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护的意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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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护的意义

学校保护的意义范文1

摘要:学生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然而,由于实习学生身份定位的缺陷、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学生维权意识和能力缺乏等原因,导致实习学生遭受人身伤害及劳动权益损害时权利难以实现,不利于我国职业教育的顺利发展。文章分析了实习学生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加强实习学生权益保护的若干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 职业院校;实习学生;权益保护

0引言

由于多种原因,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权益易受侵害,其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积极探索与构建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保障体系,建立切实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不但有利于保护实习学生的权益,培养合格的优秀人才,而且对于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顶岗实习学生权益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劳动权益遭侵害,维权困难实习单位没有提供适当的实习条件和待遇,劳动时间长、加班现象非常普遍,同时加班工资缺乏保障,顶岗实习企业与学生签约比例较低。而且,按现行法律规定,实习生与实习单位间不能形成劳动关系,无法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请仲裁处理,也难以向单位工会组织寻求帮助,在维权途径上困难重重。

1.2 人身权益受损害,救济障碍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如果是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法》和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费由工伤保险或者由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单位支付。但对权益受损的职校实习生来说,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依据、途径等方面却有很多障碍。如江苏省常州高级技工学校焊接钣金专业学生陈某,由学校安排到常州某化工设备公司从事焊接工作实习。陈某在焊接化工容器间操作结束后,独自从容器里出来时受了伤,司法鉴定为六级残疾。为了协商赔偿事宜,陈某及家人多次奔走于学校和企业之间,始终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2顶岗实习学生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

2.1 实习学生身份界定的缺陷法律适用是以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为基础,解决实习学生的身份问题是有效保护实习学生权益的重要前提。对于实习学生的身份的界定,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一是劳动者说。观点认为,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不管是否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或劳动合同,就与实习单位建立起劳动关系这一点看,实习学生就是实习单位的员工。二是学生说。观点认为实习学生尚未毕业,与学校之间还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学生的实习活动是学校教育活动的一个环节,所以实习学生的身份应该属于学生。三是折中说。此种观点认为对于实习学生身份的界定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界定。正是由于对顶岗实习学生的身份界定的不明确,造成其维权困难的不利局面。

2.2 顶岗实习法律制度的缺失有关法律法规定性不明确是顶岗实习学生经常遭遇侵权的关键原因。现行法律没有把学生实习纳入劳动者范畴,实践中,如果学生实习出现劳务纠纷,而这种劳务纠纷,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规,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1996年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附则中,把实习生也纳入工伤保险范围,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把这一内容取消了。实习学生的人身伤害也无法按照工伤处理。

2.3 校企实习过程管理的缺位一是顶岗实习管理不到位。一些学校对顶岗实习重视不够,疏于管理与教育,教学目标缺失,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影响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顶岗实习与企业对接不上,大多数企业都没有针对实习学生的相关岗位培训计划,有的企业根本就把学生当成低成本的劳动工具,要求长时间顶岗加班却无报酬或仅有微薄补贴,学生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2.4 学生维权意识和能力的缺乏根据有关调查显示,实习学生一般不了解自己在实习期间的权益到底有哪些,使得一部分实习学生在受到侵害时,不愿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甚至根本就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同时,由于就业压力,使得实习生处于弱势地位而不敢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另外,实习学生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和心理素质去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自我保护能力较弱,也是其合法权益受损的重要原因。

3有效保护实习学生权益的建议与对策

3.1 法律层面的保障

3.1.1 从现有法律规定寻找救济的路径学生实习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学生实习期间各种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家出台详细、严格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但目前实习生自我保护最有效和可行的办法,是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该协议虽不是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但仍适用于合同法。

实习学生的人身损害应按民事侵权纠纷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应当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对受害学生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学校应对实习学生承担一定的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则学校对学生的人身损害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对受害学生承担的是侵权法上的补充责任。造成损害的直接责任人应首先承担责任,承担补充责任的责任人在直接责任人不能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承担责任,且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直接侵权责任人追偿。

