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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的概念范文1
[关键词]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协定;法律对策
1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相关概念及其构建意义
(1)自由贸易区和自由贸易协定的概念。自由贸易区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初级阶段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根据关贸总协定(gatt)第24条第8款b项的规定,自由贸易区应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中,对成员国之间实质上所有产自该领土的产品贸易取消关税和其他限制性贸易法规(如必要,按照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和第20条允许的关税和其他限制性贸易法规除外)。一般来说,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国享有对非成员国出口的关税决定权和在自由贸易区范围内对原产地规则的遵守。
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s)指的是国家之间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相关规则,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进行的地区性贸易安排。ftas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第24条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5条。另外,ftas还可依据gatt和wto的“授权条款”签署,其较一般自由贸易区的安排更为宽松。
综上,自由贸易协定实质上是一种贸易安排,协定的缔约方所形成的区域即为自由贸易区。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即为中日韩三国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自由贸易而作出的贸易安排,协定所形成的区域即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
(2)构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意义。尽管中日韩之间因政治、历史等方面问题的困扰,加之贸易中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大量存在,给三国间的经贸往来蒙上了阴影。但总体上看,中日韩之间的贸易往来较为密切,中日、中韩、日韩的贸易增长均超过中、日、韩在全球的贸易增长。虽然三国在农产品、汽车和钢铁等方面存在贸易摩擦,但三国较高的贸易依存度,即在国际分工中明显的竞争和互补关系,为构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提供了很大可能性。另外,中日韩民间团体、企业和政府都对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做出了积极努力。
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功运作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一旦成立,必定会给三国提供更多贸易创造的机会,促进三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三国间相互投资的增长,有利于三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另外,对于中日韩在能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以及政治、历史、外交纠纷等的化解也有着积极作用,进而推动东亚一体化进程。
2 构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存在的国际法律问题分析
(1)从签署主体上看多边协定较双边协定的签署困难。从世界范围内看,由于wto框架内多哈回合、坎昆回合以及中国香港回合谈判的不果而终,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在进口中的贸易歧视措施的设定以及发达国家彼此间贸易保护措施的实施,使得多边贸易自由化进程重重受阻。在这种背景下,东亚国家和地区将经济贸易合作的领域由“多边”转向“双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已成为其经贸合作最为重要的手段和形式。目前,日本对构建中日自由贸易区态度并不积极,加之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的搁浅,中韩自由贸易区尚在研究之中,中日韩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较中韩、中日与日韩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困难。
