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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方案范文1
一、存在问题
1.存在大处方、滥检查问题,导致群众看病贵、看病难。
2.对医疗市场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不够大。
3.对医院收费监管不力,存在乱收费现象。
4.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不够,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职业道德意识不强。
二、整改措施
(一)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及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全面加强医院医疗服务管理,努力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整改目标:控制门诊处方金额、控制滥检查等医疗行为,努力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具体措施:
1.坚持因病施治原则,加强医疗机构门诊处方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门诊处方金额。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控制门诊处方金额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管理,控制处方用药量及费用。
2.建立门诊处方评价及通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县医疗机构门诊处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大处方、抗生素使用情况,以及不是必须使用的大型医疗器械检查,曝光一些违规现象,处理一些开大处方的医务人员。
3.结合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县直医疗机构所使用药品按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一律规范进药渠道,各医疗单位原则上同品种药品只能购进两个,同时加强临床用药监控、定期分析,发现用药量不正常或有促销迹象的药品,要立即停用,并终止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
4、设立单病种收费最高限价,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5、医疗机构临床检验与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减少患者医疗费用。
(二)加强医疗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努力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
整改目标:通过建章立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一定程度上净我到医疗服务市场,努力为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具体措施:
1.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9-10月份组织两次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行医和药店坐堂医生进行专项整治,着力净化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环境。
2.加强对个体医的培训,组织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依法行医的自觉性,严格按执业范围行医。
3.建立长效的医疗市场监管机制,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向社会公布非法行医的举报电话,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查处力度。
(三)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
整改目标:通过加强对医疗收费的全面监管,公开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具体措施:
1.各医疗卫生单位将常规诊疗项目收费标准更新上墙,增加医疗收费透明度。
2.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专门的医疗收费咨询窗口,方便群众对医疗收费的咨询和投诉。
3.培训各医疗单位的收费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提高收费的准确率。
4.会同物价部门,组织一次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制定廉洁行医规范,促进行风好转
整改目标:通过抓教育、抓制度的落实,使医务人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对人民、对病人、对事业的爱心和责任心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高。
具体措施:
1.在全县卫生系统医务人员中开展“爱岗敬业、诚信行医,争做人民满意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在学习基础上,开展“四好”(思想好、业务好、医德好、服务好)医务人员评选活动。
2.制定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廉洁从政、廉洁从医管理的规定。
3.开展卫生行风评议工作。对卫生行风进行整治,聘请行风监督员对我县各医疗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明查暗访,组织评议员对卫生行风进行评议,发放问卷调查表。
4.结合当前开展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从严从重处理。
三、整改责任承诺
1.凡出现违规乱收费的,群众投诉经查属实,单位将按违规部分的金额两倍向服务对象支付违诺金。违规乱收费的投诉电话:××××××(卫生局办公室)。
2.不落实首问负责制,致服务对象来回奔走的,对当事人实行“诫免”教育,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方案范文2
一、宜兴市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概述
在本次研究中,笔者着重分析住院医疗支付方式,在2012年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县级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试点和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65)等文件精神,对住院医疗制度方式进行规划,对二类医疗机构实行总量控制的单一结算办法,每月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95%进行结算,预留5%进行年度考核结算;对一类医疗机构实施总量控制,按照工作量弹性考核的复合结算办法,对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实施“总量控制、质量管理、按月实结、季度考核、年终决算、超支分担”的结算方式;对于市外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实行次均定额付费的结算方式,次均定额付费标准按住院总医疗费用除以住院结算人次数计算。每年年初一次性测算并下达全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次均定额付费标准,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未超出次均定额付费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超出次均定额付费标准10%以内部分,由医保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按8:2的比例分担;超过次均定额付费标准10%以上20%以下的部分,由医保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按5:5的比例分担;超过次均定额付费标准20%以上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消化。另外,在宜兴市医疗保险费用改革进程中,出现了其它类型的支付方式,如按照服务项目支付方式、按照服务单元定额结算方式、按照总额预付结算方式等,虽然这几种结算方式实现了医疗保险费用的深化,但是从整体性分析,其中仍旧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不仅会导致参保患者个人负担加重,甚至会影响医院的健康发展与进步。
