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验收审计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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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验收审计报告

财务验收审计报告范文1

一、安全检查自查支农扶贫项目资金范围和内容

我们认真组织自查的是20*年至2009年省、地、县等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的安排、到位、使用、管理的安全情况,重点检查的内容是:1、易地搬迁扶贫项目资金,2、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3、其它项目扶贫项目资金,4、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资金。具体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2、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办法执行情况,3、审计扶贫项目资金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4、支农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5、支农扶贫资金管理的机构及人员建设落实情况。

三、自查20*年至2009年支农扶贫项目资金的规划和落实情况

我办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扶贫部门的要求,在20*年制定了《*县十一五整村推进重点村扶贫开发规划》和《*县十一五易地搬迁扶贫开发规划》。我县整村推进扶贫20*年至2*0年计划争取扶持项目36个村民小组,争取扶持投入资金6*.9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入财政扶持资金465万元,市县投入资金26万元,群众自筹和投工投劳资金115.9万元。我县20*年到2009年实际争取扶持项目54个村民小组,还有一年时间我们已经超额完成18个项目,超出50%。已经争取扶持扶贫资金1417.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20.81万元,市级资金351万元,县配扶贫款37万元,县级部门扶持配套资金312.9万元,集体群众自筹和贷款295.49万元。超额完成总投资810.3万元,超出134%,超出一倍多的投资。我县易地搬迁扶贫20*年至2*0年计划争取扶持5个村民小组128户499人。易地搬迁项目计划总投资1044.89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230.54万元,市县级投资77.*万元,群众自筹737.29万元。到现在实际完成4个村民小组111户385人搬迁任务,完成计划总人数的77%。实际完成总投资8*,6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162.5万元,市县级投资55.6万元,整合投资138.9万元,自筹资金450.6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77%,争取明年完成规划任务。小额信贷扶贫计划每年扶持发放200万元,总发放1000万元,到2009年实际完成发放1760万元,其中:扶持种养业的1685.5万元,其他项目的74.5万元。

四、支农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情况

我县扶贫项目和资金都是严格按照申报、审批、施工、验收、审计的程序进行,有项目有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专款专用。具体的支农扶贫项目由困难村组根据自己的困难实际,认真计划项目内容,写出项目建设申请,乡镇审核同意,县扶贫办、财政等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再由县级主管领导申批,上报市扶贫办。项目立项后,由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到县,资金到位后,我们会同财政、监察、审计、城建等部门对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投标形式进行,这样有效地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对中标单位项目的投资、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建设内容、实施要求等进行全面公示;整村推进项目各建设单位都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和廉政合同,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对项目的实施内容、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内容和文件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不准随意调整项目,从而保证了整村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办十分注重扶贫开发工作项目的管理,为形成县、乡、村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一盘棋运作格局,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主,每个村选派干部和村民代表,成立了项目实施监督小组,工程建设中经常到现场检查督促工程的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的开支使用情况。扶贫专款资金的管理收支由县财政农财科设立专门帐户运行,并按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分期分批拨款,具体的拨款办法为:开工拨款40%,中期拨款30%,验收审计合格拨款20%,留下10%左右的资金作风险抵押金,待一定的时间工程没有问题,才拨完工程款,只要项目按质按量圆满完成,我们没有拖欠过一分钱的补助款,资金下拨是及时有效;从20*年开始实行专项资金报帐制,采取财政管资金,扶贫办管项目的办法,工程资金报销是实施单位向县级报帐,县级再向市级报帐的方法,工程完工后,组织县、乡、村、组进行验收审计,验收工程数量和质量是否按合同保质保量完工,对建设点从组织领导、规划设计、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效益的20个小项现场进行考评打分;认真审计资金的开支是否专款专用,写出验收审计报告,做到工程项目当年施工,当年受益。还有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县监察局、审计局、人大、政协等部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执法监查,通过检查审计,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在扶贫项目审批和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认真负责,做到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扶贫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的“三专”制度,资金使用上严格把关,从未出现挪用,挤占和改变用途的情况,专款专用,并且帐目清楚、单据齐全,手续完备。我县的扶贫资金,与其他县相比,投资小、效益好,很受山区人民的称赞,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审计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和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及人员落实情况。

