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危化工艺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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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危化工艺

重点危化工艺范文1

城市改革中的职能定位和作用,更需要各级政府以开创性的思维进行变革和政策调整。

新阶段的城市改革对政府职能提出新的要求

进入新世纪以来,从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城镇化率、社会结构的变化来看,我国已经开始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过渡。在这个特定的发展阶段,全社会面临的生存性压力逐渐减弱,发展性压力在全面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日益面临两个突出矛盾:

1、经济快速增长同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突出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以城市改革为主要推动力,中国经济增长保持了年均9%以上的增长速度,经济总量从1978年的3645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24.6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约增长了13.4倍,在世界上排位由第10位上升到第4位;人均GDP由1978年的381元增加到2006年的16084元,按可比价格计算约增长了8.73倍。不仅成功地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使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30.7%下降到2006年的2.3%,而且正向全面小康社会过渡。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改革开放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巨大发展。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还不是一个经济强国,经济快速增长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非常严峻。2006年,我国GDP占世界GDP总额的5.5%,而在能源消耗方面,我国每年消耗24.6亿吨标准煤,占世界总消耗的15%;钢材每年消耗3.88亿吨,占世界的30%;水泥每年消耗12.4亿吨,占世界的54%;二氧化硫等排放物位居世界第一。而我国人均石油资源、淡水资源仅相当与世界平均水平的1/10和1/4。

除了资源环境的矛盾外,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不平衡发展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经济持续发展、开辟国内消费市场的严重制约因素。

客观分析造成的经济快速增长同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与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相关。作为一个体制转轨国家,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改革开放之初,在企业尚未成为市场主体的条件下,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格局还没有形成条件下,政府充当投资的主体、建设的主体,可以极大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改变我国落后的面貌。

随着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开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的弊端逐渐暴露。以“政府经营城市”为例,中国人均耕地面积较少,因此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理应不断提高用地效率,减小城市化带来的土地供应压力,但实际上近年来土地利用效率不升反降。2000年我国城市人均用地面积为56.7平方米/人,到2005年这一数据提高到63.3平方米/人。在利益驱动的刺激下,各级政府倾向于以地生财,热衷于经营土地、经营城市。有研究表明,中国城市化进程以每年制造两个波士顿城的速度进行。而与之相伴的却是城市以粗放、低效方式扩张。在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前提下,由此产生的“城市病”、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这种种问题的产生,不能不说与现行体制下,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有关。可见,在初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定背景下,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2、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基本公共产品短缺之间的突出矛盾。国际经验表明,一国的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的过渡时期,也是该国公共需求快速增长的时期。我国正处于从一般温饱社会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发展、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加速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发展与转型的特定时期,已开始形成全社会公共需求快速增长的现实基础,其主要特点是:

(1)公共需求的主体不断扩大。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成为基本公共需求的主体之一。他们对公共医疗、义务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公共需求日益强烈。

(2)公共需求结构发生变化。1978年到1995年的17年,我国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降低了7.6个百分点。但从1995年后,我国恩格尔系数下降速度大大加速,1995-2005年的10年间,我国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降低了11.2个百分点,比原来17年下降的总和还多,2007年进一步降低到36.3%。这说明,我国城乡居民将会有更多的支出用于与自身发展相关的公共服务上,我国公共需求将进入一个全面快速增长期。

(3)公共需求的数量正在不断增长,层次在不断提高。在广大社会成员的需求结构中,吃、穿、用等私人产品需求经过27年经济的快速增长后,其增速开始趋于稳定,但公共需求的年均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对公共服务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有专家估计,近10年在城镇居民的总需求中,个人公共需求年均提高的比重,相当于过去五年公共需求比重的总体增幅。

但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看,在供给总量、结构、质量等方面还难以适应广大社会成员公共需求的变化。当前,城市化进程中至少面临六大挑战:

一是我们面临着促进就业与再就业的巨大压力。目前,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近千万,还有上亿剩余劳动力将逐步转移到城镇中来。未来2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上再就业的第一大国,每年面临2.5-3千万的就业再就业压力。

二是教育问题。改革开放后,我国教育事业取得巨大进步,几乎所有的城乡儿童都在接受初等教育。但教育的压力仍然很大,现在城镇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8年左右,与现代城市化发展要求还很不适应。

三是公共医疗问题。目前,我国城镇还有相当比例的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而医疗费用的上涨速度也大大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上涨速度,由此引发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四是社会保障问题。这突出表现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方面。2006年,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共有2300多万农民工参保,比上年的320万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农民工被纳入基本社会保障的比例仍然偏低。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表明,74.8%的农民工未参加任何保险。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数据,只有1/3的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只有1/5享有健康保险,远远低于城镇居民。

五是公共安全方面。当前,以食品安全、卫生安全和生产安全三大安全为主的公共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重要的公共需求。据我们在无锡的调研,饮用水安全问题成为当地最大的公共安全需求,甚至威胁到当地居民的生存。

六是环境保护问题。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居民对环境保护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3、政府职能转变成为下一步城市改革的重要目标。针对我国当前城市化存在的问题,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建议》特别强调我国城镇化必须“健康”发展。在“十一五规划”中,“推进城市化健康发展”是六大重点之一。深化城市改革,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内容。为此,我们要明确城市改革的两大任务:一方面,要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社会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

