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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报告范文1
根据镇委通知要求,现就我村2016-2019年危房改造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村2016-2019年进行危房改造共有39户,经对已验收的改造户进行入户查看,所有补助对象均符合要求,并已入住。
二、资金发放规范,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或变相使用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全部按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其中农户补助款均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不存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现金情况,也没有发生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现象。
三、针对危房改造户,归整档案做到材料齐全,一户一档;把基本农户危改信息录入系统,确保管理规范。
危房改造报告范文2
一、基本落实情况
乡全乡土坯房户数为1532户,D级危旧土坯房户数为857户,改造任务数245户,其中新建196户,维修加固49户。经过四批次验收审核,共245户达到验收标准。其中新建完成199户,超任务数3户,维修加固完成46户。
二、各类群体落实情况
1、特殊困难群体落实情况
全乡特殊困难群体改造任务分别为:低保任务29户,贫困残疾户11户,分散五保户7户,两红人员17户。以上四类人员均已落实到位。
2、地质灾害户落实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户改造任务为36户(含去年7户),目前已经全部动工,验收合格资金发放到位的21户。
3、民政部门实施任务落实情况
全乡有2户民政部门实施的改造任务,分别为邱衍生(邱长浪之父)和骆永松,均已验收合格并达到补助资金发放标准。
4、“水上漂”、“双渡”落实情况
全乡水上漂”135户、“双渡”78户。其中已落实或动工共146户,占任务比例为68%。其中集中建房75户(包括过埠田心集中联建56户,41户每户已拨付补助款¥35000,其中18户已提前入住1号楼一至三楼),分散改建23户。
5、代建户安置情况
全乡代建户共15户,目前14户均已竣工,并陆续乔迁入住,只有1户(余先伟)进入工程扫尾阶段,正加紧施工,确保春节前全部入住。
三、集中点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危房改造报告范文3
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继续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当前办好农村教育、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责任。搞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让孩子远离危险,走进安全、舒适的校舍,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人民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各级政府要从实践“*”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建立由分管副省长牵头,教育、计划、财政和建设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改造任务,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改造规划和具体的实施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危旧校舍改造。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消除现有危房。今后,当年出现的危房必须在当年消除。各地要组织力量对行政区域内的校舍进行一次彻底核查,摸清校舍的完损状况,把排查出的危房和目前虽未出现险情、但建筑质量较差和已经超期服役的旧校舍一并列入改造和监控范围,根据校舍的危险程度和当地经济条件,按照先急后缓、先危后旧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制定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同时,要适应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统筹解决学校的生活和卫生设施。要根据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生源情况,进一步完善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坚持先布点后改造,避免投资浪费。
三、政府要担负起筹措危房改造经费的主体责任,把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公共财政体系保障的重点,继续增加专项转移支付,千方百计加大危房改造投入。县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农村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将学校危房改造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当前改造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可通过贷款筹措危改资金,省、市对部分财政困难县(市、区)的危房改造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按照中央提出的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省将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转移支付力度。各市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并对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逐县研究,保障财政困难县(市、区)及时消除危房。同时,要多渠道筹集危房改造经费。要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和四项教育费,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危房改造。鼓励、支持通过置换闲置教育资源、盘活集体性资产筹集危改资金,并可免除有关税费。积极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鼓励提倡社会捐资改造中小学危房。鼓励通过东西结合、城乡结合等对口支援方式,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进行危房改造。
四、各地要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重点,实现农村中小学校舍的长治久安。校舍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遵循“经济、实用、整洁、安全”的原则。要高度重视改造工程质量,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不能因财力不足而降低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标准。为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管理,中央和省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制度和规范,各地要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要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从论证、立项、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尤其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平房校舍改造的监控力度,坚决杜绝农村地区的建筑陋习。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严格履行规定手续,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责任。所有参与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与监督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以及相关行政负责人,都要按各自的职责对改造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认真落实查勘鉴定制度,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加强校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形成良性的修建管理机制。各地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校舍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完善险情报告制度,定期组织查勘鉴定,形成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险情隐患并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防范机制,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避险、早改造。对那些暂时无力改造的危旧校舍,要重点监控,确保万无一失。今后,省每年都要组织危房抽查鉴定,并校舍安全警报。在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的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加强校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真正做到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定期养护、及时修缮,最大限度延长校舍设施的安全使用期限,努力缓解校舍安全形势,减轻危房改造压力。