3.1.2 从长远发展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①明确实习学生的法律地位。虽然其身份不同于企业内的普通劳动者,但仍可借鉴境外职业法律的规定,将职校实习学生视为特殊劳动者,享有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应具有的相关权利。德国劳动局有专门的条例来保障实习学生的各种权益,我国在立法时,不妨借鉴德国以及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②合理确定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的劳动报酬。美国《公平劳动标准法案》允许企业对包括实习生在内的五类人员支付低于最低工资的劳动报酬,无锡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企业应给予实习学生适当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按不低于当地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由企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实习学生。青岛市也出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生权益保护办法》,根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生实习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习见习条例》规定,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当按照同岗位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

③将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的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纳入工伤保险。为避免加重实习单位的经济负担,可参照原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工伤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企业收取保险费用。”或者通过修改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将实习学生纳入适用范围。德国《事故保险法》即规定,所有雇佣劳动者、公职人员或学徒都享有工伤事故保险待遇。法国《劳动法典》也作了类似规定,应予借鉴。

3.2 实习责任分担的屏障

3.2.1 建立学校、企业、学生三方风险共担机制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期间,要强制性地为学生购买相关保险,同时学校与顶岗实习企业事先要约定如何分担责任,使学校、企业、学生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厦门的做法值得借鉴。厦门将为中职学校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每个学生可享受每年最高50万元的保险。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如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的,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中列支。这种探索不仅为中职生实习权益构筑一道保障网,也为校企合作铺平了道路。

3.2.2 完善学校、学生、用人单位三方实习协议机制学校应该有针对地制订一些实习规范性文件,并尽可能和实习单位达成一致。从实习单位的角度出发,实习单位与实习生签订一份实习协议也很重要,如在协议中明确实习报酬的标准、实习纪律的约定、实习生过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处理、实习生人身意外保险的约定、学校在实习过程中的职责要求及学校的法律责任等。有了一份完善的实习协议,学生、学校、实习单位三方可以在发生纠纷时有约可依,更好地处理相关争议。

3.3 学生权益的多层保护

3.3.1 学校加强顶岗实习安全教育与管理在重视学生职业技能提升的同时,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纳入课程体系,制定严格的实践教学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3.2 政府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劳动行政部门除了审核实习生所在学校的资质、实习生年龄、实习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公平外,还应对实习企业的资格条件及使用实习学生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违反实习协议规定,侵害实习学生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应剥夺其使用实习学生资格。

3.3.3 学生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在实习前与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份完善的实习协议可作为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若实习期间出现意外或者权益被侵犯的情况,还应该学会正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有证据意识,保留证据,以备日后之用;遇到权益被侵犯,自己无法解决,可以向家长、学校和其他同学求助解决,或寻求国家及社会的救济。

4结语

实习学生权益保护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学校应加强实习过程的管理,企业应增强诚信与守法意识,社会应给予必要的援助,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最根本的是国家应健全法律制度,从而形成对实习学生权益保护的合力,促进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龙伟忠.学生顶岗实习伤害事故预防探析[J].教育与职业,2009,(29).

[2]朱程.高职高专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模式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0,(11).

学校保护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 兼职 大学生权益 非标准劳动关系 非标准日制劳动关系

一、以“硬法”保障在校学生的利益

在校大学生兼职日益普遍,却引发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对于这样一种存在诸多问题的现象,在“学习才是学生的本职工作”的呼声中,我们是否应禁止学生这种“离经叛道”的行为?显然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禁令是行不通的。在成长教育社会化大背景下青年自身社会化是核心,大学生社会化是在早期社会化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学习途径将自己培养为独立成熟的社会人的过程,社会角色扮演又是其中的重要问题。

“兼职”是否法律概念,定位何处?目前尚无定论。“洋快餐”、“低薪门”主角早已易主但其中法律关系依然不清。观各家之说,我们认为:首先,学生兼职实际是作为平等民事主体一方“从属”于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以劳动法调整各方关系更公正;其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从力度上看属于“软法”,对“学生”特殊群体的保护力量单薄,以“硬法”(“硬法”是指需要依赖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规范,而“软法”指效力结构未必完整、无需依靠国家强制保障实施但能够产生社会实效的法律规范。《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保障更有利于法律效果实现。

