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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方法范文1
【关键词】医疗纠纷;原因分析;处理
【中图分类号】R197.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49(2013)11-202-02
近年来,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人们维权意识的加强,加上患方利益的趋动,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遇到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事件远远超过了医疗事故。如何认定医疗纠纷的责任,把握经济补偿的额度,正确有效地处理好医疗纠纷,是当前工作中的难点。医疗纠纷赔款金额越来越难以接受,给医院造成了较大影响,带来了很大压力,特别是部份重大案例,如何客观公正妥善的处理,备受管理者的关注和高度重视。我们对近年来所发生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及处理技巧进行了调查分析和总结。
1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1.1 医疗行业的自身特点:由于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医学领域的不可知性和医疗过程的不可逆性所决定。加之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及其生命的不可逆性,即使病人本身就属于正常死亡,患方则难以理解,难以接受,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纠纷。
1.2 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医护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对操作要求不熟悉,对用药说明不了解;主动性不够,解释不耐心,服务不热情;观察不仔细,查对不认真,交接不清楚;监督检查不力,管理力度不够,核心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制度落实不够,由此而造成工作疏漏引发纠纷。
1.3 自我保护意识不浓:医护人员未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对注意事项交待不详细,对可能的风险告知不清楚;说话不分场合,沟通态度不端正,沟通技巧不当,沟通方法不妥;记录不及时,内容不完善,重点不突出;医护记录、解释不一致,互相推诿扯皮,抬高自己或贬低他人,被患方钻了空子,激化了矛盾,引发了纠纷。
1.4 存在收费偏差:因为收费不规范,重复收费和错收费而引发,加上发生后解释不到位,解释方法不妥,让患方难以理解接受,而引发纠纷。
1.5 利益趋动患者家属受经济利益的趋使,动机不纯,无理取闹。
1.6 转嫁矛盾:有的老年病人长期住院,子女在医疗费用上“拘礼推诿”,都不想出钱,入院就随时收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寻找医务人员语言行为上的不是,把家庭、政府、社会、单位的矛盾转嫁到医院或医务人员身上。
1.7 期望值过高:病人及其家属都希望服务优,技术好,少花钱,效果好。而客观上现有医疗条件又不可能完全都依双方的意志为转移,特别是当其病人病情危重,治疗效果不满意或出现死亡后,患者家属无法理解,难以接受而引发纠纷。
1.8 社会原因社会舆论的导向和新闻媒体的炒作,个别媒体把医疗纠纷当成焦点报道,大肆宣染,起了推波助难的作用,而普通民众对正常医疗过程不能正确理解,患方易被社会同情,使医方处于被动局面。
2 医疗纠纷的处理技巧
2.1 分析事件性质:收集相关证据,分析事件性质,完善抢救记录,对现场实物做好保留封存。查找有无过失存在,分析过失与后果间有无因果关系,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采取相应策略。
2.2 了解患方动机是因为无理闹事、得到索赔,还是因为确实对医疗技术或医疗服务不满,必要时可采取旁敲侧击或寻找相关摸清家底,了解患方的具体情况和真实想法,以便做到知已知彼,为下一步纠纷处理提供基础和前提。
2.3 进行妥善处理
2.3.1 告知处理程序做好换位思考,理解患方感受,稳定患方情绪,务必冷静对待,做好说服工作;告知处理程序,明确解决途径,逐级进行汇报,争取多方支持,得到社会理解。
2.3.2 切忌一味迁就:对有无过失的纠纷给予区别对待,对确实有过失者应明确过失与后果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对患方的无理要求不能一味迁就,切忌息事宁人,快速表态,赔款了事,更不能有花钱买平安的思想,以免被患方抓住把柄,得寸进尺,提出更高的索赔要求。
2.3.3 尽量争取主动:在处理纠纷过错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对可能难以明确责任的纠纷或涉及患者死亡的,积极争取医疗事故鉴定和尸检。其他纠纷也要争取主动,既不能给患方有医方在推卸责任的感觉,而激化矛盾;又不能过于积极,而给患方产生医方存在想“私了”的感觉,从而漫天要价,不利纠纷解决。
3 处理医疗纠纷体会
医疗事故的处理,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后赔偿问题有法可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具体的计算公式。而大量医疗纠纷的处理无需鉴定,双方协商,责任的认定,经济补偿的额度难以把握,应当在仔细核实调查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分析认定院方在医疗纠纷事件中有无责任,责任有多大,认定医疗结果对病人有无身体损害,损害程度有多大,同时根据病人已支付的费用及实际必须花费的费用等情况,给予减免、退款,确定存在责任大、损害大的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尽可能地减少病人的损失。对医院无责任、无过错的医疗纠纷,无论患方以任何方式,如吵闹、冲砸、媒体曝光等,院方在做好解释、安抚、调解的同时必须依法办事,向患方宣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有关解决医疗事故的途径和方法,决不轻易给予经济补偿,必要时借助上级主管部门,当地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当地派出所协调,引导患方走合理合法的纠纷解决途径。医疗纠纷的处理主张一次性解决,不留尾巴。在双方多次反复协商后达成的协议,无论补偿额多少,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留存,以免事后反悔。
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纠纷关键在预防。要使医院的每个人都明确重要的基础是守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对不规范行为引起的医疗纠纷事件要从重处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方法范文2
1医疗纠纷的防范
1.1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首先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服务语言,积极提倡礼貌用语。在诊疗过程中通过加强对病人疾病知识的健康教育、解释沟通、心理护理等,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努力提高对病人的服务满意度。其次是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对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人员要认真查处,责任到人。建立培训考核制度,严格实习生、进修人员的管理,明确带教人员的责任。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医疗技术质量的动态分析、评估和跟踪调查,从严把好质量关,使医疗技术操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标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在医疗活动中绝不能违反医疗卫生方面的国家法律或职业规范,杜绝失职行为是医院避免医疗纠纷的根本方法。
