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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的优势范文1
延长石油源远流长。1907年打成中国陆上第一口油井,结束了中国大陆不产石油的历史。1944年,同志题词“埋头苦干”予以鼓励。改革开放后,经过1998年和2005年两次重组,延长石油走上了集团化、规模化发展道路。随着延长石油集团公司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产业结构和强化科技创新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走油气煤盐一体化综合发展的特色道路,进入世界企业500强,努力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创新型国际化现代能源化工企业的企业战略目标的确立,商务谈判活动的地位日益突出,它几乎渗入了工作的每一个角落,通过谈判手段解决双方间的矛盾和冲突,化干戈为玉帛,以期望实现“双赢”更显得愈发重要。如果想在商务谈判中取得胜利,那就必须知道如何运用一些商务谈判技巧来说服谈判对手,有效提升企业经济效益。近年来,延长石油集团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多种经济因素影响,紧紧围绕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一大批重点项目快速有序推进,生产经营连年迈上新台阶,由于所属各单位工程、设备、技术引进等项目自主招标能力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公司就成为必须借助的外力,但一些招标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参与围标、乱取费等现象时有发生。给招标工作带来极坏的影响。延长石油集团公司为了割断这条利益链条,经过慎重研究,拟对招标公司进行统一管理。集团公司招标办经过认真的市场调研,制定详细的商谈计划,严格的资格审查,多轮艰苦的商务谈判,在陕西省上百家招标机构中最终选取了34家招标机构入围集团协作企业目录,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费率和动态管理,收费费率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上降低了40%;同时,积极鼓励自主招标,节约费用,为企业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案例分析
商务谈判是在经济活动中双方为达成某种交易或解决某种争端而进行的协商洽谈活动,是双方相互调整利益,减少分歧,并最终确立共同利益的行为过程。作为一种协调行为过程,商务谈判是双方观点互换、情感互动、利益互惠的人际交往活动。而商务谈判的方式、技巧和策略,对于谈判的进程与结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以上案例分析,对于谈判技巧的运用更为恰当准确,赢得有利于己方利益的谈判结果也是一种必然。
第一,企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是影响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加强对招标机构管控的首要因素。近年来,延长石油确立并大力实施“油气并重、油化并举、油气煤盐综合发展”的产业战略,在持续发展油气产业的同时,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的今天,延长集团发展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一批重大项目有序快速推进,要在竞争中取得先机,实现世界500强的目标,必须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增强企业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做好招标机构的管理,规范招标业务,提高机构诚信,加强对招标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力度,采取动态管理,淘汰服务质量差的机构,坚决查处虚假招标、明招暗定、肢解发包、串标围标,确保招标机构业务的公正性、公平性,是维护延长石油集团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第二,认真做好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是获取商务谈判成功的前提。所谓谈判,拆分开来讲,“谈”即指谈判者的沟通、引导能力,这是谈判者的人文内涵,或者说是他的情商;而“判”则是指谈判者运筹帷幄,评估、推断的能力,这是谈判者的科学内涵,或者说是他的智商。谈判是一门艺术,不仅需要智慧,也需要技巧,优秀的谈判能力不仅需要谈判者具备出色的沟通技能,更要求谈判者具备深厚的文化修养、扎实的专业能力以及具有把握和利用所处环境的能力。而招标工作往往是各方利益和矛盾的焦点,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群体,招标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影响集团公司的形象和效益。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安排由招标部门牵头,专门抽调所属各单位业务骨干,组建专业的项目谈判团队,广泛进行市场调研,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商谈计划,采取所属各单位推荐、在公开媒体商谈公告的方式,并组织召开所属各单位的招标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充分征求意见,同时,法律事务部门对前来参加商谈报名的上百家招标机构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对商谈全程进行监督,确保了本次商谈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在谈判前没有做好信息收集和各项大量准备工作,那么必将在谈判中陷于被动,一开始就丧失了整个谈判的主动权。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各种商务谈判活动中,对有关的信息的收集、分析得越彻底、各项准备工作越充分,就越具备谈判环境的把握能力,谈判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第三,掌握恰当的谈判技巧是商务谈判成功的基础。商务谈判是协调经济贸易关系的行为过程,其内驱力是各自的经济需求。成功的商务谈判总是寻求达到需求结合点的途径。因此,商务谈判技巧不是研究虚假、欺诈和胁迫手段,而是探讨根据现代谈判理论和原则,为实现谈判目标,在谈判过得程中熟练运用谈判知识和技能,是综合运用知识经验的艺术。要提高谈判技巧,掌握现代谈判理论和相关知识是基础,总结他人和自己在商务谈判中的经验教训很有必要。将理论知识和经验运用到现实中去锻炼,培养在不同环境中,迅速、准确、自如地应用能力,是核心,是关键。本次延长石油集团采用的商务谈判技巧是制造竞争法。即寻找类型相同谈判对手,进行同一标的谈判。俗话说:同行是冤家。众多的招标机构是同一标的竞争者,必然会提出内容不同的优惠条件,从而就可以用来压制不同的谈判要求,争取最大的利益。经过多轮艰苦的商务谈判,在上百家招标机构中最终选取了34家招标机构入围集团协作企业目录,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费率和动态管理,收费费率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上降低了40%,节约了费用,为延长石油集团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一结果充分说明如果谈判技巧的运用更为恰当准确,赢得有利于己方利益的谈判结果也是一种必然。