法律权威性及强制性对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护最有力,我们主张将大学生校外兼职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但法律仍需完善。依法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首先须确定其为哪一种法律关系。劳动法明确用工形式为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因此在主张将兼职纳入劳动关系范畴的学者中又产生了分歧,部分学者认为应归于“全日制用工”,另一部分学者则主张归于“非全日制用工”。然而,我们认为不能将兼职简单地归入已有关系,而是应在劳动法设立第三种用工关系――“非标准日制劳动关系”。

二、不是“全日制劳动关系”,也不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全日制劳动关系”虽然没有具体的独立条款予以规定,但是一般是指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上班5天,每周上班不超过四十小时。然而大学生校外兼职法律关系却难以完全套用任何一种既存用工方式。

1.工作时间。全日制用工一般为8小时/天超出时间另外支付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天,每周的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兼职工作通常为4~8小时/天,每天一般不得超过8小时,没有固定的周期限,每月有工时上线,在特殊时段加班有一定的补贴工时。

2.计酬方式。全日制用工按月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工作以小时计酬为主,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兼职工作一般为按月支付工资。

3.试用期。全日制用工依照合同期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兼职一般约定30日的试工期。

4.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全日制用工必须依法解除,且一般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任何一方可随时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且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兼职在30日的试工期内算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协议。

5.合同主体。全日制用工中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中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兼职劳动者一般与非全日制用工相同。

三、“非标准劳动关系”到“非标准日制劳动关系”

“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概念在上世纪后期便已出现。20世纪80年代后劳动关系在全世界范围内都越来越呈现出非标准化的趋势。非标准劳动关系,我国台湾学者一般称为非典型劳动关系,表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以重劳动关系、八小时全日制劳动、遵守一个雇主的指挥,法律在调整时也建立了相应的最低工资和基本社会保险等一系列的制度。在我国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灵活用工等就是非标准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同时以“非全日制用工制度”为代表。

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特征包括“三分”、“三合”。“三分”即:劳动关系与工作场所分离;劳动关系与持续性工作分离;劳动关系中雇佣与使用分离。“三合”即:劳动关系与经营关系重合;劳动关系与服务关系重合;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重合。不难发现,其不仅包括了派遣劳动、非全日制用工等,也包括了兼职,这为将兼职法律关系独立于已存在的两种劳动关系提供了依据。

四、“非标准日制劳动关系”的逻辑推导

“非标准日制劳动关系”是我们新提出的新概念,即除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外的第三种劳动关系,其主要特征是日工时4~8小时。此概念可由以下几步推导:

第一步,要使新的劳动关系与原有劳动关系定义保持一致。首先从已规定了的两种劳动关系的名称中找出共同点即“全日制劳动关系”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同有“日制”即每天的“工作时间(工时)”(日制=工时),进而我们可以列出公式“8小时=全日制”,从逻辑上严格地来说“非全日制”相应的公式则应该是公式α“非全日制=8小时”即只要不是8小时工作制的劳动关系都应规定为非全日制;

第二步,但现有立法已给定了前提,即非全日制的时间是不超过4小时即给定了公式2“小于4小时=非全日制”(故公式(不存在),且三种劳动关系都将超过8小时的情况排除,即公式“大于8小时=超工时”超过了“工时”且“工时=日制”则大于8小时的情况不在“日制”考虑范围内;

第三步,在工时考虑范围内的只有小于及等于8小时的情况,兼职的工时在4~8个小时应在考虑范围内。“兼职=4~8小时=工时-8小时-小于4小时=日制-全日制-非全日制=日制-(全日制+非全日制)”,显然兼职劳动关系是存在的,所以“全日制+非全日制”不可能等于日制,由于二者是已被规范化标准化了的概念,故我们将“全日制+非全日制”设为“标准日制”。那么“兼职=日制-标准日制=非标准日制”,故兼职劳动关系则被称为“非标准日制劳动关系”最合适。

五、结语

教育部等相关部门都陆续对大学生兼职活动进行规范,但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我们认为在实体方面可以将“非标准日制劳动关系”作为第三种劳动关系补充立法,参照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进行详细规定。跳出传统的劳动关系划分,将兼职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畴,切实维护在校兼职学生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张辉金,萧洪恩.当代大学生的兼职原因与青年社会化[J].理论观察,2006,(1).

