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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范文1
【中图分类号】R181.8+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2)09-0052-02
1 基本情况
1.1 边远地区情况:调查的4个自然村分布在2个乡镇,均属我县边远地区,自然村离所在乡镇政府最近8公里,最远20公里,离县城最近32公里,最远51公里;共有户籍人口1613人,常住人口556人,占总户籍人口的34.47%。
1.2调查方式:通过面对面与群众访谈、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1.3调查对象:边远村屯群众共29人,其中男14人,女15人;最大年龄72岁,最小年龄29岁,其中30岁以下3人,38-43岁9人,50-60岁7人,60岁以上10人,平均年龄52岁;文化水平分别为高中3人、初中12 人、小学 12 人、文盲2人。
1.4调查内容: 主要是农民对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知晓率情况进行调查,每张问卷调查了10个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农民对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政策的了解;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健康教育、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了解情况和参与情况。
1.5调查人员组成:均为县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流调人员,具有较丰富的流行病学调查经验。
2结果与分析
2.1调查结果: 边远山区农民对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总体知晓率为37.93%(110/290)。见下表:问卷
内容按时
接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是否收到宣传单是否建档免费
2.2 结果分析
2.2.1群众对预防接种等传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了解程度较高,知晓率为82.67%;对新增的项目如慢性病患者随访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的知晓率较低,均低于30%,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知晓率最低仅为6.9%。
2.2.2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人数与收到宣传单的人数一致,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的了解主要渠道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形式获得。
2.2.3 居民建档率为55.17%,略低于我县建档的平均水平(截止2011年10月底全县建档率为58.96%)
2.2.4边远山区群众参加健康知识讲座的机会极少,仅为3.45%。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边远山区群众对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总体偏低,特别是对新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项目知晓率极低。
3.2边远山区农民文化程度较低,留守在家的农民以老人为主,很少有青壮年。
3.3边远山区农民对外界了解信息的渠道单一,主要靠宣传人员上门发放宣传单或到卫生院诊疗时获得信息,从网络、广播等形式获得的信息较少。
3.4群众对疾病重医治轻预防的思想还未得到根本改正,对高血压、糠尿病等慢性病预防未予以重视。
3.5群众对某些疾病特别是精神病普遍存在隐讳忌医思想。
4 建议
4.1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程,是我国一段时期内重大的惠民工程,是充分让广大人民群众公平享受国家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
4.2加强宣传。以政府为主导,宣传部门要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平台宣传国家的惠民政策;依靠县、乡、村三级网络体系建设,从各个层面针对不同人群从不同切入点进行广泛宣传;对一些常规宣传形式覆盖不到的边远山区,可入户进行面对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对精神疾病等群众敏感病种,可实行个性化的宣传,提供个性化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的慢性病,要引导群众从重治轻防向防胜于治转变。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范文2
一、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人人享有基本免费就医惠民服务,是我国医改的核心,也是在努力完成的目标,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是国家各级财政部门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为了实现其资金的规范管理,我国相关部门也相继颁发了一系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其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资金高效运转。
( 一) 资金筹集
医疗资金筹资标准也代表着我国国民综合实力,因此资金配套会随着经济发展等因素提升,按照十二五期间医改政策的落实,当前我国的基本公共卫生筹资标准,要求每年人均45 元,有些发达地区已经达到50 元/ 人/ 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其医疗资金的筹集也会不断的增加,为城乡基层医疗服务提供了实际保障。
( 二) 资金拨付
当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拨付方法,主要以年初预拨、次年结算两种形式为主。年初会根据管辖实际情况实行部分年度项目资金的预拨,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次年初按照实际工作量、相关文件规定等,测算项目成本,并根据项目资金补助总额制定成本补助的标准,最后根据绩效考核等进行资金清算。
( 三) 资金使用
针对于资金的使用,按照相关标准规定,采取了使用对象、使用范围两手抓的对策,明确规定项目资金使用单位的性质,以及能够列支的费用范围。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使用该资金,而行政机构不能使用;县区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财社〔2015〕255 号) 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地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测算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
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 资金列支指导性文件问题
我国对于该资金使用的原则等进行大概性的规定,多种条文规定界限模糊,在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绩效考核时,针对尺度的把握因人而异,甚至很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执行中感到无从下手,造成资金违规支出、按项目比例分摊等问题,尤以职工福利表现最为明显,大大的降低了资金的支出率,也会出现结余过大等现象。
( 二) 会计费核算与专项管理问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中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作为经常性财政拨款实施会计核算,基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角度将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当做是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并明确规定要专账核算等专项管理,而经常性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是不能进行专户储存的,基层医疗机构以单位基本户的形式存储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不能超出其使用的范围,更不能利用其弥补医疗支出亏损。目前,2011 年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中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核算办法与项目组专项管理模式存在部分冲突之处,时常混淆专项资金管理概念,这为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带来严峻挑战。
( 三) 项目资金支付方式问题