第四,准确运用语言策略是商务谈判成功的关键。一位谈判老手曾经说过:“多数交易是50%的感情,50%的经济学。”很多时候,在谈判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关系,而不是交易本身。而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第一步即本着追求合作共赢的思想。正如谈判专家Cohen Herbert所说,成功的谈判“并非一方独得而赢,而是双方各有所得而赢”。本次商务谈判中延长石油集团成功的运用“以礼待人,合作共赢”语言策略,即语言表达客气、礼貌,通过沟通表示理解和关心对方的问题,尽量使用委婉语来达到特殊的语用效果改善谈判气氛的巧妙用法。从语用学的角度看,在谈判气氛紧张或缺乏信任的条件下,说话人巧妙使用这种表达来理解对方的处境时,可以充分赢得对方的心理认同,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谈判破裂,从而易于达成合作协议。
工商管理的优势范文2
一、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意义
(一)利于学生更好地学习工商管理专业知识学生在工商管理课堂上学习的理论知识,只有与实践操作有效地结合才能够保证学生对于知识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通过实践操作,学生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客观世界,同时能够思考所学知识的如何应用,这样使学生对于所学的知识有一定的认可。让他们知道自己所学的知识是有用的,因为很多时候学生都在质疑课堂上的知识会应用到实践中吗?或者能够与实践联系起来吗?这样做可以消除他们的疑虑。因为只通过学校课堂的理论知识的灌输是很难实现学生操作能力的提高的,所以应该结合实践教学,提高工商管理课堂的教学质量。
(二)利于学生从多角度思考问题
由于学生之间的性格、兴趣以及学习能力有差异,所以很难做到对于同一问题的解决方法适用于所有的学生,因此应该注重将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有效的结合,在实践操作的过程中,每个学生通过思考都会有适合自己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样有助于提高学生独自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再是依赖老师给出的每个具体的解决方案。因为老师的讲解并不一定完全适用于所有学生的实践。
(三)利于学生提高创造力
传统的工商管理教学中主要是依赖老师对于专业基础知识的讲解,学生只是扮演倾听者的角色,这样严重制约着学生创造力的提高,而且学生也不能够很好地理解老师在课堂上传授的知识。只有学生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获得的经验,才能让他们更好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在这基础上能够提高自己内在的创造力。只有将理论和实践有效的结合才能真正实现这样的目标。
(四)利于学生形成合作精神
学生走上社会工作岗位上时,与学校的学习还是有差别的。因为在工作的时候需要与同事合作,才能完成工作,提高效率,这样需要学生在工作的时候有团队合作的精神,而在实践教学中,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这种团队合作精神。
二、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方法
(一)选择合理的工商管理专业教学内容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的综合竞争实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所以国家越来越需要具有综合素质高的工商管理型人才。学校的教学内容的选择对于综合型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设计相关的教学内容,使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能够从国家的基本国情和需要出发。
(二)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
1. 增加学生对工商管理专业的感知度。在学生没有进入大学之前,可能对于工商管理专业缺乏一定的认识,所以学校应该针对新生这样的特点,提高他们对于工商管理专业的认识。学校制作一些关于工商管理专业介绍的精美的手册,学生可以在课余的时间翻阅和査看,在仔细的査看之后,学生还可以对于所看的内容提出一些问题或者是写一些看后的感想,然后将这些感想形成文字,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邮箱来专门接收学生发来的信件。然后由专门的人员对这些信件进行整理,并且收集大家对于工商管理专业的疑问,安排一定时间进行统一系统回答。
2. 采用实践教学的方式。合理的教学方法和合适的教学内容能够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所以应该重视实践性的教学方式的应用。首先,可以在传统的教学讲解过程中适当地加入一些专业的案例。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学生的实践知识也会有一定的提升。其次,老师也可以通过模拟方式进行教学,通过老师事先的设计,然后学生按照老师设计的方案进行模拟和演练。学生在进行模拟演练的时候可以切身的感受整个过程,对于过程中的每一个问题都会有自己的感受,而且在发现问题的时候,还能够独立地思考进而想出解决方法。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知名的企业进行采访和观摩,可以当面请教相关的人员,这样面对面的交流和学习,不仅加深了对相关知识的理解,也是无形中锻炼了学生发现问题、寻求答案的能力。此外,学校还可以利用学校的影响力和相关平台邀请一些国内外工商管理行业的成功人士和相关的专家学者到学校里做专题演讲。这样的学习氛围对学生是非常有益的。
工商管理的优势范文3
一、企业工商管理的内涵
所谓的工商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种,它主要是以对企业市场进行定位并总结的商业管理模式。企业工商管理,不仅要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解,还要对企业的发展进行规划。企业在制定自身的发展计划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规范,不能为了企业的发展,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随着经济全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世界各国之间的贸易联系变得越来越密切,也使得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企业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就必须通过对自身不合理的现象进行改革,并积极应对和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工商管理涉及到的范围相对较广,主要包括产品的销售、人事的安排以及企业资金的运转等情况。由此可见,企业要想提高工商管理的有效性,就要对这些方面加以重视,进而从根本上减少对时间、精力以及财力的浪费。企业运行过程中合理化的工商管理,会使企业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化,并提高企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新时期我国工商管理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在工商企业的管理方面,已经摆脱了完全依靠外国管理模式的处境。但是工商企业管理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起的领域,尤其是在新时期这个环境相对复杂的背景下,使工商企业进行管理变得更加困难。新时期我国对工商企业的管理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我国工商企业缺乏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我国工商企业的管理制度,大都是借鉴西方的企业管理经验,虽然近些年本国的一些企业管理理论已经逐渐被应用到企业管理当中,可是我国工商企业的管理还缺乏健全的体系。第二,企业在对风险的把控能力上,还有所欠缺。新时期企业的经营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企业如果不能对经营风险进行恰当的把握,不但会使企业承担一部分不必要的损失,还会阻碍企业的发展。最后,很多工商企业的管理者的管理能力相对较差,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所要面对的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
