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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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办法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办法范文1

一、规范村级会计基础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西吉县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开设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统一设置账簿凭证,严格规范资金审批权限,规范资产资源处置程序,规范村级会计流程,实施农村集体财务网络监管,全面核算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结算、分配、工程项目等会计事项。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统一设置会计科目,使财务数据各年度间纵向可比,掌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动态情况,找出各年度间变化波动,各村之间存在的差距,以指导后年更好、更快发展。

二、规范农村会计委托

实行农村会计委托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确保财务审批权及监督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事项必须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其代表会议,村民大会或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基础上签订规范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乡镇全部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下设“会计”“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达到有“机构牌子、有办公设备、有招标大厅、有规章制度、有三资台账、有档案橱柜”的“六有”要求。制作机构牌匾,让“三资”管理制度、招投标流程图上墙。机构要切实提高农村会计服务水平,明确岗位职责,坚持责任到人,强化内控监督。要以村为独立核算主体,建立会计核算账簿。

三、规范银行基本账户设置

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村内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用账户外,杜绝其他账户。机构要建立资金内控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设账户时,必须在指定金融机构预留村集体的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章、主要负责人章和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负责人章三个印章。支取资金时必须“三章”齐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章由村财务人员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四、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处置

一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统一印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两份,乡、村各一份。各乡镇要在建设村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摸清资产底数,全面登记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台账,实行产权登记明细化。二是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平台。全县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按照招标额的大小和期限长短分别建立乡镇、村两级平台。5000元及以上或承包期限3年以上的集体资产、资源、工程项目交易活动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大厅进行招投标。小额度和承包期限短的交易活动通过村交易平台实施招投标。平台建设为全县各乡镇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处置。

五、健全完善举措规范票据管理

一是要明确对部门要求。通过组织宣传会、发放明白卡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村级使用县水务、卫生、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各类项目资金以及经费等所需报账凭证的要求,特别对村级自建工程项目的票据使用,明确统一要求,促进村级财务票据使用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县农经部门应加强与县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严格落实《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达成共识,科学指导溪镇农经站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检查力度。

六、化解村级债务控制新债发生

一是突出政策导向。建议县财政按奖补政策及享受次数由少到多对全县各村进行排名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向项目已完成但未列入奖补对象的村予以倾斜。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充分利用帮扶机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逐步化解新建项目产生的债务。二是加强项目审查。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原则办公益事业,尽量避免超越实际能力举债建设。

七、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县乡两级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二是加大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的处理力度。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监督,其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严肃性。

八、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专业财会队伍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确保村级财会人员具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而变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村级财会人员必须在中心登记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二是切实加强乡镇从事村级财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要尊重历史和现实,保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纪,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并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村,要加大对其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九、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规范;村财乡管;核算

国家财政部新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在新疆巴州乡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施。为配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笔者对全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从业人员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77个乡镇384个行政村的563名村级会计人员进行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集中培训。通过培训、考试,提高了乡村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对经考试合格的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443名村级财务人员颁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保障了全州农村财务核算的顺利开展。

一、新旧《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衔接顺利,过渡平稳

2008年8月,巴州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库尔勒、尉犁、和静、和硕、博湖等县的7个乡镇进行了调研,从2005年起,这7个乡镇所属村级财务已经100%委托乡农经部门进行核算;县财政、乡财局和农经局的同志提供的材料表明:全县其他各村集体经济财务也已经在不同年份全部由乡农经站统一、核算。

乡农经站财务岗位基本设置总会计1名、会计1名、电算化维护人员1名(采取电算化核算的乡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到位,移交手续清晰,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上岗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以前年度提高,会计账户设置合理,科目使用规范,制定和建立了财务制度,能够满足村级财务核算的管理需要。各村彻底杜绝了包包账、箱箱账、白条入账的现象。各村村民按照本村的人口、经济业务规模大小,推举5-7名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里的一切支出必须通过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各乡农经站对被的村级集体经济各类收支能够及时张榜公布,被访的村民都能对村里的支出说上一二,对村里的民主理财、支出和村务公开比较满意。

各县、乡、村正在依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农经发〔2008〕4号)文件精神,积极规范乡级农经部门记账业务。

