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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范文1
《经济》:目前东城区对于生活垃圾分类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措施?
谢申:根据《北京市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我区已完成45个居住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工作,逐步实现了垃圾分类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在二次分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三类垃圾三条处理路线分类处理的方式。一是“厨余垃圾”就近消纳、资源再生。全区有10个小区安装并运行了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机,厨余垃圾可当日进行就地消纳处理,合计每日能消纳1吨左右的厨余垃圾;另外,有40个小区的厨余垃圾由政府专业收运队伍在固定的时间到各小区进行上门收运服务,并分别运送至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和顺义新日月环保公司进行资源化处理,合计每日消纳8吨左右的厨余垃圾。二是“其他垃圾”密闭运输、有序转运。各小区的“其他垃圾”由物业公司或街道环卫所运至小区附近指定的密闭式清洁站,再由区环卫服务中心对接市环卫集团统一转运。为此,我们为小区垃圾清运单位配备了“桶换桶式电动三轮车”等运输工具,要求收运时直接用空桶换满桶,避免垃圾散装造成的二次污染、垃圾遗洒、散发异味等问题,保证运输过程的密闭清洁。三是“可回收物”就近直运、便民回收。各小区保证与一个以上的具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享受上门回收或送就近回收点两种再生资源回收服务;部分可回收物由区环卫服务中心与各街道办事处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对接,走“桶车对接”直运方式,进行区县统一集中处理,进一步保证了回收效果,较好地促进了垃圾减量。
《经济》:在解决垃圾问题上,城管委有没有进行技术上的创新,在基础设施方面有没有进一步的完善?
谢申:为优先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我区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着力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在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的同时积极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技术研发与项目建设,不断探索科学技术与管理机制的双项创新。
2010年初,我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完工并开始试运行,日处理能力30吨。通过餐厨垃圾高温好氧发酵技术,不仅能够将餐厨垃圾中的固体物质制造成有机肥料或饲料添加剂,餐厨废油还可以交予炼油厂进行提炼,生成生物柴油,实现了“物尽其用”的资源化处理效果。
同时为解决我区北片餐饮单位相对密集、餐厨垃圾处理难,计划在北二环建设一座厨余垃圾处理站,设备处理能力为每天30吨,可满足安定门街道、北新桥街道等街道居住小区的厨余垃圾处理与消纳。
我们“牵手”河北省大厂县,筹建了餐厨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利用基地,引进先进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届时,我区产生的餐厨垃圾经过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的初步加工后,将被运至该基地,进行进一步精细化处理,预计日均可处理餐厨垃圾超50吨。同时,为解决冬季落叶及绿化日常养护产生的枝叶、草末等自然垃圾的外运处理问题,我区因地制宜在北京游乐园南门和地坛公园南门设立了两处落叶打包点,通过机械挤压的方式,将区内冬季落叶等绿植垃圾压缩成35千克左右的方块,统一打包运送至基地内,沤成农家肥并制造沼气,供基地及周边居民使用,还可以用来烘干餐厨垃圾等,在内部形成生活垃圾的循环再生利用体系,达到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
《经济》:生活垃圾分类已经提了很多年,但是大多数居民并没有真正做到在家里就把垃圾分好类,请问东城区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
谢申:小区居民卫生保洁费用由小区物业收取,本着谁收费谁处理的原则,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列为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工作,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小区物业要承担起居民垃圾分类的监督、组织和实施责任。区、街道和社区必须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制定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和考评。小区垃圾处理自成体系,进入区垃圾处理循环体系的生活垃圾必须是分类垃圾。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小区生活垃圾管理服务站,集保洁、分类指导和收集运输于一体,推动小区分类工作落实。
另外,我们还将逐步建立起生活垃圾产生量以小区、街道为基础计量单位的管理模式。由小区物业、街道环卫所和区环卫中心三方,根据产生量进行总量结算。区和街道以每年居民产生量的平均数为基数,超量加价收费,减量少收费,分类达标免收费并奖励,通过奖励和加收费用,促进物业管理单位责任落实。
《经济》:东城区自实行新的垃圾分类措施以来,取得了哪些显著的成绩?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范文2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发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激励对象和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进行激励。
二、激励条件和标准
(一)家庭
“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指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准确分类投放垃圾每年累计不少于120天(以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督导记录或智能投放设备的投放记录作为依据)。
2.参与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督导、入户走访或宣传等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6次。
(二)个人
“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指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教师以及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督导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全年督导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以街道办事处审核作为依据);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现场督导,表现突出。
