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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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范文1

关键词:乡村卫生一体化;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

中图分类号:R197.6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2-4208(2012)06-0067-02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体化卫生所的功能不断强化,由最初的看“小病小伤”转变为“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咨询、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一体化卫生所是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运行的载体和平台。青州市加强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1 基本情况

青州市辖8个镇、4个街道,1052个行政村(居委会),总人口91万,其中农业人口近70万,2011年度参合人数69.94万人,参合率近100%。确定了新农合网络直报村级定点医疗机构632处,每千名参合农民拥有近1个,满足了参合农民小病不出村的就医需求和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2010年全市共有51.42万人在卫生所享受到了新农合报销补偿待遇,受益率为73.52%,一体化卫生所在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率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2 主要做法

2.1加强硬件建设 一体化卫生所面积要求在80平方米以上,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值班室五室分开,配备血压计、听诊器、吸痰器、体重计、氧气筒、血糖仪、血细胞计数仪等34台件诊疗设备,居民健康档案橱、微机、打印机等也配备齐全。

2.2网络联网报销 为适应新农合即时结报的需要,将微机联网报销作为新农合定点的必备条件,所有定点卫生所全部与市合管办联网,经过卫生局层层培训后,乡村医生能够熟练操作微机为参合农民报销补偿,参合农民就诊结算后能够即时得到报销补偿。市合管办也能通过网络平台对全市村卫生所的报销补偿情况进行适时监督。

2.3三制、四统一管理 对一体化卫生所实行“三制、四统一管理”。三制,即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制。乡村医生经考试考核后实行全员聘任,动态管理;对乡村医生按工龄、职称、从业年限、业务量等方面核定工资,按月发放;分期分批为乡村医生办理商业保险,做到老有所养。四统一,即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实行统一管理。卫生所的法人代表为卫生院院长,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卫生所必须认真完成卫生院安排的各项业务工作,卫生院负责卫生所的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培训、指导和考核。卫生所业务收入全部上缴卫生院,卫生院成立单独的卫生所财务核算机构,对业务收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进行统筹核算后发放给卫生所。作为乡村医生的工资。卫生所使用的所有药品全部通过卫生局统一招标采购,由卫生院统一配送,卫生所设专柜专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按要求统一管理。

2.4加强培训和人才培养 乡村医生是农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在巩固和发展农村社区卫生和新农合制度方面起重要的作用。通过在职培训、远程教育、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强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和后备人才的培养,形成梯队式服务人才,确保农村卫生和新农合制度的顺利实施。

3 取得成效

通过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理顺了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公共卫生服务得到顺利开展,医疗行为明显规范,乡村医生队伍逐渐稳定,新农合制度得到健康发展。

3.1积极协助政府宣传发动,稳定参合率 青州市2003年被山东省政府确定为首批7个新农合试点市之一,试点初期,由于受传统合作医疗的影响,农民对新农合制度不了解,认可程度不高,资金筹集有很大阻力。当时卫生所发挥了最贴近于农民和在农民中威信高的优势,积极配合政府进行宣传发动,提高农民认识,引导农民参合,乡村医生及其亲属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使得参合率由2003年试点之初的61%逐步提高到2007年度的近100%,并一直保持至今。

3.2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 由于632处卫生所全部实行即时结报,参合农民就诊的同时得到报销补偿,纳入报销补偿的费用占医药总费用比例由2005年的60%提高到2010年度80%以上,参合农民受益率由30%提高到85%,扩大了参合农民受益面。实现了基本药物报销补偿比例的提高,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范文2

关键词:农村;医改;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7-0051-02

一、基本情况

兴化市地处江苏省中部,里下河腹地,总面积2 393.35平方千米,下辖34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辖区内户籍人口157.7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138.7万人。目前,全市规划设置516个村卫生室,服务功能覆盖614个行政村,现有乡村医生1 753人,其中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936人,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575人,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69人。近年来,兴化市研究出台政策,强化工作措施,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明确功能定位,统一机构管理