1.2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诊积极改善诊疗区的医疗条件和基本设施,努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患者的需要,调整门诊布局,方便病人就诊,努力创建“花园式环境,宾馆式服务”的现代化医院,彻底消除病人挂号、收费、取药排队的现象。建立便民服务措施,如供应茶水、免费邮寄化验单、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值班主任及时解决病人的需求等,形成便民服务流程和网络。
1.3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使医护人员自觉的依法行医,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因此,医务人员通过法律的学习应具备以下2点意识。
1.3.1纠纷意识医院医务人员应更新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和纠纷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若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病人的不满,就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
1.3.2举证责任意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使医疗机构承担了较大的责任。在医疗诉讼案件中,原告病人只需证明自己曾在被告处接受过诊疗并在诊疗后出现了人身损害后果,就算完成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此后,举证责任的“皮球”就踢给了被告——医院,由医院提供证据来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如果医院不能提供充足有利的证据,即举证不利,将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医务人员应当有举证责任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不能重治疗、轻病历,不能光做不记或光说不记。病历不仅是记载病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诊疗理活动的医疗文书,也可能成为以后出现医疗纠纷时的法律文书,成为决定自己在医疗官司中命运的重要证据。
1.4要有预见性医务人员面对不断增多的医疗纠纷,不仅要有高尚的医德和精益求精的医疗技术,而且要有预见突发事件的能力,利用各种条件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以确保医疗安全及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我们发现以下的疾病种类和人群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1.4.1酒后之人。患者或家属酒后,控制能力下降,容易发生争端。个别人发酒疯制造事端。
1.4.2经济拮据者,对用药、治疗费用易产生怀疑,担心被开大药方或无关的治疗检查项目。
1.4.3慢性、复发性疾病,因不能根治,花费较多,心情烦躁,往往对治疗效果不满,易产生抵触情绪。
1.4.4患者家中有从医人员者,由于医务人员熟悉医疗行业中的瑕疵,如某项医疗活动影响医疗效果,很容易引起纠
纷。
1.4.5应用激光、外科手术进行美容、整形的患者,因收费较高及期望值较高,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易产生纠纷。
1.4.6本院职工的熟人,往往减少医疗程序,减少检查项目。因是熟人不做详细交待,不签协议书,留下了纠纷隐患。对于上述疾病和人群,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多和病人解释沟通,完整书写病历和各项记录,努力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处理医疗纠纷的技巧
2.1一些纠纷在现场燃起“战火”时,病人或家属往往情绪激动、大吵大闹并在现场引起围观,有时还会引起其他病人的打抱不平。这时首要的任务是想方设法让矛盾双方分开,以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可让患者离开现场,或请病人到办公室坐下商谈,耐心倾听病人的投诉,使病人逐渐息怒。
2.2对于病人由于医护人员服务不到位、就诊不方便引起的不满,在耐心倾听病人的诉说时,表示理解和赞同,这时病人的愤怒往往有所下降,我们代表院方向病人表示歉意,并尽量满足病人的要求,必要时由当事人当面向病人赔礼道歉。
2.3对于医院没有过失,只是由于患者缺乏医学常识,对诊疗行为不理解造成的纠纷,我们耐心向他们讲解有关医学知识、诊疗的风险性、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副作用的预防等,赢得他们的理解和信任,使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4有些病人无论你如何解释,非要医院赔钱,否则就会曝光媒体。在医务人员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我们要据理力争,正告患者医院是不怕病人的胡搅蛮缠和媒体曝光的,可告知病人索赔的依据和方法,让病人通过法律等正常途径获得赔偿。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方法范文3
近年来医疗纠纷明显增加是不争的事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一年整医疗纠纷是否增加相关报到还不多。医疗纠纷的发生对医院建设发展客观上起了负面作用。医疗纠纷是客观现象不容回避。对医疗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发现和遵循其规律积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妥善处理之是十分必要的。现就这些问题我们所作的一些思考及一些做法和体会做一个总结,以资交流。
一、成因及分析
医疗纠纷成因应当说多数是综合因素所致,引起医疗纠纷的因素大致可分为背景因素、医方因素、患方因素。现就这三方面因素浅析如下。
1.1背景因素
背景因素也可称社会环境因素或深层次原因。医疗纠纷不论以什么形式表现出来,背景因素都在其中起作用,也就是说它对医方因素和患方因素都起着作用。
首先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间,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旧的医疗保障不复存在,新的医疗保障确实存在保障不够;二是受保障人群对新的医疗保障(包括商业保险)需要自己出钱构筑认识不足,心理承受力不足。这两个问题都会成为引发医疗纠纷的基础原因。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保-患”矛盾(基本医疗保险与参保职工的矛盾)转嫁成医-患矛盾,或曰社会机制问题。
其次医疗机构一方面是“福利性的公益事业”受到严重低于成本的价格管制,另一方面又完全“断奶”,同时“被推向市场,要引入竞争机制”;对于“救死扶伤”的不同理解;患者是不是消费者的争论;源自商业经营中“顾客就是上帝”翻版“病人就是上帝”等等所引起的医务人员、病患及家属在思想认识上的不知所从必然在日常的医疗服务活动中有所反应。有些认识上的误区甚至是医疗纠纷的直接起因。
第三部分新闻媒体从自身利益出发不负责任的炒作,误导造成人们在此问题出现的认识误区也是医疗纠纷增多的重要原因。以致在医疗纠纷中患方将“不如何如何我就找媒体给你们曝光”成为威胁医院的口头禅。
再有由于社会变革造成人们心理承受发生问题及部分人对社会不满,转而把医院及医务人员当做“出气筒”和“唐僧肉”的不在少数。“要致富做手术,做了手术扯事故”并非空穴来风。甚至有些病患明说“你们哪么大个医院,给一点算什么吗?”。在一些人心目中只要是国家的就是不吃白不吃的肥肉。
1.2医方因素
医务人员中付出太多、不被人理解是较普遍的情绪,医生反对自己的子女学医做医生的情况非常普遍。医疗纠纷中按患方不满医方因素可分为服务态度问题、价格问题、和医疗效果及管理的问题几方面。细分下来有服务水平低、医务人员缺乏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工作拖拉、对就诊患者漫不经心、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的某些问题指正其在某些方面处置不够妥当、病情解释或交代不清、违反医疗常规和制度、后勤保障措施不到位、病案缺陷 、医院管理水平不高、记错账、技术水平不高及缺乏经验等。医方因素归结到一条就是未完全遵守国家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常规。
1.3 患方因素
患方因素导致医疗纠纷的有患者的个体差异而患方对此没有相应认识、因缺乏医学知识对疾病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对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甚至有病人进医院等于进“保险箱”认识误区对医院规章制度理解不准确、有个别医疗纠纷因患者为满足某种需求而提出特别要求引起的、家庭经济或人际关系不良的情绪转移、患者及其家属持有不同心理等因素等。患方因素中不排除少数在其他地方(包括非医疗服务行业)“闹事”尝到甜头故意行为。
