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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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1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

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2

为重点抓好“两考”期间的市容环境秩序管理,成立我局“两考”环境治理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二中考点责任人员:

一中考点责任人员:

培英学校考点:

工作组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高考期间安静舒适、环境整洁、秩序良好。

(一)整治交通秩序。行政执法大队于6月1日起组织力量对一中、二中校门口的所有占道摊点和流动摊点进行集中整治,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禁止在考点周边200米以内地段摆摊设点、高声叫卖,确保考点周边秩序井然,市容整洁;加强对学校周边车辆乱停放秩序的整治,执法大队要配合县交警大队在学校周边合理规划非机动车泊位与机动车临时泊位,制作告知牌放在醒目的地点,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在现场值守,时刻提醒车主按章停放车辆。

(二)整治施工噪声。6月1日起,行政执法大队应加强一中、二中两考点附近建筑施工工地管理,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夜间施工不得超过22:00,考点学校周边、考生住宿点周边建筑工地及人口聚居密集地区的建设工地,考试期间(6月7日至8日、6月10日至12日8:00至17:30)全天候停止施工,禁止施工噪声影响考生。对违反城市噪声管理规定的建筑工地施工行为坚决制止,依法从严处罚。

(三)整治环境卫生。6月1日起,环境卫生管理所要重点加强考点周边的垃圾清扫清运工作力度,实行全天候卫生保洁,随脏随扫随运,确保环境整洁干净。增加清晨、中午、下午的洒水降尘频次。

(四)整治广场噪声。考试期间(6月7日至8日、6月10日至12日8:00至17:30)湘潭休闲广场严禁各种商业促销,综合管理股要停止审批在这期间的占道促销活动。严禁跳舞、文体活动等各种休闲娱乐活动噪音。治理工作组将组织广场管理所工作人员值守巡查,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对于劝阻不听的,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月1日前,采取下发宣传告知书等形式向市民、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宣传整治事项、整治内容、整治时间,督促他们自觉遵守,全力支持、主动配合。6月2日至12日期间,治理工作组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对各整治事项逐一落实,加强巡查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当场处理。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所有参加整治执法人员要高度认识高考期间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执法中队和环卫所要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城管体制,建立常态化城市管理新机制,以优美整洁的城市面貌展示的改革开放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按照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思路,认真调查分析城乡环境存在的根本问题,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深层次问题。

2、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条抓块管、以块为主、双向联动、协同整治。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所辖区域内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认真搞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力抓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实效。

3、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市级领导分工责任制,对每项环境整治任务均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强化领导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城市规划区和各镇驻地规划区。

(二)整治重点

城区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绿化亮化、河道治理、小区环境、环境污染、噪声污染、扬尘污染防治、违章建筑、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和各镇驻地规划区内的城乡环境管理问题。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

从年6月开始,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城乡环境面貌有明显改善,建立城管新体制,健全城管科学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新机制,全面改善我市人居环境质量。对短期内难以完成的环境整治项目,列入年度整治计划逐步实施。

(一)城区环境卫生整治

城市建成区和大学科研区范围内主次干道等市级公共区域内88条道路(总长度173公里、总面积487万平方米)的环卫设施及卫生,由市城建局负责管理。建成区内公路的环境卫生,按照道路权属由市公路局负责管理。建成区内支路、路(总长度188公里、总面积105万平方米)以及建成区以外区域的环卫设施及卫生,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镇(区)负责管理。

1、加强城区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对城区道路、背街小巷、城中村的环境卫生以及城区新华路北端等12处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由市城建局牵头,市公路局、开发区管委、经济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2、加强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在城区主要道路和居民密集、商业相对繁华的路段增设1700个垃圾桶和440个果皮箱,并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和果皮箱。参照城区公共部位垃圾桶设置标准,并结合村(居)人口、垃圾量等实际,建成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村(居)内增设垃圾桶共计1138个,提高垃圾收集能力。加快推进绿茵环保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建设,确保8月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同时,新配备市城建局环卫站13辆垃圾压缩运输车和2辆洒水车,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机械化服务能力。在大学科研区新建3座公厕,修缮和维护老城区28处公厕,提升城市公厕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牵头,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3、对城区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具体由市城管执法局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严格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加强城区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二)城区绿化及管理

城市建成区和大学科研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和支路、河道两岸、公园绿地等市级公共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及设施、绿地卫生,由市城建局负责管理。建成区内街坊路和城中村(居)以及建成区以外区域的园林绿化及设施、绿地卫生,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镇(区)负责管理。

