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工作职责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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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工作职责

农机安全工作职责范文1

1.1前言

为适应新时期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需要,切实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范公共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据邻府办发【2012】6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预案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2.1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促进公共安全工作由处理向主动预防转变,推动公共安全工作规范化。

1.2.2编制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原则;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坚持“先人员、后物质”的原则;坚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的原则;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

1.2.3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1.2.4主要事件类型

全局主要事件类型分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尤以自然灾害频繁,轻、中度旱洪灾害基本上年年发生,严重特大旱涝灾害几乎是十年一遇或两遇。

二、预案内容

2.1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局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小组,保障组和专家组等。

2.2工作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及后勤保障,灵通信息和善后处理;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单位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2.3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县农机职工要牢固树立抗灾减灾、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全体职工和群众安全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抗灾减灾意识,立足于抗大灾、防大事故,战胜灾情保平安,切实做好应急救援物质,资金的储备和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农机抗灾减灾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农机抗灾能力,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终杜绝灾害。

2.4预案适应范围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对农机系统造成损失的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进行抗灾减灾工作。

三、灾情预警和灾情报告

3.1适时保持与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救灾办、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了解灾情信息,接到灾害预警后及时通知各工作小组,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灾情。

3.2建议与对策

各工作小组应根据灾害预警和抗灾减灾物质配备情况向本级政府及上级农机部门提出抗灾减灾的建议及对策,必要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3.3灾情报告

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必须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机部门报告初步灾情情况,并进一步实地调查核实。灾情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损失及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各级农机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根据灾害等级确定预案启动时机。特殊情况下上级农机部门可直接指令下级农机部门启动预案。

四、灾害等级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4.1灾害等级划分

灾害等级按县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4.2预案启动条件及方式

发生重特大灾害时,县农机抗灾减灾预案启动,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启动农机抗灾救灾预案。其他灾害由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预案。

4.3应急预案等级划分

根据全县洪涝、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按照〈〈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划分为三级应级响应预案:

4.3.1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宣布本县进入紧急救援,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乡村机耕道和机电提灌站查险和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提水送水、抗灾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农机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职责赴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和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各抗灾服务队应发扬不怕苦、敢于碰硬的精神,认真履职、辛勤工作。

4.3.2I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根据情况下达本县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抗灾救灾的应对措施和物资准备。

4.3.3III级响应预案

县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本系统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府和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根据预案组织救援抢险或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应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地区农机部门要核查统计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突发事件应急力量和资源需求及缺口等情况,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县农机局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市农机局报告,争取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资金支持。

4.4.1火灾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并组织人员、重要物资疏散。

2、报警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械,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畅。

4.4.2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操作)人员应第一时间抢救人员,保护好现场,通知主管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及时上报。

4.4.3盗窃案件应急措施

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门处理。

4.4.4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措施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报警电话。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

5、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4.4.5群体上访影响办公秩序事件应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群访时,值班室要通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部室接待来访人员。

2、办公室接待人员通知相关部室做好应急准备。

3、经解释、劝阻无效,发生上访人员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人员阻止。

4、在人员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办公室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经同意后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

4.4.6破坏性地震应急措施

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跳楼逃生。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地带转移。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盗。

4.4.7洪涝旱灾及泥石流应急措施

1、发生洪涝旱灾、泥石流灾害,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监测现场,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和人员物质二次损害。

5、严格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预案。

4.4.8抢运抗灾减灾物资。组织农机运输机械抢运抗灾减灾物资和抢险物资等。

4.4.9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后重建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农机人员,设施设备投入灾后重建工作。

4.4.10做好宣传工作

按照当地公共突发事件报道口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宣传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五、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构

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和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是各级农机部门成立的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是各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机构是各级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服务队。县农机局组建由局长任指挥长,副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股、室、站、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抗灾减灾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对农机与其他公共事件应急主管部门工作进行协调、部署、组织,指导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员担任,其职责是:1、向各公共应急服务队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工作进展情况;3、负责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信息;4、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部门汇报灾情和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情况;5、协调公共事件应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6、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由农机技术人员,基层推广站人员及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组成。负责执行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进行公共事件应急和事后工作

六、公共事件应急准备

6.1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组成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由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和突发事件地区的干部群众组成。

6.2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物质储备

物质储备工作主要包括:1、提前组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设备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2、提前采购、储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及零配件;3、做好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燃油储备和用水用电协调工作。

七、公共事件应急具体安排

7.1成立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按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全面组织领导防汛抗灾工作。

7.2应急救援工作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农机系统在职全体职工

工作职责:在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做好人员和国有财产等抗洪一线的抢险救援工作。

7.3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全局抗灾减灾后勤物质保障及供给工作,负责抢险队员的医疗及抢险工作。

7.4国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各片区公共应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现场处理险情,同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当地政府汇报灾情,统计上报灾情情况。

