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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审核制度范文1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震工作新闻宣传管理工作,保障地震信息的及时、准确、科学、权威,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关于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新闻信息分级审批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以地震工作人员身份擅自对外新闻信息。
新闻采访
第三条各区、县(市)地震局,有义务接待各级新闻媒体的采访。信息由各区、县(市)地震局自行审核。
第四条对要求采访的新闻媒体,需将采访内容和要求报市局震防处,由震防处统一安排。
第五条要求采访市局领导的事项,由震防处提出意见,报局领导审批,震防处安排采访事宜,所需素材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提供。处室负责人要对采访内容严格把关,认真核实事由、数据和内容,务求客观真实、及时准确。
新闻审核
第六条全局性或系统内组织的工作会议(活动)的新闻通稿由主办部门起草,送震防处审核,报市局领导审定。
第七条依据《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震震情灾情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的通知》(政办号)要求,下列重要信息的新闻宣传实行归口管理,由地震部门审核,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统一、准确、及时:
(一)涉及地震地质背景的;
(二)涉及地震监测预报意见的;
(三)涉及地震趋势判定意见的;
(四)涉及地震宏观异常情况核实的:
(五)涉及地震误传、谣传的;
(六)涉及地震震情、灾情和特殊时期抗震救灾等信息的;
(七)涉及突发地震事情等重大、敏感问题的;
第八条信息审核实行保密事项责任制,审核人在审核信息时,同时审核信息是否属于保密事项,对保密信息不得公开。
第九条审核信息采用信息保密审核表,审核人应当在审核表上签字。对未通过保密审查不予的信息,应当说明理由。
新媒体审核制度范文2
一、审核清理范围目标和条件标准
(一)审核清理范围。《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前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二)审核清理工作目标。通过审核清理,取消经整改仍不达标、不符合设置规划或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进一步规范小型屠宰场点管理。
(三)严格执行准入条件和标准。审核清理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条件及《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生猪屠宰成套设备技术条件》、《病害畜禽及其产品焚烧设备》等国家标准,严格执行《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小型屠宰场点的设置要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条件。坚决取缔不达标的小型屠宰场点,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审核清理时限和程序
(一)严格工作时限。底前完成审核清理工作。前,制订审核清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从月份起建立旬报制度,每月日、日、日前将《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旬报表》上报市商务局。
前,各定点屠宰厂依据审核清理的条件和标准进行自查,在确保符合条件后,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自查表》与《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换证申请书》报送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前仍未进行自查或未提交审核换证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定点屠宰资格。
前,市商务部门首先按照职权范围对各定点厂进行现场审核。起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商务、环保、畜牧等有关部门结合“全国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基础信息情况,对企业进行现场联合审核,填写《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联合审核表》,将所有申报企业的全部材料(包括《审核表》、《自查表》、《申请书》)各一式3份报送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环保、畜牧部门的联合审核时间具体安排是:
(1),联合审核市永康定点屠宰厂;
(2),联合审核市金凤定点屠宰厂和市超前定点屠宰厂。
,迎接市商务、环保、畜牧等相关部门对我市企业联合组织的现场审核。市各主管部门将填写《审核表》,并提出清理意见;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限期整改结束后重新审核、再次申报,仍不达标的,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迎接省有关部门联合工作组对各地审核清理工作进行的检查验收。
(二)严格工作程序。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商务、畜牧兽医、环境保护及其他相关部门抽调专人,联合对我市当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和技术条件、肉品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及防疫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核,提出清理意见。按照规定的项目和原则严格审核,填好每一个项目,签字人对审核意见要负法律责任。严格遵守“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做到不遗漏、不徇私、不弄虚作假。
(三)做好备案管理。经市人民政府确认合格、换发证牌或发生取消资格等变更情况的屠宰企业名单,由市商务局报省商务厅,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政府备案。
