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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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法

农机安全法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主线,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严厉打击农机生产经营行业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农机管理、生产经营人员的安全素质,全面落实政府和生产单位两个主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推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确保实现2009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三项行动”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有关工作。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农机行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农机运输单位及个体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农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农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具体包括:

(一)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

安全技术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建设、执行和完善情况,“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落实情况。

3、明确依法打击的重点对象,以及执法行动的目标、责任、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办法等。

4、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做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机手,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5、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推动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违法行为屡纠屡犯者以及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在相关媒体上进行曝光,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相关业务受理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予以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6、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指导督促下级治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三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7、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行成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8、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及时查处农机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二)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针对农机事故隐患特点,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是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搭客、超载超速、人货混装、无牌无证驾驶、未检车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对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驾驶员培训学习、拖拉机检验检测机构、农机维修行业、农机销售商家、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四是继续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提出开展宣教行动的目标、方法和步骤、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责任和其他具体要求

2、组织开展好六月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法规“五进”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4、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及时召开农机专题会议,传达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通报农机事故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公布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事故的典型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9]228号)精神,加大农民机手的培训力度。严格教育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严把考试关,确保培训质量,提高驾驶员技术素质,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6、强化农机安全学习联组学习,努力提高农民机手安全意识。扎扎实实组织好农机安全联组学习是增强机手安全法律意识的关键。一是要坚持学习制度。二是学习不能走过场,要充实学习内容,将一些具体的就近的贴近生活的事故安全以图片、警示录相或其他方式展示出来,用血的事实触痛心灵。同时,适时地传达道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增强其安全法律意识。三是严格学习时间,每个学习联组每年学习不得少于4次,学习必须实行签到制。凡未参加学习的,一律不予办理农机监理相关业务。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分阶段实施,总体推进的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制订方案和工作措施阶段(5月30日前):结合第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一季度农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检查出来安全隐患及问题,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为强化检查、全面推进阶段(6月至9月):根据二、三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农机安全检查、农机年度检验和6月“安全宣传月”工作,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第三阶段为检查总结、巩固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对“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并通报相关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搞好“五个结合”

1、坚持与“三项建设”(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三项建设”。

2、坚持与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落实农机行业主体责任相结合,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推动农机管理单位、拖拉机挂靠公司、农机维修服务组织、农机社会服务组织、农机销售商家等单位健全安全生产产责任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让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坚持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补充“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内容。

5、坚持与应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相结合,完善农机领域内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重大危险路段、重点场镇、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坚决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抓好农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注重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对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实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在治理中,先整治重点、难点区域和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整治一个就消除一个。在路检路查中,检查一台,登记一台,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高限处罚,凡违法载客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三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区农机局“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朝勋局长

副组长:刘红玲副局长

成员:周翔局办公室主任

陈玥局监理科科长

余明英局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监理科,陈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好“三项行动”,主要领导为“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任务落实到岗到人。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措施,严格考核。对贯彻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加强对整个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督办工作。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三项行动”工作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以及图片、专栏、标语等各种资料,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农机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

1、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一是各镇农服中心要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内机车、机手、营运单位或个人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核对底数,严格把好源头关。二是强化对辖区内相关运输公司、采石场、预制板场等企业的农机安全监理管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难以整改的及时将情况上报政府。三是密切与相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镇道路交通(农机)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重点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搭客、超载超速、人货混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未检车或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在检查中做到检查一台,登记一台,发现一起,马上消除一起,决不放过,决不姑息,对不能提供拖拉机合法来历证明和相关手续的,依法予以收缴,属报废车和拼装车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报废解体。属盗抢车的,一律移交公安刑侦部门处理,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驾驶拖拉机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切实形成有力震慑。对排查出的隐患一时消除不了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建立农机事故隐患台帐,限期整改和销号情况都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认真制定方案

各镇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重点,确定活动目标、内容及措施,同时要将活动安排细化到岗到人。请各镇农服中心于每月26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展情况及进度报表报到区农机局监理科,11月25日前报送“三项行动”工作总结。

