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管理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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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管理细则

德育管理细则范文1

关键词 投标 招标 文件 合同管理

一、制作投标书的注意事项

按照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首先,投标人要到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并准备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包括招标须知,合同的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价格条款,技术规范以及附件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按照这些内容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项目的计划、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等,投标文件必须对这些条款做出响应。这就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不得遗漏或者回避招标文件中提出的问题,更不能提出任何附带条件。投标文件通常可分为以下3类:

1.商务文件。这类文件是用以证明投标人履行了合法手续及招标人了解投标人商业资信、合法性的文件。一般包括投标保函、投标人的授权书及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人提供的联合协议、投标人所代表的公司的资信证明等;如有分包商,还应出具其资信文件供招标人审查。

2.技术文件。如果是建设项目,则包括全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用以评价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经验。技术复杂的项目对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及格式均有详细要求,投标人应当认真按照规定填写。

3.价格文件。这是投标文件的核心,全部价格文件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不允许有任何改动。如有漏填,则视为其已经包含在其他价格报价中。为了保证投标能够在中标以后完成所承担的项目,本条还要求“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在项目施工中,起到关键的作用。这样的规定有利于招标人控制工程发包以后所产生的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机械设备是完成任务的重要工具,这一工具的技术装备直接影响了工程的施工工期和质量。所以在本条中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写明计划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

二、招标文件的审核

审核招标文件,首先要审核招标文件是否符合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诸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投标单位在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前提下进行投标。其次要审核其内容,确保企业自身条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需要,确保投标文件响应招标要求。对于模糊不清的地方要进行澄清,招标单位的澄清文件、会议纪要、其他补充文件以及后来的中标通知书都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最重要的是进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的审核和分析。随着招投标管理的逐渐完善,业主在招标阶段就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合同条款。这对于投标单位来说是好事,也存在不利之处。好的方面是在投标时,就了解了合同情况,便于投标价格的编制和投标策略的制订;不利的是现在的建筑市场基本是买方市场,有的业主凭借自己的地位和优势,在合同中设置明显加重承包人责任,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承包人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所以,对于投标单位来说,审定、分析合同条款是必须认真完成的工作,以便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确定投标策略。施工合同一般由11部分组成,即: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条款。

三、合同管理细则

俗话说,合同无小事。如有一方面审核不够细致,就有可能为以后的施工带来隐患,致使工程的进度拖慢。所以,应逐一审核这合同的细则与条款。

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应着重看合同文件解释顺序、适用语言和法律、使用标准规范、监理单位和图纸等方面。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对施工过程影响很大,一般应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招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该解释顺序必须坚持,否则会使施工因类似问题出现而陷于被动;对于标准规范要看是国内还是国外规范,国内规范一般由业主提供名称,承包人自备,国外规范由业主提供译本,如果由承包人翻译,则业主承担费用;适用的法律名称,国家或地方法规的名称要详细注明,特别是涉及收费的行政法规必须列出,并注明费用由谁来交纳,以便承包方进行报价;对于要实行监理的工程,最好列出监理单位的名称,因为监理单位的公正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价格,如果其不能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则加大了承包方的风险,报价就要相对高些,反之可适当降低;而对于图纸来说,则要看合同约定的图纸份数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并约定提供的具体时间,一般为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

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主要审核发包方有无凭借自己起草招标文件和地位的优势,在合同中设置明显加重承包人责任,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承包人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如果有,可在标书澄清阶段提出,如果发包人态度强硬,则承包人要考虑因这些不公平因素而相应增加的费用以及如何规避风险。

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般情况下,承包方都要考虑提前工期,因为这样可以在业主评标时得到加分的机会,但首先要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工期是否合理,有无业主因为想赶进度而恶性压缩工期现象,如果存在这种现象则要考虑赶工、增加人员机具调遣、食宿等一系列问题。另外,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都会提供初步的进度计划,承包方除了在投标时对其细化外,还要注意注明对业主供应的图纸、材料、设备的到货计划要求,为日后工期和费用索赔创造条件。

