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腐败整治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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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腐败整治方案

医疗腐败整治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维护群众权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重管严打的高压态势,达到遵规守法、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进一步规范两定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增强两定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遵守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规定的自觉性,有效降低基金违规风险,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覆盖范围

(一)县城内定点医疗机构。公立定点医院(县医院、中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结防所、疾控中心、蒙医院)。

民营定点医院。

(二)乡镇定点医疗机构。

(三)定点零售药店。

三、检查内容

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关注2020年度省级飞检、市级互检、举报、自查自纠等已发现和已处罚问题,责令两定单位开展“清零行动”,要提高认识、分析原因,做到整改到位,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根据定点医药服务协议管理内容,结合对两定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管、风险评估、智能监控系统筛查疑点、投诉举报线索核实等情况,对2020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

2.对民营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3.对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

4.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在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生活用品等行为。

5.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会保障卡套现,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

四、成立组织

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基金监管科和经办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基金监管科和经办中心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具体见附件)。

五、时间安排

第一步:(3月16日至3月26日)与2020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一道,共同检查城内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步:(3月29日至4月30日)由基金监管科牵头,与经办中心联合组成检查工作组,对其它两定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整治行动进程中,要及时归结违规问题,严格遵照执法程序,依据定点医药服务协议形成处罚建议,定期上报县医保基金监督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本次整治行动,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此次整治行动,有关科(室)与经办中心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上下联动、加强衔接、互通信息、反馈动态,真正形成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工作合力。

医疗腐败整治方案范文2

一是加快行政审批,规范审批行为。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建立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坚持行政审批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推进网上申报、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公示制,方便行政相对人知情和监督。

二是加强行政监督,规范监管执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杜绝超越职权、、随意处罚的违法行为。推行轻微违法行政处罚告诫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和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实施行政复议制度,及时纠正过错行政行为,健全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三是实施药品质量标准化工程,指导企业发展。实施药品质量标准化工程,深入药品研究机构、院所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规范研究行为,确保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真实可靠,从源头上保证药品安全。监督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进以品种为单元实施GMP工作,落实新修订的《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将GMP全部条款完整真实地落实到每个具体品种的生产全过程,有效保证药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组织好《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和GSP再认证工作,保证药品经营企业所经营的药品100%进入经过GSP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保证流通环节的药品质量安全。

四是优化市场环境,支持企业发展。深入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创造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药品市场环境。

为保证企业服务年活动扎实有效,该局要求:一是省、市、县三级局均建立“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次例会,督促落实服务企业政策措施和计划方案,协调解决“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各级领导联系点制度,定期走访和指导联系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与其共商解决问题的良策。三是对企业的质量安全人员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监督和引导企业做好质量安全保障工作,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相关信息*省*市食品药品审批服务窗口网上受理和审批系统开通

近日,随着*省*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窗口网上受理和审批系统也随之启动。近年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托中心技术平台,积极建设窗口行政审批网上服务系统,集行政审批网上咨询、受理、审批和效能监察于一体,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预防审批腐败。系统启用后,所有涉及药品行政审批项目和便民服务事项,将真正实现网上申报、审核、审批,所有资料通过网络传输,并做到对行政审批过程进行实时、全程和自动监控管理。该系统还可以对任何一个行政许可项目,从受理、承办、批准到办结发证进行实时监控,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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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腐败整治方案范文3

一、工作目标

以、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有关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督查督办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严重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全面推动落实各方安全工作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运行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企业主体”原则。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各部门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做到“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相关股室、所(分局)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落实问题隐患整改督办责任,执行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整改归档、资料齐全、责任清晰、闭环管理。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分管领导要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好落实。

三、工作内容

推动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完善和落实全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深入排查市场监管领域内各类安全隐患并跟踪督查督办,直至隐患消除。

(一)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食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健全及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严查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全面督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其次,要督促库存食用酒精或高度白酒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排查库房是否符合存储条件,生产加工车间内粉尘密度较大的企业除尘设备安装是否满足需要、电器设备是否安装防爆装置、是否定期清理积尘等。还要排查生产加工中用电量较大、厂房车间较陈旧、生产用电线路老化、生产相关设备设施及原辅料等属易燃物品的生产企业,是否定期开展防火隐患排查以及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大池腌渍、发酵工艺的酱腌菜、果脯等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操作流程及制度。

2.严查食品流通重点环节安全隐患。以酒类、校园周边、农村食品市场、食品仓储、冷库及冷冻冷藏、小经营店等为重点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及安全生产宣传。严查掺杂使假、山寨食品、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食品,严厉整治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经营、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督促食品经营者排查、消除易燃易爆品、码垛、冷冻冷藏介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3.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安全风险隐患。严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法规知识年度抽查考核制度(合格率达90%以上),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达95%以上;严格落实餐饮单位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操作、餐饮具洗消保洁、“公筷公勺公夹”分餐等制度;严格排查食品与非食品混放、“五防”措施不到位、环境卫生不达标、网络订餐不规范等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从“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陪餐制度落实等方面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监管方面

1.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领域,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人员防护等管理制度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岗位培训;企业是否配备了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在有效期内,重点生产部位是否使用防爆灯;企业生产中使用的酒精、汽油等危险化学品是否专库存放、专人管理,专库是否远离其它建筑物;实验用化学试剂是否专库或专柜存放,易制毒试剂是否专柜存放并双人管理;毒性药材是否在视频的监控下,视频是否正常运转;企业实验室管理是否规范并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医用氧生产企业是否按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医用气瓶是否经检验并在有效期内,是否配备防静电设施和防静电工作服;企业是否严格按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是否有不按批准的处方工艺生产、擅自降低生产标准和条件、非法添加等行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外购饮片分包装、染色增重、参杂使假、非法添加、出租出借证照、走票过票和未经检验销售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检验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可溯源,是否存在编造生产、检验记录,随意删改、任意取舍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是否落实质量受权人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停/复产报告制度情况;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ADR/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