政府作为城市改革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自身的转型和建设成为城市改革取得突破的关键。未来政府职能定位必然要服从于改革的两大任务,既要作“强化市场型政府(market-augmentinggovernment)”,又要作“强化服务型政府(service-augmentinggovernment)”,但归根结底还是要推动政府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其主要任务是提供经济性、社会性和制度性公共服务。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强化政府的经济性公共服务职能

经济领域出现的矛盾是政府主导型经济运行机制、经济建设型政府模式存在问题的集中体现。中国改革研究院2007年改革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1.35%的专家赞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当务之急在于改变政府主导型经济运行机制;80.7%的专家认为,最为有效的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职能的转变,重要的是把握好政府在市场条件下的主要经济职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也就是说,政府在经济领域的主要经济职能是提供“经济性公共服务”,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微观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制度环境。具体来说,政府为城市发展提供的经济性公共服务职能主要有四项:

一是为城市发展提供科学的中长期规划。中央政府要加强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把更多的精力转到制定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地方政府要确保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建议成立专司中长期规划及经济政策决策的国家经济部或经济发展委员会,以提高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科学性、约束性和经济政策的有效性、稳定性。

二是市场秩序维护和市场监管。目前,市场监管的多头管理与监管不到位并存,使得市场监管的效率不仅没有明显提高,而且还产生许多体制方面的扯皮问题。亟须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三是提供准确的经济信息。准确的经济信息是保证经济政策有效性的前提,但目前统计数字失真的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越到基层,“数字造假”的现象越多。这不能不说与我们这些年GDP政绩观相关。建议通过相关立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改进方法,提升国家统计机构的权威性,以进一步增强经济信息的客观性。

四是有效的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目前,理论界和政府官员对于宏观调控的内涵还存在混乱。有人说宏观调控是“总量控制”,有人说还包括“结构调整”,还有人干脆把微观干预也说成“宏观调控”,甚至有人将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如环保,市场准入)等,也统称“宏观调控”。早在1985年的“巴山轮会议”上,中国经济学家就已经达成共识,所谓“宏观调控”就是“总量控制”。具体讲,就是政府通过价格杠杆,借助市场机制来调整结构,而不是政府直接去“关、停、并、转”。针对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应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要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促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利率、汇率的价格杠杆作用。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增强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30年的改革实践证明,市场经济可以在私人产品领域很好地发挥作用,但在公共产品领域中往往出现“市场失灵”。这些年,老百姓对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感到不满意,反映比较强烈,主要原因就在于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不足,且配置失衡,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变化。因此,下一步城市改革的应放到统筹城乡发展的特定背景下,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增强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1、明确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责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是政策性义务或道义性义务,而是政府的法定义务。目前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可靠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我国出台的很多关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法规,其中有些内容已经过时。在现行的制度性安排中,没有对服务供给的责任体系尤其是政府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失去了问责的法律基础,形成了一定的责任真空。因此,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公共服务”法制体系,是实现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有力保障。专家认为,应加快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立法进程,特别是重大立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为依据,围绕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等领域,逐步建立起具有权威性、规范性的基本公共服务法规体系,改变现行的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法规很多以政府法规政策和部门条例为主,立法层次比较低的现象。

2、明确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财政责任。财政应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承担最终责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把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能力的均等化作为深化新阶段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随经济总量增加和财政能力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并明确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责任。

在我国这样一个有五级政权的国家,划分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角色尤为困难,目前首要的是明确各级政府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的财政责任。公共服务在不同层级之间的公共服务责任是不同的。从空间角度观察,级次越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压力越小;反之,级次越高,其压力越大。由此可以推论,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责任主要在中央和省级政府,应通过中央和省级财政的公共资源分配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责任应主要在地方,尤其是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责任应当上移,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责任应当下移,给地方基层政府以充分的责任和权力。

3、夯实基层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财力基础。财力与公共服务责任不对称是基层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面临的最大难题。财权与财力的不断向上集中,以及事权与责任的不断下放,高端政府把财权和财力的重心往自己的层级中提升,把事权和责任的重心往自己以下的层级转移,最终是苦了基本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使基层财政不堪重负。

在分税制的框架下,处于不同区域的同一级政府即使拥有相同的财权,也会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拥有不同的财力。如任由各地自行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前提下,其结果只能是会造成更大的不均等。因此,在宏观层面明确了政府间事权范围之后,重要的是解决事权落实所需要的财力问题。如果没有财政能力的均等化来保障最低水平的公共服务供给的最低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会变成“纸上谈兵”。从目前突出矛盾看,亟须建立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以及省以下财政均等化资金分配的分担机制。总体思路是逐渐淡化人为因素在确定基本公共服务资金各级财政比例分担的权重,加强对影响财政支出客观因素的权重。

4、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参与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一个有效的公共服务体制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利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效率。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与企业、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关系出现重大变化,公民社会初见端倪。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服务供给多中心治理模式已经初步具备了组织资源和社会基础。

一方面,整合现有的政府公共服务网络;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民间社会组织形式灵活、多样,活动具有自发性、公益性、社会性和非盈利性,鼓励民间社会组织在其他主体无法充分发挥作用的某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环节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局面,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实现民间社会组织发展与提升公共服务资源使用效率的“双赢”目标。政府所要做的就是通过完善社会组织的管理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和引导全社会,通过对社会组织服务的购买来实现对社会组织的管理。