4.质量与检验。这方面承包人需注意两点,一是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和重新检验方面的规定;另一方面注意招标文件中是否明确了工程试车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含有工程试车,因为一般情况下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负责,无负荷联动试车由发包人负责,承包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如需承包方保镖、配合,其费用在合同价外另计,或应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考虑。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合同价款与支付。主要应注意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目前,合同价款的方式多以固定单价为主,尤其是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时确定综合单价水平尤为重要。而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的风险相对较大,要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也应在合同中约定。另外,要注意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方法和周期,一般付款周期为一个月左右,太长则影响承包方资金周转,增加财务费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也应在合同中约定。另外,要注意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方法和周期,一般付款周期为一个月左右,太长则影响承包方资金周转,增加财务费用和影响施工进度。所以,对于此条款承包方要给予足够重视。最后就是工程量的确认,甲方工程师对工程量的确认一般为收到乙方报告后七天内完成。同时,应注意工程量的确认原则,有时承包商习惯了某种确认方式,审合同时又不注意,按惯例确定了单价。这样一旦有变,就会造成某些费用的损失。

6.工程变更。主要看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的规定,如果有设计变更,是有价格范围限制的变更,还是只要发生变更,甲方就支付变更价款。如果这样,投标价格可适当降低些;相反,如果甲方规定本合同的一切变更均不计取,投标价格就要相对高些,以便规避风险。

7.竣工验收与结算。发包人应在合同条件中约定,要求承包人提供具体竣工资料的详细要求,如竣工图的份数等信息是否合乎正常要求,以避免业主拖期验收而又不对承包商给予补偿的事件发生。同时,应具体约定竣工结算的时间范围和双方拖期结算的解决方式,从而避免因业主故意拖期结算而使承包商的财务费用及其他成本增加的事情发生。

德育管理细则范文2

按照财务管理基本目标的要求,寻求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从市场角度要重视企业价值的提升;另一方面,从企业财务角度要增加企业利润。这两个方面无论哪一个方面有所降低,相应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就会减少,损失就会增加;相反,这两个方面无论哪一个方面有所提升,相应的利益相关者得到的利益就会增加,从而达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在价值最大化方面,“公司股价最大化”可作为上市公司的衡量标准,而“企业经济增加值率最大化”可作为一般企业的衡量标准,这些指标都是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指标。

二、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管理的关系

1.企业财务目标方面(1)传统意义上的财务目标最受大家认同的看法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认为,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受限制的状况下,只要有助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一切决定都是最好最对的。然而,随着现代经济形势的转变,单一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必然会导致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忽视,甚至会不利于各利益相关者。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财务管理之间,在财务目标方面的关系为,确保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以及重视利益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理分配。(2)企业价值最大化要求企业能够在确保合法条件下进行生产经营,制定合理、相应的财务策略,保证企业可持续的生存和发展来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在这个过程中,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利益要求必然有所不一,例如员工希望工作环境良好薪资最大化;合作商希望得到回报最大化;消费者希望商品物有所值、服务到位;而政府希望企业按时按规定缴纳税金并且维护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等等。企业价值最大化包括以上所述的所有要求,是一个综合的体现。然而合理、公平、均衡地分配利益并不容易,因为总体利益是固定不变的,而各利益相关者在分配中会遇到利益此消彼长的尴尬。为了满足各方要求,则要充分利用各方所提供的资源,使得总体利益最大化。至此,重新确立财务目标并建立相应的策略至关重要。2.企业财务治理机制方面(1)企业的财务治理机制,是企业各利益相关者在治理企业的同时来维护其权益,在合约的约束下,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实施积极干预和管控。企业财务治理机制关系着各治理主体在进行利益分配时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由于受传统财务目标的影响,企业的财务治理着重围绕股东的利益进行管理。但是这样的财务治理机制必然不能维护其他各治理者的利益。(2)所谓治理主体,就是在企业生存经营中提供了重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个人或团体,这些个人或团体都可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实施有效控制和影响,这使得企业在分配所有权时,要充分考虑资源提供者的贡献。照此分析,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本的员工、为企业提供债务资本的债权人、为企业提供收入的消费者、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的政府都是提供重要资源的相关者,理应参与企业的所有权分配。(3)建立企业财务治理机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收益共享机制、财务决策共谋机制、财务监督共担机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管理之间在财务治理机制方面的关系为,通过有效的财务治理机制来保证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3.企业财务政策方面企业所制定的财务政策必然是以企业的财务目标为导向的,因而传统的财务目标和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财务目标所引导的财务政策必然不一样。传统的财务目标所引导的财务政策必然也是主要甚至只对股东有利的,大多不会考虑社会责任的承担。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财务政策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财务政策要稳健,二是要兼顾企业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当企业面临投资选择的时候,不要盲目选择仅仅对股东有利的投资项目,同时要考虑员工的工作能力、债权人的投资风险、对消费者的质量承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等方面的利益。在企业进行利润分配已融资的时候,同样要考虑上述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障。企业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管理之间,在财务政策方面的关系为,选择以“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为导向的财务政策。4.企业财务评价方面传统的企业财务评价仅考虑了经济责任而忽视了社会责任,以此实行的业绩评价,必然与现代的经济趋势背道而驰。根据以往专家学者的研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经营业绩,对企业有积极影响,这种影响在经济市场发达的地区更为明显。虽然从短期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会耗费一定的资金成本,甚至利润有一定的减少,但是企业追求的是可持续发展,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从长远看反而减低了成本、提高了经营业绩、增加了收益。提高企业经营业绩可从5个方面入手:一是确定各方利益相关者;二是考虑各方利益相关者的贡献;三是满足各方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四是确定相应流程;五是确定所需能力。企业在进行财务评价时,要将社会责任考虑其中,进而全面地对企业现状和发展进行有效的评估。否则,有可能低估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也有可能不能灵敏地发觉潜在危机。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管理之间在财务评价方面的关系为,考虑社会责任会获得更出色的经营业绩。