在调研中发现,各核算单位使用的电算化软件统一使用由青岛太阳软件公司开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版本的电算化软件,该电算化软件基本能满足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的需要,也能核算国家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核算的需要。该核算软件操作简单,便于学习掌握,全州村级核算统一配备同一套软件便于软件供应商统一培训和售后服务,缺点是无法用一套软件同时核算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

电算化软件的配备、普及使用程度各县也不均衡,主要原因在于各县、乡农经部门的重视程度以及该县、乡财政的状况不同。在调研时发现,和静县、尉犁县的乡镇农经部门会计人员仍在通过手工记账、算账。

为了全面了解全州农村财会人员的情况,我州向各县发放调查表统计。统计结果表明:全州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机构目前在岗会计人员249名,持证人员200人,占80.32%,无证人员49名,占19.68%;无证人员主要为村级出纳、报账员。无证人员主要分布在偏远的山区、荒漠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自然村,无证会计从业人员普遍学历低,基本不懂汉语言,个别村仍存在着一任村委会班子一任财务人员的现象,更换、变动会计人员比较频繁;无证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知识主要靠乡农经部门的财务人员临时现教、现学、现用,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学历的会计人员没人愿去这种状况的村里工作。

二、当前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村级账务核算内容不全面

村级核算,应当全面反映村级经济活动的全部经济内容,包括村集体收入、“一事一议资金”、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

通过调查,实际情况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补助资金除个别年度划归村级核算、支付外,目前统一由乡财政所负责核算、支付。这种人为分割的核算体制,一是无法满足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要求;二是无法体现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对村级的关怀力度。

(二)继续加强对农村会计人员的关怀和帮助力度,加大在职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调研中,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诉求自己会计专业知识不足,会计基础工作知识不足;在会计电算化核算下,农村难以配备微机专业维护人员、电算化软件维护人员。会计人员只有边干边学,目前在岗的会计人员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微机知识、微机维护、电算化软件维护知识严重缺乏,既渴求扩大知识面,更要求解决现实会计工作当中因知识不足而存在的许多棘手的难题。

对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农业农经部门主要应侧重于岗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主要以基础知识、会计基础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财务制度、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为主。

(三)加强规范农村会计基础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核算的信息质量。通过调查,大多数核算机构基础工作良好,但个别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亟需改进。

巴州地域广阔,人口稀少,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特别是偏远农牧区,主要以少数民族聚居为主,村级出纳人员、报账人员长期仍将以当地少数民族人员为主。从目前的调查来看,经济不发达地区的财务人员,汉语言文字、语言表述、沟通能力较差,会计业务知识相对不高,在账簿启用、文字书写、科目应用、经济业务活动的账务处理、职业判断能力方面明显不足。

被调查的乡镇,村级财务大都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其中4个财务人员素质较高的乡镇,财务制度制定得相对完备;个别乡镇仍存在财务制度简单罗列几个岗位责任制了事,存在支出报销单据粘贴不平整,没有经办人签字,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单据分项支出内容、单据份数都没有填写;账簿使用存在随意性,总账使用活页账本,没有启用单位名称,没加盖启用章;财务主管、会计都没有签字、盖章,普遍没有缴纳印花税;会计科目名称使用不规范,存在随意性。比如制度规定科目为“应付福利费”,实际被改为“福利费”,“银行存款”被改为“银行”或“银行存”等;账户余额存在跨年度不结转,账户没有月结、季结、年结;发生记录书写错误,没按纠错规定采用“红线法”划一道红线更正,而是直接用“蓝笔”划二道线;凭证装订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

个别村存在将“一事一议资金”单独开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违反了《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调查组当场提出了批评,要求立即更正,并要求县级财政事后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紧制定和出台《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确保农村经济核算安全、完整

2006年,农业部发文提出将制定《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要求各级农经管理部门据此建立和规范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但截至目前,《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

仍未正式出台。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的建立只能由会计人员依据其他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和经验探索建立。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显而易见。

