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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服务政策范文1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转变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发挥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诊疗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的功能。
二、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增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拓宽补偿渠道,改变“以药养医”补偿机制。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来解决。
1、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经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发展建设规划,并认真贯彻落实。
2、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各级政府按照不低于人均25元的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省级和中央政府按照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要求,对高邮、宝应等经济薄弱地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重点补助。市政府对开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50%的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政府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助。
3、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含新农合)支付政策。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合并项目内容按国家规定执行。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在原来分项收费标准总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收费标准市区按照每诊疗人次10元标准执行,具体医保报销范围、支付比例、操作流程、结算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物价、卫生、财政等部门另行制定。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服务能力利用率、医务人员劳务成本,医保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4、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加快推进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将一般诊疗费纳入支付范围,推行门诊基金总额预付制,根据参保(合)人数、医疗服务量、次均门诊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预付总额,采取基金包干使用。同时,逐步提高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费用的报销比例,进一步引导群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
5、加大对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奖励性补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对基层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的效果、目标任务完成、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下降比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市级财政奖励性补助资金。
6、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落实政府专项补助和调整医疗服务收费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收入仍不足以弥补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由同级政府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给予补助,以保证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转。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收支两条线,基本医疗服务等收入全额上缴,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经常性支出由政府核定并全额安排。
三、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完善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管理体制。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其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对服务能力已经超出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一些服务人口较多、服务能力已经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可将其超出功能定位的资源整合到县级医院;也可以对其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偿,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推行运行机制改革。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
2、建立有竞争有激励的人事分配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管理。要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科学规范设置岗位,组织岗位聘用,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建立绩效考核、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要按照省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妥善安置未聘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要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制度同步落实到位。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根据管理绩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和拨付挂钩。对绩效考核差的可扣减资金安排,对绩效考核好的可给予适当奖励。要督促、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收支管理,严格成本核算和控制。
3、发挥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促进作用。依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和省增补用药目录品种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探索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积极地开展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服务成本。
4、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长。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以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人员竞聘上岗紧密结合。各地制定人员分流、竞聘上岗等相关政策时要充分听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意见。要向基层医务人员提供更多的培养培训机会,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待遇政策等方面按照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给予适当倾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政策宣传,使广大医务人员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
四、加大对乡村医生管理和补助的力度
对村卫生室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
1、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分配使用重点向村卫生室倾斜,鼓励乡村医生按时保质完成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促进乡村医生服务转型。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要在核定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人口数量能力的基础上,安排不低于30%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村卫生室承担,并落实相应经费。
