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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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1

通过开展集中半年时间的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区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生产、获取、提供、使用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泄密、窃密地理信息的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地理信息服务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基本杜绝,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推动我区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重点

(一)开展宣传教育。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报刊等形式,大力宣传地理信息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规定,大力开展测绘、保密等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曝光典型案件,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专项检查。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和保管,以及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出版服务等活动的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完善管理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

(三)查处违法案件。一要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二要查处各种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以及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行为;三要查处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

(四)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联合执法机制,不断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水平。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开展地理信息市场调查,摸清基本情况。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经营、服务的单位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报区地理信息专项整治办公室。组织认真开展地理信息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地理信息的各类违法案件。

(三)落实整改阶段。推广典型经验,通报典型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在此基础上,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行为,树立依法测绘、依法经营、依法保密的意识。

(四)总结验收阶段。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迎接省、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教训,完善监管制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我区地理信息市场监管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政府成立市区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合办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调度,及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承担各自的职责,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本乡镇、街道整治工作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需要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需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区国土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整体工作方案建议,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市场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地理信息生产环节的整治工作,严格规范获取、提供、使用地理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和生产的单位。

2.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涉外非法测绘案件工作,重点查处境外组织或个人非法持有或窃取涉及我国重要基础设施、军事设施地理信息数据的违法案件。

3.区工商局负责地理信息产品传输环节的整治工作,提供从事地理信息生产的注册企业信息,重点查处未依法注册登记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擅自经营和销售地理信息产品的行为。

4.区新闻出版(版权)局负责地理信息出版环节的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未经审批出版地理信息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

5.区政府信息办负责配合做好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等环节的整治工作。

6.区保密局负责组织开展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组织查处泄密、窃密案件,开展保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区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以20*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强化社会管理,提升我街公共安全的整体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打防控机制,加强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建设,确保实现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公共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群众对“黄、赌、毒”问题治理认可率达到8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街道成立“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谭卫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许可,*派出所所长朱济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工商所所长彭玉年、*街司法所所长陈春燕,*派出所副所长黄向华、街综治办主任赵专、社区管理科科长魏伟红、城管科科长单政学、出租屋管理中心主任何晓莉、茅岗社区党委副书记彭汝华和各社区居委会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综治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赵专为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任务

(一)分解工作任务。根据区创建办提出的十二大整治项目之九“公共安全”项目的具体条目内容和《*街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进行分解(分解表见附件),每一条目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由主要责任单位制定细化的工作方案,协办单位全力配合。

(二)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创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扫除“黄赌毒”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和完善我街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机制,确保群众安全感达到85%以上,全面提升“公共安全”项目的达标率。

(三)做好申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相关项目的材料准备,认真做好资料的建档工作;配合街创建办做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点的推荐工作,精心安排好相关的迎检保障工作。

五、工作步骤

街道“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评阶段(20*年5月30日-6月9日)

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科室对照20*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相关条目的要求,组织自查自检,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二)检查督导阶段(20*年6月10日-6月25日)

由街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检查组对项目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创建项目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加大力度进行整改,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做好迎接“区检”、“市检”的准备。

(三)全面整改阶段(20*年6月26日-10月30日)

大力整改“区检”、“市检”中发现的问题,抓好创建成果的巩固工作,以最佳状态迎接“国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科室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有力。

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3

为了加强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确保柯桥城区河道畅通,河面整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研究决定,对本街道辖区范围内的船(船屋)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具体工作方案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余建林任组长,毛国先、李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兴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马坤林、薛红建、驻相关社区(居委会)指导员组成。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本街道辖区内30个社区(居委会)内的所有河道。

三、整治对象

停泊在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河道中用于住人、出租或从事其他活动的水上船(船屋)。

四、整治步骤

整治船(船屋)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中旬——8月底)。全面调查,摸清情况。街道召开整治船(船屋)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船(船屋)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摸清船(船屋)当事人的情况、停泊地点、停泊时间、船(船屋)大小结构、使用状况等,并进行分类登记造册。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9月份)。主要任务是对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水上船(船屋),按照“集中整治,分类处理,适度规范”的原则,组织公安、城管、交通、安监、水利、卫生、工商、税务等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验收巩固阶段(10月份)。统一组织验收,落实奖惩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整治原则

