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感染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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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感染条例

医疗废物感染条例范文1

[关键词] 医疗废物管理;医院感染;控制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3-7210(2009)03(c)-120-02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2]。医疗废物中含有大量的致病微生物,不仅污染环境,而且传播疾病[3]。为规范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国务院和卫生部先后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使医疗废物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我院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具体做法如下:

1 成立组织,建章立制

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我院建立了由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由业务分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及主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并相继制订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登记制度、职业安全防护具体措施、医疗废物院内转运程序、医疗废物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等,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 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2.1 医护人员的培训

为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的培训,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场所要求及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知识,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等,积极宣传医疗废物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危害的认识,使他们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工作[4-6],并将此项培训列入新职工岗前培训的常规内容,我们还把培训内容以院感通讯的形式下发到全院各科室,利用业务学习时间进行再学习,进一步强化意识。

2.2 保洁人员的培训

大部分保洁人员文化水平低,不懂得医院感染的知识,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不了解,必须注重和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定期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知识、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确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要求他们熟练掌握和熟记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包装、运送、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各项规定要求,指派专人对保洁人员的工作进行示范指导,并对每日医疗废物管理进行检查监督,严格做到医疗垃圾分类放置,及时清运。在培训之后,每月对保洁员进行一次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流程的考试,并将考核的结果记录在案,与经济效益挂钩,使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措施得力、监管到位、奖罚分明。

3 加强管理,狠抓落实

3.1 分类管理

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实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首先,生活垃圾要与医疗废物分别放置在不同颜色的塑料袋内,不得将医疗废物混装生活垃圾中。医疗废物按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和药物性5类分别处理,并放在指定污染区内。损伤性废物应放在防刺破、防渗漏的黄色专用锐器盒内;感染性废物放在有医疗废物专用标识的黄色包装袋内,严密封口,注明科室、时间、废物种类等;化学性废物应交由专门的机构处理;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2 严格交接班登记

暂存处专职人员应携带医疗废物登记本与科室人员进行登记。登记时应如实记录废物来源、种类、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等并有双方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3 职业安全防护

凡从事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存在被感染的危险,应严格执行正确操作规程。专职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橡胶手套、防水围裙、防护眼镜、雨鞋等;上岗前体检,建立专职人员健康档案,同时进行乙肝疫苗注射等免疫接种。

3.4 暂存地管理

专职人员每天运送医疗废物后,在贮存地对运送工具用1 000 mg/L含氯消毒液擦拭后备用,集中贮存地的收集箱、地面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冲洗,贮存地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并有防蝇的纱窗,平时由专职人员上锁封闭,严防儿童及拾荒人员进入。

4 加强监督检查

为了使医疗废物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医院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检查的范围,由医院感染科每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全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登记等情况及安全防护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规现象将给予扣分,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通过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整改,确保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有效地避免了由此引发的医院感染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6-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2003:10-11.

[3]周海波,周海鸥.医疗废弃物的处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2,12(6):194.

[4]马建雄,吉水.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现状[J].中国现代医生,2007,45(13):131.

[5]肖西平,张建莉,黄利虹,等.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探讨[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4,14(8):914-915.

医疗废物感染条例范文2

【关键词】手术室;医疗废物管理;医院感染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6455(2010)07-0247-02

随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越来越引起临床重视,加强手术室医疗废物的管理是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环节。

2004年1月我院手术室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指南,严格手术室的医疗废物管理,进行了科学分类、专人管理。强化手术室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规范护理行为,手术室工作人员的锐器伤明显减少,传染病感染率为零,有效预防了院内感染,取得了成效,现将管理体会介绍如下:

1 建立健全手术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感染管理规范》制定手术室医用废物分类、回收管理制度及相关奖惩制度,制定各级护理人员在手术医疗废物管理中应遵循的规则。清洁卫生员的工作要求等。