2、从医疗服务中得到补助。各地在推进医保门诊统筹工作中,要将实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并具备网络结报条件的村卫生室门诊服务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并适当提高村级报销比例。
3、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年实现全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落实全覆盖。
4、多方支持乡村卫生院发展。各地要在房屋建设、设备购置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对村卫生室给予一定扶持,并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
5、实行乡村机构一体化管理。各地要将实行乡村机构一体化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并落实补偿政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对乡村医生收入实行绩效考核的机制。
对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助,并将其中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同的医保支付和报销政策。
五、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切实提供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作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抓紧落实,将政府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基建支出计划足额安排,及时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尽快建立起稳定、长效、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2、落实补偿责任。根据医改投入政策,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应由本级财政负担的补助资金,认真落实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和医保政策。要统筹考虑当地财政和各项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医保支付比例。
3、加强资金管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各地卫生、财政部门每年按服务人口数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当年全额预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次年考核后进行结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财政部门要按照年初预算于每月20日前按计划全额预拨本月补助并结算上月补助;对实施基本药物的奖励补助资金可采取实行先预拨后结算办法,在全面考核后拨付到位。
医疗卫生服务政策范文2
[关键词] 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思考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B
当前,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包括人力资源、财政支持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绩效评价等方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卫生人才奇缺、年龄结构老化、医疗机构简陋、仪器设备落后等,导致大、中医院患者人满为患而乡镇卫生院则成为饿汉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进一步加强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对于满足农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构成及其影响因素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是针对广大农村群众的一种农村公共服务,包括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公共卫生建设以及对各种多发病、常见病、传染病等的控制与治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构成主要包括: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为中心、村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和救治急症病人,同时负责对下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而村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向其周围居民提供一般性的疾病诊治工作。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基本功能是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以及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任务,即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影响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主要因素有:一是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强而有力的财政支持是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二是政策,政策支持是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立的基础,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于保证农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落实预防保健工作、防止因病致贫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同样大大促进了农村医疗卫生网络的建设和医疗队伍的发展;三是农村居民的积极参与,农村居民的大力配合,才能使农村医疗卫生体系达到一个比较广的覆盖率。
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状分析
1.政府投入不到位,部分基层卫生机构运转困难
虽然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乡镇卫生院房屋和配套设施都得到了改善,但部分基层卫生机构仍存在诸多问题,运转困难,主要表现为:首先设施技术水平落后,部份乡镇卫生院由于资金压力无法引进一些新型医疗设备,无法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看病需求;其次,村卫生室业务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虽然有关部门加大了村卫生室建设的力度,但仍存在几个村周围仅有一个卫生室的现象,同时相当一部分的村卫生服务站只有“老三样”——听诊器、血压器、体温计,卫生事业发展于农村居民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不相适应。
2.人才队伍水平和结构不合理
目前,部分乡镇卫生院的医生来源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赤脚医生;二是各地卫生院校或医学院的毕业生。从比例看前者居多,其主要问题表现在非科班出身,医术不精,责任心不强,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广泛的医疗需求。部分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学历层次和职称等级仍相对偏低,直接影响到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水平。另外,由于农村交通、生活条件和待遇等问题,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的稳定性并不高,很多卫生机构出现“招不到人”和“留不住人”的局面,技术骨干呈现入少出多的情况,人才流失严重。
3.制度不健全、保障机制不完善
一是在新医改实施后,虽然农村居民医保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对重大疾病的应急和保障机制仍有待完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卫生事件的应变能力相对薄弱,相应的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同时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存在体制不畅、收支不平衡以及补偿范围狭窄等问题,难以发挥医疗卫生体系对农民的保障作用。二是农村医疗卫生体系运作机制不完善,缺乏规范性,随意性大,当前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分散程度高,卫生机构之间竞争处于无序状态,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存在职位缺失和错位的现象,既影响服务体系的规模和质量,又降低了医疗卫生组织体系的运行效率。三是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如处理医患纠纷机制不完善,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其他部门政策公益性不明显,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培训支持政策不完善等。
