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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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范文1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中图分类号:F235.9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3-0099-02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财政部于2007年12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政部颁布并于2005年1月1日执行)共同构成了我国农村会计制度体系。本文就两个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异进行比较研究。

一、资产的比较研究

1.资产组成内容的比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将合作社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则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关于资产分类具有以下特点:(1)将农民专业合作的所有投资统一为对外投资,不区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2)增加了无形资产的相关内容。

2.存货的比较。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关于存货的核算有以下两点不同:(1)存货核算范围扩大了,增加诸如受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内容的核算;(2)仅对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即将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价值计入其他支出,而对存货盘盈未规定其处理方法。

3.对外投资的比较。关于对外投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分为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并分别规定其会计核算方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未将对外投资进行短期和长期之分。

4.固定资产的比较。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关于固定资产的核算主要有两项变化:(1)增加了接受捐赠旧固定资产的计价内容,即接受捐赠的旧固定资产,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或双方确认的价值计价。(2)未对盘盈固定资产确认、计量和记录做出规定。

5.无形资产的比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形资产的内容,并对无形资产计价、摊销方法、转让无形资产的处理等均做出明确的规定,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未有相应的规定。

二、所有者权益的比较研究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公积公益金、未分配收益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合作社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盈余等。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关于所有者权益有以下不同:(1)部分项目的称谓不同,如收到投入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称为“资本”,《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则称为“股金”;(2)《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增加了“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的核算;(3)部分核算内容更为细化,如接受捐赠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计入公积公益金,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则单独计入专项基金。

三、收入和收益(盈余)的比较研究

(一)收入的比较

收入内容的比较。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收入主要包括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两个制度关于各项收入确认、计量、记录及报告方法差异不大。

(二)收益(盈余)的比较

1.称谓不同。作为反映和考核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成果的综合性财务指标,《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称为“收益”;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则称为“盈余”。

2.构成不同。虽然两个制度均将收益(盈余)区分了经营活动和非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盈余),但其构成确不同。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收益总额=经营收益+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 经营收益=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

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合作社的本年盈余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本年盈余=经营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经营收益=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

3.收益分配核算内容不同。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分配方案,对其当年可供分配的收益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公积公益金;(2)提取应付福利费;(3)外来投资分利;(4)农户分配;(5)其他分配等,其核算内容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提取应付福利费、外来投资分利和进行农户分配等内容。

四、会计报表的比较研究

(一)会计报表组成的比较

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度中间(即月份或季度)和年度终了应当提供的会计报表种类有所不同:

1.年度中间: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度中间(即月份或季度),应当提供两张会计报表――科目余额表和收支明细表。其中。科目余额表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月或按季度编制,用以反映月末或季度末会计科目余额的会计报表;收支明细表是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各月或各季发生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情况的会计报表。

2.年度终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度终了,应当提供两张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及收益分配表。其中:资产负债表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收益分配表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内收益实现及其分配的实际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合作社应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科目余额表和收支明细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等。其中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和收支明细表性质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的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和收支明细表性质、结构等内容基本相同。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不同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增加了成员权益变动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二)会计报表结构和内容的比较

1.资产负债表的比较。由于两个制度关于资产、所有者权益组成内容的差异,进而影响了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部分的结构以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将资产负债表资产部分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四部分、所有者权益分为资本、公积公益金、未分配收益三项内容;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社会计制度(试行)》则将资产负债表资产部分分为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和其他资产三部分,所有者权益分为股金、专项基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盈余五个项目。

2.收益(盈余)及收益(盈余)分配表的比较。反映合作社一定期间内实现盈余及其分配实际情况的会计报表,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称为“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而《农民专业合作财务社会计制度(试行)》则称为“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不仅称谓不同,其结构也不同:

“收益及收益分配表”采用的是报告式结构,其上端为收益的形成,分为经营收入、经营收益和本年收益三个层次,下端则为收益分配,包括本年收益、年初未分配收益、可分配收益和年末未分配收益部分。

而“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则采用账户式结构,左边为“本年盈余”,右边则为“盈余分配”。每一方分为若干具体项目,左边项目是依据“本年盈余=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的依存关系排列,而右边“盈余分配”则是根据“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其他转入-提取盈余公积-盈余返还-剩余盈余分配=年末未分配盈余”的依存关系排列。

