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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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范文1

关键词:疾病预防控制 档案信息 开发利用 影响因素 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2(c)-0184-01

随着每年疾病预防控制档案的数量和质量均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和法制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开发利用档案信息的质量得到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在开展计量认证、迎接部门检查考核等工作中,疾病控制档案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促进和提高了疾病控制事业的发展和质量,推动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更好地开发利用疾病预防控制档案信息,笔者分析其影响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1 影响因素

1.1 科学技术因素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拓展,数字化信息记录技术越来越成熟,电子文件和档案数字化已占据主导地位。电子档案的利用方式和方法与传统纸质档案明显不同,档案管理人员无需到档案库房内调卷,而是通过调取服务器里的档案数据为公众提供服务,将数字化档案通过网络上传服务器后,档案查阅者通过网络借助档案管理软件查询调用档案资料,达到服务快捷、信息共享的目的。

档案服务和利用方面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因为基于当今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人们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求不断增强,希望能够快速准确地获得档案资源的要求与传统的档案服务流程在时间、地区、服务方式等方面的矛盾显现出现。管理部门要利用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资源共享来实现疾病控制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编研,为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做好准备,对档案信息在数量、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档案信息化系统涉及到大量机密文件,就要求档案信息在整理、利用时要采取彻底的防范措施,在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前提下,不断提高疾病控制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在加快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同时,既要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又要为需求部门提供快捷、便利、系统的档案信息。

1.2 疾病控制内部因素

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的过程中,人们往往会关注经济发展的工作内容,往往不够重视疾病控制档案工作的实际作用和潜在意义,严重影响了疾病控制档案工作的发展。单位虽然制定有相关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达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要求,确保档案收集的完整、规范、准确,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的规划中,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建立档案管理网络体系等,但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如疾病控制科研档案因项目完成跨越时间较长,档案管理人员缺乏与科研课题负责人、科研相关部门经常性的沟通,易造成科研档案收集不全,资料散落在部门内或个人手中;科研人员缺乏与档案管理部门经常性的沟通,有利用档案的需求却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服务,疾病控制档案拥有、管理和利用部门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服务渠道,使疾病控制档案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最大作用。

2 应对措施

2.1 树立有利于疾病预防事业发展为目的的服务理念

疾病控制档案管理是一项服务性很强的工作。国家十分重视疾病控制工作,疾病控制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疾病控制工作对疾病控制档案的利用需求越来越高,侧重点从传统急性传染病防治、五大卫生监督监测拓展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新发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方面。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良好的敬业精神、高度的责任感、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具有较高的外语和计算机知识水平。要解放思想,抛掉“重藏轻用”、“坐等上门”的旧观念,能够与单位业务人员广泛交流,了解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范围,熟悉各业务工作的流程和具体内容,从中掌握业务人员的利用需求,根据不同的利用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档案,开展定题服务、科研科题跟踪服务。要明确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供利用档案以满足各项工作的需要,疾病控制档案的价值才能得以体现。公众也只有在亲身感受到疾病控制档案对实际工作的作用时,才能不断提高疾病控制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

2.2 充分研究和了解疾病预防事业的发展需要,熟悉馆藏档案

档案利用工作的服务对象很广泛,利用者的情况千差万别,利用需求各有特点,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利用需求也在发生变化。研究档案利用需求在很大程度上是了解档案利用发展变化的规律,能够作出科学的预测,从而为更好地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创造条件。档案管理人员思想上要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对有利于疾病控制档案发展的事情大胆探索,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实践完善;其次要开阔眼界,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把疾病控制档案纳入疾病防控信息化工作中,用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代替传统的手工操作。熟悉档案的内容是做好利用工作的另一必要条件。只有对档案部门保存的档案的内容、数量、保存状况、存贮地点十分清楚,真正做到如数家珍,才能为利用者及时、准确、迅速地提供档案,对利用者提供必要的参考咨询帮助。

2.3 正确处理档案基础工作与利用工作的关系

在疾病控制档案业务工作中,利用工作是目的是主导,但利用工作必须建立在完善的基础工作之上。在重视档案利用工作的同时,要狠抓基础工作,以利用工作促进基础工作,以基础工作保障利用工作,做到相互结合,共同发展。要明确影响档案服务效益的关键是档案服务中供求双方的吻合度。档案部门提供的档案与利用者对档案需求相吻合,利用者的需求才能够满足,档案工作的效益才能实现。要提高供求双方的吻合度,一是要求利用者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需求,二是要求档案管理人员能够根据其需求提供快速、完整的档案资料。

