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整治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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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整治工作方案

燃气整治工作方案范文1

一、检查范围及检查内容

全县天然气加气站、门站、液化气冲装站、销售点、住宅小区、餐饮经营场所等燃气用户安全管理情况。

为切实开展好__县建设系统开展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经局领导研究成立__县建设系统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行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燃气办,主任由吴建军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燃气办、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组成。

(一)燃气经营企业(含液化天然气)安全生产管理情况。1、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各执行情况;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巡线巡检、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燃气工程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情况;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包括管道占压情况);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等;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情况。2、安全生产设施建设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定期检验、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燃气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情况。3、企业消防安全建设情况。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得以落实;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

__县兴雅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对县城的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建设及日常维护运行情况、设施完好情况、市政消防栓、消防水鹤要建立台账,以便于掌握全县消防栓、消防水鹤的完好情况。

各企业对辖区内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同时要突出重点,加强危险性较大的供气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凡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排查不深入、整改不彻底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追究企业法人法律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公司)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迅速开展本企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政治工作,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企业按照自查、整改的方式进行。尤其时天然气管网和设施,居民用户以及煤改气锅炉用户和施工作业现场燃气地下管网保护情况,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燃气整治工作方案范文2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市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区成立了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住建局、区监察局、区质监局、区市容局分管领导担任,区协调下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工作组,同时制定了《2014年市区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4月24日召开区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部署动员大会。

1、重拳打击“黑气”。区整治办认真组织开展“黑气”点的摸排工作和打击“黑气”行动。上半年,联合执法查处群众举报“黑气”点两处,查扣钢瓶130瓶,其中15KG钢瓶120瓶,50KG钢瓶10瓶,行政拘留4人次,有效震慑了无证无照违法经营现象。

2、加强餐饮企业用气安全。整治办对区内餐饮企业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上半年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296家次,查处用气安全隐患43起,要求企业对隐患立即整改到位。

3、燃气热水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2月28日,整治办部署开展区燃气热水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组织燃气企业对我区燃气热水器用户安全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共摸底不合格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用户114户,发出整改通知书114份,并做出暂时停气决定。

4、开展我区学校周边托管班用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共摸底托管班燃气用户30户,对其中6户存在安全隐患用户做出整改。

二、强化燃气企业监管工作

1、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当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到位。上半年共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隐患12处,整改12处,整改率达100%。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做好每批次购进液化气质量检测和资料留存,整治办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企业的燃气质量进行抽检,4月18日整治办委托国家化学工业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我区两家瓶装燃气企业气体进行抽样检测,均未检出二甲醚含量。

3、组织燃气企业制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企业《燃气事故应急抢险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员工对应急预案的熟悉度,检验员工应对应急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与操作水平。

三、开展用气安全宣传

1、区整治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制作《区中小餐饮场所安全用气专项整治监督服务卡》、《用气安全宣传》与《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宣传材料共计3200份,张贴至各小区并分发居民用户开展宣传;

2、利用区有线电视台、新闻网等多家新闻媒体播放《请广大市民注意燃气使用安全》、《燃气热水器用户用气安全知识》宣传知识;

3、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区整治办组织区住建局,区燃气企业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燃气安全用气常识300多份,《燃气用户管理手册》100多份,《燃气用户须知》300多份,解答燃气用户燃气安全相关知识80多人次。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广大用户对燃气法规和安全用气知识的知晓率,学会辨识不合格气瓶、器具、气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安全。

四、下阶段工作意见

1、各职责部门按各自职责,继续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区燃气市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区安全。

燃气整治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突出重点、依法履职、严防严管、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打造“三个走在前列”协同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结合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整治攻坚力度,推动各项防范工作落实,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任务

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攻坚战,集中组织对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工商贸、建筑施工、液化气和天然气、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涉爆粉尘、仓储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四、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攻坚季自10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3日

开发区研究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攻坚季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各网格长按照我区方案,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10月24日至12月20日

各网格长、网格员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攻坚行动,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行立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各网格长、网格员对攻坚季工作进行回顾,查缺补漏,采取措施,补足补齐全安全生产短板,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攻坚战

1.打好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要突出检查加油站、危险货物作业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强化油气输送管网安全管理,排查管线腐蚀、老化和管线交叉点无保护等隐患,全面治理管线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2.打好工商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全区所有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密闭空间、燃气管道等关键生产部位,排查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事故隐患和风险隐患。

3.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重点对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安全检查,严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风险隐患,严格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4.打好液化气和天然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一是全面落实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二是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三是加强企业餐厅用气安全管理,全面整治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各类安全隐患。