编制《兴化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调整布局,实现了村级卫生机构资源合理配置和全覆盖。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数,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具体内容,将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落实乡镇卫生院作为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对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拨付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市财政按每个村卫生室1万元建设补助标准,累计投入516万元;乡镇财政对每个新建、改建的村卫生室,分别给予1.5万元、0.7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累计投入239.45万元,全市共新建和改扩建516个村卫生室,395所村卫生室通过省卫生厅考核验收,获得省财政592.5万元设备购置补助资金,对未获得设备购置省补助资金的村卫生室,市财政按省补助标准给予补助。通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实施,乡村医生以家代室、个体行医的现象彻底消除,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步入规范、健康、良性运行的轨道,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底功能进一步加强。

(二)落实养老保障,统一人员管理

出台了《兴化市实施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意见》等文件,凡经注册取得省卫生厅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8%由个人缴纳,12%由市财政补助。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在村卫生机构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的,给予定额补助,标准为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事乡村医生工龄×补助系数。经审核公示等程序,全市有1 730名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 042人符合享受政府财政定额补助。同时,兴化市制定了《兴化市村卫生室人员准入管理办法》,对人员准入、业务管理和培训、绩效考核与补助、奖励与惩罚等方面进行了规定。通过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等措施,相当于将乡村医生纳入了准体制管理范围,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从事农村卫生工作的积极性。

(三)建立分级诊疗,统一业务管理

明确乡村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乡镇卫生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治疗以及急诊服务,村卫生室承担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乡村卫生机构根据各自功能定位,提供适宜的基本医疗服务,构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同时,加强对村卫生室处方管理、抗生素使用、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服务规范的监管。加强在岗乡村医生的培训,全市共有783名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了中专学历补偿教育,99.5%学员取得《毕业证书》,其中776名学员报名参加国家乡镇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575人取得了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1 518名乡村医生参加了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有效提升了兴化市农村医疗卫生队伍整体水平。

(四)实施基药制度,统一药械管理

2013年7月,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出台了《兴化市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兴化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办法》,对基本药物实施过程中的药品采购配送,建立基本医疗服务补偿机制,规范和完善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度实施后,所有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医疗器械、卫生耗材均由乡镇卫生院通过主渠道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村卫生室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常用基本药物价格和收费标准公示上墙,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五)完善财政补偿,统一财务管理

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制度后,市财政给予多渠道补偿,主要包括乡村医生人均1万元基药专项补助,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新农合一般诊疗费补助,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同时补助每个村卫生室每年5 000元公用经费,所有补助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规范村卫生室收支行为,兴化市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以收定支、自负盈亏”的经济运行模式,由乡镇卫生院设置专门结算账户,对村卫生室的补助经费、业务收支、药品进销存、固定资产等进行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加强监督管理,统一绩效考核

各乡镇卫生院在市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围绕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依据《江苏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考核工作。结合每两年一次的乡村医生再注册工作,对乡村医生进行全面考核。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经费挂钩,乡村医生考核结果与是否聘用和收入待遇挂钩。

三、存在不足与思考

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部门、乡镇、卫生院及村等多个层面。由于兴化市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摊子大、难点多,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由于思想认识、经济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全市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开展不平衡,仍有个别乡镇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力,未将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全部落实到位。二是硬件设施不完善。由于资金不足等因素制约,部分村卫生室达不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内部布局不够合理。村卫生室债务严重,不少乡镇新建、改建村卫生室时采取了乡村医生先行垫资的办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村医生的垫资没有着落,村卫生室自我消化债务无能为力。有些村卫生室为租赁房屋,产权归属不明晰。三是制度执行不严格。极个别村卫生室仍存在违规使用招标目录外药品,收费行为不规范。农村部分地区仍有一些非法个体诊所,还有少数已在村卫生室从业的村医受利益驱动,私下行医,这都对一体化管理构成了冲击,影响了工作正常推进。四是政策落实不彻底。村卫生室还未纳入新农合门诊结报范围,村卫生室专用电脑和票据打印机还没有配备,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尚未全面落实。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政策保障