我办协同县审计局于2009年2月13日至4月14日,对支农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投入、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了就地审计。*市审计局下发了玉审决[2009]10号《审计决定书》所提出的“*县扶贫办未经批准,于20*年8月至2009年2月期间向扶贫项目实施的村组收取项目规划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及考核押金163000元,已经开支使用和退还了114935元,还有48*5元,根据中央的文件规定,责成我办将余下资金48*5元退还原项目实施单位用于项目支出,并立即停止此项收费行为。”的审计决定,我们根据提出的决定,作出的回复意见和整改措施是:*县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工作,在各级的支持帮助下,为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变落后面貌,提高文明卫生程度,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项目的建设管理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为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按时、按量、保质顺利完成,使扶贫项目和资金发挥更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真正使扶贫项目建设规范化,正常化,合理化;我们认真和扶贫项目的领导深入讨论和研究,并报分管的县级领导同意,以文件的形式制定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考核考评办法:从而才向项目的小组收取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没有结余,实际已经用于开支整村推进的项目规划设计、部分监理费和考核奖励,还有一部分是未付的项目监理费,根据我们的实际,请求在审计部门的监督下,由我办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及监理费;并且我们已经及时的同项目实施村组、监理单位联系,就项目的费用进行支付和退还。其二是从2009年起,我们不在收取费用,严格按有关的政策执行,保证专款专用,使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县扶贫办是独立的副科级单位,但我们只有编制3人,所以很多事无法自己完成,只能依靠县发改委进行工作,从而我们机构不健全,人员太少,我们根本没有一个财务人员,就连驾驶员也要作为财务的出纳使用,职责难以明确,会计工作未能达到规范化要求,我们有时下去查账检查,是没有依法办事,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是有一定的困难问题。

六、支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虽然发挥了很大的效益,为山区人民服务致富奔小康作出了贡献,但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扶贫工作点多面广,难度大,任务艰巨,但扶贫投入的资金不足,财政资金越来越少,特别是县配资金更是扣了又扣,减了又减,有的项目规划做好,但因县配资金不到位造成难于向贫困群众解释说明,群众意见大,需要各级财政的大力扶持,才能改变贫困面貌。

2、扶贫投入转向,只保重点和民心工程,扶持投入相对集中一部分人,对改变全县上万人的贫困面貌任务难于完成,还有工程项目建设中,所扶持的资金与工程的造价相差很多,工程出现负债太大,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3、因资金的来源和管理转变,造成工作上不利。我县从2000年开始已由市县扶持资金转为省市县扶持资金,并且资金管理采用专帐专户,报帐制,手续过多,资金不能及时到工程项目,造成工程进度难于保证。

财务验收审计报告范文2

电力企业建设项目的特点是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建设过程面临诸多不可预见的变化,采用传统的事后审计方式往往囿于客观条件,造成审计深度不足,影响审计效果。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探讨在建设项目各个阶段如何通过对项目管理、造价控制、资金管控及财务核算开展跟踪审计,从源头上防范风险,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有效地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关键词】

电力企业;跟踪审计风险控制

电力企业的建设项目一般分为小型基建项目和电网建设项目两种,其中电网建设项目又包括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这些项目通常资金投入量大,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甚至上亿,建设周期也较长,大多都在一年以上,有的项目甚至长达数年,因此建设过程面临诸多不可预见的变化,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也将受到影响。传统的项目审计方法仅针对项目开展施工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属于事后审计,以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审核为主,对施工现场情况了解有限,尤其是隐蔽工程、材料使用方面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核实,容易导致审计深度不足,审计方与施工方对工量、材料价格等方面的分歧与争议较多,审计沟通和后续整改困难较大,影响了审计效果。因此,需要探索新的审计方法,使审计关口前移。目前,电力企业在小型基建项目和配网改造、农网改造等电网建设项目审计中尝试开展项目跟踪审计,运用实时监控的手段,及时纠偏,让问题暴露在前端,解决在过程中,取得了不错的审计效果,发挥了审计的免疫作用,促使审计效率和效果最大化,同时也发现项目跟踪审计方法存在一些局限和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改进。