结合《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财社〔2015〕255 号),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常住人口数量、人均经费标准,采取因素法进行详细分配,做好绩效工作的审核任务。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中,项目资金支付方式还有待改善,尤以绩效考核措施为典型代表,再加上财政资金的补助标准逐年提升,部分地方群众得不到相对应的优质服务,实施有效的监管制约手段显得迫在眉睫。目前,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状,相关部门利用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个别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效益,但如何落实资金管理标准、提高服务绩效,成为当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完善服务项目资金支付体系的关键要务。
三、完善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对策
( 一) 落实指导性文件
首先国家卫计委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卫生部门的联系,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办法、意见、手册等,细分并明确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内容、范围、原则等,规范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统一性的公共卫生资金资金管理办法,有效的规避当前资金混乱使用或结余过大的问题。
( 二) 注重资金专项管理
从目前医疗卫生机构方面来看,做好公共卫生资金专项管理环节,在国家政府明文规定文件的基础上,以项目支出、耗材支出为关键构成,定时定量检测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预防违规操作现象( 造成结余、亏损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设计专款专用管理方案,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与计划,并做好具体数目核算工作,保障资金支出记录数据的可靠性;立足于财政补贴、项目投资等情况,整合各项公共卫生资金应用资源,设定财政资金支出、卫生支出核算计划,从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科衡量标准来考虑实际问题,调整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规定,完善各项公共卫生资金利用机制;基于财政部门稳固保障机制,构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科学管理制度,重点考察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等内容,严加审批手续、项目购买管理流程,强化成本补偿、待遇水平、福利保障,激励资金专项管理优质化、科学化发展,有助于服务社会大众。
( 三) 完善项目资金支付体系
在实践工作中,为满足老百姓的生活补助需求,依据国家规范标准,相关部门需要积极制定全面有效的资金管理体系,以资金补助、卫生服务为关键性内容,达到惠及百姓的实施目的。从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服务视角来考虑,做好地方财政部门、基层卫生机构联系工作,适当增加经费支出管理弥补措施,通过法律政策规定的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健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体系;倡导竞争考核机制,参考城乡交通状况、服务数量、人口密度相关方面,并统一规定资金补助的标准内容,遵循讲求绩效,量效挂钩原则,构件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避免均衡分配不合理现象;合理有效协调医疗机构公共费用占比情况,以人员支出40%、医疗补贴20%、健康教育10%、耗材支出20%、其他公用10%作为主要经费管理依据,充分发挥财政协调杠杆功能,保障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效益。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5〕163 号) 内容,结合专业项目分配特点,平均分配基层单位经费支出比例,以确保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这对资金管理项目具有促进作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范文3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手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国务院社区卫生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年确定了29个工作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城市(区)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联系城市(区)。针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关键问题,通过试点探索,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率先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筹资通畅、运行科学、人才稳定、功能良好、群众广泛利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前,卫生部妇社司组织了各重点联系城市基线调查,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为各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提供基础资料,为评价工作成效积累本底信息。承担了此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基线调查方案的设计任务,并在卫生部妇社司的主持下,于2007年9月在武汉召开了全国重点联系城市的基线调查培训会,对基线调查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指导。培训结束后,各地对基线调查工作进行部署实施。大多数城市在2007年12月之前、少数城市在2008年1月初完成了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课题组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了仔细核查及校正,并对数据库进行了逻辑纠错,在此基础上对数据进行了系统分析。
基线调查内容及对象
本次基线调查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①重点联系城市及所辖行政区的基本情况;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③社区卫生服务政策与措施的落实情况;④社区卫生服务对象质量满意度的调查。
调查对象为29个重点联系城市(区)各区卫生局,共193个市辖区卫生局、19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32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2041名社区居民。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调查以合理处方和处方费用为指标,共抽查75100张处方。
基线调查结果解析
(一)制定规划,健全网络
根据各重点联系城市(区)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与已经建成的机构数对比分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成数量距离规划数量相差近1/4,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覆盖率,仍然是一项重要任务。以政府投入为主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政策落实较好,部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由个人举办的比例较高。
29个重点联系城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业务用房面积为1984.03平方米,其中36.4%的中心业务用房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未达到卫生部规定的标准。部分城市中心、站之间的关系还比较松散,有待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加强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配备总体情况较好,配备最好的设备是血糖仪和电脑,最差的设备是康复理疗设备。
(二)加大投入,完善机制
