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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课程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条为了规范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确保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国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平竞争、保证质量的原则,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实行资格管理。
第四条拖拉机驾驶人员需提供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记录,方可参加拖拉机驾驶证考试。
第二章培训机构条件
第五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与其培训活动相适应的场地、设备、人员、规章制度等条件,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培训活动。
第六条教学场所
(一)教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总面积不得低于120平方米,且采光、通风、照明和消防等条件符合有关标准;
(二)有单独的办公用房;
(三)有固定的教练场地,面积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
第七条教学设备
(一)有5台以上检验合格的教练车辆,并配备相应的农机具,配套比例不低于1:2;
(二)有常用机型的教学挂图、示教板和主要零部件实物;
(三)有必要的电教设备。
第八条教学人员
(一)教学负责人应当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三年以上;
(二)理论教员应当具有农机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三)教练员应当持有拖拉机驾驶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和相应机型5年以上安全驾龄,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不得少于5人。
第九条组织管理制度
(一)有完善的教学制度,包括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教员管理制度、教学设备及车辆管理制度。
(二)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三)有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许可程序
第十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提交《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申请表》,并附具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及其平面图;
(三)教学设备清单;
(四)教学和财务人员身份及资质证明;
(五)组织管理制度;
(六)生源预测情况。
第十一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的,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第十二条受理申请后,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完成书面审查。书面审查合格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第十三条现场评审合格的,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书面审查或现场评审不合格的,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教学场所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章培训业务管理
第十五条拖拉机驾驶培训包括:
(一)初学驾驶培训;
(二)增驾车型培训;
(三)与驾驶相关的其他培训。
拖拉机驾驶培训方式分为全日制和学时制,由学员选择。
第十六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农业部颁发的教学大纲,按照许可的范围和规模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财务应当独立。
第十七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聘用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教学人员。
第十八条申请参加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应当符合拖拉机驾驶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申请表》,交验身份证件。
第十九条完成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学员,由培训机构发给结业证书,并提供学员素质评价、培训课时、教练员签名等记录。学员凭结业证书和培训记录参加拖拉机驾驶初考或增考。
第二十条教练车应当按拖拉机登记有关规定取得教练车牌证。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于每年12月10日前,填写《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报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应当依照职权调查处理。需由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报请决定。
第二十三条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予以注销,并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
(一)办学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在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要求的;
(二)歇业一年以上的;
(三)申请终止的;
(四)连续两年未按时报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限期整改仍拒不报送的;
(五)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告批准、变更和注销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的,责令停办,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无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规定教材进行培训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培训机构课程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职业技能培训 资格框架建构 培训机构
[作者简介]姜伯成(1962- ),男,重庆人,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副研究员,主要从事职业教育管理与研究工作;傅渝稀(1981- ),女,重庆人,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方面的研究。(重庆 400015)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18-0173-02
职业技能培训是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转向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载体,是不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的主要途径。职业技能培训行业作为知识密集型的高端服务业,在以知识经济为主导的企业人力资源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从现实状况看,由于我国培训机构数量众多、所有制结构复杂、规制建设尚未全面到位等原因,部分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不能有质量地完成好职业技能培训任务。为了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督促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提升培训质量,笔者提出了构建职业技能培训资格框架的设想,通过资格准入、资格认证、资格管理等制度把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入门关,走好培训质量保障的第一步。
一、构建职业技能培训资格框架的必要性
(一)培训机构无序竞争,导致培训市场混乱
由于社会成人教育培训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利润丰厚,吸引了众多投资者投资教育培训行业,培训机构迅速增加,导致教育培训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这些社会培训机构也在承接政府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在竞争激烈的条件下,难免发生市场失范行为。
(二)培训机构良莠不齐,无法保证培训质量