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范文2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规范;示范合作社;财务管理

1引言

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国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28.88万户,同比增长31.18%;出资总额达到2.73万亿元,同比增长44.15%;入社农户约9400万户,占农户总数超过35%。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的蓬勃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大部分农民收入。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仍处在发展初期,依然属于弱势群体创造财富的产业,因此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财务会计规范就是其中的问题之一。

2样本说明及数据来源

通过设计调查问卷以及书面访谈,采用统计抽样的方法,从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抽取300家进行问卷调查,样本量覆盖了福建省各市区省级及以上的示范合作社和省级以下及非示范合作社。本研究调查样本的资料收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项目组的成员实地前往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和合作社的财务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获得数据信息;另一种是通过当地农业局经管站的帮助将被抽样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人员集中起来统一填写调查问卷或者将电子版调查问卷发给农经管理站人员,请其将调查问卷发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寄回调查问卷。

3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规范存在的主问题

3.1财务制度不完善

目前,各级合作社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制定的内部财务制度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和漏洞。比如:合作社现金管理混乱,非示范合作社甚至出现库存现金超标的情况。在本次调查中,省级示范合作社对现金进行专人不定期清点的比例为42.11%,市级示范合作社比例为35.29%,县级示范合作社比例仅为26.09%,可见各级合作社甚至示范社在对现金管理方面依然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也暴露出合作社管理层对现金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在走访的合作社中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的比例高达46.71%,权责发生制仅占30.26%,甚至存在小比例的合作社采用会计核算制和会计科目制。不可否认,收付实现制对合作社财务人员的要求较低,操作方便,但使用收付实现制容易影响到期末盈余和收益的计算,同时加大财务人员编制财务报表的难度。在固定资产的购入成本核算中,各级示范合作社都有将买价和运杂费计入其中,但是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则只有不到半数的示范合作社将其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导致报表中低估固定资产的成本,虚增了利润,影响合作社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同时从收集到的数据了解到,平均76.16%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合作社有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在县级示范合作社以及非示范合作社中针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比例仅达56.52%,导致成本核算失真。合作社申办时大多利用政府的扶持资金购置房屋和工具,若对此类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后期将加剧合作社的清算工作。68.92%合作社制定的借款管理制度、销售业务管理制度、采购及存货管理制度不健全。在没有制定借款管理制度的合作社中,示范合作社的比例也高达48%,同时10.39%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存在着不规范的借款管理制度。由此可以看出,示范合作社没有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并且暴露出评选示范合作社的条件不够严格。14.57%的合作社购入材料按入库时的市场价格入账,各级别的示范合作社都普遍存在“购入材料按入库时的市场价格入账”的不规范情况,并且比例分布较为均匀,基本都在10%~20%之间。在调查样本中,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合作社对存货出库的审批大多是由主管负责人审批,但是非示范合作社超过半数是由保管员进行审批。笔者就这些问题与理事长们进行交谈,了解到在合作社实际运行管理中,财务专业人才的缺失是合作社财务不规范的重要原因,人才的缺失同时制约了合作社财务制度的运行和完善。据笔者收集的数据统计:从事合作社会计工作年限小于5年的财务人员中,有94%的人对出纳所负责的具体工作了解不多,3%的国家级示范合作社都存在出纳人员对业务了解不清导致工作不规范的情况。农民合作社财务人员多为兼职,而这些兼职人员的素质也参差不齐,有些是从地方企业退下来的老会计,对合作社财务会计不熟悉,又缺乏学习和必要的培训,导致会计核算不全面,出现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的纰漏;有些是当地企业在职的会计人员,他们在为合作社做账时为了简便,完全使用企业会计科目以及会计账簿核算,影响了合作社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有些则是理事长的亲戚或者好友,专业素养较低,记账就只是单纯的记录“现金流水账”,有的甚至无证上岗。而造成合作社财务人员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合作社的经费预算紧张,理事长不愿聘请长期会计。尤其理事长个人对财务管理意识淡薄,财务分析能力差以至于对聘请专业会计人员的意愿不大。二是由于合作社目前处在发展初期,体制尚未健全,实力较为弱小,难以吸引专业财会人员就职。

