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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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议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议范文1

为进一步加快我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步伐,更好地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快捷、便利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文件要求,现对加快我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建设目标

到2013年底,在原镇卫生院基础上转型建设成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个行政村卫生室整合转型,建设成9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已建成三家)。

二、设置的条件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要纳入各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建设要坚持“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实用够、方便就医、方便群众”的原则,按一个行村或3000—5000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面积不少于120m2,改建面积不少于100m2房屋,在镇政府协调下由各村委会提供,可在村级闲置学校、队部或其它房屋的基础上改建,无论新建、改建的社区服务站的产权一律归集体所有。

三、资金筹措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按照“市、乡镇政府奖励乡镇卫生院、村委会、乡村医生共同负担”的原则进行筹集,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

新建的社区服务站,村委会无偿提供土地,镇卫生院筹资2—3万,其余部分由所在的村医自筹,卫生室整合后,从提取业务利润的10%中逐年偿还,如镇卫生院有经济条件每年也将偿还一部分。

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委会提供房屋,镇卫生院筹资10000元,其余部分由所在的村医自筹,三年内由镇卫生院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还清村医自筹部分。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改造资金,由镇卫生院自筹解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快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是在新形势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地对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要求的民心工程,也是市委、市政府今年提出“为民办十件实事”的内容之一,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一项内容。各村委会要切实承担责任管,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社区发展规划,提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农村社区卫生的组织者、建设者、推动者,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议范文2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新型卫生服务体系,为全市人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质,转换运行机制和投入方式,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2.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3.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4.坚持防治结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

5.坚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使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成网络健全、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行科学、监管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户户拥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的一项公共服务职能,是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为骨干,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和贫困居民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根据需要按规划设置适量以康复、护理为主的床位,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

(二)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积极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完善目前基本建成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为主体,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每个镇乡、街道办好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城区每2个社区所辖范围或1.5-2万常住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按5000-10000服务人口或出行20分钟可及的标准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对站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中心及站所在地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

。(三)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争取到2010年完成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岗位培训。强化公立市级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鼓励市级医院医师、护士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离退休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大力引进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创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社区责任医生岗位责任制。继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按照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择优选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和社区责任医生。建立与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相挂钩的分配制度,综合考核社区责任医生业绩,按绩效确定收入分配。

(二)大力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按照人均服务1000-2000人口的要求,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团队,主动上门服务,及时掌握责任区居民健康信息,科学利用健康档案,实施针对性健康服务,做好慢性病的规范流程管理,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做好妇女儿童老年人的保健工作。综合运用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全科门诊等措施,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社区责任医生对责任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巡诊等主动服务次数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

(三)创新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预算管理。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补助资金、社区卫生机构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四)建立分工合理的纵向协作机制。整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进一步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逐步将市级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分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市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支持,实施医院牵手社区行动,组织开展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挂钩结对和双向转诊制度,实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健康保健进家门、小病诊治在社区、大病医疗到医院、康复服务回社区”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新格局。

四、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一)制定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组织发改、规划、卫生等部门编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专业规划,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在城区新建、扩建、旧城改造中,规划、国土部门要优先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城市房地产开发,应当依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国家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作为公益性设施,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提条件,由开发建设单位同步建设后移交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政策。按照浙政发〔20*〕35号文件规定,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2个中心、10个站。按照浙编办〔20*〕58号文件(关于印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市编委办结合我市实际,完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工作。其编制内人员工资,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落实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将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

(1)以市、乡二级财政补助和医疗机构自筹为原则,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经费,切实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条件。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按省定标准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经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对现租房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出租房产权属于镇乡、街道所有的一律免收租金,产权不属于镇乡、街道所有的,租金由市、镇乡(街道)两级财政共同分担。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基本医疗服务政策性亏损的,要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差额统筹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整体收支情况,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2)全市城区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农村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5元的标准筹集社区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专项用于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并随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标准。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灾害防疫等工作所需补助经费,由市财政会同卫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四)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健康保障作用。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相互促进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家庭病床等相关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相关费用,其个人负担的比例应分别低于二、三级医院的标准。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监管考核机制。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行业监管和质量控制。完善社区医药价格管理,推行药品集中采购,确保医药安全,降低药品价格。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议范文3