二、体会与对策
关于背景因素在引发医疗纠纷所起的作用我们很难有所作为。能做的只有在合适的场合进行微弱呼吁。本来“非典”的发生给了全社会对卫生事业发展道路一个反思的机会,至少对卫生队伍整体的评价能更接近其真实情况。但到目前为止还没看到多少有利于医院发展的变化出现。因此估计在短时间内医疗纠纷仍会保持上升的趋势。至少不会明显下降。
引发医疗纠纷的患方因素不在我们控制范围。为预防和处理好医疗纠纷我们只有做好自己的工作。我们体会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处理好与医院发展建设的关系。医院软、硬件建设上去了,技术水平提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成效了,医院发展壮大了能很大程度抵消引发医疗纠纷的背景因素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不利影响。
我院在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一些具体作法简介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2.1学习运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面促进医院管理水平提高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在概念上有明显的区别,但条例中关于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的原则对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起到“底线”的刚性作用。医院在条例实施前用2个月时间组织各级种类医务人员对条例逐字逐句学习、讨论。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知道医疗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对照条例中对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病案管理部门要求;对病历书写具体要求;对医务人员应告知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的具体要求;对医疗活动中发生了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制度等要求,医院对规章制度全面清理。对医疗活动中与条例规定要求不相适应的工作程序进行调整,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条例立法精神与民法衔接较好,医院在学习条例时特别加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内容的学习,使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养成保存证据的意识,提高了医务人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素养。对部颁的条例配套规章也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医疗质量监控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制度化。
2.2加强医疗服务质量重要控制环节管理
我院长期把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放在一些重要环节上。首先对接病人最频繁又最容易忽视的挂号室、出入院处、收费处门诊药房、护士站等“窗口部门”加强管理。同时对手术三关、急诊急救病例、以及医院根据工作经验总结的年纪较大、有心肺合并症等八类特殊病人进行重点要求。保证医疗确保质量不出大问题是对医疗纠纷最有效的预防。
2.3每月定期召开临床科主任联席会
会议内容为布置近阶段医疗质量管理重点工作;反馈上一阶段对医疗服务质量监控检查的结果和医疗事故隐患;各科室交流新开展的工作及需要配合的事项;其它需要“关着门”讲的事情。
2.4落实医患沟通制
按卫生部、重庆市卫生局要求将长期以来化解医疗纠纷行之有效的医患有沟通作法制度化。制定了医生、护士接诊新收病人制度,术前谈话制度、重要治疗前谈话签字制度、麻醉医师谈话制度等。在制定上述制度时将多年总结出的能有效减少纠纷的要点作为谈话内容制度化。
2.5 抓好病历书写和操作常规培训
重点在低年资医师中反复训练对某项疾病诊断处理的常规工作,使其形成条件反射。强化病历书写中对疾病诊断标准(诊断依据)的撑握在病历中有明确的反应。强化对治疗中用药和治疗方法的依据的病历书写,使年轻医师养成医疗活动是有充分依据并在病历中有反应的习惯。在出院医嘱中强化向病人交待复查、随访并有记录。病情观察要及时记录。这些要求能很大程度的防范医疗纠纷或便于医疗纠纷的处理。
2.6认真处理已发生的医疗纠纷及时总结
对于已发生的医疗纠纷应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协商、行政调解、诉讼三个途径处理。其中要克服怕打官司的想法,因为通过鉴定和/或诉讼能够很好地让患方解除许多误会,对于内部医务人员的处理也更有说服力。当然不管哪种处理都要注意总结避免犯同样的的错误。
三、讨论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方法范文4
[关键词]医疗纠纷;特点;案件;分布
[中图分类号] R197.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6)10(b)-0141-03
[Abstract]Objective To underst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edical dispute prosecution cases in Shanxi province,an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prevention of medical disputes,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atients and medical personnel.Methods 28 cases (from January 2012 to April 2016) related to this study of Chinese referee instruments net were collected and arranged by comprehensive using literature analysis and statistical methods.Reasons for the prosecution of medical institutions,fault participation degree and amount of compensation were focus analyzed.Results Cases of medical disputes in Shanxi province mainly occurred in Taiyuan and the southern part of Shanxi province;the higher level of medical institutions,the lower fault degree of participation in the case,the higher amount of compensation and the longer time the decision to prosecute;the mainly reason that Two grade hospitals were being sued was the misdiagnosis,while mainly reason that Three grade hospitals were being sued was inadequate treatment;compensation for patients with death as the outcome were more than those with disability.Conclusion Two grade hospitals should improve the professional skills of medical personnel through training and Three grade hospitals through summary experience, developing plan to deal with the protection to protect the patients′ health right and prevent medical disputes.