2.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全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以志愿者管理系统记录或街道办事处审核作为依据);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3.教师。所在学校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
4.其他人员。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住宅区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住宅区,具体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标准》(附件1)。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激励对象。
(四)单位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具体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标准》(附件2)。
2.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和高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具体条件详见《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学校标准》(附件3)。
3.社会组织。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宣传教育以及公益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或者获得市级及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奖项。
4.农贸(批)市场和超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
三、激励措施
(一)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
1.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2000元。
2.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深圳市文明家庭”和“深圳市最美家庭”。
(二)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
1.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1000元。
2.相关信息纳入市民文明诚信分采集目录。
(三)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
1.通报表扬并按照10万元/1000户的标准补助,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100户,补助资金减少5%,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100户,补助资金增加5%,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补助资金仅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设施采购、宣传培训以及劳务补贴等方面。
2.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优先申报深圳市级绿色物业管理评价标识,通过市住房建设部门审核后获得绿色物业管理评价补助资金。
(四)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
1.通报表扬。
2.“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经办人分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不占用各区积极个人名额),给予补助资金1000元/人。
3.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的学校可优先推荐申报参评“绿色学校”。
四、激励名额
每年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给予激励,
限额分别为5000个、1000个、500个,单位不限定名额。
各区家庭限额如下:福田区625个、罗湖区415个、南山区570个、盐田区95个、宝安区1265个、龙岗区915个、龙华区645个、坪山区170个、光明区240个、大鹏新区60个。
各区个人限额如下:福田区125个、罗湖区80个、南山区115个、盐田区20个、宝安区250个、龙岗区185个、龙华区130个、坪山区35个、光明区50个、大鹏新区10个。
各区住宅区限额如下:福田区100个、罗湖区70个、南山区80个、盐田区25个、宝安区110个、龙岗区60个、龙华区40个、坪山区5个、光明区5个、大鹏新区5个。
五、工作保障
(一)职责分工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和全市激励资金的总体绩效评价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开展辖区年度激励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和初审工作。
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经费纳入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市财政部门可根据激励资金绩效评价及上年度激励对象抽样复查的结果,适当调整各区经费补贴。
(二)激励程序
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辖区激励工作实施细则。
具备条件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应主动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对象推荐上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街道办事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根据辖区名额择优确定候选激励对象;候选激励对象名单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经公示的激励对象如无异议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并实施激励。
(三)经费落实
各区财政每年按以下额度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共6250万元):福田区1152.5万元、罗湖区806万元、南山区940.5万元、盐田区286万元、宝安区1393万元、龙岗区816.5万元、龙华区557万元、坪山区102.5万元、光明区118万元、大鹏新区78万元。
市财政每年安排最高限额3125万元,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上述各区每年实际拨付的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的50%,对各区予以经费补贴。