(四)建立资格公开制度。对于经审核合格并换发证牌的企业,要在媒体上进行公布;对于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资格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及时予以公示。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备案和公布制度。探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完善“12312”等举报投诉服务体系。
三、加强对审核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审核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审核清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审核清理的具体组织协调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审核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和镇街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发挥合力,扎实开展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商务部门要做好审核清理的牵头协调工作,加强对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执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生猪屠宰企业违法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经信、商务部门要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加大改造升级投入力度,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商务、财政部门要结合“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配合审核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商务、公安、工商、畜牧等部门要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注水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审核清理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市商务、公安、工商、畜牧兽医四部门在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要于期间,择机举行打击私屠滥宰、生猪注水的专项联合行动,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专项联合行动的配合与支持工作。对于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环境监管、消防检查、税收管理及工商年检等方面法规、政策规定的屠宰企业,要结合审核清理工作,严格依法处理。
新媒体审核制度范文3
新华网、人民网等门户网站组织的“2012年两会调查”结果发现,网民最关注的 “五大热点话题”中,热点一是超8成受访者认为道德水准“在下降”,热点二为食品安全监管能否杜绝“马后炮”,热点三是期望实现共同富裕不能只是一句空话,热点四就是保障房分配必须防止富人趁机“揩油”,热点五为关注“招考腐败”,因为它让穷人家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足见公众对保障房的关心程度。
这也是民心。
可以这么说,党和政府对保障房建设和分配高度重视。2012年2月6日,国务院专门召开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工作座谈会,会上,副总理强调,确保公平分配是关系保障性安居工程成败及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要把确保公平分配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那么,如何做到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就是要切实做到“严格准入、程序公正、过程透明、技术支撑、及时纠错”,简言之,保障房公平分配的关键就在于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应该说,民意与此是契合的。最近搜狐网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对“你认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最重要的工作应该从哪里入手?”的问题,39.96%的人认为“认真核查申报者的真实收入状况”,有57.16%的人认为“确保公职人员或部门无法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得到‘照顾’”,还有2.89%的人认为“在摇号环节从技术上尽量避免作弊的可能性”。
这样,才能把保障性住房真正建成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和廉洁工程。
严格准入,就是明确界定准入条件和坚决把住准入关口。这一机制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明确界定哪些对象需要被保障,二是把那些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拒之保障房“门外”。
明确准入条件是保证保障房公平分配的基础。这方面,应出台具体的规定,对保障范围、家庭条件,特别是家庭资产进行详细界定,以确保收入属中低、住房真正困难的家庭能享受到有限的公共资源。在此基础上,细分需要保障的人群中哪些可以享受经济适用房、哪些可以享受限价房、又有哪些可以享受公(廉)租房。
对家庭住房和收入条件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坚决挡在享受行列之外。在这方面,关键是要防止蒙混过关或者浑水摸鱼现象的出现,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尤其是配套制度的跟进,加快诸如金融系统数据、住建系统数据的联网等基础性工程建设,并尽快构建我国居民收入核查系统和信用评估体系,同时,完善审核和公示机制,不断扩大审核范围、提高审核手段。
程序公正,就是在审核、公示、公证等环节严格把关。严格对申请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必须采取社区、街道和县(区)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而且在审核过程中还应该建立同房屋产权、公安、社保、地税、车管等部门联动查询机制。对保障房申请人、入住者的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全面审核、动态监测。进入轮候阶段的申请家庭,还需要对上年度的住房、资产和收入及家庭人口等情况进行复核。