八、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纪律

8.1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是各单位和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无条件地服从上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命令,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拖延塞责。对消极怠工、而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2局应急救援队队员及各单位抢险小分队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

8.3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局机关防洪指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农机安全工作职责范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消防安全总体要求,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在“清剿火患”战役的基础上,全面动员彻底排查火灾隐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严防亡人和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农业行业系统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执法大队、农能办、生产股、农产品质量监管股、农机监理站、水产渔政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农机监理站,叶智强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2月10日前,对机关办公楼、各类种养殖场、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屠宰场、渔船、冻库、大中型沼气等消防设施、设备、防范措施、消防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逐一检查,不留余地,不留死角,发现问题立即停业整改,必须整改达标,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再进行营业,并设立防火标志,挂消防宣传标语,张贴消防宣传图片。

(二)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公告区火灾隐患投诉电话和农业农村局火灾隐患投诉电话。认真落实好举报投诉电话的受理、查处等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6月底前,集中检查火灾隐患,发动当地群众和社会群众进一步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属相关股室要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以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七进”活动,主要面向广大农村,张贴消防安全知识挂图,提高全民的消防法制观念、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及逃生自救技能、消防知识咨询服务、消防志愿服务等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

四、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开展对农业行业消防安全的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以赴确保全区农业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结合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为和谐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属相关股室要充分认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抓消防安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全面布防,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果断处理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农业系统和谐稳定。为美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属相关股室按照通知要求确定的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法定职能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建立工作协作、联合执法和情况交流通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

对举报火灾隐患的群众要兑现奖励,对积极处理险情的同志要给予奖励。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所在辖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将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农机安全工作职责范文3

2012年8月26日凌晨2时40分许,内蒙古呼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辆号牌为蒙AK1475的卧铺客车从呼和浩特发往西安,当车辆行驶至包茂高速安塞段K484+95米处时,与河南孟州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号牌为豫HD6962的大型罐车(装有甲醇)追尾,两车起火,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

此次特别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为重大的损失,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惨痛。国务院安委会为此紧急召开全国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就做好当前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会后,省政府随即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李金柱就贯彻落实国家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指示要求,全力抓好下一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切实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培训,依法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认真汲取包茂高速“8·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防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一是严把驾驶人培训关,对机动车驾驶人,尤其对从事大中型客车运输、危险品运输的驾驶人要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加大对乱班乱线、非法营运、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依法查处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及其他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一是加大对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微型车、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载客营运行为;二是加大对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严厉查处无证上岗、持假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三是严厉查处不符合运行线路要求的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的客运车辆,杜绝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营运;四是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超速行为;五是严厉查处客车不按规定检测和不按期二级维护行为;六是查处客运经营者不投保或不按规定保额投保法定保险的行为;七是查处客车不按期进行年检年审行为。

(三)加强对道路的排查治理。对县内危桥险路、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渡口码头和“马路市场”等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成立县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交通、公安的副县长担任。负责组织领导全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整治工作由公安局牵头,成员单位有:政府办、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教育局、质监局、工商局、残联及各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管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刘洪文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依法开展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2年8月28日至10月28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28日—9月3日)。各单位要根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活动良好工作氛围,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摸底阶段:(9月4日—9月17日)。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对辖区(单位)内的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客运车驾驶人台账,实行“一车一人一档”,对无牌无证的车辆要给主管部门(当地交警中队或县交管大队)上报具体名册,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和人员完善相关手续。县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交管大队要分别对道路交通隐患(危桥险路、交通事故频发路段)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主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同时将重大隐患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综合整治阶段(9月18日—10月18日)。在县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充分发挥公安、交通、安监、质检、工商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合整治威力,细化措施,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开展落到实处。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9日—10月28日)。各镇、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召开会议,认真总结,分析研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使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把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作为治本之策,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法定义务。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切实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有效指导和规范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行为。

(二)严把驾驶人准入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驾驶人培训机构的管理,严把驾校培训质量关,严格营运车辆驾驶人的准入门槛,严把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关。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把驾驶人的行车安全关。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客运驾驶人,由公安部门依法吊销其驾驶证,交通部门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运驾驶人,终身禁驾营运客车。

(三)严格车辆登记查验。公安局交管大队要严格落实机动车登记、查验制度,对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实行档案化管理。农机局重点做好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拖拉机驾驶证的核发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未按标准检验或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车辆改装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大对临水、临崖及临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的整治改造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安装防撞设施护拦护墩,改善公路安全状况。安监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管大队,进一步加强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具体治理意见,健全完善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等制度,确保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及时增设防护墙(栏)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限期整治。

(五)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积极组织专人做好辖区农村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改善通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畅通、无事故隐患。