5、以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契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十七大报告把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定位于“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更加明确了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具体思路。政府职能应集中体现在公共服务上,按照行使公共权力、代表公共利益、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承担公共责任、维护公共制度的内在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在澳大利亚、挪威等国,均在中央政府设置地方事务部,通过均衡不同地区的财政能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均等。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还存在政府职能部门设置过多,职能交叉严重;政府和社会的职能未能进行明确划分,“多龙治水”现象严重,最终责任难以落实。十七大报告特别指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应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把公共服务职能相近、业务范围雷同的事项交给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可通过设立地方事务部,或在财政部下设地方事务司(局),专司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达到提高公共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

由于GDP政绩观还在发挥作用,各级政府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上大打折扣。针对这种情况,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一个必要的措施是尽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价体系,把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并且大幅度提高其权重;建立起严格的基本公共服务问责制,将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与干部选拔、任用和内部激励相联系,从而约束、引导政府部门和官员的行为。

6、加快制定和稳步推进全国性战略规划,确定全国统一的最低标准。考虑到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群体差距仍在拉大的现实,应尽快着手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规划和实施策略,统筹安排、系统规划。

首先,应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全国最低标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我国还是一个政策目标,实现该目标的路径不明晰,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一些标准比较模糊,大部分文件或政策只规定按照当地的情况考虑,没有给出最低标准,各项公共服务的人均占有标准也没有。总体而言,标准制定工作还比较滞后,适应不了形势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首要的是制定全国的最低标准,使公共服务的提供、监督、评价有据可依。

重点危化工艺范文2

关键词:凝聚;维权;创新;服务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4-0191-01

一、深化一个主题――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揽

工会工作全局,全面提升工会履职水平

强化思想建设,全面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热潮。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兴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各级工会组织保质保量深入领会十七大精神,以十七大精神指导工会各项工作,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七大的战略部署上来,在校园中立足“树信心、讲团结、塑形象、争发展、建和谐”的思路,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加有效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开拓创新。

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工作水平。要把工会干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作为全面提升工会履行职责水平的重要内容。工会的各级工作人员应该是为广大教职员工“谋福利”,但在学校工会小组的实际工作中,有少数工会学习和实际工作有所欠缺。为此,切实提高学校工会干部、委员、工会组长的工作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学校应当根据工会干部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制定学习计划,提出具体要求,交流学习经验,并设定一定的奖惩机制,杜绝浮于表面。校工会可以有重点的组织培训与学习,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提高工会干部思想觉悟,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

二、突出一个重点――继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

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

做好工会组建工作,始终是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有工会(工会小组)”的要求,全力推进工会组建。

明确目标,全力完成工会组建任务。继续探索工会小组的组建形式和创新模式,在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积极探索抓好“党建促进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好模式,建立健全工会组长的选拔制度,鼓励工会干部的年轻化,让更多负责任、有干劲的青年教工走到工会工作的前沿,用他们的智慧和创新带动学校工会掀起新。

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工会组建新方法。要通过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式,切实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以提高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让更多的职工吸纳到工会组织中来。同时要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工会小组进行分类指导,甚至可以探索楼宇建会、项目建会、跨科室建会、学科领域建会、青年教工建会等多种形式,把工会小组领域化、专业化、就近化、网格化、分类化,以扩大工会工作的实际凝聚力和影响力,便于基层开展各类研讨、学习和活动。

以人为本,努力健全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工会要加大参与学校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资集体协商谈判中的作用,努力为广大教职员工争取福利。在了解每位教职员工家庭情况、工作能力和工作负荷的基础之上,做到“了解员工、体恤员工、温暖员工”,并“站出来”为教职员工“讲话”,真正成为学校中维护职工权益、团结职工群众的生力军和主力军。建立设立工会接待日和工会邮箱,让普通群众能在开放式的环境中对学校及各项工作畅所欲言、谏言献策。

三、抓住一条主线――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抓手,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因地制宜,在创建活动要求上统筹兼顾。充分利用创建活动内容包容性强的特点,有效整合工会内部资源,并通过深化创建活动,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会领导干部应多下科室,了解一线员工的工作,在点上具体工作指导中,要注重因人制宜、分类指导,把上级的要求、科室的实际和教职员工的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侧重于抓教职员工队伍稳定、工会组织规范建设、职代会规范化建设和劳动关系理顺等;在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的评选上更注重民主,组织推荐和科室(教职员工)自荐相结合,摆脱平均主义思想的束缚,按实际工作能力和绩效来全面考量,真正意义上充分调动积极性。

四、工会一心为民――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1.为了提高行政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学校工会可以定期组织行政人员进行进修,学习重点是计算机基础知识、校情校史、世博知识、法律知识、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充分利用这个学习阵地,提高广大行政人员的总体水平。

2.认真做好日常定向帮困工作、助学帮困和元旦、春节等节日帮困工作,尤其是对特困对象的救济送温暖和送清凉工作要特别重视和关心;建议每个工会小组与学校一名特困学生结对,将帮困助学工作落到实处。

3.继续实施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住房补贴计划,优化服务质量,体现学校工会温暖的全覆盖。

4.发挥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注重关心女职工工作、生活,建立健全女职工维权机制。