三、结论

德育管理细则范文3

关键词:“合作原则”;“礼貌原则”的;关系

中图分类号:H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12-0066-01

关于“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的关系问题,比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观点:首先是提出“礼貌原则”的利奇认为,“‘礼貌原则’是‘合作原则’的‘援救原则’,是为援救合作原则解决一系列麻烦的一种必要的补充”。在利奇看来,“礼貌原则”是“合作原则”的补充,二者适用于两种不同的情况,当“合作原则”无法解决问题时使用“礼貌原则”,可以说,二者相互补益,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其次,我国学者刘润清认为:“‘礼貌原则’先于‘配合原则’(合作原则,下同)”、 “‘礼貌原则’具有更大的约束力,很难使讲话人违背它”。

以上观点将“礼貌原则”放在平行于或某些地方高于“合作原则”的位置,虽然具有一定的价值,但仍存在偏颇。我们认为,在言语交际中,“合作原则”是高于“礼貌原则”的,“礼貌原则”从深度和广度都不如“合作原则”。在深度上体现为两点:首先,“合作原则”是最基本最深层次的原则,“礼貌原则”根植于“合作原则”,是对“合作原则”的继承发展。“礼貌原则”无论怎样运用,都离不开对“合作原则”的遵守,甚至很多时候,运用“礼貌原则”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合作原则”;其次,“合作原则”体现的语言“信息传递功能”也是“礼貌原则”体现的“人际互动功能”的基础;在广度上也有两个方面:在适用范围上,“合作原则”从某种程度上适用于所有交际,即使有些言语,表面上是对“合作原则”的违反,在深层次也是对其的遵守,而“礼貌原则”只存在与特定话语之中。在地域范围上,尽管“礼貌”是世界各民族普遍追求的,但“礼貌原则”在具体实施上还是存在着“民族性”的差异,而“合作原则”则是各国各民族所共有的。以下将进行具体说明:

从深度来说,“合作原则”是“礼貌原则”的前提,是交际进行的基础。高航在《礼貌现象研究评介》中指出,“合作原则是人们在交际中彼此遵守的准则,这是说话人之所以能进行下去的先决条件。”为什么这么说呢?合作原则是“在参与交谈时,要使你说的话符合你所参与的交谈的公认目的或方向”,人们在对话时,肯定会围绕一个中心,也就是出于“合作”的观点进行互动,如果只是“你讲你的”、“我讲我的”,那只是纯粹的抒发自己的看法,那交际就没有意义,也无法进行了。就算是有时出于礼貌原则,故意违反某些准则来传递会话含义,其本质上也是遵循“合作原则”的。因为冉永平在《语用学:现象与分析》中提出,“含义的产生须具备类似条件:首先,听话人要能够发现说话人违背了某一或某些原则;其次,说话人希望听话人知道自己违背了某一或某些原则。”也就是说,说话人违反“合作原则”,是为了从侧面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并且得到某种效果。如:孩子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吃冰淇淋。”妈妈说:“宝宝,今天天气很冷哦。”在这里,妈妈出于礼貌并没有直接否定孩子的想法,而是评价天气,违反了“相关原则”,实际上她正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告诉宝宝不能吃冰淇淋。所以,虽然表面上违反合作原则,但礼貌原则实际上也是对合作原则的一种维护,因为它侧面符合对话双方共同的“交谈的目的和方向”。

