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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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范文1

今天,我想以“毕节七星关区男童垃圾箱取暖死亡事件”为例说起,对于无辜的孩子来说是不幸的,孩子的家长心里那道伤口永远不会愈合,留给学校、社会不尽的反思,亦把全省校园安全推到了风口浪尖。我作为凤冈政协教育界的一名基层政协委员,针对校园安全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言献策义不容辞。笔者多次走访我县中小学,现就我县校园安全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凤冈校园安全的过去与现状

“十五”前期,学校没有安全防范意识,管理是无序状态。大大小小的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但是没能引起有关部门、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家长的高度重视,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不了了之。“十五”期间,城里的中小学、乡镇中学和部分片区以上完小陆续实施学校围墙工程。虽然多数学校还没有安排专职门卫,加强对师生和外来人员进出进行管理,但对校园安全管理还是起了很大的作用。2006年6月,教育部、公安部等联合制定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安全管理也随之有了真正的法律支撑,学校开始设置兼职安全员,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学校安全员岗前培训,随后校园安全管理逐步规范化。县委、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增强,一些安全演练、安全汇报演出、安全现场会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十一五”期间,城里开始创建“平安社区”,乡镇开始创建“平安村寨”,学校也开始创建“平安校园”,教育主管部门设安全办公室,后来名法安股,随之关于校园安全的文件也多起来,管理更细,范围更广。逐步的把校园安全分季节、分类别地进行规范管理,诸多的责任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追究和排查制度严肃起来,一些现代化的安全管理手段也开始出现,建立了校安工程管理系统,保安公司为乡镇中学、中心完小以上学校安排了保安人员,部分学校安装了校园监控系统,一些学校也编制了安全教育读本。安全例会、安全隐患排查、月工作小结、各种工作方案(预案)、节假日值班制度等得到落实,全方位筑牢校园安全这张网。校领导时时事事讲安全,天天讲安全,睡觉也绷紧安全这根弦,完全把学校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

是的,“安全稳定就是成绩”、“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安全不保,何谈发展?”。回顾新世纪的十余年,凤冈校园安全管理上台阶,上档次,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取得可喜的成绩,为凤冈基础教育的发展营造了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无毒县”、“平安校园”、群众幸福指数检测等一些形式和名义性的东西我们可以引以为自豪,但这些殊荣只是表面上的东西,它不能说明和证明凤冈校园安全的本质。事实上,近年发生在校园内的安全责任事故,尤其是县城里的中小学,已经给政府工作带来很大的负担,给家庭带来灾难,已经足以说明我们管理上还存在疏漏。我不是在向县城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泼冷水,这是事实,当校园出现安全事故后,是谁在为校园安全保障着想?有谁在思考校园安全今天该怎样,未来该怎样?我们只有承认客观事实,不断查找问题,分析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并实实在在地去做,凤冈校园安全才有保障。

二、目前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今年发生在我县中小学校园的几件安全事故看,我们的校园安全管理已经再次升级,校园安全管理将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校园周边环境需要长期整治,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麻将室、假发廊、游戏室、饮食摊点、黑网吧等依然存在,在校园周边敲诈学生钱物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对孩子过分娇惯,留守儿童、问题孩子增多,社会群体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社会趋势及相关制度导致学校教师不敢大胆教育与管理,未形成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三是校园缺少安保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由保安公司为学校提供的保安人员不适应保安工作,年龄大,综合素质不高,工资低,工作积极性不高,就是简单的门卫而已。四是营养餐给学校带来的食品安全不利因素多。五是一些偏远学校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不及时,开展演练走过场,师生安全意识淡薄,齐抓共管的氛围不浓。六是安全管理督导人员严重不足,政府、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均身兼多职,力不从心,导致很多工作只停留在完善资料上。七是社会不正之风时时侵袭着校园,相关部门未履行职责。八是对校园安全管理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无法及时整改。以上现象对校园安全保障极端不利,这就需要我们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其实所有安全问题的出现其根源在于人的思想麻痹大意,当一切的不正常变成正常时,安全问题就随之而来了。加强危机意识是让我们时刻正视安全问题,抓好安全工作的原动力。