三、新时期工商企业管理有效性的提升策略
1.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
为了使企业在相对复杂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就需要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并要积极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在我国传统的工商企业管理模式中,并没有为企业设置专业的风险管理部门,而是与企业中的其他部门交织在一起。这种工作内容上的重叠,会使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会给企业带来一些财产上的损失。为了改变传统工商企业管理中的不足,提高企业管理的有效性,企业应该针对自身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并由专业的人才进行管理,避免部门工作的形式主义。企业还要将风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态度以及工作成果,列入到对员工的年终考察当中,对于表现优异的员工,不仅要给予精神上的肯定,还要进行物质上的鼓励。以此来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确保工商企业分享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在风险管理部门的内部,企业要对员工的工作进行明确的分工。为了实现工商企业管理的高效性,企业可以将这些部门分为风险的调查小组、风险问题的解决小组以及风险问题的评估小组等。通过明确的分工,既可以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又可以使企业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的隐患。并及时做出相应的对策,把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最终促进工商企业的长期发展。
2.增强工商企业对风险的把控能力
在新时期的时代背景下,工商企业在迎来了机遇的同时,也承受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承担着巨大的风险。为了应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企业领导要树立风险意识。企业领导作为企业的决策者,不仅拥有着较高的威信力,也有着较强的影响力。所以企业领导提高对风险意识的重视程度,既可以使企业的决策变得更加合理可行,又可以用自身的行动来影响员工,进而使整个企业提高风险意识。而只有整个企业都提高风险意识,领导者才能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认真地分析,并研究出规避风险的有效对策。
增强工商企业对风险的把控能力,还表现在企业能够对企业运转过程中的财务状况进行充分地了解,并保证有一部分应急资金。企业要确保企业风险分析人员工作的高效性,特别是在企业生产的后期,尽量规避不必要的风险。对企业内部的各级管理者以及普通员工,进行企业风险教育是十分有必要的。一方面,企业领导属于企业中的一少部分人,仅仅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为了尽可能的降低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还需要依靠群众的力量。另一方面,虽然企业的领导者会对员工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范围和效果毕竟是有限的,很难涉及到企业的每一个员工。所以企业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在提高自身风险意识的同时,掌握一些应对企业风险的方法,为成功规避企业风险增加一重保障。
工商管理的优势范文4
关键字: 商事信用 信用公开 私生活权利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信用”一词具有极其重要的分量。“仁义礼智信”是人们倡导并力求遵循的行为准则。子曰:“人而无信未知其可也”。“诚信”被视为“立人之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中华民族形成了重承诺、守信义的道德传统,留下了不少“千金一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美谈佳话。然而,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信用危机。不讲信用、破坏信用的现象比比皆是,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严重制约和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欺诈盛行、信用缺失”的严峻形势,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再度成为今年两会的焦点。笔者认为,当今中国信用问题的核心是商事信用,商事信用信息公开是构建我国良性信用秩序的关键。
一、商事信用的概念和特质
商事信用是商法的一个基本范畴。何谓商事信用?我国目前学者尚无统一的认识和界定。笔者认为,商事信用是普通的社会信用在商事领域中的特定化。因此准确理解商事信用必须首先对信用本身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信用”原本是一种伦理概念,意指“信守承诺、诚实不欺,以此获得他人的信任”。 从古汉语角度来看,信用一直与诚实联结在一起,为基本道德规范。《说文》对此解释到:“信,诚也”,唐代学者孔颖达在注疏《礼记。礼运》中的“讲信修睦”这一句话时说:“信,无欺也” [1]《论语*学而》亦写到:“与朋友交而不信乎?”可见,信用首先是作为伦理学的范畴而存在。“人无信不立”,诚实守信是为人处世的基本行为准则,是人之所以为人、人类区别于动物而形成文明社会的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和伦理要求,信用具有普遍的适用性,适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适用于所有的人和所有的行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以及法律所具有的特殊的社会调整功能,遂产生了法律规制上的需求,信用也就由单纯的伦理范畴而上升为法学范畴,成为伦理规范法律化的典型。今天我们对信用也有着不同的注解:首先指“以诚用人,信任使用”;其次指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第三,指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 [2]尽管信用在不同的场合,具有不同的指向和特有的内涵,但上述含义中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信用的核心是基于信任而形成的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义关系。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主观上自身是否具有值得他人对其履行义务能力给以信任的因素,包括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等人格方面的因素与资本状况、生产能力等财产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是指其履行义务能力能为他人信任的程度,是来自社会的评价。” [3]申言之,信用是一个人的践约和守信能力的社会评价。