5.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重点检查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对企业内部的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严查消防通道、消防栓、安全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6.打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

7.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突出消防安全网格化防控体系、电气火灾防控等进行排查检查,深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园的消防隐患,深入推进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8.打好涉爆粉尘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全区所有涉爆粉尘企业突出检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降尘设施设备,警示标志设置,各种电器设备、线路防爆措施,地面粉尘清扫,粉尘防爆知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9.打好仓储物流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加大对小仓储、小物流的检查力度,摸清底数,掌握存储、运输物品的数量、种类、危险性等,严厉打击将民房改作仓储或物流厂房的现象。加强对物流运输站点及物流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严格物流货场分区管理,严禁货物超高堆放。

(二)加强综合监管和追责问效

1.细化工作。对安全生产攻坚季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建立攻坚行动台账,实现工作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对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定期调度。开发区定期召开攻坚行动调度会议,听取各网格长攻坚季进展情况的汇报,着重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工作措施、部署下一步具体工作。

3.强化督导。开发区成立安全生产攻坚季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片区各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以曝光企业问题倒查各网格长、网格员监管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专班。开发区管委成立攻坚季工作专班,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局局长王海波兼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网格长、网格员要从维护全区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各网格长要亲自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自查、排查和治理工作。

燃气整治工作方案范文4

一、取得的成效

1.经过多年以来的宣传工作,以及在大大小小的检查中,我县燃气行业整体还算比较规范有序,对各燃气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及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不过总体分析我县整个燃气行业,呈现为“低、小、散”现象,即多数经营点基础设施落后,安全系数较低,规模小,经营点布局散乱。多数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但在我局长期的检查和督促中,已经相对以往,有很大改观,多数都能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规范守法的经营燃气。

2.加大宣传力度。今冬入春以来我局已在县人民广场、天河镇、龙岸镇等人流较大的地段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在县电视台及县城的三个大屏幕进行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向社会公布我县合法燃气销售网点,通过移动、电信网络向全县移动用户发出安全用气知识短信50000条,并通过各村委利用农村大喇叭、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多渠道宣传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使用燃气意识。

3.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利用送气、入户检查等机会,持续向广大用户普及安全使用燃气知识,发放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单,要求做到每送一瓶气、每入户检查一家就配送一张宣传单,同时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用户(如燃气器具安装在浴室、卫生间等狭小密闭空间)告知并记录在案,及时督促整改。一月份实现用户入户检查81573户,检查率96%,发现存在中毒隐患10户,并已全部责令当场整改。

4.已编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主要内容是成立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县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出租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独居户等易发部位的检查,做好灌装燃气、充气站、燃气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要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力度,取缔不合格燃气用具和黑燃气经销点。目前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5.切实做好信息收集并及时上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存在不足和问题。一是在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过程中,由于人员少、任务重,很难做到不留死角。二是用户安全意识还要加强,部分用户不配合入户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重点加强各乡镇、各村屯的无证经营情况检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经营者认真落实安全经营责任。

2、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及执法力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管理,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排查不安全因素,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供应点,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3、抓好燃气行业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不到位或已过期的,坚决要求立即整改;燃气钢瓶到期未检,坚决要求及时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充装使用;燃气钢瓶超期充装使用的,一律扣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燃气整治工作方案范文5

为深刻吸取“8.25”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余消委字〔2018〕10号)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深刻吸取“8.25”黑龙江哈尔滨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余公消发〔2018〕5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县开展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黄明书记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努力为我县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公共场所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网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是否落实人员值班,是否经过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八)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情况;

(九)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

三、职责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所辖行业、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岗位、责任到人。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职责分工如下:

各乡(镇)、街道办、工业园区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旅游部门牵头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和星级宾馆、酒店的消防安全监管;

教体部门牵头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活动场所、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

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的消防安全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车站、物流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管;

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

卫生计生部门牵头负责医疗卫生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安监部门牵头负责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

宗教事务部门牵头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监管;

消防部门负责对列管重点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供销社、中石化等单位对产权范围内的场所进行一次专项排查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9月13日前,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

9月14日至9月25日,各地、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公共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确保100%排查到位,逐个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建立台帐的基础上,要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并由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如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无力整改、无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企业或单位,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三)总结提高阶段。

9月26日至3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三停”、临时查封的场所逐一复查。要总结固化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本地区、本部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公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情况汇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认真履行职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届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对我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强化协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明确工作责任,掌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规律和工作特点,不断研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树立责任意识,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局面。要建立消防管理协作机制,扩大监督面,增加检查量,尽量消除盲区和死角。要加强信息共享,进行联合惩戒,对经整改后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拒绝整改的场所,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相应行政许可,依法组织关闭。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场所。