2.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使用领域,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进货、不按照规定条件储存运输、货账票证款不一致、记录做假等行为;持续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采购销售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行为;疫苗、血液制品等经营使用单位的冷链设施设备、温湿度监测数据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各项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购进、使用过期疫苗问题;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做到流向可追根溯源,确保不发生特殊药品流弊事件;严肃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对挂证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进行处罚;加强含麻制剂的监督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监管薄弱环节和区域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打击流通环节违法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隐形眼镜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生产未经批准特殊用途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

重点围绕全县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责任人员、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定期进行监督检验,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运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工作情况两个方面,突出“四个重点”,即:突出危险化学品相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重点设备,突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宾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突出“国庆”“中秋”等重点时节,突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问题。

1.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重点监督检查各工业园区及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的生产和使用单位、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重点排查整治盛装毒性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以及各类气瓶等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

2.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电梯重点整治日常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落实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大型游乐设施重点整治设备无证制造、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使用、未按规定配置专(兼)职管理人员及持证作业人员等问题。

3.锅炉、起重机械及场(厂)内专用车辆。持续强化对煤改气煤改油锅炉、工程建设领域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重点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管理和教育。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各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加强特种设备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未持证特种设备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5.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并有效运行。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在用特种设备特性,制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

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及获证企业户数,建立台账,健全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大排查行动。从9月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企业系统排查、乡镇所全面检查、县局督导督查,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重点部位、重点领域与重要时期节点检查相结合;二是企业自查自检与部门全面检查相结合;三是督导督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严查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执行制度和规范要求情况;同时要认真落实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

(二)深入开展大督查行动。从10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开展大督查,县局成立4个综合督查组,不定期对专项行动进行综合督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整治、销号管理,对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进行严肃问责,依法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

(三)深入开展大整治行动。从10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成立4个督查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与督导检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统一组织精干力量,统一法规政策执行,统一检查办案程序和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履职尽责。要提高专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对于发现的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各督查组要坚持全面检查与督查督办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督促各所(分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现场反馈相关责任单位。

医疗腐败整治方案范文4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着力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着力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四个”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1、提高镇(区)食品安全机构运行质态。促进镇(区)食安办、村工作站运行正常,食品药品“两员”(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充分发挥。

2、深化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2次以上。

3、强化食品风险监测,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严密监控食品安全。

4、强化组织协调,全年召开食安委例会10次以上,对所有镇(区)开展调研指导。

5、进一步规范全县农家宴管理。确保全县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率、农家宴信息上报率、农家宴备案率达90%以上。

6、保化单位监管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检查覆盖率90%以上,频次2次/户以上。

7、全面完成上级和县规定的年度保化品种抽样任务。

8、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及医疗机构制剂室检查覆盖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抽查覆盖率10%以上。重点企业监督检查4次以上,一般企业监督检查1次以上。加强源头监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9、实现基本药物全面监管。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参加招投标的基本药物全品种实施电子监管覆盖率100%。建立辖区内基本药物监管(包括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监管)电子档案覆盖率100%。

10、扎实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原辅料及药包材、冷藏药品、疫苗、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及含特药、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等专项检查。

11、加强药械从业人员培训。组织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1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完成ADR监测报告400份,其中新的、严重的ADR报表占15%以上。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网络,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0份。

13、全年办理案件40件以上,行政指导100起以上,各类案件处理率100%,立案案件结案率90%,罚没款到帐37万元。严格执行未形成案件定期汇报制度、一般案件定期报告制度、案件集体合议和重大案件会审制度。全年无错案,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案件。案件全部实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规定。

14、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行动4次以上,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宣传活动2次以上,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成效显著。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移送率100%。力争获得省局大要案稽查奖励。重大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法制部门及市局。

15、立案案件及行政强制措施全部上网,不得出现红灯警示。

16、认真组织药品监督性及评价性抽样,按时完成抽样计划,加强抽样针对性,提高抽验效能,监督抽验阳性率3%以上。基本药物抽样完成率100%,生产企业中标品种、定点配送企业、试点医院抽样率100%。不合格检验报告书核查100%,并按规定要求反馈抽验机构。及时做好抽验工作总结、分析汇总。

17、加强综治、法治建设等工作。完成学法培训任务,公务员年内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更新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各类普法教育完成率100%。创成县综治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合格单位。推进权力内控建设,规范稽查执法、监督抽验、认证管理、日常监管等执法行为。

18、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社会评议满意度较往年上升,各类考核检查评比位次前移。

19、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年编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简报》12期以上,《日讯》专版专栏组稿10期以上。宣传报道被《食品药品监管》采用10篇(条)以上,被国家级报刊采用4篇(条)以上,市局网站和《中国•》网站采用信息80条以上,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主题大型宣传活动2次以上。

2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履行食安办职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1、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协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镇、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制订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强化年度重点任务的组织推进。每月下发食安委重点工作安排,定期召开食安委例会,组织开展对各镇(区)、部门工作调研指导,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强化督查督办。三是抓好镇(区)、部门工作考核奖励。年底组织人员,对各镇(区)、有关部门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强化食品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建议县政府调整建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督促各镇(区)强化食安办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调整充实食安办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运转正常。积极整合基层监管资源,强化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业推广中心、质监站、工商分局等基层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能,并与公安派出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基层监管工作。加强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建立“两员”考核激励机制,落实考核奖惩。

