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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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

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范文1

北大人民医院院长助理、信息中心主任刘帆以" 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和数字化医院建设"为主题,给大家带来了一些新的思考和体验。

医联体即国外的IDS:(integrated delivery system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早在医改之初的美国,大医院为了降低成本必须和社区医院合作,共同组成一个有效的体系,完成一体化健康与疾病相关的整合型服务体系,达到医疗资源合理配置。该模式在国外已有二三十年的实践,命名为IDS.在中国,不同的医疗机构互相配合在一起,为病人提供一个连续的服务,所谓的医联体也就是IDS,北大人民医院院长助理、信息中心主任刘帆介绍。

在IDS包括很多方面,从社区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六位一体的功能,到二级医院的康复,覆盖了人全生命周期的从健康到亚健康;以及疾病、重病的全部服务内容。在IDS这个内涵里面,其实不仅仅是技术的整合,包括临床服务的整合,医师的整合,功能的整合,行政的整合,信息的整合等。

刘帆表示,中国的问题在于二级医院跟三级医院抢生意,整个医疗服务配置资源没有得到很好协调和控制,进而导致资源配置出现问题,造成整个服务导向大医院。所以,迫切希望在北京地区有若干个IDS来相互制约这种无序状态,共同促进不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协调合作,能够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并在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的同时改善服务质量。

医联体三种模式:医联体的模式有很多种,在美国和台湾有三种,分别是契约结盟模式、平衡权利模式和闭锁模式。在我国,由于社区医院,区级医院不能并购,各医院之间基本上是契约结盟的关系。也就是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互相整合在一起,按照政府的要求,借助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团队,在政府的监管下为病人提供一整套的服务。核心来讲,现阶段的医联体主要是围绕医疗机构互相联合,医疗工作者可以围绕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范文2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民生为本、健康为根”的理念,高举全民健康旗帜,实施健康社区战略,着力克服制约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调整卫生服务结构,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做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团队,承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强化技术合作与资源融合,引导各级各类优质资源共同服务于群众健康,实现“重心下沉到网底,关口前移到社区”,呼应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实现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忠实为社区居民服务,为实施健康社区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改革的目标

通过改革,建立覆盖全体居民、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一体化、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为导向,做到设施配备多能、人员培训全能、健全服务功能、提高健康效能,使其真正成为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有形载体。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的有效合作机制,按照网络化、项目化、绩效化、规范化的标准,组建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团队,使其成为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功能载体。建立“收支两条线、基本用药零差率、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运行机制,使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进得来,使不合格的人员出得去,实现“政府主导,奖勤罚懒,群众受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让改革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地区门急诊总数的60%以上,社区门诊次均费用比三级医院低50%以上,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达85%以上,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利益与和谐的统一,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改革的原则

改革的总体原则是“七个一体化”,即:体制创新和符合区情一体化,主动改革和遵循卫生事业发展规律一体化,中心科室和服务站站室一体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公卫分中心和社区团队管理一体化,功能、形象载体与健康社区工作平台一体化,改革动机与健康绩效一体化。

1.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均等化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2.立足区情的原则。坚持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出发,遵循我区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走出一条具有雨花特色的卫生发展道路。

3.改革创新的原则。坚持依靠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建设,依靠创新提高质量和服务,以有限的卫生资源争取最大的健康绩效。

4.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改事不改人,伤筋不动骨”,一方面积极推进改革,另一方面注重改革方法和步骤,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四、改革的内容

一是改革管理体制。突出防治一体,以防为主,将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统一由一名业务院长分管,力求使医院成为一个开放的社区,使社区成为开放的医院。

二是优化功能结构。打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有临床科室设置,实现2部1办新的功能架构,即行政管理部、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部和综合办公室。其中,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部由医疗康复分中心、公共卫生分中心和若干公共卫生服务团队组成,使垂直的树状结构变为广覆盖、均等化的扁平结构。

