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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分析中药熏洗治疗小儿脑性瘫痪(脑瘫)的研究现状,探讨其临床观察。选择痉挛性脑瘫患儿30例,对这些患儿进行中药熏洗治疗,用改良后的ashworth量表法进行评分。经熏洗后的即刻疗效率为80%,熏洗前后肌张力评分比较P
关键词 中药熏洗 脑瘫 儿童
小儿脑瘫发病正呈逐年上升趋势,且致残率高,是当前导致儿童肢体残疾的主要疾病之一,严重影响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和自我的生活质量,给社会及家庭造成极大负担。在脑瘫儿童的康复过程中,综合康复、整体康复是目前脑瘫康复治疗较为有效且公认的方法,中药熏洗疗法在脑瘫康复中更是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发挥出了中医药自身的优势。 一、临床资料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选取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在赣州市人民医院康复科的脑瘫患儿作为研究对象。符合纳入标准的共30例,其中年龄最小9月,最大6周岁。其中男38例,女28例;其中Q1岁8例,1-3岁13例,R3岁9例。 (二)病例纳入标准
1.符合痉挛型脑性瘫痪诊断标准;2.年龄在9个月-6岁之间(包括9个月和6岁);3.无心肺疾患,无皮肤破损,无急性炎症及感染性皮肤病等;4.能够坚持治疗;5.知情同意。 (三)排除标准
1.不符合痉挛型脑性瘫痪诊断标准;2.年龄在6周岁;3.伴有癫痫发作者;4.不能够坚持治疗或同时接受外院治疗者;5.有自发性出血倾向者;6.有皮肤破损、急性炎症及感染性皮肤患儿。 二、研究方法及治疗方法 (一)研究方法
采用患儿治疗前后自身对照方法,观察患儿应用中药熏洗后肌张力及关节活动度的改善情况。中药熏洗前、后均由专业评估师分别对患儿进行肌张力的评定,同时对对髋关节被动屈曲角度、膝关节被动屈曲角度进行测量并记录,熏洗前、后的各项测定应在每个患儿熏洗前和熏洗后30min内完成。肌张力的测定应用改良后的 Ashworth评定量表,关节活动度测量用量角器进行测量,每个角度每次测量3次,然后取平均值。 (二)治疗方法
在患儿进行康复训练前进行中药熏洗,药物熏洗每日1次,每次15min,洗浴15min。
熏洗方法:把煎煮好的药液和适量水放入熏蒸治疗床的中药熏蒸发器内,让患儿平卧在熏蒸治疗床上,家长或药剂师在旁进行逗诱,进行全身或局部熏蒸15min;熏蒸后将药液导入药浴舱,将水温调至38-42℃,将适宜的游泳圈套在患儿的颈部,诱导患儿自由活动,洗浴15min后将患儿抱出药浴室。 (三)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13.0软件进行t检验,分别对患儿治疗前后的肌张力、髋关节被动屈曲角度、膝关节被动屈曲角度改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三、治疗结果
对30例患儿熏洗后肌张力进行即刻疗效分析,经熏洗后的肌张力评分比较P
经熏洗后患儿髋关节、膝关节活动度与熏洗前比较,即刻疗效的总有效率分别达83.3%和86.7%。熏洗前后髋关节、膝关节的关节活动度改善情况进行比较,P
中药熏洗疗法治疗小儿脑瘫痛苦少,耐受性好,疗效明显,容易为患儿和家属接受;熏洗时采用的中药熏蒸法、中药浴式水疗和中药熏洗3种操作方法,临床疗效均较好,研究结果表明不同操作方法其疗效差异不明显,但是熏洗过程中采用辅助疗法,将有助于提高显效率。熏洗并配合其他辅助方法有效率高于其他方法,这可能与这些辅助疗法可以降低痉挛型脑瘫患儿的肌张力,提高关节活动度,促进患儿正常运动模式的形成和发展有关,因此为提高临床疗效,提倡将中药熏洗并用,并配合辅助疗法。 五、结论
虽然中药熏洗治疗脑瘫疗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中药熏洗治疗除痉挛性外其它类型的脑瘫疗效尚未明确。还可对熏洗疗法进行多因素的研究,从而拓展临床治疗思路,为提高临床疗效提供更有效的方法,更好地发挥祖国医学的优势,提高中医在治疗小儿脑瘫中的作用和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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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小组训练 脑性瘫痪 康复
脑瘫是导致儿童残疾的严重疾患之一,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0~6 岁的脑瘫患儿共有31.4 万,且每年以4.6 万例的速度递增。其中,约有72.3%的患儿需要康复训练与服务,52.4%的患儿需要通过机构进行康复[1]。目前国内康复以一对一训练为主,耗时、费力。给家庭及社会造成极大经济负担。我科选取40例患儿开展针对性小组练习,减少收费,疗效明显提高。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2011年12月~2013年12月本院康复科收治的脑瘫患儿80例,所有患儿符合2006年全国脑瘫座谈会制定的诊断标准及分型[2],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0例。观察组男性27例,女性13例,年龄3~8岁,平均4.98岁,痉挛型29例,不随意运动型6例,肌张力低下型3例,混合型2例;轻度15例,中度9例,重度16例。对照组男性24例,女性16例,年龄3~8岁,平均4.71岁;痉挛型27例,不随意运动型 6例,肌张力低下型4例,混合型3例;轻度13例,中度10例,重度17例。两组患儿年龄、性别、病情程度、脑瘫分型均无显著性差异(P>O.05)。
1.2方法 对照组患儿接受常规一对一康复治疗,观察组根据患儿病情编组训练,一对多形式。每周一至周五按康复治疗师设计的课程进行专项训练。内容包括:①ADL训练 ②关节松动训练 ③核心肌群控制训练④认知训练语言训练等。全程需家长参与,设立家长培训学校,内容包括心理疏导、安全教育、康复护理、康复训练、引导式教育理念、预防院内感染、饮食护理等,为出院后坚持家庭训练打好基础。患儿的活动以小组形式进行。每组有6 名患儿在两名康复师带领下,每天进行上述学习和训练。同时,利用“六一”儿童节、圣诞节等节日,进行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患儿文化生活,增进其与外界交往的能力。