重点危化工艺范文3

关键词:厌氧消化;微生物电解;有机废物回收利用;环境友好

中图分类号:X705 文献标识码:A

生活生产垃圾中的物质含量变化很大,不同时期的垃圾中物质含量不一样,不同来源的垃圾中的物质种类和含量都不一样。但是无论如何,垃圾中的成分主要是有机物和无机物两大类。由于有机物固有的反应活性低、降解速率低、对催化剂的专一性要求高、反应后的产物多样性等原因,特别是反应后产物多样性与不可控性,使得垃圾中有机物的处理非常困难。对于垃圾中有机物的降解需要寻找科学、可靠、可持续发展的处理方法。目前对待有机废物的处理方法通常就是利用有机物易燃的性质采用焚烧的方法。有机物的焚烧带来的环境负影响很大,焚烧所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更加严重的二次污染。在此背景下,长沙加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联合研发出了厌氧消化-微生物电解工艺来处理垃圾中的有机废物。

一、厌氧消化-微生物电解法反应技术

厌氧消化是一种微生物转化技术,尤其适合于易降解有机废物的处理和能源化转化。因此,特别适合食品加工、厨余和餐厨垃圾及畜禽粪便等有机废物的处理。该方法不仅可把这类有机废物高效率地转化为可再生能源――生物燃气,同时,还可产生有机肥料,从而实现有机废物的完全循环和高效利用。

我们利用电化学和生物有机化学的学科交叉,结合有机废物主成分-碳、氢元素的性质,设计了一种有机废物厌氧消化-微生物电解耦合的反应系统,该系统由微生物催化电解、厌氧消化、主产物收集利用和副产物脱离技术复合而成。其设备示意图如图1所示。

预处理废物通过磨碎机进入搅动式厌氧消化反应器,厌氧消化反应器的工作温度为55℃~60℃,有机废物的固含率达到20%以上,经过连续式反应,释放生物燃气,将所得到的生物燃气收集利用。厌氧消化反应后的残渣进入微生物电解反应器。微生物电解设备内设有微生物电解装置和电解水装置,电解水装置的输出端与厌氧消化反应器相连接,该设备通过阀门控制水流方向,排出的水通过水管可以提供生活用水,也可以输送回预处理装置,达到零排放的目的。脱水后的有机废物成为肥料,可做固体有机肥而出售。微生物电解装置包括阳极、阴极和电源。厌氧消化设备与微生物电解催化设备相连接并产生一系列反应,该设备主要是加快厌氧消化,缩短其自身反应所需要的时间,而得到的沼气用于发电,从而达到化废为宝的目的。厌氧消化器实物如图2所示。

二、厌氧消化-微生物电解耦合技术工艺

厌氧消化-微生物电解耦合技术工艺包括预处理、厌氧消化-微生物电解耦合、脱水以及后续收集利用等程序。

1.预处理(絮凝):在装有垃圾渗滤液的预处理池中投加混凝剂,把其中的悬浮物生成絮状体,且在沉降过程中它们互相碰撞凝聚,其尺寸和质量不断变大,沉降速度不断增加,使其沉淀并去除,得到较为清澈的液体流入厌氧发酵池中。

2.厌氧消化-微生物电解耦合反应:包括搅拌装置、厌氧消化反应器和微生物催化电解装置。

搅拌:在厌氧消化反应器中设有能转动的搅拌装置,对有机废物进行充分混合,增加物料与微生物接触概率,使系统内的物料和温度分布均匀,防止局部出现堆积和局部温度过高,使生物反应生成的硫化氢、甲烷等对厌氧菌活动有阻碍的气体迅速排出,使产生的浮渣被充分破碎。

厌氧消化-微生物电解:首先电解水产氢,从电解水装置中得到大量的氢气和氧气。有机废物经过进料口输入厌氧消化反应器,进行有机废物的微生物电解和厌氧消化,利用电解水产生的氢气,结合二氧化碳生成甲烷气体,反应式如下:H2+CO2CH4(甲烷)+2H2O,从而增加了甲烷的生成量。利用电解水生成的氧气用于厌氧生物反应器内,不仅能提高有机物的水解速率,还加速了氧和硫化氢反应,使硫化氢浓度降低,减少了硫化氢对细菌的伤害。

3.脱水:厌氧消化-微生物电解后的产物,首先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通过纳米过滤膜处理,在常压下对液体进行过滤,纳米过滤膜能有效阻隔不带电溶质等大分子(分子、原子等尺寸大于1nm)物质,只允许单价离子和水分子通过,从而获得洁净的盐水和液肥。盐水经纳米过滤膜后,接着经过反渗透膜设备,经加压后,盐水中的水经过反渗透膜得到纯水,用于浇灌花草、清洗道路、冲洗厕所等用水,而剩下压缩后的高浓度的盐水将与漂水结合,用于湿式喷淋塔中,用于烟气净化,从而达到零排放效果。

三、厌氧消化-微生物电解法反应技术优点

厌氧消化-微生物电解法可以用于降解广泛的废弃有机化合物,特别适合处理COD浓度高(超过152g COD/L)的废水,有机固体悬浮液或浆(15%总固体含量)。该技术提供了一种生物反应器,包括微生物电解与厌氧消化反应技术的耦合,比传统厌氧发酵设备产生更多富含甲烷的沼气。电解效率高,而且避免使用贵金属催化剂。

