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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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1

印发《医疗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次修订)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学科发展,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四川省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医院医疗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我院《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现全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次修订)

     2、新技术、新项目申报书

3、新技术、新项目收费申报备案表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需购买设备、器械申请审核表

 

                                 XX县人民医院

                                2018年7月30日

附件1

 

XX县人民医院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次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医院对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规范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学科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四川省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概念

本办法所称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医院新开展的、尚未使用的包含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伦理道德、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医疗技术项目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范围内临床、医技、护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

各科室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必须对应相应诊疗科目,医师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与其执业范围相一致。

第四条  管理组织和职责

1、医疗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审查、鉴定审批、动态监管、验收审核;负责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监督评价、中止、技术损害处置预案等管理规定;负责对实施新技术、新项目的人员的技术授权和动态监管;负责对新技术项目实施过程的督查与持续改进。

2、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医学伦理审查。

3、医务科承担医疗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初步审查临床提交的新技术、新项目申请材料;负责医疗技术委员会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鉴定、审批的筹备工作;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发文、建档、监管、验收工作;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转为常规技术的移交、归档、请奖等工作。

4、质控办负责对新技术、新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

5、医保办负责新技术、新项目有关收费项目的审查以及新增收费项目的申报、审批、备案等相关工作。

6、设备科负责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所需要的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的购进。

7、科教科承担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伦理学论证、审批、备案的各项工作。

8、各科主任负责本科室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

9、项目主持人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申报材料准备、参与人员技术培训、准入后执行、项目自查总结等工作。

第二章 立项管理

第五条  医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立项审核制度,经“两委会”批准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方可在医院内实施。

第六条  医院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照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等四级。

1、国家级: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2、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3、市(州)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市(州)内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4、院级:具有市内先进水平,在本院尚未开展或尚未使用的医疗技术、项目。

第七条  准入条件

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引进和应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开展卫计委和或国家法律法规已明令禁止的、已经淘汰的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和项目。申请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符合社会伦理规范。

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在本院注册的主治医师或相当于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技人员。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疗科目和专业技术能力相一致。拟开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项目负责人应向医务科提交申报材料,由医务科负责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指定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在本院实施。

5、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不得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6、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不得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新的诊疗项目。

7、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遵循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规,执行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医疗高风险技术资格许可与授权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等管理规定。

第八条  提交材料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书:包括技术原理和先进性,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技术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技术应用方案;专业人员、设施、设备条件;临床应用效果评价方法及科室承诺等内容。

2、知情同意书(样式)。

3、项目经费来源证明或相关说明。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的资质证明。

5、涉及知识产权应提供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第九条  受理程序

1、申报:项目主持人须详细填写《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准入申请书》。涉及新的收费项目和需要新购医疗器械设备的,应同时填写《新技术、新项目收费项目医保审核表》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需购买设备、器械申请审核表》,并附相关报告等资料送交医务科。

2、审核:医务科对项目申请资料初审合格后,于收到申请书的30个工作日内,报请医院伦理委员会和医疗技术委员会进行评估、鉴定和审核。

3、审批:经医疗技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讨论决议后,医务科将审批意见发送给项目负责人,准予开展的发送《准入通知书》。需要医保审核办理的收费项目,经医保办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不予受理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技术委员会不予受理:

1、拟申请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已被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2、距上次否定性结论出具时限不足6个月的。

3、拟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年内发生三级以上医疗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

4、因超范围行医受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不足1年的。

5、提供材料不真实的。

6、违反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三章  应用、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  培训与授权

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前,应接受相关技术项目的专门培训。按照医院医疗技术分级授权管理等要求,涉及有创操作的医疗技术包括手术、介入、麻醉及内腔镜等高风险技术项目,相关医务人员应获得医疗技术委员会授权并在医务科备案。

第十二条  实施管理

1、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后由医疗技术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管。

2、实施新技术、新项目的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医院相关管理要求。

3、项目负责人应向医疗技术委员会提交书面自查报告,提交时间为自批准实施之日起第6个月、第12个月和第24个月。医务科负责收集、汇总技术监控相关运行材料。

4、由业务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牵头,医务科、质控办等职能部门应定期对新技术、新项目的质量、安全、疗效、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进行追踪管理和评价,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监管整改措施。

5新技术、新项目在监管运行2年期满后,由医务科提交医疗技术委员会进行验收审查。验收通过后医务科向项目负责人书面验收通知书,转为常规医疗技术项目管理。

6、对不能如期完成的技术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向医疗技术委员会详细说明原因。医疗技术委员会根据技术项目实施情况向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7、开展器官移植等第三类医疗技术、首创新技术、新项目以及首例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时,应将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情况载入相关病历。

