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变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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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变迁

民俗文化变迁范文1

【关键词】乡宁县;建置变迁;佛教;道教

乡宁县位于黄河中游,吕梁山南端,山西省西南,临汾市西部山区。乡宁古称鄂,其境内有鄂河横穿东西,又有鄂山,其自西汉置骐县开始,或为郡国,或为县邑,或置或弃,或废或复,至今已有两千余年的历史。

一、乡宁县建置变迁的原因

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朝代不断更替,基于统治者巩固统治的需要,乡宁县的建制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下文将运用人文地理学的文献法、归纳法以及社会调查法对历史上乡宁县建制的多次变化进行原因统计与分析。

地方政治制度更替引起的变化。在分封制、郡县制的影响下,乡宁县取“鄂国”、“骐县”之称,并沿袭至今。春秋时期,周平王四十八年,立晋鄂侯,晋鄂侯居此,故有鄂别称;西汉时,汉武帝割北屈县地封驹几为骐侯,置骐国;国除后在此置县,便为骐县。此后,府、州、道以及近代以来的行政区、专员公署等这些地方政治制度方面变化都深刻地影响着乡宁县建制的隶属区域的变化。

避讳引起的变化。隋代,为了避国讳,改中阳郡为内阳郡;五代时期,后唐避李国昌讳,改昌宁县为乡宁县,治依旧,仍隶慈州。

沿袭或合并旧名引起的变化。义宁元年析仵城地,复平昌县,治吕香;贞观元年改平昌县为吕香县,因旧镇为名,治依旧,隶属慈州;又据《郡县释名》:“乡宁县,盖合吕乡、昌宁之名为名也。”

水患、战乱引起的变化。宋代时,县治移至泊县故城(昌宁县下县附近),皇v三年,因水患,移治鄂侯故墟(今县城),隶属慈州;1938年,日本侵占山西,太原、临汾先后沦陷,山西省政府退避乡宁、吉县。此时的旧城成为了全省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

二、乡宁县的宗教民俗文化

在如此悠久的历史中,乡宁县结合当地区域的特色形成了灿烂辉煌的文化。尤其是由于县区境内山岭重叠,古代的宗教都选择在此处的山上或山间落脚,并留下了相当可贵的一批宗教建筑遗址以及一些相关的宗教文化习俗。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莫过于佛教与道教。

佛教于唐代传入乡宁县,先后创建了昭远寺、寿圣寺、永兴禅寺、梵王寺、龙亭寺、兴福寺、红岩寺、兴教寺、天齐寺以及摩崖佛经、石碑造像等。虽然佛事活动无资料可考,但佛寺之多,足以证明明代之前佛教在本县活动的盛况。明末清初县衙内设有“僧会司”管理佛事。

除了那些见于史料的寺庙之外,许多与佛教有关的遗址至今都还保留在乡宁县境内。在位于县城东面5公里的营里村石崖上有着千佛洞。佛洞开凿于一方巨石之腰,洞高3米、宽深各4.5米。据《中国名胜词典》记载:“按其造像风格应是隋唐作品,洞前寺宇两进院落为明清建筑。”

另外,位于关王庙乡马匹峪秦王庙之上崖存有一观音洞。洞内有观音像3尊,中间身高1.75米,左右两尊,身高1.40米,观音身坐莲台,脚踩神兽,形态端庄,立体感强,边有小佛3尊。洞右有一狭窟,洞外之陡壁上镌刻观音经,约500字。唐显庆二年刻,字迹清晰可辨。由此可见当时的佛教在本县境内的流传盛况。

如今,县城南面仍存有文笔峰双塔,两塔东西相对,相距400米,中间相隔凤凰沟,塔高30米,塔体呈八角形,密檐7层,基座为长方形,周长为24米砖灰结构,塔顶为大圆盖宝珠顶。古代的塔本身就与佛教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更值得注意的是,直到今天,乡宁县仍然把每年农历的四月初八定为“油糕会”。这一古庙会与传统的佛诞节位于同一天,而且油糕其实本来就是佛教的一种食品,由此我们就完全可以相信在古代乡宁地区,佛教必然是极为兴盛的,并且其对本县现在的民风习俗有着深远的影响。

其实除了佛教之外,道教也在本县这片区域有着深远的影响。虽然道教传入本县的时间无记载,但其宫、观遗址尚存。如关王庙乡的五龙宫、八宝宫;城内桥子坡上玄帝宫;南门内的纯阳宫;黄华峪内的三清洞,县城西40里的翠微观。其中五龙宫、八宝宫香火极盛,各宫、观主持者多为当地人。

道教文化至今都仍然对本地有着深远的影响,其中最有代表的当属本县云丘山的道教文化了。云丘山位于乡宁县,关王庙乡大河村、坂儿上村境内,地处吕梁山与汾渭地堑交汇处。这里历史文化积淀博大精深,中和文化在此生根延伸,中华道教龙门派在此衍生传播,斯山与武当山齐名,素有“北云丘、南武当”之盛誉。 2011年5月云丘山中和节正式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每年二月十五数十万人汇集于云丘山,规模空前,成为云丘山一年一度的盛会。观此状况也可以了解到道教文化在古代乡宁县的盛传状况,而且至今也依然对本县的文化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三、结束语

随着人们对县城地理位置选址条件认识的不断深入,乡宁县的建置在经历了历史的选择和时间的积淀之后已经基本固定下来,这为乡宁县未来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区位优势。此外,在“文化强省”战略之下,乡宁县也积极地以古代宗教文化遗产为依托来大力发展旅游业,古代宗教的遗迹与文化在本轮区域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乡宁县在未来的发展之中更应当要以史为鉴,古为今用,充分探究考察古代宗教文化在本县的发展历程与繁荣之状况,并借此来打造自己特色的区域文化,实现全区域经济、文化、社会的新繁荣。

