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收费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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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收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收费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收费管理 票据管理 措施

中图分类号:TS8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6-0547-01

引言

医疗收费管理是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医疗收费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加强医疗收费管理,合理、合法地收取医疗费用,既是医院取信于民的重要内容之一,又可提升医院竞争力,促进医院长期稳定发展。

1 医院收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院是一所具有60余年历史的二级综合性医院,又是全国首家惠民医院。多年来,周边地区的居民、广大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各区的特困人员等均到本院就医诊治,医院门诊量和住院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即使是新建的门诊综合楼,收费挂号窗口前排长龙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纵观近几年来收费处的情况,医院收费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1 沟通不顺畅

收费人员的工作单调、枯燥、重复性强,并要求业务熟练、准确性高、责任心高。而这种高强度的工作环境使得收费人员的身心长期处于紧张的状态,既要保证收取费用的准确性、保持微笑服务,又要向病人及其家属解释因对医疗保险信息认识存在偏差而产生的疑惑之处。有时某些问题经收费员反复解释后病人及其家属仍无法理解,此时,收费人员的情绪难免会有些波动,在后续沟通中会有些情绪化,造成沟通上的障碍。

1.2 制度不完善

医院财务部门依据《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适合本院的《收费人员岗位职责》、《挂号收费退费规定》等规定。即使有相关制度约定,每日结账后,除备用金外收费人员手中仍滞留着大量的现金,现金数额因病人的数量、病情的轻重而有所不同,无法真正做到日清月结,会给现金资产的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易造成医院资金被挪用。

2 改进医院收费管理的几项措施

2.1 健全岗位责任制

制定完善的收费岗位职责制度,明确主管领导、物价岗位、医护岗位、票据稽核岗位、收费岗位在医疗收费过程中的各自职责,保证收费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主管领导统筹大局、协调各部门、维护收费人员权利;物价岗位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收费物价》,负责维护好医疗收费项目;医护人员负责看病诊治、录入医嘱;票据稽核人员负责医院所有收费票据的购买、保管、发放、使用、核销等环节的管理;收费人员根据医护人员开具的处方收取费用。

2.2 限制操作权限

加强医疗收费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控制,避免权力滥用。权限设置不仅要满足岗位操作管理的要求,还要保证系统的安全。根据岗位职责及管理要求,设置操作工号、登陆密码,并授予相应的操作权限。

2.3 强化业务培训及管理

随着医疗保险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院收费系统的不断完善,收费处不定期地组织收费员进行岗位培训,学习各种收费结算方式及相关医保政策,熟悉业务流程、熟知相关政策,利用所掌握的的知识对到窗口咨询的患者进行释疑,让患者明晰政策、清楚消费。

2.4 优化窗口服务

过去我院的门诊挂号窗口、医保收费窗口、现金收费窗口是相互独立、分开设立的,各收费窗口前排长龙的现象经常轮番出现,这种设立方式既浪费场地又浪费人力资源。随着新门诊综合楼的投入使用及硬件设备的不断提高,我院完善了收费系统,让患者到任何一个窗口均可挂号、缴费。这样,既方便患者缴费,避免因错排、重排引起的争执和不必要的时间浪费;又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劳动资源,提升了患者的满意度。

2.5 严格退费管理

门诊退费比较常见,其流程为:经手医生签字,写明退费原因、退还药品数量等―药房主管核实药品,收回未拆封使用药品,退还发票存根联给患者―收费人员依据医生签字、药房主管签字,收回所有发票联次后做退费处理,若为刷卡缴费,不得直接退还现金,应填写银行退款凭证并银行卡持有人签字。至此,发票所有联系均退回至收费人员手中,所有联次缺一不可。

结语

医院收费窗口是一个服务性的窗口,直接影响到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和社会形象,医院收费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的经济收入乃至发展。因此,完善医院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收费环节的内部控制,保障医院收费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才能确保医疗收入的合法、合理、安全和完整,才能确保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医疗机构收费管理办法范文2

1、加大价格总水平调控力度。着力提高价格调控能力,准确把握调控的时机和力度,努力将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加强价格形势分析,科学预测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的变动趋势。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争取价格工作宽松有利的舆论环境。

2、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认真贯彻执行《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石油、钢材、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继续加强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监测,及时发现影响价格变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提高价格监测分析的质量,及时调查了解重要商品成本、价格、效益、供求等情况,提高价格异动应急能力,提升价格预警信息化水平,增强应对价格异常变动的主动性。强化网络宣传和政务公开力度,提高网站内容的可读性。