现在成立培训机构注册资本的门槛很低,有些培训机构以小型作坊式经营,既没有规范的管理,也没有足够的专业培训教学硬件条件。社会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也比较薄弱。很多社会培训机构没有一支与培养目标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教师大多是半路出家,临时聘请。有的培训机构甚至没有教师,只起承接培训项目、招生和中介作用,从社会上或客户那里得到了培训需求,组织到生源后,临时聘请几个教师,教师通常上课时来,下课就走。有的社会培训机构以追求经济效益为最终目的,既没有标准化教材、课件,更没有符合教学要求的实验设备。有的培训机构有培训教材,但培训内容系统性差,缺乏有效的设施设备支撑,难以很好地完成教学任务。有的培训机构为节约培训成本,随意更改培训计划,减少学时,偷工减料,缩短学员的实习时间和实习内容。这样的社会培训机构明显无法保证培训质量。
(三)多头管理现象普遍,无法有效形成合力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及社会培训机构实行多头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除了接受教育部门宏观管理,经营性的培训机构要由工商部门负责核发营业执照并管理,公益性的培训机构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事业单位性质的培训机构由编制管理机关管理。综观办学审批机关和执照核发机关就可以看出,政府有多个部门在负责管理教育培训机构。这种多头管理现象,管理制度不能统一,无法形成管理合力,以致出现各自为政,最终形成重视审批而忽视监管的管理松懈局面。
二、基于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承训资格认证的思路及意义
(一)认证思路
资格认证以专业为对象,而非整个机构。由愿意承接培训项目或任务的培训机构,根据自身条件,确定一个或几个专业,向培训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承训资格认证申请,通过专业承训资格认证的机构才有机会承办相关专业的项目培训。
(二)意义分析
1.有利于避免承训资格审批的随意性。培训项目主管部门目前对于有资格承办培训项目的机构管理比较宽松,由于没有具体指标要求,基本上有意愿承办的社会培训机构都可以通过资格审批,职业技能培训承训资格认证制度的执行,使培训项目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专业来审批众多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格,避免承训资格审批的随意性。
2.有利于避免培训项目任务给予的随意性。目前,可以承接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众多,经常令培训项目主管部门眼花缭乱无所适从,而以机构为单位的现行培训资格审批制度又进一步为培训项目下达的有的放矢增加了选择难度,在海量的培训机构申报信息中,项目主管部门很容易“中招”将某个培训任务下达给并没有相应专业培训实力的机构。有了职业技能培训资格框架后,通过资格认证,项目主管部门可以清晰地辨认出符合培训项目专业要求的培训机构,再通过培训任务招标确定制度,在这些有资格承办培训项目的机构中确定承训机构,下达职业技能培训任务,从而避免培训项目任务给予的随意性。
3.有利于提高培训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在施行资格认证制度后,项目主管部门可以依据专业标准对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作更为细致的验收,大大提高了培训质量监管的针对性。
4.有利于提高培训机构管理的有效性。职业技能培训资格框架中有比较完善的资格管理制度,可以帮助项目主管部门提高对承训机构的有效管理。
三、职业技能培训资格框架及其建构策略
(一)资格框架建构
1.资格准入制度。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主体(即承训单位)主要是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为了达到更好的培训效果,笔者提出在现有基础上,构建一个资格框架,分专业进行承训单位培训资格认证,实行承训单位资格准入制度。资格框架构建以专业为对象,而非单个机构。通过资格认证的机构才能承担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任务。也就是说,以后培训项目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资格准入制度,根据专业来锁定承训机构,进而通过其培训方案的筛选下达培训任务。
2.资格认证制度。资格认证是资格准入的第一环,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步,通过资格认证的机构才有获得培训项目主管部门相应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可能。以专业为对象进行认证,要认证的是培训机构中某专业是否具备承担相应专业移民技能培训所需要的条件和资质。
资格认证的对象为专业,可以采取两种认证办法,一是直接认证,二是评估认证。(1)直接认证。直接认证即采取依据现有第三方权威认证结果的办法直接确认。在具有招生资格的机构中,凡是经过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均可直接认证,发给相应认可证明。得到认可专业的机构有资格承担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2)评估认证。除直接认证以外的机构,若要承接培训项目,首先必须经过评估认证取得准入资格(仍以专业为对象),获得相应认可证明,方可承担相应专业(技能)的培训项目。
评估认证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五个一级指标:专业基础教学条件、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实训条件、管理水平及培训质量。另有13个二级指标(场地设施、资源配置、设置原则、课程计划、课程实施、队伍情况、学历职称、专业素质、实训基地情况、实训方式、实训效果、机构管理、质量保障),34个观测点(校舍条件、教师配备、教学设备、经费保障、资源建设、教育技术、目标定位、培训理念、培训教学计划、培训教学内容、培训教材选择、过程质量监控、教学方式方法、训后评价、专业教师数量、专业教师资质、学历状况、教学水平、学术及专业水平、教师来源、设备设施及价值、实训设备使用情况、实训基地承担社会培训情况、承担方式、学员满意度、规章制度、工作规程、学员考核、档案管理、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质量监控机制、培训实绩、学员收获、同行评价及社会声誉)。
承训单位专业资格评估认证工作(简称专业认证工作)由项目主管部门的顶层机构领导,其下各省市机构组织,聘请第三方专门评估机构具体实施。承训单位专业资格评估认证程序包括:申请认证、机构自评、审阅《自评报告》、现场考查、审议和做出认证结论。
第三方专门评估机构应根据认证结论,撰写认证报告,并以书面方式将认证结论及专业认证报告等材料提交项目主管部门的省市机构相关部门,如果这个部门未通过提交的认证结论,第三方专门评估机构须重新审议。重新审议之后,向其提交新的认证结论,由其再次审查,并以本次审查结论为认证的最终结论。认证结论的由项目主管部门的省市机构负责。
承训单位专业资格认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由项目主管部门顶层机构、其省市级机构、省市教育委员会、专门性研究机构等推荐专家组成,其办公室设在项目主管部门省市机构相关部门)对专业认证工作实施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参与或随机抽查专业认证的过程或环节,对认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3.资格管理制度。专业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的,有效期4年。在此期间,其机构应针对第三方专门评估机构提交机构的认证意见,就专业建设方面的改进措施和新进展,每年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一次改进报告。改进报告采用网上公示方式。如果申请认证机构不能按时提交改进报告,则终止其认证有效期。
通过认证的专业在有效期内如对课程体系做重大调整,或师资、办学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项目主管部门的省市机构相关部门申请,对调整或变化部分进行重新认证。重新认证通过者,可继续保持原认证结论至有效期满;对擅自缩短培训时间、套取培训经费、满意度低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立即终止原认证的有效期,两年内不准重新申请认证资格。通过认证的专业如要保持认证有效期的连续性,须在认证有效期限满前一年的上半年重新申请认证。
(二)资格框架运行的保障措施
1.强化资格管理意识。意识决定行动。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应明晰资格管理的内涵和外延,重视资格管理的重要作用,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资格管理的意识,严格实行资格准入、资格认证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为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服务。
2.强化多种监管措施。一是资格认证情况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同行监督;二是培训项目公开,给予所有有资格的承训机构同等申报培训项目的机会;三是严格实行资格准入,培训专业审查申报机构的资格,不具备资格的一律否决;四是实行培训项目招标决定制度,对符合资格者采取公开招标办法,通过对其培训方案进行严格评审和比选,择优确定承训机构。
3.厉行违规惩戒制度。运用法纪、行政、民主监督、公示等多种手段监管职业技能培训资格框架各项制度的施行,对在资格准入、认证及管理中出现违规的主管部门、承训机构及其个人,要按照有关法规和制度严格追究责任,以保障资格框架的有效运行。
[参考文献]
[1]陈公海,贺忠良.上海市有关培训机构调研报告[J].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9).