3、有重点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是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调研,着力引进和培植餐厨废弃物回收企业,切实解决我县餐厨废弃物回收问题。进一步加大我县三处“地沟油”粗炼加工点的监管力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油脂加工企业、作坊监管,强化油脂流通领域溯源管理,规范餐饮单位食用油采购索证行为。二是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在巩固豆芽和血豆腐监管成果的同时,开展米、面、油、乳品、酒类、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牛肉、蘑菇、面条、虾丸等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4、强化食品风险监测。根据全县食品安全市场现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检验检测经费,依托国家有机食品检验中心及县有关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对全县具有特色的地方产品、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减肥、降糖类等保健食品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监测,力争及时发现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提前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5、继续加强农家宴管理。严格按照县农家宴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各镇(区)进一步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工作,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用,及时报送农家宴信息。加强农家宴现场监督指导备案工作,严防农家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根据县明确的监管职责分工的要求,督促县有关部门要依法合理设定行政许可或备案登记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按照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豆制品、小油坊、糕点、米面来料加工等小作坊及街头食品摊点(主要是学校周边摊点)、小餐饮的日常监管,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保化经营规范年”活动,全面规范保化市场秩序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梳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单位基础信息和所经营使用品种基本情况,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到年底,建档率达90%以上。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保化经营行为。督促各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好索证索票、卫生管理、进货查验、货品存储、出入库、不合格产品处理及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购销台账的登记工作。

3、开展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全县保化单位积极争创市、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高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的水平。

4、加强抽样检测,提高监管科技含量。制定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计划。依靠省市药检所的技术支撑,开展对风险程度高、消费量大、易违法添加药物等产品的监督抽检,重点品种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检测,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情况。建立覆盖全县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网络,督促企业落实专人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强化备案登记,严把许可准入关。在新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许可准入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状况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并进行备案登记,作为许可经营和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前置许可的凭证。

6、加大检查力度,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协作,联手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品,是否有普通化妆品冒充特殊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和进口批件,是否销售过期保健食品化妆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问题。

7、开展广告监测,严打虚假宣传行为。加强与新闻宣传、工商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对违法保化广告的进行跟踪监测。重点监测未经审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及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广告,使用医疗术语、虚假或夸大宣传的化妆品广告。

8、实行分类监管,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保化单位规模、经营方式、经营品种多少等,将我县保化经营单位进行分类分级,根据等级确定检查频次,提高监管针对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承诺活动,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并根据日常监管和保化单位规模经营状况,建立并完善好保化单位监管信用档案,开展诚信评比,积极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

(三)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紧扣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创建责任,明确监管职责,完善考核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督促和指导各镇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基本药物、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信用体系管理。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力争年内达到药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

2、切实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指导和督促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做好新中标基本药物的原辅料、生产处方工艺核查工作,实行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动态监管。二是着力配送监管。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实施工作的监管,重点加强药品的采购、在库养护、冷链管理等过程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使用监管。宣传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医疗机构按《办法》要求,严格采购验收管理,改善储存保管条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加大基本药物的质量抽检力度,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保证公众安全使用基本药物。

3、着力提高药械日常监管效能。一是以实施GMP为抓手,提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做好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三类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强化质量授权职权,杜绝药械安全责任事故。二是以加强质量管理为基础,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学习贯彻国家局新修定的GSP,继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实施,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规范日常管理,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三是以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提升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办法》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和使用等行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电子监管档案,完善基础信息、日常监管、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内容,保障公众安全使用药品。

(四)始终保持药械打假治劣力度,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1、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将加大稽查力度,力争多办大案、要案、精品案。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品种检查,实行“无盲区稽查、有重点稽查”,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知名品牌药品、广告品种、出租柜台、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等,医疗机构重点检查疫苗、检验试剂、设备等内容。着力开展打击邮售假药、整治虚假宣传药械、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加强医疗器械的稽查、加强中药饮片抽样检测、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强化生产企业源头监管,积极开展药械抽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

2、加强稽查协作,形成整体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药品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域打假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打击制售假药工作,杜绝以罚代刑和地方保护主义。一是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继续加强与金湖、盐都等周边六县市区稽查协作区的合作,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及时有效的打击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邮政、新闻媒体等部门的配合力度,打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无证生产假劣药械行为及虚假药械广告。三是加强与综合监管科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将稽查与监管有机的结合,提高稽查监管的效能。

3、创新办案方式,坚持规范公正执法。全面提升稽查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创新办案理念,提升案源挖掘能力。要提升观念,创新理念,不简单为了办案而办案,要善于小中见大,善于捕捉信息,善于深度挖掘,提高监督检查中快速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和对违法行为的敏感性,才能追根溯源,更大程度发挥稽查效能,铲除违法行为的源头。二是加大“开门办案”力度。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案件办理质量的提高,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互动,拓展监督渠道,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针对不同案件分别邀请人大、政协、公检法司、行风监督员、监管相对人等参加案件讨论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三是坚持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说理式执法,是提高办案质量、强化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是消除对抗情绪、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是提升机关形象、建设法治药监的现实需要。在办案中强化说理论证,以理服人、以事实为依据,在执法文书中,说清违法事实、说清案件证据、说清违反法规。

(五)切实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

1、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自身建设。围绕“团结、开拓、廉洁、高效”的目标,以深入开展“三问三治”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重于学习、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开阔思维、创新思路,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科学监管、依法行政、综合协调、创新创优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良好风气。注重讲大局、讲党性、讲支持,营造恪尽职守、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注重操守品行、培养健康情趣,努力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以实际行动带领干部职工开拓工作新局面。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活动,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员政治业务素质。