一、电力企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目标建设项目

跟踪审计是指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审计部门对其投资、造价、管理等事项进行同步审计的方式(刘罡,2005)。电力企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贯穿工程项目全过程,包括开工前期的立项、设计、招投标、合同审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物资管理、隐蔽工程、工程款项支付、工程变更、索赔、竣工验收审计,以及竣工结(决)算阶段的项目资料审核。通过开展这样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促使工程“五制”落实到位,确保工程资金得到合理、合规、有效率的使用,避免损失浪费,节省工程投资,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提升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有效性,防范审计风险,贯彻“依法治企”工作要求,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决策。

二、电力企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程序和内容

通常,一个完整的审计项目由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计报告阶段和后续审计构成。跟踪审计同样要经过这四个阶段,但我们在实际开展跟踪审计时,审计流程与常规审计项目略有不同。与建设项目过程相匹配,我们在项目各阶段以及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竣工,出具阶段审计报告;而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会立即下达审计意见。因此审计报告阶段分布在审计实施阶段中,并不单独成为一个审计阶段。此外,建设项目按规定必须进行完工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为了避免审计资源浪费,我们对跟踪审计项目只开展项目后评估,不再重复进行后续审计。为了指导跟踪审计的开展,我们设计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流程图。

(一)项目前期的主要审计程序及内容在项目前期,根据项目管理流程,主要有三项跟踪监督程序及内容:一是关注项目立项的合规性,审查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计划文件及发改委的批复文件是否齐全,审核项目的资金来源、来源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规;二是重点监督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的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按规定履行了招投标手续,并且手续合理合规合法,对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标底)、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量、项目特征描述等)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与招标人沟通,并按程序进行修正;三是按照工程管理程序参与设计概算、设计方案会审及后续图纸会审,确保项目前期设计方案的合理,降低设计变更的风险。对项目立项、招投标过程、设计评审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与项目管理部门及单位沟通协调,督促相关资料的完整性,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落实,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施工阶段的主要审计程序及内容在施工阶段,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主要有四项跟踪监督程序及内容:一是审查合同是否依据招标结果签订,对合同具体条款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复核。重点关注施工合同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一致,工程价款结算原则是否与现行国家或省级以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相符等。二是审查工程量与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实际、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重点关注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签证、隐蔽工程工程量签证,对主要设备、材料采购、质检及到货验收实施重点跟踪,密切关注程序操作规范性和控制有效性,确保工程造价真实合理。三是跟踪审核大额工程价款的支付,核查资金支付手续是否齐全,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是否真实合规,通过查询项目ERP系统数据,确保项目进度款的支付与项目实际进度一致。四是核实工程变更,关注报批程序是否到位,手续是否完善,内容是否完整,工程变更资料是否齐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变更资料进行现场查勘,确保工程量变更的真实性、工程变更费用的准确合理。

(三)工程竣工结(决)算阶段的主要审计程序及内容

1、结算阶段程序及内容。结算阶段的跟踪审计主要工作是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要求分部分项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审查结算手续是否齐全,包括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合规、竣工验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各项单项工程是否按批准的概算执行,有无概算外项目和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规模等问题;核实工程结算是否真实,如进行现场勘察,检查实际施工是否与工程阶段结算、竣工结算资料相符,与施工单位结算有无高估冒算,计费是否合理、合规;相关的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隐蔽工程验收等内容是否属实,手续是否完备。对自行开展结算审计的项目,跟踪审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出具审计意见,须由上级单位审计的项目,经跟踪审计人员初步审计后,还要及时组织资料的上报,并配合、协调结算审计工作。

2、决算阶段程序及内容。项目完工后,跟踪审计人员及时提醒督促财务资产部组织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并提交竣工决算资料,跟踪审计人员重点审查工程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包括待摊费用分摊是否正确,工程项目结余资金、债权债务、预留工程是否真实,核实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并与批准概算比较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审查工程项目成本的真实性,包括核实工程成本费用及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审查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列支及会计核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挤占工程成本、转移挪用资金等情况。跟踪审计人员审查合格的决算资料及时组织上报、并配合、协调上级单位安排决算审计工作。