培训机构课程管理制度范文3
首先,很多职业培训机构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企业上行传播和下行传播渠道不够畅通,绩效管理信息不能在企业之中顺利流转,绩效管理效果大打折扣。其次,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很多员工对于管理者制定的绩效管理制度还不是很了解,这使得内部员工工作无法符合企业的要求。再次,很多职业培训机构对于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缺乏时效性,不能及时指出考核中的问题所在,很多员工在本次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很可能在下一次考核中依然存在,这使得绩效管理流于形式,对企业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二、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内部绩效管理的相关对策
(一)职业培训机构应该加强对内部绩效管理的科学认识
首先,职业培训机构尤其是民营培训机构的管理者应该提高自身综合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内部管理知识的学习,从根本上消除内部绩效管理“无用论”的思想,并在职业培训机构内部积极推动内部绩效管理的建设。其次,职业培训机构内部应该重视对绩效管理的推广工作,转变机构管理者和普通员工对绩效管理的片面认识,使他们意识到内部绩效管理建设需要机构内部各个部门和员工一同努力,机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绩效考核与员工发展相结合,提高普通员工参与绩效管理的积极性。再次,职业培训机构应该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对内部绩效管理目标和方式进行调整,使内部绩效管理能够紧跟企业战略发展目标。新东方烹饪教育创办于1988年,从创办之初开始,企业领导就十分重视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符合企业发展的绩效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十分重视对绩效管理的宣传,使得每位员工都对绩效管理有了较为科学全面的认识,企业绩效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新东方烹饪教育已成长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烹饪教育集团。
(二)职业培训机构应该建设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
首先,职业培训机构在进行绩效考核的时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该充分考虑到行业的特殊性,根据职业培训机构的招生周期合理设置绩效评价指标,废除按月进行绩效考核的不合理机制,提高内部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其次,职业培训机构在进行成本核算的时候,需要根据具体课程的教学进度合理安排预算费用,增加对课程集中时间段的预算投入,并根据预算方案进行成本绩效考核。再次,职业培训机构在设计企业绩效管理体系时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和各个部门的具体工作,协调好不同部门的关系,将各个部门的绩效管理纳入到企业整体绩效管理系统之中,并寻找一个兼顾各部门利益的、合理公正的绩效管理平衡点,从而消除各部门因为绩效管理的缺陷进行恶意竞争的情况。仁和会计教育是一家专注于会计实战教学的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在进行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行业的特殊性,根据招生周期以及教学安排,综合考虑了企业各个部门的实际和企业整体绩效管理状况,建设了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机构目前在全国拥有200所直营校区,并得到了广大学员的好评。
(三)职业培训机构内部应该建立有效的沟通反馈渠道
首先,职业培训机构应该优化组织结构,保障内部绩效管理信息传播渠道的畅通,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可以利用计算机局域网络,引进先进的电子信息管理平台,解决绩效管理过程中信息传播滞后的情况。其次,在实施绩效管理之前,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者需要与员工代表进行必要的交流与沟通,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共同确定员工绩效管理的手段、指标等,将绩效管理内容准确告知企业员工,同时要对绩效管理的结果进行进一步分析,将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员工,让企业员工能够正确对待考核结果,客观地面对工作中的不足,并找出解决措施,从而提高职业培训机构的整体工作效率。再次,职业培训机构要注重对绩效管理结果的应用,将绩效管理的结果与普通员工薪酬和职位升迁相结合,增强内部绩效管理的效果。
三、结论
培训机构课程管理制度范文4
基层员工培养。主要是指一线的检修人员和基层管理岗位员工,这部分人员需要很强的业务能力、技术能力以及沟通协作能力,其培训需求较单一但是要很深入。由AFC系统技术在行业内的发展现状决定了这部分人员的培训大多是来自司内的,由高一级别的员工对较低级别的员工进行定期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分享,同时启发部门内部的这一层次员工通过项目组共同钻研、共同编写等方式开发出新的培训课程,其过程除了能够整合不同员工的技术经验之外,也让员工在共同钻研的同时传承了自己的经验、借鉴了别人的经验,最终产出的成果也成了部门、公司乃至整个行业中权威的技术资料。基层员工的培养模式除了来自司内的这些针对性很强的项目之外,也有一部分来自外部培训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工作需求以及技术现状,选择较为缺乏的技术领域,送出一部分基层员工进行培训,这部分送出的员工需要将在培训机构所接受的培训内容与部门系统设备情况相结合,对内部员工进行二次培训。
新员工培养。新员工的培养也是每年培训工作的一个重点项目,对于新员工的培训周期一般在一到两年。基层部门这一层级的新员工培养方面,除了公司文化、法律法规、部门文化架构等基本情况的培训外,主要以技能类理论培训和跟岗带教培训为主,同时会给到新员工一些关于部门目前技术难题或是设备故障遗留问题等专题,作为培训期的一个研究方向,要求新员工在培训期满前针对目前存在这些技术难题或是设备遗留问题进行研究,并以论文和调研报告的形式给出结论和成果,整个过程会有部门的资深员工作为新员工在研究这些问题时的指导老师,可以提供历时数据、指导项目和研究内容的方向。
外单位学员培养。随着全国很多城市的地铁建设工作展开,对地铁相关技术的培训需求也越来越多,而广州地铁作为其中一个领先的地铁公司,近些年也承接了十几个地铁公司的员工培训任务。为其他兄弟城市的地铁公司培养了几千名的各个层级的员工。AFC专业也承接了上百人的外单位培训任务。随着公司的培训体系不断完善,专门针对外单位的培训项目在部门内部也逐渐走向专业化、系统化。
基层单位在培训体系中的角色
基层技术部门其实承担着培训任务的大头,公司给出了总体的培训方向和指导方针,最终的培训实施还需要基层的员工一起实践和执行。众多的基层部门各自的业务范围、系统设备不一样,所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岗位胜任能力都不一样,作为最基层的技术部门,需要在公司大的方向下制定适合自己培训方案,从而培养适合自己部门业务的人才。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来做好基层技术部门的培训角色。
