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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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范文1

*城管局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创建工作,认真推进垃圾分类、污水处理、第三方服务、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在强化统筹协调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取得一定成绩。

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扎实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工作:一是官山南大道污水管网工程、*年第一期小街小巷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仰贤路、天宝南路(新昌大道-耶溪福城),城南环线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等五个工程已完工。二是城南新区污水接入了城市污水处理;完成了天宝南路、山峰坳路、天宝南路(耶溪福城-截污干管)、山峰坳路、*年第二期小街小巷工程已完成了标前审。三是完成了城市渗水处理提标扩容土方工程,土建工程基本完成。设备招标完成,正开始进场。

*、垃圾分类工作稳步进行:一是县区启动了*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示范线路,目前,县城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约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为*%。二是增强了组织管理。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每月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简报》,刊登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进展。三是举办培训,加强宣传。举办了三次垃圾分类培训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万份,制作了宣传展板*余块。同时设置了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处。

*、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整治:一是抓好城乡环境净化项目。投入*.*万元,完成旅发大会沿线乡镇场房相及立面改造*.*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万平方米,复绿裸露土地、山体*.*万平方米;开展“洗城行动”,清理我县城区内人行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道路两旁护栏;投入*万元启动实施农村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全县*个乡镇(场)全部完成环卫工作接管,环卫工作服务延伸至*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行政村覆盖率*%。二是实施城区氛围提升工程。在县城区主要路口、各高速出入口设置景观花盆;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灯进行检修和更换,确保城区路灯亮灯率;硬化村庄道路,推进农田水灌溉、排污管网工程建设等,城乡环境焕然一新。三是对城区违规出店、占道经营、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城乡环卫一体化全城覆盖全市率先完成。我县农村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范围为*县下辖范围内*个乡镇场,所辖村庄和集镇,服务人口*人。一是采取ZF购买服务,每年投入资金约为*万元。

二是建成了*个县级填埋场,*座乡镇垃圾压缩站。

农村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企业入驻后,设置垃圾收集点*余个,配备垃圾清运车*台,洒水车*台,快速保洁车*台,人力垃圾车*台,建筑垃圾自卸车*台,勾臂车、洗扫车、铲车等在公司停车场集中停放,作为乡镇场需求的统一调配。按每*人口配*名保洁员、每个乡镇场配*名垃圾清运员的标准,共配备保洁员和清运员*人。

三是建立了《理事会履职制度》、《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进一步加强了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开展了城区管网普查工作,建设和改造了城市污水管道*.*公里。改善了城区雨污混流,污雨水倒灌及网管错搭、乱接、渗漏、堵塞等问题,提高了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

*、垃圾分类推行取得良好成绩:一是强化舆论引导,利用新闻媒体、政务平台、户外广告、宣传手册等载体,营造了理解、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二是率先在旅游区推行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三是*县正式列入*省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试点县。

*、进一步美化规范了城乡环境:一是在净化城乡环境行动中,全县净化治脏行动共清理垃圾*.*吨,清洗道路面积*平方米,清扫城市家具*处,清理违章小广告*处,清理僵尸车*辆,整治菜地*处*.*万平方米。二是在城市秩序专项治理整治行动中,共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治理*项,整治占道经营行为*起,整治农贸市场*个,整治户外广告*处,新建停车设施*处增设*个停车位,规范户外线缆*米。三是在美化治乱行动中,共新增绿化面积*.*万平方米,城市大街小巷实现照明全覆盖,亮灯率达*%以上,设置国庆主题造型*处,美化沿街立面*平方米。

*、城乡环卫一体化初步形成:一是全县*个乡镇(场)已全部完成环卫工作接管,环卫工作服务延伸至*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行政村覆盖率*%。二是在垃圾填埋场,垃圾压缩站,垃圾收集点建设完毕,各类设备以及人员基本配齐。三是管理制定升级。制定了多种制度,引导自然村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和落实好了环卫清扫保洁机制。

三、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污水处理整治所面临的困难:城市配套管网建设极不完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偏低。我县城市排水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不到位,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住宅小区雨污分流管网不完善,污水收集覆盖面不足,县城区污水收集率达不到上级要求。