从档案服务的角度来说,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第二方面的工作。它既要求档案管理人员研究利用者的心理,了解需求方向,预测需求变化趋势,还要求档案管理人员熟悉馆藏,熟练地掌握提供档案服务的各种业务技能,才能知已知彼,实现双赢。

2.4 正确处理档案利用与保密的关系

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范文2

为全面分析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状、特点和规律,及时向卫生部、省委、省政府报告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有关情况,指导做好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根据《卫生部应急办关于上报*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结的通知》(卫办应急预警便函〔*〕4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一)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总结提纲(见附件1)要求,于12月28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我厅应急办。

(二)请各有关单位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对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见附件2),完成附件3~5相关统计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附件3~4填报的主要内容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突发卫生事件;通过电话、传真等报告(未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突发卫生事件;其它突发卫生事件。

二、填报要求

(一)各市由相关业务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等)负责填写附件3及附件4(其中附件3以县区为单位填写后按专业分别上报市级相关业务单位,由市级业务单位汇总填写)的有关内容。

(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卫生监督所负责对本专业系统填报内容(附件3、附件4)进行核实、汇总和统计,并完成附件5的汇总表。

有关统计表可在广东省卫生厅网站。

各地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可与后联系人联络。

三、填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市相关业务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监督所)按职能分工将相关统计材料于12月25日前分别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卫生监督所,同时报送市卫生局,由各市卫生局汇总后于*年12月28日前上报我厅应急办。

(二)省职业病防治院和省卫生监督所核对、汇总、统计后,交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统计。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全省相关资料汇总后的统计表于12月28日前报我厅应急办。

省卫生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范文3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生和流行,指导和规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轻甲型H1N1流感疫情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河北省甲型H1N1流感控制应急预案》、《唐山市甲型H1N1流感控制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向县政府提出成立县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县政府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应急指挥部。

各场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切实做好本场镇、本单位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理工作。

2.1.1县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县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全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的重大决策。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有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及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农林畜牧水产局、工商局、商务局、交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建设规划局、外事办、红十字会、驻县武警中队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甲型H1N1流感疫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的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区域的建议。

宣传部门:按照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的统一部署,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宣传相关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疫与自我保护意识。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相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落实学校、幼儿园晨检、缺课登记、消毒等措施,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疫情处置。

公安部门:提供因私出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有关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民政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提供医疗、生活救助。督促殡仪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甲型H1N1流感患者遗体的运送和火化工作。

财政部门:做好甲型H1N1流感控制应急资金的安排,及时拨付所需设备、器材、药品等物资购置经费和工作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交通部门:按照《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卫生检疫工作,对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和消毒工作,防止甲型H1N1流感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优先安排疫区处理人员、紧缺物资的运送,做好疫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商为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提供通讯保障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做好猪流感防疫和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疫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组织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协助做好生猪屠宰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管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查处集贸市场上出售病死猪及其产品的集体、个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生产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外事部门:做好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的有关涉外事务,向卫生部门提供我县出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开展防控工作。

旅游部门: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向卫生部门提供我县出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开展防控工作。

红十字会: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在场镇、社区、村队、企业、学校等广泛开展甲型H1N1流感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驻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指挥驻县部队完成营区的疫情处理任务,协助和支持地方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做好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2.1.2场镇应急指挥部职责

场镇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应急指挥部由场镇有关部门组成,相应职责如下:

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工作。

⑵根据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本场镇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⑶配合县指挥部划定控制区域: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按照县政府要求组织人力对本场镇内疫区实施封锁。

⑷人群聚集活动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时可以在本场镇内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业、停课、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的活动。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疑似甲型H1N1流感患者采取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视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交通卫生检疫:各场镇协助县交通等部门在交通站点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移交。

(7)信息:甲型H1N1流感事件发生后,各场镇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县政府,县政府要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工作。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8)开展群防群控:场镇以及居委会、村队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转移或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

2.2日常管理机构

县卫生局负责全县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甲型H1Nl流感控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甲型H1N1流感控制应急处理相关法规的起草工作;组织制定全县有关甲型H1N1流感控制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与完善甲型H1N1流感监测预警系统;组织甲型H1N1流感控制应急演练;组织有关甲型H1N1流感控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实施甲型H1N1流感控制应急预案。