危房改造报告范文4
按照**年全部解决我县农村现有中小学危房的总体目标,从**年至**年全县计划改造完成现有的40939平方米危房,规划建筑面积51522.63平方米,危改工程总投资测算2261.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0万元、省级专款127万元,县级专项资金300万元,其它渠道筹资1584.05万元。拟改造B级危房4717平方米,总投资194.03万元,其中县级专项30万元,其它164.03万元;改造C级危房7561平方米,总投资325.78万元,其中县级专项123万元,其它202.78万元;改造D级危房28661平方米,总投资1741.2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0万元、省级专款127万元,县级专项147万元,其它1217.24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如下:
**年规划建筑面积22676.63平方米,改造危房面积17423平方米,其中B级2372平方米,C级2495平方米,D级12556平方米,总投资1000.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0万元、省级专款43万元,县级专项100万元,其它677.75万元,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学校39所。
**年规划建筑面积19073平方米,改造危房面积15410平方米,其中B级1216平方米,C级3026平方米,D级**平方米,总投资765.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0万元、省级专款31万元,县级专项100万元,其它564.65万元,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学校39所。
**年规划建筑面积9773平方米,改造危房面积8106平方米,其中B级11292平方米,C级2040平方米,D级4937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省级专款53万元,县级专项100万元,其它341.65万元,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学校19所。
分年度实施计划按危房等级分类情况见附表。
二、危房改造规划总体思路
我县现有农村中小学危房面积40939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28661平方米,占70%。改造D级危房是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县危房改造的总体思路是:以D级危房改造为重点,兼顾改造B、C级危房,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部消灭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
在时间安排上,**年、**年是全县危房改造的攻坚年,将集中解决急需解决的32833平方米危房,占危房面积的80.2%,其中D级危房23724平方米,资金投放总量达1766.4万元,占全部危改资金2261.05万元的78.1%。**年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改工作将全部结束,安排改造任务8106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4937平方米。
三、工程总投资测算依据的说明
由于全县B、C级危房所占的比例小,而且大部分是D级危房的附属设施,只能和D级危房一并拆除改造,因此改造B、C级危房的平米造价并不能降低。D级危房大多需推倒重建,重建面积均大于原危房面积。基于以上考虑,再加上原材料涨价等因素,我们测算的全县农村中小学B级危房改造平米造价411元,C级危房改造平米造价431元,D级危房改造平米造价为608元。
四、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造投入保障机制的重要措施
根据测算,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总投资需要2261.05万元,除中央资金250万元、省专项资金127万元之外,剩余1884.05万元,县财政将安排300万元。为了确保危改资金到位,我们将采取如下主要措施:
(一)根据**政【**】4号文件《**池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县财政从**至**年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将安排100?120万元资金,用于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二)对于当年新增加的中小学危房,将根据一事一议的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动用机动财力,做到新增多少,消除多少。
(三)县财政局、计委、扶贫办、教体局四部门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按时到位,并管好用好这部分资金,充分发挥上级资金的带动效应。
(四)在确保各级政府投入资金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积极开辟其它渠道,动员各方力量,捐资助学,广泛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弥补危改工程资金的不足,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步伐。
(五)县政府成立了全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组织,以加强对全县危改工作的领导。同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目标责任书,建立危房改造督查机制,确保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得到落实。
危房改造报告范文5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要求,精准认定对象,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完成脱贫攻坚中住房安全保障重要任务,为圆满完成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危房改造任务。鼓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提前实施任务,并强化措施、科学组织,确保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安居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村委主导、农民主体。各村主导工作实施,要加强领导组织,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使其主动、积极建设美好家园。
二是坚持对象精准、重点突出。补助对象必须精准识别,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坚决甄别剔除,切实帮助真正困难群众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重点支持有脱贫任务的困难农户改造危房,对特困户在总量明确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批实施、兜底解决。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节约。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广低成本建造和加固改造技术,提倡就地取材,提升改造住房的经济性。在建设标准上做好管控指导,引导农户量力而行,摒弃攀比、浪费陋习。
四是坚持资源整合、提升成效。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实现安全居住基本目标。在此基础上,优化完善房屋结构和功能设计,统筹整合基础设施投入和项目配套,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整体效益。
二、主要政策
(一)政策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为农村地区。风景名胜区要按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对象标准
补助对象必须是户口为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住房困难的居民。具体是:
1、根据经济贫困程度分为四类。指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分别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认定,并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相关内容。2、根据住房情况分为危房户和无房户。危房户是指农村住房经技术鉴定为C、D级危房、且无其他自有房屋的农户(D级为整栋危房,C级为局部危房)。房屋危险程度由县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入户认定,并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相关内容。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可居住的农户。无房情况由农户自报、“三榜公示”、房管部门核查等多项措施相结合认定。