1.落实基金支付政策。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支付。在村卫室全面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把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

2.完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对村医执业行为监管,组织乡镇卫生院,围绕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定期对村卫生室统一开展绩效考核,运用经济杠杆将考核结果作为执业人员动态调整和收入分配的依据。

3.研究医疗责任保险政策。将村卫生室纳入卫生院的医疗责任风险管理中去,鼓励村卫生室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减轻医疗风险赔偿压力。在未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前,为提高乡村医生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探索实施医疗质量风险保证金制度,用于医疗责任事故的处理。

(二)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实效

1.以“六统一”为核心,抓好内涵建设。围绕“统一机构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管理”的要求,着力构建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乡镇(中心)卫生院是村卫生室管理的主体责任,将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列为对乡镇(中心)卫生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单位评优评先的一票否决条件,确保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逐渐步入良性、规范的运行轨道。

2.以“三制度”为抓手,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聘用、绩效考核、养老保险三项制度,通过公开竞聘等形式选拔具有一定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的人员担任村卫生室负责人,将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按照退休政策办理相关退休手续,畅通乡村医生退出渠道。合理规划我市乡村医生人才梯队,加强培训,提升乡村医生整体素质。

3.以信息化为依托,抓好硬件建设。按照江苏省卫生厅制定的村卫生室改扩建业务用房、配备基本设备,加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配套完善专用电脑、打印机,实施市、乡、村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研究制定化解村卫生室债务方案,让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轻装上阵。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管理”),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农村卫生服务功能,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卫生服务差距,对于进一步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我市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就要是在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的指导下,按照卫生部、省及市业务部门的要求,逐步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工作目标

以行政村为单位,规范、稳妥地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在全市探索市、乡二无治理模式的有效形式,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为我市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方便、价廉、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医改工作带来的惠民成果,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目标的实现。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村卫生所的公益性,增进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和效率。

2、坚持实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优化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为主导,健全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

3、坚持循序渐进,分阶段、有步骤推进,逐步实现全面整合。

4、坚持院办院管为主体,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

5、坚持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全面推进,中西医相结合。

6、坚持探索村办乡管的运行机制,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村卫生所健康发展。

四、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村级卫生网。

1.规划。严格按照我市村卫生所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有1所村卫生所,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所;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在距村卫生所较远(1公里以上)、居民较为集中的自然屯设村卫生室。村卫生所和村卫生室同属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

2、房屋。村卫生所房屋鼓励争取政府支持、集体租赁和村医集体购买。其房屋面积和基本装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规划和配备,其中,村级卫生所(室)业务用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0平方米,有独立分开的预防保健室、诊察室、治疗室、处置室和药房。

3、设备。至少拥有以下基本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身高体重计、诊察床、诊察桌、出诊箱、药品柜、输液器材、换药器材、紫外线灯、污物筒、资料柜、电话、简易高压灭菌设备、灭火器、观察床、输液椅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有条件的应配置电脑、电视、心电图机、氧气瓶等;设有健康宣传栏或宣传窗。

4、标识。全市村卫生所实行统一标识,印章。

5、布局。要做到结构合理,环境整洁,物品、器械放置有序到位,相应制度、图表上墙公示,要在醒目位置张贴便民措施或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常用医疗收费标准和注射药品配伍禁忌表。

(二)实行“七统一,两独立”。

“七统一”即:在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绩效考核等七个方面加强规范管理;“两独立”即:村卫生所(室)实行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

1、行政管理。

(1)市卫生局管理职责。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全市乡村一体化工作,制定出台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乡村医生工作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

(2)乡镇卫生院管理职责。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本乡镇卫生工作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对村卫生所(室)实行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聘任村卫生所(室)长,聘期一年,实行目标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卫生局打击和取缔本辖区内无证行医、乡村医生所外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

2、业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统一部署、安排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对村卫生所(室)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2)乡镇卫生院要带领和指导村卫生所转变服务模式,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组织医务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和主动服务,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