(四)项目后评估为了促使审计成果向管理实效转换,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完成后,需要对所开展跟踪审计项目进行项目后评估,借助对跟踪审计工作目标实现情况的分析,梳理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导致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总结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建议,改进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项目后评估可以采用目标值考评法,根据电力企业建设项目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并考虑到指标体系当中数据的可量化性和准确性,制定符合公司审计管理工作需求的电力企业建设项目工作指标体系和目标值,对电力企业建设项目的效果进行考评。

三、电力企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局限

(一)跟踪审计理念尚未深入人心项目管理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的协作配合是顺利开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基础。在项目管理周期中,审计应当介入的环节需要及时通知审计人员,并参与、配合完成才能发挥效果。但我们在跟踪审计中发现,公司开展电力企业建设项目时间较短,尽管已经制定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办法》,但部分项目管理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人员并未形成跟踪审计的观念,对跟踪审计的目的和必要性理解不够,配合度不高,给跟踪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二)审计职责与监理、管理职责难以区分在实际跟踪过程中我们发现,参与方案评审、设计审查、招投标、主要设备与材料验收、工量确认、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时,审计人员的监督工作与项目管理部门或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存在并列或重合,审计人员职责范围很难清晰的划分,可能造成对项目管理过度介入的不良影响,项目管理人员往往将问题抛向审计人员,希望审计人员给予方案甚至直接进行决策,模糊了审计监督与专业部门管理的界限,这种带有共同管理色彩的监督模式,对审计的独立性有一定的损害,容易产生管理人员推卸责任或管理人员对审计人员干涉过多不满的情况。

(三)缺乏内部控制评价与考核体系支持目前电力企业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标准体系,但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还在探索阶段,对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效果也没有作为考核指标全面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制约了跟踪审计成果的运用深度。项目跟踪审计成果不能与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挂钩,则无法从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层面上有效优化管理,使审计整改不能直达病灶,治标不治本;而缺乏整改考核机制,或者只考核当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使审计整改力度不强,即使跟踪审计方式能够做到“立查立改”,也不能有效防范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对于“习惯性违章”缺乏有效约束,对审计整改的严肃性也有一定影响。

(四)审计资源与项目规模不匹配审计资源的局限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电力企业建设项目投资大,电网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分散,不同地点多个项目同时施工,甚至存在一个项目的施工地点分布在多处的情况,跟踪人员对审计效果有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在当前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企的形势下,电力企业审计项目任务多,而电力企业审计人员配备有限,进行跟踪审计项目的审计人员同时也参与其他审计项目,在审计需求发生冲突时,审计人员难以兼顾。

四、电力企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改进方法

(一)宣传跟踪理念,创建和谐的审计环境观念的建立不在朝夕之间,需要一个长期的宣贯与潜移默化过程。在日常工作中,可以通过网页宣传、学习培训的方式深化项目管理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跟踪的认识。而在审计过程中,必须注重贯彻服务意识,以解决问题为先,注意协调审计人员与各方的关系,转变项目管理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对跟踪审计的看法,使之了解到跟踪审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企业服务、保护企业的经营管理安全,从而优化跟踪审计的环境,营造和谐的审计氛围,促使跟踪审计程序衔接顺畅,确保项目跟踪审计目标得以实现。

(二)建立跟踪制度,明确审计职责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每一步都依托制度规范开展,因此必须以制度为先导,从制度上明确和规范跟踪审计的流程、内容和程序,建立审计模式,而后才能开展跟踪审计工作。例如笔者所在的企业,为了指导项目跟踪审计,制定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办法》,对决定重点跟踪审计的项目,指定专人从项目立项初期开始介入,参入工程项目部,对工程立项、设计、招投标、合同、工程物资管理、隐蔽工程、工程款项支付、工程变更、索赔、验收等重要环节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持续、动态的审计监督,制度规定了跟踪审计人员应当关注的重点,明确了在每一阶段、每一环节的审计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审计手段和审计人员权限,并提示相关注意事项,确保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符合审计定位和审计准则规定。