(四)按时报送信息。

燃气整治工作方案范文6

为了更好的促进我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明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分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总体要求

1、成立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安监站、企业服务中心、派出所、交管站、农机站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各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配合落实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各成员单位应尽职尽责,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治任务。发生事故时,应积极配合应急救援小组实施救援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在整治过程中,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消除,要严格按照事故隐患“五落实”(落实隐患名称、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资金、落实隐患整改期限)的要求抓好隐患整改。

3、各村委会主任、乡直单位、企业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负责各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各责任单位(部门)必须在11月30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乡安委办。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未依法履行职责而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各单位(部门)必须在每季度未上报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具体分工

(一)、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要求:

全面整治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坚决打击地下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行为,规范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市场秩序。

2、部门(单位)及职责:

派出所:负责对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行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县公安局做好《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依法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做好爆炸物品购销、储存、保管、使用、运输等有关安全工作。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点。

企业服务中心: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要求:

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整治“三合一”厂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危险物品从业单位未经消防审核验收而违法投入使用的建筑物,经整治使上述场所达到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坚决关闭经整治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2、部门(单位)及职责:

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消防安全监督,整治取缔“三合一”厂房。

安监站:督促各村、企业、乡直单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各村:负责对辖区内容易发生火灾的公共场所和民宅的检查,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其整改。

乡直单位:开展好本部门防火检查,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并完善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企业:应按照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原则,明确防火责任,落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尤其是个别存在“三合一”厂房,车间、仓库、宿舍缺乏安全隔离设施的企业,要注重实效,建立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机制。

(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要求:

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取缔违法生产、安装、使用土锅炉、土压力容器及其他特种设备的行为。

2、部门(单位)及职责:

乡安监站:督促、指导所属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按照整治要求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进行自查自纠,取缔土制特种设备。

中学、小学、有关企业:应本着“安全就是效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制定严格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做到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对不当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坚决给予纠。

(四)建筑安全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要求:

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城镇燃气经营秩序,依法加大打击无证施工和无证储存经营燃气的力度,严肃查处违章建筑和重大事故隐患,使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和整顿,完善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程序。

2、部门(单位)及职责:

乡安监站、村管站:协助县建设局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督,协助查处重大质量安全、施工重大隐患及燃气经营场所重大安全问题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施工、无证经营燃气行为。

各村委会:严格检查辖区内的违章建筑和事故隐患以及燃气销售门部的违规经营行为,督促其整改和消除隐患。

各相关企业:建筑企业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五)学校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要求:

构筑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校舍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师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整治,建立严格的师生校内外活动防范重大事故的有效措施,重点整治学校危房、安全疏散通道,整治周边重大隐患建筑,创建“学生绿色通道”等安全管理模式,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部门(单位)及职责:

中学、小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学校教学设施、师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公共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仔细检查学校和校园附近的危房和其他隐患。严格规范校外实践活动的开展,做好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师生食物中毒,加强安全教学工作,规范化的开展安全教育。中心校要加强对幼儿园、星星托儿所的监管,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乡综治办:抓好校园周边的安全整治,对学校师生开展社会治安宣传活动,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邀请县交警大队和县消防大队的领导或干警到所辖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

(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1、整治要求: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部门(单位)及职责:

交管站、农机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形式多样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制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按照“五整顿、三加强”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从人、车、路等环节把好关,严查非法客运、人物混载等现象,从源头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工业卫生专项整治

1、整治要求:

依照工业卫生标准,对全乡工厂企业及其它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工业卫生专项整治,对有毒有害物质和粉尘严重超标的作业场所限期进行治理,防止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2、部门(单位)及职责:

各企业:严格按照县卫生局的整治要求,对有毒有害物质和粉尘严重超标的作业场所进行治理,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卫生院:负责工业卫生普查登记,积极配合县卫生局制定的整治计划,做好贯彻落实。

乡工会联合会:督促指导归口管理的企业做好工业卫生整治工作,保护工人合法权益。

(八)“三线”(电力线、广电线、通信线)专项整治

1、整治要求:

按照“条块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着眼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三线”违章交越、搭挂事故隐患。坚决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行为,及时侦破盗窃电力设施案件。

2、部门(单位)及职责:

乡安监站:协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安全整治中出现的问题。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保护好“三线”,坚决与破坏“三线”的行为作斗争。开展经常性检查,制止因挖掘地基或建房修房而破坏“三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