学校保护的意义范文3

您好!我是学校六年级的学生。我经常在上体育课时发现,一些盆景的叶子被个别不文明的同学拔得七零八落,让校园变得不那么美观,同时也伤害了一个个小生命。

大家都知道,任何植物生长都需要时间。校园里的盆景也要长很久才能长出几片新叶子的。如果不经常提醒那些同学,植物们将受到严重地破坏。日积月累长期下来,植物还没有长出新叶子,旧叶子便被那些不文明的个别同学拔光了,植物也就枯死了。缺少植物的恶果将会影响我们的学习环境。

之所以发生这种破坏植物的现象,我想有很多原因。可能是个别同学调皮,还有可能是因为植物刚好摆放在了同学们的必经之路上……如果不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提出合理规定和做出相应调整,植物们很快就会面目全非了。所以,我建议:

1.把植物摆放在同学们不经常走的地方。

2.常常修剪植物,避免新枝叶突出,从而不让同学们乱拔植物,同时美化了学校的学习环境。

3.对同学们进行几节保护植物的班会课,增强保护植物的意识。

4.在全校进行保护植物的宣传。

5.给大的植物周围上一层比较结实的围栏,防止同学们踩踏植物的根。

6.在校内制定保护植物的要求,鼓励同学们互相提醒,认真做好。

这些小小的建议,希望校长参考。如有不当之处,望多多指正。

学生:吴倩婷

学校保护的意义范文4

我们所面对的教育对象——高中学生,还处于心理尚不成熟,自我意识和自控学习能力尚欠缺的成长阶段,课堂教学就注定是在教师指导下的“他控学习”。经验告诉我们:不论你的教案课前设计的多么完美,讲课如何得投入,但你忽视了学习的主体——学生的反应,没有能引起学生的注意,保持学生的注意,那么这堂课的教学是无效的或效果较差。只有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在所学内容上,跟上老师的思路,教学才可能出成效。现实的教学实践中,教师不顾学生的实际学情、认知基础,只是按某些“优秀教案”讲课,或教学过程过于平淡,讲课缺乏激情,教学方法单一或一味赶教学进度,再用大量的时间去搞题海大战……而课掌上许多学生严重“走神”,注意力分散或昏昏欲睡的教学现象或多或少的存在。所以,要加强有效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就必须重视在课堂教学中引起和保持学生的注意。

认知心理学认为:“注意是心灵的门户”,学习是从注意开始的。常识告诉我们,不看不听或熟识无睹,充耳不闻是无法学到知识的。而面对同一个演示实验,不同学生其注意力——注意内容和注意程度的分布常常不同,这个事例告诉我们认知是从有选择性的注意开始的。注意就是心理指向,明确的心理指向是对认知的内容进行选择性感知接受和选择性思维加工的基础。课堂教学是学生围绕着既定的学习任务在教师的指导下的“他控学习”所以学生的选择性注意不是由学生“自由”支配的,而是需要由教师引导和指定。怎样在课堂教学中引起和保持学生的注意,使之始终指向学习任务,从而实现高效率的教学呢?本文就这一问题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的见解和体会。