2 加强对手术室护理人员培训

组织全体护理人员认真反复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部门规章,提高防护意识,让手术室全体人员具备如何处理、分类和收集医疗废物的知识、自觉依法行事。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目的、有计划的选派人员参加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班,做到人人自觉履行在医疗废物管理中护理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3 保洁人员的培训,注重加大对保洁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力度

保洁人员由于文化水平低,又不懂得医院感染知识,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不了解,致使医用、生活、感染性垃圾未做到分类放置、密闭运送处理,致各类垃圾的混放,垃圾袋、箱密封不严、垃圾袋重复使用、垃圾桶不及时保洁等问题的出现,增加了医院环境污染和医院感染的潜在危险性。为保证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化。我们定期组织保洁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要求他们熟练掌握和熟记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理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指派专人对保洁的工作进行示范指导,并对手术室每日医疗废物管理进行检查监督,严格做到医疗垃圾分类放置、及时清运。每月对保洁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流程的考试,并与其经济效益挂钩,奖惩并举,使手术室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措施得力、监管到位、奖罚分明。

4 严格医疗废物的管理,专人负责,由一名主管护士作为院感质控员

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严格分类放置,对一次性医疗废物、专人发放、专人按数回收、集中消毒毁形、送院感进行焚烧,避免流入社会,污染环境和回流市场,引起医源性感染,造成社会公害。

5 医疗废物的科学分类与正确处理

5.1 锐利废物的处理:每一手术间放置一个锐器盒,该盒必须具有不损漏,能防刺穿,不会出现破裂,易于焚烧等性能。主要用于收集手术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针头,动静脉留置针、手术刀片、缝针、麻醉穿刺针等锐利废物,手术结束后由巡回护士封口,送至污物存放间指定容器,最后由院感科统一回收处理。

5.2 非锐利废物的处理:将非锐利废物分类放置,即未被血液,体液污染(包括一次性无菌物品包装袋、药品包装袋等)的废弃物用黄色垃圾袋放置,生活垃圾(如办公室垃圾)用黑色垃圾袋放置。更衣室、污物间、手术间分别设置大小合适的垃圾桶,根据要求,桶内放置不同颜色的塑料袋,当装满3/4时立即封口扎紧送至污物存放间,由院感科统一回收处理。

5.3 一次性用品的回收处理

5.3.1 一次性注射器、吸引器皮管、吸引器头、吸引器瓶及气管插管等的处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取下针头,针头放入利器盒内,针管充满消毒液,浸泡在5%的84消毒液,作用时间30分钟,如为肝炎病毒、结核杆菌、性病等病人的用物,浸泡浓度1,作用时间为30分钟,消毒后放入黄色垃圾袋内,而一次性引吸器皮管、头、瓶等使用后毁形,然后放入黄色垃圾袋内,由院感科统一回收处理,吸引瓶内盛装血液用1∶1 84消毒液倒入瓶内,作用时间30分钟,然后倒入专门指定下水道。

5.3.2 一次性尿管、尿袋、手套等塑料废弃物处理:使用后,引流液倒在指定下水道,废弃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由院感科回收处理,如有传染病先浸泡消毒再放入黄色垃圾袋内。

5.3.3 感染手术敷料的处理:我们通常用一次性敷料,用后装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扎紧并注明感染手术敷料,由院感科回收统一送处理场焚烧。血纱布,盐水垫用0.584液浸泡后装入黄色垃圾袋内,统一送处理场焚烧。

5.4 死婴、残肢等废弃的手术标本处理:我们在标本存放间里设置盛装特制纸箱并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种类、病人姓名、住院号、床号、日期、巡回及洗手护士的姓名,手术切下来的残肢或死婴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如为感染标本则需用双层黄色垃圾袋扎紧封死,然后按要求置于特制纸箱内,保洁员及时送医院废物处理中心,交付给专管人员,并双方签名,注明科类、数量,交接时间。

6 体会

6.1 制度健全、措施完善,使手术室各级医护人员执行各项相关操作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级医护人员都严格按要求进行医用废物分类放置和处理,使手术室医疗废物处理尽快达到卫生部要求标准。