1.3 疗效评定方法采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编制的脑瘫儿童康复及残疾预防项目专用评价表对运动功能10项、生活自理能力4 项、社会适应能力4 项,共18 项功能在康复治疗前后进行测评、计分。每项分为0~3分,总分提高11 分以上为显效,1~10 分为有效,0 分为无效。单项运动功能提高6 分、生活自理能力提高2 分、社会适应能力提高2 分为显效。
1.4 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 19.0 软件包进行t 检验。
2 结果
对照组治疗前、后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无显著性差异(P>0.05),治疗后运动功能优于治疗前(P<0.05)。观察组治疗后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均明显优于治疗前(P<0.01)。治疗后,观察组各指标均优于对照组(P<0.05)。详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前后康复效果比较
组别
时间
运动功能
生活自理能力
社会适应能力
对照组
治疗前
16.73±5.43
4.10±3.1
4.64±2.78
治疗后
19.65±4.03a
6.55±2.65b
5.86±2.49c
观察组
治疗前
18.12±5.36
4.90 ±3.5
4.65 ±2.68
治疗后
23.98±4.42d,g
8.16±2.49e,g
6.92±3.02f,g
3 讨论
3.1 综合康复的不足 目前,国内对小儿脑瘫的康复主要采取综合康复治疗,即每天按时将孩子送入各个治疗科室,进行单独的一对一的训练,这种方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趣味性、成就感不足,患儿的依从性较差;实用性不够,同时重复性不足,造成训练周期较长;生活自理能力缺乏;采取一对一训练形式,缺乏小朋友之间的互相交往、互相模仿、互相促进,对家长的依赖性较大[3]。由于治疗师缺乏,很难满足训练需要,导致患儿不能及时得到全面治疗,延误最佳康复时机。脑瘫儿治疗病程长,家庭需要特殊专人陪护,耗费较多人力,财力,造成社会负担。
3.2 小组训练的优点是提供给患儿一个平等的社会环境。最大限度地引导调动患儿自主运动的潜能,在与病友共同治疗过程中获得自信和相互鼓励,以便在短时内获得更大疗效。为了提高患儿的信心,易于学习训练,小组训练把一些复杂的、难以完成的基本动作模式,拆解成一系列细小的步骤,然后借助节律性口令性语言,将一系列习作程序组合起来,通过患儿的兴趣和参与活动的主动性,让患儿重复某些活动,使他们有更多练习的机会。通过小组训练,解决了治疗师短缺的问题。收费减少,家长承担一部分训练工作,为以后患儿家庭康复打下基础。减轻社会负担。
通过2年观察实践,小组训练较传统的综合康复有更好的依从性。它使孩子变被动地等待帮助、接受治疗到主动地学习和掌握生活技巧。虽然训练内容是运动疗法,作业疗法等,但是精心设计的活动是有趣的,孩子们都会快乐地参与其中,努力完成一个个小目标。每天在不知不觉地活动中训练了体能和意志力。建立起团结互助,相互鼓励,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队精神。对孩子的情商培养起到一定作用。同时,特殊的环境布置使孩子尤如在日常生活场景中学习,有大量的生活能力锻炼的机会。以小组的形式学习,又为他们提供了自然的社会模式,减少对家长的依赖。
[1]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康复档案(脑瘫儿童康复与残疾预防专用)[Z].2002: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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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PDCA循环管理模式工程项目管理应用
引言
虽然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相对于先前有了较大的提升,但是从具体工程项目管理情况来看,在很多方面仍旧有着较大的进步空间,特别是当前各种类型工程项目相对于先前出现了很大变化,例如,建筑工程的规模持续提升,建筑功能不断增加,这均给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而通过将PDCA循环管理模式应用到具体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可较好提升管理工作水平。因此,对PDCA循环管理模式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进行分析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
1、PDCA循环管理模式的具体含义
PDCA循环管理模式包含有计划、执行、检查及处理等4个阶段,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为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循环模式。在不断的循环过程中发现问题,剖析问题原因,并将已经出现的问题解决,在持续不断的循环过程中,实现不断总结、不断提升,推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循环提高。
2、PDCA循环管理模式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2.1计划阶段
在PDCA循环管理模式中,计划阶段是项目管理的重头戏。在工程项目计划阶段,需要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制定出周密细致的规划,例如,在施工进度管理过程中具体应用PDCA循环管理模式时,可选择使用S形曲线法、横道图比较法、前锋线比较法等将工程项目的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进行对比,从而找出工程项目具体进度存在的偏差。在找出工程项目进度存在的偏差后,关键要做好进度出现偏差的原因,可选择使用因果分析法、专家意见法等对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而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解决。特别是当前工程项目一般工期较长、施工条件相对复杂,给工程项目进度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也相对较多。