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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工程管理单位,河道采砂企业(个体户),水利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影响水利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二、专项整治排查范围
全镇在建水利工程,各类病险水库,各类堤防和水域范围内所有河道采砂经营企业(个体户)。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7、检查施工作业现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8、各村(居)防汛安全责任制、渡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
9、对病险部位巡视检查情况;堤身、堤基的质量安全及堤防维修养护情况;堤身及禁脚范围内生物危害情况;堤岸的稳定和崩岸情况。
四、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20*年4月15日至12月30日,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8月1日):根据统一部署,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村(居)的水利工程、河道采砂进行调查摸底。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检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实施重点整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30日):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安委会,并迎接各级督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镇政府成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伦建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的同时,也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要着重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检查、总结交流等方式,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治理资金、责任人、措施、时限和监控措施。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2
为全面深化我镇河长制工作,切实维护好河湖生态健康,结合全镇河长制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一)清河。
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镇地表水水质优良(国考断面)比例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地表水无劣V类国考断面。
(二)护岸。
岸线管控力度增强,河湖“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得到依法清理整治。
(三)净水。
集镇污水处理率达到100%,黑臭水体基本解决,有效实现水环境污染源头减量,农村水污染防治能力明显提高。
(四)保水。
全镇用水总量更趋合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按照《XX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10年禁止生产性捕捞。
二、工作要点
(一)聚焦重点难点,抓好总部署
1.为建设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凝心聚力
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幸福美丽新村和水美新村建设,持续推进我镇河湖管理提档升级。通过实施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实现辖区内河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目标。
2.深化跨流域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
贯彻XX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渠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与毗邻乡镇的联合巡查,召开联席会议,持续推进跨界河流“三排”、“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3.完成年度河长制考核工作
制定2021年河(湖)长制考核方案,加强河(湖)长制考核结果运用,与综合表彰、评优选先相结合,激励河长履职尽责。
4.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
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召镇村河长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部署要求,通报全镇河湖管理保护治理成效,交流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常态清河护河,健康水生态
5.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
根据镇情、水情和河湖管理实际,结合河湖自然地理、社会环境和服务功能等差异性特征,在全镇挑选1条河流(可包含水库)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工作,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
6.依法规范河道采砂监督管理
全面巩固全域禁采成果,公示重点河段、敏感河段河道采砂监管“四个责任人”,构建部门联合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机制,规范河道清淤疏浚等工程砂石综合利用,打击非法采砂。
(三)依法治乱护岸,健全水体系
7.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
强化调查研究,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完善整治标准、明确工作责任,提升规范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深入开展日常巡查,坚决遏制“四乱”问题发生。推进智慧河湖监管,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手机app等技术手段加强河湖管护,提高河湖监管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实现动态监管。
8.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基础
依托地理测绘信息技术,进一步规范完善河湖划界成果,构建全镇河长制“一张图”的基础数据,进一步提高河湖管护信息化水平。配合上级部门在6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
(四)持续治水净水,提升水环境
9.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继续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输、县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健全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各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鼓励绿色生产方式,采取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秸秆利用等,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10.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实现与国考、省级考核断面有效结合,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地表水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完善相关管控目标。全面启动河污口综合整治工作,编订印发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平台。继续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提升精准治污水平。根据“十四五”新设断面,抓紧启动2021年枯水期管控工作,编制科学管控方案、督促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实现整体平稳过渡。
11.着力抓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进一步摸排集镇污染严重的小区域,加强源头生态保护,组织实施一批环保专项行动,加快相关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12.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成效
将三磷污染预防监督、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纳入到环保督察、日常执法检查、河湖长巡河等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体制,推动新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提升污染治理成效
13.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和长效管护
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污水垃圾问题整改,持续巩固集镇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健全机制持续改善集镇水质,继续保持集镇建成区无黑臭水体、长治久清。
14.持续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大力推广农业绿色生产、种养循环、健康养殖等发展模式,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6%以上。
(五)从严管水保水,优质水资源
15.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根据全县2021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0.9亿m3以内总要求,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行为。加强主要江河流域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管控。
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XX省节约用水办法》要求,强化节水评价工作,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建设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公共机构等节水载体。
16.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
集中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提升乡镇集中式饮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开展不达标水源地整治,推进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17.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好非法矮围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日常管理,切实抓好护渔巡查工作;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修复;落实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行动。
(六)完善保障措施,凝聚新合力
18.强化依法治理
落实《水污染防治法》,认真落实“河长+警长+检察长+法官”工作机制,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19.加强暗访督查工作
强化河长制暗访督查,组建暗访督查人员库、建立河长制问题数据库及管理流程,实现“查、认、改、罚”闭环管理,使河长制暗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20.高质量完成“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及年度“四张”清单编制工作
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编制大纲,全面完成我镇主要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加快河长制年度工作清单编制,结合各流域、各行政村域实际,提出问题、目标、责任、任务“四张”清单。
21.加快河长制信息化进程
按照水利部“一数一源”的管理原则,规范河湖数据的管理使用办法,加大遥感技术在河长制及河湖管理中的应用,完善巡河APP,同步巡河数据,深入推进河湖信息化建设。
22.强化河长联系单位职责
协助县级河长和县级有关部门编制、落实相应河湖“一河一策”方案;落实县级河长专题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开展所负责河湖管理保护推动情况和重要动态的调查研究;定期督查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参与考核评价;完成县级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3
(一)排查治理对象和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水利资源开发、渔业生产等领域。重点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救援演练情况;职工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遵章守纪情况;特种作业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1.水利工程建设。以重点工程和小水电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摸板、脚手架等危险源的安全防范措施;小水电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等许可手续是否完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
2.水利工程运行。以小(二)型以上水库和病险山塘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订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农村水电站建设和运行。以农村水电站、在建工程为重点,对水能开发、项目审批、资质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包括:水库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无规划、无审查、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民营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制度建设;农村水电企业设备检修、安全试验。
4.水利资源开发。以河道采砂、制砂企业为重点,主要包括:采砂、制砂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警示制度。
5.渔业生产。以渔船安全生产为重点,主要包括: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应急预案的制订;渔船的安全适航性能,渔船救生、信号设备配备。
二、工作目标
在20*年开展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各级水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排查水利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为实现我市水利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时段
(一)第一时段(2009年4月15日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抓紧整改20*年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点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各单位要以水利施工、水库运行、农村水电、水利资源开发、渔业生产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隐患,加强应急值守和巡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全力做好农村水电供电安全工作,确保抢险农村水电设施人员作业安全;加强水利工程监测和管护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进一步做好水文站点、监测报汛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保障水文安全测报。
正在开展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务求实效,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第二时段(2009年5月至10月):围绕汛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切实做好病险水库、水电站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制定防汛安全责任制和度汛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2.开展以预防坍塌、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和规范施工人员劳动保护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小水电站建设管理体制,开展农村小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组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坚决治理乱采滥挖;结合防汛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度汛和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
3.6月份积极参与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三)第三时段(2009年11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1.加强秋季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防止出现年底为抢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加强冬季渔业捕捞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翻船溺水事故的发生。
2.认真总结全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水利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伍朝武,副组长:陆江华,成员:王桂生、周乾良、戴新、姜科贵、王建军、祝秋英、郑居民、叶志新、郑香英、余欣云、李兆祥、毛欢书、徐高科、姜双爱、叶冬仙(联络员)。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水利资源开发、渔业生产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汛期、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责任事故发生。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或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对因整改不到位和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