6.2 提高了各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将手术室医疗废物的相关知识及医疗感染知识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 使各级护理人员都认识到管理好手术室医疗废物是预防和控制手术室感染的关键。

6.3 提高了手术室各级人员工作中的不良习惯,使手术室各项操作规范化,并采取逐级带教方式,使手术室各级人员都熟练掌握并经常检查督促,逐步做到按规定处理手术室废物。

6.4 手术室是医院感染监测与控制的重要部门,手术室医用废物的管理,是控制手术室医源性感染的重要环节,对其进行科学的、有效的管理,才能保证手术顺利进行,由于我们加强了医疗废物的管理,增强了手术室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意识,减少了锐器刺伤的发生,防止了传染性疾病的传播,一年来未发生因锐器刺伤传染乙肝、丙肝、梅毒等。降低了无菌手术感染率,提高了手术室护理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期刊论文,中国护理管理,2004(1)

[2] 任小英、邓敏,护理人员工作中被针刺伤调查及对策,期刊论文,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3(3)

医疗废物感染条例范文3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

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汇总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6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

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

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

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

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

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七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八条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九条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

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

条件。

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第二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二十六条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

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条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

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

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

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三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条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的工作

状况;

(三)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四)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五)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及调查

处理情况;

(六)进行现场卫生学监测。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

疗卫生机构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

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

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四)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

(五)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的;

(六)自行建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对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四十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

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三)未按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四)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第四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无正当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

医疗废物感染条例范文4

【关键词】医疗废物;管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R197.3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6455(2011)04-0289-01

1 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我国将医疗废物划分为五类 ,即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有以下特点:(1)含有感染性物质,可引发感染性疾病。(2)具有遗传性毒性或者药物毒性。(3)含有锋利,易刺伤人体导致感染目前,部分基层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存在监督管理组织不健全、认识不足、设施简陋、处置存在误区等问题。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准则,进行宣传和监管并举;加大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投入;完善设施、规范处置流程、严格废弃物分类和环节管理等对策与建议。

1.1 医务人员人为因素

1.1.1 医务人员:客观方面目前人事用工制度决定临床护理人员招聘的多、流动性大。存在医疗废物知识欠缺和认识不足。操作中,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丢,甚至随意用黄色口袋装生活垃圾或用黑色口袋装医疗废物,增加医疗废物处置的工作量或让医疗废物流失于生活垃圾中。主观方面由于临床工作工作量大,工作繁忙琐碎。个别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多,认为工作中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增加工作量,存在一定抵触情绪。还有的责任心不强,错误认为医疗废物的管理,不象临床医疗工作那样,会出医疗事故,不认真执行。

1.2 保洁公司与医院的关系

1.2.1 保洁公司与保洁员:保洁公司业务性质不仅为医院保洁服务而且面向社会。首先对医疗废物的知识了解局限,对医院保洁员岗前培训不全面不到位。加上大多保洁员文化层次低,接受能力差,人员流动性大。培训不到位造成保洁员对医疗废物知识欠缺,造成医疗废物管理混乱。

1.2.2 医疗机构与保洁公司签定保洁合同,保洁员由保洁公司进行管理,工作地点在医院,对科室业务指导,不爱听,觉得麻烦,不愿认真执行,缺乏管理方面的制约。

1.3 客观因素:实行医疗废物统一处置的时间不长,物质上有一些缺乏。做得好的部门尽量做得符合要求,做得不好的,认为虽有明确的规定,但物质不到位也懒得想办法。还有的开始认真,由于临床工作的繁忙久而久之也不认真了,得过且过,慢慢的管理松懈。

2 方法

2.1 加强临床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相关知识考试考核。将医疗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医疗废物 分类目录,下发医院各临床科室。并与护理部、医教部、总务科协调,与各科室负责人签定责任书,再由他们对本科室临床人员及保洁员进行监督和个别培训。