*、第三方服务工作中的不足:一是部分农村居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不强,仍然存在在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二是卫生费筹措制度不完善。少数村民对垃圾处理工作不关心、不参与,不愿承担每人每年*元的卫生费。三是门前三包不到位。农户门前仍然存在杂物乱堆、垃圾未及时清理现象。

*、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不足:一是群众参与性不足。市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对落后的生产生活习惯认识不足,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存在整治区域差距。一方面整治工作不均衡。各乡镇(场)之间、中心城区与乡镇场之间、城镇乡村之间整治工作不平衡。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及周边等区域有盲区、有死角,整治不到位。三是缺少长效机制。整治行动局限于“一阵风”,且基本上处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状况,整治结束后易出现反弹。

*、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问题:一是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主要靠ZF投入来推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淡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与年度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奖励制度还不够完善。我县未出台相应资金奖励办法,奖励制度还不够完善。三是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地域重视程度不一。部分乡镇(场)、县直单位存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没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没有建设本辖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点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有关建议

*、污水处理整治的规划:一是加快推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针对城南新区污水未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问题,通过*至*年期间开工建设,对空白区域进行覆盖,对已建成的区域进行联网成片,形成系统。二是摸清排水管网运行现状,有针对性的进行清淤堵漏、混接错接改造。同时县城区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检测,以此制定近期破损、塌陷、错接混接的改造计划,根据待检测完成后开展清淤堵漏、混接错接改造等工作。

*、垃圾分类的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快末端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尽快启动厨余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拆解厂等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项目。二是逐步建立“垃圾分类直运”模式。设置固定的行驶线路和站点,由专门的垃圾分类收运车定时到各站点收垃圾,并转运至各类垃圾处理点。三是建立相关制度,强化督导考评。逐步建立督导员制度、举报奖励制度、违法行为曝光制度、信用监管制度、考核制度、管理信息共享制度,狠抓督导考评。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快“三清”(即清理粪堆、垃圾堆和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工作进度,积极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置等污染防治,倡导并推广清洁能源,大力实施绿化造林,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到年底将全区3个镇全部建设成市级生态镇,80%以上的村庄建设成市级生态村。

二、创建生态村镇数量

结合全区新农村星级管理和生态市、区建设工作计划,初步选择有创建工作基础,且经过努力短期内能达到创建标准的3个镇和54个村,率先启动创建工作。

三、创建内容

(一)生态镇创建

1、完善镇总体建设规划,根据生态镇考核指标,制定生态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以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为中心,各镇按“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理”的模式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各镇应配备垃圾中转运输车辆及清运队伍。

3、各镇因地制宜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将排污管网接入城市统一排污管网的镇,人口在1万人以上,规模较大的镇宜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站),一般镇可采用人工湿地、生物滤池或稳定塘等生化处理技术处理生活污水。

4、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快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绿化工作,不断提高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5、督促区域内工业企业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有工业园区的应编制规划环评。

(二)生态村创建

1、“三清”工程

按照村庄建设规划,制订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建立村庄保洁员队伍,制订管理制度,清扫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开展以“三清”为主的村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农户粪土、垃圾、柴草集中堆放点,规范畜禽养殖,治理乱搭、乱建,保持村庄干净整洁。

2、改水工程

一是生活饮用水水量不小于40升/人·天,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二是划定水源保护区,建设并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建筑物。三是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每年定期进行1-2次水质检测。

3、改厕工程工程

一是普及推广沼气式、双瓮漏斗式、三格化粪池式卫生厕所。二是厕所达到“四有四无”,即有墙、有顶、有门窗、有化粪池并加盖;厕所内基本无蝇、无异味、无渗漏、粪便无害化处理。三是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

4、改灶、改圈和沼气建设工程

积极倡导和推行农村清洁能源,把农村沼气建设与改厕、改灶、改圈结合起来,即户用沼气池建设与改圈、改厕和改灶同步设计布局、同步施工,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把好质量验收关。

5、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一是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台按500人一座进行设置,底部水泥硬化,设倒入口和出口,有防雨和臭气外泄设施。二是农户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存放。三是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一是建设农村村庄排水管网,排水管覆盖率达到80%。二是城市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是人口比较集中、有条件的村庄宜建设集中式的污水处理设施。一般村庄提倡建设“小涝池”处理生活污水,既可以蓄水、排涝,又可以净化生活污水,直接用于农田灌溉。