民俗文化变迁范文2

[关键词]民俗旅游 旅游开发 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C91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10-0136-01

徐赣丽博士的《民俗旅游与民族文化变迁》主要内容是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俗旅游以及给当地民族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文化变迁。本书长达29万余字,以女性细腻的眼光洞察依附龙脊梯田而居的桂北壮瑶三村旅游业的发展给其带来的变迁。

作者将个案研究全面地融实证性与理论思辨性于一体,揭示民俗旅游场域中的各种复杂文化事项。本书主要研究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背景下民俗旅游村的民俗文化变迁,说明旅游开发对地方传统的重建意义,探求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机制以及自我保护的策略和自我发展的途径。[1]一些少数民族村落由于时代的发展,建筑、风俗、服饰等方面有所淡化,民俗文化的一些重要活动在特定的时期才会呈现,不能完全被游客领会的当地民俗文化,政府或投资商就地觅取合适的特色旅游文化,构建民俗园,集中呈现其民俗文化,便利了游客充分了解当地或该民族的民俗文化精髓。在《民俗旅游与民族文化变迁――桂北壮瑶三村考察》中,三个特色民族村落也出现了相同的问题,作者也做出详细分析。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中国的旅游大省,他拥有众多的旅游资源,桂林山水、龙脊梯田、北海银滩等。众多的少数民族聚居于此,丰富的民族文化与青山秀水构成了最具吸引力的旅游产品。龙脊梯田位于广西桂林市龙胜县和平乡境内,此地九山半水半分田,不适合农业发展。在壮族历代的刀耕火种之下,从明朝万历四十年(1612年)的廖登仁,开发到清代雍正、乾隆时期基本成型,[2]几百年的时间,在蜿蜒的龙脊上开垦了气势恢宏盘旋在山岭上的梯田,绵延数里,蔚为壮观堪称一绝,也正是龙脊梯田吸引游客的原因之一。龙脊梯田位置也处于桂林-阳朔山水大的旅游观光圈内,促进了游客对龙脊梯田的游览。所以带动了龙脊梯田周围三个民俗村的经济,进而也加快了文化的变迁。

此地处于多山高原地区,梯田的开发使此地的壮族、瑶族历代以农业为生。由于旅游业的开发,改变了本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农业经济也不断地转变成了旅游经济为主。这三个民族村都有自己不同的旅游资源来吸引游客观光旅游以及参与性旅游。

旅游业的开发、国家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投资都使三个村落经济收入大幅度的提升,增加了村民的就业,公路水利等各种设施也进行了很好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商品化可以促进民族传统文化的延续。由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存变成了宝贵的旅游景观,受到了严格保护而得以长存。民族建筑、民族语言、民族饮食、民族服饰、民族节庆及歌舞等民族文化,也因为作为旅游资源加以开发,给人们带来物质财富和精神享受而得到不同程度的复兴。

旅游的开发也必然会给当地的文化、生活习惯带来冲击。村民从农业经济转型到旅游经济,旅游吸引物(资源)大量的雷同,互相抄袭。原来没有的文化,为了迎合游客的口味编造出神话、舞蹈和传统旅游纪念品,这都是旅游的开发带来的弊端。本民族一些传统文化可能也随之消失。由于受到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游客互动以及文化冲击,使本民族在心理上、行为上有一定的改变,也不利于民族传统的保持。

我一直在思考,现在越来越多的民族村落进行旅游的开发,开发过程中肯定会发生文化变迁,这样一定会使原来的民族逐渐丧失原有的传统文化和习俗。但是从给村民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的角度来看,旅游的开发是很明智的行为。

其实不管旅游是否开发,民族文化都处在不断地变迁发展之中。旅游开发会导致旅游接待地的文化变迁,而变迁并非仅是旅游开发带来的。如果一个民族村落由于历史、地理环境等原因导致贫穷,而旅游业作为发展迅速,推行有效的第三产业是改变这种情况的最佳手段。尤其我国的少数民族,大都分布于边远山区,这里的环境、地势、资源远不如中东部地区。在发展旅游的同时,还是要保护民族传统文化。民族村旅游的开发,旅游资源就是特色的民俗、民族文化。在旅游开发进行中,一定要尽可能长远地把特色民族文化作为旅游资源,来吸引游客的参观、消费。但是开展民族旅游值得注意的是:第一,不应该为了迎合游客而编造出来一些虚构的民族故事、神话传说。第二,不应该制造非本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第三,尽可能多地开发旅游产品,加大宣传,促进经济收入。

在对民族旅游村的文化进行保护方面也要投入更多的财力与物力,所以对于现在的少数民族村落民俗旅游的开发依然是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民俗文化变迁范文3

关键词:民俗文化;保护;旅游开发;辩证关系;主体选择

中图分类号:F59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9)05-0143-04

根据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提出的民族文化三分说,民族文化分为上层文化、中层文化、下层文化。上层文化即贵族文化、精英文化、典籍文化,中层文化为市民文化,下层文化即广大农民及其它劳动人民所创造和传承的文化。中、下层文化就是民俗文化,“民俗文化”即“民间风俗”,是“指一个国家和民族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它是民族文化中最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钟先生还指出“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布和演变”;

“民俗一旦形成,就成为规范人们的行为、语言和心理的一种基本力量,同时也是民众习得、传承积累文化创造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这个概念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对民俗文化有多种分类方式,有把“民俗”文化分类为物质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礼仪、岁时节序、传统节日和信仰的民俗,还有把民俗文化分为精神民俗、物质民俗和社会民俗。