三、关于校园安全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由县政府牵头,开展中小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所有学校的安全工作和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治。每学期开学前和学期结束,由各乡镇政府牵头,联合安监站、工商分局、派出所、卫生院、中心校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各学校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矛盾纠纷、“五类”人员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流于形式。只要有政府牵头,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像抓拆违章建筑、抓县城整脏治乱和茶产业发展那样来抓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我们就一定能够还校园一片净土,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乐园。这应该是领导们明智的选择,是提前实现小康目标的需要。

2、各学校都要完善并严格实行门卫、值班、巡逻、消防、食品卫生、卫生保健、疾病预防、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及时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尤其是寄宿生管理,学校要严格他们外出的时间,周末和每天夜间必须有学校领导值班看守。

3、中小学校长必须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专职或兼职的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队伍,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检查、维护、维修中小学基础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还要建立和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考核相关责任人,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若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有关责任人年度内不得评优、晋级和调动。

4、学生和教师的心理问题不可忽视,力排矛盾纠纷。学生的心理问题往往出现在学习压力、学生与家庭沟通不畅、学生与学生产生矛盾等方面。它所反映出的是学生自我意识较强、在群体中的沟通能力差以及不善于解决分歧等问题。如今,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学生往往处于家庭的主导地位。在学校,人人都认为自己是“老大”、帮派意识强,当与同学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心理上就无法承受,容易把小问题、小矛盾扩大化。再比如学生的离家出走,这就反映出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不够,不能帮助家长与学生及时沟通。现在教师的教学任务很重,压力也比较大,也非常容易产生心理问题。现有一些学校对教师各方面的状况了解和关注不够,即使有所关注,也不是动态的关注,这有可能为“师源性伤害”埋下隐患。不管是学生的心理问题还是教师的心理问题,目前学校都还没有能力进行动态管理,而心理问题的矫正往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等到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时,才引起重视,要做到防微杜渐。

5、县政府编委办把保安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从刚退伍的武警干事中招考保安,要严把保安入口关,提高保安待遇,严格考核,要根据学校实际配备保安人员,强化培训,配齐保安所需的器材(如监控设备、警棍等),大型学校成立护校队。

6、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开发地方教材,送培训到学校、到家庭、到村寨,强化师生、家长安全和法制教育,尤其是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几部法律的学习。从而增强学生、教师、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7、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安全台账,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监督相关人员尽职尽责管理。

8、县政府行文实施好“七长”工程,把“控辍保学”切实拿在手上。即教育局长、校长、法制校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院长、班主任、家长责任落实,实行年终考核。积极落实关爱留守儿童制度,化解问题学生,把“控辍保学”工作抓出效果,该入学的一个不能少。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要预算校园安全管理专项经费,认真贯彻落实省教厅“六灾一渗透”的督导管理,加大对校园安全管理的设施设备配置投入力度与监察管理力度。

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办法范文2

[关 键 词]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成效

[作者简介] 李彦荣,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发展促进部主任,副研究员,教育学博士

我国一直非常重视学生生命安全。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生应对各种灾害(包括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的能力,从法律法规的高度提出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的要求。继2006年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多处提出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后,连续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并拟在即将制定的 “学校法”中专列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章节来推动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实效性。本文拟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文本的分析审视我国学校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与实施成效。

一、通过立法强化政府和学校的主体责任

2006年,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下文简称《义务教育法》)分别从校舍建设、经费保障、政府责任、学校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建设以及各主体违法应承担的责任等角度对政府和学校在学校安全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为配合落实《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教育部联合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9部委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的第二天(2006年6月30日),颁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如果说《义务教育法》主要从宏观层面提出了各级政府和学校举办者、管理者的责任,《办法》则更集中于对以学校为主体的内部安全管理的规范。

(一)明确政府责任

1.各级政府的责任

(1)提供学校正常安全运转的经费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

同时第二十四条又进一步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2)维护学校周边安全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明确了学校周边安全的主体责任。