1. 学习兴趣是引起和保持学生注意的内动力

认知心理学认为:学习发生的深层次的根源来自于主体的认知需要,然而学习的实际发生则常常需要来自外部环境的刺激,没有环境的外在刺激,学习的内需也难以自发启动。对于心理尚不成熟,自我意识和自控学习能力尚欠缺的中学生来说,学习的动机更需要依靠教师的激发和调动。而教育家布鲁纳曾说“最好的学习动机是学生对所学材料本身发生兴趣,兴趣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积极主动去认识的一种心理倾向,是学习过程的内动力。”兴趣是学习动机中最活跃、最现实的成份之一。新的教学大纲也将培养学生学习科学的兴趣作为高中物理教学的目的之一。只有学生对本学科产生浓厚的兴趣和爱好才能使他们产生最持久最有效的学习动机,而有了积极学习的意愿才能使学生以盼望和期待的心情对待这门课,学习中就会自觉地保持持久的注意力。兴趣不仅决定学习活动能否开始也制约着学习活动能否坚持。所以教师要想方设法培养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而且要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在物理学习中体验到成功的喜悦从而消除物理难学的畏难情绪。教师要充分研究学生的实际学情,知识基础,要让学生能听懂,在逐步加深拔高,这样学生学有收获,尝到甜头,才会乐学,注意力才会集中到新的学习任务中来。对于基础较薄弱,学习习惯养成不好的学生,应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将学习的知识目标细化,将一个问题分为几个台阶性的小问题,降低认知难度,重视和强化基础,使学生能听懂,学会。同时还应加强演示实验,充分满足学生好奇、好动的心理,适当增加一些趣味实验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保持他们的注意力。教学中注意结合物理学的学科特点多和生活实际相联系也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如学习《力的合成与分解》一节讨论如何使帆船逆风也能行驶的问题,学习《万有引力定律》一章时可联系我国的神舟号宇宙飞船的发射及发展前景。学习《向心力》一节时可演示和分析杂技表演中的“水流星”,“飞车走壁”及公园游乐设施中的“翻滚过山车…‘摩天轮…’大魔盘”所用到的力学知识。在《超重和失重》一节分析公园游乐设施中的“阿拉伯飞毯”包含的力学原理。在《动量定理》一节的学习时可以向学生介绍小鸟撞飞机的惊险事件和“蹦极”运动中的力学……。当学生在单元测验中看到自己的进步时会巩固学习兴趣,更会将注意力更加牢固的集中到物理学习上来。教师幽默的教学语言艺术和个人人格魅力也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深深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总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办法还很多,教师只要做有心人,就一定能将学生牢牢地吸引到你的周围来。

2. 重视新课的引入,引起学生的注意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教师要引起学生的注意就要在课章的起始阶段激发学生的兴趣,使学生以饱满的热情,强烈的求知欲望进入学习状态。因此教学中就必须重视新课的引入,一开始就要牢牢地抓住学生地注意力。以新旧知识的结合点引入,或以一个惊险的实验,或以一个趣味话题,趣味实验引入……。例如《动量定理》一节引入新课时可做如下的实验:让四位同学扯住一张床单的四角,再让全班推举一个力气最大的学生用力将一只生鸡蛋往床单上摔,能否摔破?学生的注意力立刻集中在鸡蛋上,带着好奇和疑问马上进入新课的学习。再如:讲《自由落体运动》时,先出示一把直尺,问学生“尺子有什作用?”学生回答“测长度”。教师提出:你们知道尺子还可以测时间吗?……学生会非常惊讶,注意力立刻集中到尺子还能测时间的问题中来,教师马上引入正题:学了自由落体的知识,你就会明白了。

3. 培养学生良好的听课习惯,对保持学生的注意至关重要

学习习惯是影响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因素之一。良好的听课习惯养成对保持注意至关重要。所以教师要在高一入学一开始就要狠抓听课习惯。教师从学习高中物理的第一课开始就要对学生提出明确的要求:课前的准备要充分,听课的坐姿端正,眼睛要始终跟着老师,这样的听课习惯一旦养成,习惯成自然,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就形成了动力定型,学生的注意力自然就会长久的保持。听课习惯的养成需要一个严格训练的过程,教师一定要付出耐心和信心,毕竟青少年学生的可塑性很强。教师以严谨求实的教风也会带动学生勤奋踏实的学风,学生的注意力就会集中到课堂学习中来。

4. 充分发挥教学目标的导向功能,引起和保持学生注意

教学目标是教学任务的集中体现,是课堂教学的灵魂和统帅。教师的“导”的实质就是将学生的注意力引导到以学习目标为核心的学习上来。教师在教学设计上要科学合理地制定教学目标,特别要注意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内容的难易,细化教学目标,课掌教学中要艺术地揭示教学目标。备课不仅要备教材,更要备学生。目标教学法就是在课前揭示一节课的学习目标,这样可以使学生目标明确,做到了心中有数,有了明确的心理指向,注意力才会自始至终集中在目标的实现上。也可以先创造学习的情境,再根据学生的接受情况适时地提出学习目标,要让目标引导学生,当注意成为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时,教学目标就充分发挥了导向功能。

