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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富裕*、人文*为方向,以居民健康和百姓满意为目标,突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发展主线,坚持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和可及性的发展方向,坚持优先解决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和健康保障问题的发展思路,努力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区建立基础设施齐全、基本设备配套、人员素质较高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综合卫生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社区卫生服务;引导基本医疗服务下沉社区,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关口前移,着力减轻社区居民医药费用负担,有效缓解居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突出矛盾;建立城市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政府财政保障机制,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管理,明显改善社区基础卫生状况,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健康保障水平。
具体指标:
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覆盖率达到100%;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城市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比例达到70%以上;
3、按照建立学历层次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整体素质较高的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的目标,通过强化培训和人才引进,完成100名全科医师、100名社区护士、50名公共卫生医师和50名社区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和队伍建设任务;
4、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0%;城市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建档率达到95%以上,建档管理率达到95%以上;60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以上,建档管理率达到95%以上;
6、城市孕产妇管理率达到95%以上,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计划免疫四苗覆盖率达到98%以上;城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城市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90/10万以下。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卫生、财政、民政、建设、劳动、监察、审计、统计、药监、物价、市容以及各街道等为成员的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四、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落实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收支分离原则。强化成本核算,完善预算管理,加强考核监管,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行。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科学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制和合理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三)坚持公益性原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基本医疗用药实行零差率销售,注重公平、质量、效率和可及性。
五、实施范围
辖区内符合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六、工作任务
(二)公共卫生服务关口前移,建立健全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关口前移。按照每个社委会配备1名公共卫生信息员标准,全区47个社委会和6个行政村配备53名信息员,由街道聘任,培训上岗,统一管理,与全科工作团队共同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工作。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保所按照每个街道配备2名卫生监督人员、2名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2名妇幼保健人员,加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网络,夯实公共卫生网底,努力提高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能力。
(一)社区卫生服务重心下沉,全面落实“六位一体”功能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重心下沉。全区现有5个街道,47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9万户和30万人口。运用网格地图管理思想,按照每800户居民为一个管理网格,每1万居民为一个管理片区,全区47个社区和6个行政村划分为均衡覆盖全区的30个管理片区、112个管理网格,将2名全科医生、2名社区护士和1名公共卫生人员组成的全科工作团队均衡分布在管理片区内,实行分片包户,以健康保健合同和居民健康卡为载体建立全科医生家庭责任制,全方位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慢性病防治、传染病管理、妇儿保健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原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础上,4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6个行政村设立全科医生工作站。全科医生定期下派到工作站,方便居民就近享受健康指导和服务。
社区基本医疗服务进家庭。按照安全、廉价、便捷原则,开展社区出诊、社区巡诊、社区康复指导和家庭病床等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以家庭健康保健合同为载体拓展社区首诊的覆盖面,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和二三级医院双向转诊工作,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
(三)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管理,着力改变“以药养医、以医养防”状况
成立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设立社区卫生服务财政专户,实行中心主任和财务人员派出制,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财、物等管理,切断医务人员与经济创收、医药购销的利益联系,着力改变“以药养医、以医养防”状况。重新调整和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收支结构,实行预算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所有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社区卫生服务职工工资和奖金由区卫生局和区财政局核定,考核发放。中心主任年收入探索试行年薪制,标准由区卫生局和区财政局统一核定,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和居民满意度调查结果综合考核后发放。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聘任期间暂停执行档案工资,严格执行岗位工资,以岗定薪,一岗一薪,岗变薪变。档案工资仅作为职工计发退休费、调资、晋级、调动、缴纳社会保险等的依据。
改革用人制度,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推行全员聘用制、人事制。全面清理超编行政工勤人员和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技术人员。按照服务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全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聘用人员退出机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建立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技术水平、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的综合考核紧密挂钩的机制,并适度向关键岗位和一线人员倾斜,合理拉开分配档次,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四)实行基本医疗药物集中采供和零差率销售,努力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社区基本医疗用药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供。成立区社区基本医疗用药招标采购办公室,研究制订《*区基本医疗用药集中采供和零差率销售管理办法》。在认真调研分析基础上,组织专家制订《*区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医疗用药目录》。按照统一用药目录、统一厂家品名、统一剂型规格、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管理、统一价格公示等“六统一”的要求,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社区基本医疗用药供应商和销售价格。