7、绿化造林工程

大力推进生态家园建设,抓好“三化一片林”工程,突出乡土树种和经济林,切实搞好村庄绿化美化,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5%(人均15株乔木),农田林网覆盖率达到10%。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区水利局、爱卫办协助指导,各镇政府负责落实。

四、考核验收

全区此次3镇54村生态创建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3个镇、27个村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剩余的27个村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创建任务完成后,各镇政府要按照《市级生态乡镇考核验收标准》和《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先行自查,自查结束后申请区环保分局进行检查验收。区环保分局将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并汇总考评结果,作为考核奖励依据。工作进展较快的,可不受时间限制,条件成熟的即可提前申请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生态村镇创建工作是创建生态市、生态区的基础条件之一。各镇政府、区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按期完成生态创建工作任务。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范文3

一、抓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特点、难点,按照“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的原则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连片推进环境整治,更好地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目前基本完成了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连片整治项目工作计划、长潭水库保护和利用规划、五年绿化行动等规划方案的编制。按照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编制“十二五”期间黄岩区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启动了15个美丽乡村特色村建设试点。全区重点打造三个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片区),按照“多村统一规划、联合整治”的要求,一体化规划建设区域性管网、林网、河网、垃圾处理网,开展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的治污治乱,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区和各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

二、抓投入,出台政策意见,夯实保障基础。黄岩区通过认真梳理,出台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类政策意见。2011年在“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活动中,全区投入环卫作业运行费用5730万元,河道疏浚800万元,截污工程建设投入6610万元,村庄绿化投资2800万元,交通整治1500多万元,初步形成了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投资机制。黄岩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8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0%以上。在投入的同时,也加大了保护环境卫生的宣传力度,建立宣传组、志愿者队伍,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运用农民信箱、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媒介对环境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开辟了“环境整治”专题专栏,加大对环境死角和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良好的建设氛围。

三、抓管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以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快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黄岩区专门成立“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清洁家园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并设立环卫所,负责和落实村级环卫保洁的实施。每个行政村(社区)都建立了一支人员相对稳定的保洁队伍,招聘专职保洁员1091名。在环境整治工程设施建设方面,从设计到施工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公开招标,择优方案和施工单位,最后组织各部门及专家进行综合验收,做到严格、规范、质量保证。

根据黄岩区农村的特点,突出整治重点,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始终把水环境治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投入近8000万元建设两个污水处理厂,铺设一、二级污水管网。推进“清水河道”工程,今年疏浚河道48.8公里,对32条主要河道进行重点督查,建立上下游联动实施河面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河长制试点工作,全流域开展企业、学校、畜禽养殖场、村居小区、餐饮店等的排污治理。全区在农村集中居住区建成地埋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350多座,并积极探索农村分散式生态湿地处理工艺。加强和完善水系规划,大力指导村级实施畅流工程,让有条件的村级建设成“村中河”、“围村河”等生态景观水系。突破整治难点,严格控制污染物总量。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对全区规模化养殖场制定了限期治理方案,建设沼气治理工程。

下阶段,对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有以下几点建议:

1、坚持资金投入多元化。资金问题是解决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的关键,当前,政府投入是环卫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在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的过程中,公共财政应当逐年增加农村环卫投资,确保农村公益环卫事业财政先行。与此同时,积极推行多渠道筹措资金,探索建立政府、企业、民间等多元投资新体系。鼓励企业与所在农村实施对口帮扶;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与落后村居开展城村互助,帮助村居建立一条绿色通道或兴办一些环卫基础设施;大力吸引和动员民间资本和个人资本参与农村环卫建设,积极提倡社会各界以捐赠、资助等形式支持农村环卫事业的发展。

2、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设施建设科学化规划体系。坚持因地制宜、民主规划和公开规划,坚持与农村群众的生活设施建设同步配套,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设目标和指标,以规划为纲,全面有序地指导农村的环卫建设。通过合理规划,一方面可以有效避免各项公共环卫设施用地被蚕食,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在建成房屋后再规划造成环卫设施选址难、落地难等问题,确保村容整洁。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范文4

一、普查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我省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建立全省各级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建立省、州(市)、重点县(市、区)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建立滇池流域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掌握我省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