各区根据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和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大激励补助范围。因扩大激励补助范围而增加的资金,由各区财政全额承担。
(四)监督管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对上年度激励对象进行抽样复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被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向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反映;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有关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当及时纠正。
被授予激励的对象若被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追回补助资金,并向社会予以公开,同时纳入深圳信用体系。
(五)宣传报道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媒体对激励对象进行宣传报道和社会监督,鼓励相关部门安排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和积极个人代表出席市区各级文体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范文3
一、基本情况:
XX街道位于XXXX。辖区面积11.2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86万,现辖8个社区居委会。现有39个物业小区,701栋居民楼,2854个单元门。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宣传活动。
2020年11月,根据市、区主管部门关于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号召,我街与XX文化传媒公司达成协议,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截至目前,已经协调广告公司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宣传活动36场,其中街道大型宣传活动4场,社区小型宣传活动32场。
2、广泛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
在各居民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垃圾分类展板99处。
在辖区主要居民活动场所安装铁艺汽车造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16个,为XXX百姓增添了一道靓丽的人文景观。
在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区域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品展示架9处,在其他主要公共机构、企业设置宣传展架20处。
3、制作垃圾分类宣传单、册及其他宣传衍生品,用于日常宣传。
目前,已经采购制作垃圾分类宣传单50000份,宣传册22000份,宣传海报1000张,垃圾分类无纺布袋5000个,环保降解袋2700组。
4、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结合三长联动,每周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本年度已经开展入户宣传活动60余次。
5、面向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开展宣传,打造垃圾分类示范单位22家。
推动建设以街道、社区、学校、商场、医院为主的22家企事业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在8家社区公共服务大厅设置有害垃圾投放点,鼓励居民进行有害垃圾定点投放。
6、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位的督导管理。
我街辖区目前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点位12个。按照区城管委工作要求,我街加强了对点位经营者的日常规范管理,并将《XXX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向点位经营人员进行了点对点的宣传。
三、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党建引领
我街领导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街道多次召开专题会和现场会对全街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街道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多次提出宝贵的指导意见。
在街道领导的带动下,广大党员干部也都率先垂范,在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的同时,积极参加街道和社区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为了把垃圾分类工作做的更好,落到实处,街道还成立了专门科室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并在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提供最大支持。
2、多方联动,全力推进
垃圾分类的不断推进是个漫长过程,我们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要建立强大的宣传阵地。我街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时特别注重发动群众力量。
一是充分发挥“三长”的作用,联动小区网格长、楼栋长和单元长,取得小区居民的支持,共同开展社区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携手党员开展“垃圾分类 党员先行”活动,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壮大垃圾分类宣传队伍。
三是与学校、幼儿园联合开展分类宣传活动。通过与小朋友互动,在孩子们的内心种下垃圾分类、环保的种子。每个小朋友再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家族,不断扩大宣传效果。
四是征集志愿者,共同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目前我街已经与松原市志愿者协会长春分会,东北师范大学五色光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立合作关系。
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范文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核心城区和全省首善之区目标,以建立高效率、高运能、低污染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为重点,按照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市民配合、注重实效的思路,坚持统筹规划、属地管理、装备配套、分级负责、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全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在全区范围内建立“桶装车载”的生活垃圾收运新模式,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全程“不见天、不落地、污水不遗漏”。