从信用本身我们不难发现,作为一种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信用具有广泛的使用性,普遍地适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适用于所有的人和所有的行为。社会信用并不单纯地存在商事领域。对政府而言,存在着政府能否遵守诺言取信于民的问题,此为政府信用;在普通社会公民的个人私生活领域中也存在以诚待人、恪守诺言的问题,此为普通的个人信用;在商事领域,商事主体禁止反言,严格守约,此为商事信用。因此,商事信用是信用在商事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商事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所具有的经济能力的一种社会评价。
笔者认为,商事信用不同与一般的社会信用,它具有自己的特殊的品质。
(一)商事信用与特定的经济生活相联系,是商业伦理制度化的产物。
在伦理学、社会学领域,信用问题何时出现,我们无从得知。但在西方的法律文化中,信用一开始就与经济生活相联,是商品社会的产物,是商业伦理的制度化体现。
众所周知,任何交易都是建立在交易双方彼此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只有信赖对方会秉承交易规则及遵守诺言,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才会实施交易,“赋予对方以信任”是交易得以实现的先决条件。但是单方地赋予对方以信任具有极高的风险。只有当交换的双方能够对等地完全识别对方的行为,也就是消除了欺骗的可能性,信任才是无风险的。既然市场交换活动,必须以交换者相互之间的人格认可和对交换规则的相互信奉为前提,那么,自商品交换产生时其起,实际上就产生了信用问题。商品交换者之间是不是讲信用、是否能够信任对方或被对方信任、是否真诚地遵守交易规则,是市场能否存在的基础条件。也正是基于规范交易秩序、保障市场安全的需要,早在“商品生产者社会的一个世界性的法律”-罗马法就把“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这些信用的基本要求作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并且把信用作为拥有法律上人格的重要条件。后世民法秉承罗马法的这一精神,将信用这一道德准则法律化,使“诚实信用原则”成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4]
尽管信用与商品经济相伴而生,但在早期的简单商品经济时期,信用的法律需求远不如今天这么突出。在简单商品经济的调节下,商品交换主要在特定的交易主体之间进行,由于交易圈子和交易手段的限制,无需借助法律,单靠信用机制本身就可发挥其相应的调节功能。信用主要是由交易者自己来维持,对违约的惩罚来自交易的中断。比如在一个较为封闭的社群中,张三欠了李四1000元钱,即使他们之间无书面合同或欠条,李四也并不特别担心张三会赖帐。因为如果张三真的不还钱,不仅他以后不会再与之交往,而且还会将此事到处张扬,张三就很难再与他人从事买卖。正是由于担心背约失信者会被他人知道,无人会再与之交往,从而失去未来的生意,每一位商人便特别注重维护自己的信用,这就是信用机制自身所特有的调节功能。但是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日益发展,信用机制自身的功能局限便日益显现出来。商品交换突破了狭隘的地域限制,实现了时空的延伸,交换往往发生在不特定的主体之间,一个人的信用状况通常难为人知,失信也因难以被人发觉而受到制裁,违约可能比守约更有利可图,信用机制自身的调控机能便开始失灵。单靠商人自身的商业道德已无法满足建立和维护交易秩序和市场安全的需要,由法律来维护和规范信用便为历史所需,并逐渐演变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法律问题。这样,具有普遍意义的伦理规范和道德操守逐步特定化为商业伦理,并进形成了商法规则和制度。商事信用就是商业伦理的一种制度化反映。
(二)商事信用的信赖基础是资产信用而非单纯的人格信用,其本质属于一种经营性资信。
首先,商事信用发生在商事活动领域,与商事主体的人格利益相联。信用本身具有较强的人格属性,与人的特定身份相联。在古罗马法时代,信用就只专属于部分自然人。法人和不完全人格的人和无人格的人不具有信用。 [5]就商事信用而言,商事信用自然专属于商事主体,而非商事主体所拥有的信用不能称之为商事信用。由于“商”,就其本质而言,“乃是资本的谋求价值增殖的活动”,而“资本,出于价值增殖的要求,必须处于不断的运动中,从而使商这一资本的价值增殖活动具有了盈利性、经营性的特征”, [6]所以,与特定的商事主体和特定的商事活动相联的商事信用必然首先体现出的首先是一种经营性信用,即与盈利目的相关联的一种特殊信用。当然,在无商不在的今天,消费信用也已转化为商事信用,而严格意义上讲,消费者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商事主体,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消费信用之所以转化为商事信用,是因为赊帐经济和消费信贷的出现,而赊帐和消费信贷也可以从广义上视为一种特殊的资本运作形式,消费者通过赊帐和信贷增加了其自身财产的价值利用效率,故此时的消费者已非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
其次,商事信用的基础在于单纯的资产信用,而非单纯的人格信赖。信用的核心在于信任。一个人的信用程度如何,能否取信于他人,是由其自身行为和财产状况决定的。在信用的发展史中,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等人格方面的因素在支撑和维系一个人的信用方面曾起着关键作用。信任的基础是受信人的人格。信用的这一人格性在古罗马法中已有所体现。那些因破廉耻、秽名以及侵吞监护人财产而丧失信用的人,将被禁止作监护人、不能作证或举他人作证,不能替他人为诉讼行为。 [7]对于监护人的信用,查士丁尼法典规定,“监护人不忠实行使其职务的,即使他有支付能力,仍是被怀疑者。”“以欺诈方法行使管理职务的,即使他提供担保,仍必须将他革职,因为提供担保不能改变监护人的不诚实意图,而只能使他有机会更长时期的损害受监护人的财产。”相反,“监护人或保佐人虽然贫困,可是忠实勤勉,这种人不得被视为怀疑者而革职”。 [8]目前,在普通的社会领域,衡量一个人信用程度的高低的标准,恐怕仍然是一个人的诚实守信的道德操守。一个经常失言的人即为无信用之人。但在商事领域,信用高低的标准远非如此简单。一个道德品德再高之人,如毫无资产做后盾,其信用也恐怕高不到哪。正因为如此,现代各国民商法无不把资产作为衡量商事主体信用高低的主要尺度。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公司,其信用是资本信用;无限公司是人合公司,通常认为是人的信用,是以人的信用为基础的,但在现代商业实践中,最终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其财产信用,而不是其道德伦理意义上的人格信用,因为他最后仍然是以其财产对外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担保是信用在法律上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对被保证人信用的增加,物的担保所产生的信用毫无疑问来源于被抵押或或质押的财产;人的担保在表面上看,似乎是以保证人的个人信用来担保债权的实现,但最终发挥作用的仍然是保证人所拥有的财产,所以,判定保证人信用好坏的决定性因素,仍然是保证人的财产状况、支付能力、尤其是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的代偿能力。因而现代各国民法都把具有代偿能力作为担任保证人的法定条件。 [9]故商事信用本质上应属于一种资产信用。