(五)严格责任追究

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

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农机安全法范文2

[关键词] 农机安全 工作 措施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1-0238-02

1 基本情况

平罗县农机化中心现有农机监理人员35人,其中高级农机工程师9人,中级农机工程师22人,助理工程师2人,高级技师1人,助理技师1人;现农业机械拥有量27057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5651台,联合收割机1601台。

2016年区、县财政共计划投入我县免费管理资金40万元,其中:区财政计划投入资金25万元,县财政计划投入资金15万元。

2 主要工作措施

2.1 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成立由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农牧局局长任副组长、农机化中心主任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并在县农机化中心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实施农机免费管理工作,为促进全县农机免费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2 强化责任,落实任务

中心实行“一岗双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机监理站人员包乡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人人有责。并制定严格的农机安全联组奖惩制度,奖罚分明,充分调动每位农机安全监理员和农机安全联组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实施。

2.3 强化宣传,广泛动员

农机监理站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罗县农机化信息网、驾驶员安全宣传短信平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展板及上门发放检审验宣传单等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农机手参加年检年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力争做到各项农机安全生产相关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县广大农村营造出了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2.4 狠抓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我县农机监理站将责任落实到人,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狠抓源头治理,严把车辆入户、检验和驾驶员培训考试关,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实行牌、证分离,严格执行培训考证程序。坚决杜绝“人情证”、和“关系证”流入社会,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

2.5 深入开展农机维修网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全县现有22家农机维修网点,农机监理站监督农机维修网点将公示栏上墙,并主要对维修网点是否依法经营、维修技术合格证和职业资格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是否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是否超范围经营等方面进行检查。在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清理整顿和规范了农机维修网点的经营秩序,确保了农机的维修质量,维护了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2.6 加强对农机服务组织监督管理

截至目前,全县共成立农机服务组织70家,其中:农机作业公司19家,租赁公司3家,农机专业合作社48家。农机监理站经常组织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各种培训会,要求各农机作业公司必须做到农机作业质量好、服务态度好、群众影响好、经济效果好,作业机车必须登记入户、驾驶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争当“平安农机”“示范服务组织”。并鼓励农机服务组织积极参加“平安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合作社)创建活动,农机三率都达到了100%。积极引导、监督农机服务组织正规化、规模化发展,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7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农机监理站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机生产工作实际,积极采取独立执法或与县交警队联合执法措施,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切实加大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机械、重点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同时组织基层农机安全联组不定期开展“六小机械”、服务组织、农机经销维修检查活动,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即查即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并做到检查有记录、有当事人签名、有照片;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维护其它道路交通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8 做好农机检审验工作

在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避开农忙,就近检审,优质服务,方便农户”的原则,坚决杜绝“检验不见车,审验不见人”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防范农机事故的发生。本着以为民着想、优质服务为优势,以方便群众为原则,进一步加大便民措施,监理人员深入农机拥有量较大的集市、村队,就近进行农机检审验,采取延长工作时间,开展上门服务,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使农机免费管理政策深入人心,确保了检审验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2.9 不断强化农机安全联组建设工作

平罗县共成立150个农机安全联组,监理站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农机安全联组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不定期组织、督导各农机安全联组召开农机安全联组教育培训会,同时加大农机安全检查活动,做好检查记录,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报表》及各类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报表。并不断强化农机安全联组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农机免费管理资金投入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农机检审验工作评先评优及等活动,充分调动农机安全联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极大发挥他们的作用。

3 存在的问题

3.1 农机监理执法权力相对削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颁实施后,对农机监理工作职能重新划分,农机监理道路管理权、检查权、违法处罚权等执法权力相对削弱。监管手段的弱化,导致农机监理人员执法力度下降,缺乏必要措施。已纳入牌证管理的部分农业机械长期不参加年度检审验,二次沦为“黑车非驾”。

3.2 基层农机监管人员培训力度不够

乡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专业人员少且调换频率高,对农机监理业务工作、农机事故处理经验不足,没有经过正规、系统的专业培训,业务素质较差。

3.3 基层农机安全联组建设资金不足

农机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为充分调动基层农机安全联组成员工作积极性,联组长、安全小组长的误工补助由县财政配套用于农机安全管理的资金支付,便于农机安全联组及安全小组开展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等活动。