在工作中发现5例下肢坏疽病例其中糖尿病例动脉栓塞例压疮1例。这些病例从理论上讲都有一个共同的地方:末梢循环障碍。从临床观察看患者肢端发绀皮肤发凉有的肢端疼痛这些都符合末梢循环障碍的表现。结合社区服务站工作运用脉搏血氧仪对社区内96位6岁及以上老人四肢指(趾)进行血氧饱和度测定将检测结果同社区医生体检判断对照藉此希望获得老年人呼吸循环功能减退以及肢端循环障碍的早期诊断方法。结果表明单一地将脉搏血氧饱和度仪用于社区普查项目并不合适。结合社区医生的临床经验使用便携式理化检测仪器对患者作针对性的检测对于发现患者疾病却很有帮助。结果如下。

资料与方法

国棉社区内6岁及以上老人96例男5例女558例;年龄6~98岁。

监测方法:将巡回医生分为两组临床组根据症状体征对患者心肺功能、末梢循环进行评价;测试组则测量患者静息状态下患者四肢血氧饱和度。两组医生不同时开展工作。

评价标准:⑴临床组:①根据肉眼所见观察患者四肢末端有无发绀。②参考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198年提出的分级方案根据患者自觉的活动能力将心肺功能分为级。Ⅰ级:患者日常活动不受限制;Ⅱ级:患者体力活动受到轻微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平时一般活动下可出现疲乏、心慌、气促;Ⅲ级:体力活动受到明显限制一般活动即出现心慌、气促;Ⅳ级: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出现心慌、气促的症状。⑵测试组:以四肢中血氧饱和度最低值为参考①肢体血氧饱和度≥95为正常;②患肢血氧饱和度9~95提示存在血液循环障碍的可能;③血氧饱和度

结果

临床组:紫绀16例Ⅱ级7例Ⅲ级8例Ⅳ级1例(在医院住院治疗)。另有例长期卧床不能按照分级标准分级。

测试组:肢体最低血氧饱和度9~95 6例患肢血氧饱和度

其中临床组中16例紫绀患者仅例血氧饱和度

讨论

目前对老人心肺功能的评价及肢端循环障碍的发现仍主要来自临床评价。当动脉血氧饱和度低于9示可在口唇、指甲出现发绀。由心肺功能不全导致真正由于动脉血氧饱和度降低引起的发绀称为中央性发绀末梢循环障碍四肢末梢也可出现发绀称为外周性发绀。外周性发绀时氧分压正常。

在本次调查中临床上出现紫绀的患者大多氧分压正常即便例末梢循环障碍严重已经出现坏疽B超提示动脉栓塞的患者其患肢血氧饱和度依然正常。肢体间血氧饱和度之差最大值相差5个百分点者B超检查未见动脉血流异常。造成这样的结果可能是:①对心肺功能不全的患者由于心肺有强大的代偿功能即便患者感觉到疲乏、心慌、气促但其血氧饱和度仍在代偿范围检测结果与临床判断并不一致;②由于循环障碍导致肢体发绀局部组织缺氧这并不说明动脉血压氧分压低下所以对明显四肢发凉、紫绀的患者其肢体血氧饱和度依然正常这一点与肢体创伤和手术中遇到的情况相左~。肢体血管损伤可能会影响到血氧饱和度监测仪的波形不能影响到血氧饱和度。由此看来血氧饱和度测定不能对心肺功能做出早期评价对肢体循环障碍的判断也没有帮助不适合作为社区站普查项目。在社区工作中医生的临床经验对早期发现更有意义。

要说明的是在医生发现问题后有针对性地作心电图、B超检查很有意义。本次巡回调查中对心肺功能不全的患者大都用便携式心电图机作了心电图检查都有不同程度的异常。对于临床发现肢体循环障碍的患者B超检查均提示患肢血管异常。综上所述社区医生的详细问诊全面收集并分析患者症状、体征信息是社区医疗工作的基础。便携式仪器检查对进一步明确诊断起着重要辅助作用。

参考文献

1郭晶明,张宗然.脉搏血氧饱和度仪的工作原理与维护[J].医疗卫生装备,8,9(1):1.

