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家政服务工作要求和流程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家政服务工作要求和流程范文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
“社区服务”理论己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传统的社区服务是社区办服务,只局限于“互助、自助”;现代社区服务是在社区内,由于居民生活需要,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由政府提供,社区组织或社区承办、配合的一项公共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现代社区服务主要包括社区就业服务、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和计生服务、社区文体服务、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治安服务等内容。
二、泰山区社区服务发展现状
泰安市泰山区共有社区64个,近年来,泰山区委、区政府将社区建设工作列入全区重点工作之一,以维护群众利益、方便群众生活为落脚点,在全区深入扎实地开展“社区建设年”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积极拓展社区服务,逐渐形成了以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骨干,以社区服务站为依托的社区服务网络系统,为构建和谐泰山区奠定了基础。
1、社区服务载体逐步规范。近年来,泰山区坚持“夯实基础、重心下移、贴近群众”的指导思想,努力打造社区服务的有效载体。一是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区里建立了社区建设指导中心,各街道、社区普遍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目前,全区有40个社区,全部建成了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集计生服务、社会保障、物业服务、文化指导、接待、民事调解、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家政服务等综合服务项目于一体的高档次、高标准服务站,实行“敞开式办公、一站式服务”,极大的方便了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的生活和工作。同时,建立居务公开栏,将各窗口服务内容、主要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行公示,面向社区居民提供各类便民、利民服务。二是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性质的民间组织。区政府十分重视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大体包括两类组织:文化健身娱乐类组织,如岱庙街道现有专业文艺演出队伍6支,业余体育队伍70多支,经常参加活动的人员达300余人,岱西社区艺术团演出的《桑榆唱晚》荣获全省一等奖;服务类组织,如家政服务、小餐桌、治安巡逻队等。近两年,全区先后培植成立了蓝天家政服务公司、先河人才市场等社区中介服务组织,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服务。三是大力实施“便民工程”。近几年来,泰山区各街道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和现状,有针对性地加强便民利民网点建设,每个社区都有8个以上的社区服务网点,包括社区收发室、治安岗亭、看车处、门市部、服装店、幼儿园、卫生室等便民服务项目,以此为平台,开展各项便民服务活动。
2、社区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为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泰山区始终把充实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领域摆在重要位置,把社区服务作为推进社区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一是提供就业再就业服务。各街道把社区劳动就业工作当作增加居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作来抓,许多社区建立了劳动就业服务站,为社区无业人员提供职介服务,联络中介机构,为居民公布招工信息,提供就业咨询和技能培训,广泛宣传就业优惠政策和就业方式,转变居民的就业观念,开辟就业岗位,解决了部分居民的生活困难。二是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各社区充分利用辖区内文化广场、公园等公共休闲娱乐场所,安装健身器材,以广场文化、楼院文化为载体,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参与人员既有离退休人员,也有在职业余爱好者,社区居委会对经常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经常性地组织参与节日庆典活动和比赛,从而实现了社区文体活动“月月有活动、季季有安排、常年不断线”。三是提供安全服务。多数社区都建立了“一区一警”为主力,社区联防协同、社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安工作网络,将片警聘为居委会副主任,实行片警责任到楼、到户,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开展“邻里守望”,叫响“我为大家守一天,大家为我守一年”的口号,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治安环境。同时,积极推进社区封闭式管理,大部分社区安置了监控探头实行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24小时监控处理。四是提供救助服务。各社区普遍设立了慈善救助站,对社区内弱势群体和贫困家庭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对伤残人员实施重点救助。充分发挥城市低保政策的积极作用,对确实无劳动能力、生活无保障的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对因病致贫家庭,积极向上申请医疗救助政策,缓解他们因病造成的生活压力,组织社会力量向困难家庭捐款、捐物,实行“爱心行动”,充分发挥了和谐社区的积极作用。
3、社区服务方式呈现多样。为提高社区服务效率,各街道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初步建立了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体系。一是构建信息化网络。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普遍配置了现代化的计算机信息设备,并通过互联网络与各社区和辖区有关单位网站联网,实现服务信息的集约化管理,推进信息化服务。岱庙街道投资20万元,引进了厦门厦华电子公司的网络呼叫系统,与110、120联网,利用公众电话网和安置在家中的呼叫器,接受、识别居民的求救信息,并通过计算机与公共服务网络单位的信息服务终端相联,迅速解决居民的各类问题,使社区居民以最简单、便捷的方式发出各种求救信息并得到及时处理。二是试行为民服务制。凡社区居民需要到村级以上单位和部门办理的事项,都有社区干部为其,各社区设立了为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群众办理村级权限事项和办事处以上权限事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党群事项、经济事务、社会保障、婚育服务、医疗保健等,变“群众往上跑”为“干部向下跑”,变“分散办事”为“集中理事”,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简化了办事程序,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4、社区服务环境日趋优化。随着社区建设工作的不断拓展和深入,各种矛盾日益显现,单靠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和设施不可能解决群众生活的各种难题,必须有效地整合社区内的所有资源,实现社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积极动员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创建社区服务的新型物质载体。各街道、社区居委会与辖区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社区共建协议,共建单位积极为社区提供场地、设施,促进了社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初步形成了面向社会、辐射社区、服务群众的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去年,组织64个社区参加了中央文明委、民政部主办的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活动,帮助社区建立图书室,丰富了社区文化生活。同时,与“竞岗双带”活动相结合,发挥社区党员作用,许多在职党员、70%以上的无职党员都结合自身实际,认领了卫生保洁、民事调解、政策宣传、家电维修等岗位,许多社区成立了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不断壮大社区服务队伍,目前,全区共有社区志愿者队伍21个,社区志愿者5600余人。市经贸委退休干部王传胜,热心为群众在求知、求职、求财、求帮等方面出主意、想办法,2005年被泰前街道广生泉社区聘为“夕阳红”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长,中央一台新闻联播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节目中以“党员王传胜”为题播出,成为全国新闻人物。通过社区共建,培养了社区单位、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为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社区服务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对社区服务的认识存有差距。一是个别属地单位参与社区服务的意识不强。由于社区居委会管理职权不明确,对属地单位没有约束力,造成属地单位对社区服务工作配合不够、支持不力、工作不到位,街道、社区召开会议、开展活动、安排工作很难进行,存在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二是部分居民社区共建的意识不强。调查问卷显示,对于制约社区服务发展的主要原因,认为“居民认同感、归属感不强”的占51.2%,认为“缺乏资金”的占88%。目前,老户居民社区意识较强,但单位居民还没有树立起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意识,有事靠单位的思想根深蒂固。部分单位居民,特别是购房户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把参与社区服务看作是份外的事情,“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思想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