8、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实施后,项目负责人应妥善保存好有关技术资料;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务科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  首例病例讨论

    为保证临床应用安全,在首例新技术、新项目实施前,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查阅、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著作及文献,写出书面综述或论证报告(附相关资料),制定各种防范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提交科主任组织全科集体讨论。参与人员应包括业务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医务科科长、质控办主任、科室正(副)主任、相关护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详细书面记录。

第十四条  高风险技术审批

凡是涉及高风险的手术、介入、麻醉等新技术、新项目,在监管运行期内应严格履行手术审批制度,在每一例实施前均应经科主任、医务科、业务院长或业务副院长逐级审批。

第十五条  知情同意

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前,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进行沟通,重点交待该项技术项目的、意义、可能的风险及防范措施,有无替代治疗方案等,尊重患方选择,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

第十六条  技术损害防范

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因技术复杂、操作难度大等原因,可能给患者造成难以预料的损害。

一旦发生技术损害或意外损害,当事医务人员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轻患者的损害后果,同时报告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处理有困难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必要时报告分管院长或院长,及时启动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第十七条  效果评价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疗效、安全性、风险性和效益等进行分析、追踪和评价,形成书面报告,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变更

新技术、新项目经审批后应按计划实施,若有技术项目增减、项目负责人变更等情况需报经医疗技术委员会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暂停或终止

新技术、新项目运行期间,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由监管部门提交医疗技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暂停或终止该技术项目。

1、申请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业务已被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废除或禁止使用的。

2、开展医疗新技术新业务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发生三级以上医疗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

3、在医疗新技术新业务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导致该技术不能继续开展的。

4、自准入之日起2年内尚未开展10例的。

5、违反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是已被终止的新技术项目重新开展时应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报。

    第二十条   激励机制

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准入的监督管理,依据卫生部颁发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省县乡两级助产技术服务标准》,现就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范围

(一)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

(二)婚前医学检查;

(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

(四)助产技术;

(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

(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及其服务项目

(一)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开展助产技术、上取环、结扎和终止妊娠手术的母婴保健技术许可。

(二)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县(市、区)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上取环、结扎和终止妊娠手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许可;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医疗机构开展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许可。

(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凡有效期满,继续开展该项技术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按照原审批程序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人员的准入审批及标准

(一)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助产士资格并在合法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其他专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经一年以上本专业进修培训;

2.通过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助产技术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二)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权限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并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3

一、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深化农村卫生改革,以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为总抓手,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重点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加强调研,强化督导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实行分类管理,认真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1、做好2009年新农合全覆盖工作。*要围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机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和费用控制机制进行积极探索,力争有所突破;*、*、*、*、*五县要做好动员发动,搞好基线调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按省要求高标准、高起点顺利启动。对2009年新增5个省级试点县的方案逐一进行审核,指导试点县完善试点方案。实现20*年前4个试点县参合率达90%以上,新增试点县参合率达80%以上。

2、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省级试点县工作情况公示制度,市每月公示1次各县(区)合作医疗运行情况和有关信息,督促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规范运行。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市进行随机抽查,对工作不力、农民得实惠少、群众意见大的县(区)实行重点跟踪管理。

3、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制定我市管理意见,建立对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认定和动态管理制度。6月底前完成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验收、公示、签定协议和挂牌工作,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都要建立管理档案。制订《菏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菏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目录》、《关于加强乡镇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意见》、各县区制定“100种常用药品最高限价和不少于10种单病种限价规定”报市局备案,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收费和服务行为监管机制,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县(区)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努力降低农民医疗费用。

4、加强合作医疗管理和经办机构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筹建工作。督促各县(区)完善经办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加强人员配备。加强指导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不同专题的研讨会,强化分类指导和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市新农合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充实调整成员,举办培训班对经办和管理人员分级分类培训,组织一次全市新农合相关知识考试,认真贯彻鲁政办发[20*]96号文件,严格执行新农合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和纪律,加强基金监管,保证基金安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5、搞好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及监测工作。搞好市级新农合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工作,6月底前全部实现省级试点县数据资料网上直报。各县(区)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络,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网上审核,现场结算,简化就诊、报销程序,方便参保农民,加强新农合信息管理,完善新农合信息统计制度,着手建立新农合监测系统,及时了解试点运行情况,为政策调整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开展对新农合试点工作的系统评价。按照省制定的新农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年底组织开展对新农合试点工作评价。指导各县不断总结、完善试点方案,规范运行机制。

7、完善基金补偿方法,确实提高农民抗大病风险的能力。各区县要及时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的确定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和确定大额或住院医药费用补助的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助比例,要制定控制医药费用的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农民保障水平,使农民能够真正受益,调整方案报卫生局备案,待条件成熟时制定全市统一的报销比例方案,打破现行一县一方案的局面。