2.3应急处理专家咨询组

县卫生局成立县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专家咨询组。其主要职责:根据监测、报告等综合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提出预警、分级、启动预案、终止响应等意见,对甲型H1N1流感控制应急准备、重要措施提出建议;起草、制订、修订甲型H1N1流感控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甲型H1Nl流感控制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等。

2.4应急处理专业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

2.4.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监测,做好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为预警提供依据。

(2)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疫情控制的技术方案;开展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调查;对人群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与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向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情况。

(3)采集甲型H1N1流感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

2.4.2医疗机构

(1)开展病人接诊、隔离、治疗和转运工作;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对不能排除的及时上报,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治疗等。

(2)及时报告疫情,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完成标本采集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的感染控制工作,实施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防止出现院内交叉感染;严格处理医疗垃圾和污水,避免环境污染。

2.4.3卫生监督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依法对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开展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监测与预警

3.1建立县、场镇、村三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体系。按照《河北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方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场镇实施和做好流感监测工作。

3.2县卫生局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甲型H1Nl流感的主动监测,并加强甲型H1Nl流感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3县卫生局应根据报告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甲型H1N1流感型别、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

4、信息管理与报告

4.1信息管理

4.1.1县疾控中心负责完善全县甲型H1N1流感防治信息管理系统,构建覆盖全县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信息网络,承担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报告等工作。

4.1.2县卫生局负责全县甲型H1N1流感防治管理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不断完善甲型H1N1流感防治信息管理系统,为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4.1.3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分析核实疫情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4.2信息报告

4.2.1县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单位为甲型H1N1流感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甲型H1N1流感的责任报告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甲型H1N1流感的相关信息。

4.2.2医疗机构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应立即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判定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应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农业部门为猪流感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

5、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反应

本县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依据《*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反应。

5.1县政府应急反应

县政府根据县卫生局的建议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启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现场隔离、疫区的确定与封锁;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经费,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就治;及时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必要时请求市予以支持。

5.2县卫生局应急反应

接到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县政府提出启动应急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采样与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病人隔离等疫情控制措施,同时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况;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和可能涉及周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5.3县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设立临时处理机构,负责部门之间以及与邻县之间的协调,开展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理工作。旅游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时旅行警告提示。商务部门要协调指导涉外劳务人员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基本常识和健康教育活动,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及消毒通风措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入境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医学排查和病理处理;对入境船舶等交通工具采取消毒、除虫等卫生处理措施。宣传部门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宣传工作。

6、应急反应终止及评估

6.1甲型H1N1流感应急反应的终止

甲型H1N1流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末例病例发病7天后再无新病例出现,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建议,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2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理工作评估

6.2.1评估人员组织

根据疫情发生情况,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

6.2.2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疫区自然地理概况、发生的原因、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疫情发生、发展和控制过程,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县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

7、保障措施

7.1技术保障

7.1.1将甲型H1N1流感监测纳入疾病监测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监测点,坚持固定与流动监测相结合的原则,扩大监测覆盖范围,提高监测质量。各级医疗机构应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含疑似病例)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7.1.2加强甲型H1N1流感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反应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要求,规范甲型H1N1流感应急队伍、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通过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能力和水平。

7.2物资、经费保障

7.2.1物资储备:县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建立处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物资储备。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组织落实物资储备,财政部门保障物资储备经费。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及卫生防护的用品和应急设施。疫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商财政部门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7.2.2经费保障:县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应当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立项和经费。财政部门落实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应急处理经费,所需资金在部门预算内核定并及时拨付。

8、预案的制订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卫生局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并按规定公布。

9、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范文4

一、工作方法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执法人员在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工作中要把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作为重点对象,对可能发生的餐饮服务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加强餐饮安全监督与知识指导、食品安全法制教育工作,防范重大餐饮服务安全事故的发生。当接到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报告时,按照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本职工作。

(2)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根据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发生地,按照日常工作划片分工,由分管执法人员直接负责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开展执法与控制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及时调动工作人力积极给予协助和支持,确保对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事故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3)统一领导,科学控制。在XX市应急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及时对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进行现场应急控制;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餐饮服务安全事故作出的《食物中毒流行病学报告》为科学支撑,根据《食品安全法》办理好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案件。

(4)反应迅速,报告及时。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时,执法人员到场反应迅速,处理得当,正确指导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单位采取病人就医救治和现场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通报工作情况,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

二、工作内容:

1、执法人员按照管辖范围,联合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在两个月内对XX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专项调查,建立健全工作本底档案。