3.4 多年累积报废车辆多,易产生安全隐患

我县虽然农机拥有量较多,但是有许多拖拉机已经到了报废年限,由于缺乏强制报废措施,不能及时报废,存在安全隐患,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5 农机免费管理项目资金不足

我县农业机械拥有量逐年上升,农机监理工作量也随之加重。实行免费管理后,农机监理业务量增大,但免费管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牌证等工本费用补助,办公经费、安全宣传、农机安全联组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费严重不足且拨付迟,影响了免费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4 意见和建议

4.1 抓好农机免费管理和农机操作手培训工作

采取路检路查和深入各乡镇、村队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机免费管理政策和农机操作手培训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完成今年农机免费管理补贴资金的落实和农机操作手培训任务,切实提高农机“三率”。

4.2 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六小机械及驾驶员安全监管力度的同时,继续加强对乡村道路重点监控点的安全巡查力度,认真做好各危险路段及农机作业场院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4.3 抓好农机维修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农机维修工的培训力度,维护农机维修市场秩序。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参加评审定级的农机维修网点进行监管,同时,扶持二级以上维修网点发展。

4.4 创新服务,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

要不断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平罗县农机化信息网、全县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宣传手机短信平台,不定期将农机安全知识、检审验时间、地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免费管理及农机新技术以短信形式告知广大农机户,更好的为农机户服务。

4.5 专项奖惩,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安全联组作用

积极与平罗县政府部门和业务主管局协调,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工作,积极争取工作经费,制定激励机制,加强基层农机人员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农机安全联组作用,切实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农机安全法范文3

农机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机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农村发展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设在市区农村发展局农机站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认真负责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明确任务,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都应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工作目标2012

结合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深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促进各有关部门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增强防控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通过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使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7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段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特点,加强“三夏”期间的农机安全监管,检查投入跨区作业农业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从事跨区作业的驾驶操作人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驾驶操作技术培训,检查联合收割机等农机械长距离转移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加大宣传力度。围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等主题,利用新闻媒体、集市活动、宣传栏和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挂图及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

3.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各镇(街)公安派出所、安监、交通等部门,发动人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挂牌后改装、以及挂外省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第二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开展农机专项整治,防范、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

1.加强秋冬季作业机具安全检查,保障参与作业各类机具的安全状态,检要农作物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2.指导督导做好“十一”黄金周和秋冬季农机安全作业,加大对农业机械通行量大的农村路段的检查力度,查处运输作业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对作业高峰时段和田间场院的农机安全检查,确保秋冬季农忙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落实秋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3.认真总结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工作措施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制定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计划和工作措施,要建立和完善安全检查制度。除了将安全检查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外,重点要在节假日、农忙时节等关键时期安排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宣传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1、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在道路外的镇(街)、村道和田间、场院组织安全检查,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要摸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员管理情况,发现违章行驶的,要责令改正,并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拖拉机牌证、年检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证驾驶、准驾与实际不符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对擅自改型改装的,要求限期恢复,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2、对道路上违章行驶的拖拉机,要将情况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并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拖拉机超载超速、无牌上路的“黑车”和无证驾驶的现象。

3、要加大对非法改拼装拖拉机的查处力度,非法改拼装窝点一经查实,要主动协助工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严厉打击。

4、要按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的要求,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严格拖拉机注册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政府有关部门拖拉机产品公告的,一律不予登记;要规范和严格拖拉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加强源头管理。

5、开展农机安全整治工作要与农机安全宣传工作相结合,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6、在开展农机安全整治工作中,遇到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以取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区农村发展局农机部门按照各阶段工作进度将组织对各镇(街)开展农机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重点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布置安排、工作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制度的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等。做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及时了解本辖区开展农机安全整治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农机安全法范文4

一、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

1部分农机驾驶员错误地认为在田间、场院、乡村道上驾驶、操作农业机械进行作业,不必办理有关手续,并且拒绝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

2.有的驾驶员为了挣钱而无视安全,擅自加高车厢或更换大的拖车,甚至想方设法提高车速,经常发生超载、超速行驶的现象;有的驾驶员致富心切,起早贪黑连轴转,经常发生疲劳现象。所以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驾驶员就不能及时处理。