5. 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多媒体教学手段,引起和保持学生的注意

多媒体教学技术的应用使课堂教学充满了活力,多媒体课件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眼、耳、手多个感觉器官参与到教学中来,比起单纯的讲解更能引起和保持学生的注意,将一些动态变化过程,微小的变化过程,微观的无法用实验来演示的过程借助课件可以形象、直观、生动的展示出来,既提高了教学效率,又吸引和保持了学生的注意,可谓一举两得。例如在《简谐运动》和《机械波》时可用课件直观地模拟出振动中位移、速度、加速度、动能、势能的动态变化过程,机械波的形成和传播过程,波的干涉过程。又如《布朗运动》可用课件模拟演示,将看不见微观粒子的运动直观地展现出来……。在高考的复习课中使用课件,可以增加课堂教学密度,保持学生的注意,提高复习的效率,比起传统的教学更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实践证明:采用多媒体教学技术是吸引学生注意的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心理和精神的变化灵活采取多样的教学方法对保持学生的注意也非常重要:或讨论、或提问、或小组竞赛、或自学、或学生上台讲课、或猜物理谜语、或表演物理短剧,物理晚会等等……。如遇到下午的课,学生精神状态不佳时,则宜采用多演示实验,多增加学生的活动,给学生多动手动脑练习的机会的教学方法。

打铁还得自身硬!要在课掌教学中引起和保持学生的注意,教师要以满怀的激情,精神抖擞,全身心地进入角色,才能感染和激发学生,使学生始终保持强烈的求知欲和旺盛的学习热情。同时教师要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会用眼睛“说话”,用目光“罩住”全体学生,随时留意和洞察学生的心理活动及变化,用对学生高度的负责和真诚的关怀去营造和谐愉快的课掌气氛。鼓励学生的每一个微小进步,细心呵护学生的自尊心,学生才会开启心扉产生并对本学科保持盎然的学习兴趣和持久的注意力。

参考书目

学校保护的意义范文5

关键词:羊藿苷;东莨菪碱;学习记忆障碍;保护作用

阿尔茨海默病( Alzheimer's disease,AD) 是一种以认知功能障碍为主要特征的渐进性神经退行性疾病,随着社会老龄化,阿尔茨海默病发病率逐年增高,严重影响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此探寻该病的病因和治疗具有深远的临床意义和社会意义。目前,临床治疗痴呆多选用胆碱酯酶抑制剂。为寻找有效治疗药物,经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小檗科羊属植物羊藿(Herba Epimedii),其主要有效成分为羊藿苷(icariin)[1-2]。可提高脑内胺类递质水平,对氧自由基有较强的清除能力,具有抗氧化、延缓衰老的作用,还可提高免疫功能,抑制血管平滑肌细胞外Ca2+内流,降低脑血管阻力,改善脑缺血的症状,抑制血栓形成。本研究旨在探讨羊藿苷对东莨菪碱所致鼠学习记忆障碍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为其进一步研究提供基础药理学依据。

1 实验材料

1.1 动物 BALB-C小鼠,兼半,体重(24g±2)g,由河南科技大学动物实验中心提供。

1.2 药物与试剂 羊藿苷(西安昊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批号20140218,纯度:98%);注射用丁溴东莨菪碱(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批号120701);氯化钠注射液0.9%(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批号B14012004-2);胆碱酯酶试剂盒(南京建成生物工程研究所)。

1.3 仪器 冷冻高速离心机(TGL-16G,上海安亭科学仪器厂);722S分光光度计(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FA1004B(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Morris水迷宫(成都泰盟有限公司)。