三是整合卫生资源。将现有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编入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团队,以每团队服务近万名居民为原则,全区组建22支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团队,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六位一体”的服务,进一步将公共卫生资源贴近网底,将适宜社区开展的服务项目全部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完成7个大项、63个子项的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四是转变服务模式。严格执行社区医生岗位责任制,建立固定的服务对象,以签订家庭保健合同为抓手,变过去被动、阶段为社区居民提供以个人生命周期为主线的主动、上门、连续、全程公共卫生服务,做到:疾病预防立足社区,打造反应灵敏的社区疾病防控网;卫生监督进驻社区,织就群众放心的社区食品安全网;妇幼保健服务社区,构建温馨知心的妇女儿童关爱网;应急行动依靠社区,构筑快速高效的突发事件处置网;三级医院牵手社区,形成方便快捷的城乡医院双向转诊网;医疗救助惠及社区,编织惠及百姓的卫生公益利民网;医疗保障普及社区,筑牢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保障网;服务能力支撑社区,建成人人享有的基本卫生保健网;健康管理扎根社区,构筑一流品质的健康管理网,使卫生服务进一步贴近一线、贴近基层、贴近健康。

五是创新运行机制。取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济收入考核指标,确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补偿标准,按照考核体系健全、服务数量准确、医疗质量真实、群众满意度过硬、考核方法可行的原则,对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机构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单位、全站、全团队、全人员的绩效考核,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把医疗卫生队伍的积极性由创收项目转移到公益项目上来,把工作着力点转移到减少社区各种疾病发生上来,彻底解决“重医疗轻预防、重院内轻社区、重功利轻公益”问题,促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回归公益性质。

六是完善支撑体系。全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管理、药品管理供应、资金财务规范,设备设施运行等工作。在区级公共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公共卫生助理下派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分中心任主任,选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到区级公共卫生单位挂职业务科室副主任,建立人员互派制度,实现共建、共享、共荣、互融、联动的合作机制。

七是提升工作效能。(1)以三级医院支援社区为契机,“腾笼换凤”,充分吸纳省人民医院、市胸科医院、市脑科医院、市第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三级医疗机构优质资源,实现更为广范的“错层下沉,纵向合作”。省人民医院与区卫生局形成一体化、紧密型的全方位的合作。省人民医院向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派出专家和技术团队、相关专业设备,支援临床科室建设,首选合作开设神经内科病区;在区妇幼保健所设立雨花社区眼保健中心,填补城南地区儿童眼科诊疗的空白,健全其服务功能。(2)与残联合作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复室,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与残疾康复工作的协作,将残疾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残疾康复服务能力,注重提高残疾人获得康复服务的可及性;与体育部门合作建立5个国民体质监测站,扩大体质测试人群和建立国民体质档案,为社区居民身边提供方便实用有效的体质监测服务;与红十字会共同建立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基金,对辖区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个人医药费用在3万元以上低保户、五保户,6万元以上特困大病患者开展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卡”持卡人实行五免五减半政策优惠;与计生部门共创“世代服务”品牌;与工、青、妇等组织共同培训艾滋病防治志愿者队伍。(3)促进卫生系统和社会各个组成部分以及卫生系统内各个组成部分的有机联系和互动配合,改变零散和粗放的状况,使之运行高效、水平提升,提升卫生系统的整体绩效,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五、改革的方法和步骤

1.中心突破(20*年3月—4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改革,取得改革突破。

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范文3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区卫生局成立以政协副主席、卫生局长为组长,卫生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卫生院院长担任组长,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按照统一机构设置和人员准入,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信息化管理的“六统一”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3、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标准化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4、各卫生院要建立健全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

1、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六统一”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乡镇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

区卫生局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

严格按照我区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

五、加强农村医疗监管,取缔非法行医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凡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者,均应支持和鼓励,引导他们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六、完善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

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财务、药品和工资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行政统一管理

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区乡村一体化工作。乡镇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区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三)统一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村卫生室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使用收费专用票据。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册。