民俗文化是一种“生活文化”,与一个民族某一地区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民俗文化既包含于主流文化的民间文化部分中,也包含于非主流文化的民间文化中,本文探讨的范畴界定为稀缺的民俗文化部分,即非主流文化中的民俗文化,通常是指我国55个少数民族文化的民俗文化部分。这部分民俗文化具有稀缺、奇特、原生态、活态等特点,在具有高旅游开发价值的同时,在文化保护与传承上表现出极度的脆弱性。

民俗文化作为重要的人类文化遗产,在文化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学科学术研究中日益凸现出不可或缺的研究价值与传承价值。在全球一体化、现代开放型社会,旅游开发成为众多民俗文化资源丰富地区发展经济的首选路径的背景下,如何有效保护与传承民族、民俗文化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与焦点,而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成为有效保护与传承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关键。

一、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

旅游开发作为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实力所普遍采用的方式,与民俗文化保护之间本质上体现为一种辩证的矛盾统一关系。

1、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关系

我国二十多年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实践与理论探讨中,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关系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旅游开发带来的浓厚商业文化侵蚀着民俗文化;旅游开发带来的强势现代流行文化冲击着民俗文化。民族文化出现普遍的“庸俗化”、“伪民俗”、“同化”、“商业化”等现象;受到侵蚀、冲击的民俗文化,改变着拥有这类民俗文化的地域群体的整个价值取向,改变着群体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与精神追求。这种改变体现在物质、精神及行为规范等方面,在民俗文化变迁历史进程中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突变特征。

与主流的汉文化相比,少数民族民俗文化属于稀缺的文化资源,弥足珍贵,突显出巨大的文化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适当的方式极易转换为经济价值。对文化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即“文化经济化”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具体体现,是普遍认可的优化路径选择。最普遍采用的价值转换方式就是旅游开发,因此,在认可旅游开发促进民俗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回避旅游开发给民俗文化演化发展、历史变迁带来影响的现实。

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各地普遍将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以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以摆脱贫困为单一战略目标或者为主导性目标,忽视了这样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旅游开发必然会把强势主流文化引到当地,使当地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完全暴露在外来文化环境中,当地以落后经济为基础的弱势民俗文化必然会受到经济实力较强的异文化的强烈冲击、以及旅游开发所具有的浓厚商业文化对传统的朴实的民俗文化的冲击,在仅以追求经济利益导向的旅游开发背景下,导致宝贵的民俗文化资源的流失、甚至丧失。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似乎不可调和的矛盾: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优势核心资源在于独特的、稀缺的、原生态的民俗文化,通过旅游开发,将宝贵的民俗文化资源转化为丰厚的经济收益,改善贫困的生活条件,但旅游开发过程中原生态的民俗文化却随之削弱,被强势文化逐渐同化,宝贵的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资源逐渐消失,旅游吸引力也将随之消失,旅游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设想终将成为泡影,依靠旅游产业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也成为不切实际的设想。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之间构成了似乎难以调和的矛盾对立关系。

2、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统一关系

实际上,旅游开发在科学合理的政策指导下,对于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会起到积极的正面作用。旅游可唤醒民俗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觉性、增加民俗文化价值、提高民俗文化主体的文化自豪感等。开发民俗旅游“既是挖掘民族文化、展演民族文化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被价值化的过程”。学界对旅游开发的认识也越来越理性,提出民俗旅游开发实际对民俗文化也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方式。

因此,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两者之间并非单纯的矛盾对立关系,应从民俗文化所处的客观现状来看待旅游开发对民俗地区文化的正面效应。旅游开发作为民俗文化经济价值的转换器,在转化价值的同时,也承担着宣扬民俗文化、挖掘文化价值的角色。在宣扬文化与挖掘文化价值的过程中出现的伪造现象,并非仅仅存在于民俗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的个别现象,因此,对于恶意伪造行为,应以政策法规手段进行有效管治。在宣扬文化、利用文化获取经济价值的过程中所出现的过度商业化现象,也并非是仅仅存在于我国民俗文化的旅游开发过程中的独特现象。旅游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与民俗文化保护相背离的一些现象,其根本原因并非在于旅游开发本身,而是在于旅游开发目的导向设置出现偏颇。根据民俗文化旅游开发依托的文化资源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因果与依存关系,一个民俗地区的旅游开发首先应是保护民俗文化、其次才是发展旅游经济。在没有保护好民俗文化资源的前提下,实现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只能是“杀鸡取卵”、难以实现长期发展。因此,旅游开发的首要任务应是保护、挖掘民俗文化资源,围绕着首要任务的次要且平行的任务才是转化民俗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获得经济利益。

依托某一旅游项目保护、传承、挖掘某一个或某些民俗文化事项,以旅游的六大要素形式呈现给游客,在保护、传承、挖掘、呈现独特文化的同时,可以自组织地实现文化价值向经济收益的顺势转化。现实中,在策划旅游开发项目时,往往首先考虑这个项目能获得多高的经济收益、能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多大的带动作用,而不是以能否保护好一个或几个文化民俗事项为首先考虑的问题。正因为这样本末倒置的民俗旅游开发理念,导致了与民俗文化保护不和谐的现象及文化破坏大量出现并难以扼制。

民俗地区的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之间存在内在的统一性、关联性。一旦某个民俗地区的特色文化流失或消逝,其经济价值也会随之消减。因此,民俗文化保护是根本,无论是政府的政策、旅游开发项目、还是来自各方的力量,都应以民俗文化资源保护为核心,这样文化价值可持续转化为经济价值才有根本保障。