首先是工程项目主体单位影响,在工程项目推进的过程中,材料供应单位、银行、设计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等均可能给工程项目的正常推进产生直接影响,例如,材料供应单位受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将材料第一时间送到工程项目使用现场,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设计单位对设计内容进行调整等均会直接影响到施工进度。其次是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条件出现变化,这里包含有内外两个条件。例如,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地质情况和先前勘查情况不相同的问题,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了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等等。对于各种类型的因素,在设计阶段均需要通盘考虑,充分认识与预估工程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可能产生影响的相关因素,在设计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工程项目按照既定的计划推进。在对可能影响工程项目的因素进行分析后,从所:有的因素中,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筛选确定出主要因素,这个过程中,可选择使用排列图法,将各种类型的因素分为:一般因素、次要因素及主要因素,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主要矛盾上,针对性的采取相关的措施。
2.2执行阶段
执行阶段是PDCA循环管理模式的关键环节,是将设计阶段的具体设计实现的过程中。在工程项目具体执行‘时,可工程项目部分为决策层、监督层及业务实施层,在该过程中,抓好业务实施部门的考核和监督工作,对于推进落实工程项目每项任务非常关键。在具体操作时,可选择使用评比、检查及相关单位反馈的形式,加大对具体实施部门的监控力度,抓好与计划落实和实际进度的对比。
2.3检查阶段
以计划阶段制定的详细计划内容作为标尺,对照各项计划内容,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平行检验及现场抽查,充分考虑各相关单位反馈的信息,选择使用S形曲线法、横道图比较法等对执行阶段各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为了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能够发挥到应有的成效,在检查之前,应当制定出科学周密的检查计划,并做好对检查计划的研判,确保各项检查计划能够符合具体检查工作的要求,通过检查真正发现各项任务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制定下步整改措施打下基础。
2.4处理阶段
处理阶段就是将上个阶段发现的问题,结合工程项目实际,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将问题解决。同时,还需要总结问题出现的原因,吸取问题出现的教训。该阶段的最终成效体现在对标准进行修订上,具体的标准包含有管理制度与技术标准两个方面。若不能从制度和标准的层面上实现提升,PDCA循环管理模式效用的发挥将大打折扣。处理阶段在整个PDCA循环管理模式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该阶段管理质量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循环是否能够高效持续下去。在具体操作时,对上个阶段得到的检查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找出工作总时差、进度总偏差、自由时差等方面的关系,充分考虑工程项目总工期及后续工作实际需求,并剖析出现的偏差或者问题给工程项目后期可能带来的影响。通过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将已经存在的不足较好的弥补,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照既定的计划持续有效推进。通过该阶段对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实现对工程项目推进過程的控制和管理,并将本阶段的成效及时应用到下阶段的循环中,促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进入到良性的运行状态。
3、提升PDCA循环管理模式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效果的相关对策
首先,企业要想提高PDCA循环管理模式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用的效果,需要注重人才的培养,所以,管理部门要对专业人才进行培养。首先完善和改革人才培养制度,针对不同的岗位实行不一样策略的培养,向社会招聘更多专业性人才,或者和技术高等院校进行合作,使学校优秀学员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发挥才能。对于人职管理人员,经常提供外出学习机会。外部进修是培养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创新思维的主要途径,不但可以使管理人员更为深入的体会到PDCA循环管理模式,还在专家的指导中获得更多工作心得,使管理人员在日后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创新思维,促进管理制度的完善。