如是,通过初审、二审、终审,且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查实不成立的,才能作为保障房对象参与登记,并进入分配程序,等待摇号。
过程透明,就是要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监督。公开透明是保障房管理和分配的最基本要求,因此,保障房分配必须实行全过程公开、全社会公示、全方位监督,使不公行为无处藏身。首先,保障房的房源信息,包括房源位置、户型面积、预售价格(出租价格)、房屋套数等详细信息必须公开;其次,准入门槛的信息必须公开,要公开申请家庭的住房和收入情况;再次,审核的情况要公开;第四,分配过程必须公开,比如,每次摇号,要邀请监察机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现场监督,对现场全程拍摄、录像,并请公证机构全程公正,有条件的还应该现场直播;最后,分配结果也要公开,应该及时在媒体公布最终的分配情况。
需要一提的是,要充分利用网络这一平台,充分发挥论坛、微博等自媒体的作用,让每一个论坛、每一个博主都成为一双监督的眼睛,使者、权力寻租者、弄虚作假者和浑水摸鱼者无处逃遁。
技术支撑,就是要抓紧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尽早实现联网,真实全面掌握申请者、入住者信息,提高分配的效率和准确性。这方面,我们的基础工作亟待健全和完善,必须尽快加强数据化和信息化的基础工作,即尽快建立住房保障、房产、民政、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查系统。只有这些基础工程建立起来,比如,一旦能够直接查看申请家庭的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等情况,从而全面了解到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核查才能真正到位。同时,加快技术研发,比如,住建部门能够通过税务、公积金等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后,自动生成电子表格,一旦超过设定的标准值,系统就会出现“报警”提示。这样,就既能提高分配的效率,更能确保分配的准确和公平。
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已启动全国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其最终目标是建成一个便于全方位社会管理包括住房信息在内的完整系统。这一技术平台一旦建立,就可极大改变目前审核的表面化和不准确性问题,极大提高审核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同时,尽快建立公民信息共享机制,就是应该全面建立申请家庭的申报和承诺机制,申请者需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银行账号、工资账号、信用卡等,以便管理部门定期查询,个人收入若发生变动,申请家庭需要及时上报。最终由此推动建立个人的诚信档案。
及时纠错,就是要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者获得保障房,做到坚决及时清退。这是确保保障房公正分配的最后一个环节。在审核环节,比如两次或三次审核,只要有一次通不过,就应该取消申请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必须坚决取消保障房购(租)资格;对已购房家庭则要求其必须退出所购(租)住房;已办产权证的,也必须通过各种途径收回产权。
同时,明确规定,保障房以及公(廉)租房不允许出售、出借、出租,以及闲置或改变用途。住保部门应建立定期抽查和不定期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有出售、出借、出租,以及闲置或改变用途的,必须立即制止,直至强制收回住房。
还有,对那些已成功申请到保障房购(租)的家庭,随着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的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了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通过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新媒体审核制度范文4
【关键词】农机补贴;问题;对策
1.农机补贴的积极性作用
加速农机化进程。大型和新型机械的推广运用,提高了农机作业质量,有效地促进了农作物产量和质量的提高,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节本增效,同时,增强了农业生产抵制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催生了一批农机专业户,农机作业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宽,服务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促进了土地合理流转和劳动力转移,使外出务工劳动力安心工作,不必在农忙时赶回家参加农业生产,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减少了往返路费和务工费,间接地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机购置补贴发生了“酵母”作用,产生了“磁铁” 效应。
2.农机补贴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没有必要的项目组织管理经费。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用于宣传、培训、服务等工作经费支出较大,虽然部省文件都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并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和推广经费,但由于县财政困难,为落实购机补贴政策增加困难。二是机具补贴资金少,补贴比例相对较大。造成补贴范围相对集中,农民机手受益面过窄。虽然农机部门严格安条件确定购机者,受益者兴高采烈,而部分没有受益机手意见纷纷,甚至造成上访。三是购机补贴和新机具推广相挂钩,使实施压力加大。操作过程中出现搭配现象,对购机补贴产生负面影响。四是部分厂家机具质量存在问题。售后服务不能及时到位,一些农户反映,通过财政补贴购买的农机,质量不够理想,有些机具轮胎质量不过关,胎体布满裂纹,刹车橡胶管老化断裂,个别喇叭按钮锈死失灵等等,导致有的农户不愿意购买补贴农机。
3.采取的相应措施