2、分类监管,全面整治。对已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加强执法管理,落实责任;对未ban证但经限期整改能基本达到发证条件的给予ban证,规范管理;对无条件ban证的动员企业转行,对经法制教育无效的违法经营者,则积极与工商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取缔。

3、配合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等安全工作。对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包括组织与制度、学生晨检与因病缺课登记、疫情报告、预防保健措施、健康教育等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落实,确保不发生食源性疾病与传染性疾病流行。

4、要求学校开展学生体检、学生健康监护、学生饮用水供给、学校教学卫生、生活环境条件、设施等方面工作,依法加强学校有关饮食安全监督。

三、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

1、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XX市餐饮服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贯彻落实XX市应急指挥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和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XX市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指令,负责专项工作领导与案卷审报工作。

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

2、应急队伍及职责

XX市全体餐饮服务执法人员为应急队伍成员:按照《食品安全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XX市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地控制餐饮安全事故,防止蔓延扩大;及时开展餐饮安全事故调查与违法行为的查处;对餐饮安全事故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报告、立卷;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执法人员分工管辖责任:

一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东北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二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东中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三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东南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四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西南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五组:XXX(组长)XXXXXXXXXXXXXXX(组员)分管XX市西北片区(含XXXXXXXXXXXXXXX街道)

3、突发事件的确认和分类分级

本文“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生等群体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群体健康的事件。

(1)、突发事件的确认

当突发事件发生,立即组织调查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对食物中毒、水污染中毒、环境中毒等未被认定的突发事件进行初步确认。

必要时,经区专家咨询评估小组的科学分析与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级别。

(2)、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

依据食品安全等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其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安全事故(I级)

2、重大安全事故(II级)

3、较大安全事故(III级)

4、一般安全事故(IV级)

4、应急处理

(1)、接到报告

执法人员要认真填写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应急处理小分队接到通知,必须30分钟内赶赴现场。

(2)、出发前准备

夜间及节假日: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应当马上向领导报告情况,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人员、携带事故处理相关文书及器材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上报XX市食品安全委会,协同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

工作日期间:接到报告者应当认真记录报告内容,及时报告领导,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工作;同时上报上报XX市食品安全委会,协同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责任应急处理的执法人员携带相关文书及器材快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及检查工作。

(3)、现场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和调查取证;对可疑食物、被污染的食品和物品采取临时行政控制;积极参与病人的抢救、治疗、转运;监督检查、预防和控制措施的落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意见书等文书,依法依规对

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做出行政处罚。

(4)、分析和报告

调查人员在调查结束后24小时内,汇总调查相关资料报专项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

(5)、后勤保障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调查处理经费与调配车辆、必需物品支持。

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范文5

关键词:疾病控制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功能于一身的“四位一体”综合性公共卫生机构,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固定资产是开展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合理、有效地管理好固定资产是保障人民健康,发展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重要条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度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率和使用效率,对完成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固定资产的主要构成

固定资产主要分为行政办公类固定资产和科研设备类的固定资产。行政办公类固定资产为房地产、车辆、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科研设备类固定资产为科研仪器设备及附属配套设备。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重点

1.切实重视固定资产管理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度制度,完善固定资产的购进、交付使用、调拨、清查、登记等相关手续,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并且还要制定固定资产损失赔偿办法。

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购置部门要提供详细的使用目的并写明详尽的功能等要求.大额资产购前要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避免购置的随意性。

采购坚决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固定资产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坚决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节约使用国家资金,并引入纪检、审计监督机制。

2.固定资产的新增、划拨、捐赠等流入固定资产管理

疾控中心固定资产来源具有多样性,除了预算经费购置外,还有无偿调拨、捐赠等。流入固定资产要有编号、产品名称、厂商、规格、型号、存放地点、使用保管人等详细信息,经有关负责人审批、验收签字,并填表登记造册和粘贴标签,做到账表、账卡、账账、账实相符。

3.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要走出重视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轻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误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密切合作,固定资产的新增、报废、调拨、调剂等要坚持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两部门要定期核查,做到帐实相符。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资产的使用率和完好率,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单位固定资产闲置、流失、浪费等现象发生。

4.固定资产的调剂、捐赠、转让、置换、调拨、报损、报废等流出固定资产管理

所有要流出的固定资产,要经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批准前要妥善保管,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1];经批准流出的固定资产要做好核销账册的工作,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理后的残值收益及时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上缴国库。