[Key words]Medical dispute;Characteristics;Prosecution case;Distribution
目前我国医患关系紧张,暴力伤医事件频发。其最主要的原因是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医务人员超负荷劳动,患者对医疗行业、医学科学认识不足等[1]。因此国家通过调整医保支付比例、建立医师培训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手段来遏制医疗暴力事件的发生[2]。但医务人员诊疗水平的改变、患者对医学科学的认识、医疗法律法规的健全都不是短期内可以完成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特征对于预防医疗纠纷进一步演变为医疗暴力至关重要。
本文对山西省医疗纠纷判决书进行分析,旨在发现医疗纠纷发生的特征,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预防医疗纠纷及医疗暴力提供借鉴。
1资料与方法
1.1研究资料
以山西省、医疗损害纠纷赔偿为关键词,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共80个案例中筛选出28个(2012年1月~2016年4月)。
纳入标准:①参与医疗机构为山西省;②为医疗损害纠纷赔偿判决书;③有赔偿金额和法院判定的过错参与度。
排除标准:①不是发生在山西省医疗机构中的医疗纠纷事件;②没有关于案件的情况介绍;③没有赔偿金额、过错参与度、患者最终结局等指标的案件。
1.2研究方法
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统计及逻辑分析方法,将筛选出28个案例的发生机构、赔偿金额、过错参与度、诉讼时间等进行全面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共同特点。
2结果
2.1山西省医疗纠纷事件的地域特征
在调查的28个案例中,太原发生的医疗纠纷事件最多(6例),赔偿金额也最多(352 706.43元),详细数据见表1。
2.2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事件的特征
调查的28个案例中有23个医疗机构可以明确医院等级,其中二甲医院10所,三乙医院2所,三甲医院10所,民营医院1所。其中二甲医院平均过错参与度为64.5%,三乙医院为50.0%,三甲医院为37.45%,民营医院为20.0%。平均赔偿金额中,三甲医院最多,后依次为民营医院、二甲医院、三乙医院。患者从到判决经历的时间中三甲医院最长(30.88个月),后依次为民营医院、二甲医院、三乙医院(表2)。
2.3不同等级医院被的原因
二甲医院被的主要原因集中在诊断不足与诊断错误方面;三甲医院被的主要原因是治疗不当和效果不佳(表3)。
2.4不同治疗结局纠纷事件的特征
在被筛选的28个案例中有27个案例提及参与患者的治疗结局情况,其中6个有明确的伤残等级鉴定,10个未有伤残等级鉴定但健康状况受损恢复为原状态较难,有11例参与患者死亡。以死亡为结局的患者从到判决的平均时间最长(28.44个月),获得的平均赔偿金额也最多(184 029.90元)。
2.5不同疾病纠纷事件的特征
在被调查的28个案例中有9例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骨折等疾病,4例是心脏类疾病,3例是与分娩有关的纠纷,还有其他多脏器、多系统病变,脑梗死,失血等12种单独疾病。
3讨论与思考
3.1医疗事件呈现地域聚集特点
从28个案例分析结果可知,71.4%的医疗纠纷案件发生在太原及其以南的长治、临汾和运城。2014年山西省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太原市、长治市、临汾和运城的地区总产值较其他地区高[3]。经济越发达,医疗纠纷发生的数量也会越多[4]。
优质医疗资源的配置极度向发达地区倾斜,必然导致欠发达地区居民涌向发达地区就医[5],这缩短了患者个别就诊时间并加重了医务人员的工作负荷。因此经济发达地区医疗机构在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时,既要为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硬件设施,也要注重软件设施的建设[6]。软件的建设应该包括两个方面:①医疗质量的提高,如落实核心制度,制定医务人员培训方案等;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使患者尽可能的恢复健康,在当前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下,部分医护人员丧失了原有的道德价值观,出现过度医疗、索要患者红包、拿不当回扣等现象,使得医患之间互信度显著降低,医患矛盾日益紧张[7]。良好医德医风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关键,因此医疗机构应该重视医护人员医德医风的培养,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达到医务人员与患者和谐相处的目的。
3.2医疗事件呈等级分布特点
调查结果显示,从二甲到三甲,随着医院等级的升高,医院在医疗事件中的过错参与度随之降低,赔偿金额和到判决的时间随之升高和延长。三甲医院是中国优质医疗资源的聚集场所,聚集了较多的高素质医务人员[8],这些医务人员均经过了良好的医学教育,医疗技术水平相对较高,因此在处理疾病时较为规范,过错参与度较低。而二甲医院的医疗资源相对较少、医务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9],可能导致其过错参与度较高。
在被调查的案例中,二甲医院主要被的原因是由于诊断不足与诊断错误;三级医院主要被的原因是对患者病情考虑不全面。二甲医院之所以被是因为医务人员诊疗水平较低,处理的病例种类较少,到最后在遇到症状不典型的患者时发生了误诊;三级医院之所以被是因为,被送到三甲医院的患者大多是疑难重症病例,所患的疾病并不是一种疾病,而是多脏器、多部位病变,医务人员在诊疗时由于未能全面考虑导致部分病情未得到治疗。
为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二甲及以下医院应该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的培训,鼓励医务人员到三甲医院进修学习[10];三甲医院首先应培养每个医务人员的会诊意识,医学分科一方面加强了专业深度,另一方面削弱了全科意识[11],目前三级医院的患者大部分是疑难重症患者,患者的疾病不是单一病种,大多是多病共存,这要求医生在治疗其主要症状的同时及时请会诊;其次应该制定更加人文关怀的诊疗方案,以保护患者生命健康,避免医疗纠纷发生[12]。
3.3医疗事件呈结局分布特点
在有明确描述患者治疗后结局的27个案例中,有11个死亡病例,10个健康受损病例和6个有明确伤残鉴定的病例。结果显示,死亡病例的赔偿金额最多,从到判决的时间也最长。
目前,国内的医疗机构把精力放在了满足患者的期望值上,导致患者期望值较高,认为到医院就医,患者的疾病就可以被治愈[13]。导致患者这种不合理期望值的主要原因是,①不恰当的医患沟通:患者在进行手术、诊疗前医务人员过分强调成功率,直观上给患者及家属一种错觉,即医师是有把握可以治好患者的疾病,如果术后患者一旦死亡,患者家属就对诊疗行为存在疑惑,医患关系就可能产生矛盾。②不当使用传统文化:孔子提出“仁者,爱人”的思想,道家提出“以和为贵”的思想对当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都具有积极的影响[14],但是许多医院在科室门口都悬挂如“妙手回春”“再世华佗”等锦旗,无形中提高了患者的期望值,为医患矛盾埋下了隐患。