1、加强城区道路、河道绿化,对路等31条未实施绿化的道路,栽植以乔木为主的大规格行道树;对城区豆金河等4条河道两岸进行绿化带建设;对城区空地实施景观绿化,增加城市绿量,提高城区绿化水平。在整治时限内,要认真做好工程勘查、设计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对具备条件年内完成的,要积极推进;对短期内不能完成的工程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逐步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2、加强城区公园绿地改造提升,及时更换、维修公园绿地内破损垃圾箱,对公园绿地内长势弱的苗木进行更换和增设绿篱,对园路道板、休闲健身器材、雕塑、花坛等设施及时维护,以满足市民休闲健身娱乐需要。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采取铺装绿色塑料网格板等措施,加强城区树穴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效果。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三)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包括经济开发区)的主次干道、地下管网、人行道板、路灯等市级公共区域内的市政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城市规划区内支路、街坊路和城中村(居)的市政设施,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区)负责建设与管理。

1、加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对城区部分沥青面层、人行道板破损严重及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的道路(详见附件7)及时进行整修和完善,改善市民出行环境。同时,选择城区人民路、路、大道5条主干道及灵山卫街道与开发区交界处、公园北门、路、人民路文化宫广场、高速出口等城区5处主要节点作为重点整治区域,根据实际需要,实施道路罩面、人行道板更换、景观亮化、绿化提升、休闲设施建设、门头字号整治等综合整治,打造城市道路示范街,提升城市形象。在整治期间内,要认真做好工程勘查、设计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对具备条件年内完成的,要积极推进;对短期内不能完成的工程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逐步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由市城建局、市公路局分工负责

2、加强公路城区段、市区出入口道路的养护与管理,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路面,确保道路平整、行车顺畅。

责任单位:由市公路局牵头,市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3、加强城区广场、商业街区和游园等休闲、旅游场所管理,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

责任单位:由市城建局牵头,市财贸局、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4、提升城市亮化水平,增强城市亮化景观效果。

(1)市规划局要在2个月内编制完成市政府于年5月31日批准同意的城市亮化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本着节能、节电的原则,对城区大道、路等路段耗能大、超过使用寿命的893盏路灯进行更新;对未实施亮化的路和大学西路安置区以北段新安装101盏路灯,改善市民夜间出行环境;将其它道路亮化整治工程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逐步实施。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督促城区道路两侧业主采取维修路灯杆道旗、沿街灯箱、门头字号、霓虹灯、大型户外广告牌等措施,提升城区亮化整体水平。对未按规定实施城市亮化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5、加强城区河道治理。对城区风河、豆金河等9条河道直排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基础上,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研究治理方案,列入明年实施计划。年先期实施河、河三条河流截污清淤工程,全面改善河道污染现状,提高河流断面水质,确保年底前河流水质达到恢复鱼类生长所需的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60mg/l、氨氮≤6mg/l),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流域污染治理任务。加快推进中科成污水处理场提升扩建工程建设,确保于今年8月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由市城建局牵头,开发区管委、珠海街道办事处、珠山街道办事处、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海渔局分工负责

(四)城市容貌管理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城区道路两侧的22处残垣断壁于7月底前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开发区管委、经济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2、加强城区现有100余处废旧物品回收点的整治。对未取得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擅自经营的业户,坚决予以取缔;对取得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的业户,加大规范整改力度,实现集中入室经营。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3、针对城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乱扯乱挂等影响城市容貌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4、加强城区落地式灯箱、门头牌匾、大型户外广告管理,特别要加强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工作,对不能正常亮化的落地式灯箱、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且影响城市规划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拆除,着力解决落地式灯箱、大型户外广告亮化率不高、门头牌匾破旧等问题。

责任单位: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规划局配合

5、认真研究编制城市道路摊点设置导则,合理设置临时占路市场(摊点),解决城区临时占路市场(摊点)和集贸市场占道经营问题。

责任单位:由市财贸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6、加强对城区140余家洗车店、修车店的管理,对无照经营的洗车店、修车店依法关停取缔;对有营业执照的商户严格依法整治,严格洗车店、修车店审批管理。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7、加强对城市建成区现从事烧烤经营的39家固定店的规范管理。对无照经营的烧烤业户依法进行处理;对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强化管理。同时,合理规划设置专门区域,用于烧烤业户集中经营。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分工负责

8、加强城区325处电话亭体管理工作,认真研究电话亭体解决方案,由政府出资逐步回收。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五)环境污染治理