公司培训项目的参与。从总公司到总部,每年都会根据公司的方向启动一些相应的培训项目,而且从技术型课程到管理型课程,从检修型课程到故障处理型课程都有,公司提供的这些课程开发平台为我们基层技术部门的课程开发、技术传承等培训工作起到了一个积极的启发作用,帮助基层员工掌握课程开发的相关工器具使用、开发方法,指导基层技术部门将培训工作如何更专业化的进行。所以,作为基层的技术部门,我们也会有专门的团队来积极的参与到总公司和总部的培训项目中,学习经验、领略公司未来的方向,同时也将这些由公司组织的培训工作开展经验带回部门的实际工作中。
自主开发的培训项目。除了配合公司的相关培训项目外,作为基层技术部门本身更多的是需要制定、开展自己的培训项目,来进行人才培养。
培训管理制度。广州地铁培训体系的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有一个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培训体系架构是由总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培训学院和培训中心总牵头组织员工的相关培训事宜。各中心、部门、分部、工班都有相关的培训管理员,组成一个庞大的培训网络。在培训管理制度中主要涉及对培训项目的申报、预算、执行流程、进度控制等的规范,对内训师的管理、对培训管理员的管理制度、对培训教材和培训资料的管理制度、对各层级员工培训要求。
目前这种职工培养体系优劣性分析
培训机构课程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各类人才的支撑,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恰恰是培养最基础性人才的着力点。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我国有着许多有益的尝试,但也往往出现上热下冷、实用型人才短缺等现象。在新形势下,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只有建立适合现代社会发展、企业需要的培训机制和培训体系,才能真正培养出新型的技能型人才和实用性人才,才能真正解决农民工的经济收入和生活状况的改善,才能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地方的稳定发展。我国近三十年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由于片面强调土地城镇化,忽略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口融合问题,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党的十提出建设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总理也指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农民工培养问题成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任务。因此,加强农民工专业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是当前亟待研究的重要问题,也是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的关键问题。
一、我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现状
在2003年,国家先后颁布了《2003—2010年全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规划》和《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扶持下,我国农民的科技培训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培养出一大批掌握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的优秀人才,同时有效推广了实用的农业种植和栽培技术,为国家的农业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巨大贡献。通过“阳光工程”,吉林省在2012年共完成培训115690人,占总任务的79.79%,比2011年同期增长28%。其中,专项技术培训完成64793人,占任务数的83.06%,就业培训完成50897人,占任务数的76%。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的江苏省的阳光工程农民工就业培训也稳步发展,2011—2012年7月,江苏省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已培训20多万人,同时培养出大约3200名成功的创业农民。“雨露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对贫困地区的青壮年农民工进行有效地就业培训。该项目自2006年10月开展后,在社会上产生了重要影响。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在“雨露计划”中的财政支出超过了7亿元,比2005年增加了近30%;参加该项培训的青壮年农民工人数接近170万人,有效解决就业人数达126.7万人,为将近500万的贫困人口脱贫做出贡献。至2009年,山西省在该项计划的财政扶持金额超过了1亿元,参加培训者已经超过了6万人,其中成功转移就业的接近5万人,参加培训者的人均收入提高超过了4000元。
二、我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工自身的问题
1.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认识不够。我国大部分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老一代的农民工很多小学都没有毕业,新一代农民工有50%的人是初中毕业,由于文化知识有限,多数农民工就业在建筑行业、厂矿、企业等,从事一些体力和手工活,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他们认为只要有力气就行,人勤快就不愁找不到工作,对各个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化和数字化进程的加快,各个行业就业技能和就业条件都有所提高,而农民工的整体素质还是停留在原有的基础上,导致了国内各省都出现了“民工荒”的问题,特别沿海的城市,出现企业找不到人,民工找不到工作的现象。2.农民工思想保守,小农意识强。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很多乡村和城市距离比较远,精神文明建设比较落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完善,致使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不高。长期生活在自己的乡村,交往的对象也仅限于熟悉的父老乡亲,逐步形成了一些小农思想,思想保守,不愿意走出去接触外面的事物,不愿意到陌生的城市谋生,对文化知识的学习和一些技能培训总是带有抵触情绪。另外,有些农民工为了家庭的生计,也选择外出务工,但由于我国经济周期的正常波动中,有时会出现经济相对低谷和萧条的时期,这个时候的就业市场往往很不景气,农民工的就业压力相对较大,这个时候,很多农民不是选择找个技校或者培训机构来学习一些技能,拓宽自己的就业面,而是选择放弃,回乡务农或者等待下一次的机会。3.农民工支付学费的能力有限。一般情况下,一个农民工参加地方举办的一期技能培训费用多数在2000元左右,一般时间在3个月左右,加上每天的生活费及其他的费用,全部下来要花费4000元以上。这个数据对于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民工群体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是一些出国就业培训,费用就更高,这些都给农民工带来不小的经济压力。从以上两点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农民工的小农意识,对自己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到,只靠体力挣钱,收入不高,除了家庭的正常开支,所剩无几。由于受家庭经济条件的制约,大多数农民工不会去支付他认为不值得支出的费用。另外,相当一部分农民认为培训没有必要,也就不愿意支付参加非公益性就业培训的费用。即使参加培训,一旦与现实情况出现差异,参加培训的投入产出不成比例,他们就会放弃参加培训。