从各地财务数据来看,各级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投入不断增加,以区级财政投入为主,2007年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为25.58%,预计比2006年增加6.82个百分点。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支出构成以公共卫生支出为主,其他用途占总经费的比例有小幅减少,社区公共卫生经费逐步落实,但各地投入差别比较大,2006年各城市人均公共卫生经费为10.35元,2007年增加至人均16.20元,增长幅度为56.5%。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社保支出仍然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沉重负担。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体现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但业务收入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经费)的主要来源,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大,以药养医情况仍然比较普遍。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用人机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是社区卫生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29个重点联系城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配置数量基本达标,但质量不高,通过对医护人员,特别是医生的学历和职称构成进行分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医生比例不到35%、服务站不到30%,大部分医生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下。
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接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占医生总数的9.75%,而接受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有16790人,占护士总数的50.84%。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构成数据分析发现,临聘人员古中心工作人员的25.15%,站的临聘人员达到31.2%,个别城市临聘人员数超过80%,临聘人员的管理、福利待遇等问题应该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四)制定基本用药目录,改善药品流通环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降低药品价格
社区药品政策改革试点逐渐得到重视,大多数城市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来加强对药品价格、质量和用药的管理。以区为单位,重点联系城市中有67个辖区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占辖区总数的35.26%,平均每区社区基本用药药品总数为779.82种。重点联系城市中54.21%的辖区实施了药品统一采购、集中配送制度。29个重点联系城市(区)中有54个辖区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的试点,占辖区总数的28.27%。开展医药分开或药房托管制度试点工作还比较局限,29个重点联系城市(区)所有辖区中,仅有12.63%的辖区开展了医药分开或药房托管制度试点,其中,平均每区实行医药分开或药房托管的机构数为4.74个。
(五)落实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为居民健康服务
2007年对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力度较大,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16.20元,比2006年增加56.5%。在29个重点联系城市(区)中,以区为单位,83.77%的辖区制定并实施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73.4%的辖区实行了社区公共卫生考核补助办法。从调查结果看,目前双向转诊的落实不尽如人意,以区为单位,只有36.13%的辖区建立并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土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
在基本医疗服务上,门诊量呈现增长趋势,2006~2007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人均门诊服务量(见表1)。合理用药存在的问题较多,卫生服务
质量管理有待加强,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平均处方费用分别为54.44元和51.76元,但个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均门诊处方费用超过,100元、社区卫生服务站平均门诊处方费用接近100元,平均医疗纠纷发生数为0.20次。
(六)加强管理,完善考核
一为了加快整个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从调查结果看,被调查者综合满意度为77.19%。对于大多数居民来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经成为小病的首选就诊机构。满意度最低的是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价格,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只有53.56%,可见,在满意度方面仍有较太的提升空间。
(七)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的关系,建立城市两级卫生服务体系
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责与分工,加强协作与配合,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卫生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完善的城市两级卫生服务体系的关键。双向转诊实现数量少,提示本项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对口支援增加,表明本项工作正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培训及升级机构对口支援情况(见表2)。
(八)推进医疗保险进社区
推进医疗保险进社区,是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保障,也是合理分流病人,科学利用卫生资源,节约卫生费用的重要措施。根据此次调查,发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定点的比例为89.81%,而纳入医保定点机构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比例仅为55.26%。医保政策对社区卫生有一定的倾斜,但还难以达到引导居民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目标。29个重点联,系城市(区)中有少数城市医保政策对社区卫生的倾斜力度较大,如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均起付线差距最大的城市是沈阳,达到1200元。
大部分城市所有辖区均已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少部分城市中还有少数辖区未开展试点。以区为单位,75.14%的辖区实行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九)整合资源、推进社区中医药服务
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是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任务之一。从社区中医科室的建设情况看,总体呈现良好的态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科室的比例较高,古78.92%,中医科室和中药房的建立为中医药在社区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服务的提供看,中医门诊服务量呈现上升的趋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还有不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没有开展中医服务,因此,加强中医人员及设施的配备,积极开展中医服务,是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特色和优势的童要举措。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范文4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乡自2009年10月项目正式实施以来,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在县卫计委和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公共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我乡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地处地处南乐县城东北6公里,辖25个行政村,总人口3万余人,现纳入公共卫生健康管理35709人,全乡现有乡卫生院1家,村卫生室25家。乡村两级卫生服务网络覆盖全乡。
