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整治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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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整治工作方案

火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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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乡镇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在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街道深入开展了“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群租房、打通生命通道、敲门行动、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了大批火灾隐患,进一步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但是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火灾事故高发。今年,我街道被市政府列为全市第十一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及区政府对重点地区整治的相关要求,切实抓好我街道火灾高风险区域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依法督促”的办法,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集中消除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督促火灾隐患地区整治,成立江南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健文(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杜开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韩晓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林国忠(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江国平(街道党工委委员)

李达成(街道党工委委员)

胡敬东(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员:赵玉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关艳清(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曾小京(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陈石钦(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梁文超(街道团委副书记)

赵汝辉(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吴明卫(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赵 衡(江南派出所所长)

朱源君(滘头派出所所长)

赵汝彬(滘头经济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张天祥(滘北经济联社党总支部书记、北街经济合作社书记、社长)

戴玉云(桥南社区书记、主任)

梁群英(蓬苑社区书记、主任)

陈凤鸣(江翠社区书记、主任)

肖蔡钊(新中社区书记、主任)

陈淑华(竹苑社区书记、主任)

林小燕(中沙社区书记、主任)

赵焕媚(仁美社区书记、主任)

何小燕(建联社区书记、主任)

梁 赤(银城社区书记、主任)

关仲霞(正南社区书记、主任)

陈彩云(永明社区书记、主任)

严志欣(北湾社区书记、主任)

何秀兰(富横社区书记、主任)

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负责指导街道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检查督促和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领导和协调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江南街道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工作目标:

(一)消防安全组织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晰;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三)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完好率100%;

(四)继续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实体化管理工作,推进“网格化”智能管理系统,在高层住宅、小旅馆等场所推广安装联网式无线火灾报警器,整治区域基本建成智能网格化巡查覆盖网,网格化达标率在年底前达到100%,网格员100%培训一遍,专(兼)职消防民警100%培训一遍。

(五)年内,辖区内100%的重点单位、100%的社区要建成微型消防站,并按照3分钟到场处置的原则建立联勤联防机制。

(六)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安全自抓、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以及特殊工种、重点单位从业人员接受岗前培训率10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务工人员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人员密集场所全部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

(七)社区落实消防工作“五个基本”(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教育)。

(八)2021年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火灾事故。

四、时间安排

2020年5月14日至11月30日。

五、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集中治理、检查总结、督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14日至5月15日)

1.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深入剖析各重点地区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出台整治工作方案,确定整治责任部门和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和督导组。

2.各有关职能部门及社区要积极传达贯彻省、市、区和街道整治工作精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街道与各社区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的方式,确保街道和社区均有领导干部负责督促指导整治工作。

3.充分利用户外显示屏、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街道政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整治的要求、标准、措施,设立隐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二)排查摸底、初步整治阶段(5月15日至6月30日)

1.各社区加强督导辖区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在集中治理阶段,市政府督导组、区政府督导组及街道督导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督导方式,全面掌控和促进整治工作。

2.重点地区对辖区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造册登记,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现状。要加大对各类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无牌无证的场所,一律关停;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拆除并停业整改;凡是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整改验收合格场所要由街道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对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政府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治合格。

3.落实专项经费,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要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政供水管网与市政消火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原则,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100%以上的目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达到建设标准。

4.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志愿(义务)消防队或落实专门消防保安员,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推动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和社会单位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使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25日)

1.各社区要对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对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区域进行查漏补缺,消除工作死角和盲区。

2.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督查验收及总结阶段(10月26日至11月30日)

我街道组织开展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我街道以政府名义(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向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申报验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评估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治理是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江南。

火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2

根据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__〔__〕72号)要求,由我局负责指导、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精神,深化医疗卫生单位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涉及职业安全健康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我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排查治理范围:县、乡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包括门诊、住院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药房(库)、计算机房、财务室、集体宿舍。涉及职业安全健康场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建筑工地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重要考核内容。

(二)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在8月中下旬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及时反馈我局平安医院创建办。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并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火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彻底消除“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综合整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利用3个月时间,使现有“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得到全面整治,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的产生;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所有存在“三合一”(“三合一”建筑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在用地上建筑)、“多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