(四)统一药品管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招标采购,药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各卫生院,乡医定期到医院领取,各医院在做好卫生室药品代购、储存、发放、统计等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储运、销售、建账等环节的指导和监管,药品全部进价销售。乡村医生不得私自在外进购药品,一经发现,各卫生院要按相关法规严肃处理,并要上报卫生局,情节严重者要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七、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乡乡村医生

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按所辖常住人口的1‰—1.5‰配备,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室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配置。乡村医生的选聘由乡镇卫生院从辖区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在岗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每两月培训一次,由各卫生院负责培训。乡村医生的退休年龄统一规定在65岁,各卫生院要对到龄乡村医生按时办理相关保障手续。

八、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一)区卫生局与卫生院按乡村一体化工作职责签订责任书,每个季度末月对卫生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公共卫生经费的依据。

(二)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季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2、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

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

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

5、执行药品零差率制度的情况;

6、群众的满意度。

考核办法按各卫生院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三)年度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兑现全额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年度考核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者按分值比例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费。年终考核分值80分以下、60分以上,兑现7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年终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者,不兑现公共卫生经费。

九、责任追究

1、卫生院院长是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一体化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敷衍了事,消极应付者。对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在卫生局考核中,连续两次未完成工作目标者,组织上进行诫勉谈话。

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管理”),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农村卫生服务功能,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卫生服务差距,对于进一步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我市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就要是在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的指导下,按照卫生部、省及市业务部门的要求,逐步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工作目标

以行政村为单位,规范、稳妥地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在全市探索市、乡二无治理模式的有效形式,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为我市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方便、价廉、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医改工作带来的惠民成果,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目标的实现。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村卫生所的公益性,增进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和效率。

2、坚持实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优化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为主导,健全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

3、坚持循序渐进,分阶段、有步骤推进,逐步实现全面整合。

4、坚持院办院管为主体,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

5、坚持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全面推进,中西医相结合。

6、坚持探索村办乡管的运行机制,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村卫生所健康发展。

四、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村级卫生网。

1.规划。严格按照我市村卫生所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有1所村卫生所,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所;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在距村卫生所较远(1公里以上)、居民较为集中的自然屯设村卫生室。村卫生所和村卫生室同属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

2、房屋。村卫生所房屋鼓励争取政府支持、集体租赁和村医集体购买。其房屋面积和基本装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规划和配备,其中,村级卫生所(室)业务用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0平方米,有独立分开的预防保健室、诊察室、治疗室、处置室和药房。

3、设备。至少拥有以下基本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身高体重计、诊察床、诊察桌、出诊箱、药品柜、输液器材、换药器材、紫外线灯、污物筒、资料柜、电话、简易高压灭菌设备、灭火器、观察床、输液椅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有条件的应配置电脑、电视、心电图机、氧气瓶等;设有健康宣传栏或宣传窗。

4、标识。全市村卫生所实行统一标识,印章。

5、布局。要做到结构合理,环境整洁,物品、器械放置有序到位,相应制度、图表上墙公示,要在醒目位置张贴便民措施或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常用医疗收费标准和注射药品配伍禁忌表。

(二)实行“七统一,两独立”。

“七统一”即:在行政、人员、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绩效考核等七个方面加强规范管理;“两独立”即:村卫生所(室)实行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

1、行政管理。

(1)市卫生局管理职责。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全市乡村一体化工作,制定出台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乡村医生工作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

(2)乡镇卫生院管理职责。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本乡镇卫生工作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对村卫生所(室)实行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聘任村卫生所(室)长,聘期一年,实行目标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卫生局打击和取缔本辖区内无证行医、乡村医生所外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

2、业务管理。

(1)乡镇卫生院统一部署、安排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对村卫生所(室)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2)乡镇卫生院要带领和指导村卫生所转变服务模式,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组织医务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和主动服务,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

(3)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要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4)要严格加强乡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机构的门诊登记、处方书写、药品使用等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规范。