商事信用的这一属性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日益凸显。在简单商品发展的早期阶段,交换活动主要局限于领域较小的“熟人社会”里,人们在交往中判断对方信用状况时,往往还兼顾对方的个人品行。一个人奸诈、邪恶之人,即便腰缠万贯,也无人愿与之交往;反之,一个忠实可靠之人,即便其并不富有,人们也可能会乐意与其交往。甚至在个别的情况下,人格信赖因素还会大于财产信赖因素。但在现代商业社会,以道德品格为信用判定标准的局限性就暴露无遗了,取而代之只能是易于确认的财产、资本标准。“就民事主体而言,其信用状况与他所拥有财产、资本密切关联,资金实力、偿债实力如何成为衡量其信用等级的尺度”:“现代信用总是以财产信用为主旨”,而“原有人格利益内容退居到次要的地位”。 [10]现代商事信用可以说更集中地体现为一种财产信用。以财产信用为基础的经营性资信正是商事信用区别于传统的其他社会信用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不同于以精神性利益为客体的民事信用,商事信用是一种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性质的混合性商事权利
信用本属于社会对一个人的品行和人格的评价,属于一种典型的精神性权益。在非商事领域,对于一般的自然人,其信用的财产性质微不足道。侵害普通信用承担的也主要是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责任,对受害人予以精神上的抚慰是其主要目的。可是,在商事领域,信用一旦和商业目的结合,便具有不可低估的经济价值。信用通常被视为商人的“第二身份证”,它不仅能给其拥有者带来巨额的财产利益而且还能够以金钱衡量其价值,信用本身已演化为一种无形财产。事实上,信用也只有和商业目的相结合,才使其具有财产价值。
总之,商事信用是商事伦理制度化的产物,是商事主体履约能力的一种社会评价。它源于商事主体自身的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表现为对商事主体经济信赖的社会评价。故其本质体现为一种经营性资信。与普通的民事信用不同,它建立在对商事主体的财产信赖基础之上,同时由于与商业目的结合,因而也与商事主体的经济利益或财产利益紧密相联,是人格权利与财产权利的有机统一,是资信利益的法权形态。
二、信用公开与私生活权利保护的冲突与协调
构建一个开放的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但在多大程度上开放,如何开放则面临诸多的理论难题和制度障碍。商事信用的公开是否会构成对个人私生活和商业秘密的侵犯,如何既能使个人信息得到有效保护,又能使商事信用顺应信息时代的要求,成为商事信用制度建设中无法回避的理论难题,也是各国商事信用体系构建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一) 信用公开对传统隐私权观念的冲击和挑战
出于对人性的关怀及对个体人格和利益的尊重,传统民商法素来强调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一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状况、收入与负债、个人档案、纳税记录、及财产信息等情况均被视为私生活信息(information privacy)或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属于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他人不得问津。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商事信用公开呈现出越来越开放的态势,传统的隐私权观念与信息时代的特殊要求发生了激烈的碰撞。
1.信息公开-商事信用的时代要求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商事信用同样呈现出高度信息化和公示化的特征。信用信息的量化和公开,为信用的快速传递、识别和判定提供了便利,有效地降低和削弱了市场交易风险,顺应了现代商业高效、快捷、安全的需要。
首先,信息的量化为信用的快速传递、识别和判定提供了条件。
所谓信用量化,主要是指信用评估标准和指标的量化。即社会对商事信用的评价,逐步屏弃众多的模糊性因素,而根据一定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将决定信用的各种因素予以量化,形成具体的指标参数,通过具体的指数,确定相应的等级,为投资和交易活动提供一个简洁、直观的判断对方信用的标准。
现代社会被人称之为“匿名社会”,人们的投资和交易行为已经不限于地域狭小的“熟人社会”。市场交易越来越多地体现出时空的延伸和分离。从邮电通讯到电报电话,从计算机到互联网,在场的东西的直接作用逐渐被在时间和空间意义缺场的东西所替代。交易者很多情况下是素昧平生,甚至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仍不谋面。交易方式的改变、交易空间的拓宽,使每一个投资和交易行为本身隐含的风险巨增,客观上要求更加迅速、客观、准确地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从而确定和减少自己的交易风险。然而,在交易者相距较远、接触较少的情况下,由交易者自己对并不熟识的交易对方的信用迅速作出评判,则极不现实。因为决定一个交易和投资对象信用状况的因素相当多、相当复杂。除了比较容易确定的财产数量外,象一个人或企业的守约意识、企业素质、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发展前景等因素都具有较强的模糊性和弹性。让投资者和交易者自己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或者由对方自我介绍,都不够客观、全面。而且,要全面了解和判定这些信用因素并最后确认信用程度,是一项非常费力又费时的工作。如何解决交易方便、快捷与交易安全这一对矛盾,便显得极为突出;而另一方面,投资和交易方又迫切需要将自己的信用状况及时地传递给对方,并使对方能够迅速作出识别和判断,以扩大影响、吸引客户。这就要求信用评估必须作到便于传输、便于识别、而且准确、客观。于是信用信息量化就应运而生,并得到了迅速发展。如世界上著名的信用评估机构-美国的莫迪投资服务公司将信用分为三级九等,即A、B、C三级,每级又分为三等,AAA、AA、A,BBB、BB、B和CCC、CC、C.AAA代表信用最好,安全性最高,基本无风险。C则表示信用最低。通过这种信息的传递,投资者和交易者不仅能很直观地判断出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而且也可借助这些信息的发送和传递,使对方迅速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信用评级业最初出现在美国,经过近百年的风雨沧桑与千锤百炼,已发展得相当成熟,世界各大金融机构及跨国公司主动接受信用评级已成为时尚潮流。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等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都已形成各具特色的信用评级制度。信用量化成为商事信用制度的一个显著的时代特征。
其次, 信用量化的过程实际上是商事信用信息对他人的公开的过程,信用信息的公开意味着商事信用信息已不再是他人不能问津纯粹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如前所述,信用的量化是借助特定的社会机构-资信评估机构得以实现的。信用信息量化的过程实际也是个人信息对第三者公开的过程,它涉及信用的采集、辨别、整理、判定等多个环节。如果信用信息仍被视为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信用的量化工作将无从开展。所以,信用信息的量化是建立在个体对其隐私的部分放弃的基础之上的。
再次,信用信息的公示既是信用信息量化的目标,也是时展的必然。