4.医疗服务质量低下,医疗事故频发
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由于医护人员专业素质和医药监管导致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事故问题屡见不鲜。由于医师数量缺乏医疗人员专业水平低下,部分“医生”根本就不具备开处方的资格,或是一些医生为谋取个人利益,乱开药、拿提成、吃回扣,给患者造成更大负担,甚者危害患者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调查,部分村卫生室未能配备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管,甚至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的情况,在对相关药品的抽检记录中,不合格率也相对较高,极大的影响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具体对策建议
1.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
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资金投入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在投入上要突出重点,资金投入应以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医疗救治以及卫生院基本建设为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询医、求医需求;二是创新投入方式,建立既投入、又考核、能激励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的制度措施,如根据卫生机构的服务绩效,定向拨付一定的卫生费用,或是进行相关的业务经费补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功能和效率,同时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吸引各类资金投资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举办农村卫生机构,改善农民就医条件;三是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在进一步巩固以县医院为龙头的基础上,完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尽早进行危旧病房的改造及医疗仪器设备的更新,将基本建设、设备更新、正常维护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改变过去“老三样”的就医条件。
2.加强卫生人才引进,构建人才队伍长效机制
农村需要进一步严格医疗卫生人员进入标准,构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长效机制。首先,严格人才选拔机制和用人机制,杜绝“走后门”、“关系户”现象,通过竞争机制选拨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公开招录临床专业毕业生进入乡镇卫生院,尽快改变镇、村医务人员队伍老化、人才匮乏的被动局面;其次,实行严格的职业资格制度,要求各层次医药人员均须通过相应的职业测试,杜绝无证上岗,在三级医疗机构中应合理配备现有的职业医师和乡村医生,尽可能为农村人口提供有效的医疗保障和便利;再次,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轮岗培训机制,例如政府可以从卫生事业经费中列出一块培训经费,用于支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补助,制定相应的优惠措施,完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编制管理政策,鼓励医学高等院校优秀毕业到基层服务、对口支援,并在职称晋升、福利待遇等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建立吸引人才的长效机制,这样才能更好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最后,完善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巩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前期取得的成果,把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建立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激发乡镇、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3.完善对口帮扶、双向互动、定期进修制度
农村基层医院要与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大中医院建立起较为牢固的协作关系,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农村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委托管理、团队引进、人才柔性流动等方式加强与医学高校科研院的对接,可以通过脱产学习、进修培养和专家带教等形式对乡镇村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培养,整合资源,取长补短。各基层医院可以在各个领域中选不少于1名的业务骨干外派到市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等进修,逐步形成每个主要业务科室有一个带头人。
4.加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作用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的内部运行机制,调整合作医疗的参与条件、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等,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并通过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来弥补新农合中资金补偿不足的缺点,以此来保障农民的医疗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农村药品监管机制、保证政策有效性,药物对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来说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农村卫生服务的质量,完善和强化农村药品监管机制可以有效保障农村人口的用药安全。同时,加大宣传,减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道德风险,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严格监督体系,对医院与医生的业务水平、患者治愈率及满意度、医德、服务质量及效率等做出评估,从而满足患者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总之,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应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加强医生职业化和乡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建设,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引进新型医疗设备,提高医生的技术层次,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引进并留住优秀卫生人才,加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作用,以提高农村卫生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稳定农村医疗队伍。
[参考文献]
[1]蒋玲玲,李合伟.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社会发展,2012(4)
医疗卫生服务政策范文3
一、充分认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重要性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龄化速度较快。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加就业,有利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统筹发展。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对有需求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机构为依托,做好康复护理服务,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对多数老年人,以社区和居家养老为主,通过医养有机融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推动普遍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政策引导、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行业融合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以下统称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
到2020年,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三)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