(二)重点对象。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有员工集体住宿的桑拿、歌厅、商场等经营场所。

(三)重点行业。服装、制鞋、箱包、工艺品等生产、加工、储存行业。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07年10月25日开始,到2008年1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5日至11月5日)

1.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于11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方案报送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8239009)。

2.各地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调动有关业主整改“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摸底调查阶段(11月6日至11月20日)

1.各地要在以往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性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查摆“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并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摸底调查工作结束后,各地应于11月20日前将辖区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的企业花名册(加盖公章)上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地对调查摸底中发现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的企业,要及时派人绘制企业建筑平面图,掌握企业基本情况,为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打好基础。

(三)检查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0日)

1.各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将辖区内“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平面图等文件资料)进行归纳汇总,提交当地消防部门审核,确定整改方案。

2.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提出整改意见,并为企业开展整改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3.“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确定后,各地应及时将整改方案送达企业负责人,并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4.整改工作进度实行周报制度。

(四)重点整治阶段(12月11日至2008年1月20日)

1.各地要在全面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疑难隐患及时进行分类整理,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会诊,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将其纳入重点整治工作范围,督促其完成整改任务。

2.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钉子户”和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以及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各地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停业整改。

3.市政府将组织安监、劳动、经贸、外经、监察、消防等部门,适时对各地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总结验收阶段(时间2008年1月21日至1月30日)

1.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题总结,认真查找整治工作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研究制订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2.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全省“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多次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恶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稳定,特别是莆田市“10.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极为深刻。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三明”的高度,充分认识“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订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重点区域,要及时派出工作组给予帮助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推进“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别是各地公安机关要督促公安派出所切实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结合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强化动态监控,严防失控漏管,严防隐患反弹;实行错时工作制,对白天关门、夜间加工、逃避整治的小作坊,给予严厉打击;指导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等乡规民约,与业主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强化出租房屋管理,落实巡更巡查制度。要争取安全监管、综治部门的支持,发挥乡镇安监站、综治办等基层安全生产监督员、综治协管员、中心户长的作用,对“三合一”场所实行全方位的监控。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从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上下功夫,切实落实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尤其要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对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区域,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培训范围,做到同培训、同考核、同落实,对于消防安全常识考核不达标的人员,不得发放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同时,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及时跟踪报道整治工作情况,曝光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努力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火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使全市所有娱乐场所、文保单位和所属单位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薄弱环节得到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分级等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得到切实完善,消防安全和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从而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和各科室、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局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办公室、广播电视科、文物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组。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文化娱乐场所、音像市场、印刷企业和文物保护单位;局所属各单位。检查内容包括: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人员的工作职责是否明晰,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各单位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安技措施是否执行到位。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各经营单位经营许可手续是否完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安全标志是否齐全有效;消防安全值班巡查是否到位;安全制度、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熟悉掌握。4.员工安全教育情况。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工作步骤

排查整治采取各单位全面自查、局重点检查、市安委办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7月20日)

各单位要根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并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2.检查整改阶段(7月21日—8月31日)

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列入台帐管理。

3.督查总结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局消防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组将在各单位检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各单位要在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上报局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把这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和开展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火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5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总指挥部,由庄素桦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党政办张林副主任、区公安分局马少雄副局长、区公安消防大队李四喜大队长任副总指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李四喜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传真:88108380)

二、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区、农村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隐患存量,最大限度地控制隐患增量,全力以赴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千方百计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具体目标是:

1、全区各类场所100%登记造册;

2、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岐山街道和全区范围内的重大火灾隐患100%摘牌销案;

3、排查发现的“三合一”等隐患100%整改;

4、单位建筑消防设施100%完好;

5、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100%畅通;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

7、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

8、成立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清剿范围:

1、既有建筑;

2、“三小”场所;

3、高层地下建筑;

4、公众聚集场所;