社区基本医疗药物零差率销售。辖区30万社区居民因常见病、多发病持居民健康卡到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购买《*区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医疗用药目录》范围内药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努力缓解居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五)加快社区卫生人才培养,提高社区卫生队伍素质
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建立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把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着力培养一批具备全科医学理念、综合业务知识和技能,能运用适宜技术、提供适宜服务的社区卫生人才,增强综合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和对口支援工作。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业务素质。确定省人民医院、市第一医院、市中医院作为全区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定点培训医院,在市第一医院设立区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每周开展专题讲座。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每3年选派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区卫生局定期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到三级医院参加科室查房、专题讲座和短期轮训。积极鼓励和吸引三级医院高年资退休医师进社区坐诊和查房,充分利用和发挥三级医院下基层锻炼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指导作用,通过传帮带迅速提升社区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区卫生局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加大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建立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围绕改善服务、减少浪费、激发活力、提高效率为目标,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运行考核机制和社区公共卫生绩效考核评估体系,严格考核,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区人事局会同区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制订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编制标准、人事管理和职工聘任等有关制度。
区财政局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合理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财政投入机制,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快速发展。
区建设局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在新建或改建居民住宅区时,按城市规划标准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并无偿提供给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区发改局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负责依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政府补助资金分配、核拨、使用,以及基本医疗用药招标采供和零差率销售实施全过程监督。
区药监分局负责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审核基本医疗药品供货商业公司资质并加强监管。
区市容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周边环境整洁,加强对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区物价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收费项目和药品价格的审定和监管。
区民政局负责将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和社区工作计划,指导开展社区动员和工作培训。
区劳动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
各街道负责组织开展社区动员,做好居民健康卡登记发放工作,组建社区公共卫生信息员队伍并加强管理,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进社区工作。
(二)加强检查监督,建立健全严格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
一是制定方案。区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区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区基本医疗用药集中采供和零差率销售管理办法》、《*区社区卫生服务人事管理办理》、《*区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奖惩办法》等。
二是严格考核。区效能办委托区城调队对社区居民开展满意度和知晓率调查,作为评估区卫生局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成效的核心指标。区卫生局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创新管理考核机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重点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效果,突出考核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满意度和知晓率。
三是持续改进。区卫生局和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定期深入社区、家庭,充分了解社区居民的医疗保健需求以及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和修改完善,使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合理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财政政策,调整现有卫生经费的支出结构,不断加大社区卫生经费投入,用于公共卫生服务购买和基本医疗服务补贴,社区卫生服务财政投入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财政增长幅度。
八、工作安排
(一)调研筹划阶段:20*年12月—20*年2月
1、区政府组织卫生、财政等相关人员学习国家、省、市文件,以及外地的经验和做法;
2、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20*年三年经济运行状况调查,进行药品让利等测算,确定收支项目和财政补助数目等;
3、区卫生局在多方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订《*区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标准等;
4、区卫生局在认真调研基础上,组织专家制订《*区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医疗用药目录》。
(二)宣传准备阶段:20*年2月—3月
1、成立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制定操作流程和步骤;
2、确定社区公共卫生人员岗位和其他岗位数量,完成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和职工聘任工作;
3、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HIS系统;
4、成立区基本医疗用药招标采购办公室,按照统一用药目录、统一厂家品名、统一剂型规格、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管理、统一价格公示等“六统一”的要求,选定药品供应商,确定基本医疗用药价格,做好基本医疗用药零差率销售的各项准备工作;
5、2月28日,召开全区动员部署大会;区政府与各街道、各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区卫生局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目标责任书;
6、设计制作和登记发放居民健康卡,通过社区公共卫生人员按照每800户为一个管理网格,采集居民健康信息,建立家庭保健合同,宣传社区首诊和基本医疗用药零差率销售工作;
7、开展社区公共卫生人员全员培训;
8、完成社区公共卫生信息员聘任工作;
9、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三)正式实施阶段:20*年二季度