二、深化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改革
宜兴市医疗保险改革在不断深化中得到完善,但是从整体角度分析因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比较简单,结算配套的管理指标比较粗放,导致医保基金使用率较低,在这种发展趋势下需要做到两点:
第一,要进一步完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单一的总额预算结算办法无法满足宜兴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在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中需采取总额预算、弹性结算、部分疾病按病种付费相关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可有效缓解宜兴市在几年前所采取的按服务项目支付方式、按服务单元定额结算方式、总额预付结算方式所存在的缺陷,并且还可以促使医疗机构主动参与管理之中,能够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中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方案范文3
一、自查情况
(一)内部控制与管理方面
机构改革前,原医疗保险管理局与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审核结算工作集中统一办理。机构改革后,原医疗保险管理局更名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承担全县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服务经办工作,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被撤销。
机构改革后,及时对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并建立有内控监督考核制度。
(二)基金财务管理方面
1.建立了《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医疗保险风险分析报告制度》、《医疗保险基金专用票据和印章管理制度》等制度。医疗保险基金实行预算制度,于每年10月份编制次年预算方案,医疗保险基金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我县共开设了两个收入专户、两个支出专户分别存放城乡、职工医保收入基金和待遇支出基金,开设一个财政专户存放医疗救助基金。每月收支业务完成后,财务需与业务、财政、银行、税务进行对账,保障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每月账务处理完成后按照基金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对财务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2.票据、印章、密钥管理情况:基金股负责票据领发手续,建立票据登记簿,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票据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财务印章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由会计保管;出纳印鉴章由出纳自行保管。密钥由密钥持有本人保管。
3.因医疗保险现实行州级统筹,我县基金账户暂存的基金为每季度待支付的基金,因此利息按照活期利率执行。
4.会同县卫健局、县纪委、县工质食药监局等部门联合检查了县域内各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要求各医疗机构按要求公开基金支出情况,医保基金收支运行情况每季度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费用审核方面
1.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费用及时清算,清算时一个经办人一个复核人基本达到两级审核制度。
2.病人交到窗口上的所有资料先由收资料的人员查看资料是否完整,完整后分类交由初审人员,外伤住院2万以上(包含2万)的交外伤调查组逐一调查后,无第三方责任人或其他不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交初审人员审核;县外住院大金额2万以上(包含2万)的逐一和医院电话核实一致后交初审人员审核;县外住院未达到2万的直接交初审人员审核。以上所有材料经初审人员审核签字后交复核人员复核签字。
3.县外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7个工作日完成,生育保险待遇报销15个工作日完成,外伤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30个工作日完成。
4.在清算定点医疗机构时,通过智能监控信息发现有违规申报费用经审核查实不予支付。
5.县域内完全达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四)结算支付方面
1.支付流程:财务收到业务股室提供的结算单和票据后,首先确认结算单信息与票据是否一致,各项签字是否完善,确认后由出纳在网银上录入支付,会计复核完成支付。
2.支付时限: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每月支付一次,中心结算费用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待遇稽核方面
1.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稽核业务规范》、《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制定了年度稽核方案,规范医疗保险待遇稽核业务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2.按照稽核准备、稽核实施、稽核处理、材料归档等程序规范开展待遇稽核。
(六)年终考核方面
1.坚持日常监督考核,并将日常考核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分依据之一,有效规范医药机构日常医疗服务行为,激励医药机构加强自我管理;
2.通过对各医药机构2019年度考核情况,各医药机构均能较好履行医疗服务协议,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全额返还了各医药机构的保证金。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当前的人员结构受编制影响,无法保证机构高效运转,建议统一县级医疗保障机构设置,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是原医保办职工都参加了整建制划转考试,但未解决参公身份,在干部职工的管理中,不利于内部和谐,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极其不利,希望上级协调解决原医保办工作人员的参公事宜。
三是医疗保障局成立后,职能更多,对于新的职能操作还不熟练,需要加大对医疗保障业务的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蚌政[2007]3号)的要求,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发展目标