(3)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要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4)要严格加强乡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机构的门诊登记、处方书写、药品使用等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规范。

(三)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和监督。

(1)市卫生局职责。要加强对乡镇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收支审计。

(2)乡镇卫生院职责。统一管理各村卫生所(室)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固定资产,实行“村财乡管村用”。设立村卫生所(室)总帐和分帐,对各个村卫生所(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和业务收支帐册。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其价格和药品价格,对各村卫生所(室)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收据,做到收费价格公开,票据齐全。

(3)村卫生所职责。自觉接受乡镇卫生院财务监管。财务实行独立核算。从业务收入中统一提取卫生事业发展统筹资金,用于支出村卫生所(室)的房屋租赁、办公用品、取暖费、水电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四)药品管理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集中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双轨制。村卫生所(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村卫生所(室)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验收记录,不得擅自扩大用药范围,要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基本药物,严格控制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的使用。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五)工资管理

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管理和发放乡村医生工资,乡村医生工资由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补助和诊疗活动收入三部分组成。

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取得;基本药物补助按销售额比例补到人头;诊疗活动收入根据村卫生所(室)诊疗次数获得相应比例的一般诊疗费。此外还包括中医药收入等其它收入。乡镇卫生院统筹本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用于支付乡村医生工资和村卫生所(室)业务支出。

乡村医生业务收入利润提取比例(第一次统筹),乡村医生取得的月收入低于300元的不参加统筹。

当月利润(元)提取利润比例(%)业务收入工资发放(%)

低于(含)300不参加利润提取全额发放

301—500595

501—1000694

1001—2000793

2001—3000892

3001以上991

村卫生所诊疗活动的利润提取统筹后,所取得的利润达到一定金额后进行第二次统筹,工资达到2500—3500元/月的按2%统筹,达到3501—4500元/月的按3%统筹,超过4501元/月的按4%统筹(不含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收入)。

乡村医生业务收入二次统筹比例(第二次统筹):

业务收入按比例提取后利润达到(元)统筹比例

2500—35002%

3501—45003%

4501以上4%

(六)人员管理

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按所辖常住人口的1‰—1.5‰配备,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所(室)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配置。

(1)乡村医生应接受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全部进入村卫生所(室)执业,私自执业者一律取缔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2)乡镇卫生院可根据需要调配乡村医生到卫生院或村医生所(室)工作。在本辖区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方可调配聘用到卫生院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可在本乡镇本村级医疗机构调配使用。

(3)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

(4)禁止一人办所。对于夫妻或父子(女)同所的必须三人或三人以上同时执业。

(5)乡村医生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对于未完成本年度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乡村医生,不予参与年度考核和下年度聘用。

(七)目标考核管理

(1)卫生局职责。负责对乡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组织实施工作进行考核。制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培训和年度考核。

(2)乡镇卫生院职责。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2、村卫生所的医疗服务质量;3、村卫生所的内部管理;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5、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3)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和工作经费。在卫生院工作的乡村医生参照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享受与卫生院职工同等工资、待遇和福利。

(八)两独立:即村卫生所(室)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

1、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所(室)均为独立法人,其法人代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村卫生所(室)的工作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自行承担。

2、财务核算独立。村卫生所(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实,统一分配,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对全市村卫生所(室)进行排查,核实在岗乡村医生人数。

2、统一规划。根据全市实际,综合统筹乡村一体化工作布局,重新核发村卫生所(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定乡村医生执业地点。

3、实质运作。对村卫生所(室)进行整合,对村卫生所(室)现有资产进行盘点,确认,出台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履行有关人员聘用手续。

4、总结验收。重点考核工作落实进度、管理制度执行、卫生服务开展、药品采购使用、技术人员执业等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市打标立样,予以推广。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范文4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功能,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六统一”规范管理。

二、主要内容

(一)统一行政管理

1、规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机构标准。乡镇卫生院命名规范,标牌统一,建设标准、设备配置符合《省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示范县(市)考核评估标准(试行)》要求。村卫生室按照《关于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实现“一村一室”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统一村卫生室命名,统一标识标牌、统一机构印模和工作制度。