3.2会计核算不规范

合作社要根据财会制度设立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账簿,而在笔者走访的合作社中,非示范合作社依然存在不设置会计账簿、只单纯记载“现金流水账”的现象,部分示范合作社虽设有账簿,但账簿设置不够完整,部分合作社缺少成员账户。各级合作社在明细账的开设上较为完备,均占到调查数的90%以上。但是在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开设上,调查样本中,国家级的示范合作社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比例较高,省、市、县级示范合作社开设比例较低,其中县级示范合作社只有不到20%比例的合作社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这非常不利于合作社实际资金的把控和运作。另外各级合作社设立备查账簿的比例也较低,对于部分业务备查的缺失可能导致业务数据不清,资金去向不明。由于政府对处在发展初期的弱势群体产业———合作社产业管理较为松懈,导致部分合作社为了应对政府临时抽查,做虚假的账簿报表凑数,该现象在笔者走访的非示范合作社中尤为严重。填制记账凭证时,非示范合作社较少将记账凭证后所附由填制和审核人员签名盖章的原始凭证张数附上,不规范程度较高。县级示范合作社对于经济业务摘要和会计科目金额填写较为不规范。80%以上示范合作社的原始凭证采用正式发票、统一收据、自制规范凭证等形式,且用白条顶库的情况较少,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但是58.93%非示范合作社中存在白条顶库的情况,而且非示范合作社使用收款收据较多,正式发票使用率较低。

3.3盈余分配不规范

地方政府对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的政策,这隐形的造成了很多合作社在申请办理时就存在虚报注册资金以及成员出资额等问题,特别是工商部门没有对实物参股进行价值评估,这对后期盈余的分配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财务人员对盈余返还比例认定不清也影响了盈余分配。合作社财务制度规定财务人员在确定盈余分配比例时,要保证按交易量(额)比例向成员返还的盈余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而在笔者走访的300家合作社中仅有45.03%的合作社当年实现盈余扣除提取公积金后盈余的不低于60%,这也暴露出超过半数的合作社在盈余分配方面存在较大的不规范。随后笔者通过与合作社理事长以及财务人员的交谈了解到目前大多数合作社是自己随意设定返还比例,虽然在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合作社当中,存在57.89%的合作社当年实现盈余扣除提取公积金后不低于盈余的60%,比总体情况略好,但也不容乐观,县市级合作社在这方面做得很不规范,比例只有44.12%和26.09%。

3.4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

问卷调查的合作社约有56.36%合作社的会计档案没有包含经济合同协议、会计人员交接清单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单。会计档案中若没有包含经济合同或协议,则较难追溯会计凭证上的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没有包含会计人员交接清单,则一旦发生会计资料遗失缺漏,较难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没有包含销毁清单,则较难发现合作社的会计资料是否完整。合作社社员以及财务人员普遍对档案保管问题不够重视,甚至存在部分合作社将档案随意的放在仓库里,与商品堆积在一起,没有设置专人专库进行会计档案保管。

3.5财务软件不统一

合作社当前使用的财务软件针对性不强,在笔者走访的合作社中所采用的财务软件大不相同,会计科目设置的种类五花八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合作社设置的会计科目有37个,其中“应付盈余返还”、“应付剩余盈余”是合作社专用会计科目。而笔者走访的73%合作社的财务软件是直接由企业财务软件改造的,就合作社的财务人员使用方面来看,大大加深了其编制财务报表以及成员盈余分配表的难度。合作社依法享有国家的税收减免优惠,但同时也造成税务部门对其重视程度不够的漏洞。在笔者走访的合作社中,曾有财务人员向笔者反映合作社在税务申报时遇到的问题:财务人员为了进行财务报表申报需要去税务部门拿正式发票,但是税务部门目前并没有针对合作社专用的报税软件。税务部门的软件和系统主要针对企业,所以软件里的会计科目的设置并不适合农民合作社,这就导致合作社财务人员无法通过软件完成税务申报。