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基本医疗用药目录、进销价格和厂家规格等;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步启动公共卫生服务进社区和基本医疗用药零差率销售工作;
3、区卫生局组织局机关干部实行分片定点跟踪督查工作推进和实施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范文2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社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制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在地方政府。强化区、镇两级政府责任,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把卫生投入重点、工作重心转向基层。
2、坚持公益性质。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维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注重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与效率。
3、坚持保障基本。保持社区卫生服务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需求。
4、坚持资源整合。优化整合区域内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科学合理共享部分检查、检验项目结果,真正实现“双向转诊”和“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模式。
(三)改革目标
经过2-3年的努力,初步形成机构布局合理、服务模式规范、运行机制科学、政府投入保障、医保预付管理、患者就医下沉、考核监督强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基本实现“医疗费用低廉、诊疗水平优质、服务功能规范、监督管理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降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费用
1、减免门(急)诊诊查费。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就诊的居民可享受减免门(急)诊诊查费个人自负部分的优惠,医保对象发生的减免费用由医保基金承担,其余居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村卫生室也享受门(急)诊诊查费减免,费用由市、区、镇财政分担。
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约定服务的对象,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向转诊至二、三级医院的,接收转诊的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并给予门急诊诊查费个人自负部分减半的优惠。
2、规范服务降低费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从机制上转变趋利性医疗行为,认真执行部分检查、检验项目结果互认制度,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3、降低社区的药品零售价格。
依托药品联合采购平台,降低药品成本,控制药品加价率在15%以内,积极推广临床疗效好的廉价药品的使用,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4、巩固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各级政府加大对合作医疗的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和补偿标准,人均资金拥有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15%,逐步缩小与城保之间的差距。
小城镇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合作医疗门诊保险的,人均所需资金由医保部门按有关文件精神从其个人帐户中予以划拨。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推进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化建设,推进住院记帐式结算和村卫生室门诊实时结算工作,方便参保百姓。
(二)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水平
1、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
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机制。制订鼓励和引导三、二级医院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工作的有关政策。
完善骨干全科医师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三、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应的人才和技术支持,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水平。
推动建立上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力争一般常见病、多发病下沉到社区诊疗。
2、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
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执业医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0%,在岗注册护士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35%,在岗医技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60%。
3、加快全科医师队伍建设。
加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力度,加强全科医师社区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全科医师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和引导临床医生取得全科医师资格,到2010年,全科医师占社区执业医师数的5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需要返聘70岁以下的三、二级医院退休医师,转岗和返聘的医务人员都要经过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并建立管理制度。
4、加强社区公共卫生人才和乡村医生培养。
制定和实施社区公共卫生医师、护士岗位培训计划,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工作水平。以乡村医生学历教育为基础,加强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医生技术水平。
5、吸引适宜医学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
要落实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吸引适宜医学人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逐步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和乡村医生队伍结构。
(三)切实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和标准
1、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为社区人群和各类场所提供综合卫生服务的机构,主要功能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综合服务。
2、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根据区行政区划设置和区域卫生规划,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布点。原则上一个街镇(金山工业区)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但可根据社区地域、服务半径和人口分布状况合理设置分中心;原则上城区按3-5个居委会或1-2万人口设立1个服务站点,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卫生室,人口规模较大或偏远地区的原村卫生室可予以保留。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设置,门诊以全科门诊为主,不设专家门诊和联合病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服务项目。
3、推广全科团队服务模式。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居民家庭”“三站式”服务,落实责任区的健康管理责任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以居民家庭健康档案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以户为单位的健康管理全覆盖,实现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间、临床与预防工作间的信息共享。
4、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巩固中医药服务社区示范点建设,加强达标创建单位建设,进一步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全科医师培养和基层卫生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培训,更好地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四)切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改革