二、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3、落实成品油价格改革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政策,妥善处理各类连锁反应,完善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和补贴机制,确保油价改革顺利实施。按照成品油价税费改革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交通运输价费政策。

4、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尽快实施“十一五”水价改革方案,落实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调整政策。研究再生水价格管理办法,促进水的循环利用。落实省调整农业用水价格分类,降低农民旱田水费支出。

三、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5、继续强化收费清理工作。认真落实淮政发[2008]206号文件精神,认真清理收费项目,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政策,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6、服务“成本洼地”建设。继续抓好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保持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并轨。逐条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水电气热价格和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规范水、电、气、热价格和收费行为,保持水气热价格和收费不高于省内其它城市。加强水电气热等外接工程收费的监管,规范价格行为,营造“成本洼地”。

四、着力服务三农发展

7、落实农村价格改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我省运用价格杠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意见,完善支农惠农价格政策,积极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清理规范涉农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印制《市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目录》和《市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手册,强化涉农收费公示力度。贯彻落实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各项政策,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

8、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按照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适时制定我市土地流转和集体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最低保护价、片区指导价等各种配套价费政策。

9、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住房价格和农民自建住房收费监管,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收费管理。加快农村客运交通、农村广电、通信事业发展。着力利用价费政策,促进农村公用事业的发展。

五、继续做好民生价格工作

10、着力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继续保持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的基本稳定。加强幼儿园和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统一规范幼儿园收费项目,合理核定收费标准。利用价费政策促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按照省统一要求,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的实施。加强成本监审,严格民办学费、住宿费审批程序。全面清理涉及民办学校的收费,落实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优惠政策。

11、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贯彻国家医改方案,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省调整医疗服务差比价政策,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患者合理分流。合理制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增项目要符合卫生经济学的要求,反映医疗市场需求。

12、规范药品价格管理。按照国家《关于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规定,落实我省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廉价药品价格政策的实施,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使用低价药品,减轻城乡群众的实际用药负担。

13、完善保障性住房价格与租金管理。加强对公益性商品房的价格管理力度,落实保障性住房价费优惠政策。严格经济适用房价格和廉租房租金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完善相应管理办法,从紧核定价格和租金标准,指导各县(区)制定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农民工公寓、人才公寓等租金管理办法。

14、深入推进价格检查工作。按照“全面进、扎实干、重创新、求实效、持久抓”的要求,构建公共服务网络、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探寻服务路径,丰富服务内容,为群众提供维权、自律、政策、信息、协调、综合等六方面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成效。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和“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举报重点案件督办,提高办结时效和质量,及时化解群众价格矛盾。改进完善价格监督检查程序,进一步推进说理式执法文书。认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做到“精、准、实”,即检查项目要少而精,存在问题要查得准,处理整改工作要扎实。

六、夯实价格基础工作

15、深入推进价格法制建设。协助省局做好《省政府定价目录》和《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在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的基础上,及时修订职权目录和流程图,推进价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

16、扎实推进软环境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解、公布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强化价格执法行政监察,有效实行公权制约和流程监控,保证依法行政和秉公办事。强化软环境建设的领导,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实行动态考核、全过程管理。

17、开展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扎实开展农产品成本、土地成本、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收益节本增收等成本调查,服务政府决策,加强农产品成本分析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全面推进成本监审点制度,开展“专家库”和“数据库”等两库建设,提高成本监审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18、高标准做好价格认证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对价格认证机构改制“五步走”的要求,做好价格认证机构的发展定向、职能定位、机构定性工作;继续贯彻《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加强与公检法和税务、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巩固司法领域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的主导地位,拓展行政执法领域价格鉴证业务;积极开展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工作,改进价格评估行政许可工作,扩大价格评估“双认定”的社会认同度。

19、提升开发区分局窗口形象。开发区分局要加强辖区内价格监管工作,全面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深化价格服务工作,在创新服务上求突破,要力争成为全市价格工作的示范单位。

20、开展“一保三评”、“一强双比”活动。保证价格管理行为符合法制要求,评卷宗档案、评工作规范、评计划总结;自强素质,比自身形象、比实绩贡献,健全干部素质档案和实绩档案。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价格工作。筹办价格系统第一届职工运动会,增强干部体质。通过丰富多彩的职工文艺活动,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宽松有序、和谐高效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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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拓展价格认证领域,凸显服务发展职能

