌时应使器械完全浸没于消毒剂中的要求。该院除口腔科外其余医疗器械、物品均由本院清洗、打包后集中送外院消毒供应室灭菌处理,我们认为外院只负责灭菌处理,其余所有行为均由当事人完成,当事人也应该执行相关规定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故认定当事人清创室2个灭菌包内已消毒灭菌待使用的剪刀和血管钳轴节完全锁扣,包内未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且包布中间均有缝线,不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①部分:管理规范》关于灭菌包包布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以及《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②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关于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灭菌时不应完全锁扣、剪刀和血管钳等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的要求。当事人提出的本院消毒供应室在改建过程中,不适用采用消毒供应室的有关规范来处罚的争议不予支持。另经调查,当事人口腔科使用的压力灭菌生物监测指示剂未当场提供消毒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等索证资料,虽事后补齐,但从严格意义来讲,当事人的确未执行消毒产品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可以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进行处罚,但考虑到该产品是该医院所在辖区卫生局为规范采购行为统一集中采购产品,从卫生部网站上也能查到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为合法产品,故只责令改正未予行政处罚。

3.3适用条款分析

在违反条款的适用问题上,主要分歧是以上违法事实适用《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还是适用第八条的问题。《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而第八条则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两条款的确有相似之处,在实际工作中,针对类似上述违法事实的处理,有人应用第四条,也有人使用第八条,从法律条文上判断并没有什么漏洞,只是第四条从字面看涉及范围较大,涵盖内容较广,但笔者认为第四条更加强调的是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执行”,强调的是主动去做的过程,而第八条则侧重于环境、物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强调的是结果。该案中当事人显然知晓相应的“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是没有去执行,没有去落实,是一个过程,故笔者认为本案使用第四条更恰当,与违法行为更贴切。关于口腔科采用戊二醛浸泡消毒灭菌的扩大针未完全浸没在消毒剂中,从前面违反事实认定中已分析到,单从发现的问题本身来看,还不能认定扩大针是否符合消毒灭菌要求,但可以判定其不符合《戊二醛消毒剂卫生标准》的要求,而《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是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物品必须符合消毒或者灭菌要求,故笔者认为不适合使用第六条,还是适用第四条比较合理。

3.4案件思考

通过对本案的分析,笔者认为法律适用固然很重要,法律适用准确无误可以避免执法人员乱作为,但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更重要,可以避免不作为。因此,不管针对医疗机构还是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以案说法开展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强化依法守法的意识,强调行政处罚与法律服务并重,提高认识,减少误区,可以避免很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医疗消毒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 医疗废物;管理;控制;医院感染

[中图分类号] R19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4721(2010)04(a)-121-02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2]。如对医疗废物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的流失,疾病的传播,将直接影响人们的健康,并可能对整个社会形成巨大的危害。因此,医疗废物的安全、规范管理已成为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主要内容,更是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3]。

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体系

1.1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本院建立了由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由业务副院长、业务部、护理部、感染控制科、消毒供应室、药事办、装备基建管理科科主任及主要临床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组成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业务副院长任副主任,指导和监控全院医疗废物的各项管理工作。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各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人,切实履行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个人安全防护、防盗、称重、资料登记管理等监控工作。

1.2 制定医疗废物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应急流程

本院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预案》、《医疗废物分类说明》、《医疗废物场所消毒措施》、《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工作制度》,包括医疗废物处置流程、收集流程、运输路线及流程、医疗废物收运人员防护服穿脱流程指引、医疗废物收运专用车清洗流程指引,以及在收集、运送、贮存过程中个人防护和消毒措施。鼓励职工对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1.3 全员培训与分级培训相结合

为了强化各级各类人员的管理意识和参与意识。由院感科科主任负责,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分级、有重点地进行培训。培训后,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对全院医务人员,培训重点是法律法规、职业安全防护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严格遵守“谁产生、谁分类”的原则;对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培训重点放在医疗废物的收集流程、分类、转运、暂存地的清洁消毒、职业安全防护等方面;对卫生保洁人员,培训重点放在职业防护和消毒隔离方面;对新上岗人员,培训重点是法律法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培训。不断强化各级人员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意识,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 严格按医疗废物处置流程进行管理