2.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责任

为了落实政府责任,《办法》第六条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条则分别对政府的不同职能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中应承担的责任予以明确规定。

(二)明确学校举办者的责任

我国还从学校建设安全标准角度规范了举办者的责任,如《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办法》第十四条则分别从学校建设标准、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检查、维修等角度对学校举办者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予以明确规定。

(三)明确学校管理者的责任

此外,我国还从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角度对学校管理者提出要求。如《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办法》则具体规定学校应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人员,并从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教育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责任。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以考核评价

督促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管理责任意识

随着《义务教育法》和《办法》的颁布实施,各地政府和学校开始重视安全教育工作。据目前各地实际实施情况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追究法律责任

这主要是由于《办法》明确规定了安全工作在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学校的工作责任和违法责任追究,使地方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规范政府和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和实效。

(二)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安全工作

这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一般都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地区或系统内安全管理。

(三)以“一票否决”的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管理责任

为了提高责任机构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一些地方政府将安全工作作为当年管理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实施“一票否决制”,即如果当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校长甚至安全管理负责机构的主要责任人考核不合格。这迫使政府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不重视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

三、建立学校内部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一)建立“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的学校安全管理方针

为了降低灾害发生率和灾害发生后的死亡率,我国提出了“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的安全管理方针,要求通过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以及安全预案的制定、演习和及时妥善的事故处理等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灾害发生后的死亡率。

(二)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安全事故防范,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起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形成了以教育部总体预案为总纲,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门预案为主体,以各级各类学校预案为支撑的体系格局。这对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表现为:一是以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为主旨,确定了以学生为本和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依法规范和从严管理、快速反应和协同应对、依靠科技和提高人员素质等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二是以规范应急处置工作为基础,明确了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和调查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以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环节工作机制;三是以提高应急处置效能为目标,明确了加强应急信息队伍和信息平台建设,做好预案培训、演练,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和提高师生应对能力等应急管理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目前,各地已逐步将应急演练制度化,不断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增强应急管理能力。[1]

(三)建立学校内部实施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除加强预防外,为了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成效,我国在《办法》中从组织机构建设、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危房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责任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车辆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制度以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以制度的全面规范来强化管理的精细化,将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四、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各种手

段常抓不懈,提高安全工作的实效性

(一)安全教育进课程,培养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提高安全管理的成效,不仅需要管理层有责任意识,学校有管理制度,更需要我们的教师、学生有应对安全危机的能力。为此,教育部制定《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下文简称《指导纲要》),加强对中小学各主体的安全教育指导,使安全教育走进课程、走进课堂,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极大提高了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编制全国性和地方性安全教育教材,兼顾国家和地方需要,提高针对性

为了落实《指导纲要》,教育部组织力量编制了安全教育图书、安全知识书签等图书,分送到地区和学校,使安全教育课程化有了落实的基础,安全知识成为身边随处可见的内容,极大提高了安全教育的有效性。一些地方还自编了安全教育教材,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学校食品安全,组织专家编写了《食品安全教育读本(学生版)》,有力提高了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根据不同对象提出不同教育要求

《指导纲要》将学校的不同主体:学生、教师、校长均纳入教育范畴,并根据他们的身份特征提出了不同教育要求。

就学生群体而言,主要针对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特点制定了安全教育重点。如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安全防护教育;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应对不法侵害,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的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的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的消防安全教育;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等等。

就教职工而言,根据其工作特点,主要是要求其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就校、园长等安全工作负责人而言,主要是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要求他们能警钟长鸣,能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3.根据不同时间特点制定不同教育重点

《纲要》要求学校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制定不同教育重点。一般要求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日常工作中,在课堂或校园环境创设中渗透安全教育。

4.根据不同教育途径整合不同教育内容

《纲要》要求学校根据不同教育途径开展不同教育活动。如在社会、自然、民防等学科课程教育中,要求渗透与学科内容相关的灾害性安全教育;在班级活动、晨会、广播等活动中渗透及时性安全教育内容;此外,还要求通过学校环境布置,如张贴安全教育宣传材料等在生活中渗透安全教育。