按照5月12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会议部署,成立专门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小组,开展为期6个月的环保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水、大气环境污染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噪声、异味、粉尘等污染扰民问题的综合整治。建立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1、抓好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实施截污和清淤工程,配套完善周边城中村生活污水管网,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解决污水直排河道及河流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其中,对城市建成区内49个“城中村”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化粪池,配套污水管网,收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主管网,彻底解决“城中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责任单位:由开发区管委、珠海街道办事处、珠山街道办事处、隐珠街道办事处、滨海街道办事处牵头,市城建局、市环保局配合

2、加大对点源污染的执法力度。环保部门要实行最严厉的执法手段,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不间断巡回检查和事后督查,对发现的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上限处罚、限期治理、停水断电、关停搬迁等措施,从严从重处理,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环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3、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生活及建筑施工噪声、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等扰民问题的治理,严格加强审批管理和落实防护措施。

责任单位: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分工负责

4、加快实施橡胶工业园规划建设。对隐珠片区的橡胶、轮胎、手推车生产企业,实施统一入园集中管理,整合生产能力,提升工艺水平,淘汰企业自备燃煤小锅炉,改变无序生产现状,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根本上改善隐珠片区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由隐珠街道办事处牵头,市企业发展局、经济区管委、开发区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分工负责

5、启动化工区二次产业提升。对现有的化工企业实施分类治理,加强废气、工艺尾气等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有计划地实施重污染企业提升、关停或搬迁,从根本上解决化工区污染扰民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化工区产业提升办公室

(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加强对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区域、旅游景区等场所流浪乞讨者的救助管理工作,适时开展集中救助行动,规劝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及时实施食宿、返乡等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加大对组织、教唆流浪乞讨活动幕后操作者、组织者的打击力度,特别是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七)镇村环境综合整治

1、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建专门的领导机构和专门队伍。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查处辖区内违章建筑、违规广告、环境卫生脏乱差、环境污染等项工作。

3、参照市级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在镇域公共部位新增加垃圾桶和果皮箱。镇域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城市规划区内的镇(街道)垃圾原则上要运送至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城市规划区外的镇原则上要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实现镇域垃圾无害化处理。

4、切实加强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打造文明和谐新型城镇。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6月下旬)。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上旬-9月中旬)。各责任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员,按照工作责任分工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市政府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和现场观摩会,及时查找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三)督查验收阶段(9月下旬)。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治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成立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各牵头部门也要成立城市环境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具体抓好整治责任目标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为全面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和效果,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单位要适时组织所属部门、单位赴外地考察学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验,取长补短,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研究创新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同时,加强市城建、规划、城管、环保等部门人员力量,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城市管理机制有效运行。

(二)深化体制改革,健全运行机制

一是恢复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强化工作职能,增加人员编制,切实加强对市政工程、供热、燃气、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二是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增加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整合资源,配强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三是健全完善城管执法、园林、环卫、市政等城市管理早晚联动巡查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城市环境、市政设施等方面进行巡查。在市城管执法局成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联动巡查所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

四是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整合城管执法、环卫管理等资源力量,成立专门的城管中队(在现镇村中心加挂中队牌子),具体负责辖区内城镇、街道管理相关问题的查处。市城管执法局将行使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下放到各街道城管中队,由各街道城管中队以市城管执法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

五是根据市的要求,我市要于年前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其中从年开始要积极筹备前期工作,为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打好基础。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评

市委、市政府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加分、倒扣分制度和市级领导现场督查制度。其中,日常考核实行倒扣分,群众举报查实一次扣1分,有令不行、整改不到位被曝光一次扣1分。现场考核实行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由市级领导带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及部分单位参加,组成现场检查小组,召集各责任单位,分三组现场检查评比打分。综合月日常考核和现场检查评比成绩,对第一组、第二组得分第1名和第三组得分前两名的,每次加10分;对第一组、第二组得分列最后1名和第三组得分列后两名的,每次扣10分,被扣分的4个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媒体上作时间不少于3分钟的表态发言。三个月考核扣分满50分的,对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一票否决”。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4