1、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保证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经费、基本运行经费和专项经费的投入,特别是对核定的合理收入与合理支出的差额部分,政府要予以全额保障,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全部业务收入上缴区社区卫生服务结算中心专户。
区卫生局、财政局建立与收支两条线管理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督查制度,确保政府资金的有效利用。
2、实行医保费用预付制管理。
按照“保证医疗,减少浪费,促进发展”的原则,实行医保总额预付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费用预付额度。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医保费用控制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医保门诊均次费用、复诊率和住院床日费用,将费用控制在规定的医保额度内,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保费用增幅控制在全市平均增幅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新增医保对象就医所发生的合理超支费用,可由医保基金补助。
3、改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收入分配机制。
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分配总量,切断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检查收入之间的直接联系,建立与服务工作数量、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等挂钩的分配制度,并适度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医务人员收入增长机制。
4、推进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实现统一组织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的“五个统一”管理。村卫生室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从事“六位一体”服务。
建立与服务数量、质量和社会满意度挂钩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提高乡村医生积极性。按照有关政策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保证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
5、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考核监督机制。
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位一体”服务功能相匹配,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的绩效考核机制。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满意度的考核,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区卫生局要加强业务考核和指导,强化行业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强对医疗检查、治疗、用药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和医用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健全机构
组建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政研室、发展改革委、人口计生委、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卫生局、规划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街镇(金山工业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研究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社区卫生工作的检查指导。
成立金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设在区卫生局内,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公益,确保投入
充分发挥区、镇两级政府在提供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作用,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建立全区统筹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机制,保证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经费、基本运行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补偿,并逐年递增。
20*年,确保预防保健经费达到户籍人口40元/人,外来常住人口20元/人;基本运行经费达到户籍人口50元/人,按实核拨,实行封顶;确保社区卫生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置和维修、人员培训等专项经费的投入。其中预防保健经费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基本运行经费逐年递增。
(三)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区政研室负责政策调研,给予政策指导,并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区卫生局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与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相适应的有关配套文件;推进区内卫生资源纵向整合,推进双向转诊和就医下沉;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考核,切实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到位,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优先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投资,研究制订促进基本医疗服务重心下沉的综合措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收费、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和考核,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利民优惠政策专项经费。
区审计局负责对区、镇两级政府投入的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及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使用情况加强审计和监管。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区人事局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定编定岗、岗位管理;制订吸引优秀卫生技术人才进社区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人才流动的有关政策。
区规划局负责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切实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业务用房,并依法加强监督。
区民政局按照有关精神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构建完善的*卫生服务新体系,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卫生事业协调、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区域统筹的原则。按照区域城市发展规划的整体要求,科学制定*区卫生发展规划,以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为前提,以区级卫生资源整合为重点,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的原则,统筹推进区域卫生资源布局结构调整,实现全区卫生资源的科学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卫生资源的功能,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良好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2、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市辖区人民政府原则上不举办医院的精神以及市政府关于对区级卫生资源实行布局和机制体制上的“三转两调整”精神,区政府在保持管医职能不变的同时,办医重点转向体现公益性质、有利于发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等职能的社区卫生,区政府将在控制全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加强和充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引导推动区级医疗卫生资源整合,进一步激发区级医疗卫生资源的活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3、坚持规范发展、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社区特色医院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功能发挥情况的督导考核,真正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便民利民的目的。