2、社区服务管理体制不理顺。社区居委会到底管什么、怎么管,到底有哪些管理权限,不很明确,致使社区居委会对属地单位及居民无管理权、监督权,属地单位不让管,居委会无权管、管不了的现象比较普遍。目前,社区居委会与属地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环卫等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管理体制不理顺的问题。如物业管理公司应是服务性法人实体,居委会对其应有管理、协调的职能。但是,目前物业管理公司分别归属建设开发公司和区房管部门,各有各的上级,居委会对其没有约束力,形成了管理与服务“两张皮”现象。
3、“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还没有完全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是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原则。目前社区要负责党员管理、治安防范、居民纠纷调解、卫生管理、计划生育、教育、老年人服务、弱势群体救助、低保、就业再就业、社区工会、社区统战、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大大小小几十项工作。社区居委会承受政府部门大量工作任务,各部门应拨付相应得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但是,只有民政部门拨付部分社区建设经费,其他部门没有安排,各社区的经费有很大的缺口,有些工作靠居委会自己的经济收入搭贴支撑。调查问卷显示,认为社区服务经费充足有保障的占10%,存在困难的占60.8%。目前,全区64个社区的经济收入不平衡,部分社区收入很低或无收入,基本无任何收入的社区有17个,主要是小区型社区,年收入不足2万元的社区有4个,主要是新建社区和老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无保障,社区服务经费不足,影响了社区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4、社区服务项目不够全面。社区由于受人员、经费等问题的制约,虽然开展了一些服务,但是贴近群众、群众最迫切的服务还没有开展起来或开展的不到位。如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由于市场、条件、人员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提供再就业培训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再如社区安全服务工作还有差距。一是人防不到位。许多社区或住宅小区没有巡逻队伍,有22个社区治安巡逻人员不足6人,不能保证社区居民的安全。二是物防的基础设施不配套。全区有19个社区未设立社区警务室,许多住宅小区都是敞开式居住小区,难以实行封闭式管理,许多住宅小区与市场、商场交叉在一起,这些都给社区治安防范工作造成了被动。
5、社区服务队伍建设不够平衡。个别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投入的精力和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工作中比较重视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对属地单位了解不多,对社区居民服务不够。个别社区工作者素质不高,认为抓社区服务是多余,特别是对开发小区的居民主动服务的自觉性不强,认为开发商赚钱,我们搞服务搭钱不值得,影响了社区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社区志愿者队伍作用发挥不够理想,个别街道和社区虽然成立了党员、老年、青年、大学生等志愿者队伍,但活动不经常,内容单一,不能贴近群众生活,使得许多志愿者队伍徒有虚名。
以上困难和问题相互交织,有的表现的相当严重和突出,对加强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提出了挑战,对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的水平提出了迫切要求。
四、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主要对策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通过努力,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调查问卷显示,对于目前社区服务发展的重点,认为“助弱服务”的占80.8%;对于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的主要措施,认为“增加政府投入”的占74.8%;对于目前社区服务发展的动力,认为是“居民的客观需要与现有社区服务供应不足的矛盾”的占66.8%;对于开展社区服务的主要方式,认为“发展社区生活服务类中介组织”的占42.8%。由此可以看出,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公共服务的多元化供给模式。一是合理划分社区服务。根据实际,科学界定社区服务项目的范围,社区服务中的有偿服务面向全体社会成员,通过市场机制来提品和服务,主要是私人物品,诸如家政服务、美容理发、快餐配送、日用百货等;低偿服务和无偿服务面向社会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等特定社会成员,通过市场机制、行政机制、志愿机制来提品和服务,主要是混合物品和公共物品,诸如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二是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是社区服务不可或缺的生产者和安排者,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是建立多元化供给模式的组织基础。没有社会中介组织的充分发育,“政府包办”的局面仍将继续,难以实现社区服务资金的多元化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政府应在公共管理中起催化作用,掌舵而不是划桨,即决策而不是执行。政府应退出私人物品和服务的商业性生产,主要从事公共产品的生产和公共服务制度环境的建设。通过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中介组织的发育,由目前政府包办过多,逐步转向由政府与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等联合供给。三是建立社区服务准入制度。制定相关优惠制度和社区服务监督办法,规范社区服务类行业标准,创造更加宽松的社区服务业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和个人提品和服务,推进社区服务组织的实体化和服务的产业化,逐步建立起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并存、服务门类齐全的社区服务体系。
家政服务工作要求和流程范文2
上半年我区就业服务和劳务输转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针,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坚持统筹城乡就业,一手抓就业再就业工作,通过发展经济增加就业,落实优惠政策扶持就业,强化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提供服务帮助就业,千方百计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一手抓劳务输转,采取找门路、搜信息、建基地、扩队伍,注重领导抓、信息引、典型推、服务促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巩固老基地、开辟新领域,不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推动了全区劳务输转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截止6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97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1%,失业人员再就业39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6%,再就业率为48%,开发公益性岗位797个,安置“4050”人员再就业14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3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累计输转城乡劳动力 5.6万人(次),其中有组织输转1.6万人(次),完成全年任务的80%,培训农民工2.1万人,创劳务总收入1.01亿元,完成全年总任务的50%,有力维护了**的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工作作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劳务输转和就业再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及时安排,专题研究步署,同各乡镇、街办、两个职专都签订了XX年劳务输转和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靠实了工作责任。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我区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又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转工作加快劳务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我区今后劳务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及各项工作措施。目前,我区已建立了以区就业服务局为中心,23个街办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及7个乡镇劳务工作站为依托,8家民办职介所为补充,以陇东职专、**职专及35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阵地,以省劳务办驻上海、广州等大中城市设立的办事处为安置点所构成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工作组织体系,在全区各乡镇行政村聘用了97名兼职劳务工作信息员。还建立了月汇总、季汇报制度,对就业和劳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统计、汇总,并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责任制兑现奖惩,逐步形成了级级靠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2、打造服务平台,完善服务职能
我们利用中心劳动力市场大厅设立的从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失业金发放、档案托管的“一站式”服务流程,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免费开展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还创新信息服务手段,在“191”(要就业)互联网站设立了最新就业信息、政策法规查阅、人才资源库等窗口,累计访问人数1万多人次;中心劳动力市场共为189户用人单位和2458名求职人员提取供了咨询服务,进行职业指导1667人(次),市内介绍成功403人(次),组织劳务输出860人(次)。其次依托 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各街办社区普遍建立了企业用工、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失业登记、优惠政策落实、开发公益性岗位、企业离退休人员等动态管理台账,实现了“工作职责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障到位”。在**城区开发了797个共益性岗位,组织愿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 550 名下岗失业人员(含市直)参加再就业培训班,随后安置483名就业困难人员(含市直)从事社区卫生保洁、治安巡逻、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随后市、区劳动保障部门逐一落实了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的养老保险补贴。