三、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促进村级记账健康发展

(一)立足当前,规范农村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队伍

当前,农村乡镇正在积极推行“村财乡管村用”改革,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农经部门长期以来一直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财政所根据改革进度,目前是集中核算乡镇级财务收支。根据实际,建议现阶段我州应采取乡财政所和乡农经站并存,共同完成乡、村财务核算的方式,随着乡镇管理体制的推进,适时提出将农经站划并到财政所集中核算,这样既可减少人员,又可统一管理村级核算。

自从国家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各乡农税所(财政所)工作人员从过去的收农牧业税,转为为农村服务、核算转变;这些同志长期工作在农村一线,少数民族人员比例大,收税是专家、是内行,在会计核算工作方面,是新手,需要重新学习。

农经部门长期从事农村财务管理和核算,有一批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财会队伍,一些农经站从1993年就开始为村级财务记账;在调研中,这些单位的会计人员素质较高、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

建议“村财乡管”目前仍由农经部门管理、记账;财政部门待条件成熟时将核算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拨付给行政村,由农经部门统一核算。

鉴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下一步改革将到乡一级,财政所同志的学习任务和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建议财政所和农经站两个部门仍保持现状,待时机成熟再考虑划并事宜。

(二)积极从法律方面探索乡级财政、农经部门对村级财务的权限

乡财政所、农经站目前是依据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村财账务工作的,是遵从改革阶段的行政规定。从国家长远发展来看,中国法制化建设正在步入正轨,村级账务机构也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记账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审批和管理。只有通过规范的“记账”许可的申请和批准,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之规定,通过修订《农业法》、《会计法》、《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授予乡级核算机构法定记账权限,村级账务的核算才能符合法律规范,才能真正体现村民权益,保障机构合法运行。

2009年7月6日,在笔者修改此文时,获知新疆首届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培训班在博湖县本布图镇开班,该培训班包括汉、维、蒙、回等民族的114名学员参加培训,参加人员主要为会计人员,乡镇干部、村委会干部、村民理财小组人员。新疆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校长吴解铭亲自指导,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货币资金管理、家电下乡、会计委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农村综合改革、三项资金管理等涉农政策、业务。

期望国家能够不断丰富培训内容,不断将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中国农村的每一个村落,惠及各族农民兄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S].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S].1993.

[3]财政部.记账管理办法[S].

[4]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S].2005.

[5]农业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S].

[6]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S].2008.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办法范文3

一、清产核资对象

全镇17个村(社区)、社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村(社区)、社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办、合办且控股的企业或者组织等。

二、清产核资范围

本次清产核资范围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17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全部资金、资产、资源(包括未纳入财务核算的资金、资产,以及未明确到户的农村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主要包括:

1.资金。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等。

2.资产。主要包括:一是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农业机械、建筑物等。二是乡村道路、桥梁、农村水利工程及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三是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公共服务中心、养老、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四是集体投资或兴办经营实体应享有的资产份额。五是接受捐赠或无偿拨入的财物。六是商标、商誉、专利权等无形资产。

3.资源。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使用的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宅基地、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乡(镇)企业用地等建设用地,荒山、荒滩、荒沟、荒丘等未利用地;既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土地,也包括已经明确到户的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含自留地、自留山、饲料地)和宅基地。

三、重点任务

(一)摸清底数。进村入户调查核实,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本次清产核资的“三资”类别、数量、来源、去向和管理等情况。

(二)明晰权属。依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农经发〔1998〕6号)和《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核实确认资产、资源产权归属,办理或完善有关产权手续。对有权属争议、难以界定的资产、资源,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置。

(三)确认价值。已纳入财务核算的“三资”,严格按照财务资料确认其价值。对未纳入财务核算的经营性资产,要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认可的方式,合理评估其价值。其他资产、资源,是否进行价值评估确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自主决定。

(四)完善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清产核资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妥善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核算,完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规范等。

四、时间和步骤

(一)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

(二)按照本次清产核资的对象和范围,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有序组织本次清产核资工作。

1.全面清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全面进行清理。每个村成立由驻村干部、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含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清理核资小组,以原始发票、合同协议、权属证书、档案资料等合法、合规资料为依据,对纳入本次清产核资的“三资”进行全面清理,并形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初步结果。

2.张榜公示。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本次清产核资初步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公示期间,要安排人员全面收集有关情况和问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及时组织核查并妥善处置。