一方面,信用信息的量化,其目的是为快速传递、辨别和判定某一商事主体之信用度。而信用传递的途径尽管很多,但通过特定的载体向社会公开则无疑是传递速度最快、传播范围最广,也最为有效的方式。因此,信用的量化只是手段,而非目的,让更多的交易者了解和知晓,扩大其影响才是其真正目的所在。另一方面,信用的公示是交易对方行使知情权,减少或降低交易风险的客观要求。 严格意义上讲,在商品经济欠发达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一个人的财产状况、收入与负债以及个人的履历档案等确实不关乎公共利益或群体利益,纯属个人的私生活信息,本人自然享有对个人信息实施控制、利用和保密的权利,可以排斥他人的干预。但在每一个物品都被打上商品的烙印、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商品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高度市场化的今天,上述信息资料是否仍然属于纯粹的私人信息,则不能不令人怀疑。随着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交易手段的更新和交易空间的拓展,市场风险无时、无处不在。一个人的资产状况、收入与负债情况、违约背信记录等就不仅仅是单纯的个人私事,而直接关系到其个人的践约能力,关系到他人预期利益的实现程度。作为交易相对人自然有权过问和了解其相应的信用状况。在面对面的以货易货的商品经济时代,由于交易参与者通过对对方实地了解和考察往往能够确定对方的践约能力,故交易者有关信息无须公示。但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如何了解和把握对方的信用状况,降低交易的风险和成本,便成为确保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的全局性问题。为了保障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提高交易效率,减低交易成本,客观上要求在个人信息与公共信息之间作出新的界定。传统上属于个人私生活领域的部分内容将不再为个人信息,而成为大家可以共享的公共信息,应该通过法定的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开。美国1971年率先制定了《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规定诸如消费者收入与负债、破产记录、偷漏税记录和行事诉讼记录甚至消费者的消费特点、性格和生活方式等将成为征信机构可以依法取得和传播信息。而英国的公司法则要求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普通公司公开其财务报表。 [11]《澳门商法典》第62条第一款规定,与公司有关的行为,须按法律规定予以登记及公布。根据《澳门商业登记法典》之规定,包括公司章程、存放公司比被薄册的地点及供查阅的时间、通过年度账目的决议、倘有的营业年度报告书及盈余运用建议书、信托让与担保等在内的29项事项及行为均属于依法登记的内容;而且要求对企业的享有债券或用益担保物权的转移或设定、浮动担保的结晶通知等12项行为,应于登记后8日内利害关系人自行公布,其他按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应作公布的,亦应公布。 [12]
综上所述,信用公开已成为一个不争之实。各国商事立法和商事实践,已充分显示信用信息已不在是纯粹的私人信息或商事秘密,而与社会交易秩序密不可分,部分信息已转化或正在转化为社会公众信息,个人的私生活领地正在迅速缩减,而公的领域正在急剧膨胀。传统的隐私权概念及其实际内涵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承受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冲击和挑战。
注释:
工商管理的优势范文5
[关键词]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模式;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B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现代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管理特点,都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企业现行的财务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所谓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方式,企业通过建立财务结构、理财方式、财务流程、财务信息系统和金融系统实现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企业不同,管理方式不同,内部和外部环境不同,企业资金的构成模式也不同,导致金融组织结构、财务处理方法、财务处理程序、财务信息系统等都有着很大的区别,所以财务管理也要和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与现代企业发展需求相一致,企业通过对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从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
一、内部控制的涵义
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已经不是传统的查弊和纠错,更多地涉及到公司控制权。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是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乎法律法规,为企业的发展和利润的实现保驾护航,提供合理的资金保障。做好企业内部控制,应该设置一些衡量标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细化内部控制标准,并且这种制度植根于企业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中,同时也是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对于控制内部的财务风险,投资决策,财务管理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是企业完成经营目标的有效保证,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利益和企业资产的安全可靠。
二、建立上市公司内部财务监控制的必要性
建立财务监控机制是现代上市公司内控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财务管理理论方面,财务监控机制应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内部监控机制,一个是外部监控机制。两种监控方式构成了企业内部监控的全部内容。从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管理情况看,内部监控机制普遍很完善,组织机构完全,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但是在一些上市公司内部,依然存在一些管理失误和管理疏漏,导致上市公司各种财务失控事件不断发生。怎样完善内部监控机制,发挥真正的监控作用,不单纯是监控结构和组织安排的问题,也包括各方面作用的整合,以及公司内部财务监控机制得以有效运行,这是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
三、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现状
(一)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不协调性
我国上市公司现行的财务管理模式,大多是集权程度很高的管理方式,依然是权力集中在管理层,把公司看成一个大企业进行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实行绝对化的统一管理;一方面还是财权过于分散的管理,这主要存在于一部分企业中,没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整个公司的财务管理处于无序、无度的状态,领导对财务管理形同虚设,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模式与市场经济体制相悖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企业的财务管理不仅要具有事后反映与监督的职能,还要在经营过程中发挥监督和控制作用,并且积极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中来。而现行的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模式,依然受传统的管理模式影响,保留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烙印,还是只作为事后反映、监督和核算的部门机构进行财务管理,事前的决策参与和事中的控制职能基本没有得到发挥。