(二)政府管理问题
1.相关培训法律的缺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尚未对农民工就业培训、技能培训等相关活动颁布明确的法律条文。即使当前的法律法规,例如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农业法、劳动法等法规皆对就业培训在某一方面进行了阐述,但是这些条文律法不是专门为农民工培训而设立的,存在着客体制定不明确、法规内容针对性不强、规范性不够、奖惩措施不详细等诸多问题。由于专项法律的空缺,我国的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开展无法可依,在具体的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对农民工培训在法律方面的先天不足就表现得十分明显。2.培训资金来源不足。长期以来,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中央财政拨付、地方财政配套、企事业培训部门出资及参加培训者自付等四个方面组成。一直以来,农民工参与度都不高,各级财政部门是农民工培训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是由于一些地方经济困难,地方财政没有足够的配套资金来支持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也没有能够及时得到中央财政的资金支持,致使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得不到真正的开展,甚至有的形同虚设。虽然现在我国各地政府对农民的重视程度逐步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扶持也在逐步增加,但从市场供求关系和培训市场的均衡关系来说,这些资金还远远不够。3.监督和考核机制缺乏。要想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就要对培训部门和机构进行规范的管理,对培训部门和机构培训的形式、内容、师资队伍的配置、培训效果、就业率、证书的发放等进行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培训部门和培训机构的师资、场地进行考核,这是整个培训体系构建和有效运行的关键,也是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的重要保障。通过职能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及时了解培训部门和培训机构在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做到对症取药,达到培训部门与被培训人双赢的效果,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但是目前很多地方农民工职业技能、就业培训监督和考核机制十分落后,未能形成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培训机制,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有些地方的培训机构为了套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扶持,把培训地点设在职业院校或者职业高中,利用假期时间培训,选派职业院校或者职高的学生来充当农民工进行培训,伪造各种相关数据成交上级部门,给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给地方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让农民工更不愿意接受政府安排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培训市场和培训机构的问题
1.培训市场与培训机构信息不对称。虽然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高,但我国的培训机构还是挺多,各类培训机构充斥乡、县、市等各级行政单位,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带来积极的一面,也给农民工带来不少困惑。在举办培训的时候,有些培训单位纯粹是为了完成上级布置下来的任务,在进行培训前不进行任何的市场调查,不是根据地方需要和企业需要来进行相关技能的培训,而是培训机构能开什么就开什么,需与求的信息完全不对称,农民付出与得到的不能成正比,这也是农民工不愿意参与地方培训机构的主要原因。另外,由于农民工普遍文化水平较低,信息查询与获取的能力低,对于现代化的职业信息查询方式和网络知识还不能够很好地去掌握,有的也只能求助于政府职能部门和培训机构来获得相关信息。但一些承担着培训责任的主体单位为了更多地谋取利益,倒买倒卖一些不真实的信息,农民工得到的信息是无用的或者不完整的,造成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各行为主体间信息的不对称,脱离市场的需求,使城市劳动力市场需求远远高于农民工现有的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2.培训市场管理机制不完善。从职业培训机构的运行情况来看,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市场管理机制不完善,培训市场缺乏一定的管理条例和管理制度,培训的随意性较大。首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一般由政府出资组建,在教师的选聘、课程的设计、培训的时间、培训的地点和培训形式等也是政府做主导,在实际的培训过程中而忽视了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其次,在地方的培训中,很多地方政府将培训作为单纯的义务,奖惩与扶持不分明,同时也忽视了教育培训与义务教育的差异。最后,没有相应的培训机制和管理制度,培训机构就没有足够的主动性和创新性,没有一定的宣传和推广,农民工不能很好地去了解培训的政策、培训的内容,无形中就不能充分认识到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参与培训的随机性与自由性就大。另外,在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上,政府在人员准入、指责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制度漏洞,从而导致服务效率低下,直接影响到农民工职业培训的供给效率。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途径
(一)构建现代化的农民工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