其次,为了增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应用PDCA循环管理模式效果,管理人员必须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意识到创新思维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在管理创新模式过程中,加大企业对应用PDCA循环管理模式的投资力度,提高企业内部对PDCA循环管理模式的认知水平。管理人员创新应用PDCA循环管理模式时要借鉴国内外优秀管理技术和经验,结合具体工程实际,实际分析问题,找出工程项目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针对问题采用有效措施解决。有关部门需要对管理人员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从上自下强化所:有工作人员的创新思想。由于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长期的過程,企业管理人员努力将创新理念融入到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创新和完善管理模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PDCA循环管理模式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而新模式的应用,需要构建出全新的组织管理体系,原有的管理组织在很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PDCA循环管理模式应用的需求。在实际操控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类型的问题,因此需要以企业充分认识到,在PDCA循环管理模式应用到具体管理过程中组织机构存在的问题,适当创新和改革管理组织。这样不仅能够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求,提升管理实效,还能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此外,创新管理组织时应该科学调整企业管理体制,通过新管理体制来约束员工,准确划分工程项目、产权和各种责任,协调好项自、员工、企业的关系,强化企业管理,便于后续生产经营活动的良性管理。
4、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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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脑瘫;不随意运动型;减重步行训练;步行能力;影响效果
【中图分类号】R-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6)06-0108-01
脑瘫是临床儿科常见病及多发病,不随意运动型占脑瘫患儿总数20%-25%,此类患儿将存在较为严重的肢体运动功能障碍。本文为提高不随意运动型脑瘫临床疗效,特选取90例此类患儿作为本次研究对象(病例选取区间2015年12月-2016年12月),探讨减重步行训练对改善不随意运动型脑瘫患儿步行能力的应用效果,现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90例不随意运动型脑瘫患儿中男57例、女33例,年龄2-6岁、平均(4.31±0.25)岁,下肢肌力分级:0级0例、1级11例、2级32例、3级34例、4级13例、5级0例。随机(抽签、就诊序号等方法)将90例不随意运动型脑瘫患儿分为两组(研究组、对照组,n=45),其一般资料对比差异不显著(P>0.05,具可比性)。
1.2 方法
1. 2. 1 治疗方法 对照组不随意运动型脑瘫患儿接受常规运动疗法,根据患儿实际情况选择Bobath法、Vojta法实施康复训练,每天持续训练30min为宜,以患儿可耐受程度确定训练强度,每周训练5次。研究组不随意运动型脑瘫患儿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加用减重步行训练,仪器选用广州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天网(天轨)悬吊系统,降低悬吊架高度并于患儿腰臀部束缚固定带(左右对称),两端向上用力均匀,将减重治疗仪校对归零后逐渐升高悬吊架,幅度以患儿体重减轻幅度约40%、双下肢髋膝伸直位能够支撑其肢体重量为宜,启动机头沿轨道行驶,牵拉患儿向前迈步行走,每组步行时间持续5min,之后可根据患儿实际训练程度、耐受程度随时调整运动情况,每天训练1次、每次持续训练30min,每周训练5次。两组不随意运动型脑瘫患儿均连续治疗12周为宜,记录其治疗前后步行能力(walking ability,WA)、粗大运动功能量表(gross motor function measure,GMFM)评分变化情况,将所得数据给予统计学分析后得出结论。
1. 2. 2 效果判断标准 ㈠步行能力[利用功能性步行量表(functional ambulation category scale,FAC)评价不随意运动型脑瘫患儿步行能力,该量表采用6级评分法(0-5级),级别越高则患儿步行能力越强]:①5级:可独立行走;②4级:平坦路面可独立行走,但无法实现上下坡、上下楼等特殊行走;③3级:在监督下可独立行走;④2级:需1人搀扶(帮助)下行走;⑤1级:需1人搀扶(帮助)下经减重维持平衡行走;⑥0级:无法行走,或由两人帮助(搀扶)下行走;㈡GMFM量表:该量表得分范围0-88分,内容涉及卧位与翻身(17分)、坐位(20分)、站位(13分)、爬位与跪位(14分)、走跑跳(24分)等项目,量表评分越高则不随意运动型脑瘫患儿运动能力越强(正相关)。
1. 3 统计学方法 将所得数据输入 Excel 表中(office 2003),经SPSS.19软件实现统计学分析,本文中两组不随意运动型脑瘫患儿FAC量表、GMFM量表评价结果均属于计量资料(表示方法x±s、检验方法t),统计学结果P
2 结果
两组不随意运动型脑瘫患儿均顺利完成上述相应治疗,治疗前两组FAC量表、GMFM量表评价结果对比并无显著差异(P>0.05);经不同治疗后两组FAC量表、GMFM量表评价结果均较之前显著改善,研究组改善效果更为理想,组间(研究组、对照组治疗后)、组内(各组治疗前、后)数据对比差异显著(P
3 讨论
脑瘫发生原因为非进行性脑损伤、发育缺陷等,患儿发病后将存在肢体运动障碍、感知觉障碍、智力障碍、交流障碍、癫痫等临床表现,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及身心健康 [1]。研究表明 [2],我国脑瘫发病率在0.18%-0.40%范围内,近年来由于周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工作学习压力不断增加、饮食生活结构调整等因素共同作用,脑瘫发病率呈一定程度增长趋势,应引起相关医护人员注意。
减重步行训练(body weight support treadmill training,BWSTT)是临床用于治疗不随意运动型脑瘫患儿的新方法,通过特殊装置(悬吊装置)为患儿提供有效支持从而减轻其部分体重,患儿机体腿部负担随之减少,有利于其顺利保持直立位 [3]。研究表明 [4],减重步行训练可使不具备足够承重能力、保持平衡能力的脑瘫患儿实现直立步行训练,对提高其步行能力具有积极意义。有学者提出 [5],在常规康复训练基础上加用减重步行训练可使不随意运动型脑瘫患儿获得更为理想的临床疗效。本文研究可知,对照组接受常规康复训练后该组步行能力、粗大运动功能改善效果并不理想;研究组在常规康复训练基础上加用减重步行训练后,该组FAC量表、GMFM量表评价结果均较之前及对照组显著改善,此结论与刘毅梅 [5]等人研究结果具有一致性。