(三)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模式不能够适应现代企业集团化发展的需要
财务管理的单一性,严重阻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缺乏财务管理的创新机制;企业内部的利益分配不清晰,资金管理不科学,缺乏有效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核算都和企业发展不同步。
四、创新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模式
(一)创新财务管理理念及目标
1.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公司更应该实现财务管理理念的创新。创新公司的财务管理模式是上市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并且已经成为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整体创新的先行者。保持财务管理模式的与时俱进,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激发财务人员工作的创造性,强化对人员思想和观念的激励和约束,使人的作用得到最大发挥;另外是创新信息价值理念,现代社会的信息也是经营策略的一方面,关注信息的及时搜集与整理,并对商业信息能够进行科学的分析,也是财务管理模式创新的一个方面;第三是创新财务风险理念,有投资就有风险,财务管理需要在风险与利润之间取找到最佳结合点;最后是创新环境价值理念,使公司发展中主导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周围环境和生态得到优化与保护。
2.财务管理目标的创新。财务目标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企业财务管理预期实现的结果,是衡量财务管理活动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管理的目标受企业发展环境的制约,财务管理的目标应根据环境的变化而调整。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目标,影响着财务管理的发展方向,也是促进财务运行的动力。公司制定不同的财务管理目标,就会在经营中产生不同的财务管理模式,进而影响着企业的内部控制,科学地确定财务管理目标,更有利于财务管理的顺利运行和公司效益目标的实现。对优化上市公司的理财行为,实现公司财务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知识经济时代,新会计准则实施中,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确定更加重要,确定明确的目标不仅可以保障股东利益,同时对于社会利益及相关主体间的利益也兼顾起来了。所以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也应顺应知识经济的发展,把企业的财务目标做到最大化,从而保护公司中各方面利益主体的权益。
(二)创新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模式
在全球经济一条化背景下,上市公司创新财务管理模式是一种适应性的改变,科学的财务管理模式可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新财务管理模式主要是由原有封闭型管理向开放型管理转变,改变过去静态管理的模式,改变会计核算为财务管理。
1.创新财务管理的组织框架。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框架构建,应根据其特点,在企业内部设置“集权为主,有效分权控制”的组织构架,在这种框架下,公司的财务管理相对要集权一些,创建财务管理委员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成立财务管理公司,统一在董事会管理之下。由一名副总兼任财务公司经理,也可以由公司财务总监担任主要负责人,公司委员会成员组成,可以吸收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负责人;另外建立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管理机制,设立内部财务监督机构,提高财务组织机构的工作效率。分别设立机构的目的是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功能区分开来实施单独管理。财务管理更加侧重以资金筹集、结算、信息分析与计划、投资风险防范、营运现金流、盈余分配等以资金为核心的资金管理。
2.建立责任会计的创新管理体系。我国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发展而来,经过漫长的发展和壮大,上市公司具备集团化、跨地区、分支机构多特点,规模庞大使管理更加复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公司竞争优势,上市公司应考虑建立相应的责任会计管理体系,在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中,深化财务管理,促进和提高公司管理向系统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在实际工作中的责任会计,就是总公司利用价值形式,在集团所属的各子公司内,成立财务责任中心,授权以责任转账、编制责任报告和责任报表等业务权限,监督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财务项目,对其进行具体的核算。在先分散后集中的管理体系中,使各子公司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有权利也有制约,有目标也有制度,进而提高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效率。
3.创新财务管理控制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财务管理控制制度是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的有效措施。应在全公司内建立规范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内部银行结算制度、全面预算控制制度、财务考核和财务激励制度等,在制度约束下开展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工作。适应市场的发展要求,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适应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公司应该从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入手,并且抓好落实,设置财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到人,重组整合业务流程,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模式,制定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资金是企业生存的血脉,管理资金对于财务管理来说也是一项重要的内容。须重点建立财务结算中心,完善手续和方式,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银行结算”制度,这是一项非常有效的实施内部监管的措施,充分发挥“内部银行结算”的约束和监督功能;财务管理的又一项重要内容是对企业的内部的成本控制管理,在竞争激烈的今天,利润的取得是靠降低成本获得,实施全面预算控制制度,是成本控制的保证,预算也可以促进计划的执行,保障效益实现的途径。