4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的建议

4.1政府层面

4.1.1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目前合作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成员的股金和国家的扶持项目基金,但是地方申办合作社门槛低,使得政府所提供的扶持资金过于分散,达不到应有的扶持效果。因此我国合作社普遍存在融资困难的问题,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提供贷款给合作社亦加剧合作社融资的难度。针对融资困难,政府应该逐步加大对合作社项目资金的扶持力度,尽快出台适用于合作社的贷款以及税收方面的政策条例。政府对国家的扶持资金的使用应趋于公开化透明化,通过开展基层干部走访合作社活动落实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4.1.2提高评定各级示范合作社的质量标准。政府在评选各级示范合作社时,应将合作社的财务情况作为重要考察指标,不应只注重合作社数量和规模,而应多注重合作社的质量比如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优秀的示范合作社建立相关激励机制对其进行表彰,同时鼓励非示范合作社向示范合作社学习。4.1.3完善合作社监督机制。政府对于合作社使用的财务软件要给予一定程度的重视,尽快指定相关单位设计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软件和税务软件供合作社使用,提高合作社财务的电算化和规范化程度,减轻合作社税务申报的难度。各部门加强责任意识,财政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正确划分各自的工作责任,遇事不相互推诿,加强落实财务监管和审计工作。加强对合作社财务核算进行监督和审计,对于提供不实财务账簿以及财务报表的合作社,加强查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要坚决撤销。4.1.4引进高校优秀财务人才。在合作社人才引进方面,政府可通过“大学生村官”的平台将高校优秀的财务专业大学生引进合作社。这一举措既有利于减轻大学生就业难的压力,又有利于缓解合作社财务专业人员的缺失。

4.2合作社层面

4.2.1营造合作社高质量财务规范氛围。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财务人员以及社员的财务知识培训与教育,理事长要积极争取财务人员的培训费纳入政府扶持预算,利用互联网、高校名师讲座等形式提高财务人员的规范意识。加强对社员财务知识的培训有利于完善合作社内部监督。合作社管理层应主动参加政府部门牵线搭桥举办的高校财务规范相关内容的讲座,加强对财务规范的重视程度。4.2.2完善合作社内部财务制度。合作社要建立健全财务体系,应该实行财务单独核算,明确社员的权限和责任,注重集体决策。加强对合作社资金的监督管理以及票据的管理,对于白条和自制凭证不予以报销入账。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设置专人专库进行保管。按照财会制度制定社内盈余分配方案,规范盈余分配制度,为成员建立统一的成员账户,及时记录权益的变动,建立盈余支付机制。4.2.3示范合作社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问卷调查统计数据显示,示范合作社等级越高则其规范程度越高,并且规范程度普遍高于非示范合作社。因此示范合作社更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动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引导并推动合作社完善内部运行机制。

4.3会计人员层面

合作社的财务人员应自觉提高自身的财务素质,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水平并努力争取持证上岗;主动学习使用财务软件以及报税软件,提高合作社电算化程度;认真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按制度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和账簿;使用权责发生制记账,在登记记账凭证的时候,应尽量附上正式发票或者自制原始凭证,坚决不许白条顶库;加强对现金的清点和管理,库存现金做到日结,不在社内存放超标数额的现金;计算固定资产的成本时将买价、运杂费、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完善合作社借款管理制度、销售业务管理制度、采购及存货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以及核算要求设置完整的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账簿,不记载“流水账”,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完善会计报表的编制,注意报表间的勾稽关系。做好盈余分配工作,比例按制度规定———当年实现盈余扣除提取公积金后盈余的不低于60%,盈余的规范分配增加社员的收入,同时稳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合作社内部凝聚力和发展后劲。

[参考文献]

[1]王克忠.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J].中国农业会计,2013(10):28-30.

[2]师高康、黎阳.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关键要抓好财务管理[J].农村财务会计,2011(07):7-10.

[3]刘媛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制约因素分析与思考[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0(06):18-19.