8、加大新农合宣传力度,努力树立政府形象。充分利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搞好新农合的宣传工作,各县区每月要上报市新闻媒体一个新闻。

㈡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强化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功能

深化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改革,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农村卫生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1、研究制定我市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争取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农村公共卫生、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开展农村卫生管理能力培训。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院长的业务素质、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3、推进乡镇卫生院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全市推广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长的经验和做法,搞活乡镇卫生院内部分配,充实乡镇卫生院的技术力量,增强乡镇卫生院的内部发展活力。

4、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2009年选择50个乡镇卫生院搞好创建试点,年底统一验收。

5、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中心枢纽的作用,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指导,搞好为村卫生室的服务,正确处理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之间的关系,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6、巩固提高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成果,筑牢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底”,努力实现农民小病不出村的目标。开展创建“农民满意村卫生室”活动,2009创建1000所“农民满意村卫生室”。

7、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对各县区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完善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配套措施,加强对执业证书的管理,2009年对全市12461名乡村医生都要建立起从业管理档案,为规范管理乡村医生提供基础资料,档案管理内容市局将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今年要做好2年一度的乡村医生执业考核注册,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

二、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城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突破口,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规划目标,完善政策措施,完善运行机制,抓住当前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利政策,搞好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试点,努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目标。

1、贯彻中央、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省有关对发展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提出的要求,提出贯彻意见,报请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全市社区卫生工作。

2、建立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报请市政府调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社区卫生工作。

3、制定并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政策措施。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并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文件,为社区卫生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根据我市社区建设情况,综合考虑社区人口分布、居民健康需求和卫生资源利用情况,研究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菏泽市城区社区卫生设置规划,确定区域性分步骤工作目标。

4、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提高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举办社区卫生机构。加大城市卫生资源机构调整力度,促进卫生资源向社区流动,推动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通过转型和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试点,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5、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督导、评价、考核机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工作调度督导制度,加强监测与评价。

6、健全信息化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建立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公共卫生信息直报系统和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与评价系统。

三、进一步规范妇幼保健工作

坚持以实施“一法两纲”为核心,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重点抓好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精神,适时制定我市规范妇幼保健工作各项政策。

2、认真组织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行动。按照分层次培训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助产人员和乡村医生等人员开展孕产妇保健、产科危急重症处理、新生儿窒息复苏和产科常用技术操作规程等技术培训。建立完善孕产妇死亡和婴儿死亡评审制度,积极开展孕产妇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知识等宣传教育。

3、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产科建设,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今年完成50个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的试点,提高产科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助产技术管理办法》,实行等级评审和管理,对达不到标准的,依法取消其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继续做好产科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4、加强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技术的管理和应用,完善筛查网络功能,加强人员技术培训,提高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技术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做好阳性患儿的追踪治疗,建立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诊断信息报告制度。

5、做好防治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做好防治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指导各示范区按照《全国艾滋病防治示范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方案》和《*关于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外出参观学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做好卫生技术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培训、孕妇免费咨询检测和母婴阻断工作。

6、加强母婴保健监督执法工作。严格掌握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准入条件和标准,坚持依法行医。将制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对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助产技术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依法搞好对B超等医疗检测设备的监管,加强对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的教育和监督,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现象的发生。

7、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加强妇幼卫生年报和“三项监测”的质量控制,规范使用妇幼卫生信息报表,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时效。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病例网上直报。

8、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领取、专人保管、微机化管理、加盖专用章,严格执行省卫生厅有关收费标准,严禁出现搭车收费等现象,保证《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和管理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9、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积极开展妇女常见病防治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妇女病普查普治制度,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4

在20岁生日来临之前,就读于陕西省西安市西京大学的郑萌珠,第一次探访了她的出生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医三院)生殖医学中心。

走进一间不算宽敞的实验室,她好奇地打量着那些培养胚胎的试管,并在显微镜下观察和卵细胞。2月25日,在2008年北京人类生殖医学国际研讨会的新闻会上,她落落大方地描述“回家”的感受:“那么小的地方,竟然可以孕育出生命,太神奇了。”

作为中国大陆首例试管婴儿,郑萌珠见证了一个崭新生殖时代的诞生。

如今,以试管婴儿为代表的人类辅助生育技术(ART),给数以万计的不孕症患者带来了希望。根据卫生部门的统计,截至2004年底,中国大陆共有近3万名通过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诞生的婴儿。

这个数字还在迅速增长,目前卫生部已批准130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2007年,仅中信湘雅不孕与遗传专科医院和北医三院就分别完成了4000多个周期和3000多个周期的试管婴儿治疗(经过一个月经周期的治疗之后,能够成功分娩试管婴儿的可能性约为四分之一――编者注)。

