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协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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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协议

农机安全协议范文1

关键词:农业机械 质量安全 管理

一、农业机械质量安全常见问题

1. 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1)外露危险运动件无防护装置。按GB10395.1―200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一部分:总则》的规定,外露危险运动件必须加防护装置。

(2)外露危险运动件防护得不彻底。防护罩过小,没有完全把运动件罩住;局部防护时,防护得不好,带轮、齿轮和链轮进入啮合区没有防护,易造成手及手指的伤害。

(3)防护装置不安全。防护装置采用刚性网或栅栏时,其网孔过大,安全距离不够,手指很容易通过网孔触及运动件。

2. 安全标志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1)危险部位无安全标志。GB10395.1的规定,如果机器采用安全设计和防护装置但仍有遗留风险时,应在机器上标注安全标志。

(2)安全标志不全。按规定,所有有遗留风险的部位都必须有安全标志。

(3)安全标志永久性不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标志应在一个作业期内具有可视性,经日晒或雨淋不褪色、不脱落。

3.重要部位的螺栓连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1)高危险机具的螺栓。铡草机、揉搓机、脱粒机等高危险机具的重要部位(如主轴承座螺栓、曲柄螺栓、动刀紧固螺栓、纹杆固定螺栓等)没有采用高强度螺栓。

(2)重要部件的螺栓。重要部位高强度螺栓副的扭紧力矩达不到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工作时易松动造成危害。若铡草机动刀片松动,会引起动定刀相碰,可能造成机体严重损害,甚至给操作者带来人身伤害。

二、农业机械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重视不够

一些企业领导认为农机产品比较粗糙,只要好用就行了。他们仅在性能方面上下功夫,却忽略了机器安全质量问题。

2. 为节约成本,降低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应该采用防护套防护的采用了防护罩,应该采用全防护的采用了半防护,应该采用半防护的没有防护,应该采用强度和刚度比较好材料制作防护装置的却采用了质量不好的代用料。每年都有多起因防护装置不合格而给用户造成伤害的事件,从而引起投诉或仲裁。

3. 对强制性标准理解不好,导致产品不合格

由于企业对强制性标准理解不好,导致产品说明书有关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编写的内容不全,没有完全包含强制性标准要求说明书的内容。GB10396-1999规定了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危险图形总则,由于企业没有完全理解,在安全标志制作上使安全标志危险图形和颜色不符合GB10396的规定,最终都导致产品不合格。

4.主管部门与检测机构把关不严

对于脱粒机等实行许可证的产品,有些企业新增的产品大都未经鉴定直接进行产品许可证申报,这部分企业的产品往往都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一些企业一般都有省级鉴定证、推广许可证甚至还有国家生产许可证。这些问题虽然跟企业管理有一定关系,但与检测机构把关不严也存在一定的联系。例如,重要部位高强螺栓扭紧力矩不够是企业管理问题,但喂入口安全距离不够、安全标志的图形和颜色不符合要求、使用说明书安全使用技术要求的编写不符合要求是检测机构把关不严的问题。执行标准尺度不一致,在生产企业检查比较松,在市场检查比较严格,其结果是在企业检查合格的产品在市场检查不合格,在省内检查合格的产品在省外检查不合格。

三、完善农业机械质量安全管理对策建议

1.向企业宣贯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

近几年,标准更新很快,应利用鉴定或定检机会向企业提供新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帮助企业进行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应以每两年1次的省农机标准信息网会为平台,加强对标准信息的提供,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宣贯,由专人进行讲解,帮助企业在企业标准制定上、使用说明书的编写上、产品制造上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使企业明白“安全无小事”的道理,增强企业对质量安全的重视。

2. 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对不合格产品尤其是质量安全不合格的产品要加大打击力度;对实行许可证的农机产品,在许可证申报材料过程中,主管部门应增加产品鉴定证或产品检验报告一项;对产品生产多年仍未获得许可证的企业,应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坚决地清出市场。