2.1 制定医疗废物收集流程

医疗废物由科室产生,由本院指定的专人、专车、规定路线、规定时间每日运送出病房两次,使用专门的污物电梯,收集运送路线应遵循由上至下、由远到近的原则,运送到暂贮存点。在运送的过程中密封回收车盖,超量时应分多次运送。各科室治疗室门外均设有科室医疗废物收集车(图1),车身为全不锈钢材料,内设1块纵隔板,车面设4个投放口,2个投放口投损伤性废物,1个投感染性废物,1个投输液袋,车内置锐器箱盛放损伤性废物,置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黄色包装袋盛放感染性废物和输液袋,车的一个侧面为开关门,可上锁。科室医疗废物收集车外有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分类说明。医疗废物收集车上锁,由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专职人员开锁及管理锁匙,科室收集桶(车)于每天收集完废物后及时使用0.2%含氯消毒剂喷雾消毒30 min后清洗。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外表面有医院统一印制的警示标识,每个包装物都有标签,内容包括:废物产生地点、日期、类别及说明等。病理性废物少量放入黄色胶袋中,大量的低温贮藏;少量药物性废物可混入感染性废物,但需标明,批量的化学废物(消毒剂)和重金属交当地专门机构。检验科产生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及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就地用0.2%含氯消毒剂加盖浸泡10 h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2.2 严格交接登记制度

环环交接有记录。科室指定班种,落实具体人员职责,与本院专职工作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对本科室医疗废物进行封口、贴标签、称重、登记,在《科室医疗废物登记本》及《工作人员医疗废物登记本》上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类别、重量、数量、科室,收集员与科室人员双方交接确认签名,要求登记资料不缺项,保存3年。

本院严格按照佛山市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的规定,与佛山威立雅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每天向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移交分类收集、包装好的医疗废物,做到日产日清。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时填写医疗机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交接双方签字存档备查。

2.3 制定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流程与配备个人防护设备

工作人员收集医疗废物前要按二级防护标准着装,包括戴帽子、口罩,穿工作服,戴防水围裙及塑胶手套,穿水靴,必要时戴防护眼罩,做好个人防护,操作前、后洗手及手消毒,每天消毒防护物品。每年接受至少1次的业务培训和健康体检,定期预防接种乙肝疫苗。明确规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①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分类放置;②医疗废物收集前做好个人防护的准备(戴口罩、帽子、手套、水鞋、胶围裙);③用医疗废物专用收集车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经专用污物梯);④医疗费物封口、贴标签、称重并记录;⑤与科室交接后双方签名确认(科室记录本、医疗废物收集记录本);⑥把医疗废物暂存车(加盖)经专用污物梯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间;⑦ 卸载医疗废物到“威立雅”公司的周转箱内;⑧ 清洁、消毒医疗废物收集车;⑨与“威立雅”公司全量交接(称重、记录、双方签名);⑩清洁、消毒医疗废物暂存间环境和物品;清洗、消毒个人防护用品。

3 落实暂存地管理

3.1 制度上墙

将《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制度》、《医疗废物处理流程》两个制度挂在暂存间的墙上,明确制度和流程。

3.2 标识齐全

贮存地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并有防蝇的纱窗,由专职人员上锁封闭,平时关密门窗,做好防盗、防火及严防儿童及无关人员进入。

3.3 清洁与消毒

医疗废物暂存点在每天清理完医疗废物后,应用0.1%~0.2%含氯消毒溶液喷洒或擦拭墙壁、地面、回收车, 擦拭30 min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擦干。用紫外线灯消毒空气,每天1次,每次不少于40 min[4]。

4 质量控制与督导

为了使医疗废物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本院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检查的范围,由医院感染控制科每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结合业务部和护理部,对全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登记等情况及安全防护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规现象将给予扣分,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通过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整改,确保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有效避免由此引发的医院感染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6-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2003:10-11.

[3]黄金梅.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的规范化管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9, 19(2):190-192.

医疗消毒管理办法范文3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一1、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全面领导我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我院感染工作,以住院病人和院内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医院感染发病率;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监控实施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三、分析评价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资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控制在10%以内。

四、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五、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培训,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六、加强医务人员的医疗护理实践管理,预防医务人员的感染,加强职业防护教育,提高防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

七、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积极控制。

2、医院感染培训制度

一、感染管理科每年年初必须制定出该年度的培训计划。

二、全院医务人员、行管人员及工勤人员都必须积极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不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行管人员以及工勤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活动。

四、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必须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学习。

五、临床科室不定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1学时,根据各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的措施,降低本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病率。

六、感染管理小组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知识的掌握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3、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必须对住院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感染监测。

二、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并且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

四、感染管理小组于每月30日后到各临床科室收集情况并签收。

五、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4、洗手制度

一、全院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认真按照六步洗手法清洁洗手:

(一)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二)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三)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四)当医护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二、医护人员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等,洗干净的手不得配戴饰物。