(二)确立全国安全教育日以点带面推动安全教育普及

为了以点带面推进安全教育工作的贯彻落实,我国规定每年3月26日为全国安全教育日,在全国中小学生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这使每年的安全工作有了重点推进的时间保障,同时也可以依托安全日的主题活动推进安全教育,不断激发大家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普及程度和全民重视程度。

(三)通过各种安全教育主题活动促进安全教育走向深入

为深入推进安全教育,教育部努力通过各种主题活动和安全项目来推进安全教育落实,如目前开展的和谐校园创建、安全文明学校创建、与儿基会合作的爱生学校创建等活动,使各地都能以政府推动的形式纷纷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并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加以管理和落实。这都有力地推动了安全教育和安全学校创建工作走向深入。

(四)注意以重点带薄弱,关注不同地区、学校和时间段的易发事故特点,提高安全管理的针对性

1.对易发事故实行重点预防

教育部每年都会对当年安全工作进行分类分析,提出上一年工作的薄弱点和第二年工作的重点,加强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如每年夏季到来前,教育部都会提前发出洪涝预警,要求地方和学校要加强对危房简屋的排查;在夏季会针对性的开展游泳安全专题教育等。通过这些预防性专题工作,有效降低了事故发生率。

2.组织专题培训,对不发达地区实施“送培下乡”

教育部近年来通过重点实施“中小学校园安全专题培训”、“中国东西部中小学校长安全专题培训”、“教育局长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专题培训”、对农村中小学校长进行“送培下乡”,使安全教育成为农村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我国政府在安全管理方面取得的实效

(一)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成为政府主抓工作之一

在中央各部委的齐抓共管和媒体的广泛宣传之下,地方政府已深刻认识到安全学校建设的重要性,其教育行政部门一般都已设置专门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安全学校建设、宣传和管理工作。如上海市浦东新区在安全学校管理中已基本形成一套规范的管理体系。

(二)学校安全管理已经形成常态,学校安全意识极大提高

目前,中小学幼儿园已基本实现了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管理。学校基本能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能在一些相关学科如化学、物理、地理等中渗透安全教育。一项对“中小学教师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认知态度”的调查显示,大部分教师都表示学校每学期会开展10课时左右的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法制教育、运动安全、防溺水、防传染病、禁毒、应对自然灾害、防止犯等。[2]这很好证明了我国学校安全教育的基本实施情况。

(三)安全教育网络基本形成,安全教育实效初步显现

通过与各部委共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已形成与教育外其他部门协同共进的良好态势。通过媒体和社区的传播,安全教育在时空上得到极大延伸,已经走出校园,进入社区、家庭,走出单向的书本知识传授,学生可以从社区、家庭、报纸、电视、广告、电影等多种途径获得安全教育的知识和自救的正确方法,安全教育成为全社会的责任,也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一项对“学生安全知识认知”的调查显示,2/3左右的学生认为自己安全知识的获得是来自学校的安全知识教育,有半数以上的学生认为是通过家长和广播获得了安全方面的知识,还有近1/4的学生认为是通过自己看安全方面的书籍获得了安全方面的知识。[3]这有力证明了安全教育网络化操作的实效已经显现。

(四)学生从制度中受益,安全知识和应对危机的能力较大提高

通过这些教育,学生获得了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学生安全知识极大丰富。来自江苏昆山的一项调查表明,该地区学生对火灾等知识和急救方法回答正确率为63.9%~96.7%。[4]另一项调查则表明,87.1%的学生认为学校进行安全防护教育的知识很有用,90%的学生认为从学校开展的安全自救自护演习中学到了有用的自我救护本领。[5]这都很好说明了我国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的实施成效。

参考文献:

[1]《加强高校公共应急管理工作 努力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李卫红副部长在高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活动上的讲话》[J/OL].教育部通报.19,moe.省略/edoas/website18/level3.jsp?tablename=207&infoid=25949.

[2]徐美贞.中小学教师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认知态度[J].教育科学研究,2006(10).

[3]刘艳虹等.八省市学生对学校安全问题认知的调查报告[J].教育学报,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