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范文3

摘 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时代的产物,也是突破现有农村经济发展瓶颈,保障农民增收的有效实体。合作社在为民、惠民、利民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和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力军。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推行“先建后补”的国家补助方式,能有效保证合作社项目的优质快速运转。加强和完善“先建后补”的会计处理,是对合作社负责、参合农民负责,也是对国家补助负责。因此,我们要找寻一种最科学、高效的会计处理方法,保证账务的公开透明,让人民监督、社会监督,从而使农民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焕发出勃勃生机。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先建后补 会计处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对参与的农民提供相关的服务。作为一种互经济组织,合作社应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相关的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下面就“先建后补”项目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沿革及遵循的会计制度

伴随着改革开放大潮的推进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好形势,在原有农村的基础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的服务者,自愿联合组成了这种民主管理的互的经济组织。“先建后补”作为农业综合产业财政补助项目,必须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下,进一步完善“企业+基地+农户”的运营模式,在坚持产业化经营补助项目选项不变的情况下,优先扶持用地手续已落实、企业自筹资金已到位、带动农民增收作用突出的项目。按照“先建设后报账,早建早补、不建不补、建好就补”的原则。实现补建协调,建有所补,补为所建的目的,避免出现只拿补贴没有建设的现象。

二、以往国家补助的形式及会计处理方法

以往国家补助实行财政直接补助。是国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合作社的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使成员通过合作社得到更多收入,让成员充分分享合作社利益而发放的。补助形式多为先立项拨款后建设,然后再验收。以桃园合作社为例,桃园合作社下辖草莓生产基地、西瓜生产基地和奶牛养殖基地。

①桃园合作社2007年建立始,向国家申请20万元购置硬件设备,三个月后批复。

收到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专项应付款 200000

购买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20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同时增加专项基金,

借:专项应付款 200000

贷:专项基金 200000

②2008年6月,受强冰雹影响,三个基地都受到了很大的损失,经保险公司评审,损失金额达30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5万元,国家财政补偿6万元。

借:应收款――保险公司 150000

借:其他支出 1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0000

收到保险公司赔偿时,

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应收款――保险公司 150000

收到国家补偿时,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其他收入 60000

三、“先建后补”项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一)“先建后补”简介

“先建后补”仍属于国家补助,但形式上又不同于以往的国家补助。由于这一项目的重点是先“建”,建成后通过了验收才能得到“补”,所以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降低项目建设成本。除了建设之外,“先建后补”对财务方面的要求也更严格。所有账目都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专账管理,建立好补助的项目列支明细表,设置相关的会计科目,严格报账手续管理,一律使用正式发票,不准以白条充抵。确保“先建后补”资金合理使用,真正达到“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增效”的目的。

(二)“先建后补”会计处理方法

“先建后补”补助方式与原来国家的直接补助不同,所以在科目的设置上就要求我们做些许的调整。笔者建议在报表的资产部这边新增“项目支出”一级科目,再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关的二级科目。

以笔者亲历过的一个“先建后补”项目为例,兴隆专业合作社是一个蔬菜专业合作社,因其社员多,带动农民经济效应明显,向国家申请“菜篮子工程”项目补助,但是国家财政补助已从原来的直接补助变成现在的“先建后补”。项目要求除了要正式发票报账以外还要求针对项目的支出做一个专账,并根据验收要求设明细科目,便于验收。该“菜篮子”项目要求专业合作社投入资金75万元以上,验收合格后补助50万元。合作社在提出补助申请后,联系了本县一家大型企业进行联合投资,由对方出资50万元,合作社出资30万元进行基地建设,等基地建成后,按比例进行收益的分成,在项目建设中和建成后,其会计处理的方法如下:

1.安装自动喷灌给水设施用材料费用45万元,人工费用5万元

借:项目支出---全自动喷灌 500000

贷:产品物资 450000

应付工资 50000

2.领用高优胡萝卜种子,有机肥,低毒农药等,共计22万元

借:项目支出---种子(或有机肥,农药等) 220000

贷:产品物资 220000

3.领用杀虫灯等物理防治物品5万元

借:项目支出---粘虫板 8000

---杀虫灯 42000

贷:产品物资 50000

4.建立农药管理制度,生产档案等农产品可追溯费用 2万元

借:项目支出---质量安全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专家验收时:项目总支出为79万元,超出项目补助金额50万元,验收合格后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补助金额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专项应付款 500000

同时结转各项目支出,笔者认为,种子,有机肥,农药,等转入生产成本;粘虫板属一次性使用物品,计入生产成本;杀虫灯因为其单位价值比较高,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符合固定资产定义,计入固定资产;建立农药管理,生产档案等费用计入费用