从“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的功能方面也可以看出其深度的差异。“‘合作原则’在言语交际中更多地决定信息是否精确及时地传递给受话者,起导向性作用……而‘礼貌原则’则决定交谈双方是否能在和谐、积极的气氛下完成言语交际,对会话者关系起和促进作用。”这两点刚好体现了语言的功能。叶蜚声版《语言学纲要》中指出:“语言有‘社会功能’和‘思维功能’。‘社会功能’包括‘信息传递’功能和‘人际互动’功能。而社会功能中最基本的就是‘信息传递’功能。”结合以上观点,我们可以认为:“合作原则”体现的是语言社会功能中最基本的“信息传递”功能;而“礼貌原则”体现的是“人际互动”功能。“礼貌原则”追求的是使对话双方营造或保持一种良好的关系,从而更利于以后的交际;而“合作原则”决定了对话是否有意义。刘润清先生在提出“礼貌原则”的约束性要强于“合作原则”时,举了一个例子,“一般情况下,人们不公开要求对方对自己讲礼貌,而是要求对方不必太客气;另一方面,人们经常要求对方遵循‘配合原则’,从不要求对方去违背配合原则。‘不要客气,有什么意见尽管提’,就是鼓励对方违背‘赞扬次则’,但要坚持‘数量次则’”……这里从一方面体现出“礼貌原则”对于交际的约束性强,但不能忽视的是,这也体现出人们追寻“合作原则”的意愿,强调此番对话的真正目的是要获取信息(有益建议)。

从广度来说,“合作原则”的适用范围大大广于“礼貌原则”。宽泛地讲,“合作原则”几乎适用于所有的对话,而“礼貌原则”只在特定的条件下;此外,学界普遍认为,“礼貌原则”有民族性的差异,而“合作原则”则无这个说法。关于前一点,我们说过,“礼貌原则”表面上是对“合作原则”的否定,实际上是对其的遵守。不仅“礼貌原则”,“合作原则”自身,在否定了自己的某条准则的同时,也是在对其他准则的遵循。如宿舍里A问B:“现在几点了?要不等我做完作业再去吃饭?”B回答:“通常周末饭堂比较早关门。”在这里,B并没有直接回答A的问题,而是告诉A饭堂要关门的事实,表面上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相关准则”,但却遵循了“质的准则”。实际上,基本上所有的对话都会遵循“质的准则”。在违反其他其他三项准则的同时,最起码对话说出的信息是真实可信的。即使是对“质的准则”的违反,对话方对谈论的真实意思也是心领神会的。如果某人有意以“撒谎”为目的来违背“质的准则”,那这就谈不上“会话含义”了,不属于语用学的研究范围。

此外,对于“礼貌原则”,很多人认为它有一个很明显的局限:民族性。冯广义《语用原则论》里指出“礼貌原则具有民族性。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礼’……实施礼貌原则时要考虑不同民族的心理因素。”例如,对于师长或上级,中国人有特定的称谓,如“黄老师”“李伯伯”“张经理”,而西方人直接以“Miss.”“Mt”来称呼;中国人面对夸奖时,常常通过否定来遵循“谦逊准则”,而西方人则直接以“Thank you”明义。而对于合作原则,由于它是一切交际的前提,在不同民族之间还是具有普遍的共性的。

基于以上论述,我们认为,“合作原则”是一切言语交际开展的前提,“礼貌原则”是其在特殊情况的发展,不可认为“礼貌原则”与“合作原则”处于同等地位或高于“合作原则”。

参考文献:

[1]刘润清.关于Leech的”礼貌原则”[J].外语教学与研究,1987(2).

[2]马艺飞.浅谈言语交际中的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的关系[J].科技信息,人文社科版.

[3]索振羽.语用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89.

[4]严辰松,高航.语用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387.

[5]冉永平.语用学:现象与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58.