综上所述,对不随意运动型脑瘫患儿给予常规康复训练基础上加用减重步行训练可显著提高其步行能力,有利于保障患儿生活质量及身心健康,值得今后推V。
参考文献:
[1]周文萍,余波,刘合建等.不随意运动型脑性瘫痪的康复研究进展[J]. 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14,20(05):404-407.
[2]Grecco LA, Zanon N, Sampaio LM, et al. Acomparison of treadmill training and overground walking in ambulant children with cerebral palsy: randomized controlled clinical trial[J]. Clin Rehabil, 2013, 27(8): 686-696.
[3]郭云龙,李晓捷,孙奇峰等.核心稳定性训练对痉挛型脑性瘫痪患儿精细运动功能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影响[J]. 中国中西医结合儿科学,2014,6(05):43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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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循环经济与产业集群都具有生态学的特点。循环经济强调改传统的线性增长模式为循环发展模式,产业集群内同种性质的企业与生物种群具有相似性,产业集群与生物群落也具有相似性。产业集群与循环经济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以循环经济理念对我国产业集群进行考察,可以发现其存在环境污染和资源过度利用的不足。而循环经济立法的完善为我国产业集群的生态化转型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产业集群《循环经济促进法》生态化转型
循环经济与产业集群的内涵
(一) 循环经济的内涵
“循环经济”一词的提出者――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认为循环经济是一种实践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它通过“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使物质、能量在这个永续的循环中得到合理持久的利用,以期实现用尽可能小的资源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循环经济的核心就是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条对循环经济进行了定义:“本法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该法也对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进行了专门的界定。
(二)产业集群的内涵
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在1990年出版的《国家竞争优势》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产业集群的概念。他认为产业集群是在某一特定领域内互相联系的、在地理位置上集中的公司、机构的集合,包括一些对竞争起重要作用的、相互联系的产业其他实体。产业集群是包含了某一产业从投入到产出以至流通的各种行为主体的完备的经济组织系统,是一种有效的生产组织方式。
(三)循环经济与产业集群的耦合性
循环经济与产业集群都具有生态学的特点。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强调改传统的线性增长模式为循环发展模式,表现为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和“生产-消费-再循环”的模式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整个物质流和能量流在生产过程中几乎没有废物概念,只有资源概念,发展的各环节实现了充分的资源共享,变废弃物为资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和可持续利用,这种循环正是对生态学的借鉴与利用,也体现了生态学的特点。
通过对产业集群性质的分析,专家发现产业集群也具有生态学的特征。产业集群内同种性质的企业与生物种群具有相似性,产业集群与生物群落也具有相似性。同种性质的企业是组成产业集群的基本经济单位,每个企业及相关机构通过复杂的群内关系组成一个有机统一体,与生物种群一样,企业群也有产生、发展、繁荣和衰退过程。产业集群内部成员之间相互竞争与合作,当这种互利竞争关系达到了相对平衡,就能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当数量的相关企业的空间聚集,形成一定的规模,像是一个生物群落。
产业集群的动态演化与产业的循环经济发展是耦合的。产业集群的发展是动态演化的过程,其高级形态是产业集群的生态化,这是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内在的必然要求。而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发展循环经济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产业集群式发展和循环经济式发展耦合于产业的生态可持续发展。产业集群和循环经济相依相存,循环经济以产业集群为空间组织形式,而实现循环经济是我国产业集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可以说,产业集群和循环经济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循环经济为各种类型产业集群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方向。
循环经济理念下我国产业集群发展现状
(一)产业集群环境污染严重