一是进一步优化价格认证服务。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对市重点工程有关价格认证服务,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重点做好龙烟铁路、西海岸工程、潮水机场等项目涉及的地上附着物价格认证工作,确保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任务。二是扎实推进价格鉴定工作。做好公、检、法、司和行政执法机关涉案物品等价格鉴定工作,努力探索价格认证新领域,不断拓展涉税、涉纪等行政执法机关委托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同时加强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的管理,保质、保量出具交通事故车物定损报告。三是积极开展企业、群众价格纠纷调解工作。在做好认证工作政策咨询、宣传同时,对部分企业之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财产价格纠纷,在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情况下,客观、公正地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使价格纠纷在进入司法程序前予以化解。

二、切实加强收费管理,优化经济社会环境

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狠抓收费行为规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严格落实省市取消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的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市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调研,并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所有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审核。二是加大对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价费清理。全面落实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三是规范收费行为。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服务性收费单位严格实行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收费公示、收费年审和收费票据五项制度,从源头上治理乱收费现象。四是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的定期监测,每月汇集情况,对调整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与相关部门共同对运行情况中的价格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提出调整意见,以确保实现医疗机构正常运行、患者负担减轻的良好效果。

三、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进一步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努力维护我市公平、公开、竞争、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一是开展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专项大检查。二是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加大物业收费管理力度。三是进一步创新市场价格行为监督方式。对超市、集贸市场等属于经营者自主定价范围内的市场价格行为开展监督方式创新,采取上门提醒、告诫和座谈会等方式,严厉打击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和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四是大力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市场明码标价,大力推进明码实价工作;集中整治和规范商业促销中各种不规范行为和宣传用语;选择与民生关系密切、消费群体大、近年价格执法涉及较多的超市、商场、医院和旅游景点等,先行起步,建立企业价格诚信档案。五是积极处理价格矛盾。着力打造“12358”无障碍价格投诉平台,使之成为老百姓与价格主管部门直面交流、投诉举报价格违法问题的“绿色通道”。

四、扎实推进价格改革,积极疏导价费矛盾

一是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稳步推进用电价格改革,加快推行居民生活阶梯电价方案实施。二是深化公用事业价格改革。调整城市供水价格,落实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理顺天然气销售价格。三是深化服务价格改革。落实上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完善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备案和服务等级标准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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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一)积极服务沿海开发。及时办理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工业用水项目、污水处理项目等定调价手续;为循环经济产业园平原水库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提供价格政策服务;合理调整沿海经济开发区工业用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做好我县大洋口、小洋口两个景区旅游服务的成本监审和价格制定工作;为五大园区积极向上争取价格优惠政策,提供高效优质的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涉案财产价格鉴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认证。

(二)着力减轻企业价费负担。贯彻《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办法》,对各收费单位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对国家明令取消和降低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省、市、县对企业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督促减负政策落实到位。

(三)助推城市和生态建设。认真做好城市建设中的价格管理工作。积极参与政府相关房屋征收政策的会商制定,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疏导、解决征收中的各类价费矛盾;认真贯彻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积极支持可再生能源和绿色电力发展,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促进能源节约。

二、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加强消费品价格的监测分析,注重监测数据的分析运用,及时为领导决策、企业发展和群众消费当好参谋;围绕市场热点以及国家重要价格政策出台后的影响,及时跟踪监测,为政府提供重要的价格信息;加强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管,密切关注重点时段、重要商品的市场价格动态,提高应对价格突况的能力。

(二)强化平价商店建设。加大平价商店日常巡查力度。完善年度考核奖励,建立退出补充机制,实行优胜劣汰,抓实长效管理。努力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作用。

(三)做好民生价格公示。进一步加大民生价格信息公布力度,扩大商品零售价格比价的品种,根据群众关注度、季节性消费规律和商品价格波动情况等要素,选择重点商品“价比三家”,增强价格信息的与引导功能。

三、稳步推进价格改革

(一)实施医药价格改革。积极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认真落实药品“零差率”政策,试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做好新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的对接;努力推进非完全实行基本药物的中心卫生院的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非营利性医院病房床位价格管理;探索放开民办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二)加紧资源价格改革。加强县城自来水价格管理,落实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政策;认真搞好全县区域供水成本监审和调查,合理制定全县区域供水价格水平;试点县城居民家庭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政策。

(三)推进环境价格改革。积极探索县城建筑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促进大气污染防治;试点推进建制镇开征污水处理费;完善热电企业蒸汽脱硝加价政策,促进节能减排。

四、加强民生价费管理

(一)加强涉农价费管理。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及执行预案政策;密切关注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价格走势;规范农村自来水价格行为;开展农村供水价格调研;进一步推进涉农价费公示工作;认真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政策;切实加强农灌水费管理。