今天,县政府在这里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目的有两个:一是看望大家,感谢大家在新型城市化建设和“和谐美丽镇村”等一系列活动中所付出的辛勤努力,以及取得的良好成绩;二是对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升温、再鼓劲,继续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引向深入,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克难攻坚,真抓实干,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开展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暨洁净家园“百日”大行动是县委、县政府抓好新型城市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自5月8日的动员会后,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部署,发扬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的作风,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凸显亮点,对县城主要街道、重点地段的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拉乱挂、乱丢乱倒等“十乱”行为进行了有力的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决心大。首先是县委、县政府的决心大,紧紧围绕省、市新型城市化会议的精神,决心解决“和谐美丽镇村”活动的关键节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其次是在座同志们的决心大,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得罪人,全情投入。二是行动快。5月8日召开新型城市化建设会议以后,住建局、城监队、环卫所和园林所反应迅速,立即行动,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式的整治大行动。三是敢碰硬。你们充分发扬城市主人翁精神,以无私无畏、为了大众利益的作风,敢打硬仗、善打硬仗,整治了限高四米、水果街、中医院、河东大新街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群众的高度评价。四是乐贡献。你们大力发扬乐于贡献的精神,夜以继日,牺牲节假日时间,流了很多汗水,换来了县城现在的整洁、美丽和规范。五是成效好。据统计,在二个多月的整治行动中,住建部门共出动4.8万人次,整治街道12.3公里、清理卫生死角500多处、占道堆放219处,拆除违章建筑18宗1123平方米、铁皮房35间536平方米、遮阳布1263块、广告牌671个、横幅275条,制止沿街洒漏87宗。县城综合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有所好转,广告设置进一步美化、合理,私搭乱建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城市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在座各位的辛勤努力,离不开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在这里,我代表县委、政府对县住建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奋战在一线整治的城监队员、环卫和园林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彻底消除“脏乱差”,还市民一个“洁净美”的环境。

二、正视问题,认清形势,增强环境综合整治责任意识

这段时间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和拥护,但我们对取得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重视。整治工作已开展二个多月,有些同志产生了松懈情绪,认为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阵风,满足于突击集中整治,造成整治工作力度不大,推进缓慢,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稍微松懈一下就反弹,因此在思想上大家要有长期作战的认识,要足够重视。二是责任意识还有待加强。环境整治是多年的老话题,有些同志工作消极懈怠,谈条件讲价钱,缺乏主人翁意识,还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三是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些部门人员不足,有些干部职工年龄大,有些文化素质较低等等,这些都影响整治行动的整体效果。四是不利的客观因素较多。由于起点低、基础差、投入不足等历史原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已整治规范的街道,如限高四米、建设南路、水果街等,没有及时进行升级改造,容易死灰复燃,给城市管理工作增加管理压力。五是市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有些市民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还存在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乱倒污水、乱丢垃圾等现象,与城市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等等。

所有这些问题,充分说明了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还面临艰巨的任务和严峻的形势,需要我们充分去正视和认清。绝对不能因为取得了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掉以轻心,也不要以为“百日行动”即将结束,整治工作就不再继续了。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起长期奋战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常抓常新而又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硬仗打好、打赢。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为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打造优美宜居环境,逐步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做到“六个进一步”。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各级各部门要有环境是生产力,环境是竞争力,良好的环境是加快发展的前提和关键的思想认识,树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综合管理”的城市管理新理念,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要提高市民参与意识,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加强培育,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城市主人翁意识,关心城市、热爱城市、贡献城市,促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和城市环境持续改善,全面提升城市品位,为加快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把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做到每一项工作有计划安排、有目标要求、有奖惩办法,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县住建局要抓好班子建设,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职责和主力军的作用,指导和督促城监、园林、环卫等部门认真履行市容市貌、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等方面的管理职责,督促沿街各单位、各门店业主和经营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继续抓好县城主要街道、重点地段的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拉乱挂、乱丢乱倒等行为的综合整治,使县城环境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经营秩序逐步规范,县城品位不断提升。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要建立巡查督查考核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城监大队要严格按照《责任考核办法》对队员履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园林所、环卫所也要参照执行。并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四)进一步加大 宣传力度。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运用广播电视、横额标语、宣传栏等载体,把城市管理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法律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市民了解城市管理、支持城市管理、参与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在理顺、完善城市管理体制上有突破,将城市综合管理单位从住建局分离出来,具体工作由温浩泉常务副县长负责,尽快将此项工作落实好。要进一步学习先进发达地区的经营理念,形成管理网格化、无缝隙对接、责任全覆盖的大城管格局;要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将城市管理引入市场,实行市场化操作,成立市场化的清运公司、清洁公司等,通过市场竞争,节省政府投入成本,把政府的钱用在刀刃上,把我们的城市建设得更加美丽、漂亮。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5