产业集群因其本身的生态学特征,大量相同或相似企业的聚集使其具有集中治理污染从而减少污染发生的优势,而上下游产业的集聚为废弃物的再利用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也可以减少污染的发生。但是我国产业集群大多是自发形成的,在缺乏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情况下形成、发展起来,因此污染问题严重。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产业集群的起点比较低。大量产业集群都是由中小企业自发形成的,对珠三角51个主要工业产业集群的企业抽样调查显示,产业集群中的小型企业占90%以上,且企业主环境意识淡薄,在生产过程中很少考虑环境问题,也缺乏先进的环保设备、技术以及人才。这样,不但产业集群污染集中治理的优势没有得到发挥,反倒加剧了集群内企业排出污染物的积聚,使得排放污染的总量超过环境容量,造成了产业集群内的垃圾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一些区域产业集群如煤炭、钢铁等生产基地,多属于高污染产业,由于经济、技术等原因,治理污染的难度很大。
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集群中,尤以制革、造纸、化工、医药等集群更为严重。如广东的IT类产业集群,由于技术设备比较落后,形成了“电子垃圾”等新型环境污染。因此,对产业集群进行治理已经迫在眉睫。
(二)产业集群资源利用过度
我国资源丰富,但人均资源严重不足。随着近年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约束越来越大,甚至出现了电荒、煤荒、水荒、地荒等能源和资源问题。循环经济的再利用和资源化要求,为产业集群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提供了很好的思路。我国产业集群由于技术条件限制,对集群内企业排放的污水、废气、废料和垃圾等副产品和废物没有进行循环重复利用。这一方面造成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又造成环境污染。
另外,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使资源消耗过大。由于我国大多数产业集群是基于自然资源发展的,集群的产业结构仅存在简单的供应链式,属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在知识科技创新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随着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对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也不断加强,因此,我国以资源型为主的产业集群的发展必定造成资源的过度利用和贫乏,如有的煤炭产业基地因为地下煤炭开采殆尽而被迫停产或产业转型。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要解决产业集群所导致的环境资源问题,必须走循环经济之路。
循环经济立法完善对产业集群生态化转型的作用
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循环经济已经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经济潮流和趋势。2004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十一五”规划的编制。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产业集群的发展提出循环经济的要求。这些政策的出台对指导产业集群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依法发展循环经济和产业集群,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符合法治国家的要求。与政策相比,法律有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具体、可以对任何违反者实施制裁具有普遍性、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不变从而具有较高稳定性等优点。《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产业集群向循环经济转型和升级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提供法律依据
在《循环经济促进法》出台以前,我国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定散见于一些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中,如《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关于产业集群的发展,也没有专门的法律。
首先,确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地位。《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这是我国首次从法律上明确循环经济的战略地位,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对产业集群规划提出了明确要求。该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制定产业政策,应当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等规划,应当包括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
再次,对产业集群(产业园)进行了专门规定。我国大量的产业集群采取产业园的方式。该法第二十九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区域经济布局,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各类产业园区应当组织区内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这些规定,不仅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地位,而且要求各种规划和产业政策必须符合循环经济理念和要求。产业集群政策和规划作为重要的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当然也必须符合循环经济理念。因此,我国产业集群发展循环经济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应该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对现有的产业集群进行生态化转型和升级改造。