借:生产成本 228000

管理费用 20000

固定资产 542000

贷:项目支出---种子(有机肥,农药等) 220000

---粘虫板 8000

---质量安全 20000

---杀虫灯 42000

---全自动喷灌 500000

同时结转专项基金

借:专项应付款 500000

贷:专项基金 500000

如果专家验收不合格,所有的费用都必须由合作社自己负担,则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 228000

管理费用 20000

固定资产 542000

贷:项目支出---种子(有机肥,农药等) 220000

---粘虫板 8000

---质量安全 20000

---杀虫灯 42000

---全自动喷灌 500000

(三)会计报表处理方法

因为在资产类中已经增添了“项目支出”科目,所以在会计报表中就可直接按该科目的发生额计算填列,项目验收后进行结转。年度终了仍未验收的,该科目年末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

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无疑是创新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机制的好举措,它能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搭建起一个多方配合、协调运作的融资平台。同时“先建后补”在很大程度上也降低了财政资金的风险,保障了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

结语:“先建后补”简化了项目资金管理程序,节省了管理成本,“先建设,再验收,后补助”,突出了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将原来政府操控的规划编制、招标建设和质量监理放给了企业,减少了各环节的运营成本。“先建后补”对承建单位的要求也有了大提高,项目立项要求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必须财务管理规范,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建账,做到支出票据合法,支出手续规范。所有这些都是为了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

参考文献:

[1]张海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浅析.北京农业.2011(18).

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范文4

1.白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现状

白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截至2010年末,白城市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127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2009年末的2.2倍。但通过调查,全市只有一些规模大、实力强、效益好、运作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注重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账目,6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财务管理方面只做流水账,没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相关要求规范操作。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后,就处于休眠状态,连最基本的服务功能都没有发挥。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低下的原因,除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管理能力较弱外,与相关部门重视支持不够、没有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不无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已形成较为尴尬的局面,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

2.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2.1对财务管理工作没有从思想上给予高度的重视 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运作情况看,财务管理工作没有受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的足够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在财务管理方面思想意识淡薄,观念落后,又对财务知识比较欠缺,意识不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畏难情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信心不足,既怕政策有变,又怕相关部门强加干涉,导致在实际管理中只注重抓生产经营服务,而忽视财务管理工作。

2.2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中的弱势群体,在成立之初吸纳的股金有限,同时又是一种非赢利性的组织,对外交易量少、盈利少、自我积累能力相对不足,而且通过申请银信部门贷款的方式来拓展业务的难度也相当大。狭窄的资金筹措渠道和有限的资金积累,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规模,切实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财务管理的积极性。

2.3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参与合作社管理程度不高等因素的影响,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不健全,盈余返还的比例制定不合理,甚至对盈余返还制度不知情。更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成员不进行利润返还,从而违背了办社宗旨和相关法规,成员的利益受到极大侵害。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体制机制不健全,是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到位的根本原因之一。

2.4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机制 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本没有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但是执行不到位,未形成完整的约束体系,从而造成财务管理的混乱局面。同时,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内部审计部门,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外部审计监督主体尚不明确,农经管理部门不能发挥主导作用,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外部监督缺位乏力,强化途径比较狭窄。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对策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已势在必行,必须采取行政、法律、政策等综合措施来推进,确保“十二五”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3.1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政策宣传 宣传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针政策,让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相信党的政策,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增强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觉性,主动规范财务管理。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和合作社辅导员培训机遇,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重视好、监督好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把财务管理工作当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来抓。有计划地培训农经干部,增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能力。

3.2奠定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物质基础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多数成员是农民,农民是最现实的一个社会群体,只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才能调动农民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由于目前发展资金不足,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动放弃良好的产业项目,没能较明显地带动农民增收。提高合作社发展资金实力,关键要靠合作社自己。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增强合作社内部融资能力,积极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还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及省扶持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或有效贷款,来提高合作社外部资金筹集能力,学会借力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解决发展资金不足问题,才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财务管理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范文5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1)-10-0008-1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具有一定规模,在提高农业市场化、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作为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核心――财务管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1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不重视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尚需完善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农民自愿参加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初期,存在着结构分散、经营业务少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必然薄弱。一方面,缺乏民主决策和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负责人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缺乏财务知识,即使进行财务公开也往往是走形式,导致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混乱。