2、明确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乡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管理职责,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作为独立的医疗机构,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债权债务、民事及相关法律责任。

(二)统一人员管理

1、规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准入管理。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经县卫生局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卫生技术人员应占编制总数的90%以上,公共卫生科人员不低于编制总数的30%。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公开选聘,人员全员聘用,合同管理。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应具备法定执业资格,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经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推荐,乡镇卫生院考核,县卫生局批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聘用在村卫生室执业。村卫生室负责人由村民委员会公开选聘确定,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乡镇卫生院协调各村民委员会,共同做好本乡镇范围内乡村医生统一调配使用工作。大学生村医实行“乡管村用”,规范管理,并落实相关待遇。

2、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人员业务和服务考核。县卫生局定期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绩效工资、定额补贴、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等发放和人员调配使用的依据。

(三)统一业务管理

1、规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统一的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门诊登记、病例、处方等各种医疗文书按规定统一样式,做到门诊有登记、住院有病历、用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宣教有资料,并书写规范。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管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避免医疗事故发生。

2、明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任务。乡镇卫生院采取工作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指导,对辖区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理用药、业务培训等工作,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各自职责和要求,做好各自承担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之间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四)统一药械管理

1、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和《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配备使用药品,严格按照《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规定的乡村医生用药范围执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的药品,根据国家、省和市基本药物有关规定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并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2.加强器械设备管理。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的购置、使用和管理。政府配备给村卫生室的医疗器械,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记入固定资产账,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投入使用,并统一组织设备的维修、计量监测等工作。

(五)统一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村卫生室要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财务实行专账管理,建立村卫生室政府投入固定资产、药品购销等明细账目。

(六)统一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依据《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试点办法》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成立考核组织,负责考核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在县卫生局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负责对村卫生室的考核。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补助经费发放和机构负责人任免的依据。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年2月15日-2月29日)

县政府制定并印发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各乡镇在摸清乡镇卫生院人员和乡村医生底数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政策,广泛搞好宣传发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3月1日-10月15日)

各乡镇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管理内容,执行规章制度,规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管理,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县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

(三)考核达标阶段(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县卫生局制定考评标准,在乡镇自评基础上,协调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情况逐乡镇进行考核验收,通报考评结果,表彰奖励先进。县卫生局将结合日常督导和考核验收情况,树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标杆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副县长蒲月英任组长,成员由政府办、卫生、发改、财政、人社、食药监、物价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卫生局牵头负责指导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指导。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县卫生、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非法行医和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县发改、财政、人社、物价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范文5

一、基本原则

(一)确保公益。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型、可及性。

(二)政府主导。坚持镇(*工业区)主导,村委会参与,发挥镇(*工业区)、村委会的主体作用。

(三)保障基本。村卫生室(服务站,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开展的社区卫生服务水平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广大群众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进一步发挥村卫生室在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网底”作用以及社区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整合镇村卫生资源,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根据社区地域、服务半径和人口分布状况,本着资源整合的原则,合理设置村卫生室。随着“三个集中”的推进,同步调整行政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人口规模较大或偏远地区的原村卫生室可予以保留。按照1000~1500:1比例配置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延伸至各村卫生室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三、强化公共卫生职能,完善机构管理体制

村卫生室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延伸,其主要功能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综合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要在镇(*工业区)的领导下,在村委会支持下,实行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实行“五个统一”管理。

(一)统一组织管理

村卫生室产权属于村委会,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村卫生室统一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执业注册,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任村卫生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责任制。

(二)统一人员管理

对现有乡村医生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培训、考核,择优聘任,建立镇村医务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制定适宜的鼓励政策,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通过组建全科服务团队,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户籍制管理,确保每个村卫生室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巡诊或坐诊,为居民提供综合社区卫生服务。切断乡村医生收入与药品、“三费”收入的直接联系,建立与服务工作数量、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等挂钩的分配制度。