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开展整治活动。

1、对属于“城中村”改造的拆迁户的船屋,确无其它周转用房的船主,允许其在与街道签订船屋使用安全保证责任书的前提下,暂时使用船屋,但该船屋必须在领取安置房钥匙二个月时间内自行撤离或销毁。此类船屋如影响航道通行、河道排涝及城市景观的,由街道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定点集中停泊;此类船屋不得用于出租、经营或闲置,否则就地销毁。

2、对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船屋,不得在城区河道从事经营活动,船屋必须自行迁离或就地销毁。

3、对堆积性和出租性船(船屋),船主必须停止出租或经营,该船(船屋)应自行销毁或撤离。

对拒不执行本项整治规定的船主,街道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将采取措施,予以取缔。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社区(居委会)对本单位所有的船(船屋)主要开展积极的教育和耐心的劝导工作,通过讲明利弊、讲清道理、讲透政策、发放公开信等方式和途径,提高居民对船(船屋)专项整治工作的认同感。

2、搞好调查核实。为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调查是基础,核实是关键,为此要求各社区(居委会)必须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使整治工作有的放矢,落实分类处理。

3、实施联合行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政府要求总体上按照“街道牵头,部门配合”的原则进行,为此,县公安、安监将依法对安全居住及外来人口进行检查,工商、税务、卫生部门将依法对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船屋开展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查处工作;县交通、水利部门将加强航道、河流的安全整治工作;柯桥供电分局及用水部门从加强安全用电角度出发,对超过36伏的所有私拉乱接线路和供水将一律采取停电断水措施等,力争通过联合行动,多管齐下,提高整治效果。

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4

一、组织机构

为顺利完成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成立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单位的隐患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次消防安全整治方案的实施工作,统筹开展各项治理任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协调会议,督促开展该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制定相关处置方案;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各项隐患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世久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安监办、综治办、城管办、派出所、两沟流管办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结合“两沟”区域拆迁方案,制定两沟区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统计汇总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组织召开阶段性工作会议,向领导小组及时汇报近期治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1.下发限期拆除清理通告。

主要任务:一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可燃物品堆放、设施和违章建筑进行摸底,并下发限期拆除清理通告;二是通过现场勘查,规划消防应急车辆通道,严禁各类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7日—4月12日

2.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主要任务:在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逐户对两沟居民进行禁火令、火灾危害、消防技能、逃生技巧、3.25火灾警示等宣传,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7日—集中攻坚前

3.清理各类易燃可燃物品堆垛。

主要任务:一是两沟流管办要做好辖区内租房屋、牲畜圈以及占用消防通道易燃可燃物品堆垛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进行整顿治理;二是两沟流管办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移交派出所、街道把办事处,共同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街道安监办、街道综治办、城管办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4.清理疏通消防通道。

主要任务:一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可燃物品堆场进行清理;二是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废弃物进行清理;三是对C区占用消防车通道树木清除。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派出所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5.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主要任务:一是结合两沟实际情况,和分别确定2个和3个应急疏散集结点,在两个管理办公室设置应急设备储备点;二是制定街道火灾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大风天应急值守,协助两沟流管办共同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在两沟重点区域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一次火灾应急逃生演练,提高火灾自救互救能力,掌握疏散逃生线。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街道各部门

时间安排:4月10日—集中攻坚前

6.统计需要集中攻坚的相关情况。

主要任务:对开展集中攻坚之前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可燃物品堆垛、违章牛羊圈和建筑未清理完毕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编制集中攻坚工作方案。

牵头部门:街道办事处

配合部门:两沟流管办

时间安排:集中攻坚前2天

7.开展遗留问题集中攻坚。

主要任务:街道办事处制定集中清理方案,对经过前期宣传教育、自行整改及街道整改后遗留的占用消防通道、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等行为,组织全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集中清理整顿。

牵头部门:两沟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配合部门:全区各相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较复杂。参与此项工作的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清理工作的安全顺利。

2.参加此项清理行动的各单位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清理工作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通力协作,工作人员及时要到位,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各牵头部门要与配合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治理,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做好各项工作。

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坚持防治结合、堵疏并重、教育引导为主、行政强制为辅的原则,切实加强城区洗修车行业的规范管理,有效解决洗修车业占道经营、环境污染、影响市容等突出环境问题,实现洗修车业规范经营,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和措施