2 实验方法

2.1 分组 BALB-C小鼠40只,随机分为4组:对照组(生理盐水,0.1ml/10g,ip)、模型组(东莨菪碱,0.1ml/10g,ip)、羊藿苷高、低剂量组(在模型组基础上给羊藿苷75mg/kg、25mg/kg,ig)。

2.2 自主活动实验 给药10d后进行自主活动实验,让小鼠在活动盒(4×6个格,每格8.5cm×8.5cm)内进行自主活动,记录小鼠在5min内所走的格子数。

2.3 Morris水迷宫实验 各组于给药第11d进行Morris水迷宫实验。平台放置于其中的一个象限中间,水池水面高出平台2cm,水温控制在(25±2)℃。在池中注水并放入适量牛奶使水呈乳白色,每只小鼠身上带有黄色标记,第一天进行定位航行,训练1次,60s未找到平台者,随将其放置平台上10s进行引导,记录潜伏期和有效运动距离。第2、3、4d重复进行。第5d进行空间探索测试,撤除平台,在同样的入水点将小鼠放入水中,让小鼠在水中游泳60s,记录有效运动时间和有效运动距离[3-4]。

2.4 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学检验,数据用x±s表示。

3 结果

3.1 自主活动实验结果 与对照组相比,模型组自主活动次数明显减少;与模型组相比,羊藿苷组自主活动明显增加(P

3.2 Morrois水迷宫实验

3.2.1药物对小鼠定位航行能力的影响如图1~4。

与对照组相比,模型组的潜伏期长(P

3.2.2 药物对小鼠空间探索能力的影响 ICA对空间搜索能力的影响:与对照组相比,模型组的空间搜索能力下降,在平台象限停留的时间显著缩短(P

由表3及探索轨迹图像可见:模型组搜索距离明显延长,在原安全岛所在象限的搜索时间明显减少。羊藿苷组均可缩短小鼠的逃避潜伏期及搜索距离,明显延长在原安全岛所在象限的搜索时间,增加游泳距离。

4 讨论

随着老龄人的增加,老年痴呆发病率呈上升趋势,老年性痴呆是以进行性认知功能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变性疾病,学习记忆障碍是其主要表现。老年斑、神经纤维缠结和神经元丢失为其特征,众多学说如中枢胆碱能低下、钙稳态失衡、细胞凋亡、缺氧能量代谢障碍等为其发病机制,因此,目前对其治疗采用综合方法,临床治疗的一线药物多是用拟胆碱药、扩脑血管药以及抗氧化药等[5-6]。

本实验通过腹腔注射东莨菪碱,较好的建立了痴呆小鼠模型。在传统西药治疗的基础上,中草药的开发利用将为其治疗保全增效,羊藿性味辛甘、温,有补肾壮阳、祛风除湿的功效。还具有强心、降血压、抗心律失常、增加脑血流量、抑菌、抗病毒、抗炎、降血脂、抗肿瘤等多种作用,具有较高的药用和保健价值。其有效成分羊藿苷能增加心脑血管血流量、促进造血功能、免疫功能及骨代谢,具有补肾壮阳、抗衰老、抗肿瘤等功效[7-8]。通过本实验研究可见羊藿苷明显缩短到达平台的潜伏期,有效距离明显延长等,ICA改善学习记忆障碍小鼠的学习记忆功能。为其今后的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至于其作用机制尚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

参考文献:

[1]戴薇薇,金国琴,张学礼,等.左归丸、右归丸对衰老大鼠海马学习记忆相关基因BDNF mRNA表达的影响[J].中药药理与临床,2007,23(4):14-16.

[2]沈映君.中药药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906-907.

[3]De Naeyer A,Pocock V,Mllligan S,et al.Estrogenic activity of a polyphenolic extract of the leaves of Epimedium brevicomum[J].Fitoterapia,2005,76(1):35-40.

[4]周伟勤,邓景岳,毕明刚等.羊藿苷改善快速老化小鼠SAMP8学习记忆功能及与血清雌激素水平相关性研究[J].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2009,15(9).

[5]Li F,Gong Q H,Wu Q,et al. Icariin isolated from Epimedium brevicornum Maxim attenuates learning and memory deficits induced by dgalactose in rats[J].harmacol Biochem Behav, 2010,96( 3) : 301.