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责任。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四)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实施准入和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大政策规划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五)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
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发挥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要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整合审批环节,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七)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充分发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的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四、保障措施
(八)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
(九)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
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依法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十)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继续做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进一步开发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鼓励老年人投保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提供体系。
落实好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十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十二)强化信息支撑。
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鼓励各地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
五、组织实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各地要及时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度和具体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计生、民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规划衔接,加强在规划和审批等环节的合作,制定完善医养结合机构及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投入政策,积极支持医养结合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机构的用地布局。老龄工作部门要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接受居家医养服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中医药相关服务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服务产品推广,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人才培养,做好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
(十四)抓好试点示范。
国家选择有条件、有代表性的地区组织开展医养结合试点,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每个省(区、市)至少设1个省级试点地区,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各地进展,帮助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医疗卫生服务政策范文4
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是自治区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的综合医改地区,也是第一批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区。市政府出台了“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6.2%,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8个,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占81.7%。准格尔旗提出了整合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思路,统筹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做大医保基金总量,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差距。乌审旗推行以“三制五统一”为核心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改革,既解决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弱、人才缺乏问题,也形成了卫生人力资源的上下流动机制,还推动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促进了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多媒体触屏式费用查询机的应用,为患者就诊提供了便捷服务。鄂尔多斯把“健康前置管理”作为医改的重点内容之一,将启动健康城市创建活动。
巴彦淖尔市作为全区第二批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区,政府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五部门出台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2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全部实行绩效考核、绩效工资,28个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1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全部完成人员聘用和绩效改革。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8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乌拉特前旗医院也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由政府负责给予专项补贴,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做了有意义的探索。
与此同时,两地大力发展蒙中医药事业,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鄂尔多斯“数字卫生”工程也即将启动。
存在的问题
一是深化医改工作的进展不平衡。比较两市总体情况,鄂尔多斯市研究医改、推进医改的氛围基本形成;巴彦淖尔市虽然是第二批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地区,但医改的氛围还不浓厚,除了农村牧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外,多数政策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新农合管理与保障水平迅速提高的形势不相适应。对于抓住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以上的机遇,推行支付方式改革的进展不大,门诊统筹推进尚显乏力,新农合与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一样,作为医患之间第三方的作用还远没有发挥出来,既缺乏引导合理就医、促进转诊会诊机制建立的作用,又缺失代表参保方面的集团购买医疗服务、规范诊疗行为的作用,与定点机构谈判工作没有普遍启动,控制费用增长的作用不明显。特别是现有新农合信息系统在便民和为决策提供支撑远远不够。
三是基本药物政策还没有真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数只配备100多种基本药物,同时还在加成使用非基本药物。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知识还缺乏全面的了解。多数基层单位通过网上采购药品,但是药品配送不够及时。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在自行采购药品。普遍反映自治区招标的部分药品价格比盟市自行招标的高。鄂尔多斯市在2009年曾搞过二次议价,药品价格总体下降了19.1%,在自治区通报批评后叫停。鄂尔多斯建议自治区允许盟市二次议价。巴彦淖尔市现在正准备开展二次议价工作。
四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低。突出表现在基础设施、基本设备配备落后,卫生技术人才匮乏,护理人员短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核编定岗缺乏自治区级的政策支持。特别是为农村牧区卫生院公开招聘执业医师工作开展了3年后,2011年国家停止了在我区继续开展这项工作,卫生院后续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缺乏连续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层次较低。