(三)统一财务管理

村卫生室财务统一归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帐目单独设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收统支。统收的经费有:区、镇(*工业区)的补贴,村委会投入的经费,药品、“三费”等业务收入。统支的费用:乡村医生的收入,部分社会保障金,业务支出,村卫生室日常工作经费。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乡村医生收入稳定增长机制,镇、村要确保乡村医生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保障线。工资外收入逐步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类医务人员达到同工同酬。按照有关政策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保证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

(四)统一药品管理

村卫生室药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采购、调拨和管理。实行药品公示制度,建立药品进、销、存帐册,每月盘点、报帐一次,损益药品和变质过期药品一律填报盈亏报表,做到药品调拨单、盈亏表、盘存表三帐相符。严禁医务人员私自进药。

(五)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各项业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和管理,建立和规范业务工作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统一建立和完善各项业务资料。定期与不定期督促检查、指导、考核评估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提高认识,加强对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领导

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是发展郊区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把完善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作为政府工作目标,纳入考核内容。村委会对村卫生室继续给予房屋维修、水、电等费用补贴,确保村卫生室工作顺利开展。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范文6

[关键词] 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农村卫生管理;协调机制

[中图分类号] R1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12(b)-112-03

The coordination mechanism of Chinese rural medical service groups

LI Hong-bing

(Kangda College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Nanjing 210029,China)

[Abstract] Chinese rural medical service groups has the functions of health administrating, medical resource integrating and medical service efficiency promoting. Due to the influence with Chinese rural polity, economy and culture, the groups meet with the conflict of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management style and benefit distribution. Function's performance of the groups need a good coordination mechanism which includes governmental policy, economy,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and culture.

[Key words] Rural medical service groups; Rural health administration; Coordination mechanism

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乡村医疗服务集团理顺了农村医疗服务竞争秩序,缓解了乡镇卫生院的生存困难,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效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1]。但是在集团运行过程中,由于集团本身存在时间较短,发育不够成熟,以及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集团内外存在着一些矛盾和冲突,影响了集团功能的实现[2]。在确立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功能的基础上,分析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内外的矛盾冲突及其产生原因,进一步揭示医疗服务集团矛盾根源,寻求建立冲突的解决机制,有利于解决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发展的瓶颈,促进集团发展。

1 乡村医疗服务集团的功能

乡村医疗集团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农村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产物,是政府为了改变当时农村医疗秩序混乱、农村居民卫生服务不足的状况而做出的重要决策。从政府的初衷看,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应具备卫生管理、资源整合、效率促进的功能。

1.1 中观的卫生管理职能

在传统的合作医疗体系解体之后,农村个体行医、村卫生个人承包使得原有的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机构管理的合法性和可能性丧失,此后村级卫生机构就处于缺乏管理的状态。村委会既不具备管理的能力,又缺乏管理的合法权力基础;县级卫生行政监督部门是村级卫生机构的法定监管机构,但限于其人力、物力条件,往往无法实施足够的日常管理。村级卫生机构处于宏观上有国家卫生政策调控、微观上有卫生机构自己的管理,缺少了中间的行业中观管理的境况。组建医疗服务集团,通过契约的形式,制定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机构的管理权限和管理手段,恢复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职能。但是,在新的集团体制下,乡镇卫生院的这种管理职能和管理手段与传统合作医疗制度下的管理实现方式具有本质的不同:以前的是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管理,而现在应当是双方平等条件下的契约管理。

1.2 资源整合功能

乡村医疗服务集团的设立,是在区域卫生规划指导下,由集团的核心机构――乡镇卫生院主导,制定村级卫生机构设置的标准和原则,以1~1.5公里为服务半径,以3 000~5 000人为服务对象,对村卫生室的布局重新调整,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建筑、仪器、设备等统一规范,对村医的业务能力、从业资格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关系,避免无序竞争,使农村乡、村二级卫生资源重新纳入有序、规范的轨道。