3、创新工作思路,成立机动车辆看护队
由区政法委牵头,区人劳局、就业服务局积极配合,选聘的50名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经培训后已上岗对**城区机动车辆停放实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协助理顺城区交通秩序,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看护队员工资除每月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225元外,还可从停车费中按比例提成,月工资高于320元。队员由市公安局**分局城交队配发标志袖章,并负责日常管理。
4、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就业岗位
发展经济是解决就业的根本出路,是带动就业,扩大再就业的源泉。我区把发展民营经济和第三产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家政服务、信息服务业、房地产、通讯业等新兴服务业,同时区上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依法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全面进入各个行业和领域,培养壮大民营经济带头人队伍,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使金塬公司、百佳超市、陇运三力快客公司等一大批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全区通过发展第三产业、民营经济增加648个新的就业岗位。
5、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发展后劲共2页,当前第1页1
我区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首先是劳动保障、教育、农牧、扶贫、科技等部门通力合作,整合培训机构和资源,把全区的农民工培训统一起来进行管理;其次是积极动员**职专、董志职专及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转变观念,使他们能够在重视学历教育的同时把短期技能培训作为重头戏来抓;再次各培训单位在培训工作中,一是突出务工前引导性培训,坚持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律常识、择业观念、竞争意识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他们适应城市环境的能力;二是突出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各培训单位对外出人员进行了电动缝纫、电气焊、电工、微机、汽车驾驶、烹饪等14个专业的技术培训,并组织参加技能鉴定;三是开展诚信教育,对输出人员进行诚实守信、团队精神、吃苦耐劳等方面的教育。目前,我区共开展农民工培训214期,总计2.1万人,通过培训极大的提高了我区农民工竞争力。
6、加强组织输转,打造劳务品牌
我们充分调动乡镇劳务工作站、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庆安劳务派遣公司、**职专、陇东职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大资金投入,支持、鼓励和引导他们大力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转。区劳务办公室通过**区电视台的《就业之窗》和劳动就业服务网站为外出务工的城乡富余劳动力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为全市XX0多名外出务工人员免费发放了春风卡、《农民工维权手册》18000多份,还为 280名特困农民工每人发放路费补助50元,同时委托省劳务办驻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新疆、江苏等地办事处在输入地车站设立了接待站,实现了“输出有人送、输入有人接”的一条龙服务,有力地改善了农民工进
城务工环境,促进了我区劳务输转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7、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环境
我们坚持把强化宣传做为最强劲的有力抓手,在改进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上下功夫,采取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新闻媒体与会议宣传相结合。我们借助全区再就业援助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再就业政策咨询活动周的大好机会,先后在**城区人员密集的地点设立外出务工人员信息政策咨询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咨询点,悬挂宣传条幅89条,咨询群众达4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为就业和劳务工作营造了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我们还通过《甘肃日报》、庆阳电视台、《陇东报》、**电视台多次报道我区劳务和就业工作,在社会上营造了人人关心劳务和就业的氛围,各乡镇劳务工作站也开展了形式各异的政策咨询和信息宣传活动,后官寨等乡镇还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春节的机会,请他们现身说法,召开了劳务工作座谈会,把劳务输转这个投资少、见效快的绿色经济产业宣传到农户的心坎里。
二、存在问题
由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劳动部门组织得力,群众参与积极,使我区就业再就业、劳务输转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希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失业人员就业观念滞后;二是劳务输出人员素质偏低难以适应市场的需求;三是劳务工作经费困难;四是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贯彻国发[XX]36号、甘政发[XX]96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转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我区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区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各乡镇、街办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要尽快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居民住宅楼,对辖区劳动力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项目详细记录,逐人进行登记建档,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并实行计算机管理,着重做到劳动力情况三清(即技能状况清、家庭情况清、就业现状清)。
2、全面落实再就业政策,集中力量解决政策落实中的操作难点,进一步释放政策促进就业效应。切实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搞好小额担保贷款与创业培训、开业指导、税费减免的一条龙服务,努力营造一个宽松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环境。
3、进一步加强乡镇街办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组织乡镇、街办(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推出“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四百活动。下半年集中组织全区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进行一次培训,认真学习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对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作为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措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培训力度,逐步形成多层次、多专业、多证书的职业培训模式,举办2期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班,举办30期农民工培训班。
5、主动同长庆油田各用工单位建立劳务合作关系,为其举办3次专场招聘会,为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拓宽就业渠道。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家政服务工作要求和流程范文3
5月10日,福建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视频会在福州召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王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建民总结回顾了“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福建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深入分析了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出在“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以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积极进取、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卓有成效,技工教育改革持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职业资格制度逐步规范,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有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工作稳步发展,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上新的台阶。
王建民指出,如何推动劳动力要素改革,优化人力资本配置,对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提出了极为迫切的新要求。职业能力建设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上来,把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摆上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发展促进就业推动创业,更好地服务人才、保障人才激励人才发挥人才作用。