(三)改造要求
1、改造方式。拟改造的农村危房经鉴定为D级危房农户和无房户的应安排新建;鉴定为C级危房的必须维修加固(拆除新建的不得安排补助)。新建房屋坚持就地就近建设,并以分散分户改造和以农户自建为主,也可选择在集镇建房。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较多的地方可规划集中建房。自行实施改造确有困难的,可通过政府和村集体实施代建或“交钥匙工程”,或者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安全的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等特别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持购买城镇商品房,不得用于敬老院建设,不得以任何名义进城进园区集中安置。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政策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改造标准。C级危房改造,必须在对危房主要危险构件全部甄别鉴定完成的前提下,逐项实施维修加固,切实解决其质量安全问题,确保加固改造后房屋达到15年以上安全期限。D级危房拆除重建,要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相关规定。建筑层数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米;原址重建宅基地面积不足60平米的可建两层,但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10平米。超出此范围的不得享受补助政策,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兜底保障解决特困农户安居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帮扶力度。对于完全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不能自建房屋的特困户,政府必须切实担负责任、实施兜底保障。一是健全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各地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如“交钥匙”工程、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切实可行的多种措施,实施住房兜底保障,帮助特别困难农户解决安居问题。保障房屋农户无偿享有“使用权”,村集体要加强管理。二是严格兜底保障标准。兜底保障措施应解决农户的基本安居需求。对政府或集体实施“交钥匙”工程要明确建筑面积要求:1至2人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平米,3人以上户不得超过60平米。同时,要有住宿和生活功能齐全的独立空间,水电安装到位,达到基本装修标准。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和的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要做好修缮加固和功能改造,确保质量安全和使用需求。
(四)资金拨付
1、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对象类型、不同改造方式等不同情况,参照我省2020年度四类重点对象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对于新建房屋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确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的,要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必要时采用“交钥匙工程”等兜底保障方式,切实解决其最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于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另2020年省出台危房改造标准后以省定为准。
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其他风貌管控重点区域的维修户,补助标准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酌情提高。按照上述标准安排资金后仍有结余的,应将其追加安排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别困难农户,不得结转用于其他项目或下一年度任务。
2、资金拨付。各地要根据各自实际规范补助资金拨付。新建房屋的,补助资金要明确分阶段拨付比例(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拨付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经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到户。在拨付程序上,应由建设部门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进度款数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由村委会和补助对象签订协议实施“交钥匙”工程或代建(加固维修)的,补助资金可由县财政拨付至协议指定的第三方账户。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一)明确任务、分解计划。市里下达2020年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和实施方案后,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将任务逐级分解到村、组。
(二)精准识别、确认对象。有农村危房改造意愿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村评议、乡复核、县级审定的“三级认定”和县乡村“三榜公示”程序,对其贫困类型和居住房屋危险等级等情况进行核查,筛选出初步名单,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其中,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对四类困难群众补助对象的相应身份类型进行认定,住建部门要对申请改造对象的住房安全情况进行鉴定,并在《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中分别予以确认。各地要规范简化危房鉴定和对象认定程序,经核查初步符合相关要求的,由县级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信息联审,确保对象精准。名单确定后,需与建房对象签订协议,明确自觉履行遵守规划审批要求和拆除危房、腾退宅基地等责任义务。
(三)科学施工、狠抓进度。对象确认后,要督促农户抓紧确认施工方案、进入开工阶段。期间,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将进行施工的组织调度和质量安全巡查指导,4月7日前全面动工,5月31日前必须全面完工,确保6月30日前全面入住。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各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在6月30日前组织验收,按照工程检查情况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验收合格并完成资金拨付的房屋,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有“政府援建”字样和“民心图案”的长方体标识牌。标识牌尺寸为28cmx20cm,材料为铜质或钛金,字体及图案为红色,在标识牌右下方标注“二○一九年”,挂牌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春节后,省直部门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省级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并根据检查情况形成省级绩效评价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象认定管理。各地要在此前建立四类困难对象台账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标准、认定程序,对补助对象进行核定把关。农户有鉴定房屋要求的,住建部门要主动上门鉴定。对老幼体弱、知识水平低下的特别困难农户,乡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优先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不漏一户。在县级认定环节,县级政府要牵头协调公安、房管、车管、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补充联审,并由县级审计部门进行事前审计、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名单。将享受过其他住房政策、另有自有住房的取消补助资格,对四类对象中发现名下有非小型生产用车辆、拥有规模以上工商企业产权或注册其法人的农户商请相关部门核定其对象身份类型,精准确认补助对象。年度脱贫的危房改造户,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需向扶贫部门提交《退出贫困对象住房情况审核认定表》。