艰难出生

1978年7月25日,世界首例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的试管婴儿在英国剑桥诞生。在技术的辅助下,人类终于第一次在孕育新生命的过程中摆脱了对的依赖。从女性患者体内取出卵子,放入试管中和共同培育受精,然后将早期胚胎移植到女性子宫之内,最终可以形成胎儿。

当时中国的“”刚刚结束,尚处在封闭之中,科学界并未及时获知这一里程碑式的医学事件。一两年后,湖南医科大学(即湘雅医学院)卢惠霖教授才得知试管婴儿诞生的消息,并率先提出在中国大陆发展人工辅助生育技术的设想。

卢惠霖之女、现任中信湘雅不孕与遗传专科医院院长卢光教授告诉《财经》记者,她的父亲当时曾与中国科学院遗传所陈秀兰等研究人员开展合作。但由于这一技术与中国的传统伦理观念有出入,在行政部门的干预下,这项合作研究被迫中断。

到了1984年,北京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张丽珠等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下,也着手开始试管婴儿的研究。张丽珠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对于当初的艰难仍然记忆深刻:研究人员开始的时候连卵子的形态都不认识,仪器设备也是少得可怜,只好土法上阵,将有限的几根阴道穿刺针反复使用,针头钝了以后,再拿到钟表修理店去磨尖。

1986年,卫生部正式将试管婴儿列入了“七五”(1986年-1990年)攻关项目,在北医三院、湖南医科大学和北京协和医院分头进行,张丽珠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即使此时,很多公众仍然认为试管婴儿研究是与“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背道而驰。面对种种压力,项目只好取了一个听上去似乎与试管婴儿没有关系的名称:“优生――早期胚胎的保护、保存和发育”。

1987年5月,甘肃省礼县的小学教师郑桂珍从中央电视台《九州方圆》栏目了解到试管婴儿研究,夫妇俩专程赶到北医三院来找张丽珠。郑桂珍家四代单传,她18岁结婚,但由于输卵管阻塞,婚后20年都没有怀上孩子。

1988年3月10日上午8点多,郑桂珍终于分娩下一名女婴。作为中国首个试管婴儿,这个女孩取名为“萌珠”,“萌”是萌芽之意,“珠”则是为了感谢赋予她生命的张丽珠教授。

仅仅三个月后,湖南医科大学也诞生了两名试管婴儿:章皿星和罗优群。自此,中国试管婴儿终于开花结果。

在中国生殖医学的历史上,有两张特别的照片已成弥足珍贵的记忆:67岁的张丽珠教授抱着刚出生的郑萌珠,以及88岁的卢惠霖教授抱着刚出生的罗优群。

技术跃进

过去20年中,试管婴儿在技术上取得了长足进展。

早期,试管婴儿的成功率上不足一成;张丽珠教授对《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北医三院的试管婴儿临床妊娠率可达40%多;即使考虑到流产等问题,总的活产率也可达25%。也就是说,女性患者在一个月经周期内妊娠成功并最终顺利产下婴儿的几率,可以达到四分之一。

据了解,一个(月经)周期的治疗费用,通常为人民币2万元至3万多元。如果第一次治疗没有成功,患者可以考虑继续治疗。

单从成功率来看,中国大陆医院的技术水平与国外同行相差无几。随着求诊人数迅速增加,试管婴儿早已经从早期的医学探索,变成了现今的“流水作业”。

在传统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技术之外,目前还衍生出了多种新的人类辅助生育技术。

对于男性弱精、少精难以与卵子顺利结合的情况,可以通过单卵胞浆内注射(ICSI)技术,助“一臂之力”,将其直接注射到卵子的卵胞浆内。此外,对于存在单基因遗传隐患的情况,则可借助胚胎种植前遗传学诊断(PGD)技术,确保生下健康的婴儿。

在业界,亦有人将ICSI和PGD,分别称为第二代和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中国大陆的首例ICSI试管婴儿和PGD试管婴儿,1996年和1999年先后诞生于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月24日至26日,在2008年北京人类生殖医学国际研讨会上,加拿大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妇产科学系千日成博士还报告了一种更新的技术――自然周期体外受精和未成熟卵母细胞体外成熟(IVF/M)。

在大多数试管婴儿治疗中,女性患者都会被注射增加排卵的促性腺激素类药物。但这类药物也会带来卵巢过度刺激综合症等副作用,甚至出现过药物运用不当而导致女性患者死亡的个别案例。

这一最新的技术,避免了给女性患者注射昂贵的促排卵药物,而是在女性的自然月经周期内,将未成熟的卵母细胞取出,在体外培养成熟。从理论上讲,这样不仅避免副作用,还可望大幅度降低治疗费用。