3.依法确认。公示结束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规定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对本次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议。本次清产核资结果,应经半数及以上参会人员通过后确认。

4.严格审核。各乡镇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工作及结果进行认真审核,特别是土地被征用较多、“三资”总量较大、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保本次清产核资结果现状清楚、分类科学、产权明晰、程序规范、结果准确。

5.建档建制。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审核确认的清产核资结果为依据,准确登记,建立健全台账。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音像等资料,及时组织整理归档,妥善管理。按照“三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理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并于3月中旬上报“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做好核实、审核汇总和工作总结,将审核汇总的相关清产核资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后,将部门审核后的清产核资结果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有力举措,各村、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人员,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坚持部门合作,强化密切配合

此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各相关科室、各村要相互沟通、密切协作,对资源性资产清查要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避免重复劳动;

针对推进中产生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避免拖沓延误。

3.加强问题调处,强化工作实效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办法范文4

一、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农村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滞后,会计管理力度不够。我国《会计法》第5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按照《会计法》规定,乡镇财政部门应负责各行政村会计管理工作。但近几年,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由各乡镇农经站管理,乡镇农经站不是专门的会计管理机构,较为普遍的存在着执法力不够、专业知识性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造成了管理上的弱化。

2、会计基础工作普遍薄弱。主要表现:一是原始凭证记录不全,白条入帐现象严重。一些行政村的票据中存在着大量无经办人、无证明人、无审批人的白条,有的根本没有几张正式单据,大量的公款和税款都从这些白条上流失。二是帐务处理不规范。一些行政村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科目使用混乱。三是会计档案保管不善。一些行政村不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资料,会计资料不进行移交,谁管的帐谁带回家,造成会计资料严重受损、丢失,甚至人地销毁。

3、财会法制观念淡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经纪律松弛。首先,一些行政村干部和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对财会法规、财经纪律了解甚少,不按财会法规、财经纪律办事,不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其次,财经纪律松弛,财务管理混乱表现突出。一是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一些行政村利用虚假单据入帐,套取公款,或收入不进帐等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循环。二是大吃大喝,乱发补助,支出无标准。一些行政村干部利用公款,大肆吃喝,据我们调查,吃喝送礼一般占行政村支出的30%左右,有的超过50%以上,有的行政村巧立名目乱发奖金补助,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三是会计、出纳职责不清。一些行政村只有会计没有出纳,村干部人人都能收钱、管钱、用钱,造成帐款分管不清,不利于互相监督制约。

4、审计监督力度不够,帐务透明度不高。一些乡镇审计监督不够,没有形成规范的审计监督制约机制,有的乡镇对审计出的问题处理不坚决。有的行政村帐务不公开、不透明,群众不了解本村的财务状况,无法进行理财和监督。

二、细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促进农民增收

1、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程序

(1)农村财务管理中出现众多问题。中国历来有“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这种思想也体现在村级财务管理上,只要钱用的合适,用的过程、手续、流程都可以忽略不计,这种思路也导致在农村财务的使用方面出现众多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如报账随意、票据使用不规范、财务使用情况不公开、资金账户混乱等,这对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极为不利。

(2)规范村级财务工作流程须坚持“六统一”原则。一是统一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统一审核。实行村财务主管、村民主理财小组、乡镇经管站三级审核模式,否则不能入账。三是统一记账。由财务中心做好各村资金管理、电算化记账和核算工作。四是统一公开。统一规定财务公开的方式、内容和时间,统一制作财务公开榜和财务公开明细表,确保财务公开及时、透明,避免因为村民不清楚村里资金去向引起的问题。五是统一审计。由乡镇经管站按照相关规定,对村级财务当月发生业务和村干部离任交接等进行审计。六是统一建档。各村财务会计资料由乡镇经管站进行归档、保管,并按规定年限存放。通过以上措施,杜绝凭证不规范、公款私存、白条抵库、贪占挪用公款现象的发生,确保村级资金安全。