(2)从拟签署协定的内容上看自由贸易开放范围的谈判任重道远。鉴于区域自由贸易本身会带来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wto对自由贸易区作出了两条限制。其中之一是必须是区域内全面的自由贸易,而不能仅仅是某些方面的优惠。即自由贸易范围的不完全开放性是不符合wto框架下自由贸易协定规定的。这就意味着协定的签署需要缔约国在货物贸易、投资、服务、技术、知识产权、环保等领域达成共识。其中货物贸易所包含的农产品、纺织品、钢铁和汽车等产品的贸易,涉及三国的敏感产业。如果三国就各自的弱势产业坚持实施保护措施且互不退让,不能实现贸易范围的全面开放,很可能会使谈判陷入僵局。
(3)从拟签署协定中争议解决机制的规定看其选择适用的局限性。中日韩同为wto成员,虽三国间贸易争议不断,但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解决的微乎其微,且中国多是以应诉者的身份出现。尴尬的是,在程序问题上,协定的缔约方因受wto争端解决机制强制管辖权的限制,不能排除对其的选择适用。在实体问题上,wto争端解决机制首选wto体制下的协议作为法律依据,即使享有一定自由裁量权的争端解决机构的法官在裁判时“造法”也显得十分谨慎,从而使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处于窘迫地位。由于wto争端解决机制市场的缩小且效率较低,使得一种可供涉外争议较为高效、便捷解决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使用成为必要。
3 构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国际法律对策
(1)实现从双边到多边协定的逐步过渡。根据目前的情况,中日韩之间可依gatt(1994)第24条第5项以及gats第5条的规定,先签署临时协定,然后在合理期限内实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计划和进程安排。中国可以先同日韩签订三方临时协定,然后根据时机的成熟,分别签订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中日自由贸易协定、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有步骤地实现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构建。
(2)拟签署协定的内容与wto相关规则相符合。在贸易开放范围的具体安排上,可以参照《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先在货物贸易领域实现自由化,然后根据对外贸易实践在服务贸易领域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同时可以借鉴《中国—东盟投资协议》的内容,与日韩开展投资贸易自由化的商谈。
自由贸易的概念范文2
关键词:中韩自由贸易区;产业内贸易;直接投资;技术差距
中图分类号:F75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11)11-0012-08 收稿日期:2011-04-27 一、前言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加速朝着一体化方向发展,各国间的经贸合作也日趋频繁。然而由于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等各个方面错综复杂的原因,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同时,全球的贸易格局呈现出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两种贸易政策合流的新形式――区域性自由贸易,即集团内部贸易更加自由,而在集团之外则形成一定的贸易壁垒。这种新的贸易政策形式的集中体现便是不断蓬勃兴起的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在全球自由贸易区正如火如荼建立的大背景下,中国也在积极寻求和努力争取与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机会,力求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方式获得更多的区域贸易份额和发展机遇。中国身处亚洲,与亚洲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自然成为其加快区域性经贸合作的首选。继2002年中国和东盟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之后,中国逐渐将注意力投向了中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
自由贸易的概念范文3
关键词:交易成本;贸易政策;分工演进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7)10-0092-06
一、引言
自由贸易的概念范文4
中国在加入WTO的十年中除了履行义务和享受更大的市场外,也更多体会到享受更大市场是有代价的。WTO自由贸易框架除了贸易救济措施在实践中构成对中国的贸易限制外,主要贸易伙伴通过自由贸易协议重新划分市场并因此减少了中国在WTO框架下的机会。他国自由贸易协议或减损中国在wTO中的利益
在过去的十年中,欧盟和美国等WTO成员国通过自由贸易协议在WTO框架外进行贸易和产业布局。欧盟和美国等WTO成员国的自由贸易协议有相当部分是在多哈回合后启动或达成的,欧盟和美国除了与一些发达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相互清除贸易壁垒外,更多的是通过自由贸易协议把发展中国家作为自己的市场和工厂。欧盟和美国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协议得以跳出WTO框架建立自己的贸易通道和市场。