临床研究表明,IVF/M作为一种有效的不孕症治疗方案,尤其适用于35岁以下的妇女。不过这一技术本身目前尚不成熟。

伦理和监管

与辅助生育技术的飞速发展相比,监管步伐总是显得大为滞后。

张丽珠教授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就承认,人类辅助生育技术作为一把双刃剑,在不断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伦理道德和社会法律问题,比如买卖和卵子的牟利行为等。

卢光教授亦有同感。她警告说,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如果管理得好,自然会利国利民;但一旦管理得不好,“则会祸国殃民。”

例如,那些通过或卵子捐赠出生的试管婴儿之间,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近亲结婚的悲剧。

根据卫生部的法规,同一供者的、卵子可以使五名妇女受孕。由于库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接受捐赠的夫妇无权查阅供精者的身份,那么,这五名妇女及其子女均无法得知捐精男子的身份。谁能担保这些子女长大成人后,彼此之间不会发生或者是走进婚姻殿堂呢?

《财经》记者了解到,各地库的信息并未联网,如果一名男子在某个库捐过精,其他库根本无法得知。至于某些地下库的采精行为,则更加难以掌控。也就是说,一名男子的有可能使更多的妇女怀孕,从而增加悲剧发生的可能性。

英国政府部门曾因此修改了相关规定。从2005年4月1日起,那些通过或卵子捐赠出生的试管婴儿长到18岁以后,将有权查询他们的遗传学来源。但迄今为止,中国仍未在这方面做出更明确的规定。

独身人士是否可以通过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生育后代,也是一个争议极大的话题。2002年9月通过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但吉林省这一条例和卫生部的相关规定是冲突的。根据现有的管理办法,寻求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的,必须是合法结婚而无法正常怀孕的夫妇。

此外,在现实中,滥用促排卵药物、未经患者夫妇同意将多余的胚胎出售给他人,以及设立所谓的“名人库”,代孕及买卖、卵子的商业行为,近年来时有发生。

鉴于此,2001年,卫生部颁布了《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库管理办法》。此后又陆续出台和修订管理细则,希望遏制种种违规甚至不法行为。

包括湖北省武汉广德妇科医院等在内的多家医疗机构,都因为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行为被处罚。

此外,在卫生部批准设置的十家人类库中,重庆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附属医院库由于“在采集、存储和对外提供等方面存在严重的技术和管理问题”,也于2003年6月被责令停业整顿。2003年11月和2006年2月,经卫生部两次复查,这家库仍未达到整改标准而继续被停业。

目前,滥用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状况已经基本得到遏制,主管部门在这一领域的监管力度也获得了颇为中肯的评价。被英国、美国等多个妇产科学院荣授院士的香港妇产科中心梁家康博士就对《财经》记者表示,中国卫生部关于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管理法规“比较合理”。

不过,对于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中的一些具体条款,不少专家仍有不同看法。

例如,管理办法禁止一切形式的代孕。而张丽珠教授认为,不应该搞“一刀切”。在管理办法生效之前,她曾经为几位先天性子宫缺失或后天性子宫摘除的妇女施行过代孕试管婴儿治疗。

实际在英国,并不是所有的代孕都被禁止。梁家康也认为,不提倡代孕,“但也不应把(代孕的)门完全关上。”据悉,卫生部也在组织对《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2007年10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医疗机构设置人类库审批和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此次调整,虽然有利于发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属地管理的职能,但也有专家担心,一些地区审批人类库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时,把关不严的情况可能会恶化。

新的课题

2006年,国际辅助生育技术监控委员会曾经估算,全球已经诞生了300万名试管婴儿。而根据英国和澳大利亚卫生部门的统计,到2005年,这两个国家通过试管婴儿等辅助生育技术出生的新生儿,分别占到全部新生儿的1.2%和3%。

正如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生殖健康研究中心迈克尔・戴维斯博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所指出的那样,“试管婴儿已经成为新生人口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和郑萌珠一样,出生在湖南医科大学(即湘雅医学院)的章皿星和罗优群也考上了大学。从今年5月起,医学专业的罗优群将开始在卢光的实验室实习;他毕业以后极有可能留在这个实验室工作,从事试管婴儿技术方面的工作。

然而,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对于母亲及后代的长期健康影响如何,仍是一个被各国政府和科学界广泛关注的课题。

国外有研究显示,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尤其是ICSI试管婴儿技术出生的孩子,其出生缺陷率几乎比自然怀孕高出一倍。

中国内地此前缺乏对试管婴儿及其母亲的跟踪随访,目前仍难以对此做出准确评估。不过,中信湘雅不孕与遗传专科医院院长卢光教授透露,卫生部已经要求对试管婴儿进行随访。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简称973计划)等研究计划中,也开始深入探讨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安全性,如大量的药物刺激对孕妇和胎儿究竟有何影响等。