随着信息时代和数字化时代的来临,社会生产力越来越高,对农民工就业水平和就业能力也越来越高了,我国现行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教育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时展和国际竞争的客观要求。必须构建适合现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主体参与、相互交流、相互补充的农民工职业教育体系。第一,地方职能部门整合地方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专门的农民工职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专业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第二,根据社会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课程,增加实践课的练习,进一步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竞争力和适应力。第三,加强政府、教育部门、地方企业等部门之间的合作,相互沟通、相互监督、相互管理,共享共建共管培训教育资源,为农民工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积极提升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二)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体制,规范资金管理模式
在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要想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必须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制,规范资金管理模式。首先,强化培训主体,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并规范资金的管理,设立农民工职业培训的专项资金,同时利用行政和经济手段促进各行为主体参与农民工培训的积极性。其次,寻求社会合作,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增加农民工培训资金金额,减少农民工投入的培训费用,调动农民工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三)完善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
没有制度,不成方圆,有效的管理是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想培训机构保持稳定、健康的发展,政府须建立一套符合自身条件的、合理的、科学的管理制度,强化地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详细的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规范培训机构物品、资源的管理程序,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等。首先,制定管理规程和培训服务细则。管理规程要详细地说明对各培训机构的管理方法、要求以及违反管理受到相应处罚的规定。培训服务细则要详细规定在培训前、培训中和培训后等相关服务的细节问题。其次,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一方面做到与培训人员及时沟通,另一方面还要做到上传下达,做到有信息及时沟通,有效提高培训的及时性和培训质量。最后,制定培训机构的培训制度,包括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农民的培训。制订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强化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服务技能,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制订农民工的培训计划,加强学习技巧的培训,提高农民工获取知识的方式方法;加强农民工各种知识讲座和技能的培训,有效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就业的技能。
(四)加强与社会的合作,建立多元化的培训机构
在当前信息化时代,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要转变思路,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寻求社会的力量,加强联盟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培训机制,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实现管理与服务的协同创新。1.与地方职业高校合作。为了加强高校资源建设和利用的社会化,很多高校正逐渐向社会开放,为民众提供学习的场所,为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提供场地和资源支持。因此,地方培训机构要把握好这个机遇,加大与地方职业院校的合作,特别是当地的农林院校,实行一帮一带的帮扶政策,共建共享教育资源、教师资源和场地资源。首先,利用教师资源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指导和知识阅读指导,为农民传授一些读书的方法、资料查询和利用技巧、网络视频学习方法等。其次,为农民工提供一些符合农民自身发展的专题教育,如信息素养的培养、基础法律的普及,或者开通图书馆的电子资源,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和专业的数据库为农民提供种植养殖技术、致富信息、农业技术等,为农民的创业就业提供信息服务和电子资源服务。2.与地方企业合作。培训机构的开展和运行如果没有配套的资金支持,存在的很多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培训机构就很难运行下去。要想解决实际问题,就要与当地的热心企业联合,寻求帮助,取得资金支持,并邀请企业参与培训机构的管理。与企业合作,共建培训模式,不仅可以取得企业资金的大力支持,还可以借企业自身的资源为农民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就业指导,为农民提供就业的实习机会和就业的岗位。同时,农家书屋还可以利用企业的信息渠道,为农民搜集创业就业信息、致富信息、再教育信息等。通过双向互动、互惠共赢的方式提升农民的职业技能,保障农家书屋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能协助企业的发展。
(五)加强培训机构的信息化建设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纸质资源不再是人们获取知识的唯一途径,教室也不是人获取知识的唯一场地。目前,大部分农民也有自己的智能手机,特别是现代的新型农民基本都会使用网络。加强地方培训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技能培训的网络化,满足农民工随时随地地获取信息的需求。通过培训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构建知识共享平台,通过知识共享平台农民可以及时了解培训机构的培训信息、资源建设情况等;通过知识共享平台,农民工可以随时链接网络资源,了解最新的知识、资讯、致富信息、技能培训信息和就业信息等,为农民的再教育和创业就业提供帮助,为培训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工职业技能的提高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杨良刚.关于新型城镇化下教育与农民工社会融入关系的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3.