余沛堂,俞伟,严建武.患肢末端血氧饱和度测量在筋膜间室综合征的诊断应用[J].中国骨伤,9,(8):6.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议范文4

讨论

每一项工作任务从起点到终点,均严格保证任务有方案、过程有记录、结果有报告、操作有指南、质控有指标、终极有评价“六要素”。年终时资料统一整理、装订、归档。各项工作资料数据准确,资料完整,真实可信。城镇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略差于农村地区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地区主要在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慢性病管理、预防接种管理等方面落后于农村地区。分析其原因主要与城镇人口流动频繁、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不到位等因素有关。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重要性日益明显,总体发展趋势良好分析结果显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计划免疫、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上,工作开展充分,成效也较显著。可以反映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在广大居民的健康保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承担起了广大群众健康教育服务、疾病预防、保健服务、康复服务等职能[1]。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需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在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具有潜在的发展空间。

建议与对策

强化目标管理,规范资料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规范运行,严格考核,经费按绩效发放,镇、村两级思路清晰,内容清楚,要求具体。以项目工作为平台,儿童计划免疫、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等重点专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要通过加强项目工作台帐的建设与管理,提升镇、村两级基础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培训督导,建立考评机制区级各类卫生业务指导部门要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抓手,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议范文5

1 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化

专业人员培训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应用质量。各级公卫人员通过竞争上岗择优录取。为保证培训质量,建立一整套培训机制,确保培训质量。通过业务培训,不断加强提升业务水平。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临时性、应急性培训逐步转变为长期性、制度化培训。通过专题讲座、脱产进修、对口支援等形式,对基层公共卫生人员进行普及型技能培训,培养适用型人才。集中对全区公卫办人员和公共卫生协理员分期分批实施全员培训、考核。参加或承办公共卫生领域“名医讲坛”,组织医疗卫生单位业务指导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升项目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多次组织管理人员到其他区、市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并组织召开全区现场会,加强工作交流,促进工作开展。

2 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化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责任体系。区政府成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区卫生局专门成立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确定1名正式在编人员为公共卫生联络员。各乡镇(街道)成立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按辖区服务人口3/1000 0的标准配备业务技术好、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在行政村(居),由标准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正式工作人员担任本村(居)的公共卫生协理员,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实施。

2.1 明确各级公卫工作职责与制度

按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建设的统一标准,全区设立公卫办12个,设置了专门办公场所,管理办公室按“五室分开”模式,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室、卫生监督室、妇幼保健室、慢病管理室、健康教育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室。配备必要设施,进一步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将各级公卫工作职责与制度装订成册并上墙,率先在全市制订区、乡镇(街道)、村(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台账并认真贯彻执行。

2.2 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统一使用所有的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并对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全员培训。通过培训使其充分掌握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操作规范、表卡填写等内容,力争使每个人都能听懂、看懂,达到培训效果。为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下发实施方案,设专人成立办公室,建设独立机房,配备全 新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硬件设施。各单位明确具体专人负责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电子信息服务网络,并按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3 完善各级公卫管理机制

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切入点,积极构建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级各单位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督导包保责任制,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平稳发展。率先在全市组建2个疾控责任指导团队,划片分区,责任到人,采取定期轮驻、巡回指导、对口帮扶等形式“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强化对基层的公共卫生业务指导、管理。更好地发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基层卫生服务中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撑、监督管理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利用周末等时间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多次深入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现场,视察工作开展情况,省卫生厅、市

卫生局有关领导多次进行现场指导,按照各级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项进行整改完善和提高。及时召开现场会、编发典型材料予以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通过通报等形式向区政府、市卫生局汇报,促使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紧抓不懈。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议范文6

医改是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村卫生室处于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最基层组织,是农村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公共卫生、常见病诊治的职责,而村医队伍建设及管理更是医改工作保基本、筑牢基层网底的重要环节。实施医改以来,***市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扶持力度,乡村卫生医疗服务工作逐渐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近期组织人员对全市村医队伍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存在困难,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一、基本情况

(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全市共有64个乡镇,888个行政村,共有1153个村卫生所及分所,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村卫生室。全市乡村医生总数为227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14人,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共 2104人,中专学历以下的乡村医生共168人。除蒙山县有2个投入使用的村卫生室(黄村道冲和新圩六桂村)没有配备村医以外(由辖区卫生院派驻医师进行日常基本公卫工作),每个已投入使用的村卫生室均有1至3名村医,平均每名村医服务882名居民。

(二)乡村医生补偿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一般诊疗费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个人付费和新农合基金进行补偿。其中,岑溪市按本年度参合人数10元/人•年计算,新农合经办机构先分月预拨60%,4个县(市)均已拨付到位。