医疗腐败整治方案范文5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积极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全市统一领导,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了以包叙定市长为组长、许忠民、吴家农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经委主任兼任整规办主任),负责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成立了由区县(自治县、市)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建立了精干的日常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了加强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在市整规领导小组的领导之下,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药监局等部门分别成立了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本地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商委、市农委、市建委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措施和制度;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盗窃、扒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机构,维护好市场治安秩序;税务机关负责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建立科学的市场税收征管机制;质检部门负责商品的质量监管执法和打假,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各类食品进行有害物质检测及卫生安全性评价鉴定,严厉查处制售伪劣食品行为;药监部门负责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和违法分子。

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通力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商部门一部分区县局与市场业主签订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有的建立了科、所联动工作机制,有的依靠“市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卫生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整治一票否决制。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XX]15号文件,结合重庆集贸市场现状和经济发展实际,3月8日,市政府召集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质检、药监、经委、商委、农委、建委等有关部门会议,专题研究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15号文件的意见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月20日,市政府向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XX]44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印发了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整治任务和职责。部分区、县政府召开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或动员大会,进行统一部署。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药监、质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下发了文件,召开系统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布置,及时开展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XX年3月至9月,用6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今年3月底前为安排部署阶段,主要进行摸底排查,弄清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市场名单,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第二阶段,4月至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县(自治县、市)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集中整治;第三阶段,9月份为检查总结阶段,各地按照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的治本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8月1日,由市整规领导小组组长、市长包叙定主持召开了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专题会议,市整规办主任、市经委主任余远牧、市质监局长孙波、市工商局长金起农、市商委主任王学斯分别就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上半部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打假专项整治、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加油站专项整治等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市长包叙定、副市长许忠民、吴家农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上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9月1日至5日,市整规办和市工商局与市级8个委局分别组织了一次对全市重点整治的集贸市场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对重点整治的216个市场进行了督查,并上报了集贸市场。

二、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XX]15号文件提出的十个方面的整治内容和措施,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实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这次专项整治,市政府确定观音桥、朝天门、学田湾、道门口、龙溪、马家岩、西物、渝州、袁家岗、泰兴电脑等10个市场为市级重点市场,各区县确定了216个重点市场,全市重点整治的市场共226个。整治的重点商品是集贸市场内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副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按照分步推进的要求,XX年4月以前重点开展强化税收征管,整治偷税漏税;春节前后开展了节日商品大检查,重点整治假冒伪劣食品、烟酒等节日商品;春耕期间集中开展了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不法行为,防止坑农事件发生;四、五、六月全市组织力量对市级10个重点市场和区县216个重点市场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六月对夏季饮料市场、保健品和药品市场进行整治;七月份对建筑装饰材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市场进行整治,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假斗争;八、九月份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诚信市场”、“文明市场”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

(一)认真清查、审核市场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企业、个体工商户XX年度的年检、验照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4.38万余人(次)对各类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的经营主体普遍进行了清理、检查,认真审核其主体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是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均按规定办理登记注册、年检,建立“经济户口”管理档案。对全市纳

入整顿范围的1567个交易场所普遍进行了清理,其中办理市场登记证的集贸市场1212个(占77.35%),出租场地或摊位的交易场所256个(占16.34%),将自有或自用场地(或柜台)出租50%以上的商业企业99个(占6.31%);全市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机构1112个,其中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556个(占50%),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146个(占13.13%),“市场管理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村社等单位410个(占36.87%);全市在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总数为22327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13825户(占95.77%),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各类法人和非法人企业9445户(占4.23%)。通过清理整顿市场主体,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取缔了一批无照经营。共清理市场主体239199户(次),查处“三无企业”52户,变更登记17475户,注销企业1900户,吊销营业执照616户,取缔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摊位7522个,取缔无照经营3640户,共罚款576.63万元。

(二)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在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打假的重点商品是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副产品、农资、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建筑装饰材料等。据工商、质检、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不完全统计,至8月底止,共出动13万多人(次),检查市场1567个,检查经营户和企业109.84万户(次),查获假伪劣食品330.45吨、种子42.42吨、化肥556.4吨、农药13.95吨、药品2879盒、饮料52012瓶、商标标识及包装242.2万件,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9598万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911万元,查处案件5469件、结案4349件,其中大要案(50万元以上)39件,捣毁制假窝点612个,共处罚款104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420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515人。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如渝中区工商分局查处案值50万元的何某假冒伪劣手机拼装窝点案、梁平县工商局查处42头注水生猪案、开县工商局查获案值10万元的注水牛肉窝点案、涪陵区工商分局查获案值20万元的假冒“老干妈”、“陶华碧”牌豆豉窝点案、沙坪坝区工商分局查获70多辆拼装“力帆”、“新感觉”牌摩托车窝点案、城口县工商局查获案值近10万元的拼装假冒摩托车案、永川工商局查获43吨发霉变质大米案;市质监局在观音桥农贸市场查获案值8万元的云南石屏县豆制品、生产含甲醛次硫酸氢钠的豆腐皮案(1200件)、以及案值54万元、118吨不合格食用油案;沙坪区质监局查获案值69万元无证生产农药案、大足县质监局查获案值50余万元的生产假农药窝点案;市药监局查获标值60万元的销售

假药窝点案、查获无证照无任何冷藏设施非法销售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注射液案等,使一大批大要案得到及时查处,涉案人员受到严厉惩处。

同时,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341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8275件,查处各类案件5023件(其中10万元以下案件4978件,10—50万元案件30件,50—100万元案件3件,100万元以上案件12件),案值12530.65万元,罚没款1376.25万元。