5、“三合一”场所;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

7、其他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的排查。

(二)整治内容。各工作组在检查过程中,应重点检查各类场所建筑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人员住宿场所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是否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等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逐级落实工作责任。一是政府要主导。各街道、各部门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要组织工作组,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二是部门要联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研究部署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上而下开展火灾隐患清剿行动,进一步完善部门违法行为查处、重大隐患认定等通报、抄告、移送制度,加强联合行动、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其中,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排查整治工作;住建部门负责燃气经营企业和在建工程的排查整治工作;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文化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和文物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排查整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福利院、养老院等福利机构和其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星级宾馆的排查整治工作;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并依法对其他单位、场所进行抽查;公安派出所负责《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定》所规定的监管范围的排查整治工作。其他部门要对本行业、系统的相关场所逐一排查整治。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掌握火灾隐患底数。要以街道为一个大网格、居委为一个小网格。每个网格实行由街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街道、居委、派出所、工商所力量组成排查整治队伍,对照此次的清剿范围开展全面排查;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必须细化、量化工作标准,明确到单位、落实到人、细化到每天,每组一本工作台帐,每天一报工作进度,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场所,要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帐,切实摸清隐患底数。

(三)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各工作组对清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整治,决不能姑息迁就。能立即整改的应督促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改正;对存在重点火灾隐患的单位,应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对排查出的尚未办理消防手续的场所,应督促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要针对我区既有建筑和“三小”场所火灾隐患突出的实际,认真按照省公安厅《广东省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技术要求专家论证会纪要》、市《市宅基地或集体用地上既有建筑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抓好既有建筑和“三小”场所火灾隐患的整改。并大力推广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落实“三小”场所限人居住和物理分隔等技防改造措施,严格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及时消除火灾危险源。

(四)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各单位要以宣传、公安部等八部局《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契机,在各级媒体上建立专栏、专版、专题,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宣传典型火灾案例;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万里行”活动,跟踪报道各级清剿火患战役战况。二是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开展百个消防安全模范社区、模范家庭评选,举办消防小品和公益广告大奖赛,组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使消防宣传走街串巷、进村入户。三是开展全员大培训。要全面抓好工作组人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区负责人培训,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工作。10月15日前,区消防大队要对此次参与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到“清剿火患”战役结束前,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取得相应资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区负责人100%完成培训。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10月10日前,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措施奖惩,召开动员部署会,发动有关部门,社会单位、居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工作方案于10月15日前报区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二)清理排查阶段(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各街道、各部门要组成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帐,掌握火灾隐患底数。各工作组每天要对照《市“清剿火患”摸查登记表》(附件1)的内容,逐家逐户开展排查;并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单位开展“回头看”,掌握火灾隐患底数,告知社会单位整改内容,督促社会单位采取措施整改,并填写《市“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附件2)。同时,对“三合一”、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火灾隐患,应督促单位和场所立即整改;对其他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16日)。各工作组对排查出的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抓好跟踪落实,确保在本阶段结束前,所有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合格。对不配合整改的单位,综合采取临时查封、“三停”、行政处罚、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所有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合格。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17日至2月29日)。区政府成立联合检查组,全面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并对各单位“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及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健全奖励举报制度。各街道、各部门应认真按照“三合一”违法行为奖励举报规定要求,加大对“三合一”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加强对举报奖励工作的宣传工作,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火灾隐患的整治,进一步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区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治。

(二)要建立全程督导机制。区政府成立以区政府党政办副主任、法制局局长张林同志为组长,区监察、公安、安监、工商和消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战役督察组,对各街道、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各街道、各部门以10天为单位,制定工作进度表,确保整治工作有效进行。区监察、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参加战役督察组的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请于10月15日前上报至区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火灾整治工作方案范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强化各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决定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集中开展大宣传、大培训

与2014年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大力开展《省消防条例》宣传活动。各工业企业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员工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新方式,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动广大群众学习了解《条例》,在全县工业企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

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工业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确保每个企业至少有2名具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工作人员。

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各工业企业要组织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值班操作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每班至少1名以上人员持证上岗,其他人员应当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四、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2014年7月1日-7月20日)

(一)本单位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2、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二)各工业企业

1、各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2、各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各企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各企业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各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各企业的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室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8、各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9、各企业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是否整改到位,社会单位因消防违法行为受到的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整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具体岗位、落实到每个环节。要加大对整治行动工作督导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将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