(二)提供法律保障
产业集群发展循环经济,光有政策的引导是不够的,法律以其权威性和强制力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要作用。《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首先,该法要求设置专业的管理部门。发展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优选模式,利国利民。但是产业集群的参与者很多,各主体不一定能自觉地发展循环经济。对作为重要主体之一的集群中的企业而言,发展循环经济,并不一定能带来直接利益,对另一重要主体――地方政府而言,发展循环经济,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在短期内也可能是负面的。因此,某些产业集群的参与者可能对发展循环经济抱有应付的心态,需要专门的机构来协调、监督与管理。该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国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循环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循环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此规定,各级政府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使循环经济的发展有了专门的管理部门,避免了应付和推脱。
其次,该法明确了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责任。该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责任制,采取规划、财政、投资、政府采购等措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第十三条也有相应的规定。法律规定的目标责任制,把发展循环经济的任务集中于各地方政府,对政府而言,既是法律职责,也是法律义务。各地政府在目标责任的压力下,在注重产业集群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注重环境保护,因此,就必然会对产业集群进行升级和改造,使之符合循环经济的理念和要求。
再次,该法明确了企业的义务和责任。企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而产业集群内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选择对整个集群甚至国家循环经济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因此,《循环经济促进法》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了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该法第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虽然该法没有规定对违法企业的处罚措施,但是有《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配套制度的保障,集群内企业违反法定义务必然会受到处罚。
综上所述,产业集群生态化转型是其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循环经济促进法》对产业集群提出转型要求的同时,也为其转型实践提供了专业管理部门制、政府目标责任制、企业责任制等制度保障,这必将促进我国产业集群的生态化。而随着我国循环经济立法日益完善,产业集群的发展将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Porter,M.E.The Competitiveness Advantage of Nations.New York: Free Press,1990
碳循环的影响范文6
【关键词】 脑卒中;偏瘫;康复训练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early stroke rehabilitation efficacy. Methods 128 patients were randomly pided into stroke rehabilitation group and control group of 64 cases. Both groups were given the same conventional drug treatment, rehabilitation group also received training in the rehabilitation of the system. Using the Barthel index score. Results between the two groups after treatment there was significant difference (P
[Keywords] stroke; hemiplegia; rehabilitation
脑卒中是我国的常见病、多发病之一[1]。据统计,脑卒中的致残率高达85.6%,约有75%的脑卒中患者遗留偏瘫,有不同程度的劳动能力丧失,严重影响了患者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对患者进行及时的早期康复指导,能明显改善患者的生存状况[2-4]。2007 年2 月~2009 月8 月间,将我院128 例脑卒中偏瘫患者随机分为康复组(64 例)与对照组(64 例)进行了康复治疗的临床对照研究,现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择2007 年2 月~2009 年8 月在我院经临床和CT确诊的住院脑卒中患者128例,随机分为康复组和对照组各64 例。康复组中,脑出血30 例,脑梗死34 例;对照组中,脑出血31 例,脑梗死33 例。两组性别、年龄、运动功能、并发症无显著性差异(P>0.05)。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接受常规药物治疗。康复组在生命体征稳定,病情不再发展后即开始康复训练,康复训练的方法主要采用肢体功能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及心理疏导。肢体功能训练主要包括患肢按摩、患肢被动运动、系统功能训练等。按照脑卒中病人的功能恢复的特点循序渐进地进行康复训练。