因此,以民俗文化保护为核心导向的地方政策指导方针的确立、旅游开发的角色定位与开发理念的重新审视,成为加强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之间统一关系的重要前提。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政策引导将旅游开发统一到文化保护的大系统内,协调文化保护与经济收益的矛盾性,通过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经营理念的创新提高两者的内在一致性,建立起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可以遏制民俗文化的流失与变迁速度。

二、旅游开发背景下民俗文化保护主体的选择

依据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论述,可指导民俗文化的保护主体的选择,以制度安排如出台政策加以规范与管理,以强化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保护之间的协调统一性。通过对民俗文化保护主体的重新设定和再思考,将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问的矛盾通过旅游开发主体与民俗文化保护主体之间的融合统一于一个主体内,并以制度约束主体的行为,尽可能缓解开发与保护的矛盾。

目前民俗文化保护的主体主要有两类:政府与民间组织。但在旅游开发背景下,还需将“开发商与经营户”作为一重要主体纳入到民俗文化保护系统中,与政府、民间共同构成三大保护主体。

1、民俗文化保护的两个主体:政府、民俗文化的依存群体

民俗文化保护的过程模式可归结为两种:一、直接来自政府层面的主导性保护,如贵州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借由2008年贵州旅游发展大会刺激西江千户苗寨的旅游开发,为保护村寨民俗文化,从县委政府层面积极推行保护措施,主导编制苗寨发展与保护规划及各项开发与文化保护项目;二、先起由民间自发力量,然后由政府多方协助引导,支持民间民俗文化的推广、传承与保护,’从民间主导逐渐转化为由政府主导保护工作。在主流文化强力冲击下,起源于民间的文化保护,一旦缺少政府政策与财力等的支持,将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不管哪种过程模式,民俗文化的可持续传承和发展在一定时期内不能缺少政府的全力支持与资金投入。

行政保护力量不可或缺,民间自发组织的作用更是不能忽视、其角色不可取代。以往民间自发组织仅由民俗文化所依存群体中的部分人员构成,由于民俗文化普遍具有活态性,因此民俗文化保护应涵盖保护地域内的全部民众即民俗文化所依附、依存的整个群体。

政府与民俗文化的依存群体力量两者构成密不可分的两大要素,在民俗文化保护、传承中承担着不同的角色、作用互补。政府的角色:优化文化存留与传承所需的条件与环境。文化依存群体的角色:承担起自身民俗文化的存留与传承重任,是民俗文化具有传承生命力的根本原因。政府力量作用于文化主体,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保证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尤其利于活态文化的传承与延续。

2、民俗文化保护第三主体的选择与定位

对于旅游开发地而言,还有一种非常重要的力量必须纳入到民俗文化保护主体之中,即依托当地独特的旅游资源创造经济财富的开发商与经营者群体。民俗文化作为一种资源,其价值为开发商和经营户所利用转化,利用转化得当,则既可有益于保护好民俗文化,又可创造必要的经济价值;反之,则在为当地带来一定时期经济发展的同时,将会对民俗文化产生破坏性影响。因此,约束好开发商与经营户的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对民俗文化的科学利用非常关键。

开发商和经营户的定位问题:他们应不仅仅是投资商、开发商、经营者,更应是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人,是兼具商人与文化保护的“二元身份”人,且以文化保护、传承身份为主导。如何约束与监管开发商和经营者的“二元身份”,应纳入政府以行政法规手段进行监管的重要工作中。以文化保护为主导的“二元身份”制度设计,是将旅游开发纳入到民俗文化保护大系统中的重要手段。

政府、文化依存群体、开发商与经营户群体,三大主体是一个民俗文化地区以旅游开发为手段带动经济发展且同时保护当地民俗文化所必须管理好、引导好、规范好的三个重点群体。三者之间协同合作,使命共担、利益共担、风险共担,共同构建一个依托旅游开发保护民俗文化为核心、带动经济发展的双目标优化模式。

此外,学者及社会其他群体,可作为三大主体的必要补充,为民俗文化保护与传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民俗文化变迁范文4

文化与教育互联互动:文化对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和教育制度产生影响,教育具有传递和继承文化、交流和融合文化、选择和更新文化的功能。抛开教育去研究文化传承,文化也无由存在与发展。作为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民俗文化的传承,除了需要包括专家学者、传人、艺人等各种专业人才参与其中之外,更需要教育工作者和受教育者的积极参与,尤其是在基础教育这个文化知识积累的最初环节,更应纳入一定民俗文化的教育内容。

一、儿童需要接受民俗文化传承教育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身份证”。一个民族之所以区别于其它民族,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它拥有自己独特的民族民俗文化。民俗文化承载着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渗透于民俗文化之中。民族精神是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恒而无价的精神财富,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强大精神力量。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关系到国家生存发展的根基,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民俗文化传承教育对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塑造民族性格、开放民族胸怀、提升民族理想,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起着多方面的教育和模塑作用。一个缺乏民俗文化传承的民族,即使有发达的物质文化,都将只会是繁荣的空壳,它没有历史延续的信仰和道德,容易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被动改造和重塑。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西方文化仰仗其强大的经济势力,趁我国人民对西方生活的向往和民俗文化教育的薄弱,大行其道,在思想和行为上影响和改变着我国的少年儿童。许多曾经深刻影响我国一代又一代人的民俗文化现象变得越来越模糊,传统民俗节日越来越被人们所漠视甚至被遗忘,不少青少年儿童追逐新潮,迷恋过洋节,感觉春节没有圣诞节重要,月饼没有麦当劳、肯德基好吃。儿童对西方文化的浓厚兴趣越来越使他们离弃自己的民俗文化,盲目追随西方习俗,中国的民俗文化传承堪忧。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少年新,则中国新,少年强,则中国强!”国家的发展不能抛弃未来,只顾昨天和今天的发展。西方文化和现代时尚对我国民俗文化的冲击,以及少年儿童教育中对民俗文化传统的忽视,深刻表明儿童迫切需要用民俗文化滋润心灵、陶冶情操,增强其民族自信意识和精神力量,对儿童进行民俗文化传承教育势在必行。播种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种一种民族精神,收获整个民族的未来。在多元文化的冲击下,我们认为,孩子们什么都可以改变,但他们的民族情感和特征应该永世不变。让孩子们从小接受民俗文化的传承教育,旨在将来他们在闯荡世界时,能对民族、对国家、对家乡更富有深深眷恋和热爱之情,能对民族文化积极认同和无比热爱,能成为富有文化自尊、自信、自豪和自觉的人。