大型公司的财务管理,由于需要和国际接轨,其管理模式需要创新,合乎国际惯例,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这样的财务管理模式对我国企业来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对公司的管理上,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财务管理模式,并且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不断完善。
[参 考 文 献]
[1]秦江萍.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国外相关研究综述与启示[J].会计研究,2009(6)
[2]李花果.中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治理链的比较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08(3)
工商管理的优势范文6
一、优化股权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机制
在政府既充当市场管理者又充当市场参与者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可避免地带有行政干预的痕迹。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应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加快国有股减持、法人股流通步伐,减少因所有者缺位或内部人控制造成的短期行为的不良后果。增大流通股比重。将需要减持的国有股、法人股转变为不具有表决权的优先股或者企业债券,从而间接提高流通股所占的比重。我们还需要健全上市公司内部机制,上市公司应通过制度管理、合同管理来约束经理层与所有者目标不一致的行为;同时上市公司还应建立科学合理可行的薪酬激励机制,保障经理层经济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管理层的寻租行为而给上市公司带来的损失。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内部的治理机制,合理融资,密切关注其投资的可行性及其执行情况。把现金分红的数量及质量与公司管理层的业绩、薪酬相关联,促使其对投资者利益的重视。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会计委派制度,加强证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有利于公司正确利用股利政策,同时也对投资者研究股利分配政策具有一定的意义。
二、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相应的税收和法律改革也要进行。一方面,避免对证券市场上的股利重复课税,同时应对国家股和法人股的股息、红利征收所得税,为国家股进入市场并最终统一中国的股票市场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前提。另一方面,要完善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必须让中小投资人有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武器,使上市公司的不规范行为受到法律的惩治,从而遏止上市公司在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上的非理。
我国证券市场法律体系建设滞后,难以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我们必须成立专门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专职负责投资者的诉讼请求;同时完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并尽快建立中小股东集体诉讼机制,监督与制止大股东恶意现金股利套现等违规行为。我们应该进一步强化证券立法工作,完善责任体系,提高执法力量,严惩不法行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教育与监管
所以,证监会和国务院应该组织讨论,制定出具体的准则,加强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监管,规范股利分配的信息披露,关注公司剩余资金的投资效率,防止资金闲置与过度投资。而且不仅将是否派发现金股利作为再融资条件之一,还要对其派现比例与来源进行限制。防止有因需达到再融资的目的而“微量派现”或先高息举债派现再融资还债的现象发生。要求不分配的上市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不分配的理由,对于故意不分配的上市公司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同时,监管部门也要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教育和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对拟上市公司的指导要更为重视。可以借鉴国外股利政策的实践经验,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引用。例如,采用股份回购,可以改善资产的流动性。这样通过一定的步骤引导上市公司树立正确的经营目标,从而正确引导投资者的投资观念,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市场高效发展。
四、培育机构投资者,树立中小投资者正确的投资意识
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和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时,对中小投资者要树立其正确的投资意识,投资是基于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正确分析,而不是热衷于投机炒作企图去获取资本利得。
然而,单纯依靠自发的力量发展机构投资者,将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为尽快实现股市主导力量的转换,应采取创新性思路,实现机构投资者的超常规发展。成熟的股市,机构投资者特别是投资基金是市场的主力。一方面要加快投资基金的发展,特别是多发展一些具有更强活力的开放式投资基金,拓宽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扩大投资基金的总体规模;另一方面,应尽快出台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上保证投资基金的规范化运作,使之成为稳定股市的中坚力量。
五、上市公司应采用适度的股利分配政策
适度股利分配政策可概括为: 满足公司盈利性投资需求而能达到融资成本最低、股权结构稳定, 进而实现公司价值较大幅度提高的可操作性的股利政策。适度股利分配政策是一个阶段性连续的概念。这就是说对于某一家公司而言, 适度股利分配政策不是一个年度概念, 而应在一产业周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过, 也不等于说适度股利政策是一成不变的, 应随公司发展阶段的更替而作相应的调整。在初生期, 推行低股利加额外股利的高弹性股利政策较符合企业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在成长期, 公司规模扩张的要求强烈, 公司面临的投资机会较多, 如果能获得充足的资本, 公司发展速度就能加快, 同时, 公司盈利能力增强, 利润额连年增长。在成熟期, 公司在本行业的经营经验丰富, 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获利能力稳定, 有能力维持比较稳定的股利发放额, 公司应采取稳定的股利发放政策。当然, 与其余各种股利政策相比, 在这种政策下, 公司对留存利润要心中有数, 对公司发展规划进行有计划的安排。
六、上市公司应努力提高盈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