[2]徐建军.我国农民工就业培训模式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3.
[3]徐卫.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14.
[4]姚经.上海市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4.
培训机构课程管理制度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围绕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以省、市、县(区)、校四级培训体系为支撑,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内容,完善制度机制,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大培训”格局和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实施原则
1.提升素质,服务学生。坚持服务于中小学教育,服务于学生有效学习,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为宗旨,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和综合素养,着力解决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中的现实问题。
2.加强统筹,分级负责。坚持市级统筹,以培训规划、能力建设和质量管理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业务指导,健全管理网络。高中教师培训以市为主,初中和小学教师培训以县(区)为主,完善省、市、县(区)、校四级培训体系。
3.按需施训,注重实效。坚持需求导向,加强需求调研,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的需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逐步实行教师自主选学,创新培训模式方法,通过脱产研修、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培送教、校本研修等多种方式,推进混合学习,促进理论学习与岗位实践和行动研究的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创新机制,提高质量。坚持质量为重,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完善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建立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实行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培训内涵、实施能力、管理和保障水平,促进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和“大培训”格局建设,促进教师培训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聚焦“提高有效教学能力,促进学生有效学习”,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分类分层分岗按需施训,使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与综合素养进一步提升,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进一步更新,实践与应用能力进一步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培训能力进一步增强,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培训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模式进一步创新,培训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主要包括“国培计划”、省级培训、全员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四种类型。
(一)“国培计划”
根据教育部部署,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参加由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培训及其他国家级教师培训。
(二)省级培训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专项培训。
1.紧缺和薄弱学科教师培训项目。有计划组织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英语、历史与社会(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和薄弱学科教师开展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2.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全面实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计划,加强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不断增强班主任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本领。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
3.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项目。进一步落实“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有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4.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项目。以提高教师培训者和培训管理者高质量地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能力水平为目标,通过脱产研修、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修和省外研修等多种途径,对教师培训团队进行专业培训。每年研修时间不少于72学时。
(三)全员培训
按照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从师德与素养、知识与技能、实践与体验三个方面,采取混合学习模式,组织实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
1.新任教师岗前培训
对所有新任教师进行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教学常规和学生管理规范为重点内容的岗前适应性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2.在职教师岗位培训
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以提高在职教师师德素养和“以学促教”的教学实施能力为目标,师德教育与业务培训双线并进,师德教育列为第一模块。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分年度实施专题培训。
(1)师德教育
模块一: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重点提高教师职业理想和践行师德能力;
模块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教师法制素养和依法履行职责水平;
模块三:学校安全教育。提高教师安全意识和保护学生安全技能;
模块四: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师身心健康和关心学生心理健康能力。
(2)业务培训
专题一:有效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现代知识观与学生能力培养、学科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修订版课程标准与学习内容要点、修订版教材分析与学科教学知识(PCK)构建、学科学习内容疑难问题分析与解决。
专题二:有效学习指导。主要包括现代学习理论与因材施教、学习心理与学生学习特点、学习设计与学习方式、学科学习策略与有效学习指导、学科学法指导问题诊断与解决。
专题三:有效教学模式。主要包括现代教学理论与学生为本、有效教学与教学模式选择、以学定教与“先学后教”模式应用、以教导学与“先教后学”模式运用、学科教学模式有效应用典型案例研修。
专题四:有效学习评价。主要包括学习质量观与学生全面发展、学习评价理论与应用、发展性评价与学习评价工具、课堂学习与过程评价技能、学科学习评价问题诊断与解决。
专题五:有效教学研究。主要包括学生有效学习与教师专业发展、学习指导与叙事研究、学科课堂学习与课例研究、学习评价与行动研究、校本教学研修问题与指导。
3.骨干教师研修提高
以学科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课堂教学问题与对策、学生学习发展与评价、修订版学科课程标准与有效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设计与实施为重点内容,帮助骨干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培训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全员培训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四)学历提高培训
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重点鼓励支持45岁以下中小学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进修、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攻读教育硕士等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重点对专科学历以下小学教师、本科学历以下初中教师开展学历提高培训,到2015年,基本实现小学教师专科化,积极推进初中教师本科化。
五、培训模式
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修、名师讲学、省外进修和境外研修等多种有效途径进行教师培训,逐步形成多渠道、开放式、符合省情、富有实效的培训模式。
优化整合多种培训方式,将远程培训、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相结合,培训研修与“送培到县”、“送教下乡”相结合。
远程培训采用分校(中心校)、分学段、分学科组建网络班级的方法,教师平时在线学习。采取课程学习、在线答疑、互动交流和资源服务等方式,进行培训专题的自主学习和在线研讨活动。
集中培训采用小班教学,集中在寒暑假或分散在双休日进行。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讨论式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专题的重点内容指导、远程学习的方法辅导和校本研修的操作指导。