(三)强化质量监管

今年以来,市质检局先后两次组织近郊区县质检局对重点大型集贸市场商品质量、计量器具、定量包装进行了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专项检查白酒、茶叶、调味品、化妆品、棉花及制品、日化产品、熟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饮料、卫生巾等建材、木地板等15种商品,共检查专业市场120个,摊点6618个,检查商品质量30030批次,质量合格24047批次,并将茶叶、肉制品、卫生巾抽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质量公告;对定量包装的饮料、小食品、调味品、酒类、茶叶、米面、冷冻食品、食用植物油、洗涤用品等10大类商品的质量、净含量、标准方法等指标进行了检查,共检查580批次,涉及120家生产企业,70家经营户,合格率达到85.9%;检查农贸市场含有的食品摊位1643个,检查批次1437批,查出含吊白块的食品276批次,数量21.26吨;各区县质监局对生产企业进行清查,查获含吊白块的食品73.77吨,货值47.9万元;对主城区大型建材市场销售的细木工板、强化木地板和石材进行突出检查,抽查641批次、9298户经营户、产品货值1260万元,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795.63万元。质检部门还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对集贸市场计量衡器进行了检查,共检定计量衡器195000台(件),受检率达60%;清理不合格秤支12976台(支)。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制检验,将酱油、食醋、粉丝、饮料、熟肉制品、食用油、化妆品等17种商品确定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商品,共强制检验1890批次,其中含吊的块食品强检647批,合格率为71.06%;毛肚产品强检598批,合格率为65.8%;细木工板强检394批,合格率仅为7.6%,并将检测结果在重庆日报上质量公告,引起市民强烈反响,促使一些不合格生产企业积极整改,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卫生系统积极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质量监测,在全市15个区县(市)40个集贸市场开展粮油食品、肉制品、腌腊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等30余类商品卫生质量免费监测。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已对5个集贸市场的大米、小食品、蔬菜、酱油等29类食品987件进行了抽样监测,合格率达89.12%。向社会公告了12期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质量。4至8月在全市集贸市场中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检查综合市场和批发市场672个,检查

食品经营户13927户,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61户,吊销卫生许可证的4户,查处和销毁不符合卫生要求和假冒伪劣食品20吨,取缔集贸市场及周边地区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31个,罚款25.92万元。目前全市各区县已分别建立了2—3个食品经营示范市场。

(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强化中药材市场监管

市药监局在彻底关闭了南岸区南坪二贸易区药品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重庆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周边药品经营户,促进中药材市场的规范经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印发了《整顿南坪地区药品流通药品流通秩序的通告》,责令无证照药品经营者停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做到撤货、关门、走人、转向。同时,采取由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反复地对城南大道、金山支路、裕佳花园等地区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与设置联合执勤点蹲点,执法与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项整治,使违法经营户既无法开门营业也不能暗地经营,并及时查获了一大批违法经营的药品,查封了一批非法药品库房。另外,还发动群众举报,收到24件举报线索,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以查户口方式查获了一批设在民宅中的非法药品仓库。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挂靠经营药品户153户,查处违法经营、假劣药品案24件,没收药品标值110万元,罚款56.95万元。

针对国家药监局对重庆中药材市场药材质量抽验,抽检品种95.1%为不合格,以及市场周边设置共40多个未经批准且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库展和经营门店,对中药市场的生顾构成了极大威胁的实际情况,在渝中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整顿中药材市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以市药品稽查总队、医药监分局、工商、公安、物价、卫生、城管等部门为主体的联合执法队伍武艺中药材市场衣周边经营门店的专项整治工作,了整治通告,对市场内的药材经营户重新登记,组织360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上岗业务培训,对165户经营户核发了《重庆中药材市场准入证》,建立了《违法违规记录》,药监分局在市场内设立办公室,加大了监管力度。取消了市场周边21户经营药品的资格,对3家医疗器械、24家保健食品经营门店加强了监督检查,严查超范围经营药品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户3户,查处违法违规经营44起,没收违规经营和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性保健用品488种,价值11万元;查封无证经营的药品库房7个,货值130余万元。经国家药监局XX年抽检,其抽检药材品种合格率由4.9%上升到67.5%,超范围经营中西成药得到有效遏制;95%的药材使用了物价局统一标价签,从业人员佩证上岗,经营秩序有所

好转。

(五)开展市场税收专项检查,强化税收征管

市国税、地税机关按照[XX]15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XX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全市国税系统对在集贸市场的经营户办理国税登记的有133934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116754户,实行建帐征收的9865户。对109279户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进行了税收检查,发现有问题户13101户,查补税款1672.94万元,加收滞纳金28.34万元,罚款163.28万元,调整双定户29198户。全市地税系统将年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集贸市场所有经营户、以批发为主的批发市场所有经营户、其他集贸市场中的经营大户列入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双定户实际经营额超过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20%不主动申报的;二是建帐业户设置虚假帐户、帐实不符、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的;三是应建帐业户不按规定建帐的;四是发票使用违反管理规定的;五是未办理税务登记,没有纳入税务管理的。通过两个多月的清理检查,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12684余户,补税及滞纳金罚款共693万余元。同时,还从五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一是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国税、地税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二是全面调整定额,调整定额户79238户,平均提高业户税负水平20.81%;三是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四是坚持查帐征收,积极推进业户建帐工作,对5688户纳税进行了建帐整治;五是大力推行“银税一体化”,对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通过银行划转税款,既为11万余个体工商户提供了便利,简化了办税程序,也保证了税务机关重点稽查的实现,加大了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开展市场治安整治,净化市场治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我市公安机关对纳入管理的1412个集贸市场,建立了756个市场治安室(警务室),朝天门等大型批发市场设置了治安派出所,全市共有市场治安工作人员6744人,其中公安民警1034名,工商干部1782人,联防队员1385人,保安1167人,市场治安员1376人,为强化市场治安管理奠定了基础。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与工商、税务、质检、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行动,认真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坑蒙拐骗、偷盗扒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肉霸”、“菜霸”、“鱼霸”等违法分子依法惩处,共查处欺行霸市案件158件,处理捣毁“菜霸”、“肉霸”、“鱼霸”团伙42个,“市霸”人员158人;截至8月底止,共破获发生在集贸市场及周边的刑事案件166