德育管理细则范文4

摘要: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都是参与交际者要遵循的两个重要原则。本文着重讨论了两者的关系,礼貌原则是合作原则的补充,比合作原则更有约束力。

关键词:合作原则;礼貌原则

中图分类号:H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0)11-0000-01

一、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是语言学家格赖斯提出的一套有关言语交际的、以准则为基础的总原则。格赖斯认为,为了使言语交际能够顺利进行,交际双方都要遵守着一些基本原则,即合作原则,使双方的话语都能够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合作原则包括以下四条准则:

1、量的准则:指所提供的信息的量

a所说的话应包含当前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

b所说的话不应包含多于需要的信息

2、质的准则:所说的话力求真实,尤其是

a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

b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3、相关准则:在关系范畴下,只提出一个准则,即所说的话是相关的。

4、方式准则:清楚明白地说出要说的话,尤其是

a避免晦涩

b避免歧义

c简练

d有条理

我们在交际中应当遵守上述的各项准则,然而在交际中经常会出现违反合作原则的情况,这些情况很大程度和礼貌有关,这就要提到礼貌原则。

二、礼貌原则

礼貌原则是利奇在他的《语用学原则》中把它作为合作原则的“援救”原则提出来的。利奇说:“礼貌原则不能被视为添加到合作原则上去的另一个原则,而是为援救合作原则解决一系列麻烦的一种必要的补充。”礼貌原则包括以下六条准则:

1、得体准则:减少表达有损他人的观点

a最小限度使别人受损

b最大限度使别人受益

2、宽宏准则:减少表达有利于自己的观点

a最小限度使自己受益

b最大限度使自己受损

3、赞誉准则:减少表达对他人的贬损

a最小限度贬低别人

b最大限度赞誉别人

4、谦虚准则:减少对自己的表扬

a最小限度赞誉自己

b最大限度贬低自己

5、一致准则:减少自己与他人在观点上的不一致

a使对话双方的分歧减至最小限度

b使对话双方的一致增至最大限度

6、同情准则:减少自己与他人在感情上的对立

a使对话双方的反感减至最小限度

b使对话双方的同情增至最大限度

三、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的关系

利奇认为礼貌原则“援救”了合作原则,他认为合作原则是需要的,但不能充分解释会话含义,礼貌原则补充说明合作原则所不能解释的现象,是合作原则的补充,可以共同解释会话含义。人们在违反合作原则的情况时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礼貌的考虑。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为了遵守礼貌原则而违反了合作原则情况。以下是关于礼貌原则“援救”合作原则的一些讨论。

1、量的准则的违反

a量的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的违反

量的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所说的话应包含当前交谈目的的所需要的信息。” 例如:

A:你看我刚买的衣服怎么样?

B:衣服的颜色很不错啊。

B在回答A的问题时违反了合作原则中量的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没有直接回答A问题所需要的信息。实际上B的意思是说“衣服颜色不错,但你穿着并不好看。”如果B直接说衣服A穿并不好看,A很可能会生气,会影响到两人的关系。所以B遵守了礼貌原则中的赞誉准则,“最小限度贬低别人,最大限度赞誉别人”这样既维护了A的面子,也不会影响到两人的关系。

b量的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的违反

量的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所说的话不应包括多于需要的信息。”例如:

A:Where is X?

B:He’s gone to the library. He said so when he left.B在回答A提出的“X在哪里”的问题时违反了量的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B只需回答“他去了图书馆。”就可以满足A问题的需要了。但他又补充了“他离开的时候这么说的。”这其实已超出了A问题所需要的信息。但是我们从B的话中可以推断出,B并不十分确定X的位置。X可能在图书馆也可能不在图书馆。因为B是根据X离开时说自己要去图书馆而得知的,而X离开后是否真的去了图书馆B并没有明确的证据。所以B遵守了礼貌原则的得体准则,最小限度使别人受损。

2、质的准则的违反

a质的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的违反

质的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是:“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例如:A:你儿子才五岁就长这么高啊。

B:一看就是个傻大个儿。

B违反了质的准则的第一条次准则“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B肯定不会认为自己的儿子真是傻大个儿,他还会以自己的儿子五岁就长这么高感到骄傲。但是他故意说自己的儿子是傻大个儿,这遵守了礼貌原则中的谦虚准则“最小限度赞誉自己,最大限度贬低自己。”这是受到别人的赞美,听话人的自我谦虚。有点过分但不太过分的谦虚,是一种礼貌。

b质的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的违反

质的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是:“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例如:

X:这是我最近画的一幅画。

Y:我觉得你将来会成为像达芬奇一样伟大的画家。

显然Y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X会成为一个和达芬奇一样的画家。他这么说违反了质的准则的第二条次准则。但如果他评论说X的画很一般或者不好,很可能X会因此生气,不再和他做朋友,所以他遵守了礼貌原则中的赞誉准则,最大限度赞誉别人,这样也可以使X更有信心努力地学习绘画。

3、相关准则的违反

相关准则是:“在关系范畴下,只提出一个准则,即所说的话是相关的。”例如:中国学者李柱丞与日本友人讨论《源氏物语》时谈到:《源氏物语》中的《桐壶》是我国唐代白居易《长恨歌》的影子,而第四回的《夕颜》同样出自白居易的《闻野砧》。

日本友人问:“你以为《源氏物语》是抄袭之作?”

李柱丞答:“哪里,我只是认为樱花兼有梅花香。”

李柱丞用樱花和梅花做比喻,没有正面回答是否“抄袭”的问题。这样的答话看似和问题没有关系,违背了合作原则中的相关准则,但是他遵守了礼貌原则中的得体准则,减少表达有损他人的观点,“最小限度使别人受损,最大限度使别人受益。”既照顾了对方的面子,又侧面回答了对方的问题。

4、方式准则的违反

方式准则是:“清楚明白地说出要说出的话,尤其是避免晦涩、避免歧义、简练、有条理。”例如:

职员:老板,我被解雇了吗?

老板:我想你需要放个长假好好休息休息。

职员向老板询问自己是否被解雇了,老板没有做出明确的回答,而是婉转的表示该职员需要休个长假,言下之意就是他已经被解雇了。这显然违反了合作原则中的方式准则中“避免晦涩”这一条准则。但是他遵守了礼貌原则中的得体准则,“最小限度使别人受损。”老板顾及到该职员的面子,所以委婉地告诉该职员,实际上他已经被解雇了。

四、结论

在日常生活交际中,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都是参与交际者要遵循的两个重要原则。我们在交际中应尽量做到既遵守合作原则,又遵守礼貌原则。但是很多情况下,我们不得不违反其中某些原则,以此来遵守另一项原则。那么,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中谁更应该优先考虑?利奇说:“合作原则在会话中起着调节说话人说话内容的作用,它使说话人在假设对方乐于合作的前提下进行交际。但礼貌原则具有更高一层的调节作用,它维护了交谈双方的均等地位和他们之间的友好关系。只有在这个大前提下人们才可能进行正常的交际。”所以我认为礼貌原则比合作原则更具有约束力。在交际中,我们应该优先考虑礼貌原则,处处为对方考虑,在礼貌的基础上传递我们的意思,达到交流的目的。在我们不得不违反礼貌原则,遵守合作原则的时候,我们应该首先表达自己的歉意,取得对方的谅解,才能进行下一步的交际。

参考文献:

[1] 索振羽.语用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

德育管理细则范文5

巨大,有时甚至危及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因此,加强对建筑工程索赔管理相关问题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围绕着这一课题,重点分析了工程管理中索赔的原则与方法等。

【关键词】工程管理;索赔;原则与方法

中图分类号:TL3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建筑工程由于其特殊的行业存在形态,即其以特定的方式对外部环境进行改造以满足人类的需求,所以建设工程不仅受环境因素诸如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的影响,人为因素如对工程设计考虑不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亦或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存在各种缺陷,给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这些均可能导致工程索赔案件的发生。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承包商的施工索赔与业主的反索赔意识逐渐增强。因此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在现实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原因

1.1工程索赔的概念

索赔通常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责任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行为的主要特征是:①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②引起损失是非自身的原因,要求索赔方没有过错;③依法进行的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

工程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而且实际已经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及我国工程管理逐步与国际接轨的推动下,工程索赔成为土木工程建设领域中一种正常的经济活动,是发包人、承包人之间一项经常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例如承包人可以就不利的自然条件、工程中人为的障碍、物价的上涨、法律变更等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也可以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质量缺陷、超额利润等进行索赔。大量事实证明,健康的索赔对于培育和规范我国建筑市场、提高工程建设者的管理水平,进而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2 索赔的原因

引起索赔的原因有很多,且不同的索赔主体关注的索赔原因也不同。但由于在实践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的地位,向承包人索赔发生的频率相对较低,因此在工程管理中,大量发生的、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本文亦仅就建筑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常提出的几种索赔谈谈自己的看法。