3.加强管理,增强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

加强对不合格企业监督管理,定期召开不合格企业座谈会,增强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特别是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使生产企业不但在产品性能上下功夫,而且还要在安全方面下大功夫,使产品在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的编写上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农业机械产品“三包”规定明确了“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销售方有权向生产方索取产品的鉴定证和检验报告等证明该产品质量的有关资料。经销企业要做到不经销无证或手续不全的产品,特别是质量安全不合格的产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 规范使用说明书的编写

GB10395.1规定,随机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应给出操作和保养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或安全使用技术要求),安全使用注意事的编写应符合GB/T9480的规定。GB/T9480规定,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编写必须醒目、内容齐全、条理清晰,放在说明书前部;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编写应包含所有已知危险,还应包括强制性标准中规定的、符合本机器有关安全使用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安全标志提示作用比说明书更大,故安全标志应在使用说明书中重现,无文字的安全标志应解释含义,并指出在机器上的粘贴位置。

参考文献:

农机安全协议范文2

按照《山东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农机教育培训与社会办学相结合的新路子,以县农机技术培训中心为依托,深入开展农机教育培训大行动。全年共培训各类农机手2000余人次,切实做到“不参加培训不发证”,进一步提高了农机手应用新技术的能力。在阳光工程培训上,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全年共培训300人。通过开设农业机械基础、农业机械操作与维修保养、农业机械法律法规,以及经营管理等知识内容的培训课程,使参训农机手对农业机械的使用操作水平、维修水平、安全生产规范和法律法规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1.1靠政策推动,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进行宣传、咨询、报名、签订协议等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实施方案,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供了组织保障。具体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购机补贴政策宣传公告,做到信息家喻户晓;公开补贴内容、形式、程序、申请报名方法等政策信息,确保阳光操作;多次召开经销商会议,监督并要求供货企业严格按协议供货,始终以保障农民利益为出发点来开展工作;机械落实后,为每台补贴动力机械入户上牌,严格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考核,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2靠宣传监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1.2.1抓安全教育,提高意识利用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等项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守法氛围,做到广播有声音、宣传有版面、人手有资料,全年共接受群众咨询7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1.2.2抓监督检查,强化管理以提高“三率”水平为主线,全面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从增配管理人员、调整优化分组、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着手,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使农机监理各项指标都有了显著提高,取得了“抓三率,促安全”战役的胜利。

1.2.3抓优质服务,提高检验率实行“一站式、零距离”服务,将提高检验质量、保证安全作为根本出发点,把检验现场搬到镇村,严把拖拉机年检质量关,为机手提供方便、快捷、人性化的服务,做到随到随检,当日办完。

1.2.4抓综合治理,排查隐患建立健全与安监、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农机作业场所,严查拖拉机无牌、无年检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拉网式综合治理,共查纠各种农机违法行为3000余人(台)次,确保了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无事故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3抓示范推广,提升农机推广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以潍坊市农机局举办的“福田雷沃杯”农机科技下乡活动暨昌乐县“三秋”农机作业演示会议为契机,在原有玉米机械化收获技术的基础上,按照突出特色、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广园田管理机、电动卷帘机、臭氧水发生器等农业机械设施,重点推广应用了臭氧水防治根结线虫病技术。围绕花生、大姜、山药等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开展关键机具的示范推广,推动了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节本增效。通过开展上述工作,全县农机化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64.5×104kW,农机保有量达5万多台(套),农机资产达4.4亿元,小麦、玉米机收率分别达98%和87%,耕作、播种基本实现了机械化。每年农机作业为农民节本增效达6亿元以上,人均实现收入1000元以上。昌乐县已进入了农机化发展的高级阶段,目前全县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88%以上,农机作业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达12%。

2农机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2.1农机化整体水平较低昌平县的农机化整体水平低,特别是经济作物的机械化水平还不高,农业机械结构不尽合理,大中型农机具的发展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要。

2.2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相对弱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相对薄弱,服务水平和服务功能偏低,农机服务组织化、市场化程度较低,社会化服务规模偏小,无法适应农机服务产业化的要求。

2.3农机示范和推广经费不足对农业机械化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还不够,基层农机服务体系不健全,队伍力量和推广经费不足,难以满足广大农民的迫切需求。