2件,破案1170件,破案率为70%;查处治安案件2958件,调解治安纠纷9898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887人,其中逮捕482人,刑事拘留698人,治安拘留3195人,警告787人,罚款1689人,为群众和经营客商挽回经济损失269万余元。在对全国重点市场观音桥农贸市场的治安整治行动中,捉获违法犯罪人员19人,其中逮捕6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4人。尤其是一举捣毁了以谢靖为首的6人牛油垄断经营团伙,查清了他们欺行霸市、敲诈勒索、行凶斗殴的犯罪事实,并将其逮捕法办之后,对违法犯罪分子震慑极大,该市场内的治安问题迅速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案件较整顿前下降了68.9%。经过整治,86%的经营户认为市场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对市场治安的满意率在90%以上。北碚区公安分局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摧毁了以王兴强为首的8人地恶团伙。该团伙以武力为后盾,在北碚城区开屠宰场强买强卖,垄断生猪屠宰和销售,经营户因拒绝在其开设的屠宰场买肉而多次被殴打至伤,严重扰乱了肉食品市场秩序。王兴强等6人因强迫经营罪被刑事拘留之后,使北碚城区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在专项整治中,全市公安机关在加强市场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同时,协同工商、文化、出版等部门,清理美容美发、书摊、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场所18407个,收缴黄色等非法出版物品49683件。为了切实抓好市场治安防范工作,本着边整整治边建章立制的精神,修改制定了《市场治安(警务)室工作职责》、《值班巡逻制度》、《安全防范措施》、《消防人员岗位职责》、《按处警规定》,使市场治安管理有章可循。督促有条件的大型集贸市场中的重点部位增设电视监控设备,组织市场保安人员、城市低保巡逻队员加强对市场及周边的巡逻防范。根据市场发案特点和市场货运流量,及时调整力量加强巡逻,捉拿偷盗、扒窃、敲诈勒索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加强防火安全,做到“打、防、管、控”并举,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制定的措施及建章立制情况

(一)为了保证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国务院提出的预期目标,切实取得成效,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分类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分别不同地区、不同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对全市确定的10个重点市场和各区县确定的216个重点市场,重点抓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依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制度不完善、消防安全不合格、管理跟不上的市场,重点抓规范;注重对经营户的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整改。坚持打击与防范、整顿与规范相结合,边查处边整改,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2.开展大规模的全市集中统一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四月份和五月份已分别组

织了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以及食品卫生检查和药品市场、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的集中统一行动和联合执法,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整治期间组织检查组,采取抽查、明察暗访、行评代表评议等形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3月底4月初,市工商局由七位领导率领7个督查组分片到40个区县(自治县、市)检查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9月2日至4日,市工商局组织2个督查组分别对10个重点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市级有关部门也分别组织了督查活动。

4.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市场有线广播,广泛宣传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意义、成效,查处的典型案件,使广大人民群众、经营者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5.强化政府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地方政府负责,工商牵头,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切实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的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市、区县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专项整治情况和信息。如国务院七部委检查组来渝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和这次全市专项督查工作,各部门都能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市工商局整顿办报送,便于整理全市综合材料。

6.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专项整治中加大了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了案件指导、督办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线索,坚决查处影响恶劣、违法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在专项整治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查处执法腐败行为。

(二)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整顿促规范,边查处边规范,不断强化对集贸市场的监管。在全市集贸市场中,普遍建立和完善了以下监管制度:

1.市场准入制度。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市场(包括招商商场)须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工商分(县)局登记注册后方可开业。进入市场的商品经营者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计算机管理的“经济户口”;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

2.完善和推进市场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所两级市场巡查制度,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若干巡查组,分(县)局巡查队与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结合,不定期地对各工商所和重点市场巡查。

3.农贸市场普

遍建立肉食品、粮食进销台帐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员派驻制。猪、牛、羊肉销售必须有“两章一证”,否则不准入市;对进货及销售情况建立每日记帐的台帐制度。在有条件的综合集贸市场和大型批发市场由卫生局实施卫生监督员派驻制。

4.先行赔偿制度。消费者买到注水肉、病死肉或短斤少两,可在“市场监督岗”向管理人员投诉,市场开办者实行先行补偿或退赔,再由工商所依法对业户进行处理。这项制度已纳入全市工商企业信用工程,在有条件的专业市场中推广开来。

5.建立市场预警制度。对违规市场由区(县)局挂黄牌警告,并登记备案。

6.建立商品销售索证制度。商品交易市场普遍推广使用了“商品信誉卡”或销售凭证(购货单),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可在规定时间内退换,大正商场、港渝广场等市场向消费者公开承诺:“买到假货包退赔”以加强信用监管。

7.不良经营行为警示制。对集贸市场经营户违法违章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建立《违章违法案件登记簿》,记入经济户口档案;对违规者黄牌警告,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者予以重处。按照市政府“食品卫生一次违规,终身出局”的要求,市整顿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由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后执行。