二、组织管理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确立了以王国刚院长为主要责任人的领导小组,下设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考评领导小组。各项目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了责任医师制度,加强了项目领导和组织管理。根据上级文件印发了《谷金楼乡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谷金楼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等相关文件,并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纳入各村卫生室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明确我乡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执行机构,对全乡居民免费提供十四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确定乡卫生院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机构,负责对全乡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培训、监督考核。初步建成了乡、村二级项目管理机构,基本形成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网络。为我乡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实施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证。
(二)搞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为全面了解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上级相关要求,我乡对所有参与到该项工作中的管理者、业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共计培训600人次,各项目试行机构采取全方位、多层次、滚动式的轮训,让广大村级卫生人员掌握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目标、任务,工作规范和要求,为我乡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确保项目服务保质保量得到全面落实。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绩效考核。一是乡卫生院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成立了项目技术指导组,认真做好对项目工作的综合业务指导,开展了对卫生室不低于每季度1次的技术服务指导;二是建立了乡、村两级督查制度和评估制度。我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多次检查指导。乡卫生院每月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实行项目责任制、督查制、追究制,加强了项目落实情况的督查监控。三是建立了资金预拨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资金管理制度。
三、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我乡根据上级规定印发了《谷金楼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实行了严格地考核和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益。建立了和项目工作相匹配的资金考核分配制度,保证村级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所需的各项资金。
四、项目工作执行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 按《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整村推进或以重点人群为主建档等形式,逐步为辖区居民建立了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截止2018年12月底,全乡共建居民健康档案35709份,建档率90%;建立电子档案35709份,电子档案建档率100%。
2、健康教育 各项目执行单位根据《方案》制定了健康教育计划,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在医院门诊大厅和留观室等场所摆放有供病人取阅的宣传资料,利用电视、VCD在医院内公共场所不间断播放了健康教育宣传片。截止2018年12月底,全乡共发放宣传资料14730份,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咨询活动24余次、参加人数2770人次。
3、预防接种 为辖区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卡,积极组织开展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完成百白破疫苗信息1515针次,脊灰疫苗1737人次,甲肝疫苗455针次,卡介苗14针次,A群流脑1012针次,A+C疫苗1106针次,麻风疫苗511针次,麻腮风疫苗519针次,乙肝疫苗695针次,乙脑疫苗874针次。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建卡率均达到了100%以上,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覆盖率以村为单位达到了100%;各村卫生室能够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面落实第一类疫苗的免费接种措施,不断加强接种单位的软、硬件建设,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前知情同意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各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稳定保持在90%以上;积极协助疾控机构认真做好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处理,规范开展应急接种工作,有效控制暴发疫情的发生;不断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接种门诊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2018年度完成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针9025次,无预防接种事故的发生。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 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传染病及时报告率、审核率均达100%,无甲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漏报情况发生,所有传染病均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置。各相关村卫生室配合乡防保站较好地完成了对疟疾病人的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能及时将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到乡防保站,并对辖区的肺结核病人进行追踪督导管理。
5、孕产妇保健管理 我院孕产妇保健管理日趋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院能做到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早孕建册率明显提高;能严格按孕产妇健康服务规范要求进行管理。2018年度完成人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免费发放叶酸1046瓶。
6、0-6岁儿童保健管理 项目质量和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升。我院儿童保健室设置规范,在本年度初把儿童保健体检工作下放各社区及村卫生室,这样使社区及村卫生室能结合计划免疫对儿童进行各阶段体检,提高儿童体检率。2018年度完成3842人次儿童保健管理工作。
7、慢性病管理 通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筛查,及时为发现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建立了健康档案,并定期开展随访服务工作。截止2018年12月底,已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5060人,其中规范管理人数4915人,规范管理率97.1%;登记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1866人,其中规范管理人数1745人,规范管理率93.5%。
8、老年人健康管理 各单位均对在建档过程中发现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了登记、体检,建立了健康档案,并进行了健康指导。截止2018年12月底,全乡累计登记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4229人,登记管理率100 %,其中已进行健康体检3044人,健康体检表72%。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在继续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排查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随访服务工作,及时为辖区内诊断明确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了健康档案,并及时上传到“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截止2018年12月底,全乡累计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65人,现已网络管理165人。