五是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不扎实。虽然各级政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落实,并且鄂尔多斯的人均补助标准今年将达到31元,但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未真正普惠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利用率较低,还没有形成档案建立、居民使用、综合应用、补充完善的良性运转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较少。巴彦淖尔个别旗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还没有补贴给卫生院和卫生室。
六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工作尚未真正启动。对照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任务,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等还没有真正启动。随着医保制度建设的快速推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人数剧增,床位、人员缺乏等问题逐渐显现。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的病床使用率却在下降。
问题分析
以上问题的产生,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从卫生系统自身抓医改工作的角度考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调查研究不深。一方面是对上情研究不足。国家医改政策目标、框架、理念均已确定。但在基层很少听到“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汇报和提法,致使基本药物配备不全,控制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的积极性不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体验不深。另一方面是对下情研究不深。国家医改政策是对全国提出的总体性的原则要求,而我区地广人稀,医药、医疗市场分散,需要我们审慎实施以省为单位的有关工作。比如,我区药品招标采购到底需不需要盟市二次议价,到底是否允许二次议价,亟待统一思想。此外,总结研究下级推进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还不够,试点的“试验”作用没有得到发挥。乌审旗从2009年开始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建立以旗人民医院为龙头,以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为骨干的集团化管理模式,并实行“三制五统一”机制,盘活了全旗医疗卫生资源,但是并未引起我们的关注。
第二,组织发动不足。一方面,领导层的开发动员工作仍显不足。有的盟市医改方案至今难以上会研究。政府医改相关部门之间的发动工作也还不协调。国家五部委的《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已经出台2年,但我区的具体办法至今未能出台,导致盟市、旗县市区的卫生投入政策缺失。另一方面,卫生系统内部的组织动员工作滞后。许多医疗卫生人员不清楚本职工作中哪些是医改的内容,基本药物的种类还说不齐全,基本药物的政策内涵不清楚。有的地区和领导干部对新农合推行盟市级统筹存有异议,这说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最为核心的大数法则的知识还没有得到普及,致使一些医改的理念、政策在层层传递中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出现了不同的行动。
第三,指导督查不够。在工作的安排上,督促检查的多,政策指导的较少。许多医改政策在还没有完全理解和吃透的情况下,匆忙实施、盲目开展,应付督查。特别是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专题指导和督查工作基本缺失。在指导督查工作的执行主体上,行政部门的多、业务部门的少。在指导督查方式上,就事论事的多,整体分析的少。突出表现在对按季度、年度开展的190项医改监测指标的分析利用不够。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但政府补助尚未落实,运行机制不畅。
第四,规制手段不硬。一是医改政策是否执行缺少刚性管制手段。虽然层层签订了落实医改任务责任状,但是对任务完成的好坏没奖惩。执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成了限制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充分理由,但并非是优化调整公立医疗资源的必要条件。二是服务行为是否规范缺少有效的约束手段。三是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系统缺乏标准化的管制手段。基层卫生人才仍然匮乏,能力、水平仍然不高。
意见建议
为了如期完成医改近三年的重点任务,近期我区在抓医改工作中,应以“三跟进、三提速”为重点。“三跟进”是:
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及时跟进。一是进一步摸清底数。不但要全面调查掌握卫生资源状况,更要开展卫生经济学研究,核算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基本药物服务成本。特别是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成本。二是研究制定工作标准。使卫生管理、服务、建设、培训等工作在标准下推进,使医改任务在标准下规范地落实。三是开展专项改革试点研究。重点研究新农合对医疗服务的杠杆调解机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购买”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四是及时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对盟市和旗县市区的探索,本着少限制、多引导的原则,鼓励多种形式的改革。同时,对符合医改目标要求和我区实际的改革举措,及时总结、升华、推广。
政策调整和宣传贯彻及时跟进。根据调研总结的情况,及时调整不符合我区实际的政策。尤其注重调整和明确政策的具体执行主体、实现目标、考核主体,建立责任明晰、奖惩有力的机制。重大医改政策出台,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医改办共同组建政策宣讲团,层层开展医改政策讲解,并将医改政策宣讲列为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将医改政策知识作为卫生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有计划地实现医改政策知识的全覆盖,营造全系统良好的医改氛围。
普遍指导和重点辅导及时跟进。对全区普遍执行的医改政策,加大具体指导力度。充分利用医改监测数据,进行普遍性的指导。对年度医改任务,倒排时间表,指导和督导双推进。在强化面上指导的同时,建立领导干部或团队联系试点工作制度,及时提供支持,辅助医改工作的开展和典型经验的升华。
“三提速”为:
一是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应提速。通过顶层设计,分步实施3521工程,建立3级平台、5个应用系统、2个数据库和1个卫生专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通,提高总体管理和服务水平。整合所有卫生信息化项目资金,以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为纽带,推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和综合管理系统的规范化建设,促进医药卫生服务信息公开、透明,规制各种服务行为。
二是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应提速。抓紧制定《自治区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以“帮扶式托管”为基础,探索建立“三带二、二带一、一带村”链条式对口帮扶机制,引导三级、二级、一级医院通过托管等不同形式,逐级对口帮扶下级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医疗机构之间纵向紧密的协作与人才培养机制。在条件具备的地方,推行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促进卫生人才流动。实施医疗卫生领先技术跟踪计划和适宜技术推广普及计划,在三级医院强化临床技能培训基地的建设,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远程继续教育制度和新技术快速推广应用机制。
医疗卫生服务政策范文5
【关键词】医疗卫生;过度市场化;政府
2014年7月8日总理会见世界银行行长金墉和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指出,人的健康是发展的动力。健康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力之一,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国家和政府有责任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与社会起点的公平密切相关,医疗卫生改革直接影响了国家的稳定发展。但当前“看病贵”的形势依然很严峻,真正普惠于民的医疗卫生体制还未真正得以实现,群众对医疗卫生改革的呼声很高,本文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的过度市场化和商业化。政府应该明确其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角色和定位,尤其是在基本医疗领域的主导角色,避免过度市场化和商业化。
一、医疗卫生的市场化、商业化演进