(三)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和监督。

(1)市卫生局职责。要加强对乡镇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收支审计。

(2)乡镇卫生院职责。统一管理各村卫生所(室)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固定资产,实行“村财乡管村用”。设立村卫生所(室)总帐和分帐,对各个村卫生所(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和业务收支帐册。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其价格和药品价格,对各村卫生所(室)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收据,做到收费价格公开,票据齐全。

(3)村卫生所职责。自觉接受乡镇卫生院财务监管。财务实行独立核算。从业务收入中统一提取卫生事业发展统筹资金,用于支出村卫生所(室)的房屋租赁、办公用品、取暖费、水电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四)药品管理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集中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双轨制。村卫生所(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村卫生所(室)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验收记录,不得擅自扩大用药范围,要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基本药物,严格控制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的使用。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五)工资管理

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管理和发放乡村医生工资,乡村医生工资由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补助和诊疗活动收入三部分组成。

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取得;基本药物补助按销售额比例补到人头;诊疗活动收入根据村卫生所(室)诊疗次数获得相应比例的一般诊疗费。此外还包括中医药收入等其它收入。乡镇卫生院统筹本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用于支付乡村医生工资和村卫生所(室)业务支出。

乡村医生业务收入利润提取比例(第一次统筹),乡村医生取得的月收入低于300元的不参加统筹。

当月利润(元)提取利润比例(%)业务收入工资发放(%)

低于(含)300不参加利润提取全额发放

301—500595

501—1000694

1001—2000793

2001—3000892

3001以上991

村卫生所诊疗活动的利润提取统筹后,所取得的利润达到一定金额后进行第二次统筹,工资达到2500—3500元/月的按2%统筹,达到3501—4500元/月的按3%统筹,超过4501元/月的按4%统筹(不含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收入)。

乡村医生业务收入二次统筹比例(第二次统筹):

业务收入按比例提取后利润达到(元)统筹比例

2500—35002%

3501—45003%

4501以上4%

(六)人员管理

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按所辖常住人口的1‰—1.5‰配备,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所(室)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配置。

(1)乡村医生应接受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全部进入村卫生所(室)执业,私自执业者一律取缔乡村医生执业资格。

(2)乡镇卫生院可根据需要调配乡村医生到卫生院或村医生所(室)工作。在本辖区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方可调配聘用到卫生院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可在本乡镇本村级医疗机构调配使用。

(3)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

(4)禁止一人办所。对于夫妻或父子(女)同所的必须三人或三人以上同时执业。

(5)乡村医生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对于未完成本年度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乡村医生,不予参与年度考核和下年度聘用。

(七)目标考核管理

(1)卫生局职责。负责对乡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组织实施工作进行考核。制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村卫生所(室)从业人员培训和年度考核。

(2)乡镇卫生院职责。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2、村卫生所的医疗服务质量;3、村卫生所的内部管理;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5、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3)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和工作经费。在卫生院工作的乡村医生参照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享受与卫生院职工同等工资、待遇和福利。

(八)两独立:即村卫生所(室)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

1、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所(室)均为独立法人,其法人代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村卫生所(室)的工作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自行承担。

2、财务核算独立。村卫生所(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实,统一分配,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对全市村卫生所(室)进行排查,核实在岗乡村医生人数。

2、统一规划。根据全市实际,综合统筹乡村一体化工作布局,重新核发村卫生所(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确定乡村医生执业地点。

3、实质运作。对村卫生所(室)进行整合,对村卫生所(室)现有资产进行盘点,确认,出台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履行有关人员聘用手续。

4、总结验收。重点考核工作落实进度、管理制度执行、卫生服务开展、药品采购使用、技术人员执业等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市打标立样,予以推广。

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农村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以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和利用为切入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改革现行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制,优化配置卫生资源,把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联为一体,使县级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和设备下沉,拓展县级医院的服务领域,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能力,构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格局,缩小城乡医药卫生差距,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问题。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三个统一,五个不变”的要求,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深化运行机制改革,把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连为一体,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技术、管理上的优势,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县镇两级卫生服务功能,实现资源共享、统一管理、优化结构、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达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壮大、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的目的,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三、工作模式