(二)免费开放垃圾中转站,实行生活垃圾就近进站。
(三)改革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属地管理、区、街(乡镇、工业区)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
(四)优化组合生活垃圾收运方式,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基础设施建设。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建立生活垃圾收集新模式。全面取缔辖区内所有单位、道路和小区内的垃圾池(房),淘汰人力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生活垃圾收集车辆。在道路两侧和居民小区设置适宜的标准垃圾桶,配套与标准垃圾桶无缝对接的后装式压缩收集车、电动环保收集车或小型垃圾收集车,淘汰敞开式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方式,实行容器化储存、机械化收集、密闭化运输。
1、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以240升标准垃圾桶为主。道路、街巷和“三无”小区的标准垃圾桶由区财政投入,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一次性配置到位。新建商业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单位、单位小区以及集贸市场由相关开发单位、物业公司和管理单位出资,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自行配置到位。
2、生活垃圾收集车辆以3吨后装式压缩车为主,电动环保收集车或小型垃圾收集车为辅。道路、街巷和“三无”小区的生活垃圾收集车辆由区财政出资,分阶段配备给区城市管理局。新建商业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单位、单位小区以及集贸市场的生活垃圾收集车辆由相关开发单位、物业公司和管理单位负责配备,按照“桶装车载”模式将生活垃圾自行运送到区城市管理局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或委托有资质的垃圾运输单位承运。
3、新建商业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单位、单位小区以及集贸市场不按规定配齐收集容器并对容器进行清洗、消毒、维护、更新的,不采取“桶装车载”模式及时收集运送生活垃圾进中转站的,区城市管理局将依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二)完善生活垃圾中转系统建设。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投入,完成全区垃圾中转站设施改造升级。
1、改造现有的老旧垃圾中转站。年5月底前,完成等4座老旧垃圾中转站改造任务。中转站改造要统一厢体设备,统一运输车辆,增设除臭系统和防噪音、防滴漏等环保设施,设置与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相配套的接口。
2、加快永青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进度。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解决现有中转站中转能力低、运量小、成本高、无法满足机械化收集车进站中转等问题。
(三)免费开放垃圾中转站。全区所有垃圾中转站全部免费开放,接纳转运社会单位、居民区的生活垃圾。
1、按照“就近进站、应收尽收”的原则,区城市管理局对中转站周边单位和垃圾量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综合平衡中转站服务能力和范围,并列出垃圾自运单位、物业管理小区进站时间表,做好协调、衔接工作,先急后缓、合理调度、有序开放。
2、对因中转站中转能力不足以及在中转站改造期间无法进站的垃圾,区城市管理局要设置临时过渡收集点,配置后装式压缩车收集、运输。
3、区城市管理局提出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管理实施意见,禁止装潢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私拉乱倒。
4、各乡镇、街道、工业区选定1-2个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实行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开展分类收集。
(四)统一组织生活垃圾运输。市级负责中转站至垃圾处理厂的统一运输工作。区级负责生活垃圾从道路、街巷、小区、单位运输到中转站以及中转站管理、垃圾运输招标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市场化后的垃圾运输监管。同时,鼓励有实力、有资质的社会单位参与我区生活垃圾收运工作,逐步实行市场化运营。
四、责任分工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负其责:
(一)各乡镇、街道、工业区:负责推动本辖区生活垃圾收运方式改革工作:居民、单位及商家的垃圾需投放至垃圾桶并集中到收集点;负责街巷、“三无”小区、自管农贸市场垃圾桶的日常清洗、消毒、维护和更新工作;督促辖区开发单位、物业公司和管理单位按要求配齐标准垃圾桶以及对容器的清洗、消毒、维护和更新;负责拆除辖区内所有垃圾池(房),原垃圾房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完善上下水,用于标准垃圾桶的清洗、消毒。二环路以北区域的乡镇、街道、工业区除上述责任外,仍需承担辖区内生活垃圾前端收集运输任务(不含市政道路)。
(二)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全区生活垃圾收运方式改革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装备投入和收运成本进行测算,对垃圾收运经费进行核算及划拨;负责中转站的管理、垃圾运输招标的组织协调和市场化后的垃圾运输监管;承担道路、街巷和“三无”小区生活垃圾前端运输任务和主次干道上垃圾桶日常清洗、消毒、维护和更新工作。
(三)区住建、财政、人社、商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支持生活垃圾收运方式改革工作。
各乡镇、街道、工业区以及各相关部门可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改革详细的实施细则。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生活垃圾收运方式改革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区政府城市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区政府成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城管局、局和各乡镇、街道、工业区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工业区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班子,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确保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经费保障。中转站的建设、改造费用按照市区7∶3的比例分别承担。生活垃圾收集、中转站管理的日常运行费用以及垃圾收集容器、车辆等基础设施设备配套费用统一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生活垃圾量每年的递增速度相应增加运行经费。