(六)严格企业准入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监、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状况的审查、评估,严把企业资质、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安全设施准入关。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发放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凡安全技术不合格的营运车辆、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禁止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运输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客车进站报班、出站登记制度、“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以及客车报停报告制度。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站要建立完善进站经营车辆档案,做好营运车辆的等级维护、保养等安全例检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七)加强校车管理。按照《县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公安局交管大队和教育局要加强对校车安全性能的检测,严把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关,严格落实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加大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严厉打击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法载运学生行为。

(八)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公安局交管大队、农机局要以省道、城市道路、县乡道路为重点管控区域,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分别对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强行超车会车、无证驾驶,以及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微型车、机动三轮车、电瓶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残联做好工作配合)违法载人和非法从事经营等行为,实行严查、严管、严纠、严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九)严格督促检查。为确保整治效果,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负责,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县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预防道路客运事故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细致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运输企业、客运车站和路段,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提出明确的整治目标,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排出整治时间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报县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农机安全工作职责范文4

一是坚持齐抓共管,走社会化管理之路。抓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发挥好“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的作用,将春运工作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实行部门联动。

二是强化交通安全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辖区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以车管所窗口、客运站场、公路沿线乡镇和中小学校等为重点,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贯穿春运工作始终。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春运专栏等多种途径,扩大宣传效果。

三是加强路面监控,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针对辖区交通状况,采取机动灵活的执勤方式,确保2/3以上警力上路执勤。同时,要加大对辖区重要旅游景点、旅游线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施工路段的管控力度,确保24小时路面管理不失控。

四是实行联动联勤,强化客运车辆管理。做到对所有过站客运车辆的检查不漏一车。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全县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领导带头深入第一线检查督战,亲自带队上路执勤。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对通报整改的问题,在下次督查中要进行跟踪督查,直至整改到位。

农机安全工作职责范文5

面向企业:勤互动增共识

5月14日,在山清水秀、气候宜人的郑坊乡,记者参观了这里最大的企业欧浦登光学有限公司。这家2010年动工建设并投产的玻璃深加工企业,作为郑坊乡工业园的明星企业,不仅得到了郑坊乡政府的大力政策支持,也成了安办重点的监管对象。针对辖区企业,郑坊乡建立了领导帮扶制度,书记、乡长等主要领导每人挂钩一个企业,全方位帮助解决各方面的问题。有领导的挂钩指导,还有安办人员的定期督查,这些企业在成立之初,安全的种子就已扎根。

记者了解到,为了企业安全,欧浦登做了大量工作。在机构建设方面,公司兼职安全员2人,都是由设备部的干部担任。设备部每天8点上班后的第一个小时例行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后整条生产线必须立即停止,待修好后才能开工。若厂区发生工伤事故,公司会第一时间在看板上做现场照片还原,并公布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考虑到玻璃切割容易伤人,公司职工防护用品从手掌、护腕、头盔、安全帽到鞋一一俱全。因公司包装材料多为木制品,尤其是纸、珍珠棉均从国外进口,采购成本高且又属于易燃物,一旦发生事故必然造成财产损失。去年5月,公司成立了义务消防队,专门选派24人前往顺昌县消防大队培训。还在厂区建立了1300立方米的蓄水池作为生产和消防用水,并购买了一辆小型消防车。

“在生产安全上我们确实花了不少心思。设备部的干部熟悉厂房机器设备,公司就从中择优安排兼任安全员。安全关系着职工的安全、企业的声誉,我们坚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生产。在防护用品上,公司安全投入无上限,只要有需要一定立即采购配备。公司义务消防队的成立,以及消防水车的购买,不仅在企业紧急情况下可自救,还能够帮助周边企业和村镇及时救火。另外,我们还十分重视生产作业过程中职工自身的安全与健康,特意采用不存在伤害人体的化学物质的安全贴膜工艺。”欧浦登(顺昌)有限公司厂长陈辉告诉记者。

下一步,欧浦登计划深入开展安全评比活动,促进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目前工厂4个区24个班组,每月将评选出3个优秀班组、10名优秀员工。而一旦发生事故,相关班组将会被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记者还了解到,这家公司是欧浦登(福建)光学集团有限公司继日本的茨城,国内的福州、深圳、昆山之后的第5个生产基地。在“追求最强的国际竞争力,追求最好的国际品质”经营理念的指引下,公司坚持将生产数量、生产质量、安全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以促进公司经济的稳步发展。

“坚持将生产质量与安全放在同等地位,不仅是基于客户对我们的严格要求,也是刚投产2年的顺昌生产基地未来不断完善提高的最基本前提。2年来,郑坊乡政府给我们提供了大力支持。郑坊乡安办的人员更是每周都会来看看。他们为公司安全工作提供了很多有益的指导,这让我们受益匪浅。”陈辉说。