三、医护人员使用肥皂洗手时,必须保证肥皂干燥。禁止将肥皂直接浸泡在不漏水的肥皂盒中。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二(一)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三级监控组织。

(二)医院感染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医院感染管理科汇报,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开。

(三)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环境卫生、微生物污染、固体废物、消毒灭菌、污水处理等进行抽样调查与检测,定期进行院内感染发病率和抗生素使用情况调查。

(五)定期对全院各科消毒隔离情况进行检查,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进行考核。

(六)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

(七)科室应当指定医师或护士专职或兼职负责科室医院感染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积极改进。

(八)认真做好各项监测工作,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发生,做到监测与控制相结合。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三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病人感染率。

3.院感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4.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5.把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6.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7.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8.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9.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二)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必须对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和反馈。

3.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每年监测人数的10%,漏报率低于20%。

4.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

5.有条件的医院可开展目标性监测。监测目标应根据本院的特点、医院感染的重点和难点决定。

6.对重点部位医院感染(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手术部位感染)制定监控指标。

7.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效果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医疗消毒管理办法范文4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病人感染率。

3.院感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4.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5.把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6.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7.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8.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9.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二)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必须对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和反馈。

3.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每年监测人数的10%,漏报率低于20%。

4.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

5.有条件的医院可开展目标性监测。监测目标应根据本院的特点、医院感染的重点和难点决定。

6.对重点部位医院感染(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手术部位感染)制定监控指标。

7.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效果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8.环境卫生学的监测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监测方法按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三)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和婴儿温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内。湿化瓶应为灭菌水,每日更换或消毒。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筏等可拆卸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6.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剂浓度按要求配制。拖洗工具应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7.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四)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的监督管理

2.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拟购入的消毒、灭菌药械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具体负责医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消毒、灭菌药械使用效果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并提出改进措施。

4.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对审核意见进行采购,按国家规定查验所需证件,监督进货质量。

5.医院必须建立消毒、灭菌药械的采购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6.医院自配消毒药时,应建立消毒剂使用登记册,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操作人姓名等内容,并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配制。

7.医院使用消毒器械时也应建立使用登记册,登记消毒对象、消毒时间、操作者和定期消毒效果的监测结果以备查验。

8.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9.禁止医院使用过期、淘汰、无合格证明的消毒、灭菌药械。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9.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淘或作农肥。

2.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3.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4.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符合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

5.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七)医院感染的分级防护管理制度

1.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制定以下内容:

1.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帽、白衣,必要时戴口罩、手套、隔离裤、隔离鞋、防护镜、防护面罩)。

1.2工作人员的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化学烧伤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1.3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2.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3.医院感染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

3.1基本防护

适用对象:在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医疗消毒管理办法范文5

一、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强度监测:每半年对各科室使用紫外线灯管进行强度监测。

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根据我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实施细则及抗菌药物合理管理办法”,对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每季度调查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每月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逐步降低抗菌药物的使用率。规范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三、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加强感染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院感意识,进行分层次医院感染知识培训。主要计划培训以下内容:

1、院感相关知识及个人防护知识;

2、对护理人员主要为无菌技术及消毒隔离知识,医疗废物管理等;

3、对全院人员进行手卫生,医疗垃圾的分类、职业暴露防护;

四、强化手卫生管理

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加强各级医务人员手卫生培训及宣传,完善手卫生设施,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意识和依从性。

五、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

加强医务人员卫生安全职业防护工作,增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意识,认真落实职业暴露防护措施,确保员工职业安全。

六、加强医院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审核工作。 定期对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药械的使用及证件进行检查。

七、病区环境卫生及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1、按照二级乙等医院的管理要求,病房地面拖洗工具专用,各病房不交叉使用,对病区清洁用具要求:每天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悬挂晾干,并定期进行保洁效果评价。

2、对病区环境保洁工作开展全面考核和监督,制定室内、室外卫生检查考核表。

医疗消毒管理办法范文6

医院感染管理是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重要保障,本人在2016年度参加了区卫计局组织的医院感染(以下简称“院感”)管理专项检查,通过对辖区130余家基层医疗机构的现场检查,发现基层医疗机构在院感管理工作中存在一系列问题。现就基层医疗机构院感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对策。

一、基层医疗机构院感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领导思想不重视

基层医疗机构领导对院感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健全的院感管理组织,专(兼)职管理人员未配备或配备不全。

2.规章制度不健全

基层医疗机构各项院感和消毒隔离制度不健全;医院重点部门院感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不符合部门特点或特殊管理要求。