根据省城市发展特点设置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涵盖了城市经济、社会、环境质量、环境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客观反映了城市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程度,对推进我区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该指标体系27项内容,由3项基本条件和24项考核指标组成。24项考核指标包括2项经济社会指标、5项环境质量指标、10项环境建设指标和7项环境管理指标。

对照省考指标评分细则,目前我区3项基本条件已达到考核要求,24项考核指标中,尚有环境质量指标中的2项、环境管理指标中的1项未达标。一是我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未达到相应标准。主要是由于皂河沿岸村庄的不规范生猪养殖和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皂河,造成水质为劣V类,未达到省考指标要求;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是由于各类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等诸多因素影响,使可吸入颗粒物成为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最主要指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提升面临更大困难。截止5月21日,全市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为110天,我区仅为104天,与市上相差6天,与年同期相差4天;三是省考指标要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而目前我区满意率仅为78.2%。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我区以打造“立足率先发展,彰显人文特色,建设幸福南城”为目标,以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为抓手,从5月到10月底,要把创模工作作为全区的中心工作来抓。紧紧围绕省考27项指标,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对已达标指标,进行全面巩固、完善、提高;对未达标指标,尤其是我区创模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达标,以整齐、完善、有序的档案资料,绿色、生态、整洁的环境面貌,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确保我区27项省考指标在9月底前全面达标,力争在市级自查和10月底省级考核中名列前茅,使我区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市第一排。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四、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在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巩固提高已达标指标的同时,完成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整治

1.6月1日至6月20日,完成全区69家各类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所有拆迁工地必须实施湿法作业;

2.全面提高道路机扫率,改善道路保洁方式,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增加洒水频次,扩大洒水覆盖面,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3.全力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工作,于9月30日前拆除城中村茶水炉113台;

4.9月30日前完成39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5.9月30日前完成石油大学1×10吨锅炉脱硫工程及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并通过环保验收;督促市城投集团完成雁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100吨锅炉脱硫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6.认真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禁烧率达到100%。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市容园林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农林水务局和各街办落实。区创模办大气污染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二)水环境治理

1.8月30日前清理、规范辖区距村庄、水源地、皂河周边300米以内548户不规范生猪养殖场;

2.加强对皂河沿岸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辖区内水质考核断面达到市政府规定控制指标要求;

3.加强对浐河段饮用水源地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查,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9月30日前完成马腾空村简易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4.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6月30日前完成凯华技术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8月30日前通过环保验收;7月30日前完成外事学院污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9月30日前通过环保验收。

此项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区农林水务局、电子城、丈八、鱼化寨、等驾坡街办落实。区创模办水环境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三)宣传动员及资料收集整理

1.按照《区创建国家、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创模宣传动员工作;

2.按时完成“呵护蓝天碧水,你我共同行动”创模主题实践活动,各责任部门要立即制定具体的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形式、人数等),于5月30日前报区创模办,在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区创模办;

3.6月30日前,按照省级创模27项考核指标,完成本单位三年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宣传动员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由环保分局牵头,各相关街办、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宣传资料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1.实施三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南二环、长安南路等主干道重要节点实施点亮工程,完成翠华路、小寨东西路等6条道路的线缆落地,拆除90块大型户外广告和22万平方米乱搭乱建,净化城市空间;

2.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提高机扫率,延长保洁时间;

3.坚决取缔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占道经营,特别要对夏季夜市烧烤进行重点清理;

4.组织开展社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垃圾收集清运、出店经营、数字墙、野广告等问题;

5.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活动,杜绝高尖装载、沿途抛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6.完成区创建办年初下达的《各街道部门脏点乱点重点整治任务分解表》中的工作任务。

此项工作由区市容园林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责任部门、各街办负责落实。区创模办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负责督导整治和检查考评。

五、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

(一)实施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创模工作实际,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暨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区创模办四个专项督导组要确保抽调人员在5月底前到位,及时安排部署专项督导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专项督导考核办法;各街办要对照区创模办工作体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实施方案》中所列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唯一;区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全面部署本单位的创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实施方案要于6月5日前上报区创模办。

2.综合整治阶段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省考27项指标,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在巩固已达标指标的同时,突出抓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清理、规范距村庄、水源地、皂河沿岸300米以内不规范生猪养殖场所,彻底解决浐河段所有雨水排污口排污问题,完成石油大学锅炉脱硫工程,深化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安全整治工作。各督导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专项工作考评,全面督导推进,确保9月底前各项指标达标。