三、工作目标
1、整合区级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市政府[20*]402号文精神,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对区级医院作如下转型调整:*人民医院和市手外科医院合并,性质为由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股份合作制医院;区中医院按市政府“三转两调整”的要求逐步实施到位;*市第六人民医院向社区特色医院转型,建成面向全市的爱心护理医院。
2、理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按照每个街道所辖范围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区内河埒、荣巷、蠡湖、蠡园4个城区街道各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统一为“*区XX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摘除原医院(卫生院)的牌子,实现转型到位。中心为政府举办的公益类股级建制全民事业单位,由区、街道两级共同投入,街道和区卫生局共同管理。各中心主任经区卫生局和各街道协商后由卫生局发文任免。4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实行财政差额拨款。每个街道根据需要,按人口分布情况相应规划设置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站实行一体化管理(详见附表1)。
3、规范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法人制度,实行“三独立”管理,即独立法人、独立帐户、独立运行。同时撤销原街道卫生所和医院(卫生院)建制,核销编制。4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根据市编委的人员配置标准核定为287人(详见附表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核定的编制和人员结构范围内,按规定合理配备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各类专业人员,人员聘用实行定编定岗。上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需人员编制首先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人员编制中调剂解决,不足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4、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硬件配置。根据市政府(锡政会纪[20*]172号)要求,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3000平方米,设置床位50张。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区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区级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资源整合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并统筹协调全区城市社区卫生建设推进工作。区发改、卫生、财政、人事劳动、编办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所确定的工作内容,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各相关街道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按要求切实将相关工作及时推进到位。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范文4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号)精神,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现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对保障参保居民合理的医疗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支出,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制度的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中,强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包括医疗服务的范围管理、医疗服务的定点管理和医药费用的结算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从低水平起步。要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和基金保障能力,考虑城镇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按照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有条件的地区兼顾一般门诊医疗费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范围、水平,以及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及标准。
(三)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城镇居民的特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一体化管理的,也可以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规定执行。各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意见精神,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合理确定医疗服务范围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范围包括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范围,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范围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在认真组织专家评审、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在国家和省(区、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合理确定。要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甲类目录药品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国家根据儿童用药的特点,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兼顾中西药"的原则,适当增加儿童用药的品种及剂型。
(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原则上执行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各地也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增加孕产妇、婴幼儿必需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及中医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新增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暂由各省(区、市)负责制定。
(七)各地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加强对高价药品、新增诊疗项目、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及高值医用耗材的准入和使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的费用负担。
三、加强定点管理
(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根据城镇居民的就医特点和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约束作用。要根据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协调发展的需要,统筹确定各类医疗保障人群医疗服务定点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九)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范围和数量,具体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商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所发生的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各地要根据参保居民的医疗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纳入定点范围。