此外,试管婴儿中多胞胎的比例远远高于自然怀孕,不仅给母亲和孩子的健康构成威胁,还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卢光对《财经》记者强调,如果通过试管婴儿技术怀上多胞胎,更有可能出现孕期并发症,而且孩子的体重会偏低,出生畸形的比例则会明显增加。

卫生部已经要求,对于多胎妊娠必须实施减胎术,避免双胎,严禁三胎和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但即使如此,在官方的统计中,中国试管婴儿中多胞胎妊娠的比例仍然高达26.4%。

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现代医疗器械 科学管理 探索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3(b)-0090-02

看一个医院规模和现代化水平的主要看这家医院的医疗装备,但是医疗装备的管理水平还没有跟上现代化的脚步。利用先进的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量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是改变经验型定性管理过渡到按法制、经济规律的重要手段,从原来的被动管理变成主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做出效益来。调动医院医疗器械的人流、物流、资流使得高效利用,用最小的付出换取更大的产出,,则是医疗器械现代科学管理了解的重点。

1 概述

在更新时医疗器械技术要有以下几种特征,更新速度快、产品种类五花八门、需求时跟的上脚步、有较高安全保障性。医疗器械科学化管理的改变是很一条很艰难的道路,对医疗器械全过程的管理的计划。具有三方面内容:第一,技术方面的管理明确,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器械的计划、购置、安装、验收、使用等相关环节,还有质量的控制、维修技术管理、淘汰与报废等;第二,经济方面的管理,包括资金的来源、对预算进行分析、预算成本、效益评估等;第三,施行信息、质量和标准规范化的管理的目标,使得医疗器械具有安全性、效率提高。医疗器械的科学化管理对于医疗先进技术来说必不可少,为良好医院品牌形象铺平了道路,逐渐成为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点内容。

我国拥有相对落后的医疗器械管理水平、缺乏医疗的技术与外来的新技术、有着新型材料的现代化医疗器械有着不可避免的矛盾,妨碍了医院的诊疗水准、现代化水平的发展。其矛盾主要在两个方面:第一,医学装备、医用卫生材料比较先进而医疗器械管理模式非常落后,从而产生矛盾;第二,没有大量的资金对新型医疗器械引用,在发展中新技术、新业务得不到合理利用与引进医疗器械不合理、丢失和浪费之间的冲突。

2 现代医疗器械管理现状

因为公立体制和历史的不断发展,维修的发展被死板的模式妨碍,导致维修人员能力低下,与医院器械现代化发展脚步和服务需求不能配合,步伐缓慢。重点包括了以下方面。

2.1 缺乏重视

器械管理机构没有遵从三级管理责任的管理模式发展,国内的一些医院只顾着引进机器,对维修保养工作置之不理,虽然对它有稍微重视,但是连最基本的维修组都没有形成。

2.2 制度缺失

制定规章制度对维修人员进行管理,对他们的行为予以约束,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原来的习惯来进行的。对维修管理计划和行为准则没有明确的目标规范,保养就更缺乏了。

2.3 缺少人才

现代的医院缺乏人才,原来的人员都是新手没有培训,很多人都是由其他行业转行过来,对现代化的器械缺乏认识意识。最近高校和医学院都加强了对医学工程专业的管理,对该专业学生进行专业的培训,从此学生了解了许多先进的知识和掌握了先进的工具,但因为缺乏经验,开始没有能力去承受医院的维修管理的责任。还有因为医院忽视了对维修专业的学科建设,对其任务没有继续进行教育提高意识,对人才极度地缺失。因为医院的总体发展缺少规划,会导致维修技术人员工作没有主动性,缺少责任感,所以人员流动性极其高,造成高素质人才被带得懒惰,长此以往人员结构不合理,总体的技术维修水平降低,妨碍了医院在未来的发展。

2.4 缺失资料

对维修资料方面没有系统的管理方式,因为医院在购买器械的时候,重视的是参数和价格,对厂家技术资料和软件没有进行了解,在使用器械后,各厂家对器械的维修技术进行控制、不透露技术资料妨碍器械的修理。医院维修人员忽视了对维修进行记录,或是记录得不完整导致优秀技术无法发挥,对以后进行维修没有供给任何有意义的东西。

2.5 缺少信息

医院的维修管理工作水平较低,信息化没有被利用,对器械不可以随时控制。而只有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系统,才能提高维修劳动力的水平,医疗器械整个生命周期都被了解控制,随时进行数据管理和跟踪,从而促进维修管理的规范化。

3 现代医疗器械技术管理

3.1 器械、器材购置的技术论证

在购买机械时,遵从技术上先进、功能上适用、价格上合理、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准则。对功能相同的比性能、对同样的性能比质量、对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对同样的价格比服务。要有抛劣选优的规则。