(二)规范房地产价格管理。加强公租房、廉租房等租金的管理,抓好各类保障性住房惠民政策的落实;完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贯彻落实《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会同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我县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及时出台分等级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研究制定住宅小区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三)深化教育收费管理。深化教育收费公示制、督查制和问责制;明确并落实好中小学收费等管理政策;规范各种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有关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规定;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规范培训收费行为。

(四)完善公益性收费管理。修改完善《县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客运票价管理;研究我县养老机构收费、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措施;配合省、市物价局做好涉车收费清理工作。

五、规范市场价费行为

(一)认真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按照上级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及时对价格改革中的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开展跟踪监督,确保价格改革顺利进行。

(二)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督。开展对粮食、成品油等商品价格的市场巡查及普通商品流通市场的明码标价检查,做好对停车场、物业服务收费、理发服务业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加大对价格欺诈和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做好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着力提升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服务质量,认真做好群众价格咨询的答复工作;加大对举报、投诉的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回访力度;做好与12345热线、县长信箱、价格举报箱、论坛、微博等渠道的群众投诉、咨询的对接处置,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做好12358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实现四级联网对接工作。

六、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严格规范定调价、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审议,认真做好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增强程序意识,从源头规范价格行政行为;扎实开展重大价格决策绩效评估和风险评估工作;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着力规范价格行政行为,提升预防渎职犯罪能力。

(二)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拓展价格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政府公开信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各项要求,重点研究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规定,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举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信息公开工作,主动防范法律风险。

(三)深入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清理、核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压缩承诺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大对窗口的授权力度;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的运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

七、优化价格公共服务

(一)提升成本调查监审水平。强化成本监审和农本调查的服务意识。加强资源性产品成本监审,积极开展重大价费政策项目成本监审和跟踪评估;积极推动农本调查点向产业化、规模化种植户延伸,增设规模化种植大户,与传统种植方式的农本调查数据开展对比分析研究;进一步开展动态成本调查和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预报预警工作,确保预报预警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切实发挥好服务职能。

(二)拓展价格认证服务领域。强化价格认证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涉案、涉纪、涉税价格鉴证(认定);有序开展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工作;加强涉及重大突发、应急事件的价格认定工作;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的价格认证,做好查封扣押物品处置、公车改革等价格认证工作。

(三)积极做好价费矛盾调处。加强与县大调解中心和法治综治工作的联系,在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中发挥价格部门的专业优势,妥善调解价格争议。

八、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全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中央反“”的要求,主动听意见、查问题、找原因、寻对策、抓落实。坚持落实上级要求与体现部门特色相结合、思想上接受教育与行动上主动实践相结合、领导带头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与价格业务工作相结合,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作风转变、业务提升“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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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放开民间投资,拓宽建设资金渠道

(一)开放民间投资。放宽民间投资领域,扩大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产业领域外,其余领域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清理各类投资法规和政府规章,改革政府审批制度和政府投资管理方式,消除制约投资的消极因素,促进社会投资的扩大;清理并取消对民间投资的各种限制性和歧视性政策,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按照国家规范化要求,以多种方式投资于基础设施、金融、通信和信息服务、交通、外贸、科技、教育、卫生、中介服务等领域;允许设立投资公司(包括私营企业和自然人);对私营企业用税后利润进行实业再投资的,给予部分抵扣所得税支持。大力吸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等来上海开展业务。同时,营造政策和体制环境,制定和完善促进科技创业投资的管理办法,鼓励创业,大力培育风险投资家和创业者队伍。

(二)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改善对个体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引导本市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包括私营、个人合伙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多渠道扩大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规模,探索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和储蓄型保单的质押贷款业务。探索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疏通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支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在依法和符合规定的基础上拓展业务,探索新的负债业务,筹集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开拓市场。

(三)扩大个人投资范围。通过试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中外合作投资基金等金融创新工具,扩大吸收自然人和法人的投资,允许债券作为资本金投资设立公司;募集的资金可用于解决一部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资本金。个人进行国家提倡和鼓励的实业投资的,对个人出资部分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

(四)放大政府投资效应。积极争取延续浦东各项政策,并争取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通过政府贴息、投资公司运作的方式,扩大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的规模,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其中前景和效益较好的项目,加大市场融资力度,可以由有实力的上市公司、民营企业承担。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探索项目融资的新方式。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国有专业投资公司市场化、社会化运营新机制。同时,适当增加市财力投资的比重,使预算内建设财力的增长与财政收入的增长相适应。