1.2 缺乏资金筹措渠道,且使用随意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弱势群体的联合,在成立之时吸纳的股金有限,合作经济组织又是一种非赢利性的组织,自我积累能力相对不足。资金来源主要渠道有社员股金和经营积累、金融机构贷款、向社员(主要是理事会成员)及民间借款。从会员股金的筹措来看,合作经济组织大部分成员都是由农民组成,原始资本积累非常有限,加之认识上的原因等,社员不敢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往往是随着发展情况而分次小量投入资金;从金融机构贷款来看,在信用社申请贷款也十分困难。这些因素极大地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正常成长。

1.3 会计核算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完善。

目前部分合作经济组织缺乏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仍然在参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导致监控机制不健全。其表现主要在下面几个方面:一是没有统一的财务收支票据,原始凭证杂乱。二是账簿设置不完整,账务处理不规范。三是凭证审核不严格,票据不规范。四是会计档案不健全。

1.4 民主监督乏力

民主管理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重要特征,但实际中却往往是生产经营决策和财务收支不经过集体研究,一个人或者个别人说了算;年终不开社员大会;财务账目不公开等。社员在面对信息不平衡的情况下,往往引起内部利益冲突。

1.5 财务人员素质偏低

财会从业人员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线工作者,其素质高低影响着财务管理工作是否能规范进行。而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人员多为兼职,文化素质低,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发挥核算和监督职能。

2 解决问题的对策

2.1 加强教育和宣传

各级农经管理部门应科学规划,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让合作社的社员都懂得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到财务活动中,把财务管理工作当作合作社发展中的重要事情来抓。

2.2 丰富融资渠道

要弥补资金不足带来的负面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提高资金筹集能力。如,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争取扶持资金;扩大社员数量,拓宽股金来源和数量;广泛利用农村金融系统对三农的支撑作用,争取信贷项目和贷款数量的增加等。只有资金充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才能更好更快地发展。

2.3 实行独立核算,强化财务管理

《合作社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应尽快制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制度,促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机构要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严格财经纪律,抵制侵犯、平调、挪用合作社财产。在财务管理机构内部设立财务主管、会计和出纳,实行岗位分工,严格按照章程和程序办事,并建立责任追究和监督制度,确保各项职能的发挥和执行。

2.4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配备有专业知识的财务管理人员,挑选思想素质高、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来担任。除了要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必要的理论学习外,还要提高认识,形成全员搞管理的氛围,抓好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做到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应对合作社财务管理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尽可能帮助合作社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开展正常的财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发合作社会计电算化软件,指导合作社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

2.5 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督管理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要切实履行合作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合作社财务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保证国家补助不被少数人控制利用,不被有关部门截流,让全体社员共受益。

二是加强对合作社的股份设置、收益分配方案、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方面的监督。逐步建立报表制度,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收益分配情况、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情况。

总之,必须抓紧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更真实地反映经营状况,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合作社才能真正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探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2).

[2] 周霞,刘小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初探.财会通讯,2009,(12).

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范文6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税收 评价

中图分类号:F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9-162-02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是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性发展,能够充分发挥合作优势,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提高广大农民更好地抵御自然灾害和抗风险的能力。为此,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一些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这些政策执行起来效果如何?笔者对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深入的调研。

一、郧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中央和地方各项惠农税收优惠政策的引领下,郧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经过三年的跟踪分析和数据对比,成绩显著。

1.社户增长快速。2011年初,郧县仅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6户,其中正常开业户仅5户。截至2013年底,在征管系统中有税务登记记录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90户,总户数比2011年初增长了462.5%,正常开业户比2011年初增长了860%。从分布上看,各分局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开业户数量呈均衡分布趋势,其中柳陂分局17户,杨溪分局14户,城区分局12户,鲍峡分局5户。

2.收入增长明显。在2011年底时,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仅为436.36万元。2013年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入达到932.74万元,比2013年增长了113.7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刺激和带动了其他农业实体的共同发展,整合农业有效资源,打造生产资源的共享平台,活跃农业生产要素,促进了农业健康发展。