到2011年,全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26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3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达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健全,公益性得到充分体现,社区居民能在社区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价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目标。
三、实施计划
(一)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每万居民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3名社区护士的要求,全县今后5年将培训全科医师36人,社区护士36人,社区公卫医师及管理人员38人。
(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需要完成26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的建设或修缮工作。2008年重点建设:
1、站下、黄桥北路、大营路、谷阳、孟庄、西圩六处社区卫生服务站;
2、城关镇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新设东菜市和老街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基础设备建设。根据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本标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设备。
四、经费筹集与管理
(一)经费筹集。在中央财政自2007年起对中部地区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3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的基础上,省财政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市、县财政分别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2元、3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
(二)经费使用原则。中央财政补助按照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6)61号)执行,主要用于补助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拨付。
省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房屋修缮和设备配置、开展相关试点以及考核奖励等补助。根据各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每年任务完成及社区卫生服务财政投入情况确定经费补助数额;按照各县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的机构数量兑现房屋修缮和设备配置定额补助;对有条件开展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社区首诊制、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统购统配零差率销售试点的地区给予专项补助。
市、县财政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按成本收费补贴、特困病人的基本医疗费用减免,以及以奖代补等。
(三)经费管理。根据全县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编制2007—2011年分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房屋维修、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实施计划,报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审核批准。每年年初,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局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和一定标准安排补助经费,通过追加预算指标下达到县财政部门。省级补助资金分两期下拨,批复下达后拨付60%,剩余40%根据年底考核的实际情况拨付。中央补助资金按照中央实施方案执行。市级补助资金在年终按社区卫生机构服务人口实绩核拨。
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县财政部门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手续,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及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要坚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政府负责,目标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各级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要妥善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用房,并加大投入,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各级政府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总责,并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核,目标管理。
(二)依据规划,充分利用存量资源。按照县政府民生工程的要求,制订或修订县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原则;新建机构主要由一级医院、企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转型、二级医院转型或延伸到社区主办,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由政府主办。
(三)采取措施,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问题。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列入社会基本建设规划,建设资金由市、县政府筹措解决。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赁的业务用房,政府通过购买、分期以租代购等多种形式,五年内逐步实现政府无偿提供;对暂时无法由政府提供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其房屋租金政府要予以补偿。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要与社区卫生服务紧密协作。凡经评审合格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须定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就医,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医,个人负担的比例、起付标准等,要比等级医院适当降低,减少医疗费用支出。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贯彻执行中编办等印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将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列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3—5年内财政对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助逐渐过渡为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
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方案范文5
关键词:新农合;补偿;工作探讨