自由贸易协议国可以对非协议国背离WTO最为基础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使中国在欧盟和美国的自由贸易区域内只能获得次优待遇。WTO规则可以分成两部分,市场准入和贸易摩擦。市场准人包括货物的关税降低、服务的市场准入、取消非关税壁垒等,贸易摩擦包括贸易救济和争端解决。自由贸易协议在市场准入方面跳出WTO范围,在协议国之间建立更优的市场准入,非协议国在自由贸易区只能享受到WTO建立的市场准入,这是低于协议国间更优待遇的次优待遇。解决次优待遇的出路是建立自己的自由贸易区,这包括与欧盟和美国的协议国建立自由贸易区,中国在过去十年中也作出了这样的努力。
随着自由贸易区的逐渐布局,WTO沦为欧盟和美国解决贸易摩擦的工具,欧盟和美国在WTO框架下对中国进行限制。为了确保自由贸易协议给协议国相互之间带来的利益,协议国更显示了排外性,它们需要把即便是具有比较优势的非协议国赶出自由贸易区市场。此时,具有成本优势的中国产品自然就成为驱逐焦点。欧盟和美国在掏空WTO规则中的市场准入内容后,就利用对它们来说仅存的WTO贸易救济和争端解决工具来对付非协议国,中国在过去十年中遭受的贸易救济和摩擦已让我们对这点看得很清楚。
多边的时机在于自由贸易区的回归和适时的多边努力
多边谈判在未来的贸易自由化道路中将具有重要作用,中国需要适时抓住入世后一个真正的多边机会。自由贸易协议的发展使WTO根本性的最惠国和国民待遇降到低于自由贸易协议内部待遇,同时会否定非协议国的比较优势并阻碍规模经济的实现。只有当WTO次优待遇接近或超越自由贸易区最优待遇时,自由贸易协议才会失去存在的利益基础,协议国才会回归多边贸易自由化体系。而在未来双边与多边的较量中,当更多的双边协议相互交织而减损了单个双边协议的好处时,WTO成员国又会内生重新重视多边谈判的需要,这将是中国在加入WTO后需要抓住的一个多边机会。
未来的多边谈判会与多哈回合实质不同。自由贸易协议的发展使成员国对WTO多哈谈判的兴趣降到低点,这是因为协议国通过自由贸易协议获得了更低的关税,降低了倾销和补贴的可能性,并开辟了多哈回合无法触及的竞争、投资、政府采购等问题。解决多哈回合的僵局,需要等待未来双边回归多边的时机,再由多边积极作为。也就是说,当未来自由贸易协议发展到相互竞争抵消而瓦解并最终回归多边道路时,多边就可得以修复并进展,这就如同GATS第XIX条第4款有关逐步自由化所期待的道路那样。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自由贸易协议中已经包括了竞争、投资、政府采购等领域的问题,说明这些问题不是不可谈,今后的多边谈判不仅要在传统的关税降低等市场准入问题上有所作为,还需要增加对这些新问题的谈判。目前,自由贸易协议对竞争、投资、政府采购等内容的构建还不完善,可以说是打开了合作大门,但具体内容尚未确定。如果未来的多边谈判能先触及这些领域的具体问题,则可进一步降低自由贸易协议的吸引力。
未来的多边回合在新议题上的进展,会对中国的产业和体制带来压力和动力。实现比较优势除了需要体现市场准入的贸易自由化外,还需要合理的市场竞争。2016年底,随着所谓非市场经济地位概念的失效,中国将获得体现最惠国待遇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竞争机会。而当未来WTO进展到多边竞争规则时,困绕中国企业的反倾销问题将被削弱或剔除,中国也将需要审视内部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之间的冲突以及外贸法如何有效实施的问题。同时,未来的多边竞争规则会使不具竞争力的国内相关行业失去反倾销的保护屏障,尤其对于因国内体制问题导致缺乏竞争力的行业来说,多边竞争规则会不可避免带来撼动国内体制的压力。此外,在多边投资问题上,中国需要避免再次成为别国的工厂和市场;而政府采购问题是对政府财政权利的限制,使政府不能用国产来替代进口,中国则需要避免完全成为别国的市场。
在过去的-I-~a中,WTO争端解决机制给予了中国希望,中国在未来仍将依赖其以获得公正待遇。WTO规则中没有对市场经济地位给出判断标准,而是由成员国在其国内法中予以确定,这实质是成员国单边对中国设定义务。中国通过在WTO申诉,已经成功制止欧盟对中国的不正当反倾销措施。在中国被诉的稀土案中,中国的败诉无论是源自中国签订WTO协议时的问题,还是因为专家小组对规则的解释,导致中国无法使用例外条款和无法类比澳大利亚类似的贸易限制措施,中国未来仍将依赖WTO争端解决机制来主张利益。
迎接多边需要继续保持在双边谈判和国内法制建设上的努力
过去十年,在成员国进行的自由贸易协议博弈中,中国也建立了自己的自由贸易区。在对未来多边体系的期待中,中国仍需要继续务实推进双边贸易谈判。多边的好处是可以实现比较优势和规模经济,而多哈回合启动的多边谈判,其真正进展需要等待未来的时机。在等待多边时,为了避免在WTO中只享受到次优待遇,中国仍然需要双边努力,甚至是在新领域的谈判。例如中国与美国近期在竞争领域达成备忘来寻求双边在反垄断领域的合作。