2、创新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稳步推进改革,规范集体资产处置。首先,要摸清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明晰镇级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理顺产权关系,实现镇级财政与集体经济的分账管理。同时,要区分集体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完善镇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健全镇级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其次,要推行镇级集体资产授权经营制度,确保镇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稳步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原则,加强撤制村队资产清理核销、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确认、产权界定、资产量化处置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范集体资产处置,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确保撤制村队资产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扎实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抓紧清理化解村级债务。首先,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扎实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力争各试点村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预决算制,提高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水平,做好财务审计监督和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有新突破。其次,要围绕确保村级组织债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村级债务报告制度,深化区、镇、村三级动态监控机制,实施季度跟踪统计制度,加强债务动态监测,坚持锁定旧债、制止新债。二是因地制宜完善债务化解措施,对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和基本农田保护地区,区、镇两级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债务包袱重、期限长、渊源深、化解难度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严控非生产性开支,建立债务清偿机制,力争通过“置换”等办法一次性解决历史债务。三是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增收节支,提高债务化解能力。

4、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针对村干部素质不高及财务管理未达到系统化、制度化的现状,要加强教育培训。要真正落实村民自治权,组织学习有关“村帐制”的财经纪律、财务制度以及农村政策法规等,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让村干部自己有效的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的自我监督。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办法范文5

一、切实做好村级会计工作

(一)强化村级会计基础工作。村级组织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设银行账户、统一凭证账簿、规范财务流程,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全面核算反映经济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村级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外,一般不准开设其他专用或临时账户。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开单独记账核算的,可根据情况分别开设基本账户。要在县级或县级以上范围内统一制定会计凭证、票据和账簿,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有条件的地方,要抓紧构建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确保财务审批权以及经济活动监督权由村级组织行使。机构要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控,落实责任追究。要以村级组织为独立会计核算主体,分设银行账户;要加强档案管理,以村级组织为单位,单独整理,归类造册,妥善保存。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村级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独立自主能力。

二、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机制

(一)落实村级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村级组织发生各项财务活动、制定各项财务计划以及重大财务事项决策都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理财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产生,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和撤换。民主理财人员应根据业务量按月或按季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对重要财务事项要随时发生、随时理财。

(二)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村级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要全面公开;土地征用补偿费、直接补贴给农民的“四补贴”资金等要逐项逐笔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全程公开。村级组织要定期在固定设置的公开栏进行财务公开,也可通过电视、网络、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开。要探索建立财务公开定期抽查制度,及时纠正和堵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公开难、监督难等问题,不断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公开方式。

(三)规范村级民主评议。与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财务主管、村会计(含报账员,以下统称村级财会人员)、民主理财负责人等,都应当接受集体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对其履职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每年至少一次。民主评议要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民主评议的结果要严肃运用。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一)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财务、村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监督;国家审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对取得财政资金的有关乡村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对有关村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县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内设专门的审计科室,组织对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开展审计。各省级农业部门要尽快制定统一标准的农村审计文书,切实规范农村审计程序。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

(二)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力度。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监督,其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农业部门要联合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研究建立审计查处事项的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落实。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指定具体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业务上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要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资质认定、招录和解聘工作,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作出规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证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

四、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一)全面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专业财会队伍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确保村级财会人员具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而变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地方,村级财会人员必须在中心登记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村级财会人员应享有稳定的补贴和待遇保障,各地可参照享受财政补贴的村干部标准确定。

(二)切实加强乡镇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要尊重历史和现实,保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纪,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并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村,要加大对其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继续加大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管理力度。要建立完善财会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组织做好对村级财会人员、乡镇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民主理财人员等(统称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五、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农村;三资管理;改革创新;问题;措施

经过几年的努力,大河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正日趋规范,已经基本克服管理混乱的现象,未发生财务管理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大河镇所属各村从2011年3月1日起已实行了电算化管理

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要做法

1.1 加强领导、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近年来,大河镇按照巴里坤自治县出台的《自治县村级资金管理办法》、《自治县村务公开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农村土地流转等相关制度,县镇两级农经系统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使农村各项经济工作落到实处。

1.2 对全镇各村组集体“三资”情况进行摸底、盘点

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实行规范化管理。各村组统一建立资产台账、资源台账,详细登记每一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将各村组资产、资源台账输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