(四)提高我省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

(五)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省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1)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3)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滇池流域内的工业污染源按上述重点污染源与一般污染源的划分方法进行分类普查。

2.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和其他作物种植业(包括谷物、油料、豆类、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园艺作物种植业、茶果类和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滇池流域农村生活污染源普查针对流域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和抽样农户,主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源调查。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主要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业)、医院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2)具有非社会化运营的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含大中专院校),包括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相对集中居住区(家属区)的供暖设施;(3)以州(市)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4)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5)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镇区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的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6)滇池流域城镇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滇池流域主要普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置)场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州、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工业源

对工业源中占省、州(市)、县(市、区)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同时采用现场监测、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农业源

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省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生活源

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采用现场监测、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3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年2—12月):成立省、州(市)、县(市、区)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开展宣传动员;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重点污染源监测,对普查对象组织摸底调查;州(市)与县(市、区)签订责任书(报省普查办备案);开展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培训;发放普查表,组织部分地区开展普查表试填报演练。

2.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1—7月):各县(市、区)组织对排污单位和企业进行清查,填报普查表,开展数据收集、校核与录入,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各州(市)和省污染源普查办组织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建立重点污染源档案与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3.总结阶段(2008年8月—2009年7月):上报普查成果;研究开发和利用普查成果;迎接国家验收;表彰奖励。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省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指导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培训;

4.对各州(市)、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普查报告,根据省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设立行政区域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按照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分工协作。

省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拟定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计划,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实施细则,组织普查工作培训,组织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

省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及各阶段工作计划,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地方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办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经贸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建设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农业部门、环保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卫生部门配合做好医院污染源普查。

国税、地税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普查对象的基本登记信息。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提供有集中供热锅炉的机关事业单位信息。

农垦部门配合做好本系统农场污染源普查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省军区和武警****省总队按照总后勤部的统一部署,负责驻滇、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四)培训

1.培训对象

包括省、州(市)、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普查培训教师等。

2.培训分工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负责普查人员的培训。省级负责培训省普查办管理人员,州(市)、县(市、区)普查办负责人及骨干,省、州(市)普查培训教师等。州(市)负责培训州(市)、县(市、区)普查办管理人员和普查培训教师,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普查负责人及技术骨干等。县(市、区)负责培训其余普查人员。力争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

3.培训内容

****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包括普查范围、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组织及实施等内容),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4.普查人员的组成

普查人员原则上由专业公职人员担任,也可临时聘用部分工作人员。重点工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农业源的普查人员可从环保、建设、农业、统计等部门抽调,一般工业污染源、生活源的普查人员可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教师、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

(五)污染源监测

污染源监测工作包括重点污染源监测、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监测和抽样监测。

1.重点污染源监测

严格按照《工业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技术规定》(普查办〔20****〕1号)和《关于污染源普点源监测工作的补充通知》(普查办〔20****〕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

2.伴生放射性的污染源监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20****〕37号)、《放射性污染源普查监测技术规定》(普查办〔20****〕1号)和《关于印发〈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监测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普查办〔20****〕4号)要求进行。

3.抽样监测

主要是针对一般工业污染源、农业源、生活源的监测,按照国家规定的抽样比例,进行分类抽样监测。

(六)宣传动员

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宣传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制定****省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明确普查各阶段的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经常性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落实全省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各个阶段的任务,为入户普查登记做准备。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省级经费主要用于:国控、省控重点工业及生活污染源监测,重点放射性污染源监测,省级技术培训与宣传动员,数据库建设,全省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各州(市)、县(市、区)经费用于:各地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宣传动员,普查培训,普查人员聘用,入户登记,数据录入、校核等。

各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质量保证及考评验收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控制手册和相关规定,制定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实施办法,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并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查、随机抽样监测等方式,加强对监测、培训、登记工作的指导,审核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对各州(市)、县(市、区)的污染源普查数据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省及各地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为确保普查任务的完成,各州(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要与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对普查人员选调和培训、污染源摸底调查、现场监测、普查表填报、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处理和上报等重要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州(市)普查工作进行考评。

七、预期成果

(一)全省各级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

(二)省、州(市)、重点县(市、区)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三)滇池流域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