校本研修在学校(中心校)的组织下,分学段、分学科,以学科组(或备课组)为单位进行培训教材研读、网下集中研讨、技能训练和岗位实践等研修活动。
采用基于学科、巡回送教的方式,组织培训讲师团“送培到县”、名师讲学团“送教下乡”,开展集中答疑、示范教学、课例研修和交流研讨等活动。
六、培训考核
(一)考核方式
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并重,实行训前、训中、训后“三段式”考核。训前以问题和案例提交为重点、训中以过程参与效度为重点由承办单位进行考核;训后以岗位实践研修为重点由参训教师所在学校(中心校)进行考核。参训教师各阶段考核全部合格,由所在县(区)或市教师培训机构认定培训合格。考核结果报同级师训管理部门审核。
(二)学时认定
本周期继续教育总学时为360学时,每学年度学时数不少于72学时。
新任教师在试用期(第一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免于参加当年度其他类别培训。
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周期内年度培训为72学时,其中校本研修40学时、集中培训8学时、远程培训24学时。
教师参加“国培计划”或省级专项培训项目,超过72学时,免于参加当年其它类别培训。不足72学时,需参加当年的校本研修。
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获得毕业证书当年按72学时予以认定。
中小学教师参加本《意见》规定的培训类型之外的,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培训,一律不予认定学时。
七、培训实施
(一)机构遴选
建立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资质的培训机构,方可实施教师培训。
实行教师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国培计划”、省级专项培训、远程培训任务等。
(二)组织实施
1.“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
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招标遴选出的培训院校或机构组织实施。
2.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岗位培训
(1)远程培训和远程资源服务:高中教师远程培训,由省教育厅从省内外遴选具有“国培”资质的培训机构,依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城市初中和小学教师远程资源服务,由省教育厅招标遴选推荐具有资质的远程培训机构,各市教育局从中选择培训机构依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实施。鼓励县镇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推进集中、远程和校本相结合的培训模式。
(2)集中培训:高中教师集中培训,由市教育局遴选培训院校或机构采取集中答疑、送培到县等方式组织实施。初中和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县(区)教育局依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3)送培送教: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协助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培训讲师团“送培到县”(初中)和区域名师讲学团“送教下乡”(小学)活动。
(4)校本研修:由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实施,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业务指导和服务支持,县(区)教育局负责检查验收。
八、加强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主管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组织、指导、管理和评估,省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负责远程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师训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实施与业务指导。
市、县、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均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培训业务指导团队。
(二)健全管理制度
坚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训管理部门、教师培训任务承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
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应纳入教育督导、市教育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中小学办学评估等考核工作中,并与“第一责任人”考核挂钩。
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在五年周期内,需修满规定学分(学时)的培训课程,其完成的培训学分(学时)和参加培训考核情况,是晋职、晋级、续聘、竞聘、考核评优及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的重要依据,是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衡量指标。
九、保障措施
(一)增强机构功能
以“国培计划”项目实施为契机,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教师培训基地承担“国培计划”项目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
按照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以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合格评估和示范创建为抓手,促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相关专业机构的整合和联合,有效实现优质资源整合,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增强培训主体功能,形成上联高校、下联中小学的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在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的组织协调、服务支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教师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教师培训师资准入制度,加强教师培训团队研修,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培训者队伍。
建立教师培训专家委员会。在省教育厅领导下,负责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专项调研、项目规划、招标评审、实施指导、绩效评估和课题研究,以及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等工作。
建立教师培训教学专家库。省教育厅遴选高水平专家和特级教师组成省级培训讲师团,开展“送培到县”、“送教下乡”活动。各市教育局加强对骨干教师的使用,发挥他们的示范辐射作用,组建区域名师讲学团,支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每期(班)培训团队中,省外培训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优秀中小学教师(教研员)不少于40%。
加强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实施培训课程资源建设计划,采取政府购买、组织开发、引进等方式,积极开发本土培训教材,重点开发一批网络培训课程资源,努力构建符合时代要求、贴近教育教学实际、体现不同类别、层次教师需求的优质课程资源库,为实施年度培训计划和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个性化学习提供支撑。
完善优质课程资源评审与推荐制度。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组织评审的培训课程资源,方可在本省范围推荐使用。地方课程要逐步实行省级备案制度。
加强教师培训网络平台建设。按照网络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的共性要求,建设技术先进、功能完善、具备学习管理、资源管理、实施学习过程的支持服务等功能的远程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基于计算机网络的远程学习环境及支持服务系统;实现参训教师的在线课程学习、互动交流、共享资源和接受培训专家远程指导等功能。
加强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依托优质中小学校,建立一批教师培训教学实践基地,落实教师培训实践环节。探索和创建网络环境下的校本研修示范校,加强校本网络研修资源平台和实践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师范院校与具有示范作用中小学广泛合作,引领校本研修、安排学生实习,促进教师职前职后一体化专业发展。
(三)提供经费保障
切实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继续教育经费的政策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继续教育经费由本级财政安排,经费标准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1.5%,并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地方教育附加费中按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培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项目落实。
切实落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开支。
省级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在年初教育预算中设立,市级培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年初教育预算中设立。国家级培训按照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