(三)合理确定项目,有效配置审计资源电力企业通常每年涉及的建设项目与企业规模和辖区范围成正比,如果对全部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以有限的内部审计人员很难实现,即使能够进行全面跟踪,也很难保障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因此,在实施跟踪审计之前,应当根据企业实际和年度审计项目安排,合理确定跟踪审计项目,以使有限的审计资源充分配置在重大事项上。选取的项目应当具备一定重要性,如存在较高外部审计风险,或是对企业发展前景具有重大影响,或是涉及国计民生受到国家关注的项目。例如笔者所在的企业根据生产规模和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将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或是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及对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确定为重点工程项目,每年从中选取一到三个项目开展跟踪审计,确保重点项目被跟踪,跟踪质量符合要求。同时,采用聘请中介机构专家共同审计的方式也能够有效补充审计资源的不足。

(四)确立组织形式,保障跟踪审计实施电力企业建设项目资金量大,工期长,实施地点分散,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沟通协调的部门多,例如项目管理部门、造价管理部门、物资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等,而开展跟踪审计时通常只有一到两名审计人员,战线长且任务重,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组织形式,以确保跟踪审计有序实施,在项目的各阶段保持信息通畅,审计人员能够及时对关键环节进行审计监督。我们采取的方式是成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审计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项目管理部门、造价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物资管理部门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协调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审计工作关系,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配合跟踪审计工作,确保跟踪审计工作能顺利开展。

(五)构筑电力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完善整改考核机制随着电力企业“三集五大”体系的建成和“五位一体”管理的推行,电力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也将逐步建立,这将为审计成果向管理质效转化提供实现路径,能够极大促进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成果的深化应用。另一方面,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的落实整改率、长效整改机制的建立情况、同质问题再发生率作为相关部门及单位业绩考核指标列入考核范围,与绩效考核挂钩,形成奖惩制度,通过处罚与激励双重手段促使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六)深化审计信息化应用程度,提高跟踪审计效率信息化手段是提高审计效率的一个重要途径,电力企业已全面实行ERP信息系统管理,并大力推广ERP审计系统。通过ERP信息系统管理,系统审计人员能够在线查询建设项目立项、合同与招标、总分包、项目进度、物资设备与服务采购等项目管理各方面的情况,也能够查询资金拨付及财务核算情况,使用ERP审计系统还能进行智能化的分析,筛查疑点。这些信息系统的使用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具有重要作用,使实时监控更为便捷,审计人员能在日常工作中随时关注被跟踪建设项目的情况。加大审计信息化培训的力度,使每一位审计人员能熟练掌握ERP业务系统查询功能及ERP审计系统技术,在重点项目的全过程中有效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行跟踪监督。

参考文献

1.白日玲.2009.关于强化跟踪审计的若干思考———基于大连市审计机关开展跟踪审计的实践[J].审计文汇,11。

2.曹慧明.2009.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若干问题研究[J].审计研究,5。

3.支海坤.2006.高校基本建设中“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新思路[J].审计与经济研究,21(4)。

4.李兆暖.2006.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相关问题探讨[J].财会通讯,9。

5.刘罡.2005.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定位与协调[J].中国审计,12。

6.彭红涛、邱忠毅、姚新宇、程娉、朱敏.2015.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运行模式研究[J].施工技术,40(4)。

7.冉龙君.2001.浅谈企业基建工程跟踪审计及重点[J].中国审计,1。

8.任延艳.2007.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局限性及对策[J].审计月刊,1。

9.时现、朱尧平、薛蓓儿.2006.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路径选择[J].审计文摘,8。

10.唐振达.2009.基于审计“免疫系统”理论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5。

财务验收审计报告范文3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实行的管理体制是: 一个体系、两个层次(参见链接)、三个主体。三个主体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他们在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担了不同的任务、责任、权力和义务,代表了各自不同的利益,形成三权鼎立的局面,为实现同一个项目目标在不同的岗位上而努力工作。

IT项目管理中的

三个主体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活动涉及到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这三者即是工程项目实

施的主体。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合同关系; 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没有合同关系,而是监理、被监理的关系,这种关系由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所确定;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

1. 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

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是工程发包与承包关系,这是一种经济法律关系。按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由承建单位按合同约定来完成工程,并得到自己的收益。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有违约行为,都负有赔偿他方损失的责任。