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使优质资源最大限度惠及基层群众,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具体工作模式主要有:

(一)建立以管理为核心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模式。由县中医医院托管蒋村镇卫生院,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采购与调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充分利用县中医医院人才、技术、管理和信息优势,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二)建立以医疗信息为核心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模式。在医院及甘河卫生院、余下卫生院之间实施医疗信息一体化管理,建立一套县镇一体化的医学影像数据库。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就诊检查时,通过该系统将患者医学影像资料实时传送到县级医院影像会诊中心,由县级医学专家根据影像资料即时做出诊断。同时,乡镇卫生院医生也可在当地看到患者在县级医院检查的诊断报告、影像报告和影像资料结果,及时正确地做出诊断。该系统通过“电子医生”下乡,将在最短时间内为患者提供有价值的远程医疗会诊意见,并做出快捷、及时的诊断决策,使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就医时,也能享受到县级医院专家的远程医疗服务,缩小县乡医疗差距,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从而实现医疗信息县镇一体化。

(三)建立以妇幼保健技术为核心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模式。由县妇幼保健院对草堂镇卫生院实行对口支援,主要内容包括:充分利用妇幼保健院的专科优势,加强草堂卫生院的妇产科及儿科建设;积极建立草堂地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规范操作规程及服务行为,把草堂地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建设成基层妇幼保健的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开展人员的双向交流和培训,把优秀人才引向基层,并为乡镇卫生院培养“沉得下、留得住、用得上”的妇幼保健人员;把先进的技术引向基层,充分利用支援医院的医疗资源优势,形成有效、紧密的技术支撑,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有效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一)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

被托管的镇卫生院的医疗、防保人员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调配,一体化管理后,保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不减、财政投入不减,达到人才协调使用、医疗服务优化、利益共享的目的。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只负责对相关卫生院的业务技术指导,不参与其内部管理。

(二)明确管理方式

一是“三个统一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将镇卫生院的人员管理权限并入县级医院。支援镇卫生院的人员与县级医院人员在福利待遇、职称评审、选拔使用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岗位相对固定、人员按需流动”的原则,由县级医院统筹使用调配人员,不受现阶段人事制度影响,不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分配制度适当向乡镇岗位倾斜。财务财产统一管理。县镇两级医疗机构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资产统一登记,分别建立台账。镇卫生院开展业务所需设备可由县级医院灵活调剂使用,原资产属性不变。加强对镇卫生院账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财务管理。医疗业务统一管理。镇卫生院医疗业务由县级医院统一管理,做到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按照功能定位和技术要求开展医疗服务。

二是“五个不变”。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保留各自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镇卫生院可增挂县医院分院的牌子。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和任务不变。镇卫生院仍然承担行政区域内预防、康复、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职能,县级医院负责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乡镇卫生院最根本的职能。镇卫生院要充分借助县级医院的技术、资源优势,不断扩展基本医疗服务内容,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镇卫生院公益性不变。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机构,保持镇卫生院公益性是让广大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保持县镇医疗机构财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不变。镇卫生院人员工资按现行政策全额拨付,可采取“财政拨付总额预算,工作岗位按需确定”的方式进行人员经费动态管理。不允许县级医院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侵占和挪用国家对乡镇卫生院的财政投入资金。