对城区所有洗修车场所,按部门职能职责,明确牵头领导,协同部门,分块专项推进。

(一)规划专项整治组。由县住建局牵头,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对城区所有洗修车场所按照是否取得规划许可,进行专项清理,取缔无规划许可洗修车点。

(二)占道经营整治组。由县交运局牵头,城管、工商和质监、公安等部门配合,对占道经营、污染街道(人行道),影响道路交通的洗修车点予以规范,或者予以取缔。

(三)环保设施整治组。由县环保局牵头,公安、水务、城管等部门配合,对洗修车点是否规范建设排水管道,污水是否进入截污干管,是否建设沉砂池、隔油池,是否设置废油收集处置设施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四)排污管网整治组。由县水务局牵头,环保、住建、自来水公司等部门配合,对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排查,修复损毁管网,延伸建设截污干管,有效收集洗修车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0日前)。各专项整治组在全面、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专项整治通告和责令整改书。

(二)自行整改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经营业主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自我整改。

(三)核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各专项整治组对各业主自行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视自行整改情况,或依法取缔,或依法处罚,确保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城区洗修车业规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公安局、住建局、水务局、交运局、环保局、工商质检局、城管局、自来水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组成整治工作组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效开展。

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建立起长效机制,把犬类的饲养许可、管理、免疫和狂犬、流浪犬的灭杀等一系列措施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狂犬病防控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犬类登记、饲养、免疫、狂犬及流浪犬灭杀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各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切实保障公民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行动的领导,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长效整治工作机制,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加强狂犬病防控和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狂犬病防控和犬类管理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年9月10日至年12月31日,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年9月10日—10月31日)。主要任务:

(一)宣传发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部署动员,根据职能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于9月2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宣传资料、宣传栏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群众性的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张帖分发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政〔〕2号),特别是要加强对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生、儿童的安全教育,让专项行动深入人心,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狂犬病带来的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狂犬病防控工作,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半个月时间,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个街道、社区,全面调查摸底,逐犬登记造册,弄清底数,并明确要求在年10月31日前由犬主携犬到区农业部门设立的免疫点登记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做到免疫登记工作“不漏户、不漏犬”。各街道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牵头组织捕杀行动,抽调派出所民警、行政执法人员和社区干部,并聘请专业捕杀人员共同组成捕杀行动小组,集中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捕杀行动。对发现的狂犬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予以强制捕杀,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三)做好免疫。由农林水局统一组织供应兽用狂犬疫苗,设立犬类狂犬病免疫点,进行疫病监测及免疫注射疫苗,同时做好免疫登记汇总及《免疫证》、犬牌标记发放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落实犬类的全面免疫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分工,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

(四)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与犬主签定饲养犬类责任书,明确犬主应按规定每年按时携犬到区农业部门设立的免疫点登记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对免疫犬必须严加管理,一律实行圈(拴)养,养犬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对因未免疫或管理不善造成犬只伤人的,犬主应立即将被伤害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承担被伤害者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造成被伤害者死亡的,依照法律追究犬主的责任。

第二阶段:联合整治(年11月1日—11月30日)。在犬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街道办事处要在认真分析养犬实际和群众犬患举报的基础上,确定一批犬患突出的地段、小区、场所作为防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组织力量对狂犬、流浪犬进行全面强制捕杀。捕杀后的狂犬要统一进行焚化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流入社会。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和反馈,于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再书面报告区政府。

此次专项整治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建立健全犬类登记、饲养、免疫、狂犬及流浪犬灭杀等长效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在加强市区犬类及专项整治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发挥职能作用。

(三)加强分工协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各街道要以辖区为单位,相应成立工作领导组和捕杀队,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犬类的摸底登记和管理,组织群众对家犬进行登记、免疫,并及时组织收容弃养犬、无主犬,捕杀狂犬、野犬;公安部门要负责协助配合街道捕杀队进行工作,处理犬类管理中的治安、刑事案件,对于在捕杀过程中妨碍公务的依法严肃处理;行政执法部门要负责配合街道捕杀队进行工作;宣传部门要负责狂犬病防控工作及防治知识的宣传;农业部门要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类的狂犬疫苗注射、登记和发放“家犬免疫证”、犬牌及犬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工作;药监部门要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卫生防疫部门要负责被犬类伤害者的诊治和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工作;教育部门要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犬类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