未来继续自由贸易协议的努力对中国来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不公正的贸易救济措施。对于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中国通过双边谈判已经取得了大多数WTO成员国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可。但是,只有双边谈判中承认并不牢靠。例如,阿根廷2004年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宣布不会对从中国进口的产品采取任何歧视性措施,但后来违背了承诺,在反倾销中对中国产品采用第三国的替代价格。再如,东盟十国2004年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但在以后别国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中,东盟成员国被作为确定正常价值的替代国并予以合作。比如,2011年5月,欧盟对中国三聚氢胺反倾销措施中以印尼为替代国,印尼企业与欧盟调查机构合作时并不考虑印尼对中国的承诺。对于不公正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中国一方面可以尝试依据((WTO协议》第x条和GATT第30条有关修改规则的条款,通过三分之二多数来获得对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修正,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自由贸易协议来巩固一些主要贸易伙伴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可。
自由贸易的概念范文5
关键词:保税区;自由贸易区;保税功能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6-0218-1
1 我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原由
1.1 国际贸易功能优势弱化
1.1.1 关税水平降低 2004年我国进口关税的整体水平为10.4%,但是2008年已降为9.7%,其中工业品平均关税降到8.9%。对于一般贸易零关税产品的进口,可直接通过非保税区进口。
1.1.2 非关税壁垒减少 根据关贸总协定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规定,保税区进出口货物可不受配额、进出口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的限制,保税区贸易自由度优势进一步削弱。
1.1.3 贸易服务功能优势削弱 2007年,我国已面向所有企业逐步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的进出口经营权,保税区对各类投资者所形成的吸引力也逐步降低。
1.2 出口加工功能优势弱化
1.2.1 经济政策优势减少 根据WTO的相关规定,今后我国要逐步取消保税区的一些特殊政策,而且按照国民待遇原则,有些特殊政策将在区内外普遍实施。这将会更加促进区外加工贸易的发展,与保税区形成更加激烈的竞争。此外,随着自由贸易环境的形成,以前通过加工贸易完成的出口加工,则可通过一般贸易形式完成进口加工复出口的过程,这同样也会对保税区加工贸易造成很大冲击。
1.2.2 加工贸易项目进区受限制 我国出口加工区对区内加工贸易采取的方式是:在加工过程中不允许料件在区内与区外结转,也不允许区内加工贸易企业保税进口的料件转至保税区外加工。这样一来,已经进区的加工贸易项目和即将进区的加工贸易项目将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1.3 保税仓储功能优势弱化
入世后我国关税总体水平大幅下降,削弱了保税区原有的保税功能,保税仓储优势不明显。
2 我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现有条件
2.1 保税区政策优势仍存
虽然入世后保税区的保税优势弱化,给保税区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但不可否认,目前在我国各类对外经济开放区域中,保税区仍然是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惠的前沿试验区,与其它同类经济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相比,保税区仍然享有更多的政策优势,仍然是对周边地区和城市经济辐射和带动作用最为显著的经济区域。
2.2 保税区转型区位优势明显
国际上通行的自由贸易区的模式是“区港联动”,我国目前15个保税区中除深圳福田保税区外,其余14个保税区要么与港口相邻,要么以港口为依托,这正是我国保税区力图通过区港一体化向自由贸易区转型优势所在。此外,我国很多保税区又处于经济特区和开发区中的区中区,如浦东新区的外高桥保税区和沙头角、盐田港、汕头、珠海、青岛保税区,这些具有较高开放度的保税区为其向自由贸易区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区位优势。
2.3 保税区经济带动优势显著
保税区是其所在城市的重要经济增长点,也是腹地经济与国际接轨的“桥头堡”,保税区的发展可以辐射范围极广,可以带动毗邻地区和腹地的发展,对优化产业结构、发展贸易、增加就业和提高收入等能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3 加快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建议
3.1 加大高新技术出口加工