3.2 医疗器械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医用器械要拥有高品质和质量控制技术和方法进行探索,保护好医用器械,避免出现耗材使用的现象。加强实施大型医用器械“三证制度”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等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医学仪器器械计量监测制度进行整顿,在器械使用前进行检测,它的性能要与质量管理规程相一致,器械、器材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关键是建立健全预防维修为主的维修保养制度体系。

4 现代医疗器械效益管理

只懂得创收、没有考虑到成本,引进不合理、购置重复,器械没有被利用、使用率极低、耗费材料堆积丢失与浪费等问题,是国内各大中医院大型医用器械管理应当重视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要开展成本预算、经济效益分析,利用经济规律对器械进行管理的活动。此外,对大型医用器械经济效益做出相应的分析计划,在实际中使用才是重要的。计划中效益分析的目标要符合法律政策实施。在运行中,使用计算公式、评价标准、实施办法等进行改革。明确器械、耗材成本效益分析的目标,处理好医院医用器械、耗材的运行状况,掌握器械重复购买、器械没被利用、使用率低和耗材积压、流失与浪费等信息,对以后的器械、耗材的引进、购置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帮助。在器械、耗材成本效益了解过程中,对器械、耗材引进论证、购置与管理的得失,从盘活器械闲置、重复购置、使用率低和耗材积压、流失与浪费等问题的解决方案,对成本效益有着全盘的掌握。这有利于医院器械、耗材管理由盲目引进过渡到事前进行论证、事后进行分析、向管理要效益的优质管理。

5 结语

在现代社会,通过医疗器械的引进和先进技术的合理利用,严格规范了医疗器械管理,对于当前的局面,医院对器械科的发展拥有着无限的期望,根据时代的潮流,不断对医疗器械管理进行创新。医院需要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创造出一只有实力保障的团队,进行科学化管理,确保临床医疗器械合理运行,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加强人员素质,先进的医疗器械管理对医疗器械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

参考文献

[1] 李颖.我国医疗器械规范化管理的对策研究[D].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08.

[2] 韩振宇.我国医疗器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D].山东大学,2008.

[3] 王帆.关于我国医疗器械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研究[D].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2.

[4] 徐丛.山东省医疗器械监管现状与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12.

[5] 田敏廷.进口医疗器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D].中南大学,2013.

医疗技术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 护理管理; 医疗风险; 作用

护理管理是运用现代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实行对护理工作以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科学管理[1]。世界卫生组织(WHO)给护理管理作了如下定义:护理管理是为了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系统地利用护士的潜在能力和有关的其他人员或设备、环境和社会活动的过程[2]。护理管理的主要目标是提高护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高护理工作质量,为患者提供良好的服务。良好的护理管理可以使护理系统得到最优运转,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减少医疗纠纷,降低医疗风险。

1 正确面对医疗护理风险的存在

1.1 医疗行业本身是高技术、高风险行业;疾病种类繁多,病情各异且多变,也决定了医疗将面临更大的责任与风险。有实证显示,尽管医护专业人士努力地工作,但仍有医疗事故发生,患者仍有受伤害的风险[3]。所有的医疗过程都是风险和利益并存的,而且贯穿于诊断、治疗和康复全过程,即使极为简单或看似微不足道的临床活动,也带有风险。“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已成为医疗界的共识。

1.2 护理行为具有高风险性。如:护理人员没有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主动为患者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语言不当;护士业务能力的提高滞后于医学的发展,高新技术引入临床,护理人员操作仪器、设备不够熟练;护士人员缺乏,护士与患者比例不合理;护理常规、操作规程执行不力,护理业务不熟,用药不当;未履行病情告知或患者隐私保密等,均容易造成护理过失,引起医疗纠纷,增加医疗护理风险[4]。

2 加强护理管理,降低医疗风险

2.1 实行医疗护理风险管理 实行护理风险管理,是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健康,减少和杜绝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医疗护理风险管理是指对患者、医务人员、医疗护理技术、药物、环境、设备、医疗护理制度与程序等风险因素进行管理的活动。医疗护理风险管理的目的是使医疗护理风险系数降到最低程度,保障患者与医务人员安全[5]。护理风险管理的理念是把发生护理不安全事件后的消极处理,变为护理不安全事件发生前的积极预防[6]。也就是加强护理管理,减少护理过失,避免医疗纠纷,减低护理风险。虽然护理风险不能完全避免,但通过有效的护理风险管理,特别是对护理管理的对象-护理人员的管理,护理风险事件是可以减少和避免的。对护理人员的管理,最重要的是教育和培训[6],包括:(1)加强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2)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要求护理人员工作认真细致、一丝不苟,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3)重视人文关怀,强调人性化服务,对待患者热情有礼、乐于助人;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4)明确护理文书规范书写的重要意义,使每个护士能端正书写态度,力求做到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5)强化风险意识,正视医疗护理风险,消除医疗护理风险以及无关的态度;(6)建立可行性研究的风险预测,科学分析潜在的和现存的护理风险隐患,制订医疗护理风险管理规范,有效地避免风险;(7)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学法、懂法,依法处理医疗护理风险,在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消除对待医疗护理风险的一切消极情绪[5]。