3.知识培训不到位

基层医疗机构专(兼)职院感管理人员未接受专业知识岗位培训,对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标准、办法等不了解、不熟悉;民营医疗机构专业队伍不稳定,医务人员接受院感相关知识培训少;医疗机构内院感培训计划过于简单,培训内容未结合实际和院感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针对性授课,无培训考核及记录。

4.布局流程不合理

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区、污物区、生活区等区域未分开,布局流程不合理,标识不清或无;重点科室如手术室的三区划分不明,清与污、人与物通道未分开,甚至共用一个通道。

5.消毒灭菌不规范

基层医疗机构未设合格的消毒供应室,缺少应有的消毒灭菌设施及设备,压力消毒灭菌没有专人负责;消毒液使用不规范,消毒剂种类选择不当,消毒剂浓度不达标,无定期更换制度;使用消毒剂浸泡物品不规范,有的只更换消毒液,对浸泡容器未作清洁灭菌处理;紫外线灯空气消毒不规范;无菌物品、清洁物品、污染物品未分区放置。

6.规章制度不落实

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诊疗操作时未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一次性医疗用品和消管理不规范,索证不全,进货验收无记录;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后处置不规范,有的未经过毁形、分类处置。

7.手卫生执行不到位

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未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的培训,医务人员对卫生洗手和手消毒指征不知晓、执行不到位;洗手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未采用非触式水龙头,未提供抗菌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干手设施;诊疗、护理患者时未做到一患者一洗手或手消毒,脱去手套后未及时进行卫生洗手或手消毒等。

8.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

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未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运送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地面积不足、未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及必要的防护用品,未做到“四防”;暂存地无 “禁止吸烟、禁止饮食”警示标识或标识不规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的厚度、颜色不符合要求,未使用加w桶装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袋上未注明产生科室、时间,封扎袋口方法不正确或未封扎;医疗废物回收登记项目不齐全,交接登记不规范。

9.综合性监测不到位

基层医疗机构缺乏必要的监测技术与设施,院感管理人员未开展前瞻性监测、目标性监测工作;一次性无菌物品、消毒灭菌物品的消毒灭菌效果、空气等监测不到位,仅依托区疾病控制中心每年做1~2次。

二、预防对策

1.加强组织管理

提高思想认识,重视院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院感管理组织体系,配备、培养高素质院感管理专(兼)职人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健全规章制度

健全院感管理规章制度,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等有关法规、规范要求,及时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院感管理、消毒隔离及重点部门院感管理的规章制度。

3.加强知识培训

加强院感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强化全员对院感管理与控制的意识。医疗机构领导和专(兼)职管理人员每年要接受市级以上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系统掌握医院感染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按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全员培训,使医院感染知识的教育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全员主动参与院感防控,以保证各项措施贯彻实施,从源头上控制医院感染。

4.调整布局流程

对易发生院感如手术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等重点科室及医疗机构内建筑布局不符要求的区域,要对照部颁院感管理标准,限期逐一整改,张贴醒目标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执业。

5.更新消毒设备

加大资金投入,添置一些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如扩建、改建消毒供应室或外送消毒供应中心集中消毒,增设无菌物品存放柜、紫外线灯、消毒液、浸泡消毒的容器等,通过资源合理配备来加强院感染管理工作。

6.遵守规章制度

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办法》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诊疗过程中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消毒剂、消毒灭菌设备,加强消毒灭菌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以有效降低院感的发生。

7.执行手卫生规范

手卫生对获得性医院感染控制起关键作用,而洗手是最简便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的重要措施[1]。要按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对所有医护人员进行手卫生的培训,严格掌握洗手、手消毒指征、洗手流程;要提供规范洗手的设施设备,配备快速手消毒液,定期督促和检查,促使医务人员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有效提高医务人员洗手依从性,以达到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目的。

8.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基层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实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专人专车专管,各项流程均符合规范要求;专职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必要时进行乙型肝炎等严重传染病的免疫接种;院感管理(专职人员)定期督查,并将检查结果与考核相挂钩。

9.开展相关监测

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医院感染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认真做好监测记录;应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对各科室特别是院感管理的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要部位、高位因素进行检查和监测,总结、分析、查找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整改;在开展综合性监测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目标性监测,有利于掌握院感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分布及耐药性特点等情况,为院感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杜绝医院感染的暴发流行。

10.加强督导监管

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管理,健全督导组织,强化区疾控中心知识培训、消毒效果监测等督导作用;局卫生监督所应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院感管理的监督检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院感意识和无菌观念,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给患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医疗场所。

三、总结

院感管理是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是医疗护理质量的综合体现。通过加强院感组织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知识培训、调整布局流程、更新消毒设备、执行手卫生规范、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开展相关监测、加强督导监管,可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