(十)要探索促进参保居民合理利用医疗服务资源的管理机制,引导参保居民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及中医药服务,探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对纳入基金支付的门诊大病和实行医疗费用统筹的普通门诊医疗服务项目,要制定有效利用社区和基层医疗服务的就医管理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对参保居民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可适当提高基金的支付比例。
四、完善费用结算管理
(十一)要根据医疗服务范围和筹资水平,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合理确定医疗费用结算标准,并纳入协议管理。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要按协议及时结算并足额支付,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范文5
——石景山区创建北京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汇报
近年来,在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的悉心指导和全力支持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以及北京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整合卫生资源,坚持中西医并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与作用,不断满足辖区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使我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得到蓬勃发展。现将我区创建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体系建设
区位于北京西部地区,总面积84.38平方公里,常住及流动人口60.5万人,辖有个街道,个居委会。随着政府机构改革,较早成立了石景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逐步展开,至今已走过近历程。截止目前,按照9个街道和服务人口需求以及“15分钟服务圈”的要求, 规划设置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际运行26个,有6个站仍在改造进行中),基本建成了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服务方便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的要求,目前我区规划建成的9个中心均设置中医科,有中级职称中医医生坐诊,多数中心开展了中草药服务。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有中医师出诊。9个中心和已经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开展中医药服务,中医适宜技术应用达到100%。
二、社区卫生中医药服务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区自特别是近三年以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政府主导、立足区情,整合资源、健全体系,加快发展、逐步完善”思路和原则,全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由主管区长挂帅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领导、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开始,就把社区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折子工程,增加财政投入,加强考核评价。区卫生局作为主管部门,加大实施推进力度。在此基础上区卫生局成立了中医药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社管中心。
(二)落实政策,保障机制。我区注重落实政策,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区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印发了《关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和《关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及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相应实施行动计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中心站点建设标准将中医项目逐一落实。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在经费安排方面统筹考虑社区中医药发展,保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开展中医药所需的基本设备。-,财政投入社区卫生经费为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支出(含中医经费)、中医基地建设、公用支出、机构运行成本、房屋修缮和房租、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等。贯彻落实医保政策,通过各相关部门间的配合,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单位,确保社区居民得到方便有效的社区中医服务。同时将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使北京市中医药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三)夯实基础,保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网底,生在基层,立于功能。在规划设置社区服务中心时即规定必须设立中医科,提供中医社区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医药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才招聘时,增加中医类别医生所占的比例,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社区中医科研力量,带动我区社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同时落实北京市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回归扎根”工程实施方案,对现有在岗的中医全科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利用现有区内专科中医资源,如区中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加强医院与社区间的双向转诊、对口支援,以补充社区中医服务的不足。
(四)加强督导,鼓励创新。在每年的绩效考核工作中,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要进行中医药服务内容的考核,其中包括中医设置、中医人才配备、中药的管理、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等项目,对考核项目评估后按时发放配套资金,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标准要求,为居民提供社区中医药服务。我区非常重视对考核结果的有效应用,以此引导、督导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对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机构采取日常考核与季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直接与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工资挂钩。对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直接与社区卫生工作经费挂钩。这些强而有力的考评手段,保证了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和持续发展。
三、社区卫生中医药服务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初步建成社区中医药服务体系。结合《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10号)、《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于建设规划》、《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区在统一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的基础上,提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配置服务设备、统一要求设置中医特色诊区(诊室),逐步建成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同时,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配置中医和康复理疗设施设备、设置中药房等要求。通过标准化建设,有效推动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适宜技术、中医健康教育和中医预防保健的功能,充分体现了传统中医在社区卫生中的强大生命力。为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中医特色诊区建设,近三年我区共安排资金万元,其中用于中医特色诊区建设资金累计约为万元。 (二)不断完善拓展社区中医服务内涵建设。中医服务要改变原来“坐堂郎中”的形象,向社区卫生“六位一体”功能转变,需要有长效的机制和有效的载体。区努力实践、因地制宜,不断拓展中医药服务功能,提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并将中医药与社区基本医疗及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工作紧密结合。