(二)加强资金运行管理。各地要按照《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克扣、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补助资金运行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纪问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安全是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编撰图集、技术推广、工匠培训等方式引导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水平,重点加大对加固改造技术的技术推广和监管指导,切实提高农房加固改造后质量水平、确保达到15年安全年限。另外,各地要加强农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农村建筑工匠执业资质和质量安全责任终身负责制,维修房屋要鉴定报告中主要危险部位、构件等内容在房屋显要位置挂牌公示,以备检查工程维修加固情况。通过加强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实现全面覆盖、精准到位、便捷高效的质量安全检查,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新建房屋检查情况要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维修加固房屋检查情况要填写《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并归入农户档案。抗震设防烈度较高地区,市、县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四)加强建筑风貌管理。加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将农村危房改造等与乡村振兴战略、传统村落保护、客家民居建设、村庄治理等相结合,并从规划层面合理配置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另外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水利、交通、农业等项目进行统筹整合,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在农房单体建设上,要做好户型和外观设计引导,体现特色家园、致富田园、生态庭园、文化乐园、和谐乡村的良好风貌。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审批管理上,要出台包含规划选址、建筑朝向、外观结构、层数面积等审批内容,体现风貌管控要求。县、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相关情况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登记手续,建立审批发证台账,规划审批内容要在现场挂牌公示并做好后续规划实施监管。此外,要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新房建成后原有旧房要限时拆除。
(五)加强工作信息公开。各级要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内容、操作程序、对象审批、实施结果等信息。要编撰政策宣传册,组织人员进村入户主动宣传。要建立公开省、市、县、乡四级农村危房改造专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咨询、申诉,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通过多措并举,积极营造阳光透明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加强农户档案管理。要按照国家部委和省里的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农户危房改造申请书、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附件2)、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附件3)、《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附件4)、《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附件5)、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附件6),农户(夫妻)身份证、户口簿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残疾人等四类对象身份证件复印件,农村危房改造协议(含信息公开、拆旧还基等条款),危房改造前、中、后照片,《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和其他要求所需资料等。档案资料要逐级管理、专人负责、规范齐整。在此基础上,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化录入,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完整、准确录入至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民政部门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做好灾后倒房重建资料收集管理和信息录入,之后再移交建设部门存档备查。各地要加强对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检查,提高录入数据质量。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办公室要配备工作人员与办公设备,落实工作经费。要强化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责任,镇实行蹲挂点班子成员和干部责任制,责任分工见附件1,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农户改造危房。对文化程度低、残疾、老幼体弱等困难农户,由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站和驻村工作队员配合村“两委”人员主动上门做好有关申请事项及后续相关审批、建房、验收和报账等事项。
(二)落实管理措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凡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要尽量予以减免。要组织好建筑材料的生产、供应和调度,防止发生建材乱涨价现象,并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严把建材质量关。
危房改造报告范文6
一、时间安排
4月16日-4月22日,镇党委、政府配合各村完成全面自查,并于4月22日上报自查报告。
二、具体内容
重点排查2015年以来,利用扶贫资金实施的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硬化道路的工程质量和项目手续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查看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原始房屋鉴定,施工、竣工验收等程序手续是否完备。重点查看危房改造后的贫困户居住使用和房屋质量情况,是否仍然存在应改未改,改造后原住宅未拆除等情况;查看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厕所改造是否能够达到使用标准,粪污处理是否有合理渠道,
2.精准扶贫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工程各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水质是否达标(分散式供水采取“望、闻、问,尝”四种方式查验是否达标,集中供水工程查验相关水质检测报告,按规定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工程的维护、看护情况,水源井周围的保护情况及村民安全饮水的现状。
3.扶贫资金建设的农村道路、桥梁情况,查看工程的审批、质检、监理、验收等项目手续,相应的资料归档情况,实地查验硬化道路工程质量。
三、任务分工
镇党委、政府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硬化道路等民生工程开展全面自查。镇直相关部门成立三个专项督查组,对各村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专项督导组:
第一组负责督导危房改造
第二组负责督导安全饮水
第三组负责督导项目情况
四、核查方式
1.各专项督查组入户核查情况,将情况汇总,于4月22日前,上报镇扶贫办,指导各村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确立整改时限。
2.各督查组原则上在各村完成自查工作后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在督查期间自行安排督查工作进度,督查结束后形或专项督查报告。于4月27日前报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的具体查验方案,明确检查标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对问题多发、易存在风险的方面要着重强调。指导各村落实好本次“回头看”工作,
2.各村、行业部门对本次自查“回头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查真改,真实反映工作情况。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组织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要建立台账,细化梳理各类问题,实行销号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坚持问题导向,保证问题整改到位,防上发生反弹。
3.层层压实责任,工次查验整改结果需村级书记、第一书记签字背书,对虚假整改、欺行了事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