3农机化发展的建议及措施

3.1以调整结构为主线,转变农机发展方式坚持统筹协调,转变农机发展方式,调整农业各产业、各生产区域及生产过程中的农机装备结构,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间的关系,处理当前与长远、农机与农艺、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关系,切实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基础支撑。

3.2加强政策扶持与引导,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立扶持农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机化的投入。在做好政策宣传的同时,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上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积极争取更多资金,扶持农机化发展。

农机安全协议范文3

1强化领导,落实以机代牛工作责任

太湖、菱湖两农场党委、政府把以机代牛工作作为控制血吸虫病传染源的重大举措和2010年为民办实事的中心工作来抓。一是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重点抓,工作专班经常抓。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场班子成员包村组、机关干部包农户的责任制。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将以机代牛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和绩效考核范围,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做到平常抓督办,定期抓考核,到期结硬帐,确保以机代牛工作经得起上级检查,经得起群众评议,经得起时间检验。

2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以机代牛工作氛围

宣传发动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为了做好以机代牛工作,让群众对淘汰耕牛、以机代牛工作实施的有关政策和防治血吸虫病的重大意义有更深入的了解,让全社会形成共识,两农场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有关人员到外地参观取经,亲自感受以机代牛给发展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好处,同时聘请有关技术专家现场操作农业机械,做好示范宣传工作;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如拉横幅、出站牌、刷标语、给耕牛养殖户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以机代牛工作;三是机关联系点干部和专班工作人员深入到每家每户和群众面对面宣传,把道理计清、措施讲明、政策讲透,算清健康账、经济账和长远账,切实增加群众对淘汰耕牛、以机代牛的认识,使以机代牛的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群众真正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3落实措施,规范以机代牛工作流程

太湖、菱湖两农场为了将这项惠民工作做好、做实,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制定了以机代牛工作实施方案,将每项工作细化,将工作流程规范化、图表化,严格按耕牛认定标识编号照相检疫签订协议淘汰耕牛公示建档建卡农机购置的步骤实施,同时在工作中抓关键环节,抓重点,抓难点,严把“五关”。一是严把耕牛认定关。耕牛认定是做好以机代牛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防止农户继续购牛和有些地方虚报耕牛数量,两农场严格按标准认定耕牛,在6~7月开展了两次耕牛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数据录入。二是把好耕牛淘汰关。耕牛淘汰时两地认真地进行了登记,签订协议、照相、确认,同时规范在耕牛淘汰过程中耕牛交易的程序,严防压级、压价的行为。三是严把检验检疫关。为确保肉食品安全,淘汰耕牛时,职能部门到现场实施产地检疫,合格的按程序淘汰,不合格的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严把农机购置关。配套农机包括申请、审核、名单公示、签订协议、售后服务、补贴结算等,两农场严格按照淘汰3头耕牛补贴1台农机的标准做好农机补贴配置工作,同时积极开展调研、试点示范,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机合作社,解决淘汰耕牛后遇到田难耕的问题,消除群众种田的种种顾虑。五是严把资金发放关。耕牛淘汰补贴资金的发放凭区畜牧兽医局、区血防办审核耕牛淘汰证明(标识、编号、照片、个体卡片、登记表),由区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方式直达农户。农机补贴资金发放按国家、省财政、农业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补贴资金结算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按时与补贴机具经销商或省内生产企业结算补贴资金。

4化解矛盾,促进以机代牛工作开展

以机代牛工作开展过程中会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和矛盾,场、村干部面对问题和矛盾不回避、不妥协,积极想办法、出主意,共性问题由农场党委统筹解决,个性问题个别处理。对钉子户采取政策攻心、各个击破的办法,同时对群众要求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尽量给予解决,保证群众的利益最大化,避免群众因淘汰耕牛而利益受到损失。

5强化督办,严明以机代牛工作纪律

农场主要领导和有关单位定期对各村进行督办,重点强化对以机代牛工作程序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耕牛认定关、集中淘汰关、承诺协议关、农机配套关、补贴发放关,对把关不严的通报批评,调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出主意,想办法,排除工作中的障碍和梗阻,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效地推进了以机代牛工作速度。同时为了规范以机代牛工作,做到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农场纪委定期对耕牛淘汰、农机配置资金管理等问题进行审查,保证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以机代牛工作按规定流程运作。