王建民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以做大做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和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标,以促进就业创业和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五大工作体系。一要建立健全现代职业培训体系,二要构筑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三要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使用体系,四要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五要打造职业能力建设宣传工作体系。
王建民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促进就业、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扎实做好2016年各项工作,努力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发展、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深化职业资格改革、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促进干部干事创业等六个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十三五”时期职业能力建设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开门红。
福州市、南平市人社局和龙岩技师学院在分会场分别作了经验交流。福建省人社厅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县(因人社局分管领导,各设区市人社局相关业务科(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福建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福建省举办公务员录用考试“阅卷开放日”活动
为增进全社会对公务员考录工作的了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5月11日,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邀请省党代会代表、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以及中央和省内主要媒体记者现场视察福建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阅卷工作。在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胡忠昭和省人社厅副巡视员于仲佳陪同下,代表委员和新闻记者一行20余人参观阅卷工作室、观摩网络阅卷系统操作演示,听取现场有关负责人对阅卷工作流程和保密安全管理的汇报。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负责人介绍了此次考试的基本情况和阅卷安排,省公务员测评中心负责人、阅卷组组长认真回答了委员、代表们提出的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福建省积极推进“阳光考录”,经过多年实践,探索总结出一套组织严密、标准客观的考录流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提高了考录管理的效率和科学化水平。“阅卷开放日”活动正是福建考录从“封闭”走向“开放”、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本次阅卷工作,在教育部门支持下,省公务员局抽调了200多名专家参加阅卷工作。
三明市人社局注重新录用公务员生态环保知识教育培训
为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生态环保意识,积极配合三明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有关工作,三明市人社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生态环保知识方面的教育培训,在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中安排“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专题讲座,组织学员前往市博物馆参观学习以生态环保为主题“生态篇”三明图片展,听取三明市生态环保工作专门讲解,进一步增强新录用公务员参与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市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2016年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班7期559名新录用公务员全部接受生态环保知识教育培训。
(三明市人社局)
福州市人社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4月29日,福州市人社局党组召开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传达贯彻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座谈会及市委工作部署会精神,对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由福州市人社局副调研员张瑜主持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高远忠作了具体工作部署一高远忠强调,要明确“两学一做”的主要内容,把握围绕主题开展学习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创新方式讲党课、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法措施,认真做好各项“规定动作”,结合实际选取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切实提高学习教育效果。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冯音代表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命瑞作了动员讲话。冯音指出,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紧紧把握五个要求。一要立足真学真信,系统扎实学,讲究方法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四个意识”,更好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注重以学促做,对照“四讲四有”标尺,不断完善自己,向合格党员看齐。三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每个党员在学习教育中要始终强化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自觉对标对齐。四要坚持以上率下。局党员领导干部要下到所在的党支部,与党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五要注重学用结合。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激发起党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当前,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宣传发动,丰富学习形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学习教育有序推进,以出色的工作成效来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
(福州市人社局)
厦门市开展和谐劳动关系集中宣传活动
5月15日,根据福建省统一部署,厦门市及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集中宣传活动,全市共设有7个集中宣传点,市、区两级的人社、工会、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等部门参加了宣传活动。
各宣传点现场挂横幅,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市、区工商联详细作了营改增税收的政策解答;湖里区司法、安监部门及各街道也参加了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在万达广场还专门制作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宣传活动背景板,吸引了许多市民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活动;思明区在厦禾路罗宾森广场举办了和谐劳动关系宣传现场有奖竞答活动。
据统计,各宣传点平均接待求职者务工人员等各类群众达200多人次,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西晨报、厦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各大新闻媒体记者到现场采访。本次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厦门市人社局)
宁德市人社局开展“人社进社区,惠民在身边”公益活动
5月12日上午,为把“两学一做”引向深入,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宁德技师学院,组织20名干部、教师深入荷园社区开展主题为“人社进社区,惠民在身边”的公益活动。活动现场设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创业、社保卡、职业教育等咨询台,并提供家电维修义务服务。活动吸引众多市民前来咨询,工作人员一一耐心解答,当天共发放宣传手册和购物袋800多份。
此次活动旨在向社区居民宣传普及人社知识,让广大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了解社保政策,提高参保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障氛围。
(宁德市人社局)
晋江市农村二女户等部分计生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获补助
近日,晋江市下发的《关于补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暂行办法》的文件,从今年起,晋江部分计生家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获得相应补助。
该办法规定晋江市农村二女户、独女户及城乡独生低保户、子女伤残户、子女死亡户等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获得补助。参保对象必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户籍登记并计生关系在晋江市的计生家庭夫妻本人;符合计生条件的夫妻双方本人可以申请,包括全面的“两孩”政策实施之前独生办证户中的低保户、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特殊家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2016年当年男性年龄45周岁、女性年龄40周岁。