建设单位可以是投资者或投资授权者派出的代表组,也可以是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筹资、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的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和债券本息的承担资金风险的管理组织。如果技术改造项目是由企业投资的,企业派出的领导班子就是建设单位; 由多方合资的,其成立的董事会就是建设单位; 由政府投资的,其设立的管委会或工程指挥部就是建设单位。

承建单位承担了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负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责任。

2.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也是一种经济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来约定,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干涉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否则将被视为侵权行为; 反之,监理工程师也必须保持自己的公正和公平,不得与承建单位有什么经济联系,更不能串通承建单位侵犯建设单位的利益,否则,建设单位将利用法律手段,使监理工程师离开工作现场。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是相互平等的主体,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的现实情况,建设单位把工程项目委托给监理单位之后,主要精力应放在积极创造实施工程项目基本条件和外部环境方面去,如组织建设投资到位,联系水电供应和对外交通,决定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变更,协调各方关系等内容。在这些工作中,如果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可以由被委托的监理单位提供咨询或协助,建设单位不必再组建大的工程指挥部调集众多的筹建人员,只需配备少数工作人员组建一个精干的工作部门就行。

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主要精力应放在搞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上,如协助建设单位选择承建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督促建设单位、承建方履行合同,审核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批分包组织审核施工组织与协调工程建设的实施,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与费用,进行工程计量和掌握工程款项支付,调解各方争议,处理工程索赔和延期等。

3. 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虽然没有经济法律关系,但两者是相互平等的主体。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工程师按照建设单位所委托的权限,在这个权限范围内对承建单位执行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对被监理方实施监理是监理委托合同赋予的权力,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是被监理方应尽的义务。被监理方应为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提供方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既要严格,又要客观、公正、热情服务,积极维护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要积极帮助被监理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在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指导思想下与被监理方共同搞好项目中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益。

监理与技术咨询的关系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技术咨询是指咨询公司受客户的委托,帮客户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规划设计乃至完成实施竣工和交付使用等一系列过程的顾问服务。

在国际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比较流行的做法是聘请信息技术咨询公司作为技术顾问。咨询公司在项目论证、招投标、技术评估、项目验收等环节上,针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向企业提供咨询意见和解决方案,其中包括投资决策、流程再造、组织变革、技术方案和管理制度等。

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由客户委托的范围所决定,可能包括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工程设计咨询、工程建议方案编制、招投标文件编制技术方案评估、工程产品选型、报价合理性估算、组织专家组评审、施工技术和工艺评审、施工质量验收、工程调试验收、工程综合性能评估、制定项目运行操作与管理规范、项目的改进与提升方案咨询、新技术开发或引进可行性论证等。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和信息技术咨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含义比咨询广泛,它包含了信息技术咨询的内容,是咨询+监察管理。监理的第一重角色是咨询,第二重角色是监察管理。

2. 咨询偏重于做企业管理方面的改造,而这些取决于企业对自身未来发展的思路,技术在这里不起主导作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比咨询更全面,除了咨询业务以外,还要做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察管理,技术含量更高。

3.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责任和权力非常明确,比如监理具有停工权、工程款支付控制权等,这些都是咨询公司所不具备的。与此同时,监理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咨询公司一般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咨询公司比较注重用户信息化建设的长远目标,而不必关注国家的法律法规。但监理公司则一定要严格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办事。

5. 监理工程承包合同签约双方(甲、乙方)之外的独立的第三方,代表公正性,不偏不倚地依法行使职权,对合同双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职业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而咨询公司只代表甲方一方的利益,无须承担工程项目成功与否的责任。

6. 对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和信息技术咨询公司来讲,其运行机制建立在不同的法规体系之上,监理对政策法规的依赖性更强,更加照章办事。二者对用户的价值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咨询更侧重于规划,监理更全面,是规划+控制。

监理与代建制的

关系

代建制是一种由项目投资人选择社会化、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行使投资主体职责,政府部门对代建制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不变。在项目代建制制度框架下,代建人的代建活动是建设方(业主)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一种,即工程咨询服务,而不是工程总承包服务。但是代建制并不等同于某种项目管理方式,更不是项目总承包模式。

项目代建制模式的特点是将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专门机构管理,不仅负责组织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选型,还直接承担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由过去工程自管型的小生产管理方式向项目管理专业化转变,项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手段也趋于现代化。代建代管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的有力措施。