3.税收大幅减免。增值税方面,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值税免税销售收入2011年度为9.16万元,2012年度为37.56万元,2013年度为796.71万元。2013年比2011年增长8597.71%,比2012年增长2021.17%。企业所得税方面,全县共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减免企业所得税额2011年度为97.38万元;2012年度为42.16万元;2013年度为17.24万元。这主要由于减免税政策的有效落实,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应税所得额不断减少,故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现行税法中有关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方面均有优惠政策。总体来着,目前国家为促进农业的发展在税收上体现了对农民不征税的精神,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也采取了税收减免的政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购入的初级农产品,按收购票面金额的13%抵扣税款。从国家层面来看,税收政策扶持农业是长期性的支持战略,中国作为农业大国,政策优,广覆盖,才是真正惠及民生的根本国策。

三、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管理中的难点

1.设立不规范,合法经营意识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牵头主体呈现多元化,合作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形同虚设。由于管理机构有关制度不完善,在牵制手续、信息资源、户籍管理等方面存在脱节现象,造成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没能纳入正常税收管理的体内循环。经与工商信息核对,登记类型有内资、其他联营、股份合作、个人独资等形式,部分合作社没有持证经营,法津意识淡薄,管理不规范。甚至有合作社设立时资质虚假,以钻国家政策之空,骗取减征税资格和国家扶持性贷款。

2.经营不景气、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目前,农民合作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但有实力、能有序经营的很少,大部分处于勉强维持经营状态。有的往往是空架子,没有制度架构和指导,也没有具体经营实务,组织虚空,财务也不规范,核算不健全。大多数农民合作社中的农民受教育水平较低,对财务核算缺乏一定的认识,没有专职财会人员,即使有,账务简单,手续不规范,经济事项缺乏真实性,有的甚至只是一个流水账,没有任何会计核算的基础和纳税意识。

3.管理较随意,税收执法难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务登记往往不规范。纳税申报资料不真实,不申报,长期零申报现象非常普遍。发票使用不规范,代开发票现象频繁,农民申请开具自产自销证明的情形多,其真实性难以核实。对征管员来说,合作社征税任务相对于整个税收任务来讲,比重太小,没有征收积极性,重心通常会侧重到征收稳定的其他税户上,因此造成对合作社的征税难以实施。

4.政策难界定,不利于税收征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税收政策知识欠缺,大多无主动学习咨询的意识。在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上,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的多样性,在同一项收入上涉及多个税种,又存在不同的征免规定等,其对政策的理解上容易产生歧义。农民合作社一些外销货物的应税行为,由于财务核算混乱,免税范围界限不清,存在一些应税项目按免税项目减征的漏洞。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的建议

为了促进农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高郧县农业整体发展水平,我们要强化税法意识,以法促其进入良性轨道并充分发挥其优势。在善用国家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制度、财务等多方面的辅导,促其税务规范,防控潜在风险。

1.完善户籍管理。对外,畅通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与工商机关进行信息交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认真核查,依法注册的合作按期合规纳入税收征管。对内,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对新办税务登记资料认真审核,逐项录入。对其变更、注销必须实地进行调查,积极走访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经营情况,真实、准确地掌握第一手涉税信息资料,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纳税人户籍管理。

2.优化纳税服务。一方面,加强管控部门的联系,了解辖区合作社的现状,加强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普及税法知识;另一方面,强化财务管理,提升会计规范化程度,有条件的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意识,准确申报纳税。最后,要重视并做好税种认定,简化办税流程,准确落实国家税法优惠减征政策,真正让利于民,取信于民。

3.强化检查监督。定期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优惠政策没落实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整改。对于课税税种认定不清的,要依法界定,维护好国家及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4.严格发票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票要严格管理。发票流向实行过程管理,对发票使用进行管理培训,加强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对其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严格监督。利用系统,大力推广网络发票,确保农产品经营网络发票使用率达到100%。

5.规范财务核算。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资料的审核,要求必须以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如实进行账务核算,对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分别核算。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开展财务会计电算化,利用科学先进的管理手段和工具,准确进行会计核算,促进纳税基础的准确规范。

参考文献:

[1] 陈治祥.浅谈私营企业税收征管问题.涉外税务,1990(3)

[2] 利国,树立,兴军.地税系统认真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承德日报,2009.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