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建议监管部门应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着力建立健全实施购机补贴政策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管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公正公开。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利用挂图、标语、专栏、墙报、政策问答资料等载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了解政策、知道政策、熟悉政策,不断提高购机补贴政策的透明度。二是做到信息公开。各村社、镇街要建立健全购机农户信息公开制度(张榜公示)。重点公示购机者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所购机具的名称、型号、数量、经销企业名称等信息,确保惠民政策实施的公开、公正、公平。村和镇均要主动公开监督电话,并坚持每月公示一次,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
三是搞好信息通报。各级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过程中,对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总结交流,促进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四是保障工作经费。各级财政应适当安排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审核工作管理经费,确保开展政策宣传、受益公示、审核抽查、补贴监管、投诉调处、档案完善等项工作所必须的保障经费。
(2)建立六项制度,保障阳光操作。
一是完善三级审核制度。即严格按照“自下而上、三级审核”管理(村级初审、镇街复审、区县抽审)要求,逐级申报、逐级公示、逐级审核补贴机具的销售情况,确保购机农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是建立台帐管理制度。从今年1月起,区内所有销售补贴机具的经销商(含镇街经销点),在销售农机补贴产品过程中,都建立了补贴机具进销存台帐管理制度,即《进销存货台帐》、《进货登记台帐》、《销售登记台帐》;各级经销商在提交补贴机具申报资料的同时,按月向监管部门上报台帐资料,监管部门对经销商台帐建立情况、登记情况进行全面监管;未按要求建立台帐、未按《台帐》登记事项进行登记的,按有关销售补贴机具的政策规定取消其经销资格。三是试行公开评议制度。为强化补贴机具销售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受益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作用,邀请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监管工作人员、村社干部代表、购机农户代表等社会各届人士,开展二级经销商遵纪守法、诚信经营、销售价格、售后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开评议活动。四是实施淘汰及黑名单制度。在公开评议中,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经销企业,均给予黄牌警告,并限期进行整改;凡被评议为不合格的经销企业,一律取消其经销资格;凡调查核实有买空卖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或年度经销商考核未达标的经销企业,均取消经销商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二级经销商资格。五是落实义务监督员制度。在镇街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务监督员等组成农机购置补贴义务监督员,同时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加大社会各界的监督力度。六是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在实施购机补贴过程中,凡举报假借农民身份证件办理虚假购机手续、买空卖空、以小报大、虚列配置、一机多报等套取国家补贴资金行为,以及监管工作人员在购机补贴监管过程中,凡有吃拿卡要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给予举报奖励。
(3)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监督的观念,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各级监管部门要采取面上检查、定期抽查、明查暗访、入户核查等多种手段,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监管检查的工作力度;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同时,要认真分析查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环节,建立健全部门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在补贴资金分配、结算,补贴对象、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等方面,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强化内部审核稽查和风险防控,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委托中介机构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建立健全监管审核通报制度,对于审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要及时进行通报,对违规违纪、暗箱操作、虚报冒领、转手倒卖补贴机具的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4)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按照上级农机工作相关会议要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应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监管部门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审核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措施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评价、信息编报、资料收集等项工作。