转变职能:让民间力量自发自治

工业是富民之本,是民生的强壮根基。作为顺昌县“一区多园”发展格局下的组成部分,2010年,郑坊乡光电园区建成并开始招商引资。目前已经有6家企业入驻,重点围绕欧浦登光学有限公司、南方精雕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发展数控机床装备制造和光电产品,打造南平市最大的光电产业园。

记者了解到,郑坊乡人口约1.1万人,其中大半在外从事小吃业,在家的仅六千人左右,且多是中老年人和小孩。光电产业园的建成,不仅提供了近距离的就业机会,对郑坊乡的经济发展也起着巨大的作用。

“安全压倒一切。”郑坊乡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将此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纳入了目标管理体系。面对多家企业的入驻,他们始终铭记“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道理,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积极探索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式,让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稳步发展。

“促进政府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是大势所趋。因为纯粹从政府角度要求企业注重安全,容易受到企业的排斥。而如果企业形成自治团体,他们在平等的层面上互相交流安全的重要性,接受度自然更高。”郑坊乡政府办人员告诉记者。

基于以上考虑,郑坊乡政府积极想点子,主动作为,促成了企业平安共建理事会的成立。

这是一个纯粹的民间企业组织:企业的老总们不定期开会交流,有利于自我约束,促进企业共同关注安全。共建理事会的顺利筹建,一方面郑坊乡政府主动做了很多细致的筹备工作;另一方面,源自园区企业老总较高的安全觉悟。这几家都是办厂多年的老厂,老总们共同认为“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只要是利于安全的都要支持。”6家规模以上企业虽然产品不同,但共同点就是都要防火防盗防生产事故。如今,理事会每月都不定期聚会,共同分享安全工作好做法,并就遇到的问题共同讨论。

“平安共建理事会的成立,为园区企业管理者提供了很好的交流平台。我们可以共同关注最新的安全生产政策动态,互相借鉴处理安全隐患的技巧。遇到共同问题时,我们以团体的力量促成解决的便利性比以前好很多。”欧浦登顺昌光学有限公司厂长陈辉说。

安全工作:责任在肩永不满足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是每个工作者都应具备的优良作风。在郑坊乡采访时,这里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最常和记者说的话就是,“安全工作很重要,尽全力把该做的都做到是我们最基本的工作职责。在我们这里安全工作没有轻重之分,每一项都要认真去做。”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觉悟,郑坊乡的安全工作开展得秩序井然。

一方面,加强领导分工,促进责任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郑坊乡明确了范震昆乡长、廖忠辉乡人大主席、统站委员黄占东以及乡政府各位副乡长各自承担的安全工作。在充实安委会办公室人员的同时,郑坊乡还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森林防火、事故应急等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农机安全工作职责范文6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社会和谐安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由于部分道路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机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车辆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一定损失。当前,人、车、路矛盾日趋加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加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道路交通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履行义务,建立完善“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交通运输部门要从公路规划设计抓起,加强对公路、桥梁的监测,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配套的安全服务设施,保证公路符合安全通行标准。要进一步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检查,规范管理,消除隐患,督促运输企业抓好安全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依法参与道路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综合监管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道路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的监管,及时消除因设施不完善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为交通安全提供技术支持。工商部门要严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的注册准入关,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清理整顿马路市场。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校车管理,引导学生不违规乘车。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械的监督管理,确保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向媒体、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天气预警和安全出行信息。保险行业协会要指导和督促保险企业协同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快速理赔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要确定人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辖区单位的交通安全指导。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到组织、人员、制度、措施和责任“五落实”。各区县政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及时下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控措施

(一)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要加强对营运客车、城市公交车、营运货车、旅游客车、出租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职业驾驶人的管理,严把职业驾驶人从业资格关。要完善驾驶人考试管理办法,保证驾驶人考试质量。车辆单位要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培训和教育,从源头上抓好道路交通安全。

(二)加强重点机动车管理。积极推进重型货运车、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半挂牵引车GPS或行驶记录仪安装工作,强化对车辆的动态安全监管。要严格道路运输经营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管理,加强运抢企业和客运站场监管,及时发现和整改交通安全隐患。要依法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和审查检验关。重点机动车所属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做到重点车辆重点检查,重点管控。

(三)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级政府要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道路安全隐患,要确定督办等级,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要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专项整治,对未设置中间物理隔离设施的一级及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和双向六车道以上城市道路进行全面排查,两年内完善相关设施。要深入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进行评估,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路段进行综合整治。要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备,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要按照国家标准和部门职责分工做好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撞护栏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并做到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固定行驶路线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校车固定行驶线路交通安全。

四、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各级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继续深化“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教工程,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媒体联动、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格局。新闻单位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宣传义务,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通过开辟专栏、编辑专刊、专题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指导、督促学校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定内容。要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范畴,广泛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要充分发挥各区县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基地的作用,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和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素质。

五、进一步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