过高的期望值,在患者死亡后成为医患矛盾激化的导火索,因此各级医院应该制定针对以死亡为结局的医疗纠纷处置预防措施,使得事件一旦发生在医院就可以做出相应正确行动,以保护医生人身安全和维护患者权益[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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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方法范文5
【关键词】医疗纠纷;认知;态度;行为;基层医务人员
中图分类号:R197.323.4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31383.2016.05.021
【Abstract】ObjectiveTo know about the status of cognition,attitudes and behaviors of rural doctors on medical disputes related knowledge,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the managers to strengthen management for rurallevel medical institutions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s of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among rural doctors.MethodsAn multistage cluster random sampling was conducted in 1697 rural doctors who worked in 603 rural health clinics (rooms) in Guangxi,and the survey contained cognition,attitudes and behaviors,etc.of medical disputes related knowledge.ResultsIn the cognition of medical disputes,88.7% of rural doctors understood the meaning of medical disputes,72.2% knew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dealing with medical disputes,56.7% thought that the medical disputes were caused by medical technology or medical ethics,76.3% of them felt that the medical disputes were due to medical liability issues and 71.1% felt that it was hard to prevent the medical disputes.In the attitudes of medical disputes,76.3% of them were aware of hardship of medical disputes,70.1% thought that China’s current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was tense,74.1% thought that the current medical disputes made them nervous,72.2% of them thought that doctors were becoming more and more difficult,and 57.7% thought that the medical disputes were increasing.In the prevention of medical disputes,67.0% of the rural doctors could patiently explain the illness and treatment to the patients,73.2% could tell the detailed illness and treatment to the patients’families,78.4% fulfilled the obligation of informing,82.5% of the rural doctors kept standard system for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in mind,38.1% believed that scope of inspections and projects needed to be expanded,56.7% thought that it was necessary to avoid patients with high risks and complicated diseases,and 50.5% of them might choose referral treatment.In the view of preventing medical disputes,77.3% of the rural doctors thought that it was necessary to improve their salary,91.8% of them thought that the key was to improve medical ethics,87.0% of them thought that they needed to improve their professional quality,diagnosis and treatment levels,70.1% of them thought that it was necessary to ask the villagers to act as supervisors,and 90.7% of them thought that it was necessary to receive training on knowledge of medical dispute prevention.ConclusionPrevention knowledge cognition on medical disputes among rural doctors is not enough,their attitude is negative,and they are not active enough while dealing with the medical disputes.Thus,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propaganda and training of medical dispute prevention knowledge as well as intervention of prevention attitudes and behaviors.