各镇街要把农机购置补贴的申报审核与监督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建立健全相应的审核监管责任机制,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这项“利民惠农”政策的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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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审批工作的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我局把审批制度改革做为全年工作重点,年头县政府法制办清理精减了行政审批项目,创新了管理服务项目,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审批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减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使行政审批更规范、透明、公开,地方的发展环境更好。通过改革达到审批最少、程序最优、收费最低的目标。认真推行网上公开这一成本最小、效果最好的公开方式。做到严格按网上公开时限结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审核,无超时限、超范围审核事件发生,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一站式”审批。相关部门已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人员做了安排,做到了职能和人员集中,相关部门内设的审批机构已按要求调整到位。现我局只有五个管理服务项目,无行政审批项目。
(一)项目进一步清理:20**年初县法制办第三次精减审批项目后,我局保留的审批项目是0项,管理服务项目有五项,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采取单位自行申报,县法制办预审,最终我局确认保留的审核项目由8个减少到5个,这些项目审核流程、审批时限、承诺已经在县级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被取消或调整的项目不再审批审核。
(二)实行统一管理:此次我县确认保留的行政审批部门33个,审批项目52项,全部纳入服务中心管理,进驻审批项目52项,为办理,审批业务上受县行政审批管理办领导,同时做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待审批中心面积增大后,将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办理。
(三)规范审批流程:为做好此次行政审批审核改革工作,我局对时限过长,公开不够透明等情况进行了整改。经过检查,现已基本做到标准明确,要件设立依据充分,程序简化,时限合规,审批审核信息公开透明。
(四)强化审批服务职能,审批效率得到提高
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优化政府的审批服务职能,一年来审批工作着眼于为全县经济发展格局服务,为大项目服务、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立足于审批审核工作实际在服务上下功夫。一是继续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二是实行了大项目全程,大的项目是全县重点,为此我们把全程审批做为服务的措施,为其提供宽松环境,除招商引资单位全程服务外,我们在接手此项目入中心时,就指派专人一跟到底,保证大项目落地。三是开展联席审批审核服务,对一个项目由多家审批、程序复杂的,由管理办统一组织机关部门一同审批,协商受理,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加快了审批速度。
(五)加大审批监察力度,审批行为得到规范
按照“监察提效”的工作要求,加大了行政审批监察工作,认真抓落实,设立了投诉举报箱、电话,同时邀请县监察局领导、检察院领导做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课,聘请行政审批兼职监督员2名,通过警示教育,制度约束,社会监督,我局行政审批工作运行良好,工作人员依法审批自觉性得到提高。全年受理行政审批投诉为零,群众问卷满意率为100。
(六)健全审批工作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工作能否更好的为全县经济发展服务,靠制度约束,遵循“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人性化管理”,按照县政府的指示把审批审核工作列入了我局个人岗位目标考核的内容,使行政职能部门真正重视审批审核工作,用审批审核即为经济发展做贡献,树立一个良好的服务形象。
二、工作成效
结合县政府打造“阳光,制度,学习,效率”政府的要求,提出了行政审批工作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部署,将创新行政审批的体制机制,建立审批全程,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确定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一年来我局行政审批审核工作取得的成效:我局于9月30日前按时完成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阳关政务”的编制审核及政务信息公开上网查询工作,只要上网进入**政府信息网,就能查到有关民族宗教管理服务项目的具体办理程序、条件、时限、需提供的材料等情况。
20**年我局行政审批将以“十七”大的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服务经济、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理念,围绕全县经济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升审批审核的软环境建设,为冲刺全国百强县保驾护航。
1、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理顺行政审批审核的工作关系,按照市里“理想化、彻底性”的总体要求,制定适合本局实际的审核方式及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实现行政审核的提速,提质,提效。重点在减少环节,提供便捷服务,实施规范审批审核上下功夫。