该办法还明确了参保补贴的三种类别。
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的农村儿女结扎户和农村独女办证户夫妻本人,补助缴费最高年限15年。1200元/人・年≤实际缴费
2.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独生办证户中的低保户、子女伤残户或子女死亡的特殊家庭夫妻本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市级补助经费1400元/人・年,镇级补助500元/人・年及以上;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市级补助经费1500元/人・年,镇级补助500元/人・年及以上。低保户、伤残户按相关部门当年认定名单为准,补助缴费最高年限15年。
3.在2015年试点镇(街道)已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二女结扎户、农村独女办证户及城乡独生子女低保户、子女伤残户、子女死亡户等特殊家庭对象,符合条件的可从2016年开始参照给予补助。
同时还规定接受政府补助的计生家庭对象若出现违法生育的,按照协议取消对其补助,并追回已补助的资金。
(晋江市劳动社保中心 颜维贤)
福鼎市社保中心开展社保政策宣传系列活动
为着力宣传普及社会保险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守法的权益意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标准,福鼎市社保中心配合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
5月17日上午,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福鼎市总工会在星火工业园区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向工业园区广大职工群众免费发放有关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活动现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就园区企业职工关心的养老保险参保、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养老金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当天上午,共接受园区各类企业员工咨询100多人次,发放《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政策问答》《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问答》等相关宣传资料300多份。
福鼎市地处闽浙交界,温商企业在服务福鼎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5月17日下午,市人社局组织召开温商协会座谈会,与各工业园区温商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聆听企业呼声,了解企业困难,宣传社保政策。
会上福鼎市社保中心张小彬主任分别就养老、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政策和程序向企业代表作了详细介绍,并听取了企业代表对社保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社保中心针对各参会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分类处理,对具备条件的意见和建议马上进行优化和改进,对暂时无法及时整改的,将进一步归纳整理,并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反映。
此次与企业的面对面交流,使得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更加了解参保人的要求和需求,为不断改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意见,也为今后的社保扩面工作打好了铺垫。
(福鼎市社保中心 陈超)
南平市延平区试行劳动纠纷调解组维权工作新机制
一是整合机构。劳动监察大队、仲裁股、仲裁院合署办公,建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跨股室的机构劳动纠纷调解组,由局务会确定一名骨干作为副组长,负责三个股室的日常管理,监察大队、仲裁股、仲裁院所有干部作为劳动纠纷调组成员,每2人组成一个处置小组,持有劳动监察员证和仲裁员证的工作人员合理搭配:二是不区分股室接访。处置小组排班接访,组间力量相互调剂使用,第一时间接待来访人,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对于有调解意愿的来访人第一时间启动调解程序,对于发现的违法线索,第一时间开展劳动监察执法;三是疑案共商处置到底。对于无法通过处置小组接访处理的问题,由处置小组提出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程序的建议,与其他办案骨干共同会商,初步形成意见后,引导当事人最终确定办案方向,处置小组成员作为有关案件主办人员处理案件直到结案,有关职能股室负责做好程序把关和配合协作。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股室间因权责交叉造成的推诿扯皮现象基本消失,极大地便利了劳动者进行维权。
(南平市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延平区人社局
建瓯市人社局积极开展各类创业培训
建瓯市人社局积极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在电商产业中,为电商从业人群开设基础班、普及班、中高层次的电商孵化园班,培训了500多人。同时,每月定期开展各类培训讲座,提高电商从业群体的经营水平。开展的家政服务业培训班,为育婴师、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理论指导,专业技术培训,共有200多人通过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在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建设项目、大中专学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和福建省创业导师项目申报工作中,积极为创业者争取省级项目资金资助。截至目前,申请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项目1家,大中专学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3人,福建省创业导师项目2人。由建瓯市瓯网家园公司总经理林勇和变革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景辉每月不定期为电商从业人员和创业者举办创业者沙龙、创业集市等相关交流活动,共举办20余场1000多人参加,在沙龙集市活动中互相学习创业经验,分享创业心得,共同开拓创业市场。
(建瓯市人社局
沙县人社局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近日,沙县人社局纪检干部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基层直属单位开展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与干部职工面对面开展交流、座谈,同时将近期严肃换届纪律严格“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传达学习。
通过交流座谈,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加强各项纪律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特别是要求各业务窗口,要加强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依法依规办事;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按承诺期限尽快办,不能办的事情耐心解释,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细致服务,优化窗口服务,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在交流学习中,同时要求各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要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从根本上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确保在思想、作风上始终保持纯洁性,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沙县人社局)
德化县组织陶瓷企业赴景德镇陶瓷大学开展招聘活动和参观考察
为搭建企业和高校对接桥梁,进一步拓展荐才渠道,5月16日,德化县人社局、经信局、工商联联合组织县内18家陶瓷企业及泉州工艺美术学院,由德化县人社局局长陈琴堂带队,赴江西景德镇陶瓷大学,开展“福建省德化县陶瓷企业现场招聘会”活动。德化县各陶瓷企业提供了包括总监经理、技师、设计等岗位57个,需要人才149人。时值毕业季,吸引了大量在校毕业生前来咨询,现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60多人。招聘活动结束后,他们先后到江西极具文化底蕴和发展内涵的红叶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法蓝瓷公司康舒陶瓷等大型企业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就两地的陶瓷文化展开交流。参观考察后,大家纷纷表示,景德镇、黎川县陶瓷企业在陶瓷设计、生产工艺、创新等方面为德化县陶瓷的生产和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德化县人社局 陈淑梅)
将乐县人社局三举措加强农民工工资监控
一是通过规范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造价金额5%~10%比例交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实名制,与去年同期相比欠薪下降13.5%,从源头上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发生。其中材料款与工资款分列拨付。二是要求施工队将工程款的30%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加强对施工队工资发放预警监控管理,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对不执行的施工单位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责令改正。三是完善企业欠薪处置机制、报告制度。发现施工队有拖欠工资的迹象和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予以解决,完善并做好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机制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重大案件处置效能,进一步落实要情、舆情报告制度,按报告制度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处置情况。到目前为止,共监控用工单位67家,涉及人数137人,涉及金额235.67万元。
(将乐县人社局)