二十一世纪是高新技术竞争的世纪。多数保税区经过多年特别是近两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以高新技术为主的产业结构。如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作为我国最早设立的保税区,现在已形成令人瞩目的信息产业群,美国的英特尔、惠普、IBM,荷兰的飞利浦,日本的理光,法国的施耐德等一批跨国公司成为了保税区的投资主体;深圳福田保税区、广州保税区、珠海保税区亦是如此。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其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转移到中国,我国保税区要抓住这个机遇,继续努力地引进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前来投资,特别是鼓励外商在生物工程、信息产业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的直接投资。
3.2 创新海关监管制度
保税区内不应再有“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的概念,而只有免税物品和保税物品之分,监管对象由现在的监管到厂(仓)转变为监管到整个区域。国外自由贸易区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将原来妨碍进出口贸易的繁杂的手续降低至最低限度。海关要以信任、简化、服务为原则,企业知法守法为前提设计管理模式,尽快全面推行EDI报关制,实行全程计算机控制,简化报关手续,使货物进出方便快捷。海关人员只需要通过电脑对入区的货物进行登记,对出区的货物进行核销。货物入区报备,区内自由储存、自由流动,出区核销。
3.3 促进区港合一
便利的港口条件是保税区发展的重要前提。保税区作为一个特殊的外向型经济区域,良好的港口条件必不可少。这个港口既可以是海港、空港,也可以是陆路口岸。这一点已为国内外的实践所证明,如德国的汉堡、荷兰鹿特丹、巴拿马的科隆自由贸易区,国内发展较好的保税区如上海外高桥、天津港、深圳福田保税区等莫不如此。因此,区港合一、区港一体,打通保税区直接对外的通道,将是保税区发展的最佳模式。
参考文献
[1]成思危.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3).
[2]牛利民.目前我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分析[J].改革与开放.2007,(8).
自由贸易的概念范文6
众所周知,自由贸易在长期是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是在中短期,尤其是那些原来贸易保护程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加入自由贸易区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调整成本)。因为关税的取消、贸易壁垒的消除总会引起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使资源在各个产业之间重新配置。然而,这个过程是痛苦的。那些原来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会发展壮大,而那些没有竞争力的产业则终将被淘汰,从而导致一些产业的部分资本荒置和劳动力失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些国家在执行自由贸易区计划的决心和行动。但是,如果区内贸易的扩大主要来自产业内贸易,那么,各国加入自由贸易区的成本就比较低(DixonandMenon,1995)。因为产业内贸易并不是导致生产要素在产业间的流动,而是在同一个产业内流动,是产业内的专业化,其资本和劳动力的变动更容易适应新环境(Krugman,1981)。因此,本人认为东盟区域贸易合作,区内贸易的扩大主要是以何种形式——产业间贸易还是产业内贸易——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东盟的区内贸易
自1994年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正式实施以来,在区内关税减免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截止到2001年5月,其CEPT(CommonEffectivePreferentialTariffScheme)(注:CEPT称为《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是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运行机制。CEPT产品包括四类,即列入清单产品、暂时例外产品、一般例外产品和敏感产品。)产品的加权平均关税由1993年的12.76%下降到2001年的3.21%,而且有98.3%的商品属于“CEPT列入清单”,其中92.7%商品的关税在5%以下。2000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内贸易总额为1595.91亿美元(注:2000年泰国区内贸易的进出口值只包括头9个月的数据。),比1993年增加了93.58%。同时,2000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比重为22.32%,比1993年提高了3.14个百分点,年均增长2.19%。因此,从区内贸易比重来看,东盟区域贸易合作在扩大区内贸易上有一定程度的作用。当然,东盟区域贸易合作对各成员国的影响是不同的。马来西亚和文莱的区内贸易比重有所下降,虽然文莱的区内贸易比重居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首位,但其区内贸易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总量中的份额却很低,只有0.74%,而且文莱的出口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气,变化起伏较大。而印尼、菲律宾和泰国的区内贸易比重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年均增长率分别达6.67%、7.92%和4.79%,说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使区域内原先贸易保护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加强了同区域内其他国家的贸易联系,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扩大经济规模,增强其出口产品在区域内的竞争力。