2.2 强化护理质量管理 护理质量管理就是医院护理管理系统中各级护理人员层层负责,一切从患者利益出发,用现代化的科学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满足以护理质量为中心的护理要求,保证高质量的服务过程与工作过程[2],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护理的任务是帮助患者减轻痛苦、维护健康、恢复健康和促进健康,任何护理质量的评判都必须以此为依据。俗话说“三分治疗,七分护理”,这就充分说明了护理的地位和作用。在护理过程中,每天与患者接触最多的就是护士,患者的病情变化、心理状态、日常活动等情况,护士了解得最直接,掌握得最清楚,能否正确把握这些变化并及时的将信息传递给医生,对于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极为重要,这就要求有高质量的护理。护理质量管理必须遵循的几个原则[2]:(1)以患者为中心,一切从患者的利益出发,以最佳的护理工作状态,尽最大的努力满足患者的需要;(2)预防为主,重视基础护理质量,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从源头上进行控制,预防为主、防检结合、重点提高,做到防患于未然;(3)标准化原则,质量标准化就是建立质量管理的“法规”,包括制定各类护理工作标准、各种规章制度、各种岗位职责、各种操作规程以及质量检查标准等,使护理人员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使护理行为规范化、科学化。(4)分级管理,层层负责,护理质量管理组织系统由不同层次的人组成,各层次的职责有所偏重,即:护理部-护士长-护士等。

2.3 加强护理业务技术管理 护理业务技术管理是对护理工作的技术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使这些技术能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地应用于临床,从而达到高质量、高效率目标的管理工作。护理业务技术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部分,也是护理管理的核心和衡量医院管理的重要标志[2]。护理工作的对象是人,除了要求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外,主要依靠护理技术。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护理技术对提高护理质量有决定性作用。只有对护理工作进行科学的组织管理,才能使各项技术操作标准化、规范化,才能调动和发挥护理人员的积极性,合理使用技术力量,密切合作,提高护理质量和效率[2],才能使患者尽快会恢复健康,让患者满意,从而减少医疗纠纷和风险。护理业务技术管理的范围比较广,主要包括:(1)建立健全有关护理管理各种规章制度,诸如:患者入院、出院制度,患者住院管理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消毒、灭菌制度,查对制度,医嘱执行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护理差错管理制度等;(2)制定明确的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3)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4)规范护理病历的书写和管理。(5)规范病房管理,建设以人为本的住院环境,使患者达到接受治疗的最佳身心状态。(6)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尊重患者的隐私。(7)落实患者知情同意权,对各种护理和治疗要得到患者本人和家属的同意,对有危险的侵入性操作,要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3 加强护理队伍管理,提高护士的素质

护理管理的根本问题是做好护理人员的工作,只有提高护士素质、规范护士行为才能做好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才能有效保证护理质量。在护理队伍建设和管理中要重视护理人员的自我意识、自我需要和自我管理,护理部做到既是护理人员的管理部门,也是护理人员的服务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渗透服务,在服务过程中推进管理,统筹安排,尽量为护理人员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并根据各科工作特点实行个别班次弹性班,保证护理人员的休息。同时护理部要实行“透明化”管理,在护理岗位调整时认真征求当事人意见,责任护士上岗实行公开竞聘等等。同样,护理人员在工作中也发挥了她们的主观能动性,主动积极地对待每一项护理工作,还能不断地向护士长、护理部提供一些护理管理中的建设性意见,从而保证了护理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1]。

总之,在护理管理工作中,我们要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护理风险管理、护理质量管理和护理业务技术管理,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减少护理过失,和谐护患关系,避免医疗纠纷,降低医疗护理风险。

参 考 文 献

[1] 许爱仙.加强产科护理质量管理降低产科医疗风险.当代医学,2008.

[2] 娄凤兰,王惠珍,许淑秀.护理管理学.第1版.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04:13,146,147,158.

[3] 周晓,李静,黄莱.医疗纠纷中的护理行为过失.国际护理学杂志2006,25(12):993.

[4] 李慧君.浅论风险管理对医疗护理行为的影响.中国实用医药,2007,16.

[5] 蔡学联.护理实务风险管理.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