电解水在厌氧降解的微生物作用下,产生氢气,将有机物降解,提高了沼气的质量,增加了硫化氢和氧结合成二氧化硫的速度,消除了有毒硫化氢,同时电解水和二氧化碳还原成甲烷。

发酵池内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被分解成甲烷和NH4OH,所产生的NH4OH和二氧化硫结合,生成硫酸铵。

电解催化有利地减少了高效电解所需功率。使用间隔分开的电极,一对或几个电极成对(如堆栈上的顺序放置阴极和阳极电极)实现电解,既可以保持优秀的电解效率,同时达到造价低廉,腐蚀性小的优点。

Y语

通过实验室小试,工业化中试和放大,我们的有机废物厌氧消化-微生物电解偶合的反应系统,能够有效降解垃圾中的有机废物,充分利用了有机物中的碳和氢原子,把垃圾变成了燃气和有机肥料,综合利用效率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是目前为止国内外先进的垃圾处理方法。

参考文献

[1]刘君寒,胡光荣,李福利,等.厌氧消化系统微生物菌群的研究进展[J].工业水处理,2011,31(10):10-14.

重点危化工艺范文4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工作主线,以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为着力点,严格源头管理,强化安全监管,狠抓隐患整改,夯实基础工作。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全区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在区安委会的领导下,成立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小组。区安监局贡其维同志为组长,区安监、公安、环保、交通、工商、规划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发改、安监、公安、环保、交通、工商、经贸、质监、卫生、外经、规划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责任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危化科,由沈国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专项整治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能,做到齐抓共管、互通信息、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协作,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治对象

1、到期换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

2、采用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高压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

3、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等危化品生产企业,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生产企业,环氧乙烷、液氨充装经营单位等高危险性单位;

4、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加油(气)站;

5、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

四、整治目标

1、对于不符合换证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企业,一律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

2、采用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中现有高危工艺反应单元为人工操作和控制的,必须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实现温度、压力的自动控制,合理采用报警连锁、紧急泄压、紧急停车等系统(装置),有条件的采用DCS等自动控制系统;

3、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生产企业,以及环氧乙烷、液氨充装经营单位等高危险性单位,必须配备泄漏报警仪和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装置(设施)等安全设施;

4、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加油(气)站,必须全部采用阻隔防爆技术进行整改;

5、坚决杜绝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违规堆放危化品实物。

五、工作任务

1、摸清各类整治对象的底数和安全现状。

根据全区专项整治的进度要求,要专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类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专门台账。一是针对列入今年到期换证名单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按照省、市关于危化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进行系统检查,全面掌握其安全状况;二是对采用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要从高危工艺反应单元入手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其工艺流程控制、安全设施配备、应急措施、人员资质等具体现状;三是要进一步理清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等危化品生产企业,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生产企业,以及环氧乙烷、液氨充装经营单位的底数和安全状况;四是全面摸清加油(气)站及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的安全现状。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结合《*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的贯彻执行,从严把好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关。对于不在危化品专门区域、不符合《*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受理或安全许可;对于20*年10月1日以后的建设项目,凡未取得相关安全许可手续的要补办相关手续。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必须100%进行现场核查。

3、牢牢把住危化品生产企业到期换证关。

对于今年到期换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采取提前预警及告知承诺等形式,督促企业按照换证要求提前做好安全评价等相关准备。在正式接受换证申请材料前,必须100%进行现场核查,对于不符合换证条件的企业,应及时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同时要加大对到期未换证或换证未通过而继续从事危化品生产活动的企业的查处力度,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着力抓好高危工艺企业安全控制系统的改造提升。

所有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高压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从保障本质安全的角度出发,完成安全控制系统的改造提升。到12月底前,凡是高危工艺反应单元采用传统人工操作方式的,一律必须整改,实现温度、压力的自动控制,并合理选择加装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有条件的还应改用DCS自动控制系统,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请各地在6月底前将列入改造提升计划的企业名单、改造内容和完成时间报区局危化科。

5、加强对高危险性企业的安全监管。

要牢牢盯住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等危化品生产企业,以液氯、液氨、剧毒易燃溶剂、环氧乙烷为生产原料的化工生产企业,环氧乙烷、液氨充装经营单位等三大类高危险性企业,做到多管齐下。一是要督促企业按照总局16号令,彻底排查和整改隐患,进一步完善泄漏报警、应急处置等设备设施;二是要督促企业100%完成定期安全评价,确保在役装置和安全设施的完好与可靠;三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完善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强化对加油(气)站的监管。

要加强对加油(气)站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于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加油(气)站,要责令其立即停业,并采用阻隔防爆技术加以整改,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望的,建议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的,应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要督促各加油(气)站深刻吸取上海市浦三路油气加注站液化气储罐“11.24”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装置检维修、重大工程改造等特殊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未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加油(气)站一律不得投入经营。