(五)增强国有企业投资能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国有企业特别是国资授权公司的投资融资能力。逐步解决加入WTO后的国有企业与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公平政策待遇问题。继续推进债转股及地方金融机构债转股工作。对发展前景好、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支持其改造为股份公司,并继续支持其上市或收购兼并上市公司壳资源。

继续扩大担保基金规模,提高担保能力,完善担保体系,增强国有企业市场融资功能。对一般竞争性行业,市财力资金原则上不再直接投入,主要采取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同时,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的投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投资收益的奖励机制,完善国有控股公司投资决策制度,提高投资决策水平。

(六)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的战略性重组,政府要有选择地退出一些领域。在施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国资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从小企业中退出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办发〔2000〕25号)并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对一般竞争性行业(包括优质资产),不断探索退出的各种形式,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国有经济调整、改组,充分发挥证券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大力推进本市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在上市公司中率先实施国有股减持,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根据各领域的发展重点,将国有资产盘活的变现资金,主要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的投资,以及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支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七)拓展吸引外资领域。研究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的新思路、新办法,拓宽利用外资的新领域,将利用外资的重点从过去以工业为主转向工业与服务贸易并重,吸引外资投向金融、保险、证券、科技、电信、信息服务、交通、房地产、旅游、商业等第三产业领域,加快研究制定以存量吸引外资的新方式。同时,根据WTO的原则,抓紧梳理本市利用外资的政策,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平等内、外资政策,实行国民待遇,加强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审批办法,发挥投资政策的导向作用。

二、营造政策环境,推进消费升级

(八)加快清理限制性消费政策。全面清理传统体制下抑制需求的政策,重点清理个别部门及一些带有垄断性行业在短缺经济下制订的政策规定,促进各个领域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

(九)扩大住房消费。一是加强对新建住宅规划建设的管理。在住宅规划、设计、施工质量和科技含量等方面加强管理,不断提升新建住宅品质,有效防止低品质住宅的重复建设,推动住房消费的升级换代;对空置已久的低品质商品住宅,进行强制降价。二是简化交易环节,减少中介收费。继续清理各项收费,推广使用《建设项目缴费登记卡》,制止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摊派;推行并监督土地出让价格的公开竞标,统一商品房内、外销政策;规范房产交易收费,取消对购房者实行捆绑式强制性的服务;全面推行经营性项目用地公开竞标。三是理顺租、售、管比价关系。继续降低商品房价格,提高公房租金,鼓励居民购房;规范物业管理,降低当前反映比较大的商品房物业收费,以责、权一致为原则,设置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中,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培育若干家经营规模大、管理水平高、运营成本低的骨干物业管理公司。四是继续鼓励居民购房,加快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延续本市居民购房个人所得税抵扣返还等有关优惠政策;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全面实行货币化分配;进一步推行和扩大货币化动迁安置,鼓励动迁户购房消费。

(十)扩大汽车消费。清理归并不合理收费,降低购车成本和使用成本;适度放宽新增车辆额度控制,取消企业购车控购额度管理,将财政拨款单位购车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对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购车统一进入市场;适度发展汽车租赁市场,培育二手车市场,简化过户手续,活跃旧车交易和置换;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推行各种形式的公车改革,先在部分国有企业试点,再扩大到行政事业单位。

(十一)实施城市交通政策。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同时,适度增加私人轿车。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寻求城市交通政策与适度发展小汽车的动态平衡点,实现扩大汽车消费与城市交通道路设施建设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根据城市交通容量,扩大上牌额度拍卖总量,逐步放开私车上牌;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中心城区交通流量,提高郊区道路利用率;加大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和停车泊位的建设、管理力度,降低停车库收费。提高中心城区通行能力,为发展私人汽车创造条件。

(十二)扩大公用事业消费。鼓励居民用电、用气,积极推行民用峰谷分时电价,降低谷电价格;降低单位新增用电或扩大用电量的供配电费和供电工程费用;加快对农村电网的改造,实行“一户一表”,切实降低农村居民电价;加快实施居民用气增量递减的价格政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改善电信服务质量,及时调整电信计费标准和计费办法,进一步降低收费水平,鼓励居民上网,扩大电信和信息服务消费。