【Key words】medical disputes;cognition;attitudes;behaviors;basic medical staff
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行为过程中,在医方(医生或者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诊疗认识分歧、诊疗服务不满等原因导致双方利益受到损害而引发的纠葛,需要通过行政的或法律的方式方可解决的医患纠纷[1~2]。根据我国卫生计生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医疗机构门诊接待数量为73亿人次,发生医疗纠纷为7万件左右。虽然7万件医疗纠纷在就诊数量中的占比并不高,但每一起都会令眼下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因此,医疗纠纷问题已经成为卫生领域不容忽视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医务人员的正常诊疗和患者治疗问题,妨碍着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解决医疗纠纷问题是一个艰巨的任务,然而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涉及各个方面的问题。农村地区的村医是医疗卫生服务行业中最基层的服务人员,因此了解农村地区村医对医疗纠纷的认知、态度、行为,对防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纠纷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笔者对广西地区的村医进行医疗纠纷相关知识的认知、态度、行为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1.1对象采用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于2014年5~7月在广西14个地级市中随机抽取3个市,在抽中的3个地级市的辖区内各随机抽取一个县,对共3个县的所有行政村(603个)的村卫生所(室)的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1.2方法(1)设计调查问卷。参考相关文献[3~6]设计调查问卷的初稿,然后采用专家咨询法,听取专家意见与建议,拟定调查问卷各条目的内容;经预调查检验问卷条目设计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进一步对问卷作修改和完善后,确定调查问卷各条目的内容。内容包括:①村医的基本情况,如年龄、性别、工龄、学历、月收入等;②村医对医疗纠纷的认识,如医疗纠纷的含义,国家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法规等,共14个条目;③村医对医疗纠纷的态度,如对医疗纠纷的忧患意识,医患关系是否紧张等,共11个条目;④村医对医疗纠纷对诊疗行为影响的认识,如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是否向其或其家属耐心讲解,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是否会让您为了防范医疗纠纷而广泛检查等,共14个条目;⑤村医对防范医疗纠纷的看法,如目前的工作量与工作压力跟收入相比,作为一个优秀的医务人员的标准是什么等,共11个条目。(2)调查方法。由经指导或培训过的当地乡镇卫生院的调查员对被调查者进行调查问卷,被调查者独立填写,并当场回收。
1.3数据处理所有数据采用Epidata 3.1软件进行录入,并设置数据核查命令,对数据输入的正确性和逻辑性进行实时核查。通过SPSS 13.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2结果2.1基本情况调查共发放问卷1717份,收到有效问卷1697份,有效率为98.8%。被调查的医务人员中,男1137名,占67.0%,女560名,占33.0%;年龄28~70岁,平均(49.6±10.9)岁;从事村医的平均工龄为(24.3±12.4)年;本科36名,占2.1%,大专53名,占3.1%,中专或高中及以下1608名,占94.8%。
2.2村医对医疗纠纷的认知1697名村医中,了解医疗纠纷含义者1505名(占88.7%),了解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者1225名(占72.2%),认为医疗纠纷是由诊疗方医疗技术或医德医风问题导致者962名(占56.7%),认为医疗纠纷属于医疗责任问题者达1295名(占76.3%),但也有507名(占299%)认为医疗纠纷基本上是患者故意刁难引起的。对于医疗纠纷防范前景有1207名(占71.1%)村医认为医疗纠纷难防范,有1381名(占81.4%)认为告知患者诊疗方的管理内容、提供医务人员信息、完善病例等措施可以防范医疗纠纷,有1470名(占86.6%)认为化解医疗纠纷的方法是早发现、早处理。
2.3村医对目前医疗纠纷的态度本研究主要从村医的角度调查村医对医患纠纷的忧患意识、医患纠纷带来的心理变化、医疗纠纷发展趋势和产生原因的看法等内容。调查结果显示,1697名村医中,有1295名(占76.3%)村医对医患纠纷有忧患意识;1190名(占70.1%)村医认为我国目前的医患关系紧张;有1258名(占74.1%)村医觉得当前的医疗纠纷让自己感到紧张;有1225名(占72.2%)的村医认为现在的医生越来越难做;有979名(占57.7%)认为有上升趋势。对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有613名(占36.1%)认为是医疗服务态度差,有263名(占15.5%)认为是缺乏医患沟通,有154名(占9.1%)认为是患者或家属无理取闹,有244名(占14.4%)认为是医疗技术水平低,有139名(占8.2%)认为是医生不满足患者的要求,有122名(占7.2%)认为是医疗诊疗收费偏高,有122名(占7.2%)认为是患者法律意识增强,有88名(占5.2%)认为是诊疗方管理不到位,有70名(占4.1%)认为是诊疗方过度检查和用药,有70名(占4.1%)认为是诊疗方误诊误治,有53名(占3.1%)认为是患者对疾病严重程度不了解,有53名(占3.1%)认为是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有36名(占2.1%)认为是媒体的歪曲报道。
2.4村医防范医疗纠纷的诊疗行为1697名村医中,有1137名(占67.0%)村医做到向患者耐心讲解病情和治疗方案,有1242名(占73.2%)村医做到向家属详细介绍病情及治疗情况,有1330名(占784%)村医能做到对患者履行告知义务,有1400名(占82.5%)村医能做到在诊治患者时谨记诊疗规范要求。为防范医疗纠纷,有647名(占38.1%)村t认为需扩大检查范围和项目,有962名(占567%)村医认为需回避高危和疑难患者,有857名(占50.5%)村医对患者会做转诊处理。在遇到患者或家属干扰诊疗方案时,有1173名(69.1%)村医认为应严格按照诊疗原则实施诊疗行为,认为在不影响诊疗效果情况下尽量满足患者或家属要求的有579名(占34.1%)。
2.5村医对防范医疗纠纷的看法1697名村医中,有1312名(占77.3%)认为需提高待遇,让工作量、工作压力与收入成正比,有1558名(占91.8%)认为关键是提高医德,有1476名(占87.0%)认为需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诊疗技术水平,有1190名(占701%)认为可请村民担当监督员监督诊疗行为,有1539名(占90.7%)认为需对村医开展医疗纠纷防范知识培训。
2.6村医获取防范医疗纠纷知识的途径1697名村医中,有1558名(占91.8%)村t从与朋友聊天获得防范医疗纠纷知识,有1400名(占82.5%)是吸取亲身经历的教训获得防范医疗纠纷知识,有665名(占39.2%)是通过宣传资料获得防范医疗纠纷知识,有1680名(占99.0%)是通过期刊获得防范医疗纠纷知识,有1575名(占92.8%)是通过电视获得防范医疗纠纷知识,有1101名(占64.9%)是通过上级会议或培训获得防范医疗纠纷知识。