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采用了上百年时间。我国从1999年开始,在上海试点市政项目的代建制。2004年7月26日国务院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政府尽快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代建制。目前代建制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正在我国各地全面推开。据专家估计,全国大约每年有6000亿元人民币的政府投资工程进入代建制运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在公有产权下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投、建、管(监)、用”一体化行政委托以及非专业管理的弊端而推行的一种市场化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中,政府与代建人是合同关系,政府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建设期间的法人,政府只能通过合同约束代建人,而非行政权力。由于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的特点,所以项目代建人担当的是一次性专业化业主的角色,承担了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责任。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的决策控制权和决策经营权分离,由此构成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下的新的委托关系。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综合管理,政府财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建设行政管理,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和代建之间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 两者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担当的角色不同,代建单位的角色是代替建设单位(业主)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 监理单位的角色更多的像是建设单位(业主)的管家,负责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换言之,监理是受代建单位委托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或某一阶段实施监督管理。

信息系统工程采用代建制时,工程项目实施建设的三方主体由代建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构成,即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代建单位行使甲方的职权,监理则仍处于独立的第三方地位,对承建单位(乙方)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现场监理。

监理与审计的关系

项目审计是对项目管理工作的全面检查,包括项目的文件记录、管理的方法和程序、财产情况、预算和费用支出情况以及项目工作的完成情况。通常项目审计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对项目财务活动进行再监督。其实,任何单位内部都有监督体制,审计之所以被广泛接受,是因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经营活动备受纳税人关注,需要权威的独立部门严格监督。在防止财务经营作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保护国有资产等方面,国家审计机关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巨大作用。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审计既可以对拟建、在建或竣工的项目进行审计,也可以对项目的整体进行审计,还可以对项目的部分进行审计。如项目前期的审计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组织审计、投标审计、项目合同审计; 实施过程中的审计包括项目组织审计、报表和报告审计、设备材料审计、建设项目收入审计、施工管理审计、合同管理审计; 项目结束审计包括竣工验收审计、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建设经济效益审计、项目人员业绩评价等。

按照审计主体划分,项目组织自设的审计部门主要是针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审核,向本单位的行政首长负责,属于内部审计。一般中小型项目只进行内部审计,但大型项目除了内部审计,还要进行外部审计。外部审计则分两类: 一是由依据一定法律取得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受企业的委托对企业经营活动所进行的带有中介性质的审计活动,这属于社会审计; 再有就是国家审计,国家审计机关依照宪法的规定设立,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对国有股份超过51%以上或占有控股地位的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的审计监督。而在这三者中,国家审计强制性最强,独立性最强,被审计单位的层次最高。

虽然监理和审计两者都是立足在第三方的立场,公平对待委托方与被监督方,并要求确保独立性、公正性、公平性,但是监理和审计两者之间还是有较大差别的。

1. 监理对第三方的超然独立要求严格,因此在保证客观、公正、公平上更有可操作性。

2.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强调的是过程控制,而审计更多地偏重于“秋后算账”。

3. 监理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满足合同要求,监理活动随着工程的完成而结束。审计的目的是合理保证系统能够保护资产安全、数据完整、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其核心是信息系统的效率、效果。不仅包括对建设过程的审计,更重要的是对信息系统的运营审计,向公众出具审计报告。

链接

IT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体系与两个层次

IT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体系是指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组织上和法规上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系统。政府从组织机构和手段上加强和完善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同时把建设单位自行管理项目的封闭式体制,改为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化、社会化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开放体制。社会监理工作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自成体系,有独立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奉行公正、科学的行为准则,坚持按工程合同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办事,既不受委托监理的建设单位随意指挥,也不受承包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干扰。

两个层次指工程建设的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宏观层次指政府监管; 微观层次指社会监理。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我国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的完整体制。

政府监管是指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强制性监管和对社会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政府监管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活动覆盖两个阶段,即项目决策阶段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两个阶段分别由计划部门和建设部门实施监管。

社会监理是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或某一阶段实施监理。它既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又处于独立的第三方地位,主要依据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具体组织管理和监督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活动,在工程实施阶段控制项目费用、质量和进度,并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施工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