(十三)开拓假日消费。切实执行国家法定假期规定,维护职工带薪休假的权利,充分发挥“假日经济”效应,扩大假日消费;优化旅游环境,加大旅游设施功能建设,建立吃、住、行、游、购、娱等一条龙的旅游购物服务体系,积极开发有上海特色的旅游产品,加强商业、交通、文化、体育等与旅游业的结合,加强假日旅游客运组织;加强节假日价格执法检查,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力度,创造良好的旅游购物消费环境,吸引国内外游客来沪,探索实行购物退税,完善有关过境免签证和落地签证的办法。研究扩大本市旅游消费与各类旅游景点收费的关系,理顺各类旅游景点收费与其他服务收费的比价,针对不同消费群体推出优惠价格,实现以节兴市、以旅促商。

(十四)大力推动中介服务消费。改革中介机构管理体制,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中介服务环境,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介服务组织。大力发展技术、信息、咨询、设计、律师、经纪、会计、广告、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各种商务及中介服务机构。

(十五)完善个人消费金融服务。继续扩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规模,调整目前购房人(借款人)反响较大的有关抵押房产的财产保险规定,降低购房贷款抵押保险费,放宽对二手房抵押贷款的限制。鼓励银行根据居民需求,发展车房组合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旅游贷款及农村消费贷款等消费信贷业务。

简化消费信贷手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同时,各部门要协同推进上海个人消费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工作。

三、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产业发展

(十六)优化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兼顾公益性和产业化,积极发展社会事业产业,重点是优化资源配置,打破垄断,促进竞争,研究政府退出主办社会事业的一些领域,鼓励多种经济成分的介入,促进社会办事业格局的形成。总体上,逐步实现政府由“办事业”向“管事业”的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需求。

(十七)继续扩大教育投入。在继续加大政府对教育投入力度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义务教育办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试点;鼓励企业集团与大学合作,以股份制方式组建教育集团;鼓励上市公司将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的教育设施作为公司资产,由学校租赁使用;鼓励一批重点高校以品牌、师资与部分企业的资金以及职教存量资源相结合,成立民办机构和股份制高职学院;对新教育园区和大学城的建设采取新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主体以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校的形式投资教育,清晰产权关系;把教育投资作为公益性设施建设,对教育用地和建设配套投资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地方银行开展优惠利率教育贷款,或在教育事业费预算中建立政府教育贴息基金,扩大教育投资资金来源。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合资和外资独资办学的新模式,并率先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小学和幼教试行双语教学等方面进行试点。

(十八)继续扩大教育消费。制订和实施新的教育管理办法,逐步按照新标准设置和建设各类学校,进一步提高本市教育的设置、设施和教育水平,积极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满足日益增长的教育消费需求。实施现有教育资源重组,尤其是部分中专、成人学校与普通高中、大学和高职之间的资源重组;大力扩招外地生源,同时加大吸引境外留学生的力度,允许寄宿制高中、民办学校和普通高校在完成本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扩大对外省市的招生;继续推进高校转制改制试点;改革教育收费机制,研究制定新形势下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合理核定学校教育成本,规范教育收费标准,非义务教育要按新的教育标准控制最高学费标准,并逐步探索以成本核定收费标准,名牌高校实行按质论价,引入竞争机制。政府教育经费要重点保证义务教育的需要。

(十九)推动卫生保健消费和健康投资。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破医疗机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

深化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后勤社会化等综合改革,积极推进病人选医院、选医生,促进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搞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盘活、调整和重组现有卫生资源,引导医疗机构联合重组,建立医疗服务集团,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各级政府要确保卫生基本建设投资,要在加大政府对基本卫生事业投入的同时,鼓励社会多元化投入,探索多种经济成分办医。对卫生用地和基建配套投资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可将部分财政性投资改为贷款贴息,扶持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医疗机构按照营利和非营利实行分类管理,在确保基本医疗的基础上,打破垄断,放开非基本医疗服务,以满足社会多层次的医疗保健消费需求。

(二十)发展老人服务和保健消费。适应上海老龄化社会,大力培育老年教育、老年医学、老年服务市场等老年服务产业,鼓励社会开辟开展电话咨询、陪护就医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服务项目;积极发展咨询服务、上门服务和租赁服务,允许民间投资设立私人养老保健院。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积极开拓妇幼保健、老年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健康咨询、家庭医生等服务领域,以适应居民新的卫生保健消费需求。

四、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提高消费能力

(二十一)扩大社会就业。今后三年,积极争取落实每年新增10万个就业岗位,“十五”期间基本实现充分就业。凡纳入财政预算(含内、外)支出的行政事业单位,要优先使用本地劳动力。进一步完善和活跃劳动力市场,切实有效地调控劳动力流向。