计划经济时期,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合作医疗制度覆盖了绝大多数人口,医疗卫生设备、设施等大体来源于政府和各经济集体的投入,药品价格也被有效控制,大多居民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比较高。但医疗技术水平低、发展缓慢,医疗机构人员积极性低。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制结构由公有制转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形式。20世纪80年代,政府医疗改革主张放宽政策,放权让利,自膨胀的医疗机构的管理越来越转变成企业化的管理方式,各医疗机构之间由分工协作步入了全面竞争,医疗机构成为拥有独立经营意识的利益主体。商业化的医疗卫生体制使财政负担得以减轻、医疗卫生事业得以发展、技术服务水平得以提高、供给能力得以提升,以及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工作更加具有活力。
二、过度市场化、商业化的消极影响
医疗卫生市场的竞争日渐激烈,理论上讲,市场竞争的进行能够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使得医疗医药机构的运转能够更加有效,最终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降低医疗卫生服务的费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进行成员国卫生筹资和分配公平性的排序中,中国位列191个成员国的倒数第四(188位),这样的排名无疑是对医疗卫生事业市场化的一种抨击。医疗卫生的过度市场化和商业化使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逐渐减弱,其追求的主要目标逐渐变为经济利益,甚至公立医疗机构的社会公益目标也在淡化。医疗卫生领域的市场化发展使得医疗服务费用不断增加,市场化的政策趋向把人民推入一个尴尬的境地。“羊毛出在羊身上”,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群众要看病,医疗卫生成本自然而然转移到了群众的身上,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重,“看病贵、看病难”、“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层出不穷,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的公平性低下。
三、医疗卫生过度市场化、商业化导致消极影响的原因
从1978年至2002年,中国卫生总费用从110.2亿元增加到5684.63亿元,期间政府投入的总费用在逐年递增,但政府要节约开支,医疗卫生的市场化和商业化正好能起到减少政府的支出的作用,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百分比并不高,在医疗卫生的行政管理和财政投入中,中央政府的统一协调职能也不断弱化,地方政府愈来愈承担更多的责任,药品的生产和流通也全面走向商业化。医疗卫生改革的市场化表面上看能够减小政府开支,可是政府投入比例小意味着医疗卫生机构需要依靠创收来维持其运转和发展,甚至是用创收来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医疗机构需要支付部分的医疗机械设备等成本,同时,由于市场化带来的竞争,许多医疗机构都争先恐后购置更为先进的设备和仪器。如此一来,医疗卫生机构只能在市场化的大潮中通过创收来站稳脚跟,因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并未得以真正的解决。
四、中国的医疗卫生要避免过度市场化和商业化的建议
(一)增加政府投入力度
政府投入力度的不够促成了医疗卫生市场化和商业化的发展,但由于激烈的竞争和利益的驱使,市场化不像理论上那样理想化和完美化,过度市场化的消极影响最终由公民买单。政府应该增加对医疗卫生到绝对投入,同时,考虑到医疗卫生日益重要的地位,还应该提高医疗卫生投入在政府总投入中的比重。
(二)政府需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占据主导角色
医疗卫生具有外部性和专业特殊性,其中,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专业的医疗卫生人员和普通民众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关系,过度市场化会使医疗卫生机构与普通公众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医疗卫生是民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更加关乎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而这些方面由政府投资是最具经济效益的,同时,为了真正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不可能将医疗卫生全权的交给市场,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中,政府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
(三)引导医疗卫生服务的市场化发展
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需要政府站稳脚跟,但在非基本医疗服务方面,市场化是医疗卫生服务得以发展不可缺少的一种有效方式。只是,市场化的过程需要政府适时的引导和纠正,以防止过度市场化酿成的消极后果。非基本医疗服务方面,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而政府需要做的就是鼓励商业医疗保险等的发展,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严厉打击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当竞争等等。政府鼓励其发展,但同时要守护好群众的健康权。
参考文献
[1] 张茂松.医疗保障中的政府责任研究――兼论我国医疗保障中的政府责任缺失[J].经济经纬,2007(4).
医疗卫生服务政策范文6
关键词:推进;医改工作;思考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5-130-03
一、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是深化新医改的核心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医改方案强调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把基本医疗服务作为公共产品,是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意味着医疗卫生服务要体现全体居民均等受益和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即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也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笔者反复学习文件,认为坚持公益性,不是排斥市场机制,而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由政府保障公平,让市场确保效率;坚持公益性,也不是实行政府包办,而是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推动形成一个合理有序的竞争格局;坚持公益性,更不是政府只管不办,而是继续加强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建设,确保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实施强有力的救治。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
二、促进国民健康公平是深化新医改的鲜明特征
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事关国民健康权和生命权的一种具有公益属性的特殊产品,唯有做到公平分配,才能真正实现“人人享有生命和健康权”这一发展目标。因此,新医改对医疗公平给予了突出的强调,将公平作为医改必须坚持的基本理念,提出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具体措施,深受社会和百姓好评。第一,在卫生服务资源分配方面,新医改强调加大对农村、中西部及边远地区的投入,强调加强对基层卫生服务部门(乡镇卫生院、城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以推动医疗服务资源分配公平性的实现。第二,在卫生服务利用方面,新医改明确提出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的目标。第三,在卫生服务筹资方面,新医改针对贫困群体,特别提出要实施积极的医疗救助政策。
三、开展多元化医疗服务是深化新医改的趋势
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主体应该由谁组成、以谁为主是一个存在诸多选择的众说纷纭的问题,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国家在不同时期做出的选择很不相同,这对能否保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实质性医疗公平至关重要。新医改特别强调应“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并提出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即明确提出要走“提供主体多元化”的路子。这一思路的提出,体现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政策理论与实践的最新趋势。具体来说,“多元”在新医改中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二是“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前者指在明确政府、社会、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前提下,确定政府的主导责任;后者则是鼓励民营资本等社会资本的介入。这两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共同揭示了“多元”的含义,即在政府的主导下,社会、个人等各方共同参与,形成医疗卫生事业的多元投资主体。
四、落实卫生投入是深化新医改的前提