三是“两提高”。通过实施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提高镇卫生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当地老百姓在本镇就能享受到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而只支付镇卫生院的收费标准,不断提高就诊人次,促进镇卫生院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四是“三制”管理。即坚持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镇卫生院仍属独立法人单位,院长实行公开招聘,由托管的县级医院提名,县卫生局考核任命,在一体化管理框架下履行卫生院院长的管理职责。镇卫生院按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实行全员聘用,托管模式的镇卫生院人员聘用由县级医疗机构统一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院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制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及分配方案,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兑付报酬。一体化管理前,镇卫生院要进行资产登记造册,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镇卫生院所需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均按现行模式采购、配送。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1月20日)。县卫生局对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对参与试点的镇卫生院的服务人数、服务半径、医院规模、医务人员数量及技术结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县镇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为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21日—2011年1月30日)。召开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扎实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由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对被托管的镇卫生院进行资产清查,理顺体制机制。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2月—2011年6月)。县卫生局要及时召开会议宣布试点方案。试点医院要根据《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2月)。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各试点医院要进行自评,及时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达到“以评促管”的目的,从而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队伍管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医务人员的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财政、食品药监、物价等部门及参与试点的县镇医疗机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试点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等部门要落实公立医院政策性投入;将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医疗机构的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公立医院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医院加快发展;落实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三)健全各项制度。各试点医院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引入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系统的县镇卫生一体化管理体系。同时,要认真分析查找在机制、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完善,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行为,促进医院高效规范运转。

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范文6

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

1、完善和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实现社区卫生服务100%覆盖全体居民,更好地适应、服务和满足社区居民就近、及时、方便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愿望。

2、实施新一轮提档升级工程。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实施新一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提档升级工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使符合省定建设标准的中心和站的比例分别达到96%、75%以上。围绕群众需求发展特色科室,开展星级社区卫生服务创建活动,启动社区医疗与居家养老一体化试点工作。

3、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以实用技能培训为重点,组织开展公益性培训;联合高校开展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深化社区卫生联合体工作内涵,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人才、技术、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指导帮扶,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工作机制,探索三级医院退休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工作模式,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完善社区卫生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职能的履行,完善社区卫生机构管理制度和退出机制,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优势互补、合作紧密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率达到60%。

5、落实社区卫生服务重点工作。开展“示范全科服务团队”、“优秀社区全科医生、社区护士”评选活动,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建设,所有中心实施家庭医生制度,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率达80%以上。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年度使用、更新率达到85%以上。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和考核制度等改革任务,使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和关键岗位倾斜。

在推进全科团队、家庭医生服务基础上,开展社区卫生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活动,拓展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和影响力。以市为单位,社区预防保健服务人次比例稳定在70%以上,社区门急诊比例稳定在45%以上,门诊均次费用比三级医院低50%以上。

二、推动妇幼健康事业健康发展

1、加强网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产儿科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等级保健所创建与复核评估,争取2所妇幼保健机构通过省等级评审。开展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提供温馨安全的服务环境,合格率达50%以上。配合省卫计委做好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和重点人才第二周期评审的申报工作。

2、改善保健服务质量。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及妇幼健康技能练兵活动。做好围产期服务管理,将孕妇学校建设达标列入助产技术一票否决条件,降低剖宫产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推进孕产妇和0-3岁儿童系统管理,完善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增强母婴急救能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评价,开展爱婴医院评审,做好迎接省、国家复核的准备工作。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及管理质量,做好数据分析利用,确保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10万和4‰以下。

3、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县级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以县(区)为单位婚检率达到50%以上。规范孕前咨询和孕前、孕早期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农村妇女孕前期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项目,预防神经管缺陷发生。规范推进全市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提高产前筛查率、诊断率和确诊率,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4、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细化孕产妇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阻断项目实施方案,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干预服务。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考核与评价,促进项目运行质量提高。落实地方配套经费,确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人均标准不低于500元、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128元。加强宣传引导,确保项目工作居民知识知晓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稳定在90%以上。

5、依法做好妇幼健康服务管理。贯彻“一法两纲”、《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依法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与技术的准入与监管,开展打击“两非”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动,确保持证率100%。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加强发放全过程监管。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95%以上。

三、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提高项目补助经费标准。将项目人均经费标准提高至不低于40元。督导检查项目经费落实情况,推动项目资金在基层特别是村级的落实。做好项目联系点工作,加强对一些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的干预性研究,探索更有效的项目组织管理和服务模式,及时推广基层好的做法与经验。

2、加强条线间综合协调。明确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明细,根据省要求统一基本台帐。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镇村两级的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指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