8.建立市场业主自律管理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市)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学习、推广了渝中区在市场业主中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协会”的经验,合川市、江津市等地区陆续成立了“商品交易市场协会”或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了市场业主自律管理的作用。

9.经营户责任书制度。工商所与市场经营户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将经营户应履行的义务,享有的权利、销售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承诺及违规责任等逐项列明,双方签字,并存入“经济户口”档案。

10.建立和完善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和市场食品污染物监测制。由市质监局不定期地对进入市场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在媒体上公告。由市卫生监督所对集贸市场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畜禽肉中兽药、抗生素、有害添加剂残留及调味品、大米等渗入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情况定期公告,以引导消费。

医疗腐败整治方案范文6

坚持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打防并重、纠建并举,落实责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提升我区卫生监督保障水平,确保做到“四个不发生”“四个满意”为第十一届全运会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安全环境,圆满完成卫生监督保障任务。

二、工作原则

1、抓好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重要时段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2、加强与质监、工商、公安、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3、坚持科学管理、规范运行原则。要依靠科学,运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实施规范化管理。要保证卫生监督保障指挥体系、通讯体系、运行体系、应急体系、后勤体系的良性运转。

4、坚持依法监督、服务指导的原则。在确保符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市地方法规的基础上,有效开展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提供积极、合法、可行的服务与指导。

3、坚持整体统筹、区域细化原则。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根据我区的实际和承担的任务,制定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5、强化信息交流原则。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了解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目标任务

(一)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为全运会打下坚实基础

为全面提升我区卫生监督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以良好的公共卫生安全环境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要按照突出预防,提前介入的原则,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为全运会的顺利召开打下坚实的基础。

1、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小饭桌为重点,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全面建立餐饮单位原料进货溯源、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台帐制度,严格食品索证索票管理,提高全区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2)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的学校食堂、小饭桌、粮食加工、保健食品、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3)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严格掌握标准,全面量化,科学分级。同时,指导企业对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量化指标的内容逐项落实,争取更多单位达到A级水平。

(4)农村食品卫生监督是我区食品卫生监管的薄弱环节,应加强监督,严查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生产销售行为。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省“农家乐”卫生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等要求,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情况全部进行一次检查,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村食品卫生安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

(5)严防食物中毒发生,做好食物中毒调查处理上报工作。夏秋季节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要认真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加大食品卫生宣传,重点抓好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单位的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椐《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办法》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的要求,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及时调查取证、立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上报工作。

(6)全面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

进一步推动我区餐饮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全面实施,提高餐饮卫生监管水平,在经常性卫生监督基础上,根据对被监督单位的卫生监督综合评分结果,以简洁的方式向消费者公示餐饮经营单位的卫生情况,有助于消费者及时、准确、便捷了解餐饮单位卫生状况。我区率先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并将全面推行,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2、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

(1)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迎全运为重点,加大公共场所监督监测力度,对所管辖的各类公共场所单位进行日常性监督,覆盖率达100%。加大对公共场所单位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的执法处罚力度。加大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力度,力争多推出几家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示范单位。针对问题较多且与全运会关系密切的公共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游泳池水的监测工作,对游泳池水不合格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完成各类健康产品的抽检计划。

(2)全面掌握全区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加强集中式提供水单位卫生管理,作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确保不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掌握全区二次供水单位卫生情况,对二次供水单位水质监测每年4次。

(3)开展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全面掌握全区化妆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对化妆品批发市场、专卖店、理发美容店及客房经营的化妆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合格、有无宣传疗效等,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医政监督执法

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以“诚信医疗,规范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中超范围执业、出租承包科室和药店非法坐堂行医,保持对非法行医行为高压严打的态势,确保打击非法行医不留死角。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医学科研、虚假宣传进行招摇撞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对依法查处屡教不该的“黑诊所”要坚决取缔,并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做好案件的移交,追究非法行医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为确保全运会的召开,造一个安全就医的环境。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不规范职业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非法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3)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4)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5)严肃查处非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6)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7)开展医疗机构普查,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档案,掌握全区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加大对非法行医立案查处的力度以及各类监督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8)加强技术管理,清理非法行医行为。以实施性病医疗执业许可为重点,规范性病诊疗行为,对非法性病诊疗机构从严查处,彻底铲除无证开展性病诊疗活动。

(9)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加大对采供血各个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自采集、收购和销售原料血浆、买卖无偿献血血液、超采、频采和冒名顶替献血(血浆)等违法行为,防止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4、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1)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上级要求,开展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防范传染病流行”为主题的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各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以及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和医疗废弃物、医院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2)开展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专项检查。与教育部门联合,适时对我区学校、托幼机构医务人员或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在冬春季传染病高发季节开展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4、职业(放射)卫生、预防性卫生监督执法

以“加强职业病防治,保护劳动者健康”为主题,继续深入做好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依据职能分工,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以检查职业健康监护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狠抓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

(1)开展中小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以非煤矿山、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中有粉尘作业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加强对接触粉尘的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季节工、临时工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对全区接触有职业危害的单位建立健全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对职业病危害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好制度,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并把对发生职业病企业的监督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

(2)开展以“重视放射职业危害,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为主题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专项检查,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人员培训和个人剂量监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侵害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巩固去年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活动专项检查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对全区已经办理放射许可的单位作好年度监测和年审工作。并对还未取得放射诊疗资质(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配备能否满足工作需要,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放射诊疗设备检测合格的有效证明材料,患者和受检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废弃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的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3)开展重点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活动。对职业危害严重的农药生产、家具、玩具、箱包制造等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4)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检查。对使用氨制冷、氯气消毒的食品生产企业(乳品、啤酒、酿造)、冷库等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5)认真贯彻《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卫生部《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严把放射诊疗许可关。开展“合理进行放射诊疗、落实受检者防护”为主题的放射诊疗机构专项检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的各项制度,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