3讨论提高对医疗纠纷认知水平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必要措施。调查结果显示,村医对医疗纠纷的含义及国家处理医疗纠纷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较高,可是还有不少村医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甚至还有大多数的村医认为医疗纠纷难以防范。其实这种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对于防范医疗纠纷存在很大的危害性,这种认识误区可以很大地影响到村医在今后的诊疗中采取消极的防御性医疗行为。所以,村医在工作中提高防范医疗纠纷的认知水平是非常关键的,特别是需要加强对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如医疗行为构成侵权的要素(即违法行为、损害后果、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主观上有无过失)、举证责任倒置、医疗文书记录的注意事项、知情同意等等。村医应懂得在诊疗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明确医疗活动中的违规行为,从而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7]。
调查发现,大多数村医都能做到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并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但也发现村医对当前医疗纠纷的态度感到紧张,大多数村医感到医生越来越难做,认为我国医疗纠纷呈现一个上升的趋势。这反映了当前村医在加强医患沟通,摆正服务态度等方面有待提高。现实生活中,有些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的产生是由于医患双方不能换位思考,相互缺乏理解和信任造成的[8]。实证表明,不良的医患沟通是导致医疗纠纷的重要根源,信息不对称是阻挡医患有效沟通的障碍,加强与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9]。
调查发现,大部分村医认为遵循医疗规章制度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保障。有82.5%的村医自认为在日常诊疗活动中能够时刻谨记医疗服务各种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自身的诊疗行为。由此可见,基层医疗卫生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切实做到让村医在行医过程中和处理医疗纠纷时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加强对村医诊疗行为的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制,把规章制度的落实与个人的切身利益挂钩,促使村医树立起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思想。有90.7%的村医认为自己需要进一步接受医疗纠纷防范知识的培训。因此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村医展开培训工作,在提高村医的医疗技术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同时,增强村医医疗纠纷的防范意识。
总之,当前医疗纠纷的产生是复杂的,村医作为最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者,在服务中以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工作作风、规范的诊疗行为开展诊疗活动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根本所在。在当前新时期医学模式的转变中,着力推进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理念的形成,促使村医树立起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思想,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能有效防范医疗纠纷[10]。管理部门要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村医展开培训工作和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使村医对如何处理医患关系有进一步的认识,并在诊疗活动中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有效的防范,同时也要切实保障村医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建立平等和谐的医患环境。参考文献[1]徐丹.论中国医疗纠纷诉讼解决机制的完善[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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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方法范文6
【关键词】中医医院;医疗纠纷;对策
【中图分类号】R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0027―02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而关于医疗纠纷的报道却频频出现,医疗纠纷所引发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也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笔者对于某县级中医医院2010年-2012年医疗纠纷发生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对其进行分析,为采取防范措施和创新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依据。
1 对象和方法
1.1 调查对象及基本情况
某县级中医医院是一所功能齐全、中医特色突出、医疗设备先进、临床疗效显著的现代综合型中医院,是国家“三级乙等中医院”、全国“示范中医院”。医院现有在职职工6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00余人。编制床位500张,开设8个住院科室、ICU、急诊科和2个门诊部。医院服务半径100余公里,服务人群300余万。日门诊500-800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两万余例。
1.2 调查内容
被调查医院2010年-2012年医疗纠纷发生和处理情况。
1.3 调查方法
采用汇总该医院相关报表,查阅赔偿案例案卷,对相关人员进行深度访问的方式进行,力争资料数据真实、准确。
2 结果与分析
该院在规模日益扩大,业务量与日俱增,人民群众维权意识日益提高的情况下,医疗纠纷发生数量较为稳定,在解决方式上,协商解决方式占94%以上,方式仅占5%左右。涉及经济赔偿医疗纠纷数三年来较为稳定,赔偿金额不高。“医闹”事件发生较少,仅在2010年发生一起在医院私设灵堂、冲击、打砸医疗机构的恶性事件。详见表1。
该院三年发生的76起医疗纠纷中,患者或患者家属主要职业为工人、农民的分别占了34.21%,32.89%,提示经济拮据、学历层次较低者,更易对治疗效果、治疗费用等产生怀疑。详见表2。另经查阅资料发现,医疗纠纷当事患者或患者家属中有一名以上饮酒者达32起,占全部医疗纠纷的41.11%,与酒后控制能力下降,容易发生争端有关。患者或患者家属曾有医疗纠纷史的达18起,占全部医疗纠纷的23.68%,该类医疗纠纷的发生,与患者的主观故意有关。医疗纠纷多发生在外科系统,其中科室分布前三位为:骨科、普外科、妇产科。医技科室未有发生。可见外科系统发生医疗纠纷风险较高,为重点防控对象。详见表3。