二、产业内贸易指标
对产业内贸易问题的经验性和统计性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主要涉及经济一体化对贸易专业化的影响,其代表人物有沃顿恩(Verdoorn,1960)、米歇里(Michaely,1962)、巴拉萨(1966)、格鲁伯和劳艾德(GrubelandLloyd,1975)等,他们都建立了各自的测量指标。其中,格鲁伯-劳艾德指标(Grubel-LloydIndex)是迄今为止最具权威的产业内贸易测量指标,简称GL,其表达式如下:
人们通常用一段时间内格鲁伯-劳艾德指标的变化来说明产业内贸易的重要性,如伊玛达(Imada,1990)、阿里夫(Ariff,1991)、基旺(Kwan,1994)和拉曼萨米(Ramasamy,1995)都用此指标对东盟产业内贸易进行研究。但是我们所要说明的是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调整成本,也就是研究该时期区内贸易的增加主要来源于产业内贸易还是净贸易(nettrade,NT),(注:在此用公式对相关概念作一介绍。TTi=NTi+IITi,其中TTi=Xi+Mi,NTi=|Xi-Mi|,TTi指i国的区内贸易的进出口总额,Xi、Mi分别指i国区内贸易的出口额和进口额。tti、nti和iiti分别是一段时期TTi、NTi和IITi的增长率。)而格鲁伯-劳艾德指标并不能说明产业内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程度。另外,该指标还会引起误导,因为,有时尽管产业内贸易比净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低,但是该指标仍然呈上升趋势;同样,有时该指标呈下降趋势,尽管产业内贸易比净贸易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较低,这是因为:
当iit[,i]>nt[,i]时,意味着GL[,i]是上升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则Ciit[,i]<Cnt[,i];类似地,当nti>iiti时,意味着GLi是下降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则Cnt[,i]<Ciit[,i]。
产业内贸易和净贸易的贡献率表达式如下(Menon,1996):
tt[,i]=Cnt[,i]+Ciit[,i],(3)
其中,Cnt[,i]=(1-GL[,i])nt[,i],(4)
Ciit[,i]=GL[,i]iit[,i],(5)
tt[,i]、nt[,i]和iit[,i]分别是i国一段时期TT[,i]、NT[,i]和IIT[,i]的增长率,Cnt[,i]和Ciit[,i]分别指nt[,i]和iit[,i]对增加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GL[,i]指基期i国的格鲁伯劳艾德指标。
三、样本的确定与数据来源
国际贸易的商品成千上万,确定这些贸易中哪些属于产业内贸易,哪些属于产业间贸易,涉及到商品的分类和产业的定义问题。本研究根据HS编码来划分。(注:HS编码全称为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TheHarmonizedCommod
ityDescriptionandCodingSystem,HSCode),也简称协调制度,是一种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广泛用于国际贸易有关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征税、统计、运输等方面,是迄今最完善、系统、科学的国际贸易分类体系。HS编码一位数为类,两位数为章,二者分别有22类和99章。)一般说来,产业划分的越细,产业内贸易指标就越低,反之亦然。由于受数据的影响,本文将按章,也就是HS编码两位数等级数据来划分,然后再用加权平均法计算HS编码一位数(类)和所有商品总体的产业内贸易指标及其对区内贸易的增长贡献率。
本文对1993年至2000年期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内贸易进行实证分析,并将1993年作为基期。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业内贸易进出口数据来源于ASCU数据库。
四、实证研究结果及其分析
利用公式(1)-(5),本文计算了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指标。