1.3 效率促进功能

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室的整合和管理,能够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安全性。集团的人员共享、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和村医的双向合理流动,提高了人才使用的效率。业务、药品的统一管理也有效降低了经济成本,为农村居民提供初步的、安全的医疗服务,促进了农村卫生服务效率的提升。

2 乡村医疗服务集团的冲突与原因分析

2.1 乡村医疗服务集团的冲突

在集团功能实现进程中,集团内部成员之间、集团与外部环境之间存在冲突和不协调,影响了集团的效能发挥。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存在的矛盾和冲突主要集中在集团管理,包括组织结构、管理能力、管理手段、集团内外的利益分配和医防业务等。

2.1.1 组织结构形式和集团属性之间的矛盾集团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其成员不都是乡镇卫生院的直接下属机构,而乡村医疗集团的组织机构大多数是在乡镇卫生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下,乡镇卫生院内部各机构直接履行集团的各项职能,混淆了集团与乡镇卫生院之间的界限,使得乡镇卫生院过多地替代了集团的职能。

2.1.2 形式多样与管理手段单一的矛盾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联结纽带既有产权,也有契约,也有两者的混合体,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形成模式具有多样式特征,这样就使内部成员之间的联系多样化。基于集团模式的多样化,其管理手段和方法也应当是多样化的,但目前实践中所有乡村医疗集团都存在管理手段单一的问题。

2.1.3 乡镇卫生院的核心地位与自身管理能力不足的矛盾 在乡村医疗服务集团中,乡镇卫生院居于核心主导地位,是技术输出者、医疗业务和行政事务的管理者,应当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资源供应能力,但由于乡镇卫生院发展中各种因素的影响,乡镇卫生院自身大都存在着资源不足、管理能力不足、效率不高的问题和困难。乡镇卫生院院长也普遍缺少管理的系统知识和能力,更缺乏管理集团化组织机构的经验。

2.1.4 乡镇卫生院与村医之间的利益矛盾 由于体制落后、改革滞后的原因,乡镇卫生院存在着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合理、生存和发展困难的情况。在成立集团之后,在缺少足够约束的情况下,卫生院自然会产生一种用集团收益补偿卫生院的冲动,进而表现出降低村医收入、侵占药品的购销利润等倾向,与村医争夺利益。

2.1.5 医疗服务与防保业务之间的矛盾 农村卫生中防疫保健缺乏的状况在集团成立后依然没有得到多少改观,政府对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投入仍然较少、乡镇卫生院专业防保人员奇缺、村医只有防保责任和义务,缺少报酬补偿、技术设备简陋,这些都造成了防保业务薄弱,与得到改善的医疗卫生服务形成鲜明的对比,“以医养防”的局面难以彻底扭转[3]。

2.1.6 集团与个体行医者的矛盾 在国家有关政策推动下,农村个体开业行医和私营诊所迅速增加,与集团的村卫生院形成竞争。医疗集团化中的村卫生院失去了“产权明晰、职责明确”的优势,费用有所上升,服务态度和质量、服务便捷性反而都有所下降,与个体开业者的竞争优势相比处于劣势[4]。于是,在一些地区,为了保护集团利益,出现了取缔或限制个体开业行业的状况,实质上阻碍了农村卫生的进一步发展。

2.2 乡村医疗服务集团产生冲突的原因

乡村医疗集团上述冲突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变革过程中产生的,是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2.2.1 政策原因政府政策是医疗服务集团形成的主要推动力量,也是医疗集团出现冲突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政策上没有对乡镇卫生院本身的运行机制、产权制度、人事与分配制度等改革做出规定,使传统的乡镇卫生院管理机制与体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的农村卫生组织结构形态产生了矛盾,旧的机制无法适应集团组织的管理要求,无法处理好集团内外的管理问题。

2.2.2 经济原因在政府投入不足、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不合理的条件下,经济因素成为集团内部矛盾冲突的重要原因。乡镇卫生院占有职能管理之便,出于补偿经费的目的,侵占集团的服务经费结余,使得村医收入下降,服务热情降低。政府投入不足,集团的防保工作依然成为薄弱环节。