【中图分类号】R197.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2-3763(2014)09-0400-01 天门市是全省第四批启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之一,新农合工作一直受到省市各级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完善筹资机制,扩大农民受益,规范医疗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完善监管措施,确保基金安全”总体要求的指导下,市合管办完善新农合的各种制度,各项工作越来越规范,新农合网络系统逐步完善,新农合经办队伍素质稳步提升,参合农民受益水平逐年提高。遵照强调的,突出实践特色,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好基层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医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要把解决问题中形成的好办法好经验以制度的方式巩固下来,形成推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的要求。更进一步完善体制,把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1 制定服务方案 提高服务质量
天门市新农合工作自开展以来,一直致力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市合管办秉承这一宗旨,让参合农民真正享受到新农合政策带来的实惠。为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新农合的积极性,市合管办紧密结合农村实际,通过市乡村三级行政组织及各种渠道,对新农合的各项政策等内容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对新农合补偿信息及工作动态进行了定期报道;同时,建设网络宣传平台――天门市新农合网站,全方位地反映全市新农合工作动态。让农民群众了解,参与新农合,提高他们对新农合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在保证农民积极参合的情况下,如何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是市合管办时刻考虑的问题。为此,市合管办结合基金规模,科学制定补偿方案,适时调整补偿政策,逐步提高参合农民的补偿水平。全市新农合工作始终遵循一个原则――每年的补偿政策都有新变化,每年都给参合者更多实惠。从2008年起,市合管办先后出台了“2008年新农合补偿政策调整办法”、“2009年新农合十条便民措施”和“2010年新农合十项利民政策”,从提高补偿水平,到简化住院审核手续;从延长补偿时限,到扩大补偿范围;从规范医疗经费包干,到实行医疗费用减免等方面,都制定了便民、利民、为民的优惠政策和补偿方案,极大的方便了参合农民的就诊补偿,提高了补偿水平。为充分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市合管办始终把服务好参合农民放在首位,在提高市乡合管办服务质量方面做了积极探索。为了建立高标准的服务场所,各乡镇合管办积极筹集资金,建立阳光便民服务中心和标准化的新农合办公室,为参合农民提供规范舒适的环境。市乡合管办推行“学习、创新,责任、信赖,监管、服务,执行、高效”的文化理念,努力提高凝聚力、执行力和打造高效团队。为了进一步方便参合农民,市合管办建立了现场直补制度,参合农民在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能现场获得补偿。
2 确保基金安全 控制医疗费用
新农合基金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新农合制度是否能够健康长久的运行,因此,市合管办始终把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为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市合管办建立了封闭运行体系,并严格执行基金的支付审核制度和补偿公示制度。
全市新农合基金实行了独立建帐、钱帐分离、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真正做到了“财政管帐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用钱、合管办用钱不见钱”。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现场补偿,然后将补偿资料初审后报乡镇合管办进行二级审核,乡镇合管办审核后报市合管办进行三级审核。市合管办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社保科进行最后审查,社保科审查后开出拨款通知单,市信用合作社凭拨款通知单将补偿基金直接拨付到各定点医疗机构,没有任何中间环节,确保了基金的安全与畅通。
在基金支付方面,市乡两级合管办及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严把身份审核关、费用结算初审关和补偿资料终审关,对不合理的补偿费用一律实行核减。基金支付后,市合管办在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置了公示栏,按月对所有新农合补偿情况进行全面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 探讨发展方向 完善工作程序
3.1 增加门诊统筹数额,加大门诊统筹监管力度,省新农合办规定新农合补偿方案:门诊统筹基金占总基金的20%,住院基金占总基金的77%,风险基金占总基金的3%。天门市门诊统筹基金的分配比例均高于省厅规定。2012年天门市门诊统筹基金比例达到了30%,2013年则达到了31.18%。为了加大门诊统筹监管力度,应当严格准入退出机制。制定和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条件和申报、确认程序,建立村卫生室(所)年度考核评估和准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全市新农合门诊统筹实行“市级统筹管理、乡镇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各乡镇政府是本乡镇门诊统筹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的准入审批,组织协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及违规定点医疗机构的处理工作。乡镇合管办具体负责本乡镇门诊统筹基金预算方案的制定、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及补偿公示等。门诊统筹基金应按总额预算、分月控制。
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方案范文6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我局会同市纠风办、物价局对全市各医疗单位规范收费、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等情况进行联合专项检查。目的是通过联合督导,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过程方面的监管,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对本单位医务人员在医疗核心质量方面的管理,规范合理检查、用药、治疗行为,切实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方便的医疗服务。
关键词 :卫生行风建设;三合理;专项检查;规范
一、基本现状及检查方案
2013 年,我市共有二级医疗机构3个,专科医院1个,妇幼保健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19个,村卫生室185个。从2011年起,我市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日常医疗服务监管职能,每年对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核心指标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反馈,较客观反映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提供能力和水平,不断促进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提升。2013 年,结合市纠风办有关工作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增加了对医院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合理性进行评估,更加符合了卫生行业监管特点,发现存在的问题更便于医疗行为的规范和提高。