1.3 加强农村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管理,规范村集体承包合同

集体经济合同村有原件、镇有复印件,澄清了村集体家底;逐村实地抽查落实预算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保证应收尽收,杜绝账外账和小金库。

1.4 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制定财务流程

总会计、总出纳对村会计报送的报账单和所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报账单上签字。首先,由总出纳与村会计进行现金结算,总出纳、村会计依据第一联、第三联报账单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村级明细分类账。其次,总出纳将记账完毕的报账单连同原始凭证及时传递给总会计,由总会计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并登记总分类账。第三,村会计每月报账,总会计月清季结。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后,总会计在“三资”软件进行电脑记账,会计人员只需将每月发生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一次登录入机,记账、结账、报表等各项工作全部由计算机自动处理完成,简化了手工核算流程,大量的信息可以及时记录、汇总、分析、传递,避免了手工操作的误差,同时,利用财务软件的查询功能,只需鼠标一点,所需资料便一目了然,所有数据、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收益分配表都可以立即打印出来,大大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严格审批制度,票据由组、村两级审批。一切开支经村党支部、村委会讨论同意,填写“资金开支申报单”,附原始发票,报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资金开支申报单随发票入账。每笔开支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村会计方可报账。

1.5 全面推进村务公开

随着农村村民自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村级财务公开已成为农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实施电算化以后,计算机按照即定程序、固定统一的格式、定期编辑打印财务公开表,自动生成财务公开榜,及时交付村会计进行张榜公布,由于公开表格式规范,公开的内容准确及时,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公开内容的可信度,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理顺干群关系,提高农村工作的透明度。

1.6 实行会计电算化对集体资产进行有效监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以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为切入点,“农经三资管理系统”软件将计算机这一现代化管理手段应用到资产管理、资源管理等工作中,扩大计算机在农经管理工作领域的应用范围,推动经营管理工作由传统管理转向科学的现代化管理。微机管理系统设置了预警功能,对各项集体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一目了然,使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得到更有效地管理和监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1.7 开展网上季审,确保农村集体资金安全运行

农村“三资”电算化记账于2011年4月1日全面启动。利用电算化软件进行记账,打破了以往手工记账的惯例,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情况进行监控。并明确规定 “网上季审日”,由农经系统的业务骨干负责,农村集体资金由镇农经站监督、县农经局审计,同时接受县财政、审计部门指导和监督。

2 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近年来,由于一部分农民常年外出务工,将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但是,有相当农户都是通过口头协议,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通过土地所有者进行备案。另外预留机动地很少,很难解决部分家庭新生儿的承包土地问题,造成一部分农户人多地少。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管理,利用率较低,无法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在集体财务管理方面,由于近年来调动比较频繁,人员不稳定,造成村会计短缺,严重制约了农村财务的正常运行。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是一件新鲜事,需要一个适应与熟悉的过程,因此需要加强引导与指导,才能达到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的目的。会计电算化需要既懂得会计知识,又掌握计算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复合型人才,这种复合型人才是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必要条件。因此要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人员素质是当务之急。

3 针对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3.1 落实土地权属,从源头上加强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权属混乱,归根结底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登记工作不到位,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资格还没有在法律上得到确认。因此,实行电算化后引入信息化技术,“三资”系统软件以土地资源管理为中心,同时包括对山林、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管理,根据列表、卡片、图片等不同形式,在系统中建立资源基本档案,如:资源类别、资源编码、资源名称、登记日期、计量单位、资源数量、评估单价、品故价值、承包人、资源规格、存在场所、资源状态、减少日期、减少原因、录入人、录入日期等,每一项都着实登记,及时确认资源权属,使资源“认祖归宗”。

3.2 发挥村民监督作用,促进资源规范流转

培养村民监督意识,落实村务公开,把农村资源的使用情况通过信息公开系统公布,农民群众轻轻触点村委会的触摸屏系统,即可查询农村资源的经营状况、收益分配情况、财务收支、合同、固定资产、土地资源等信息,让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大大提高,群众敢监督、会监督、能监督,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3.3 科学规划,提高资源利用率

系统提供详细的资源数据,可逐级汇总、分析、上报,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规划,使领导决策有据可循,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