大田县人社局多措并举做好社会保障卡工作
随着社会保障卡的推广应用,群众越来越离不开具有金融功能的“一卡通”。社保卡同时具有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服务等各项功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日常的生活。为优化社会保障卡的制发工作,切实提高制发卡效率,发挥社保卡便民利民作用,大田县人社局多措并举做好社保卡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该县专门成立县级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挂靠县城乡居民保),制定了社保卡发放实施方案,建立日常工作协调机制,设立专岗专人,及时妥善解决社保卡制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展开。
加大宣传力度,深度推广。通过与合作银行农信社协调配合,在电视和网络等媒体,播出社保卡发放滚动字幕,面向全县居民印发社会保障卡宣传资料、设立基层问询点、走上街头在人口密集区开展咨询讲解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社保卡的主要用途,引导社会公众充分认识、积极使用社保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规范工作流程,优化服务。在县农信社窗口设立专门社保卡办理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办理领取社会保障卡,做到“立等可取”;在各乡镇设立社保卡代办点,制定统一社会保障卡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规范,设立服务指南,极大地方便了办卡居民;县社保卡管理中心及时做好代办网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与监督指导,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力争做到群众满意。
完善交接制度,确保安全。通过建立健全交接制度,建立完整的领取、交接、存放、保管等工作手续,做好社保卡去向的建档工作,准确掌握社保卡制作和发放情况,确保社会保障卡顺利的发放到每一位群众中,提高社保卡制发效率。
今年以来,大田县共接收新镇制卡5334人,制卡成功并发放4539张,极大地方便群众日常生活。
(大田县人社局)
武平县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
日前,武平县全面启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计划用8个月4个阶段(2016年4月~2016年12月)完成,分宣传发动及数据比对阶段、入户调查阶段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阶段。武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采取“先比对、后调查”的办法,以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由县人社局通过与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人口信息、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新农合参合信息、教育部门提供的在校生信息、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与死亡人口信息等开展数据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筛查出险种未参齐人员、未参加任何险种人员、个人基本信息不全或错误人员、重复参保人员四类人员。各乡(镇)组成调查组,对上述四类人员通过逐个单位排查、重点入户调查等形式,完善人员身份信息并进行参保登记一将相关信息进行整理、汇总、统计和分析,建立参保状况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武平县城乡居民社保中心 吴显根)
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三屿村成为我省首批城乡居民保业务经办村级平台试点村
为推进城乡居民保信息系统向村级延伸,提升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水平,让广大参保人员不出村即可办理各项业务,近日,省城乡居民保中心工作人员来到蕉城区七都镇三屿村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经办平台试点村建设有关工作。现场为三屿村业务经办服务点安装办公设备、网络建设等硬件设施,七都镇三屿村正式成为我省首批四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村级试点村之一。
此次试点村的建成,将逐步实现村级经办、乡镇复核、区级审批、省市监管的五级联网经办管理模式,今后将扩大到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确保群众不出村即可办理城乡居民保参保缴费、待遇领取、信息查询、变更参保信息、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丧葬补助金领取等业务,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服务。
(宁德市蕉城区人社局)
龙岩市永定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户外咨询活动
家政服务工作要求和流程范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5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政府责任,确立就业工作优先地位
(一)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领导责任。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行促进就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职责;要把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就业稳定、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主要责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经济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实现社会经济与扩大就业同步发展。
(二)建立就业工作考核协调制度。建立市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和日常工作协调职能,将做好就业工作、就业政策绩效、社会充分就业和扶持创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年度考核指标,考核各镇乡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并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的衡量标准内容。坚持就业联席会议正常例会等制度,完善协调功能,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发改、财税、人劳社保、行政执法、工商、人行等部门要作为主要联席会成员,按职责分工履行职能,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流情况,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它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努力减少失业。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充分发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来料加工等行业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要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等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及退役军人就业和创业工作。制定经济增长与就业增加同步的产业政策,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考虑就业的因素,并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增加就业岗位的关系。建立健全的失业随机调查和失业预警制度,对因国内、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而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情况制定失业预案,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
(四)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失业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并作为各镇乡街道和各相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将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市政府将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依法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考核、检查和监督,对促进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促进充分就业
(一)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财税、金融、工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帮扶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和创业扶持服务平台。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增加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加强信息服务,创造条件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支持,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二)改善就业环境,依法规范招聘行为和企业裁减职工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介绍行为的依法监管,保障妇女、残疾人、农村进城就业人员等各类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对就业岐视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单位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一)继续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8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再就业的通知》(东政发〔20*〕61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20*年底前已审批但尚未享受到期的,继续享受。其中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9年以后,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认真落实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创业和充分就业,让失业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主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工作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做好帮扶工作。