3.巩固验收阶段

在全面整治、确保达标的基础上,区创模办及各督导组要完成与省、市考核组的对接,每个督导组要培养确定1-2名情况明、口才好、反应快的“一口清”人员,配合检查。区创模办要组织实施模拟迎检工作,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和缺项,准备迎检点和迎检线路,为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做好准备。

(二)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各街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3中确定的本单位创模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包抓领导、包抓科室、包抓干部身上。对重点、难点问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督战,扎扎实实地做好每项工作,确保不出问题,按期达标。

2.建立考评监督机制

按照市上总体部署,参照我区创卫工作的成功经验,建立创模工作考核奖惩机制: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城市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以建设秀美幸福新为目标,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四大转变”。即:由重建轻管、以建代管方式向建管并重、以管促建方式转变,由临时突击性管理向日常规范化管理转变,由治标管理向治本管理转变,由简单管理向高效、快捷的数字化管理转变。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促使我县的市容环境面貌有显著的变化,日常管理秩序有根本性改观,城市的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明显的提高,为我县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建设特色园林城市,创建一流文明城市,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的步伐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与分工,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特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四、主要活动内容

(一)优化交通秩序

整顿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特别加强主次干道和商业街区管理,重点抓好菜市场周边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积极引导摊点入室、集贸进市,确保城区环境整洁有序。

1、新建停车场。积极落实县政府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城区综合停车场建设。

2、规划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点。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标志,达到定点定位,停放有序,点、线外无乱停放。

3、规范摊点管理,实行就近定点,规范一个夜市、早市,彻底取缔违规占道经营。

4、在规划确定早夜市经营点的基础上,组织进行清理整治违章占道联合行动,彻底取缔无证经营和乱摆摊点,同时要加强整治效果的巩固,防止回潮。

(二)整治市容环境

一是提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和机械化清扫率,不断完善环卫设施,切实提升日常保洁能力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无物业管理小区和小街小巷环卫统管工作前期建设;二是做好广场行道树枯枝死株的园林修剪管护工作,解决树缺株、死株及病死树木问题;三是加强户外广告、商店招牌规范管理,逐步清理拆除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规范户处广告审批流程申报,清理未经审批建设的大型户外广告;四是强化已建和新建亮化工程管理,及时对亮化工程进行验收,质保期满后要及时移交市政部门管理。

(三)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居民区环境

结合无物业管理小区和小街小巷统一管理契机,一是合理配置相关区域的环卫设施,二是清理整治居民小区乱堆乱放和乱贴乱画,改善居住环境;三是加强老城区居民区综合治理,将环境卫生管理延伸到无物业管理的社区、楼院,建立健全楼院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重点抓好垃圾死角的清理。

(四)整治建筑工地施工环境和违章搭建行为

一是加大工地源头管控力度,合理配备冲洗设备,重点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问题;二是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活动;三是严厉查处随意撒漏和倾倒建筑垃圾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四是全面加强违法建筑巡查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健全执法平台,防违控违责任网络,对违法建筑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控制。

(五)开展主题活动

1、开展城管文明执法竞赛活动。5月份,一是以“和谐城管、文明执法”为主题,在城管执法队伍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竞赛活动,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改进城管工作作风,树立行业新风;二是开展城市管理知识竞赛活动,加强公众教育,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创造良好的城管执法环境和舆论环境。

2、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月活动。7月份,在电视、报刊上开辟一期专栏,出动一辆宣传车,印发一批宣传品,组织一次上街咨询活动,将城市管理的理念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

3、开展环卫作业竞赛活动。10月份,结合环卫工人节,以推进城区环卫作业精细化,加强城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提高环卫管理服务水平,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的出发点,根据各工种不同的作业内容及作业标准,从工作质量、爱岗敬业、安全操作和文明作业四方面组织竞赛活动。

(六)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

学习和借鉴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引进新的思想、新的理念、新的模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引领城市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高效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做好数字化城管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五、时间安排

城市管理年活动分以下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4月至11月)

按活动要求,集中整治城市环境卫生。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

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项基础工作全面完成。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对开展城市管理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下属单位要相应的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并制订实施方案于2013年3月18日前报局办公室。各单位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城市化,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落实好城市管理年活动各项目标任务。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围绕城管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形成抓城管、促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创新管理方式

要加大“城市管理年”活动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城管、环卫工作条件,提高城管执法人员和环卫一线工人待遇,保障城市管理年活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各项活动任务。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公用设施公共服务市场,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境卫生、广场园林绿化、市政养护等行业的管理,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