农机安全协议范文4

    一、正确理解农机安全互助补偿的含义

    《陕西省农机安全互助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机安全互助不以盈利为目的,采取协会塔台、会员共济、筹集的安全互助会费,按照有灾补偿会员,结余滚动积累,盈余归会员所有的原则运行。”第二十五条规定:“筹集的安全互助会费不够当年损失补偿时,按照‘共济原则’,安全互助责任可实行比例补偿。”按照以上两条规定,农机安全互助损失补偿不同于商业保险赔偿。农机安全互助与商业保险的本质区别是不以盈利为目的,按照共济原则实行比例补偿,当年未发生事故的会员,其会费结余部分积累到下一年度,可抵算为会费。赔偿是商业保险公司依据条款约定对被保险人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给予赔付。补偿是协会依据会员条款对会员因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零配件价格统一执行生产企业零售价,维修费用按照社会平均价格计算,不是补偿会员所有损失。

    二、正确理解运用保险利益原则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农机安全互助是保险的一个种类,因此必须按照保险原则运行。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其实质内容是要求投保人必须对投保的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坚持保险利益原则,可以防止道德风险和赌博的发生,限制损失补偿的程度,不能使被保险人得到额外利益。从保险合同订立至损失发生的全过程中必须存在保险利益,特别注意的是,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按照保险利益原则被保险人不能从保险赔偿中得到额外利益,因此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所能得到的赔偿金由各保险人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摊,从而使其所得到的总赔偿金不超过实际损失额。死亡赔偿金不适用于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应按照实际保额给予补偿。但在抢救期间或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要适用于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会员在发生事故后如果从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处、任何第三方得到补偿的,协会在补偿时应予以扣除。

    三、充分掌握现场查勘的主要内容

    农机安全互助查勘定损除了要查明事故原因外还应重点查明以下事项:

    1、查明事故时间。确定查明事故时间是否在互助范围内。对接近互助起止时间的案件应特别注意,为核实事故时间应详细了解农机启程或返回的时间,行驶路线、伤者住院治疗的时间。

    2、查明事故地点。要准确地查明事故地点。对擅自移动事故地点或谎报事故地点的,要查明原因。

    3、查明事故农机情况。查明事故农机的类型、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机架号码、行驶证,并与互助单核对是否相符。

    4、查清驾驶人的情况。查清驾驶人的姓名、驾驶证号码、准驾机型、初次领证时间,注意检查驾驶证的有效期。

    四、正确界定农业机械机身互助范围

    农业机械标准配置以外新增设备不在互助范围内。本身故障所造成的损失、自然磨损、老化造成的损失、维护不当造成的损失不在补偿范围内。与会员商定修理方案时,要区分事故损失和正常维护保养界限,对确定事故损失部位应坚持能修不换的原则,能够更换部件的,绝不更换总成。会员要求扩大修理范围的,超出部分自己承担。补偿计算应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农机监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当调解结果与责任认定书不一致时,对于调解结果中认定的超出会员责任范围内的金额,协会不予以补偿。

    五、正确确定农机安全互助补偿的费用

    1.机身损失补偿费用是由工时费和材料费组成。工时费=工时费率X工时定额。工时费率是维修工作中每个工时所要的费用价格,工时定额为完成单项修理所需的工时数,协会统一执行《陕西省农机安全协会农机维修项目工时定额(试行)》。材料费是在修理过程中需要更换的零件费用和使用的材料。

    2.人员伤亡费用的确定。造成人员死亡的补偿费用应符合现行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人员受伤的医疗费用应符合本互助合同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凡双方当事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补偿金额,定损人员应重新核定,对不合理的部分应予以剔除。

    3.施救费的确定。当会员在遭遇互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会员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以防止损失扩大,其因采取施救措施而支出的费用即为施救费用。收割机的施救费用不超过最高补偿限额的1%,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最高不超过1.5%。