(二十二)完善社会保障。当前重点是深化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协调做好方案出台的各项工作,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二十三)调整收入分配。配合国家工资改革总体方案,抓紧研究本市进一步提高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实施方案,逐步解决公务员工资收入偏低问题,完善工资政策,适当拉开级别档次。行政事业单位要依据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发展状况,结合机构改革,改进工资分配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国有企业要推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经营者与职工工资的比例关系,试行期权、期股、年薪加延期支付制等新的分配方式。

五、建设现代物流服务网络,大力拓展国内市场,提升上海城市集散和辐射功能

(二十四)高起点发展现代物流业。一是加快制订现代物流业规划。积极发展为全国特别是长江三角洲、长江流域服务的物流业,形成集货、保管、分货、转运和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物流业。二是加强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本市公路主枢纽规划,加快建设面向内陆腹地的综合物流中心。同时,大力推进海铁联运,进一步提高上海物流业向内地的辐射。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亚太地区国际航空枢纽港建设。三是用现代物流改造传统商业贸易和交通运输。结合“三港两路”的建设和功能的完善,用现代物流改造重组现有的批发、仓储、管理体系和交通运输组织体系,建设专业配送中心和运输网络。四是加快现代物流网络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建设有形网和无形网相结合、电子交易和实物交易相结合、专业化和多层次相结合的现代大物流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外向型的专业物流企业。五是进一步改善上海口岸环境,发展上海国际物流业,提高上海城市的集聚、辐射功能。同时,尽快制定促进现代物流建设和发展网络经济的办法。

(二十五)加速推进郊区城镇化建设。实施以新城与中心镇为重点的城镇发展方针和以“一城八镇”为重点的“十五”城镇发展目标,即建设一个重点新城(松江),八个重点中心镇(朱家角、安亭、枫泾、罗店、高桥、周浦-康桥、奉城-洪庙、堡镇)。通过整体规划、整体开发、实现“一城八镇”高起点、高标准和突进式的开发建设。实施以大交通和大市政基础设施优先配套、行政区划调整优先启动、投融资体制创新与市场化开发运作优先推进、财税扶持政策与土地使用政策优先落实、户籍管理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优先开展为内容的“五个优先”政策。

医疗机构收费管理办法范文6

1 新农合发展现状和主要成效 

该县于2015年10月被列为山东省省新农合第二批示点县。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新农合累计筹集基金10313.15万元,基金共支出9702.92万元,截止2015年底累计结余610.23万元;根据初步统计,2015年全县参合农民164677人,每人筹资290元(其中个人50元,政府240元),筹资额达4775.63万元; 2015、2016年农民参合率分别达96.9%、98.5%。基金运行安全,筹资水平和参合率逐年提高。新农合开展以来,已经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意识,进一步缩小了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差距,提升了农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水平,使农民活得更有尊严,使农民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 

在工作上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1 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县委县政府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普惠性民心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了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各乡镇(街道)村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农合领导小组,县里还成立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县新农合日常业务管理,为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和发展提供了组织领导保证。 

1.2 农民群众的认识不断提高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把提高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认知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新农合的宗旨、特点、重要性、筹资方式、补偿范围、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每年都召开全县新农合工作动员大会,签订县乡参合率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还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把新农合惠民政策普及到千家万户,加深了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了解,提高了他们的参合积极性,增强了农民群众的互助共济意识,参合人数和参合率逐年提高,为广大农民抵御疾病风险和缓解因病致贫返贫奠定了基础。 

1.3 医疗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全县15家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全省统一药品目录,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补偿范围;配备了专用电脑、安装了医院收费管理系统和新农合操作系统,2015年底开始,参合对象到全省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就诊,出院时就能进行即时结报,方便了群众就医报销;2015年起实现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2015的上半年完成16万参合对象“一卡通”个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为提高新农合信息化水平打好了基础。 

1.4 参合农民受益程度逐年提高 

一是新农合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了普通门诊、特殊门诊、住院补偿以及重大疾病补充补偿等多种形式补偿。2015年每人每年提取15元,建立重大疾病补充补偿、参合农民当年住院费自付超过2万元的,超过部分按70%比例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我县当年有74人受益,补偿总额达57.97万元,患者最高补偿额达14.35万元。二是补偿比例不断提高 。普通门诊补偿从20%提高到50%,特殊门诊不设起付线,从零增加到26个病种,补偿比例为50%,最高年封顶线从原来8000元提高到2万元。三是住院补偿大幅提升。乡级、县级、市级、市外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95%、80%、60%、55%;起付线分别降到50元、300元、500元、600元;参合对象医药费用补偿年封顶线从2万元提高到8万元。 