7、严格规范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

在摸清辖区内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底数的基础上,要突出落实市场投资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以专业市场内不得违规堆放危化品实物为整治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的现场监管,鼓励油漆涂料专业经营市场采用危化品集中储存、统一管理、专业配送等管理模式。各地要严肃查处专业市场内违规堆放危化品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危化品的单位和个人。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4月)。各地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2008年危化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发动。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5月—10月)。各地要抓住重点,严格工作标准,加强跟踪督查,依法开展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11月)。11月份,在各地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的基础上,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小组按照《*市*区2008年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考核细则》,对各地专项整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危化品安全监管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及时沟通信息,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重点危化工艺范文5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对“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提升袁州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努力保持袁州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总体目标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力争实现零死亡事故。

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宣传,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实施的规章的宣贯

1、各单位要采取学习、会议、宣讲等多种形式,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1号令)、《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3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5号令)等法规规章的主要精神宣传贯彻到相关部门、企业和职工。

2、将上述法规规章的学习列入2012年度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计划,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培训到位。

3、企业三级安全培训要把上述法规规章的学习列入重要内容,确保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到位。

(二)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危化品安全执法能力

4、积极推进我区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工作,以后新设立的危化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省局要求,一律纳入区化工园区发展规划,否则,不予办理安全许可。

5、加强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的安全监管。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档案。按照省局统一制定的信息档案要求,今年5月底之前建立完成全区危险化工工艺企业信息档案。二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新、改、扩建化工项目要根据所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进行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由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三是严格日常运行督查。各单位将有针对地加强日常检查,坚决杜绝企业因使用不便、难以维修等原因甩开自动控制系统的违规生产行为。

6、加强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安全监管。一是建立信息档案。按照省局统一制定的信息档案要求,今年5月底之前建立完成我区重点监管的危化企业信息档案(包括生产工艺、储存设施、危险特性、应急预案等)。二是严格准入条件。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新、改、扩建生产、储存装置,要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严禁在城镇新增此类项目,未取得规划部门选址意见和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的,不予通过安全设立审查。三是严格许可条件。生产、储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特点,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时,对此类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审查,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四是强化应急建设。凡是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应针对产品特性,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监管。一是加强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企业在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并确定等级时,新建企业应由评价机构在验收评价报告中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现有企业中需延期换证的,应由评价机构在现状评价报告中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已经延期的企业,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等人员进行安全评估,技术力量不足的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不论是安评机构评估还是企业自行评估,均对其评估结果产生的后果负责。二是落实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报区安监局备案,原则上在2012年9月底以前完成现有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三是完善检测检验技术设备。危险化学品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其检测检验、安全控制系统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现有企业未完成改造的,不予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已经延期的企业,原则上应在2012年底完成改造。

8、按照危化品企业分类监管的要求,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标准、要求,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执行的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与有效使用等情况。

9、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检查能力,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保证执法检查的客观性,提高执法的权威性。

10、充分发挥专家和中介机构的作用,让专业人才参与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11、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无证生产经营、违规储存、建设项目未经许可擅自建设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

(三)规范安全许可,严把危化品市场准入关

1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工作。市安监局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企业实行使用许可。

13、严把加油站经营许可证发证关。对新设立的加油站,一律按“三同时”要求进行安全审查,审查通过后颁发经营许可证;对延期换证的加油站,一律补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进行安全审查,审查通过后换发经营许可证。

14、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5号令)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审查,坚决杜绝“先上车,后买票”。同时,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实施以前已建成投产的老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企业必须补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进行审查。

15、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权限、程序、时效认真审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把好换发证审查关。要利用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的有利时机,继续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许可证到期后未申请延期换证或审查不合格未换证的企业,及时依法向企业发出停产整改指令,并通报工商等有关部门,防止无证生产、经营;对不具备许可证延期条件整改无望的企业,及时报颁证机关予以吊销或注销许可证。对因市场等原因停产停业的企业,要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

16、切实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根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总局第5号令)的要求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工作,将备案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安监局,并通报公安等相关部门。

(四)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7、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2012年3月1日开始,新申请达标企业一律按总局新标准进行达标考评,并且只能从三级开始申报;2012年底前,袁州区所有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达到三级标准以上水平;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1年内至少要达到三级标准以上水平。对未按期完成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一律予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到期时,一律不予延期换证。

18、深化隐患排查整治。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创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行业互查、专家帮查、部门督查“四查”制度。通过拉网式排查、战役式整改、档案式管理、追踪式督办,确保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充分发挥专家和安全评价机构的作用,为隐患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支持。

19、全面提高危化从业人员素质。企业要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教育,变招工为招生,充分利用学院等大专院校教育资源优势,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一批技术过硬,素质较高的知识型、技术型、实用性、安全型产业工人。要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基本从业条件标准规范,对从业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经历做出具体规定,提高危化行业从业准入门槛,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规定的从业条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五)推广先进技术,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20、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采用安全可靠性高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推动安全科技创新,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升级,降低企业安全风险,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要全部安装介质泄漏报警装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一律安装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装置;重大危险源企业一律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21、继续在城区加油站推广应用HAN防爆阻隔先进技术和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对年底前未安装完成的城区加油站一律停止经营,其经营许可证予以暂扣;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时一律不予延期许可。

22、依托安全生产专家的专业特长、安全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服务于安全监管工作,在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检查、安全标准化等工作中,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提高监管效果。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重点危化工艺范文6