(1)利用不利的现场条件提出索赔。不利的现场条件在建设工程施工中最为常见,是承包人提出索赔的一个主要因素。一般有两种情况:①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自然条件;②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现场施工条件,或外部干扰等因素。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遇到无法合理预见的自然灾害等意外风险或沉陷等不利施工条件,必须改变原定的施工方法而蒙受损失时,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来做赔偿。例如:由于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点的有限性,使得发包人在招标时提供给各投标人的地质勘察报告不一定能完全反映出建设场地的实际情况,可承包人是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报价的。当施工中遇到与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差异很大时,承包人就不得不改变原来的施工方案,就可能因改变原来的施工方案导致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而提出索赔。

(2)利用发包人对工期提前的要求提出索赔。在工程施工中,建设工期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目标。施工进度是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编制完成并报发包人和监理批准后执行的计划文件。施工进度中对施工的顺序和方法以及应投入的人力资源、材料资源等都会做具体的安排。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如必须赶在某个节日前完成)而要求承包人将既定工期提前,从而打乱承包人对工期的安排,扰乱资源的需求计划,迫使承包人不得不调整人力、物力,通过加大投人和延长工作时间等措施来满足发包人提前竣工的要求,导致费用增加。这时,承包人就会对此提出索赔。

(3)利用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建设项目由于建设的周期长、,影响因素多,因此对其管理必须以动态的管理为核心,要稳妥、迅速地处理现场的各种变化。例如设计图纸的变化、工程量的增减、建筑材料的变化等每一项变更都可能会涉及合同双方经济利益的变化和调整,当这些变更导致一方经济利益遭受损失时,就会引起索赔。

在施工时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是任何建设工程中都屡见不鲜的事情。从技术角度而言,这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原图纸的深化和修正。但这些深化设计或修正,如果落后于现场的施工进度,就会导致承包人进行二次返工或改变施工工序,进而影响工期。这也是常见的一类索赔缘由。

(4)利用专业承包人违约进行索赔。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分部工程的施工也趋于专业化。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常有一些专业工程如外幕墙工程、电梯工程、弱电工程等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队伍来完成,加之国家对这些专业工程实行专门资质管理,就使得不具备某些专业资质的承包人必须将这部分的工作内容分包出去。这些专业工程往往由发包人通过招标确定专业承包人,合同一般也由发包人与专业承包人直接签订。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总包人应当对所有的分包人包括专业承包人进行管理,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尤其是对那些具有垄断性、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行业,如水、电、气、消防等是总承包人乃至发包人都是难以管理的。这些分包人如未能按承包合同约定完成其应承担的工作,常常会引起总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

2 我国工程索赔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国工程承包商的索赔管理水平和对索赔的认识水平具有以下特点:

2.1 索赔意识薄弱

对索赔和索赔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 然而, 由于教训的积累, 近几年, 我国的承包商也提高了对索赔重要性的认识。一些大的工程公司成立了专门的索赔机构, 例如,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很多经理部都有了专门的索赔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各工程项目的索赔业务, 成效比较显著。

2.2 索赔的概念认识模糊甚至错误

在我国的工程承包行业中, 对索赔普遍存在惧怕和羞怯的心理。不愿因索赔引起争端, 更不愿打官司。事实上,在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比较发达的国家, 没有一项合同是没有发生索赔就结束的。索赔是一项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项正常业务。有根据、有章法的索赔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基础上本应得到的合理偿付。

2.3 理论研究落后,定量研究不足

由于我国的研究机构或承包商中少有专门从事索赔管理研究的。这使索赔理论远远落后于实际的需要。尤其是有关索赔定量分析方面的研究, 在我国尚未起步, 这种状况制约了业务的开展。

2.4 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

由于我国承包商对索赔的模糊认识, 往往丧失很多很好的索赔机会。这不仅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而且也失去了索赔经验积累的机会, 更影响了对索赔进行系统总结或对典型案例收集整理。事实上,历史上一些典型的索赔案例是对类似工程索赔的有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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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择业观;就业能力

择业观是人们在选择职业时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意识,是在社会活动的影响和制约下价值取向的表现形式。择业观是职业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的择业观不是先天固有的,而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的,是人的人生价值观在择业活动中集中的深层的反映。