    4.残值的确定。残值应与会员协商作价折旧归会员,其折价从补偿款中扣除。

    六、正确处理互助事故与农机事故的关系

    1.正确运用农机监理人员和农机安全协会工作人员的身份。农机安全协会是以现成的农机监理系统资源开展农机安全互助工作,协会市级办事处、县区会员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实际上由监理人员兼任。正确运用监理人员和协会工作人员的身份是处理好农机安全互助事故的前提。农机监理人员是代表国家对农业机械依法进行管理,具有严肃性和强制性,农机手依法应该接受监理人员的管理;协会工作人员和会员是平等的双方当事人,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处理参加安全互助的农机事故时,首先要以农机监理人员的身份依法进行调查取证,进行责任认定;其次以协会工作人员的身份对农机事故造成的损失与会员共同进行登记,并得到会员得认可。

    2.正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条款。农机监理人员处理农机事故的依据是《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事故的过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程序违法或者运用法律不当,农机监理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协会工作人员处理农机互助事故的依据是《陕西省农业机械安全协会会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机械安全互助条款》,协会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条款》的约定确定互助责任、除外责任、履行协会的义务、维护会员的权利。

农机安全协议范文5

一是认真落实购机补贴政策,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今年,我市第一批购机补贴资金1260万元,我们按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的要求,继续把玉米收获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机械和经济作物机械作为补贴重点,采取措施,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快速进行,截止目前,补贴资金基本落实到农户手中,受益农户7000多户,直接带动社会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新增各种农业机械6200多台(件)。有力地促进了春夏农机化生产和农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精心组织“三夏”农机会战,确保小麦丰产丰收。三夏期间,全市农机部门强化管理,完善服务,及早准备,合理调度,充分发挥了农业机械的主力军作用。作业高峰期,全市上阵各种农业机械2.3万多台,其中400多台大型小麦联合收割机,昼夜奋战,连续作业,全市25.5万亩小麦,仅用7天就全部结束,机收率达到了95%以上。实现了小麦的丰产丰收,颗粒归仓。

在保证本市用机的基础上,我们还根据小麦南北成熟规律,组织300多台小麦联合收获机,南征北战,展开了跨区作业,每位参加跨区作业的机手,收入都在2—3万元。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大宣传,加快了玉米贴茬播种技术的推广,严格禁止小麦秸秆焚烧,推广了小麦秸秆切碎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良好的服务,显著的效益,极大地提高了农民购买小麦联合收割机的积极性。

三是依法加强农机监管,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为了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我们坚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抓好重点农时季节、关键生产环节安全生产为突破口,把提高农机“三率”水平作为搞好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是对拖拉机、联合收获机进行专项整治,努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是农机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上半年,全市拖拉机挂牌率、年检年审率、驾驶员持证率达到了76.89%。二是深入开展了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展项行动和“农机生产安全月”活动。三是积极组织了开展了农机销售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对农机生产和销售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开展了农机维修网点的登记、挂牌发证以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是加大扶持力度,农机合作社稳步发展。继续把农机合作社建设作为重点,加强培育扶持。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新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32个。农机作业服务组织185个,拥有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农机大户1000多个,从业人员8000多人。

五是围绕提高农机形象,很抓了政风行风建设。1、围绕贯彻落实“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按要求完成“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了行政服务服务标准化,落实了服务承诺、首问首办和现实办结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所有到市农机监理站办理车辆入户、过户、行车证、驾驶证年检年审及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等手续的机手,只要手续齐全,能当日完成的当日完成,不能当日完成的也严格控制在了3个工作日。2、在农机系统内部继续推行“一线工作法”。在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等业务时,坚持“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发扬“白+黑”、“5+2”、“晴+雨”精神,及时为农民群众提供系列化、一条龙优质服务。3、及时与群众沟通。积极参加市电台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与群众连线沟通,答疑解惑。真正实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六是积极开展了招商引资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分配给我局招商引资任务5000万元和完成一个过亿元的大项目。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从全局抽调业务素质过硬、有招商经验的人员,成立招商办公室,组成招商小分队,并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担子。上半年,我们已组织招商人员赴深圳、上海、广州和本省济南、淄博、青岛等地,有重点的进行招商洽谈。现在已和河北衡水客商达成了在建设一个投资5000万元农机配件加工项目意向。和子奥集团谈成了在投资一亿元建设“钢铁深加工项目”的意向,现在两个项目正在积极运作中。