1.2.1 康复训练时机
康复训练应早期介入,但应以不影响临床抢救为前提。只要病人神智清楚,生命体征平稳,病情不再发展, 即可进行康复训练。一般认为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在生命体征稳定24~48 h后,出血性脑卒中患者在生命体征稳定48~96 h后介入早期康复训练为宜。
1.2.2 肢体功能训练
①保持良好的:急性期病人症状严重,必须卧床休息,保持肢体处于正确、良好的姿势和,防止患肢关节变形。仰卧位时,肩应稍上抬前挺,上臂外旋稍外展,肘与腕均伸展,掌心向上,手指伸展并分开,整个上肢可放在枕头上。骨盆和髋前挺,大腿稍向内夹紧并稍内旋,患侧大腿外下侧放置垫物以防下肢外旋。为避免伸肌痉挛,膝关节稍垫起使微屈并向内,踝关节呈90°,足尖向上。病人不宜长时间仰卧,应帮助病人学会与健侧或患侧位交替。健侧卧位时,应在病人胸前放一枕头,使患肩前伸,肘伸直,腕、指关节伸展放枕头上,不能垂腕,大拇指与其余四指用布卷或纸卷隔开;患腿屈曲,踝关节尽量保持90°,健肢自然放置。患侧卧位时,患肩前伸,避免受压和后缩,肘伸直,前臂旋后,手指张开,掌面朝上;健腿屈曲向前置于体前支撑枕上,患腿在后,膝微屈,踝关节尽量保持90°,使患肢处于功能位。定时翻身,每2 小时变换1 次。②患肢按摩:按摩要轻柔、缓慢,有节律地进行,作用中等强度,不使用强刺激性手法,对肌张力高的肌群(如上肢屈肌)采用安抚性的按摩,使其放松;而对肌张力低者如上肢伸肌,则给予按摩和揉捏,按摩可配合循经点穴以增强疗效。③患肢被动运动:病人昏迷或其他原因在数日后仍不能开始主动活动者,应做患肢关节的被动运动,每日2 次以上,直至主动运动恢复。活动顺序由大关节到小关节,循序渐进,幅度从小到大,以牵伸挛缩的肌肉、肌腱和关节周围组织。要多做与挛缩倾向相反的活动,特别是肩外展、外旋、前臂旋后、踝背伸及指关节的伸展活动。被动运动可与按摩交替或配合进行。④系统功能训练:包括急性期床上正确的肢体摆放、拍打按摩、神经肌肉治疗仪治疗、被动关节活动度训练、关节挤压等;之后,左右侧翻身、上下肢控制能力训练等;待病情稳定后,床上活动,如向患侧翻身、患者独立向健侧翻身、床上桥式运动、床上四点跪立位。床边坐位独自坐起指导,从坐位到站立的训练及站立平衡训练,步行及上下楼梯训练等。
1.2.3 日常生活能力训练
如投球、拨算珠、套圈、搭积木、抓木钉等,指导患者穿脱衣服、进餐、如厕、入浴、洗浴、刷牙、洗脸等,2 次/天,30 分钟/次。对有吞咽困难的患者进行进食指导、吞咽功能训练等。对有语言障碍的进行语言训练。
1.2.4 心理疏导
贯穿于整个康复训练的过程中,训练时多与患者及家属交流,即时观察患者的情绪反应,如对情绪低落、焦虑、抑郁、悲观、失望、孤独感等应及时引导、安抚,建立其对医务人员的信赖感。对患者在康复过程中的每一点进步都要给予鼓励,提高其康复的主动性,增强患者早日康复的信心。
1.2.5 出院指导
嘱患者出院后不能停止训练,每天坚持累计训练3~4 h,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定期回访,有条件的可在正规的社区康复机构继续康复。
1.3 评价方法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采用修订的Barthel指数法(Modified Barthel Index,MBI)进行评定比较[2]。Barthel指数总分为100 分,得分越高,独立性越强,依赖性越小。60 分以上者为良,生活基本自理;60~40 分者为中度残疾,生活需要帮助;40~20 分者为重度残疾,生活依赖明显;20 分以下者为完全残疾,生活完全依赖。
2 结果
两组患者出院时Barthel指数评定结果见表1。入组时,康复组和对照组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差异无显著性意义;至两组出院时,康复训练组>61 分者明显高于对照组,有显著性差异(P<0.01),说明康复训练能显著提高脑卒中偏瘫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表1 两组患者出院时Barthel指数〔例(×10-2)〕
组别
例数
>61分
61-41分
40-21分
≤20分
对照组
64
17(26.6)
23(35.9)
21(32.8)
3(4.7)
康复训练组
64
33(51.6)
24(37.5)
7(10.9)
0(0.0)
3 讨论
脑卒中病人在神经功能损伤后,中枢神经系统在结构和功能上具有代偿和重组能力,这是康复训练后运动功能恢复的理论基础[5]。大量研究表明,脑功能恢复在脑卒中发生后3 个月最快,因此康复训练应尽早开始[6]。基于这种思想,我们对病人进行早期的康复训练。早期的康复训练以保持肢体处于良肢位为主,给病人静态的、被动的抗痉挛治疗。这种抗痉挛的预防治疗无论对缺血、还是出血病人都是安全的。通过各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运动训练,可建立随意的、协调的、分离的正常运动模式,提高病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心理障碍也是影响脑卒中病人预后的重要因素。肢体功能障碍不仅造成病人的身体残缺,而且引起抑郁、悲观、情感异常等心理障碍,势必会影响患者的康复,因此必须把心理康复作为全面康复的枢纽,疏导、支持、鼓励病人积极参与训练,使康复训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本文康复组患者经过系统的康复训练,结果Barthel生活活动指数与对照组比较有明显提高,说明康复训练能有效恢复患者的运动功能,也证明了康复治疗的早期介入在促进中枢神经的功能重组,帮助患者偏瘫肢体的功能恢复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应用的脑卒中早期康复训练计划比较全面的概括了偏瘫康复的基本动作,不需要任何器械,不受环境限制,简单易学,适用于医务人员、社区康复工作者、患者及家属。但由于患者的病情各不相同,在使用时可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酌情增减训练强度。
参考文献
[1] 南登昆,缪鸿石. 康复医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208.
[2] 张帆,曹红,李华高,等. 运动疗法对急性脑梗死患者肢体运动功能及脑血液动力学的影响[J].中国康复,2004, 19(4):214-215.
[3] 李红玲. 脑卒中偏瘫患者早期康复的远期疗效观察[J]. 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2000,22(1):15-16.
[4] 东汉黄夫. 脑血管障害·临床和研究的最前线[M]. 东京:医齿药出版株式会社,2001:14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