民俗文化是以文化形式表现出来的有关民间生产、生活、文艺、娱乐、礼仪、宗教、信仰等风俗,它由历史沿传而来,又在生活中相传相续,其内涵丰富,外延广泛,作用重大。如吃年夜饭的习俗体现着家庭和睦的精神,清明节的禁火寒食和扫墓体现着尊老敬祖的精神,节日舞狮子象征着中华民族的威武雄壮等。我国每一个传统节日都是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积淀下来的丰厚遗产,都蕴涵着深刻的民族精神,对塑造民族性格、凝聚民族情感起着重要作用,是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资源。又如我国的民族民间玩具既是民俗文化与育儿科学的奇妙结合,也是人类物质创造与精神生活、家庭伦理与审美追求、文学创作与音乐美术等的奇妙结合,这些都会对儿童成长产生强烈而深远的影响。有鉴于此,成长的孩子需要接受民俗文化传承教育。当然,在对儿童进行民俗文化传承教育时,我们需要对林林总总,无所不及的民俗文化内容有所选择。因为,在民俗文化的通俗形态中有些是对些科学知识和自然现象进行歪曲,自身携带着不科学、不健康甚至于腐朽落后思想的恶习陋俗,这些会降低人们的思想意识水平,导致社会的无序与混乱,我们惟有对此坚决无情地加以批判,精选那些科学的、健康的、有益的、美好的民俗文化内容来教育儿童。

二、儿童易于接受民俗文化传承教育

我国是一个有着丰富多彩、绚丽迷人民俗文化的文明古国。时代的变迁不但没有淡化民俗文化的存在价值,在岁月的变迁中民俗文化在以不同形式渗入现代生活中。过新年,老百姓贴年画、贴对联、放鞭炮,围在一起包饺子、看电视、吃年糕,有的初一就去寺庙叩拜神灵或逛庙会欢度新年。不同的民族和地区都有自己的民俗节庆,如汉族的端午节,藏族的旺果节、苗族的祭鼓节、瑶族达努节、彝族的火把节、侗族的花炮节、布依族的龙王节、傣族的泼水节等,各族人民喜欢通过参与或欣赏赛龙舟、赛马、赛歌、泼水等等民俗活动喜庆民俗节日

这些耳濡目染的民俗文化活动贴近儿童的生活,较之于那些比较抽象、枯燥的道德说教,民俗文化强烈的生活性、形象性、实践性和审美愉悦性的表现形式,更适合儿童的生理与心理特点,是在儿童群体中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最易于被接受、最易于产生潜移默化影响的有效形式。如端午节龙舟比赛时,我们借屈原的故事就容易向孩子进行弘扬民族正气和爱国主义教育,过重阳节利用登高和吃重阳花糕等活动就容易向孩子进行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教育,过春节利用拜年的形式就可以使孩子懂得增进友邻和睦相处的处世之道等等。

众所周知,中国民族民间艺术喜用大量龙、凤、狮、虎、鱼和月季、百合、梅兰竹菊等代表力量、权利、健康等美好寓意的象征图形,好以年画、剪纸、泥塑、壁画、雕刻、服饰等最具代表性的艺术形式,大胆地将纯色与黑白金银混合运用,使得画面色彩饱满,淳厚质朴,富贵吉祥。这种用心和幻想表述真实,注重神像胜似形象的最初始的童化视角及中国式的审美意识,表现出东方文化纯朴稚拙、独具个性的艺术美,符合儿童的审美特点,因而易于被儿童接受。

三、儿童教育有助于民俗文化的传承

儿童教育之所以有助于民俗文化的传承,我们认为有以下原因:

民俗文化变迁范文5

关键词:序列空间表现;意象形态空间表现;文化移植空间表现;情感意境空间表现

1 关于珠村

第一,珠村简介,广州珠村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内,是一个典型的城中村。它因“乞巧节”闻名广东,起源于南宋的珠村,居民以潘、钟两姓为主。村落向心布局,水乡风格突出,有历史建筑,也有古树名木。珠村民俗活动精彩纷呈,保留有舞狮、拜猫、拜太公、扒龙舟、摆七娘、唱大戏等。城中村,是老城发展的烙印,是城市的文化符号。第二,展示的意义:一是展示珠村的典型民俗文化,提高民俗文化的了解和认同感,并提出文化介入城中村改造的设想;二是现实意义:关注城市发展问题;三是衍生意义:城中村不只是栖息的场所,更是农民工、外来工除了故乡以外的另一个归宿。第三,展场空间,珠村民俗文化展厅位于广东省博物馆第三层艺术馆临时展厅,展场面积约1500m2。

2 民俗文化展厅表现手法

2.1 序列空间的设计表现手法(图1)