10、卫生监督协管 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落实了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做好了相关业务咨询、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
五、社会满意度调查
社会满意度调查 经满意度调查,社会群众对全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体满意率已达到98%以上,其中满意度较高的项目是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病健康管理,满意度较低的项目是孕产妇健康管理;社会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最好的是梁方村。测评结果表明我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得到了社会群众的普遍赞同,为我乡下一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推进奠定了群众基础。
六、项目实施效果
(一)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制定了《谷金楼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谷金楼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谷金楼乡对各村卫生室考核方案》等文件,每月对谷金楼乡公共卫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全乡均等化项目年度目标任务总体完成,但项目执行单位开展项目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不均衡,表现在卫生室和同一单位的不同项目之间,在项目工作进度上,有少数村卫生室未能结合本地本村实际,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深入研究,致使工作计划性不强、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工作进展不快、服务内容不全、信息报告不实。
(三)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大多数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体质量在稳步提高,但仍有欠缺和不足,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率和更新率还有待提高,电子档与纸质档同步还有一定的距离;高血压、糖尿病发现率偏低,随访工作开展不够细致,内容填写较为不规范,随访内容不能够准确反映管理人群的真实情况。个别卫生室在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活动中缺少宣传主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缺少照片记录,有些照片记录不实,讲座内容空洞,居民对应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了解不多;个别卫生室门诊日志登记不完整,传染病报告不及时;免疫规划接种率需进一步提高。
(四)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从事基本公共卫生人员对公共卫生项目内容理解不透,未能按服务规范进行规范操作,对村级培训不够全面、细致,致使村医对公共卫生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及规范要求掌握不准。
(五)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认识有待提高 多数卫生室通过健康讲座、健康咨询、更新宣传栏等形式只是对某种疾病的预防和治疗进行宣传,而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政策宣传得较少,很多村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了解较少、理解不透。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切实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程,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扎实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电子档案、重点人群筛查与随访服务等基础性工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队伍能力建设,合理人员配置,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团队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认真做好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打造公共卫生服务全员化,全面提升公共卫生人员综合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引导村医转变重医轻防的思想观点,提高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主动性。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参与 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宣传力度,从不同层面多形式持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宣传活动,对辖区居民重点进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免费政策等宣传,以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加强对各村卫生室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基本公共卫生各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重视并经常性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活动,广泛收集社会意见,认真疏理整改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卫生形象,提高社会群众满意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范文5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一: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 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是否在职或退休、住址、联系方式、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日期、发现途径、咨询指导内容简述、有无报告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接收单位(人)等,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有生活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或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在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房屋及设备配置
1、房屋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15平方米
2、设施设备配置
电脑1台(含打印机)、数码照相机1台、电话1部、办公桌椅及文件档案柜。
(四)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协管员申报条件见广卫函[20xx]38号文件要求。
2、每个中心卫生院应设置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专职协管员2名;一般卫生院应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服,着装上岗(配卫生监督协管制服费用由各院承担)。每个村设置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3、乡镇卫生院应明确1名副院长分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但不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五)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卫生监督协管员取得《卫生监督协管员证》后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核对服务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管服务质量。
2、乡镇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证。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巡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件4)、《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见附件5),并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业务培训