1.5 基金监管逐步规范 

一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了基金财政专户和基金支出账户,对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二是建立了基金支付三级审核制度。即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县管理中心复审、县财政部门终审后,将补偿款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严防基金违规支出。三是实行了医疗服务监督制约机制。把新农合工作纳入年度各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屡教不改的医疗机构给予暂停下拨新农合基金、通报、警告直至取消定点医疗资格的处理;确定费用控制目标,对定点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次均住院费用等指标进行量化管理,超出部分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扣回;开展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控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的使用数量,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建立新农合补偿信息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细致 

一是宣传不到位。在调研过程中,有关人员反映,乡镇村两级主要任务是按县里下达收缴任务筹资,一些具体的新农合政策如报销的病种、报销的比例、报销程序等他们也一知半解,所以他们在农户收钱时也给群众说不清楚。实施新农合的主要“窗口”--医院,对新农合政策宣传更少,只是按照上级文件执行有关政策,导致了看似都在宣传,可效果并不理想,使老百姓对新农合政策含糊不清,给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二是宣传形式单一,力度不够。在走访座谈时农户普遍反映,只是在收钱时才给他们讲新农合政策,往往群众在就医时想问没地方问。部分群众对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了解不够、报销期望值与实际情况有时不相符,致使产生怀疑,抵触情绪,影响了继续参合的积极性。在问卷调查的农户中,只有一半的农户认为是自愿参合的,30%的农户认为是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还有20%农户认为是乡村干部硬压才参加的。三是部分农民对新农合的政策不够了解。没有真正了解新农合制度的意义,对“以保大病为主”和“体现互助共济”的宗旨理解不够,掌握不透,一些青壮年家庭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参合积极性不高。四是在外农民工新农合资金收缴不方便。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他们往往要春节过年才回家,新农合政策宣传无法到位,也影响了参合率的提高。

2.2 政策保障目标狭窄、农民总体受益面小 

一是定点医院就诊少、个体诊所就医多。从问卷调查分析,村民看病有40%的人选择在没有报销的村卫生所就医,有40%的人选择在乡镇卫生院诊治,有20%的人选择在县级及以上医院看病。在调研中,群众普遍反映,偏远村庄农民群众到定点医院看病路途远、车费贵,额外费用高,不划算,平时头疼脑热都是在本村卫生所开药,不愿意去有补偿报销的定点医院看病。二是定点医院费用高、吸引力小。据查2014、2015年1-4月份,定点医院次均普通门诊费用分别为141.78元和105.43元,而村级卫生所、个体诊所次均门诊仅15-20元。一些常用新药没有列入补偿目录,有的医生常开药品目录之外的药,新农合虽然有补偿报销,但实际花费仍然比村卫生所、个体诊所高,因此,定点医院对农民群众吸引力不大。一患者感冒发烧在县医院住院治疗花费1716.79元,补偿范围内费用1124.78元,仅占65.5%,实际补偿660元, 范围内费用补偿比58.6%,实际补偿比仅38.3%。 

3 对农村医疗保险工作的几点建议 

3.1 加强领导,认真解决新农合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新农合各项制度建设。县政府把门诊纳入新农合补偿报销范畴,是从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政策向服务于更多农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的门诊拓展,是诊疗“扩面”的重要举措,能让更多的农民得实惠。有关主管部门要针对运行过程中突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从制度上、机制上认真加以解决。对50%左右农民游离于体制之外就诊看病问题认真分析,要有质的转变,通过政策设计要适时扩大特殊门诊病种范围,让更多更困难的群体受益,使制度更加完善,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二要协调处理好政府、医院、农民三者利益关系。解决好需求方、供给方和政府三方吸引力不足问题,使政府花同样的钱让农民疾病得到更好的治疗,医院少成本多看病,农民少花钱看好病。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已由财政供养更应当突出公益性、服务性。 

3.2 加强管理,积极创新乡镇卫生院医疗管理运行机制 

一是在管理机制上,建立乡镇卫生院院长负责制。医务人员提供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的医疗技术服务,是新农合定点医院的基本要求,严禁把基层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破除以药补医旧体制,医生看病要与创利脱钩,与医疗质量、服务水平挂钩。二是在人才培养上,抓紧配齐配强乡镇卫生院的各类卫技人员,解决专业人员短缺问题。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采取选送和委托代培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有4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增强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提高医疗和服务水平。三是在设备配置上,要在政策资金和管理方面加大投入,逐步解决医疗设备简陋、技术能力低下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卫生院诊疗水平,让农民能就近就地看病,使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