(1)以文化为主线划分整体的展厅空间。基于城市道路系统分析,城中村道路系统呈现自由型分布的无序状态,从空间形态上,采用主轴线贯穿、分割整体空间;将文化作为主线索,这样共同形成展场空间的平面分布,形成空间的二维图形。展场划分为三个展厅。分别为:第一展厅:城中村发展烙印展厅――珠村发展历史;第二展厅:城中村的民俗记忆展厅――珠村历史文化介入城中村;第三展厅:城中村的未来设想展厅――未来发展方向的可能性。

(2)以时间为轴线设计展厅布局,现状――过去――未来。由城中村现今的矛盾、无序、错乱的现实,到城中村过去传统民俗文化、特色的民俗节日(乞巧节、拜猫节、龙舟节),再到城中村未来的设想与希望。以探讨问题思维模式: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整体空间序列安排:序厅――第一展厅――过厅――第二展厅――过厅――第三展厅――尾厅。

2.2 意象形态空间的表现手法

意象形态的空间表现主要是通过提炼抽象化图形化的“象”同构现实空间内容的“意”。第一展厅为城中村发展烙印展厅,通过提炼城中村杂乱的线条、裂缝、狭窄过道,传递城中村的现状和历程。

第一,展厅整体以无序、散乱空间布局意象表达城中村自由散乱的现状。第二,序厅空间造型上呈现不规则,不稳定的形态,天花的垂落造型,不平整的地面,破砖为材料主题墙面,共同还原传递了城中村的肌理(图2)。第三,通道墙面上错落的裂缝造型,交叉天花造型,配合上灯光,让人犹如穿行在城中村,狭窄、阴暗以及电线乱穿的杂乱天际里。第四,异形墙面,作为城市近展变迁的照片墙,在灯光衬托下,展现过去城市发展变迁的巨大变化。第五,“一线天”过道,天花“一线”造型;墙面裂缝造型以及意向性的建筑立面;加上不规则、非常规的阶梯。共同营造“握手楼”“一线天”、坑坑洼洼的城中村印象。让参观者从视觉、触觉等多方位的体验城中村的发展历史。

2.3 文化移植空间的表现手法

移植不是简单的挪用和复制。移植不是被动的、客观的,或漠然的,而是积极的、主观的、充满目的的。第二展厅为城中村的民俗记忆展厅,通过移植民俗文化的符号和场景,展示和传达珠村的民俗文化记忆。第二展厅整体分为三大展区:乞巧节展区、拜猫节展区、龙舟节展区。

第一,过厅通过移植的古代村落的牌坊,平整的地面铺仿古砖,渐渐进入竖立的两排牌匾,依次营造村落的民俗建筑文化。第二,整体材质以清混凝土,实木为主。色彩以素色,木色、灰色为主。灯光以暖黄色为主,冷蓝色为辅。第三,以点的形式,将民俗展品嵌入不规则的墙体,配合重点照明,寓意传统文化犹如星点存在于城中村文化中,却不失为不同地域、不同城市的文化符号。第四,乞巧节展区、拜猫节展区、龙舟节展区,通过展示的精美手工艺品、龙舟模型、图腾纹样展示特色民俗节日活动,通过写真全景雕塑、虚拟影幕、多媒体声光电等再现民俗节竞技场景,让参观者对民俗文化有更多的了解、认知和欣赏。(图3)

2.4 情感意境空间的表现手法

境,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氛围,更是一种启发、期盼、思考、设想。民俗文化的传承、城市村落的延续、外来工栖息的场所、新旧文化的冲突等城中村的发展与改造,是当今城市发展的一大难题。它是一个集社会发展、城市变迁、人文历史,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等的碰撞与矛盾的产物。第三展厅为城中村的未来设想展厅,将文化介入到改造的设想,启发参观者对城市发展、城中村改造问题的思考与设想。

第一,过厅在布局上引用圆形向心与发散的图形特征,倾斜的半球造型是珠村电子地图屏幕。以电线为意象的天花垂落半空配合地面交错的黑色线条,寓意文化与现状的碰撞,现在与未来的交叉。第二,新旧文化墙的设计,不规则、不平整的墙面寓意城中村各不相同的建筑立面,绘上传统民俗节日相关图画,以及现代艺术墙绘、涂鸦等。尝试将现在城中村不统一、极不协调的建筑外观,通过人们对文化的认同感,加以改造,形成文化与艺术的氛围,达到文化在现状矛盾中的共融。第三,未来设想展厅利用先进常用的城市公共导视系统与传统元素相结合。缓解城中村自由分散道路的指示问题,并作为辅助路灯的功能。同时,用文化在弥补公共导视下生硬的效果,达到功能与形式的共同结合。第四,曲面的墙体造型、不规则的意向建筑造型、LED地幕、水雾、绿色的倒影共同创设一种较虚幻的空间,启发参观者对水与建筑、水与城市关系的问题的思考。第五,冥想空间整体上营造相对独立的空灵的空间氛围。造型上以围合的“盒子”为基型,构建相对封闭的异形“盒子”,地面四周低中间高,中心垂吊水晶玻璃球泡,形成向心、向上的视觉感受,引导并启发参观者驻足、思考、反思、设想。(图4)第六,尾厅由错落的墙体变化到曲面体,寓意城中村的发展,由错乱、矛盾突出的现状,向柔和、和谐的未来发展。曲面造型内置曲面的投影幕,展示城中村未来蓝图的构想。地面错落的条形呈交叉向门方向延伸,寓意“新希望”的发展方向。

3 民俗文化展厅给城中村改造带来的设想

城中村的改造是一个现实的大问题,相比以往拆迁带来的“暴力”改造,“旧城换新城”的改造代价是巨大的。在政策上拆迁成为政府与村民,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在经济发展上,投资商与村民征地补偿上也是冲突连连;在文化上,当地传统民俗文化,甚至受到毁灭性的破坏。在冲突与矛盾的改造过程中,通过思考“变与不变”的哲学思想,希望达到改造或缓解激烈矛盾的前提,并将改造的损失和破坏程度降低,最终达到城市发展和城中村改造的和谐与良性的发展。