就东盟自由贸易区整体而言,1993年至2000年期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增加了94%,其中产业内贸易提高了75%,产业间贸易提升了18%,换句话说,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内贸易的增加有近80%来源于产业内贸易。从部门看,在18类商品中,(注:本文将武器弹药、杂项制品、艺术品和其他未分类商品排除在外,故只有18类商品。)除了动植物油脂类商品外,东盟自由贸易区其他17类商品的区内贸易值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机电音像设备和化工产品的区内贸易增幅最大,均超过一倍,分别达1.45倍和1.42倍。而就产业内贸易的贡献率而言,除了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和木及木制品外,其他15类商品的产业内贸易的贡献率高于产业间贸易的贡献率。
从东盟自由贸易区各国的具体情况看,除了文莱的区内贸易下降了14.54%外,其他5个国家的区内贸易额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菲律宾和印尼的增幅最高,分别达3.08倍和1.31倍。虽然文莱的区内贸易额有所下降,但其产业内贸易却增加了近10%,其他5个国家的产业内贸易对扩大的区内贸易的贡献率都大于产业间贸易的贡献率。
很显然,东盟自由贸易区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结果说明东盟区域贸易合作有助于东盟产业内贸易的发展。产业内贸易在东盟区内贸易的重要性的提高说明了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短期调整成本低于原先一些国家的预计。看来那些担心贸易自由化会导致巨大的短期调整成本的生产者是言过其实了。各个东盟国家应对那些院外活动团体的说辞持审慎态度,不要为此而改变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提高了产业内贸易在东盟区内贸易的重要性呢?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根据林德尔(Linder)的“需求偏好相似论”(DemandPreferenceSimilarityTheory),相似的收入水平和消费偏好促进产业内贸易。自80年代开始,特别是80年代后期开始,东盟各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87年至1996年的9年间,泰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最高,高达7.80%,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尼则分别为6.05%、7.48%和6.36%,菲律宾最低,为2.88%。随着东盟各国经济的发展,东盟的市场容量迅速扩充,需求越来越重叠,从而使东盟的产业内贸易比例越来越高。其次,东盟各国的工业化建设。1987年至1996年的9年间,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尼的工业附加值年均增长率都达到两位数,分别高达12.18%、11.74%和10.07%,新加坡为9.22%,菲律宾最低,为4.05%,可见东盟的工业生产能力大大提升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东盟产业内部的分工就越细,异质产品的生产规模就越大,从而形成异质产品的供给市场,伴随着需求结构的日益趋同性,东盟的产业内贸易增加了。第三,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随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东盟国家之间的关税越来越低,到2001年东盟自由贸易区90%以上商品(CEPT列入清单商品)的关税低于5%,各国的贸易保护程度大大降低了。这促进了东盟区域资源的重新配置,一些资源从进口部分转移到出口部分,使出口产品更加多样化,提高了产业的水平分工。根据巴拉萨和波温斯(BalassaandBauwens,1987)的实证研究,产业内贸易与加入区域经济组织呈正向关系,即组建区域经济组织有助于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最后是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战略。跨国公司在东盟的投资主要有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跨国公司在该时期的投资主要是为了避免东盟国家的进口限制和壁垒;第二个时期是90年代,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寻求生产的低成本,并将东盟作为出口基地。此次的投资主要是在消费类电子和电子配件。正是第二个时期的投资大大促进了东盟国家间的产业内贸易,这些产业内贸易主要是那些电子配件等中间产品。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Intra-firmTrade,也称公司内贸易)也不断扩大,而在公司内贸易中相当部分属于产业内贸易。现以日本丰田汽车在东盟各国的投资为例,来说明跨国公司在东盟的投资有助于东盟区内贸易的产业内贸易(参见图1)。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在东盟地区内展开产业内分工,把汽车零部件生产分布到各国,进行专业化生产,以发挥规模效应,而且根据东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的规定,这些产品的区内贸易是享受关税减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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