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主要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进行补偿。按服务人口数量的相应标准发放。今年上半年,岑溪市已补助到位;苍梧县补助到位率85.5%,缺口54.3万元;藤县补助到位率37.8%,缺口1730.1万元;蒙山县补助到位率 77 %,缺口130.69万元。

三是基本药物补助。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进行补偿。按乡村人口人均4元基药零差价补助。其中,苍梧县、岑溪市、蒙山县已拨付到位,藤县补助到位率为0,缺口299.92万元。

 四是地方政府补助。按300元/人/月补助标准,只有蒙山县补助17.57万元,平均81.37元/人/月,补助到位率27.12%。其余三地均未有该项补助。

此外,各县(市)均未出台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乡村医生提高补助的相关政策。

(三)落实村医社会保障政策情况

全市各地村医参保方式主要有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三种,基本由村医自行承担大部分购买费用。对按乡村医生聘用办法聘用合格的村医,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遵循自愿原则,建议其购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在村卫生室的业务收入中提取10%,为村卫生室医生购买两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另外乡村医生自费购买三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原来在村卫生室工作、年龄在60岁以上且不受村卫生室聘用的乡村医生,由于至今尚未出台相关文件指导实施,因此对该部分未聘用的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尚无解决办法。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一)村医聘用管理机制有待完善。现行管理办法中对于招聘的对象范围不包括60岁以上老村医以及农村保健员,而这批人员至今仍开展相应的医疗卫生业务,待遇及身份需要解决落实。据统计,目前全县(市)有未受聘用但仍在岗的村医有246个(其中岑溪市152人,藤县94人,蒙山县0人,苍梧县无统计数据),占总数的10.8%。这部分村医的身份、待遇、养老等方面如得不到规范管理,将影响到农村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行及长远发展。

(二)村医福利待遇偏低。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前,乡村医生的收入来自于基本医疗服务收入、药品加成收入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其中药品加成收入占70%以上。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尤其是取消药品加成后,乡村医生的收入来自两块:一块是医疗服务收入,一块是政府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实行药品零差率给予补助,村医生实行一体化后与原来收入差距较大,面临收入的大幅度减少。据统计,我市乡村医人均收入约18413元/人•年,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补贴约9850元/人•年,基药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助约8563元/人•年。乡村医生承担繁重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付出的劳动与得到的报酬不相称,影响开展乡村医疗业务的积极性。

(三)缺乏稳定有效的资金投入。近年来,上级部门及地方政府对村卫生室建设的投入仅限于标准化建设补助,数额有限且缺乏相应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对村卫生室的投入使用及村医开展业务的长远发展有较大影响。

(四)养老保险待遇普遍未落实。目前适合村医养老的只有新农保政策,而新农保政策每年最高档为500元,连续交15年,60岁退休时个人帐户累计7500元,分139个月领取,平均每月可领53元,加上财政每人每月补助基础养老金55元,一共才108元。普遍村医对此养老政策不满意。不利于村医队伍稳定优化。村医身份不明、生存压力日益加大、养老没有保障,队伍日趋不稳,年老体衰的不愿意离岗,年轻有为的不愿意加入,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卫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工作建议

(一)建立完善村医保险机制。乡村医生执业保险应当涵盖三方面内容:

一是健康险——由职业暴露所导致的职业性感染风险。受客观条件制约,乡村医生临床执业没有防护措施,出现职业性感染的风险很大,建立规范的医生执业保险制度十分必要。

二是责任险——由社会分担由医生认知偏差所导致的医疗事故赔偿。难以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医务工作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受农村基层医疗软、硬件条件限制,乡村医生面临的医疗风险较大,有必要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三是养老险——解决乡村医生老有所养问题。由于当前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严重匮乏,相当一部分老村医仍服务在村卫生室,他们的养老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将影响到现有队伍的稳定。建议可以参照教育系统民办老师转岗方法,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进行管理,建立招聘、培养、考核、收入分配一体的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其待遇和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购买养老保险所需经费可考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按一定比例负担其养老补助。

(二)探索建立人性化退出机制。针对未受聘乡村医生基本生活待遇难保障的问题,可借鉴村干部基本工资的做法,通过财政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进行补助的形式,解决未聘其基本生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