通过介入当地民俗文化,我们提出了对改造的设想:第一,采用现代城市导视系统,改变城中村现今的村道,并结合当地民俗文化,辨清村道方向的同时,传播地方特色民俗文化,增强文化的认同感。第二,采用文化和艺术的手段,利用墙绘、喷绘、涂鸦等的方式,将城中村的不统一、杂乱建筑外立面进行“装饰”,将城中村改造成为具有特色的,“文化村”或“艺术村”。第三,完善城中村的信息传播和文化宣传形式,同时利用特色文化作为装裱,将科技产品与文化相结合,达到信息的快速与准确第传播,并体现特色的城中村民俗风情。第四,利用城中村原有宗祠、祠堂等传统的公共场所,改造成为城中村的活动中心,并在一定程度上向外来人口开放,共同创设具有归宿感的综合公共场所。将文化的“小”影响渗透进城中村的“大”改造当中,将文化作为“软力量”植入城中村“硬”改造当中。这是我们对未来城中村改造的设想,也是我们对未来城中村的愿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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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变迁范文6

[关键词]民俗 旅游规划 古镇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0-0060-02

历史悠久、文化淳朴的古镇近年来一直是旅游的热点。随着旅游开发的不断深入,一方面加速推进了这些古镇的城市化进程,提高了古镇居民的现代生活水平,但另一方面,一些古镇过度商品化、雷同化的现象也引起了中央级媒体的关注。那么,作为古镇精髓的传统民俗文化在这些旅游古镇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发挥了什么作用呢?对此,学界一直没有详细的调查与研究。本文即从民俗的角度对旅游古镇古韵渐失、古镇不古的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何为“古镇”

在我国,古镇的概念源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同济大学朱晓明认为古镇是建于民国以前、保留有较好的历史沿革,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未有大的变动,具有独特民风民俗且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的村落。清华大学陈志华教授认为古镇应该满足以下6个特点:(1)年代久远;(2)科名成就很高;(3)与自然融为一体;(4)村落规划出色;(5)有公共园林;(6)有书院和村塾。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也对古镇进行了界定。他认为古镇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有比较悠久的历史,同时这个历史要被记忆在村庄中;二是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包括物质和非物质的;三是基本保留原来村庄的建筑体系,不是残余;四是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依据上述界定,很多旅游名镇都是非常好的古镇样本,但为何很多游客、学者还是认为这些旅游古镇不古呢?笔者认为这主要因为大家对“古镇”的理解并不仅限于上文提到的那些偏重物质形式的特征,还对“古镇”有更多的“古文化”期待。游客总是希望看到古老悠久的传统文化,希望看到与现代都市生活不相同的衣食住行,希望看到颇具古韵的节庆仪礼。如果说各种古建是古镇的形,那么“古文化”才是古镇的神,二者缺一不可并且神重于形,否则即会出现“古镇不古”的问题。

二、何为“民俗”

到底何为“民俗”?笔者实地调查发现,很多古镇居民、基层官员甚至一些从事旅游规划的工作人员对民俗的误解相当广泛,其中以如下几种观点为代表:

民俗都是那些古老的、以前的东西,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民俗了;民俗都记载在历史书籍上,与现实的生活相去甚远;民俗是那些跟“封建迷信”沾边的东西;民俗是那些被旅游开发后的特定节目;民俗是旅游古镇的主题之一,但旅游开发最重要的是建筑风貌上修旧如旧,而不是民俗。

从理论上看,将民俗界定为旧时的残存遗风也曾是学术界的一种观点。钟敬文认为,民俗,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它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大和演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它是民间文化中带有集体性、传承性、模式性的现象,主要以口耳相传,行为示范和心理影响的方式扩布和传承。陶立藩认为,民俗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文化模式。它涵盖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民俗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二,民俗是靠口头和行为的方式一代一代传承的;三,民俗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已经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文化模式,这种模式制约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乌丙安对民俗学有如下定义:民俗学是研究各民族最广泛的人民传承文化事项的科学,它具有以下一些概念因素: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世代传袭下来的、同时继续在现实生活中有影响的事象;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形成了许多类型的事象;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有比较相对稳定形式的事象;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表现在人们的行为上、口头上、心理上的事象;它研究的是反复出现的深层文化事象。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经济的、社会的、信仰的和游艺的。

虽然具体表述上有些许的差异,但总结来看,上述定义中的民俗有以下几个共同的重要特征:一,民俗是一种文化事象;二,这些文化事象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三,存在于人们现实的日常生活之中;四,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世代传承;五,在行为和心理上影响和规范人们的生活。同时,在三位大师的理论论述中提及但没有明确写入定义的还包括:这些文化事象在内容上的地方性和传承中的变异性。

通过上述定义,可以发现,民俗是在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世代传承的文化事象,这些文化事象会随着时代和社会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普通百姓则是民俗传承的主体。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传承和遵循的那些生活模式、岁时年节的各种规矩及庆祝活动、婚丧嫁娶的仪式程序甚至一年四季的吃食其实都是民俗,从文化的角度来看,这些民俗其实正是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上文提到,传统文化才是旅游古镇的神,推而言之,传统民俗才是旅游古镇文化展示的精髓。

三、为何“古镇不古”