2013年5月,高邮市纠风办、物价局、卫生局召开会议,联合商定调查评估方案,调整了以往各单位送检的方式,改为现场随机抽取。6月,抽调人员对各医疗机构的处方病历样本进行现场随机抽取。随机抽取高邮市人民医院、高邮市中医医院2013年已出院病人病历各100份,其中内科病历30份、外科病历20份、骨伤科病历20份、妇科及产科病历20份、儿科病历10份;随机抽取高邮市第二人民医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家乡镇(中心卫生院)2013年已出院病人病历各30份,其中内儿科病历10 份、外科病历10份、妇科及产科病历10份。随机抽取各市直医疗单位3日门诊处方;随机抽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日门诊处方(不低于100份);随机抽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属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随机抽取该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数日门诊处方(不低于100份),集中审查50天。据统计共抽取住院病人费用清单130份,住院病历970 份,处方10000 余份(专家从中抽取6400份)。7月,高邮市卫生局组织市县12名专家,召开培训会议,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住院病历质量判断标准(2012年)》、扬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常见病、多发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统一评价标准。采取专家集中审查方式,对病历处方这一重要的医疗行为记录文件,开展医疗核心指标和医疗行为合理性情况的考核与监督,重点对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抗生素使用率、门诊两联及以上抗生素使用率、门诊处方合格率、门诊静脉输液率、门诊激素使用率、门诊处方合理率、住院抗生素使用率、住院两联及以上抗生素使用率、住院病历合格率、甲级率、住院病历“三合理”率等指标进行监测。
二、检查总体情况
市二级医院2013年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84%,甲级率66%,住院医疗三合理率60%,门诊抗生素使用率41%,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使用率5%,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91%,门诊静脉输液率23%,门诊激素使用率13%,门诊医疗合理率98% 。
市专科医院2013年出入院诊断符合率100%,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100%,住院患者治愈好转率100%,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73%,甲级率17%,住院抗生素使用率73%,住院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率27%,住院医疗三合理率80%,手术离体组织病理检查率100%,门诊抗生素使用率8%,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使用率2%,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100%,门诊静脉输液率5%,门诊激素使用率29%,门诊医疗合理率99% 。
市妇幼保健院2013年门诊抗生素使用率23%,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使用率7%,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100%,门诊静脉输液率0%,门诊激素使用率1%,门诊医疗合理率99% 。
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013年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9%,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100%,住院患者治愈好转率99%,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83%,甲级率66%,住院抗生素使用率82%,住院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率51%,住院医疗三合理率75%,麻醉规范执行率53%,手术离体组织病理检查率97%,门诊抗生素使用率48%,门诊抗生素2 联及以上使用率13%,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93%,门诊静脉输液率35%,门诊激素使用率10%,门诊医疗合理率96% 。门诊医疗合理率96% ,较12 年上升16%,较11 年上升5%。门诊抗生素使用率48%,较12年下降3%,较11年下降5%。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使用率13%,较12 年下降2%,较11年下降8%。门诊抗生素使用率虽然仍较高,但有逐年下降趋势。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93%,较12年上升6%,较11年上升4%。门诊静脉输液率35%,较12年下降5%,较11年下降6%。门诊激素使用率10%,较12年下降3%,较11年下降4%。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市二级医院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甲级率偏低,与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规范》掌握程度、治疗合理性有关。在用药规范方面,集中存在着预防性使用抗生素不规范,活血化瘀使用欠合理,个别药物使用适应症掌握不严,导致住院治疗合理性偏低。
市专科医院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甲级率低,与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规范》掌握程度有密切关系。门诊激素使用率29%,与专科就诊特点有关联。
市妇幼保健院从技术指标分析,门诊用药较规范。
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013年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住院患者治愈好转率与2012年、2011年持平,符合管理要求。住院抗生素使用率82%,住院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率51%,显高于二级医院10%,住院医疗三合理率75%,与基层医院对抗生素合理使用原则掌握不严,尤其是中药注射剂无适应症使用、多联使用、超长使用有关。
四、对策与处理建议
对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临床抗生素使用基本原则、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培训。平时定期抗生素、中药注射剂合理用药检查,建立奖惩机制,与医务人员绩效直接挂钩。
市卫生局药品集中采购中心每月对全市各单位用药前10名药品品种进行监测与公示,对连续3个月进入前10名的药品品种进行限量或停止使用。
对有严重不合理诊疗行为的单位负责人和医生进行诫勉谈话。
将严重不合理诊疗行为记入医生个人医德医风档案,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直接挂钩。
对有严重不合理诊疗行为的医生实施跟踪监督,在今后两年内不定期抽查其处方病历,对屡教不改的暂停处方权,如涉嫌收受“回扣”,移交纪检部门查处。
参考文献
[1]张宗久.加强药事与临床用药监管,促进药物合理应用[C].中国药房,2005.
[2]钟永基,刘佛添,钟小玲.临床药师与合理用药[J].现代医院,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