2.2.3 社会原因农村居民对医疗卫生知识的不了解会造成对医疗服务的逆选择;乡镇卫生院管理者狭隘的部门所有的意识也可能导致管理决策中对村医的不公平。乡镇卫生院人才选聘考核机制中权势因素也对乡镇卫生人员的结构产生不良影响。

3 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冲突的协调机制

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冲突的存在制约了集团功能的实现,也影响了集团的进一步发展,需要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在农村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后,农民医疗费用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方式都发生了彻底的变化,乡村医疗服务集团冲突的解决有了新的契机。从深层次的原因着手,运用政策和利益手段;从外在因素着手,运用组织管理手段、社会文化手段,综合性地协调解决集团的矛盾冲突,形成冲突解决的有效机制。

3.1 政策协调

首先是要加大现有政策的贯彻实施力度,纠正基层卫生组织在执行政策中的不当行为。在“三制、四有、五统一”的约束下,明确乡镇卫生院的职责,防止乡镇卫生院过分追求经济补偿的倾向,杜绝借医疗集团的名义取得或限制个体行医的做法。其次是完善和修订现有的政策规章。医疗集团的地域性使得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相应的一体化管理的规章,这些规章贯彻了国家的方针,考虑了地区的具体情况,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但也存在着缺乏严密的系统性、严格的科学性,对一体化组织的特征认识不够深入,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加以完善和改进。通过政策的完善和实施,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制约集团健康发展的矛盾冲突[5]。

3.2 利益协调

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利益协调的基础,乡镇卫生院在分配集团收支节余时,首先要考虑到村医的收入与其作用匹配,收支节余分配与村卫生机构建设的关系,收入向村医和预防保健倾斜。合理制定药品购销的差价分配,对不同模式的卫生室给予不同的分配方法,乡镇卫生院举办的卫生室药品购销差价归卫生院,其他模式举办的卫生室药品购销差价可在收取手续费用基础上返还给卫生室。政府应当保证对公共卫生的投入,维持防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3.3 组织协调

实行职能管理的委员会制,民主决策,约束乡镇卫生院和行为。乡镇卫生院院长仍然作为集团的行政负责人,保证在民主决策之下的统一管理。重新调整设立集团的组织架构,在人员精干高效的基础上,成立集团办公室,作为集团日常办公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职能部门和人员独立,全权实施集团的业务、财务、人事管理。

3.4 管理协调

建立集团内部有效的沟通、约束、激励机制,协调各成员之间的矛盾。建立定期的会议、通报制度,把集团的业务发展、建设成就、管理成果在集团成员间传播;通过职能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村医诊疗行为、服务态度、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惩处和约束;强化卫技人员业务培训,选拔培养优秀的管理人才,奖励业务突出的优秀人员,用激励机制推进集团发展[6]。

3.5 文化协调

在产权、体制改革难以突破的情况下,通过文化协调是提高集团效率和效能的有效途径。改变乡镇卫生院注重短期效益分配的观念,建立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共存共荣、共同发展的理念。树立群众观念,建立长期效益来自于就医方便、服务价格适当、服务态度较好的服务体系。乡镇卫生院和村医通过人员交流和互动,建立集团成员“一家人”的文化认同感和团结奋斗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集团文化观念。

乡村医疗服务集团产生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的大环境中,它所承受的矛盾和冲突也是多种社会矛盾交织的产物,是我国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存在阻碍集团功能的实现和目标的达成,需要从政策、利益、组织、管理、文化等多角度,多层面进行协调。

[参考文献]

[1]郝模,姚树坤,王小宁,等.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政策研究和实践概述[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1,17(3):133-138.

[2]汪雪梅,张业武.我国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现状与思考[J].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1(1):26-29.

[3]杨柳.湖北省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效果评价与完善对策[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1,21(9):41-43.

[4]徐杰.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评价[J].中国卫生经济,2002,21(11):22-25.

[5]曲江斌.现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的效果、不足与思考[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6,2:11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