(一)旅游规划中的“民俗”似有实o

随着“旅游开发,规划先行”观念的普及,很多旅游古镇对规划工作非常重视,甚至多次外聘专家或机构编制或修编旅游相关规划。在这些规划中,民俗常常被规划设计者提及,但除了依托节庆民俗设计旅游节会,更多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传统民俗并未作为文化展示的重点。结合实际调查,笔者认为原因如下:

(1)对古镇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的调查不够深入,主要表现在:规划编制者对古镇历史和民俗文化的重视程度不够;分配给历史和民俗文化的调查时间有限,导致对历史和民俗文化的了解、挖掘不够;调查资料来源集中于地方志、个别民间文化人,缺乏深度和广度。

(2)主要领导意见在规划编制中占据非常重要地位,规划编制的客观科学性有待提高。

(3)规划普遍将民俗文化定位为古镇旅游的主题,但在具体保护要求和保护措施中却普遍缺乏相关具体内容,泛泛而谈;在旅游项目策划中以市场和经济效益为导向原则,缺乏对非物质的地方文化和民俗变迁影响程度的关注。

(4)规划评审缺乏对非物质的地方文化和民俗变迁影响程度的考量。

(5)规划的法律效力有限,规划实施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保障。

(6)领导更替对规划编修、实施的影响巨大,“人治”色彩浓厚。

(7)一些古镇政府认为地产开发商的开发规划做得比古镇的规划好,并成为古镇规划实际上的编制依据,或者干脆直接替代之。

(二)重古建风貌轻民俗文化

现阶段,古镇旅游开发流行一个词叫作“打造”,打造的汉语解释为“比喻创造或造就”。选择进行旅游开发后,旅游规划编制好后,古镇政府即自筹资或邀请开发商出资,依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古镇原有的古建进行修葺、对古街风貌进行整治,或者再根据旅游项目策划要求修建新的主题广场、休闲设施等,临街店铺按照统一要求进行门面布置,或进行餐饮住宿,或售卖旅游商品。在这个过程中,古镇外在的建筑风貌改造是重中之重。

从广义上说,旅游开发的“打造”除了建筑风貌的修旧如旧,还包含文化展示的内容,但事实上,最能展现古镇旅游吸引力的传统文化在很多古镇并未予以很好的展示。古镇传统文化的展示内容原本非常丰富,包含传统经济生产方式、衣食住行、岁时节庆、信仰娱乐、手工技艺等方方面面,遗憾的是,现在游客所能看到的多半只有建筑文化的成果展示――老民居、老庙子、老会馆、老街道,非物质文化也集中在当地特色饮食的些许传承和旅游节会上。

根据当地岁时传统或特色物产设计举办的旅游节会不仅是旅游古镇而且几乎是所有人文旅游景区吸引游客的必设项目。现在,很多古镇在旅游节会内容相当丰富,除了当地传统民俗的展演,主办方还会邀请许多来自异域异地的各种文艺表演者,以其作为吸引游客的一大噱头。实际上,这些表演对展示古镇自身传统文化益处并不大,反倒让很多游客觉得很混乱。因此,旅游节会的重点应是当地传统文化的展示而不是其他,应该切实将古镇自身优秀文化事象运用合适的方式予以展示,不能顾此失彼,不分主次。

当然,游客总是希望看到历史悠久的传统民俗文化,但随着时展、民俗文化的自然流变,有很多传统的民俗活动在当地已鲜有开展。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刻意追求所谓传统民俗,对于失去传承条件和传承环境的民俗事象,只能参考图片、剧目、电子等途径做文化展示。对那些还具备传承条件传承环境的,必须加强传承保护,因为只有独具地方特色的传统民俗文化才是古镇文化的精髓,如果精髓尽失,不但今天“不古”的古镇无法“复古”,古镇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也将成为泡影。

(三)过度商业化影响民俗传承

现在的很多旅游古镇,街道两边满是售卖旅游商品的店铺,其中绝大部分商品与本地文化毫无关联,买东西的和卖东西的都是外地人,游客所看到、接触到的不再是古镇真实的生活状态,古镇已然成了一个各种小店云集的商品购物街。以成都洛带为例,古镇古街上共有店铺约404家,其中售卖旅游商品的有191家,占47.3%;小吃和餐饮店141家,占34.9%;海洋馆、4D影院、服装照相并套圈等游艺店57家,占14.1%;旅店4家,占1%;另有公共服务类的超市、药店、银行等共计铺面11家,占2.7%。同时,经营项目的同质率和雷同性非常高,如旅游商品以银饰、荞麦枕、人像杯、千年虫、牛角梳、创意饰品、北京布鞋、印巴服饰、上海故事、棕丝鞋、蚕丝被、洋火堂、艺术皂等重复较多;小吃以大锤酥、麻花、烤肉串、臭豆腐、豆鼓、凉粉、艾蒿馍馍、天鹅蛋、河鲜、奶茶等重复较多;游艺类以服装照相最多,有35家同时经营。

另一方面,随着大量专业商人在古镇间的流动,选择将店铺出租给这些商人的古镇原住民越来越多。目前,洛带大约有三分之二多的店铺是出租给外地商人经营。如此一来,售卖古镇自己特色物产、展示当地传统民俗的店家在减少,过多外来商人的入住也无形中影响着古镇原住居民的文化生态,对古镇民俗的自然流变产生了影响。

过度商业化的最根本原因是旅游经营的刺激,旅游接待淹没了古镇传统的经济生态,挤占了古镇传统民俗传承的时间和空间。为了增加旅游收入,古镇居民越来越多地参与旅游经营,原来的生计模式被打破,或者因为参与游客接待失掉参加传统民俗活动的时间,或者因为提供给旅游经营而失掉举办传统民俗活动的场地,传统民俗的传承随之改变,古镇传统文化随之改变,古镇不能再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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