二、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市农机部门将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这次会议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把招商引资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按照,市委“高境界、高标准、高起点、大作为”要求,对在建项目靠上服务,加快建设进度,对在谈项目积极争取,力争早签协议早落地。以正在洽谈的“钢铁深加工”项目为抓手,在尽快谈成落地的基础上,继续寻找招商目标,争取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们的指标任务。

二是认真抓好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落实。严格实行“五制”、“四到户”,切实把工作做实作细,规范程序,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党的惠民政策全面实施。

三是全力搞好三秋农机化生产各项工作。三秋期间,一是发挥农机合作社的作用,努力提高解决农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二是积极推广玉米机收、机械深松、小麦免耕播种一条龙作业模式,努力加快作业进度,提高作业质量;三是认真做好机具供应、新机具推广、维修、保养、调试、技术培训等工作;四是借鉴小麦机收的经验,积极组织玉米机收跨区作业。

四是抓好农机安全监理,努力打造平安农机。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提高农机“三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农机手的安全意识教育,减少因拖拉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是强力推进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农机合作社“四有”和“五有”建设标准,加强农机合作社建设,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农机安全协议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保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为服务宗旨,以不断增强和提高农机化装备和农机化作业水平为目标,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办事原则,最大限度发挥购机补贴政策的拉动效应,发展山区农机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购机补贴,引导农民加大农业机械投资力度,增加农机作业面积,扩大受益农户范围,增加粮食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民致富;提高粮食主产区和主要农产品优势产区的农机装备水平,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力度,促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上下结合,务求实效。

(二)统筹安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作物和重点补贴机具。

(三)政府引导与尊重农民购机自相结合。

(四)操作公开、公正、规范,同时科学、简便、高效。

四、实施范围及补贴对象

全县23个乡(镇)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五、补贴机型及补贴标准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机具产品目录,向农民提供可供选择的机具品牌、生产厂家、主要参数,以并按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一)拖拉机类。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除中央资金补贴外,县财政资金补贴5%。

(二)耕作机械类。旋耕机、耕整机,除中央资金补贴外,县财政资金补贴10%。

(三)种植机械类。

1.育秧播种机组,除中央资金补贴外,县财政资金补贴30%;

2.水稻机械插秧机,除中央资金补贴外,县财政资金补贴30%。

(四)收获机械类。

1.全喂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除中央资金补贴外,县财政资金补贴5%;

2.半喂自走式联合收割机,除中央资金补贴外,县财政资金补贴5%;

3.青饲料收获机(含收获、切碎、压捆、揉丝等),除中央资金补贴外,县财政资金补贴5%;

4.牧草机械(含割草、搂集、压捆、打包等),除中央资金补贴外,县财政资金补贴5%;

5.秸杆粉碎还田机,除中央资金补贴外,县财政资金补贴5%;

6.稻麦割晒机(含配套机动脱粒机),除中央资金补贴外,县财政资金补贴10%。

六、补贴资金结算方式

财政补贴资金采取差价的结算方式,即:购机者购机时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购机申请表,并向供货方提供购机协议,按扣除补贴金额后的机具差价交款提货,供货方出具购机发票。

七、管理与监督

(一)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农机主管部门应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对已购补贴机具要及时进行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并负责在机具显著位置标注国家补贴机具和编号的统一标记。档案内容包括:购机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机具型号、购置数量、补贴金额和机具编号。

(三)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购机补贴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供货方搞好售后服务,为购机者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四)享受补贴的农机具,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转让和转卖,确因特殊原因需转让和转卖的,须经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批准。

(五)对实行购机补贴的农机具,在抗灾“双抢”、三秋大忙季节和遇突击性生产任务时,应服从当地政府及农机主管部门的统一调配。

(六)机手要听从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调配,参加抗灾救灾、扶贫优抚、突击性生产等任务不能按市场价收费时,应给予适当合理的经济补贴。

(七)凡享受国家补贴的机手,都应自觉遵守农机作业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当地农机服务队和本乡(镇)(片区)农机安全联组学习,列入乡(镇)农机安全联组管理。

八、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