1.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本市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根据项目情况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1-5万元,贷款期限2年,到期确需延期的,可展期一年。对提供有效抵(质)押物进行反担保的失业人员,贷款额度可扩大至10万元;对合伙经营的,可按每一名合伙者不超过3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标准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要切实设立好贷款担保基金,增加由贷款担保基金直接为小额贷款担保的方式。同时,失业人员也可自行选择以下反担保方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稳定职业、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且已缴纳一年以上的人员;以拥有所有权的房产等不动产进行反担保的。
失业人员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或自行通过其他途径申请银行贷款从事服务业项目(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在小额担保贷款标准额度内,对就业转失业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其他失业人员给予50%贴息(展期不贴息)。具体办法由市人行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共同制定。
2.建立和完善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对充分就业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3人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达96%以上,并且进行借款人和社区签订《信用承诺书》,社区就业服务站建立借款人贷后管理跟踪服务卡、同时积极配合欠款追索工作的,可授予*市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称号。信用社区由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人行*市支行共同认定,每年认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市财政按信用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额的1.5%对信用社区核拨奖励工作经费。
对信用社区内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项目经市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服务中心开业指导专家组论证的人员自主创业的,经具体经办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资信评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对因免除反担保手续造成的贷款呆帐损失,由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分别承担50%,市财政按相关规定核定后,分别给予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贷款呆帐损失承担额60%的补偿。
3.统筹解决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经营场地。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政府投资创办的商贸市场内首次经营满1年以上的,每年给予年租金10%的优惠,年优惠最高不超过3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其他场所首次经营满1年以上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或免税证和户籍地、经营地社区证明给予年租金10%的租费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便民利民微利项目的,给予年租金15%的租费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适当增加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岗位补贴。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凭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一次性给予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20%的自主创业补贴,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补贴。城镇其他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的,给予500元的自主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从事文化产业和"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服"(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三管"(物品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等便民利民微利项目的,按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20%给予岗位补贴,期限为2年。
5.针对性减免一定的税费。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限制行业同上),按每户每年8000元定额依次减免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截止日延长至2009年底,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6.认真做好失业人员创业服务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服务中心,提供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项目论证、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一支由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创业相关单位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推动创业服务工作的开展。公安、税务、行政执法、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应积极为失业人员办理相关证照开设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提供便捷服务。由失业人员创办的经市失业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开业指导专家组论证的、不危害公共安全的项目,给予3个月的孵化期;由社区组织的来料加工项目,给予1年的孵化期;失业人员从事设计、咨询、中介、翻译和"三托"、"三服"、"三管"等不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自主创业项目,经所在社区同意,本人已取得合法产权或使用权的住宅、辅房,可作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失业人员从事其他个体经营的,凭建设、规划、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核批的临时用房或占道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三)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扩大就业援助范围,切实解决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1.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就业援助制度。全市上下要充分依托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为载体,积极帮扶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且积极求职的*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包括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失业登记1年以上就业转失业人员、持有《特困证》劳动力、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需赡养经医保机构确定特殊病种的直系家属人员,农村复转军人和被征地农民中生活困难的"4050"人员;同时,各镇乡街道、社区要合理有效的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要进一步完善城镇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制度,规范审核认定程序,建立专门台帐,及时接受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申请,做到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对首次通过市级评估考核的充分就业社区或创业型社区给予2万元的补助,通过市级复评的充分就业社区给予每年1万元的补助。
2.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勤杂岗位(含社区从事就业援助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也按公益性岗位标准给予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交部分由个人承担;岗位补贴标准按本市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连续就业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适当延长。
3.鼓励其他用人单位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就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新增就业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每招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新增就业岗位1000元标准的奖励。