2、强化对行政审批工作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按照全市的行政审批效能监察重点,抓好对审批审核职权的监督,确保行政服务的理念,审批审核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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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是目前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随着经济发展形势的逐渐转变,市场竞争日益剧烈,我国广播电视行业只有不断优化管理体制,才能提高竞争优势,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广告收入财务管理不仅仅能够提高广告的全面性和正确性,还能能够促进行业的稳定发展,本文主要研究广播电视广告收入的财务管理。
一、广播电视广告收入概述
广播电视行业广告收入是指在销售广告业务中产生的经济利益,主要包括广告播出后得到的资源、补偿事物以及款项等。广告收入必须满足播放时已将广告时段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给买方;金额计算能够非常的可靠;在广告收入中能够很容易的流入其他与广告相关的经济利益。广播电视行业为减少广告收入坏账一般是采取实播实收的方式,对于已拍档还未播出的广告,是不予确认为未开播本期广告,不予确认未收款项,不予确认收款但是未播出广告。
目前广播电视行业已建立比较成熟的广告管理系统,不仅能够完成广告业务的资金核算,也能完成资金管理。完成广告业务的初步谈判后,需要审批广告的投放,然后依照实际的需要完成审核,财务管理人员制定广告订单排期,最后将所有的审核通过的信息录入到计算机管理系统中,财务人员在整个管理过程中要仔细核对最终收款额。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出广告收入财务管理人员是起着重要作用,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掌握多方面的知识,还需要非常熟悉审核原则。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广播电视行业竞争逐渐加剧,目前主要采取员工担保的方式提高业务成功率,现阶段广播电视行业广告收入财务管理还需要依照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工作。
二、广播电视广告收入财务管理主要内容
广播电视行业广告收入财务管理主要内容可以分为广告价格合同审批管理、广告价格管理、广告刊播管理以及广告投放管理等。
广告价格管理主要分为优惠政策、频道折扣优惠方法以及广告价格等方面,具体而言主要包括时间、次数、播出频率、收视点以及电力费用等,在确定广告价格后,相关部门如广告策划、财务管理以及广告编排部门制定广告价格管理体系,实现广告预订系统。在审核和监督过程中,财务部门需要制定专人进行录入广告管理系统的工作,在修改相关要素时,需要先得到相关政策的同意或者是批件,并按期整理归档相关文件。
在广告合同审批和管理中,一般的是业务人员填写申请报告单后,负责人在进行审批报告单,报告批示审核则是由财务部门合同控管员管理。其他广告投放合同审批程序同样是由业务人员填写报告单完毕后交由负责人审核,在得到广告经营班子确定后报领导审批。财务部门制定专人保管广告合同原件。
对于广告刊播管理,在原则上需要采取播前付款的方式,在审批前需要经过广告经营班子的同意。在广告下单编审流程中财务人员根据客户的要求确定段位,在录入广告订单排期,财务部门审核录入系统的信息,在广告系统中锁定已终审的合同,不得随意修改系统信息。在广告撤改单流程中,财务人员应依照合同以及报告批件录入撤改单以及审核手续。在播前付款广告刊播中,财务人员依照审批文件以及广告合同,审核客户名称、品牌、时段、频率以及公司等,录入系统,确认广告款的收回情况。在播后付款广告刊播中财务部门根据相关广告政策、批件以及播后付款协议等审核应收金额,标识未未结广告。在实物补偿广告中,财务部门经确定后需要换回实物办理入库手续,在返还广告刊播中财务部门把返回金额直接投放到广告款,在免费广告刊播中,财务部门需要仔细核对广告批件以及合同内容,并标识为免费公益广告。
在刊播广告稽核中,广告编排稽核人员核对的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时段、频率、广告内容、顺序以及公司等,财务稽核人员主要核对的内容包括品牌、刊例价、广告结算管理等。在广告投放担保管理中,要求播前付款的客户采用正式员工担保风险,并负责追收广告播出款,还需要设置担保权限,客户付款出现问题,立刻停止播放,协调或者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若是法律途径无法追回欠款,就需要从担保人员的工资里扣除。
在未结广告款管理中,依照相关规定,财务部门先核算广告款,依照相关要求针对欠款,业务部门需要定期督促相关单位的结算工作,若是出现客户不按时间支付的情况,先及时通知业务部门追收欠款,业务部门需要每年都与客户签订以此协议,超出规定期限的金额就从担保人员等责任人的工资里扣除。对于通过法律途径无法收回的资金,需要报道最高权力机构后,才能作为坏账处理。在广告发票管理中,要求财务部门统一负责保管回收发票,在广告结算中理论上依照先收款后开票。对于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有业务人员申请填写审批单,再由开票人员跟踪督办回款。若是出现客户开票抬头名称与付款人不一致,就要求客户提供垫付说明书。
在会计核算统计中财务部门需要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按月核对银行对账单以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依照电算化的要求,核对客户、栏目以及业务部门等信息,满足管理的需要。依照实际情况,设置预收款项、应收票据以及银行存款等科目核算广告收入业务。
三、广播电视广告收入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目前的广播电视广告收入财务管理中主要存在缺乏核算意识、财务管理机制不完善方等面。广播电视行业属于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是两个独立的部门,因此就导致了核算制度受到了限制,长期以来的发展导致广播电视行业运作缺乏创新,不利于长期的发展,导致财务管理与行政管理不能有效分离,限制了财务管理工作效率,此外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也需要提高,保证广播电视行业能够持续性发展。
针对广播电视行业广告收入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需要不断强化职工的成本核算意识,并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还需要依照实际情况建立更加科学性和实用性的财务管理制度,在经济发展形势下,企业员工素质与企业的发展直接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只有不断提高职业素养,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广播电视行业需要建立一套更加科学性的职务晋升制度,充分调动起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