一、不同择业观形成的原因

大学生的择业观首先来自于社会。它一方面通过社会舆论和学校教育管理等方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使个人价值观和社会价值观协调一致;另一方面,则通过文化传播、家庭和社区活动等形式,把社会的职业观在潜移默化之中渗透给每个大学生,促使他们择业观念的形成和发蔚县。如在择业过程中,大学生择业受周围人特别是他所属的青年群体的观点和行为的直接熏染;家庭成员对职业的认识和评价也直接影响大学生的择业观;电视等大众传媒,利用生动的画面或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影响大学生的择业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的择业观发生了变化,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促使大学生的择业观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劳动人事制度在逐渐改革,大学生的就业制度也作相应调整,从统一分配到切块计划、从供需见面到在一定范围内的双向选择,最终过渡到国家政策指导、大学生自主择业。从这种变化,可以看出强调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把大学生推到了就业市场,迫使大学生增加自己的自主择业意识、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

2、由于市场经济的作用,一些地区、行业、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各类职业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原来社会地位高的,其经济收入不一定高;相反,现在经济收入较高的,其社会地位不一定高。这些变化促使了大学生择业由单纯追求职业的社会地位和声望向实际转化,由“社会价值型”向“经济价值型”转变,把物质利益和福利待遇放在相当重要的地位。

3、人才市场的形成加速了大学生择业观的变迁。人才市场可以配置人力资源,社会择业主体可以通过人才市场选择能够发挥自己能力、专长、志趣和有发展前途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符合职位要求的劳动者。这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促使大学生从一而终的就业观改变。

二、当前大学生择业观的主要特点

1、择业思想更加实际。当代大学生理解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相统一的价值观,具有新的意义,突出主体意识、公民意识,以自主、自由、平等交换为实质内容的新的价值观。他们在择业时,既希望发挥个人才能,获取较高的经济收入,又期望兼顾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大部分同学都认同通过就业市场、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

2、突出自我发展。在择业动机方面,当代大学生主要突出个人才能的发挥,其次是经济利益的实现。发挥个人才能、追求自我价值和追求长远的人生发展目标成为大学生择业时考虑的首要因素。就职单位的发展前景是大学生择业时考虑的第二个重要因素,发展前景如何直接影响到个人才能的发展。

3、期望值高。大学生在择业时候有着较高的期望值,希望得到高薪水、高地位、高层次的工作,回避待遇低、地位低、层次低的工作。在就业地域方面,大多学生倾向于大中城市,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发展前景较好,施展个人才能的机会较多。在职业选择上,大部分学生愿意从事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但更愿意从事高层的管理工作和高收入工作,不愿到艰苦行业工作。

4、择业的不稳定性。大学生对就业岗位和就业环境不适应产生的心理矛盾,活泼好强与自我意识不够成熟的矛盾,个人职业期望与社会现实的矛盾,个人理想与市场制约的矛盾等。具体表现为“鱼”和“熊掌”两者兼得的愿望、“这山望着那山高”的趋向和多向进行求职与应聘,择业时左顾右盼,当断不断,错失良机。

三、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1、大学生在择业过程中要处理好愿望与现实的关系。大学生要选择好自己的就业方向并在工作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应对自己的主观期望和社会客观需要有辩证的、恰到好处的认识和把握。正确认识自我,有效把握自我,对人生态度、兴趣和成功有充分的认识。正确分析自己的知识、能力、个性、特长等方面,确定自己最适合干的事情。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大学生想要顺利就业,就得主动出击,积极参与,要主动收集需求的信息和了解社会对人才的素质要求,要分析自身条件和社会要求的差距,主动完善自己,及时调整择业期望值。竞争和风险的关系。竞争首先体现公平,有利于选择人才;其次是提供实力较量,有利于人尽其才;其次克服了旧体制的弊端,使得大学生在就业中由被动变为主动,强调了个人的积极性。

2、确立正确的择业目标。选择职业就是选择未来,树立正确的择业目标,应该服从社会需要,从社会需要出发选择职业,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大学生的自身条件不同,每个人具有的素质也是有差异的,所以大学生对职业的选择,一方面要从社会的需要出发,同时也要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扬长避短,才能做到人尽其能、才尽其用。

3、更新择业观念。在目前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大学生必须做好足够的思想准备,正确把握就业、择业与创业的关系,真正做到先就业、再择业、敢创业,逐步树立良好的择业新观念。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勇于面对竞争的观念,树立不断进取的职业流动观念,学会在流动中发现机会、抓住机会、把握机会。

【参考文献】

[1]高桥,王辉.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学指南[M].北京:现代教育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