2.2 保洁员的培训:针对保洁员流动性大,大部份文化层次低,对医疗废物认识不足的情况,在医院反复组织他们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讲明医疗废物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将医疗废物的安全防护、分类、包装、贮运及处理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等知识进行培训。再由本科护士长或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在他们工作过程中进行现场指导和强化培训。并与保洁公司签定目标责任书,对保洁员实行双向管理。对新上岗的保洁员医院实行岗前培训,将培训内容记载并让本人签字,并告之以往医疗废物处理不规范的奖惩情况。实行层层负责制。

2.3 针对临床工作繁忙,对医疗废物的分类记不住,采取分类标签和流程图上墙,标签注明医疗废物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如:感染性废物标签中用较小一点的字体注明棉签、棉球、胶布、输液器、空针等,损伤性废物标签中包含针头、刀片等字样。为临床人员在工作中提供方便,也在临床人员丢弃废物时,加深医疗废物分类的印象。流程图上墙,使每一位医护人员、保洁员、病员及家属都清楚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包装、流程、最终流向是由指定公司统一处置。

2.4 严格交接班制度:在病房由科室负责,交给保洁员时,须称重量密封后贴上标签,标签包括:废物名称、产生科室、重量、日期,并且详细记录双方签字。由保洁员交暂时贮存处,重量必须与科室重量相吻合并登记。运送过程中由保洁员负责。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处保管期间,由暂时贮存处医疗废物专职人员管理。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

2.5 对物质上的缺乏:上墙的标签和流程图做好之后,过塑贴于盛装医疗废物的黄色口袋容器上方墙上。避免了各种污渍的污染,又便于清洁。由于一次性锐器盒价格每个须6元,成本较高很少医院购买。分类时,用药品包装盒或废弃的一次性输液瓶剪开后置黄色口袋内,替代锐器盒盛装针头、刀片等损伤性废物。锐器盒的废物利用,操作简单,经济实用无成本,减少了污染,节省了医院开支,加强了个人防护。其他医疗废物分别置不同的黄色口袋内,装满3/4时用胶带密封,贴上标签,每天由保洁员运交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回收于暂贮存处周转桶内。

2.6 加强督查工作:院感科经常到各部门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及时现场指导。强化临床人员对医疗废物的认识和责任心。要求做到收集不落地,存放不暴露,严格分类放置,处理及时彻底。在检查中发现未落实到位的问题,纳入全院目标考核和医疗质量考评内容,与经济责任挂钩,并在全院张榜公布。其次教育和发动全院职工,宣传医疗废物的危害和管好医疗废物重要性,让医务人员人人参与,避免医疗废物的流失和不规范处置。

3 总结

通过以上对医疗废物管理政策的宣传、培训、管理,转变了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误区,严格了操作规程,加强了对保洁工人的管理。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试行以来,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在医疗工作,工作人员管理意识加强,严格了交接班,各种记录有据可查,避免了医疗废物的流失、混装等,为社会营造了一个健康的环境,为医院赢得正常经营的秩序。

参考文献

医疗废物感染条例范文5

切实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行为,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净化患者就医环境,市卫生局决定即日起至年12月15日,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法依据

1污染病防治法》

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

4医院感染管理方法》

5消毒管理方法》

6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7平顶山市医疗废物管理方法》

二、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副局长任组长,市卫生局成立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监督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卫生局也要成立主管局长负责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一)市卫生监督局负责对所管辖医疗机构的执法检查。对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对所属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民营(个体)医疗卫生机构的执法检查。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觉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对执法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要立即认真落实。

三、检查内容

一)制度建设。重点检查建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内部转运平安制度、平安防护制度、交接登记制度、意外事故紧急处置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集中处置制度、监督考评制度、经常性培训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二)分类收集。重点检查是否按卫生部和国家环境维护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执行分类收集。