省局这次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宣贯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__3号)基本内容,总结20__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新年度的任务。前面赣州、九/:请记住我站域名/江、宜春、景德镇、新干等单位作了大会发言,请与会人员学习借鉴;周平处长、姚丹主任的讲话我都同意,希望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着重围绕如何落实省政府《意见》基本精神,做好今年的危化监管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突出抓好认识深化,明确新年度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

(一)认真回顾总结,坚定工作信心。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紧密结合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注重源头治理,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整治,有力打击和遏制了违法违规建设现象;注重提高准入门槛,结合第二轮安全许可工作,加强现场审核把关,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断得到改善;注重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政府挂牌督办,使历史遗留下来的重大安全风险逐步化解;注重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机制基本形成,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趋于规范;注重科技兴安,危险工艺专项整治全面启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正在逐步提升;积极抓好危化品登记工作,登记率连续三年获总局表扬。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得到落实分不开的,是与全省各级安监部门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也为我们今后的危化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回顾总结去年的工作实践,体会有三条:一是危化监管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保一弘扬”的决策部署中理清思路,在服务大局中实现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必须紧密结合各阶段工作实际,把握重点,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在建立健全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督查、工作约谈等工作机制方面提高监管实效;三是必须着眼于源头防范和重点治理,注重基础建设,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管制度,不断提高本质安全度。

(二)深刻分析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始终保持清醒头脑。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的一年,面临的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必须看到,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召开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危化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对生态经济区域危化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当前全省上下进位赶超、加速发展的局面既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活力,也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加之我省的化工产业集中与集约度偏低,中小化工企业偏多,本质安全水平普遍较低,安全投入普遍不足,安全基础薄弱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还没有整改到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没有得到彻底杜绝。同时监管工作中还存在基础性工作不扎实,执法力度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深入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安全监管工作的效果。

(三)明确工作思路,确保今年的奋斗目标的实现。

20__年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抓手,继续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成果,以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抓好从源头上防范、抓好基础工作落实为重点,强化监管,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本年度不突破国务院安办下达我省的危化事故控制指标,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二、突出抓好从源头上防范,确保新、改、扩建化工项目不留安全隐患

去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部署,省局采取精简、下放、委托等方式,将部分行政许可项目下放到了设区市、县安监局,这对基层安监部门把好安全许可准入关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基本要求,切实把好建设项目许可关口,实施严格的行业准入管理,从实现本质安全的源头上强化预防工作。

(一)严格把好设立审查关口。

要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监、环保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从严审批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有毒气体类建设项目。坚决贯彻省政府“三个坚决不搞”“七个严禁”等有关规定,对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及能耗高、污染重、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的小化工坚决不予审批。特别要加强对“五河一湖”周边领域的安全审查,凡是在“五河一湖”水源保护区内、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设立审查。

要充分利用建设项目设立许可工作,积极引导企业进区入园,逐步解决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分散的问题,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影响。今后新的化工生产装置原则在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建设,现有的安全风险较大的化工企业也要逐步搬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 意见》中已作出明确规定,各地要抓好贯彻实施。尤其是《意见》中明确的几个重点化工园区,应在年底前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完成安全规划工作,并由县(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评审核准,严格按规划加强准入管理,确保化工园区安全发展。

(二)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口。

设计是项目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安监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切实把好以下关口:一是严格设计单位资质审查。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规定从事设计服务,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原则上要求由具备甲级化工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设计;二是严格依照标准审查。凡是国家、行业、部门标准有明确规定的,各级安监部门一律不得擅自降低要求,不同标准存在差异的,从确保安全的角度上考虑,原则上参照高标准执行;三是严格周边现场环境审查。厂房建设和安全设施设计,与周边环境特别是居[:请记住我站域名/]民区、学校、医院、交通干线等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要求;四是严格布局审查。厂区的总平面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达到科学、合理、安全的要求,坚决杜绝因内部安全距离不足留下安全隐患;五是严格应急处置系统审查。企业的消防设施,应急救援的组织、人员、监控报警、通讯、电力、应急器材和装备保障必须落实到位,必须完善“清净下水”的安全措施。

(三)严格把好竣工验收关口。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要抓好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备案工作。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阶段,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和多发时期。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周密可行的试生产(运行)方案(来源:文秘站 ),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人员上岗前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项目投入试生产(运行)前,企业应将试生产(运行)有关资料送当地安监部门备案,未办理试生产备案的,没有试生产运行记录或不全的,不得通过验收,省局拟出台规范性指导意见。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安监部门把住准入门槛最后一道关口。安监部门在受理企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时,要求企业必须提供详细的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文件和资料,其他相关部门(如消防、防雷、特种设备等)的验收或检测检验应完成到位。如果环保验收一时难以完成,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必须提供可采信的环保意见。安监部门在审查时,要抓住几个重点,一是项目安全设施是否严格依照设计专篇进行建设、安装,凡是擅自改变设计或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一律不得予以验收通过;二是试生产(运行)管理是否到位,设备调试、运行记录是否完整,工艺、设备及安全设施是否满足正常生产要求,试生产(运行)期间应急处置管理是否满足需要;三是要根据企业实际,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的作用,组织覆盖各专业的专家组,为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四是要抓好整改意见的落实,对现场审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必须逐一落实到位,并由安监部门进行现场复核,才能通过验收。省局将对设区市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纠正,问题严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三、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推动企业法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提高本质安全度的根本和保障。当前部分企业安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完善,基本制度不健全,基础工作不扎实、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这也正是现阶段困扰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因此,着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监管实效的重中之重。