(6)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贯彻工作,依法开展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建立审查工作程序,规范审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扩大评价覆盖率。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单位并曝光典型案例,从源头消除危害因素。

6、学校卫生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学校食堂卫生监管为重点,加大校区内学校食堂及送餐单位和校外小饭桌的监管,为广大在校师生创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中、高考期间,开展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建立学校卫生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学校卫生组织领导体系和学校卫生安全保障体系,使学校卫生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7、健康相关产品抽检

按照上级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抽检计划,按时上报抽检结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餐饮单位餐具、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的各类食品、宣传功效的化妆品及游泳水进行抽检。

8、规范卫生许可,严把准入关

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规范发证标准,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审批限时制和服务承诺制,使卫生许可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9、上半年完成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工作任务。

(二)全力以赴,完成全运会卫生监督保障工作任务

今年是第十一届全运会攻坚年、决战年,按照全程监管、严格监督的原则,全面开展定点酒店公共卫生保障工作,最大限度的防范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全运会的顺利进行。

1、做好宣传发动。按照职责任务,根据总体要求,科学、完善地制定好我区第十一届全运会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以及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件现场处理预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的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围绕全运会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站等广泛宣传,普及公共卫生安全常识和食品监管知识,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做好各项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2、开展拉网检查集中整治。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扩大监督覆盖面,织密卫生监督网,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并监督落实;对严重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依法严处,决不姑息;对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以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提高我区公共卫生的整体水平。

3、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保障水平。在全运会前由点到面逐步推行安装电子眼监控设备,首先在公立、国有尤其是各级政府举办的楼堂馆所及运动员村餐饮单位、集体配供餐单位的重点食品加工环节、岗位、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监督机构设立终端监控,实施食品加工操作全过程的监督,强化餐饮单位内部自我监督和约束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做好二、三级保障的监督。按照卫生监督各专业方案的要求,对除全运会中心赛场、附属设施和运动员村以外的直接服务于全运会的场所及城市运行部分,进行现场巡回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好每日巡查记录。发现不合格情况,当场指正,并督促现场改进。现场不能改进的,要采取切实有效控制和补救措施,及时向上级逐级请示汇报。根据各专业保障方案监测采样要求,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并根据计划开展采样送检。做好每日监测记录。重点加强加工过程的关键控制点的温度、消毒剂浓度、清洁度等内容的检测并做好记录。

5、抓好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动机制。按照全运会的特殊要求,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我区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全运会期间,如发现可疑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小分队,携带有关执法文书、调查取证工具、采样工具,迅速到达现场,对可疑中毒或污染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开展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及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三)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开展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法制教育和有关专业的继续教育,制定全年培训计划,聘请省、市卫生监督专家、区法院、区法制办公室的司法专家来我所讲课;派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利用多形式、多渠道,培养一支职业化的卫生监督队伍。

(四)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推进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

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以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保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稽查制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制度,完善卫生监督工作业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量化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职责,责任分解到岗、到位、到人,严格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所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其他分管领导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到各项工作部署中去,使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干群互动”,着力营造廉政文化建设的氛围,坚持“内外互动”,着力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坚持“行知互动”,着力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水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深入研究,积极推进,努力将卫生监督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抓源头防腐败工作

领导干部要树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强化民主集中制,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三是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四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性。五是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3、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处理违背科学发展观、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妨碍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推动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

(六)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共同富裕和谐发展的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城乡互帮互助携手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我所承担着对党家庄办事处展西村的帮扶共建工作。结合我们工作职能,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制定了《展西村新农村建设三年工作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认真梳理和分析展西村发展现状,不断调整工作切入点,确定了新的工作重点,建立党建综合活动室、设立垃圾站、道路绿化、建立灯光娱乐活动场地、建立村级社区卫生室、修缮村内路面等项内容,以满足农民群众卫生保健需求,主动履行卫生行政职能,强化健康保障功能,提升卫生监督服务效能,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科学、协调全面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我们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契机,主动履行卫生行政职能,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力度,规范农村卫生服务建设,夯实农村卫生工作基础,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基本卫生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所长亲自抓,分管所长靠上抓制定具体的卫生监督实施工作意见,对卫生监督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和领导。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根据工作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根据各自承担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建立卫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为确保全运会的食品和饮用水安全,要求相关企业签订安全保障协议书,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岗位职责,细化任务目标,责任分解到岗、到位、到人,按照岗位责任目标,签定《岗位目标责任书》,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其他分管领导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使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职责范围和执法责任更加明确,确保各项卫生监督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体系,健全网络,加强信息沟通。完善公共卫生安全标准体系,制定完善公共卫生安全地方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监督监测网络,加强信息监测工作,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果断决策、快速处置和科学调度。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协调机制,坚持信息日报告制度,加强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分析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弥补薄弱环节,消除监管死角,排除安全隐患。坚持24小时听值班制度,全天保持通讯畅通,遵守工作纪律,服从指挥和调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了解相关单位、兄弟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四)加强卫生监督宣传,组织多层次培训。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强化食物中毒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全区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相对管理人单位负责人及卫生管理员、定点酒店场馆从业人员和参与全运会卫生保障的志愿者多层次的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保障能力。

(五)组织实战演练和考核。预测全运会赛时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况,模拟实战要求,综合测试和演练,认真查找应急筹备和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赛时应急队伍拉得出、过得硬、打得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