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整治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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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市场整治工作方案范文1

牵头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

二、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不法行为;依法取缔无照、无证、无标识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查处坑农害农案件,创造良好的农资市场流通环境,保证农民用上合格的农资产品。

三、整治重点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肥料(含复合肥)、种子、农机具及零配件、畜禽用药以及哄抬物价、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规范农资生产流通秩序。

四、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配合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全面实现农资市场监管责任目标。农业部门牵头做好农资市场整治工作,并依法开展种子、农药、复合肥和农机具及零配件等专项治理活动;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农资案件,配合做好农资市场整治和重大案件督察督办工作;质监部门负责化肥等农资生产环节的专项整治及农资大要案的查处工作,铲除制造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工商部门依法规范农资经营单位的行为,围绕“三农”问题,加大监管力度,以春耕、秋播为重点,加大对农药、农用柴油、种子和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

2、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按照县市场监管中心的统一部署,各部门各乡镇要结合本部门和本乡镇的实际,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村稳定。一是要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落实源头管理和审批登记管理,完善档案和标签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二是要建立健全农资案件举报投诉和查办监督体系,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迅速查处,按期结案;三是不定期集中开展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查工作,及时规范农资市场的秩序。

市场整治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销售、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现象,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进一步树立企业诚信、规范的良好形象,保护广大干部群众的切实利益,推动我县房地产开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这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开发建设、商品房预销售、房地产中介、房地产权属登记、物业管理等环节,重点解决挂靠资质、土地审批、报建程序不规范、方案不合理、违规开工施工、违规预售商品房、物业管理随意性大等问题。通过集中整治,达到纠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稳定商品房价格的目的。

三、具体内容

(一)强化审查管理,完善准入机制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企业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核登记,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虽有营业执照但超范围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的要严肃查处。

(二)严格规划审批,完善服务功能

住建部门对开发企业报批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初审后,组织国土、房产、环保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土地出让合同的内容,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会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不改正的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非因基础设施建设,严禁对已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容积率、户型、结构、环境整体布局作变更审批。并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管理工作,切实完善住宅小区服务功能。

(三)加大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规划站、质监站、房管站在规划设计、勘察设计、施工许可、招标投标、材料准用、建设监理、市场监管、质量评定、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上要层层严把质量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违反有关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质监站应突出抓好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工程建设各方违法违规以及降低工程质量行为的处罚;做好工程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督抽查;抓好建筑节能验收、房屋建筑工程和项目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管理,并应将竣工验收备案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做好房屋售后质量保修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和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将建设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使用后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四)严格价格管控,保障群众利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时,须将配套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建设费用计入开发建设成本。要对商品房的开发建设成本进行如实核算并上报县房管站进行审查,并会同县物价局对上报的成本和销售价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符合规定的将予以备案,严格杜绝开发商随意提高房价。

(五)加大售后监管,提升物业档次

加强合同的行政监管,严格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减少和防止商品房买卖争议的发生。积极引导督促房地产自觉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监督、指导房地产经营企业按照约定的期限、面积和质量履行合同,按规定向住房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在交付使用时,开发企业不得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管理小区物业服务。应由县房管站审核并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接管。严格杜绝管理不到位、服务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问题的发生。

在此基础上,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和大案要案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声势,确保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实施步骤

本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10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宣传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整顿和规范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充分准备。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1日―3月20日)

开发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物业公司要认真对照《县房地产管理暂行规定》,自觉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查找问题要实要准,切实切断问题源头。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3月底)

开发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物业公司要根据整改方案抓好落实,切实将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大到规划设计,小到人员管理,逐项逐条狠抓落实。

市场整治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运成品油行为,整顿成品油市场规范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社会安全稳定,为依法经营者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查处无证,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二)查处私设乱建加油站(点)的行为;

(三)查处销售劣质油品的行为;

(四)查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

(五)重点查处非法经营汽油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8日-14日)。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播出电视字幕、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等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掀起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15日-20日)。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无证加油站(点)进行一次拉网式的调查摸底。8月20日前将无证加油站(点)清理登记表上报到区商务局(电话:)。

(三)分类处理阶段(8月22日-30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区政府整治专班提出分类处理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分头实施。

(四)取缔规范阶段(9月1日-31日)。符合条件的加油点由商务、公安、消防、工商、安监、质监等部门为其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其余的加油站(点)在9月31日前由各镇(办事处)予以取缔,对取缔的加油站(点)要责令其限期将现存成品油一次性地处理给我区合格的成品油销售企业,并拆除储油和售油设施。对极少数不服从整治安排的钉子户,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力量依法予以拆除。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31日)。由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新闻媒体对各镇(办事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或抗拒专项整治工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部门职责

为使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各部门在服从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工作上各有侧重。现明确职责分工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日常掌握和接到举报的情况,确定联合行动或直接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商务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建设的核准手续,是否符合加油站发展规划,有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确定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和无证经营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对无证经营站点依法进行取缔。检查加油站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油品质量,确定加油站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而取得营业执照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警力和追查非法油品来源,取缔非法炼油厂点;负责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站点的处置。检查加油站选址、防火间距、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电气防火防爆以及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等,确定加油站是否存在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等消防安全隐患。