(一)坚定不移督促企业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对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制度是《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的重要法律责任。去年全省开展的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但是也存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彻底的现象,少数地区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有所反弹。各级安监部门要继续深化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督促企业依法申报,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决不迁就,以敬效尤。同时各级安监部门要改进监管方式,提前介入项目审查,变事后查处为事前服务,跟踪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督促企业按法定程序完成项目建设设立、设计、试生产、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安全审查,以跟踪服务提高监管效果。

这里强调一下,在第二轮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中,省局对因历史原因造成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一批老国有化工企业,按照“征求属地政府意见、落实整改方案、加强日常监管、限期异地搬迁、有条件许可”的思路,对每个企业提出了具体解决问题的方案,并由省安委办下文按“属地管辖”原则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目前已完成2家,仍有3家在实施搬迁工作。各有关设区市、县(区)安监部门要按照挂牌督办的要求和企业搬迁实施方案,加强跟踪督导,确保企业搬迁工作如期完成进度、迁建项目依法依规履行手续。

(二)坚持把日常督查工作重点放在督促企业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基本最经常的工作就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是企业发生事故最普遍的原因和教训。因此,各级安监部门要把企业的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落实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一是要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二 是督促企业严格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原化工部41条禁令,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在职工中认真组织学习,规范企业操作岗位、动火作业和压力容器等安全管理,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三是要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重点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是否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是否健全,一般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治理,重大隐患是否按计划整改实施等。四是要督促正在进行改制的危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在改制过程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危化监管的重点之一,对辖区改制企业安全状况底数清楚,加强督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使监管工作贯穿于改制的全过程,确保不出安全问题。

(三)积极推动企业全面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标准化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20__年底前,我省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以下统称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20__年底前,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随着国家安监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局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省安全标准化考评领导小组制订完善下发了二级、三级企业考评标准。各设区市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要严格考评标准,防止为了片面赶进度,擅自降低标准,避免加大监管风险。除对个别规模较大、安全生产基础较好、第一轮发证以来没有发生事故的企业,可视情向省局申报二级外,其他企业一律推行三级达标。对达标后的企业因管理下滑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认真组织调查,该整改的督促整改,该取消达标称号的要坚决取消,确保安全标准化工作质量。省局也将不定期对设区市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纠正存在的不足。

(四)着力引导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危险工艺自动化水平。

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危险工艺自动化和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技术水平,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必由之路。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要按照《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性工艺安全联锁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督促开展安全联锁自动化技术改造和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技术工作。20__年底前,全省所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实现生产过程中危险环节关键操作的自动化控制、工艺指标的超限报警、生产装置的安全联锁停车;在实现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和高温高压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要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各地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原则,充分利用企业延期换证的契机,积极稳妥引导部分化工企业危险工艺生产装置安装安全自动控制或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各设区市在已经摸清危险工艺企业的底数后,督促企业编制科学可行、安全有效的改造方案,邀请专家进行充分论证,选择一些工艺比较成熟的同类企业进行“一对一”的学习借鉴,成熟一个改造一个,逐步提升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水平。对处在城区人口密度大、车流量集中、安全距离不符合标准的加油(气)站要按总局和省政府《意见》要求,积极稳妥推行阻隔防爆技术改造。

从监管的实践际效果来看,在现阶段,必须靠严格执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必须靠严肃事故查处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必须靠创新监管方式推动企业主动地负起安全责任。

四、突出抓好基础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积极引导企业克服当前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一是督促企业克服各种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每年第一季度,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单位要向安监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专题报告。危化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时,不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都要及时报告。企业进行生产储存装置的开停车,关键装置的检维修作业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重要活动,在实施前应有关情况书面报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

二是督促企业克服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不完善的问题。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建立健全与否,是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体现,要本着实用有效的原则督促企业加强基本台帐工作。安监部门在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注重检查企业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文件的学习贯彻,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惩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和登记台帐,尤其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是否健全,对上级安监部门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落实了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做到登记建档、专人负责、迅速整改。要督促企业将各项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督促企业克服对从业人员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危化企业工艺复杂,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相对较高。一方面要督促检查企业认真依法组织上岗人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培训不仅对岗位技能应知应会,对岗位安全防护知识技能也应注重,避免因不懂不会不知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另一方面,要逐步按照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提高危化从业人员的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应有一人具有化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主要技术岗位工人、带班班长应具备中等化工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或培训,其他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负责人中至少应有一人具有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逐步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从业条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四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的要求,向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20__年6月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率要达到100%,20__年底,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 品企业要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二)认真克服危化监管自身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一是要建立健全辖区内企业的相关档案、台帐。全面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动态等相关情况,做到底数清楚、情况熟悉、资料齐全。为许可发证、重点监管、应急救援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档案支撑。二是要切实加强监管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在当前危化监管队伍专业人员相对缺乏的情况下,既要充分利用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及视频讲座等各种机会,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各种措施,组织各级安监部门的业务干部参加各种类型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也要倡导以我为主地加强内部业务培训和自学,进一步增强监管必需的业务素质。三是要切实加强监管队伍的作风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创业服务年”活动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加快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提高许可办证速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依法、依规、依纪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

(三)注重解决综合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