全面实行社区常用药品零差率销售。为做好社区药品零差率销售管理工作,区卫生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社区常用药品零差率销售经费补助管理办法》,规范了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经费的合理使用,保障和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健康发展。至10月,我区共销售零差率药品约为亿元,财政补助经费d万元。其中销售中成药万元,占销售零差率药品总额的32%。
推进中医适宜技术内涵建设。以社区四种慢性病综合防治为基础,以全民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为契机,以脑卒中慢性病规范化管理为切入点,利用中西医方法,通过中医辨证论治,结合社区康复、心理咨询等适宜技术,做好脑卒中人群的早期识别、健康教育、危险因素干预、双向转诊、社区康复等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评价指标、探索总结经验,形成具有中医特色的,以中医药治疗手段为主的治疗规范,进而扩展应用到其他慢性病的规范化管理中,实现对社区慢性病人群规范、有效、连续的健康管理。对行动不便或有特殊困难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中医出诊服务。
充分发挥中医药技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针对5月甲型h1n1流感疫情来势凶猛、传播迅速的特点,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快速反应、沉着应对,充分发挥公共卫生网底作用,并在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传统医学防治传染病的优势,把中医药纳入甲型h1n1流感防治体系中。各社区机构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并将方案在临床实践中加以运用,结合老人、儿童等不同人群特点,辨证施治,制定防治处方。卫生局成立防控专家领导小组,同时将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纳入防控应急物资储备之列,为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中医药保障。发放甲流宣传材料10万余份,对重点人群监测累计达到人,密接人员居家医学观察累计人,真正成为社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真正做到了科学预防、科学治疗、科学储备,充分发挥了传统医学的价值与优势。
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开展中医健教活动。根据社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及疾病的流行趋势,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灵活应用中医药理论和方法,主动下社区宣教,并积极开展 “中医中药北京行”等主题活动宣传普及中医药预防、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知识,指导社区居民开展防病保健和养生益寿活动,纠正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针对老年人、妇女、亚健康等重点人群,运用中医药理论制定养生保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并得到了居民的充分肯定。三年来共开展健康教育讲座875次44428人受益,开展健康促进活动1297次7799人次受益,健康咨询80170人。为推广使用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处方,区卫生局组织力量精心策划内容,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作多种健康教育处方共计30万份。
(三)大力加强社区中医人才培养。中医药人才队伍是发展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中医药服务水平,我区通过培养骨干、专家带教、引进人员、返聘专家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初步建成了一支技术过硬、扎根基层、长期稳定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有2名以上中级职称以上中医执业医师坐诊。
落实社区“四个一批”政策,进一步加强中医人才建设。一是“下来一批”,我区的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由医院承办,医院的中医医师、中药师能够定期到社区进行定向支援,比如首钢医院所属的四家医疗服务中心,除中医师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诊外,中心的中草药服务也与医院紧密结合在一起。二是“回来一批”,社区返聘专家中中医类别的专家是23%;三是“进来一批”,近三年我区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引进25名中医硕士和博士,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的引入,进一步提升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才的服务能力。四是“出来一批”,通过北京市“扎根回归”工程对现有中医类别的全科医师进行岗位培训,近三年我区共送出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师8人,加强了社区中医人才培养。
(四)不断加强社区卫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十分适宜在社区开展,对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大有益处。我区在开展全员培训中医适宜技术的基础上,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大力推广和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6种以上,卫生服务站达4种以上),如针灸、推拿、火罐、敷帖、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导引等技术全面开展。通过多种形式的中医药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了临床医师中医药服务水平,为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提供了人才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热忱、耐心、细致的医德医风和全方位的中医药服务,赢得了居民的广泛信任,中医适宜技术在社区居民中得到普遍认可。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为人次,就诊人数较增长15%。其中中医服务量人次,占总服务量的36.22%。目前,我区已建成通过审批的北京市中医特色示范诊区4家,北京市中医慢病示范站1个,北京市中医药薪火传承3+3工程李庆业基层老中医传承工作室1个。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范文6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根据医院质量管理的要求,健全了三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案。加强对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学部门的质量管理、评价和监督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病案、药事、感染、输血等管理组织及其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定期组织活动,开展工作,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认真抓好医教工作。实行继续教育学分制度,组织业务人员学习《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知识,开展自学、专题讲座、大查房、岗位练兵等技能培训,上半年组织了12次业务和法规学习,并安排1次笔试,使全院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通过学习使业务人员巩固了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了解国内外医疗技术的新知识、新进展,开阔了眼界,业务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在制度建设中,要求以科室为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尤其是核心制度的落实,如: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病历书写规范等制度的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在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医务科积极配合院领导选拔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卫生技术人员8人到上级医院进修或短期学习培训。
定期深入社区服务站,加强管理,督促检查健康档案及社区六大任务的完成情况,提高了诊疗水平和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水平,使初级卫生保健深入居民生活。
加强疾病控制,按照规定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死亡证明的签发、诊断证明的出具。网络直报传染病和死亡报告,为医院的规范化管理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