医学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学科,具有高风险性、复杂性和效果不确定性等特点,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广大人民群众对此认识明显不足。当治疗效果与患者主观愿望出现强烈反差,或医方未做好沟通时,极易引发医疗纠纷。另个别患者维权意识增强而法律意识不强,部份人员为谋取私利成医疗纠纷幕后推手,个别媒体失实报道对医疗纠纷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有限、缺乏人文素养、对患者冷漠,在医院发生跌倒等意外伤害事故也是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综合该院三年来医疗纠纷发生主要原因分布如下,见表4。
3 讨论
3.1医疗纠纷处置现状及难点
一是群体医闹得到有效扼制。医院加强加强了危重病人和特殊病人的管理,加强了环节质量监控,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对重点科室、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在各项预防措施发挥相应作用,尤其是公安机关对医疗机构的强力保障下,有效遏制了医患冲突的恶化倾向。但“武闹”有转为“文闹”的趋势,即部份患方采取长期纠缠,干扰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等方式索取高额赔偿。
二是医患双方协商是主要解决途径,第三方调解机制作用凸显。该地区于2008建立了第三方调解机制,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中心” 使其成为独立于医院和患者之外的第三方调解,打破了传统的医疗纠纷处理难以使患方和社会信服的弊端。三年来,该院医患双方单独协商与在第三方调解之下协商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占比94.73%,证明该地已构建起医患和谐的绿色通道。
三是患方“拒绝尸检、拒绝鉴定、拒绝”成为医疗纠纷依法处理的难点。2010年至2012年间,该院因死亡引起的纠纷共6件,死者家属均拒绝尸检而要求给予赔偿。医院出于压力给予了不同额度的赔偿。该院三年间的纠纷处理,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过错鉴定解决的仅占40%,绝大多数案件患者均拒绝鉴定和,采取其它方式索取赔偿。
3.2减少医疗纠纷的对策
3.2.1 抓住重点,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改善医疗环境,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
以骨科、普外科、妇产科等医疗纠纷发生风险较高的科室为重点,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安全是医疗的生命线的意识,开展全员医疗安全教育,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各临床科室成立由科室主任为组长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定期分析研究存在和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并持续改进医疗护理质量。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医疗沟通,增进医疗理解。在与患者及家属接触的诊疗过程中,加强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沟通,争取他们的配合和理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科室负责人加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和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各科组间不可互相在服务对象面前推托指责,同时要增强对不良反应事件的敏感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妥善处置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3.2.2 加强沟通,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的接待和处置程序
提高医护人员的人文素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倡导人性人性化服务,鼓励医护人员加强与患者的情感交流,针对医疗纠纷主体之一――患方人员构成多为文化水平较低群体的实际情况,医护人员要将专业性较强的医学术语“翻译”成通俗易懂的语言与患者交流,获得患者的信任、增强其依从性。医院采取设立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设立专门的投诉部门(医疗沟通办公室)和专职投诉接待人员。对每一例投诉,均需要耐心听取意见并详细解释、认真记录,同时将投诉信息反馈给临床科室,被投诉科室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处理意见。
3.2.3 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分担自身风险
《侵权责任法》施行三年以来,医疗纠纷的赔偿金额逐渐增加,具有救济患者和保护医疗机构双重功能的医责险的推行逐渐成为各界共识。虽然医疗责任保险尚在发展之中,有其不成熟之处。但通过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介入、协调、调查并确定保险责任并赔付患者,在一定程度上不但可以有效分担医疗机构自身经济风险,也可将医疗机构从疲于应对医闹、纠纷的泥潭中解脱出来,从而将更多的精力用于医疗纠纷的源头管理;对于医护人员来说,亦可解决后顾之忧,激发他们治病救人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有利于医学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
3.2.4 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处理
过去一些医疗纠纷处理中,部份医疗机构迫于压力采取了“多闹多赔,少闹少赔,不闹不赔”等非法定解决途径的处理方式,其副作用已日益显现。如部份患者蓄意滋事引发医疗纠纷、提供了职业医闹滋生的温床与生存空间等。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只能在2万元以下的范围内协商。凡超过2万元的,必须经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或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过错鉴定明确责任,等方式解决。发生或可能发生“医闹”之时,尽快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视情况所需向公安部门报告,以便有关部门掌握事态进展,避免的发生。
3.2.5推行信息公开,合理应对媒体
医疗纠纷处理的好环,关系着医疗机构的整体形象和利益。近几年,微博、微信的兴起标识着自媒体时代已经来临,国内正在形成一种新的舆论形成机制,即微博率先报道,传统媒体不断跟进,通过议题互动,共同掀起舆论。医疗机构不应以医学专业性等为理由故步自封,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公开院务信息,在医疗纠纷发生之时,遵循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注重效果的原则,开展信息工作以引导舆论,避免公众胡乱猜测或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努力参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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