质监部门:负责对有问题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处置。负责检查加油站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监管要求的加油站点。检查加油站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是否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各镇(办事处)可从工商、派出所、城管等单位抽调专人,积极配合参加全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活动,积极查处成品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切实保证整顿活动收到明显成效。

市场整治工作方案范文4

一、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时间

自____年_月__日起,开展为期__天的专项整治集中行动。

二、总体要求目标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切实解决集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种隐患,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形成执法合力,确保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目标是集贸市场内从事生肉、熟肉及熟肉制品,酱菜、水产品及其它食品经营的达到___%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无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户达到___%予以取缔,所有食品摊点卫生环境卫生设施达到___%配备齐全,市场监管责任达到___%落实到人。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集中行动取得成效,成立集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工商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局、市场科、消保科、注册科、法制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科,由市场科科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广泛发动,加强宣传。要将本次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通过印发通告宣传材料,电视广告,召开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在市场上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县电视台要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宣传。

(三)集中时间、人员,开展集中执法.一是查证照是否齐全。对集贸市场从事生熟肉和其它熟食经营户凡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无营业执照的,卫生部门现场验收,符合标准的,由卫生部门现场填写有关手续,从低收取办证费,__日内办结卫生许可证、健康证。__后由工商局统一按最低收费标准办理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坚决取缔,市场主办单位在市场内不予安排摊位。二是强化商品准入管理。督导食品经营户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并悬挂公示牌进行公示,从事批发业务的要建立销售台帐,如实记载批发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信息,生肉经营户还要有检验检疫证明合格印章等。三是规范食品经营者的卫生设施。各工商分局要按要求督促从业人员销售食品时必须穿着“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摊位必须配备防尘防蝇设施、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四是实行“场厂挂钩”制度。所有经营者必须从正规规渠道进货,必须与工商部门签定保证书,确保所有商场、超市销售的猪肉___%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五是严厉查处缺斤短两、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病死肉、注水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的行为。六是开展食品检测,利用工商分局配置的快速检测箱对蔬菜、酱菜、豆制品、水产品、水发食品、猪肉等进行不间断检测,重点查验蔬菜的农药残留、酱菜的工业用盐、水发食品的双氧水泡制,水产品的甲醛超标和豆制品的吊白块等问题,对经初步检测并经法定部门确认的问题食品一律采取下架、封存、销毁等强制措施。七是加大对集贸市场散装食品管理。经营者经销的散装的粉条、腐竹、木耳、银耳等食品必须出具生产者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必须建立进销货台帐,必须保证运输、储存环节的食品安全,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包装,并加贴联系电话,以保证商品可追溯机制落到实处。

四、解决市场内经营区域划分不合理问题。

各工商分局要协助市场主办单位,搞好市场归行划市工作,重点解决市场内的食品经营区和非食品经营区没有明显分开,鲜活畜禽经营区和食品加工区没有分开;入口食品与有毒有害化肥、农药等物品摆放一起的突出问题,切实消除市场安全隐患。

市场整治工作方案范文5

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06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三、 工作重点

1、 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

2、 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

3、 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四、 检查内容

1、种子: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

2、农药:(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

3、化肥:(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

4、农机及零配件: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5、畜牧: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6、渔业: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3、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

六、 工作步骤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

市场整治工作方案范文6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力度,改善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环境,保障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运营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黑车和无牌、无证、报废车、套牌车上路营运等现象,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环境和运输秩序,切实达到保安全、保畅通、保秩序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无证、无牌、套牌车、使用自用手续从事非法营运车辆)。

(二)主要线路、车站、商场、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营运车辆。

(三)节假日、春运客流高峰期的非法营运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08年12月7日开始,到2009年3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12月7日至2008年12月13日)

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等宣传媒体,采取新闻、张贴标语、通告、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以及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经营车辆。交通、公安部门要将主要线路、车站、商场、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作为重点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非法经营车辆经常活动的范围和经营线路,获取详实的第一手资料,明确打击非法经营的工作重点,为实施集中治理做好准备。

(二)整治实施阶段(2008年12月14日至2009年3月10日)

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参加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在专项治理重点区域,要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市交通局与公安局成立督查组,对整治工作进度及成效进行督查,并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通报制度。

(三)整治总结阶段(2009年3月11日至2009年3月20日)

在3月中旬之前,总结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防止非法经营行为反弹。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交通局局长

*市交通局副局长、运输管理处处长

成员单位:交通局、公安局、监察局、广电中心、工商局、局、综合执法局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运输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二)部门职责

市运输管理处:重点打击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或者持无效道路运输证从事出租车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对无证、无牌、套牌车、使用自用手续从事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对非法营运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市公安局: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报废或者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的,由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在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过程中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对带头滋事、煽动、组织出租汽车行业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涉黑人员和涉黑团伙,要依法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有组织的非法经营团伙要重点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工商局:依法确认道路运输行业的市场运输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业户。

市监察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不文明执法行为。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枉法和公职人员保、养黑车行为。

市广电中心:要加强正面舆论导向,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对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及时曝光非法经营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出租汽车非法经营行为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次治理活动作为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保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营造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广大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利,导致整治工作进展迟缓,影响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发生大规模群体访和罢运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