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重点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相关内容,提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卫生监督基本专业技能和信息报告能力。岗前集中培训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培训可分2-3次进行。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组织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个学时。
(七)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
( 2)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
(3)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
(4)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2、档案规范化
市卫生监督局应当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档案,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信息报告材料、业务指导材料、培训材料、宣传材料、考核材料等。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综合性档案: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宣传材料等;
(2)行政相对人档案。行政相对人档案材料主要包括行政相对人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基本情况、经营面积、从业人员数量、“两证”持证情况及场所卫生状况等基本情况;
(3)专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巡查表、证据材料、协查材料、信息上报电话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职业卫生咨询指导材料、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材料等其他档案材料。
3、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巡查记录》(见附件6)。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附件7),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每周外出检查2-3次,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到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市卫生监督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
(7)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8)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巡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市卫生局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巡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八)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xx〕5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九)考核评估
市卫生局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我市 重点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协管工作责任书,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xx〕52号)、《湖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和《广水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见附件8)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考核1次,年度考核在10月底完成,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结算挂钩。
市卫生监督局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主要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平时考核结果占全年考核得分权重40%。
市卫生监督局和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基本公共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市卫生监督局、各乡镇卫生院要在7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市卫生监督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乡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市卫生监督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乡镇卫生院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范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的通知》和《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推进辖区孕产妇保健项目的有序、规范开展,不断提高孕产妇健康水平,年12月14日至15日,区卫生局组织妇幼保健相关人员对辖区3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孕产妇保健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导人员按照有关要求,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口头询问、电话调查等方式,从服务流程、技术规范、信息管理和健康宣传等方面,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孕产妇保健工作进行了综合督导检查。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开展情况较以往有了较大提高,能及时为孕妇建立健康档案,并积极进行项目内容的宣传告知,群众满意度较高。督导人员在检查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要求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员配备方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健门诊人员紧张;个别人员因未参加相关培训存在服务不规范现象。
(二)服务流程方面:个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规范开展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体检工作,普遍存在早孕建册率低、产后入户访视率和产后42天健康体检率低现象。
(三)服务规范方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缺项、漏项、孕产史记录不详,拒查未签字,产前筛查未严格执行一对一告知、签字确认,等问题。
(四)信息管理方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健门诊登记不完善,未正确使用高危妊娠和产后访视登记本。
(五)宣传教育方面: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主动开展社区孕产妇保健项目方面的健康教育等宣教活动,社区居民对项目内容的知晓率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各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孕产妇保健项目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专人分管,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考核目标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完善门诊制度、职责,规范服务流程,确保项目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基础建设。各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保健门诊的标准化建设,根据岗位需求,合理配备符合岗位资质要求的人员进行专职服务,保健服务设施设备应进一步健全。
(三)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规范孕期保健指导,完善各类门诊登记,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及时掌握辖区孕产妇数量及分布,提高早孕建册率;积极开展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检查工作;加强纸质档案分类管理,及时准确进行电子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