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增加的岗位,招用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100人以上企业达10%),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贴息50%),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经办银行可按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财政贴息和呆、坏账损失补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当年新增就业岗位新招用本地劳动力20人以上,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发生劳动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向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空岗报告和就业登记的,按新办单位每招一名200元,非新办单位每招一名5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奖励。
4.鼓励"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稳定性。对"4050"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月收入达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户籍所在镇乡、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或社区就业服务站申报就业,经市就业管理机构审核,财政部门审批,给予上年度本市平均工资11%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养老保险补贴为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6%;医疗保险补贴为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5%,连续享受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享受期满,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在2009年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且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可再延长1年。
5.实施就业援助补贴。对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12个月以上未能重新就业,且因经济困难未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4050"失业人员,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80%的就业援助补贴;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未能重新就业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100%享受就业援助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农村户籍相同人员按城镇标准的60%发放就业援助补贴。
(四)鼓励失业人员从事来料加工。组织下岗失业人员从事来料加工,月收入达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凭《来料加工劳务协议》等认定材料和个人社会保险费凭证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和从事灵活就业人员相同。从事来料加工全年收入达不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按全年加工费收入总额除以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给予社保补贴的月数。
(五)努力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公益性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推荐、未就业毕业生人事等服务。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管理等新兴社会公共服务工作岗位上就业。大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培训,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本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一年以上未就业的,凭《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相关政策。
四、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
(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要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二)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人员、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凭《职业资格证书》或劳动就业部门确认的其它培训证书及相关资料提供一次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三)培训补贴标准:
1.创业培训:对本市城乡劳动者中有创业意向的、凭创业项目计划书,自行选择创业培训基地或参加统一组织的创业培训,凭《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给予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助(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职业技能培训:对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困难人员给予800元以内,被征地农民及其他失业人员给予600元以内的培训补助;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外来务工人员、本市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200元的政府补助。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结业证书的给予每人80元的补助。
3.职业指导:失业人员参加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就业指导、开业指导、就业政策、职业道德等职业指导的,按每人80元的标准拨付给培训单位。
(四)进一步完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预备制培训。
要强化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完善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和培训质量挂钩机制,充分调动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提高政府培训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一)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依据《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与职业培训信息、社会保障信息的互联与共享。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定期职业供求、工资指导价位和职业培训信息,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鼓励中介机构和街道(镇乡)社区就业服务站介绍失业人员就业。对成功介绍和帮扶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和街道(镇乡)社区就业服务站,按就业困难人员每人100元,其他人员每人5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扶持创业成功的按职业介绍补助的2倍给予创业帮扶补贴。境外输出机构成功输出本地人员就业的,按就业困难人员每人600元,其他人员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境外劳务输出补贴。
(三)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市、街道(镇乡)、社区(行政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明确服务职责,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要求,在街道(镇乡)建立综合性的服务场所,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社区(村)要设立服务窗口,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根椐就业服务工作日渐繁重的情况,合理增加并落实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并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每个社区配备1至2名专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四)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办理、发放登记证,做好相应的登记、统计工作,并注明可享受的相应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在登记证上予以注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地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具体登记办法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促进就业的资金保障机制
(一)根据我市的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要加大资金投入。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确保就业政策资金支出的需求。
(二)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要切实加强对资金拔付的审核、审批和支付管理,建立健全的资金运行全过程内控制度,具体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另行制定。
七、加强宣传督导,贯彻实施好《就业促进法》
(一)深入做好《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其促进就业政策法规,宣传促进就业的好做法、好典型,宣传和表彰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就业的先进典型,为贯彻《就业促进法》、促进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