3.目前,很多驾驶员只会开车,而不懂如何对机车进行保养不能使机车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且对机车发生故障没有预见性有时会因为中途机件损坏、失灵而耽误行程或酿成事故。

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

1. 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一定要按照《条例》和《培训法》的要求,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知识和驾驶操作技能培训,严把考核、发证与年审关,并定期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驾驶操作人员,使他们能够在农机化作业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为农机安全生产作出应有贡献。

2.对农民朋友还应该加强农机安全作业常识宣传,使他们能够知道农机安全常识,了解农机安全常识,在生产中遵守安全规章,以便消除因第三者过失造成的农机事故。无论是农机交通事故还是农田作业事故,第三者的过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更是如此。”从上述规定可知,《条例》既要求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也要求每个公民遵守。对于农机从事农田作业,凡是参于作业人员和周围其他人员,都必须遵守农机安全作业规章,确保安全生产。

3加强宣传,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是我们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要多层次、多方位地向农民和机手宣传农机法律、法规,提高其操作、保养机车对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零部件及时进行更换,保证农机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求驾驶操作人员养成作业前检查农机技术状况,特别是对影响作业安全的零部件检查的良好习惯,从而在农机本身的技术状况方面保证作业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监督检查是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加强农具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是落实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守《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力保障。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应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农机交通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乡村道路农机交通安全的检查。目前,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是一个盲区,交通管理职能部门把监管和整治的主要精力放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县道及城镇街道等交通要道上,无暇顾及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之有些农用机动车主的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他们趁有关部门疏于管理之机从事违章运输,甚至非法从事客运,从中牟利。于是无证行驶、违章载客、超载、人货混装等违章现象泛滥;加之乡村道路的路况环境使农机使运输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另外,农机安全管理部门还应在农忙季节,集中精力对农机农田作业进行监管,全方位保证农机安全生产。

5.从事交通运输的车辆之间,车辆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比较易认定。但对于拖拉机违章载人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事故处理机关一般都认定驾驶员负全责。其实,这样划分事故责任是不客观的,更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一些违章搭乘拖拉机者的行为。《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货运汽车挂车、拖拉机挂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和罐车不准载人”。根据这一规定,利用拖拉机载人的驾驶员和搭乘拖拉机的人员其行为都是违反《条例》的。概括起来,对农田作业农机事故的处理,应按照《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以责论处,以便教育广大农民朋友人人都要遵守安全规定,及时消除各种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转贴于

农机安全法范文5

关键词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方法

中图分类号 S23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3-0214-01

近年来,随着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持续给力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机械正愈来愈快、愈来愈广地进入农户,给农业节本增效、农民致富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技术装备支撑。但同时也看到,农业机械拥有量增加的同时,农机安全隐患与不确定因素也随之增加,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既要扫除盲点和盲区,也要使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真正使农机驾驶与操作人员时刻铭记于心。因此,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1-4],并做到有的放矢,时刻保持警钟常鸣。

1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在农业机械化生产过程中,部分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未严格按照国家的技术规范要求组织生产,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生产技术不达标现象严重;同时由于缺乏完善的农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检测手段落后,无法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落实生产流程,无法保证产品质量与安全性。例如青饲料切碎机,国家安全标准《GB10395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和 《NY1025青饲料切碎机安全使用技术条件》要求,其喂入口防护装置长度应大于550 mm,而实际生产的同类产品,其喂入口防护装置长度为200~300 mm,操作者进行喂料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操作不慎,极易对操作人员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个别企业生产的切刀存在裂纹,操作过程中若高速旋转的切刀断裂飞出也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促进法》第十四条对上述问题做了明文规定:农业机械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农业机械使用者造成农业生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农业机械使用者有权要求农业机械销售者先予赔偿。农业机械销售者赔偿后,属于农业机械生产者的责任的,农业机械销售者有权向农业机械生产者追偿。因此,根据《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农户发现农业机械存在缺陷或其他安全隐患的,应依法向农业机械生产者与销售者要求赔偿[1-3]。

为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性,应加大《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学法守法的前提下还应懂法,一方面鼓励购机户拿起法律的武器,强化维权意识;另一方面向广大农业机械购机户提供农机产品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杜绝假货,不用仿品,购买农业机械通过正规渠道。