三)临时贮存。重点检查是否在医疗机构内设置临时贮存设施、设备。

四)分层管理。严禁将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器具转卖给不法商贩。

五)处置情况。医疗机构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进行毁形消毒。否直接收集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内集中处置,针头、刀片等锐器是否收集在防锐器穿透的专用收集容器内,再交集中处置。

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的重点检查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是否在第一操作环节毁形并作消毒处置;可以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作为过渡性处置方法的设施选址是否远离住宅和耕地,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医疗机构。并在设施周围设置防止畜禽和无关人员接近的防护设施;不能采取高温热处置技术处置的医疗废物,消毒后是否集中填埋,并在集中填埋地设置固定警示标志。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平安处置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医疗废物平安管理工作。

二)依法规范。

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污染病传达和环境污染事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条例》和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高认识,保证全面、准确地掌握《条例》及有关配套规章、文件的各项规定,依法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三)加大力度。

处置不当对环境和群众健康平安将造成巨大威胁。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和《平顶山市医疗废物管理方法》依据《年省污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卫监[]48号)立即开展对本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的拉网式监督检查,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对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置的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规定进行立案处分,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要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强化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全行业管理,建立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体系,加强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四)落实责任。

医疗废物感染条例范文6

【关键词】 普外科;感染;管理;医疗护理质量

医院感染已成为全球关注的一个公共卫生问题, 也是当代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院管理学的重要课题。作为普外科, 担负着为住院病人健康服务的重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 有效控制医院感染, 降低医院感染发病率是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促进病人康复, 降低患者费用的重要环节。大庆市人民医院普外科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医院感染管理机制。

1 成立组织, 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并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是搞好医院感染管理的前提。在院感染科的领导下, 普外科成立了以主任为总负责人, 护士长为主要监督执行人, 各岗位指定感染管理委员, 责任到人, 并制定考核评分标准与经济管理挂钩, 有效地把好了控制医院感染关。完善管理制度, 指导并督促落实要切实做好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必须做到有章可循, 因此,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院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科的实际情况, 制订了: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无菌技术操作制度、无菌物品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处理等规章制度, 护士长2次/w对科室检查并指导落实, 每月召开一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议, 及时发现、研究存在的问题, 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2 加强宣传教育及业务培训 医院感染是一门重要的学科, 要抓好医院感染管理, 首先要解决人们的认识问题[1];部分医务工作者特别是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对医院感染的相关知识掌握不够。针对以上原因, 本科每年分别举办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班, 分期分批给医务人员培训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的相关知识。对进修、实习及新上岗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1]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不仅是医务工作者的责任, 还与患者及陪护的行为密切相关, 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本科手术病人比较多, 陪护的人员也较多, 对医院感染认识不足, 本科采取多种形式, 如:黑板报、口头宣教、发放宣传资料等进行健康行为及自我保护知识的宣教, 使患者了解、掌握预防医院感染的基础知识, 改正不良生活习惯和行为, 积极主动配合医疗及护理, 争取早日康复。

3 加强物品消毒、灭菌管理, 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进行检测:根据《消毒技术规范》及有关要求, 进入人体组织及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进行灭菌。各岗位的兼职感染控制的护士及院感染科的专职人员每月对各类物品、工作人员手表面、消毒剂、灭菌剂等及各环境区域的空气抽样进行生物检测, 对不合格的样本进行原因分析, 采取改进措施, 并进行追踪复查。院感染科还以《感控简报》的形式在全科进行通报, 并和科室经济效益挂钩。

4 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 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广泛应用, 如处置不当, 将会对社会、对人民健康造成潜在的巨大威胁[2]。医疗废物处置是否规范, 反映了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 他需要多部门的相互协作, 需要全员参与。因此, 我们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 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 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小组, 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管理及处置都做到了明确规定[3], 并指定专人负责一次性使用后的医疗用品的收集与处置工作, 使我科的医疗废物处置进入规范化管理, 提高了医疗护理质量, 降低了医院感染率。

参考文献

[1] 毛晓清, 杨超群, 唐春连.医院感染的管理与控制.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05, 12(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