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难点

1.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

在遇突发重大疫情或重大自然灾害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为政府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科学、全面的疾病监测与流行资料等技术支持与参考意见;并派专业人员现场参与指导疾病卫生防疫工作。在此期间,划拨、捐赠、新置、借出、调剂等仪器设备变动较大,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波动频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做好应急预案,最好能现场管理设备,重大突发事件过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盘查核实,避免出现账实不符,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现象。

2.部门间固定资产管理相互协调问题

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一般是行政职能部门,使用部门一般为科研科室。管理人和使用人不一致互不统属,是容易造成有些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闲置、流失、浪费等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

解决办法:实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培养即懂仪器设备使用又懂资产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固定资产管理知识教育培训工作,使之掌握最新的固定资产管理政策与方法。

3.提高设备类固定资产使用率问题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些可以共用的设备类固定资产,由于放置点涉及生物安全,重复购置使用率不高。应在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建立设备类固定资产共享共用制度,与资产绩效、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的联动机制[2],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四、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国家疾病预防事业的重要单位,应结合疾病控制工作实际,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认识到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必要性,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效果,满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展需要。采用政府集中采购和引入监督审计机制,并与绩效考核挂钩,能克服疾病控制中心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防止盲目投资和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能,让资产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疾病控制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行[2009]400号

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范文6

本方案所指法定传染病,为《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本方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级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确定。

一、信息范围

(一)法定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全省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规定报告和管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个案信息。

二、内容

(一)法定传染病疫情。

法定传染病疫情内容,包括甲、乙类传染病发生的总体情况、重大疾病的分布情况,重大疫情的控制情况以及丙类传染病的基本情况等。

(二)重点传染病监测信息。

根据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必要时重点传染病监测信息内容,包括霍乱、登革热等重点监测传染病的相关信息。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包括总体信息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个案信息。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

一定时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总体情况、分类、分级情况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个案信息:

事件的性质、原因;发生时间、地点及范围;发病、伤亡及涉及的人员范围;处理措施和控制情况;发生地强制措施的解除;预防方法等。可以根据处置进展分次连续。

3.预测与预警信息:

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和季节性特征,及时进行分析和预测,预警信息。

三、制度

(一)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定期制度。

省卫生厅以月报、年报方式在省卫生厅网站专题栏目上公布我省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必要时授权主要新闻媒体或召开新闻会通报有关情况。

省卫生厅每月15日前公布上月情况,每年2月15日前公布上年度情况。

省卫生厅定期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由厅主管业务处、室提供,经主管厅长审定后,以省卫生厅办公室名义对外。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个案信息及时制度。

本省范围内发生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在国家应急指挥部及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及时经授权的相关信息。

本省范围内发生由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确定的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省卫生厅在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向社会本省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配合宣传主管部门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

(三)重大传染病疫情及时制度。

根据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监测结果,如果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增加相关传染病疫情公布频次,必要时每周或每日。

(四)预测预警信息不定期制度。

针对疾病流行情况和季节性,必要时可向社会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和职业预测和预警信息。提高群众自我防护能力。

(五)通报制度。

省卫生厅甲类传染病和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以及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个案信息前,向卫生部、省外办报告,并向有关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必要时,可先再通报。对于其他法定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个案信息,通过便捷有效的方式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和毗邻的省份、地区通报,共同做好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四、信息程序

省卫生厅定期的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由厅机关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初审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的相关信息后送厅办公室。厅办公室审核后,送厅领导审批,并及时对外及通报有关单位。

五、职责分工

(一)厅有关处室职责。

1.厅办公室:负责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审核,于每月12日前呈送厅领导批准,并于每月15日前以厅办公室名义向有关媒体等。

2.厅疾控处:按照处室职能分工,负责审核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的法定传染病月报、年报疫情信息及未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标准的相关信息,于每月11日前送厅办公室审核。

3.厅应急办:按照处室职能分工,负责审核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年报信息,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预测相关信息。

(二)厅直有关单位职责。

1.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每月10日和每年2月10日前,分别将上月、上年的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年)报信息通报稿及相关材料(包括结核病、麻风病和性病,见附件)报厅相关业务处室。

2.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每月8日前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结核病防治情况等有关信息。

3.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每月8日前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麻风病、性病防治情况等有关信息。

4.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负责调查处理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向省卫生厅相关处室报告调查处理情况的个案信息。

5、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等有关机构,负责及时将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及材料报厅相关业务处室。

六、加强舆论导向的监督和管理

有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规范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推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