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是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的重大工程,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工作,如食品药品安全、职业卫生、卫生应急处置、重大疾病防控等;一些卫生发展的基础性建设,如基层服务体系、区域重点医院和学科、卫生信息化建设及人才培养等,都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卫生行业是既能增加投资,又能刺激消费,还能改善民生的事业,所以,为实现医改目标,要进一步落实各项投入政策。一是在投入方向上要兼顾供需。医改方案明确要求,政府对卫生投入要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这标志着卫生投入的方向由单纯投入供给方向兼顾供需双方的重大转变,意味着政府卫生投入既要投向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方,更要投向让群众直接受益的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等领域的需求方,使人民群众得实惠。二是在投入领域上要突出重点。财政支出要向民生领域倾斜,尤其要针对前十多年卫生投入在财政支出比例逐步下降这一严峻事实,应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同时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投入体制,有力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在投入方式上要创新机制。财政投入不仅表现在“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个良性发展机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投入方式,主要是在核定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核定经常性收入、经常性支出及其收支差额;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核拨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核定收支后的差额补助;积极探索实行购买服务等多种有效形式,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等运行机制改革,变“养人办事”为“办事养人”,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努力提高卫生投入的效率。
五、保基本是深化新医改的首要选择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应从这一基本国情出发,着眼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坚持突出基本,逐步提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基本,首先要明确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内涵。概括起来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两个方面。在具体工作中,保基本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级政府的财力相适应,保障标准可以先低一些,服务项目可以先少一些,从能做的事、必须做的事、见效快的事着手,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再进一步提高和扩大。在此基础上,应做到广覆盖、可持续。广覆盖,就是使城乡全体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得到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可持续,就是使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仅能够建立起来,而且可以长期运行下去。这就需要新医改政策立足保基本这一前提,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和服务内容,并建立起有效持久的运行机制。
六、强基层是深化新医改的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也是我国目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强、质量不高,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小病也到大医院看,大医院人满为患,从而加重了看病难、看病贵。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是联结五项重点改革的重要纽带。做好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有利于促进各项改革早见成效。强基层,就是把工作的重心下移,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多的人才、技术引向基层,切实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强基层,一方面要抓硬件。须多方筹集资金,继续加大投入,落实配套资金,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要抓软件,当务之急是解决人才短缺、技术薄弱这一突出问题。最近,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多渠道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建立全科医生的激励机制、相关保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全科医生是看病的“多面手”,目前在基层尤为缺乏,急需要足够数量的全科医生来补充,必须下大决心加以培养。强基层,还应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服务模式。基层医疗机构机构应与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服务关系,主要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在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健康管理中发挥主体作用。应通过提高基层看病报销比例、加强宣传引导等多种措施,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城乡居民不出社区、不出乡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逐步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群众就医的“主阵地”。
七、建机制是深化新医改的关键
医改千头万绪,建机制能够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对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十分重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落实投入是保障,形成机制是关键。这就要求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激励与约束等关系,建立起有利于增加服务、提高效率的长效机制。一是将完善基层补偿机制与解决“以药补医”和运行机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仅要解决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补偿问题,还要落实其他相应补助政策,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同时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绩效考核,确保机构履行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将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优化资源配置有机结合起来。在增加投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抓紧开展社区首诊试点,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协调有序的就医格局。鼓励通过医疗资源重组、社会力量办医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鼓励有资质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开业。三是将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与探索建立新的支付机制和费用控制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政府对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不断增加,新农合政府补助水平也逐步提高。应加强机构收支管理,引导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适宜人力、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探索开展新农合参合人口特大病保障试点和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四是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与创新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改“坐堂服务”为“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严格执行服务规范,建立绩效考核制度,逐步建立一套稳定、可持续的公共卫生服务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