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范文5
自5月1日起,上海开始实施《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方面可解决上海垃圾分类方面的地方立法问题,另一方面,在生活垃圾的具体类比上,也有了较大进步。
《办法》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不同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要求,同时明确了垃圾分类基本标准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等四类;规定住宅小区、单位办公生产场所以及公共场所等三类区域也将根据不同特点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将通过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垃圾分类减量促进措施等途径改变和规范垃圾收集行为,提高垃圾处理水平。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作为生活垃圾责任主体之一的居民,《办法》中只是模糊界定了其权责,规定“个人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垃圾分类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监管和基础设施等相关的软硬件也同时进行。反观我国的一些城市,虽然在垃圾分类领域作了不少尝试,但收效不太大。
溯其源头,在于我们的社会还没有养成自觉将垃圾分类的习惯,大部分居民缺乏垃圾分类的意识。曾有学者对此作过调查,发现约八成的居民平日扔垃圾时没有分类扔放的意识,且对于垃圾桶分类标识关注度较低。
观念的变化,要从细致的措施入手,一步步推进。收费和罚款未必是唯一良方。
国外发达国家垃圾收费制度的实施经验表明,垃圾收费制度并不一定必然导致垃圾减量,之所以出台垃圾收费制度,根本目的还在于明确垃圾产生者的责任以及为垃圾收运处置提供部分经费。
经济激励或许是一个较为可行有效的办法。
实际上,纵观上海垃圾分类减量的历程,经济激励处于不断发展完善之中。最初的经济激励主要为驱动再生资源公司积极介入的垃圾收费制度与市场激励,2011年又凭借“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我先行”政府实事工程,出台实施了面向居民的经济激励措施。
比如,小区保洁员的激励。在上海试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中,小区保洁员发挥了重要作用。居民分类投放的比重约在20%~30%之间,进入小区垃圾箱房后,保洁员再二次分拣,将玻璃、旧衣服、湿垃圾分类投放。经过保洁员的分拣,小区垃圾的分拣率达到90%左右。
再比如,对居委会及“四大员”的补贴。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宣传、动员、培训与监管主要是由居委会负责具体实施的,居委会通过指导员、宣传员、分拣员和督导员完成相应的工作。为此,给予“四大员”不同程度的补贴,等等。
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范文6
关键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 X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03-04-96-02
随着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贯彻执行,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农民消费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可消费的工业产品也日益增多,生活垃圾成分和含量也在趋向城市化,产生量也逐年增加。据调查,农村平均每人生活垃圾量为0.86kg/d,全国农村1a的生活垃圾量接近3亿t[1]。城阳区地处青岛市郊,农村城市化进程较快,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本文以青岛市城阳区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现状, 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提出了适合的农村生活垃圾综合利用与处置对策。
1 城阳区概况
城阳区是1994年6月青岛市为了建设现代化的国际城市而设立的新城区,东依崂山区,南接李沧区,西临胶州湾,与胶州市相邻,北与即墨市毗连。东西最大横距41.5km,南北最大纵距24km,距青岛市区中心35km,是青岛通向国内外的必经之路,也是青岛连接欧亚大陆桥的重要交通枢纽。城阳区土地总面积5.53万hm2,海岸线长91.6km,其中浅海滩涂达1.07万hm2,宜耕地1.66万hm2。城阳区共辖城阳、流亭、夏庄、惜福镇、棘洪滩、上马、红岛、河套8个街道,242个行政村(居民委员会),2010年末全区总户籍人口48.1万人[2]。城阳区《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2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910亿元,财税总收入突破100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3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 14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 855元。
2 城阳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2007年,环保部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纲要(2007-2020年)》,要求各地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城阳区委、区政府以此为契机,2007-2008年连续2a将建立完善农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作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解决全区所有社区村庄生活垃圾清理问题。目前“居民投放、社区收集、街道清运、区集中处理”的社区垃圾清运处理机制日臻完善,这种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的模式走在了全国前列。主要有4种收集模式:
2.1 垃圾袋装不落地 该模式主要在经济条件较好的社区采用,如城阳村社区。城阳村社区共辖9个居民小区,目前已经全部实现了生活垃圾袋装化。社区居民用统一发放的白色可降解垃圾袋装生活垃圾,每天,垃圾车定点定时停放在小区,居民把垃圾袋投放到车里,随后,垃圾车将垃圾送往垃圾厂集中处理。
2.2 集中收集,地下垃圾站中转 部分还没有实现垃圾袋装化的村居,为了减少垃圾桶造成的二次污染,城阳区的一些社区建设了地下式的垃圾中转站。以大北曲前社区为例,地下垃圾中转站建在小区的边缘,全部置于地下。每天保洁人员负责收集生活垃圾投入箱中,当垃圾车来收垃圾时,保洁人员打开电源,大垃圾箱升起,并将垃圾倒入车内,然后垃圾箱降回地下“隐藏起来”。
2.3 生活垃圾“自产自消” 2006年惜福镇街道盛世家园小区引进2台“微生物有机废弃物处理机”,物业人员每天将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后,将30%的废纸等可回收垃圾送至回收站,剩余大约70%的生活垃圾投入垃圾处理机。95%的垃圾在处理机内经过6~20h的生化处理后分解达标蒸发,剩余残留物形成有机肥用于小区养花育草。2台垃圾处理机每天可处理厨余垃圾逾400kg,小区日常产生的厨余垃圾基本上实现了有效处理和利用。与原来垃圾转运相比,“自产自消”成本较低,而且节省了不少小区绿地养护的费用。