1.2 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农业机械的使用存在季节性,大部分农闲时节都处于停用状态。在农业机械的停用时期,若未妥善保存,定期养护,往往易因存放不当而导致机件松动、破损等,给农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为了保持农业机械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降低农业机械事故发生率,农业机械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全面、认真检查农业机械,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在年度检验时也应认真仔细进行安检并告之检验状况,提出行之有效的维修措施。农业机械开始使用前,应重点检查运转部件及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操作系统是否安全、有效,同时检查现场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近年来联合收割机作业时,伤亡事故不断发生,究其原因乃是驾驶操作人员未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而引发惨剧[4-7]。

《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农业机械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当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查验;作业时,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这既要求广大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农业机械,积极配合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坚持年检与自检相结合,切不可图省事而导致“大意失荆州”,同时也要求农机安全教育走在前面。

2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方法

2.1 大众传播法

大众传播法就是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将宣传教育的内容经过选择、加工和整理,通过报纸、杂志、墙报、黑板报、广播、电视、专题片、幻灯等形式传播给广大农机驾驶人员及群众,内容既要具有乡土气息,也要生动活泼,使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带来的人身伤害、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引发血淋淋的事实真正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2.2 集体教育法

集体教育法就是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组织起来,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座、违法违规操作而引发事故的当事人培训班、农机事故联防小组讨论、事故现场会等形式,集中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3 个别教育法

个别教育法就是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和个别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接触,通过走访、电话咨询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法律援助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3 结语

《促进法》和《条例》是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应加强对基层农机户的农机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宣传教育方法,其根本目的就是使广大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提升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生产效能。

4 参考文献

[1] 吴飞.大众传播法论[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2] 孔宁.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性质特点及其在农机监理中的作用[J].现代农业科技,2014(14):285.

[3] 曹莉.宁夏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三率”调研报告[J].中国农机监理,2011(3):17-18.

[4] 陶维华.对创建平安农机的思考[J].中国农机监理,2009(11):23.

[5] 贾热斯・赛山拜.对富蕴县农机设备规范管理安全生产的思考[J].现代农业科技,2015(16):305.

农机安全法范文6

一、全面落实县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各项内容。

新年伊始,县政府在元月7日即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20*年度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我局也与县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局各科、站、场要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20*年度*县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明确领导负责制,落实专门人员具体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从我局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分析,加强全县渔船捕捞作业安全监管、加强全县农用机械特别是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是抓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两个重点领域。县海洋与渔政管理站、县农机监理站要从抓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着手,认真贯彻本局制订的《*县渔业船舶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盐渔[20*]7号)和《*县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盐农[20*]104号),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原则,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生产和社会稳定。

有关科、站、场所属的出租营业用房和种子公司永宁棉加厂消防安全生产潜在的事故隐患不容忽视,各职能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建章立制。要责成承租业主抓好消防器材配置,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并加强培训,查找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限期整改。县蚕种场的出租企业用房,要坚决杜绝“三合一”用房,对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不全,锅炉工未经培训上岗作业等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加强经常性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指挥体系。

本着行政首长负总职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建立以局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局签订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所有科、站、场,都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报局备案。有关科、站对其所属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对人(单位)都要建立和健全联络网络,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内容和责任。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安全生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夯实基层基础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县海洋与渔政管理站要切实承担渔船捕捞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深化“平安渔业”建设,加大沿海捕捞渔船的检验,加强对渔船适航性和安全设备配备检查,防止非法载客和超载等引发事故;做好重点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渔汛捕捞旺季和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来临前,要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及时提供天气预报,积极做好应对灾害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三无渔船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彻底清查三无渔船,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实现渔船安全生产无事故。县农机监理站要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片组、拖拉机驾驶员协会宣传道路交通法规,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重点整治上道路拖拉机的违章行为,加大上路检查联合执法力度。对拖拉机违章严重的地点、路段和时间,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继续开展外籍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外籍车辆的长效管理机制。

局领导班子建立研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析问题、查找不足,部署整改。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计划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掌握全局系统内的安全生产动态,把各项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