2.4 户村收集相结合,集中清运 城阳区尚未进行旧村改造的村庄多采用这种模式,如上马街道王林庄社区。王林庄社区每户家里都有一个垃圾桶,每天的垃圾混合收集于垃圾桶中,同时在村主要道路上设置若干垃圾收集箱便于社区居民倾倒垃圾。村设有专门的垃圾收集人员定时将垃圾箱的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到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
虽然收集过程各有不同,但是城阳区各街道的垃圾清运和处理环节基本一致。城阳区除城区生活垃圾由区园林环卫部门负责外,其余实行街道负责制。各街道办事处下设环卫办,负责清运辖区内生活垃圾,辖区内所有社区的生活垃圾由各街道环卫车辆每天统一定点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年累计清运生活垃圾逾22万t[3]。各街道办事环卫办将垃圾运到青岛市小涧西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清运率由2006年的59.6%提高到2010年的98.5%,从根本上解决了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杜绝了自行填埋导致的二次污染。
3 城阳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 城阳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调查发现城阳区很少有社区对垃圾进行回收和分类处理,从收集到处置的均为混合收运,未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运与分类处理的体系。一方面,社区居民环保意识较弱,对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不甚关心;另一方面,各相关部门对垃圾收运处理重处置轻源头,加大了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的处理负荷、处理难度和运行成本。再者,垃圾未分类,一些有害物质直接进入垃圾,增加了无害化处理费用和难度。另外,混合清运和处理,也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导致了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城阳区大部分社区受资金限制,环卫人员不足、环卫设施设备分布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而且,由于环卫设置和建设标准与标准要求相差甚远,垃圾收运大多靠人力作业,从而导致垃圾收运效率不高。
3.2 城阳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对策
3.2.1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环保、环卫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通过电视、网络、和文艺活动等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使村民充分认识垃圾处理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严重后果,提高其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意识。
3.2.2 建立健全农村垃圾管理法规体系 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为指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法规和规范,使垃圾从收集到处理均置于法律法规的规范和指导之下,必要时可以采取经济激励和经济制裁。法规规范的制定注意其适用性,并侧重垃圾收集处理的规范及标准、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指导、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法等。
3.2.3 开展卫生评比,提高村民垃圾处理的积极性 为使政策法规有效运行,提高村民处理垃圾的积极性,应建立针对农村村民与家庭的卫生评比制度。在农村卫生监管员、评比员指导下,定期进行家庭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检查,计分评比,进行合理的奖惩处理。
3.2.4 推动垃圾分类,加强资源回收 结合城阳区农村实际情况,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建立有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法律法规,完善管理机制,从实际出发,加快关于农村垃圾分类回收的立法工作进程。政府加大投入,重视垃圾分类工作,购置垃圾分类的硬件设施,结合城阳区实际情况选择有效的垃圾分类方式。前期可参考国内已成熟的分类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1)厨余垃圾。主要是一些有机易腐物质,包括厨房剩余物、果皮、蔬菜残渣等;(2)废弃物品。要是废旧电器、油漆桶、过期药品、日光灯管、灯泡、废弃磁带光盘、发胶罐等;(3)有害垃圾。主要是废旧电池、过期农药以及各种废弃农药瓶等;(4)其他垃圾。即除去上述垃圾之外的剩余物,主要包括冬季燃煤的炉灰、建筑垃圾等[4]。
3.2.5 进一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技术研究 政府应从政策和资金上支持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适宜技术研发和应用。参考环境保护技术文件《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针对城阳区农村生活垃圾特点,系统开展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的收集、运输、处理和管理技术研究。
4 结语
《青岛市城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二五”期间,城阳区要建立完善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垃圾集中清运率达到100%,建立完善生活垃圾综合处置体系,加快生活垃圾综合处置设施建设,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到2015年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30%、集中清运达到100%、无害化处理达到100%。相信只要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加强教育宣传,就能够促进垃圾收集、处理科学化、规范化,使其得到妥善处置,有效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管冬兴,邱诚.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现状及对策探讨[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8(8):29-31.
[2]青岛市城阳区史志办公室.城阳年鉴(2011)[M].济南:黄河出版社,2011:45.
[3]青岛市城阳区史志办公室.城阳年鉴(2011)[M].济南:黄河出版社,20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