[6]赵丕文,王大伟,王玲巧,等.用小鼠子宫增重法筛选羊藿等10种中药雌激素样作用的实验研究[J].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2006,29(10):686-689.

学校保护的意义范文6

关键词: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小学教育

1.引言

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民族地区的文化生态渐趋恶化,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现严重的传承危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迫在眉睫。活态传承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之道,探索多种传承方式显得尤为必要。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都突出强调了教育传承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1]。民族地区的小学立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文化空间,在保护传承本民族遗产文化中占据明显的地域优势[2]。通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民族小学教育中,可以使少年儿童在其价值观形成的时候就将本土文化扎根于心灵,增强其民族自信心和文化自觉性,逐渐树立起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由此利于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同时更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推进。

2.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小学教育的融合路径

2.1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认知教育的融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蕴藏着内涵丰富的民族民俗文化知识,反映了民族地区基层群众的日常生活实践及精神面貌,对其进行保护对于维护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民族地区的小学应挖掘当地民俗特色文化资源,积极参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主体的建议意见,组织专业教师团队编写出通俗易懂的地域民俗文化校本教材,将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民间传说故事、民俗节庆文化、民族服饰文化等以选修课、自修课的形式列入小学教学内容,从而提高小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认知能力,增强其民族文化认同感。

2.2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科学认知教育的融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原生态地反映了各民族地区不同时期生产力发展实态、人类的创造能力和认识水平,体现了民族地区群众对大自然、生产生活实践的科学探索,具有重要的科学文化价值。通过总结归纳本民族传统历法、传统工艺、民间医药等具有科学价值的遗产项目,为小学生的自然科学课程补充设计文字与图片生动结合的辅助教材,并在教学过程中强调教师的引导作用,从而培养小学生对本民族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兴趣,激发其民族自豪感。

2.3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体育运动教育的融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舞蹈、体育以及重大节庆活动都蕴含着丰富的体育运动教学资源。将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等项目渗透到小学生的体育教学内容中,不仅可以丰富体育教学内容,增加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增强学生身体素质,而且可以加深少年儿童对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感知。为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小学教育的融合,民族小学一方面可以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发展的文化空间,通过在重大节日举办一些民族活动,引导学生参与体验具有民族特色的舞蹈、体育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开设民族舞蹈和体育课程,使传承传统舞蹈、体育项目成为常规的教学活动。

2.4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艺术审美教育的融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等内容都承载着深厚的民族文化艺术内涵,形象地展示了各民族独特的艺术情趣和审美取向,具有极高的艺术审美价值。民间小学应定期组织小学生参观欣赏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手工艺品、民族服饰以及美术书法作品,从而培养其对民族文化艺术的审美情操。同时,可以开设民族音乐、舞蹈、美术和书法等特色艺术课程,加强特色民族文化艺术对少年儿童的艺术熏陶,培养小学生对民族特色艺术文化认知能力。

2.5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思想道德教育的融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拥有丰富的伦理道德资源,形象生动地传扬着各族人民积极向善的伦理观念,为少年儿童的德育提供了鲜活的材料。民族小学可以将民间传说故事、传统礼仪和节庆仪式中的优秀道德文化资源编为儿童品德教育读本,为小学生的感恩、礼仪教育提供特色素材。另外,民族小学可以采用符合儿童无意识模仿和具体形象思维等心理特征的娱乐体验方式,如讲述民间传说故事,观看道德教育影片,欣赏传统音乐等,增强其受教育效果。通过将本民族道德文化资源应用在小学生的道德教育中,可以充分发挥民族优秀道德文化的示范作用,使民族精神在少年儿童中得到传承和弘扬。

3.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小学教学对接的保障措施

3.1制定遗产保护与小学教育对接的政策措施

制定合理的政策,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是民族小学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力保障,因此,民族地区的各级文化和教育部门要依据本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状况,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小学的项目推荐计划,并周密制定“非遗”进校园的实施方案。另外,各级文化、教育部门应加强小学教育资源建设和师资培训,为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小学教育对接工作创造条件。最后,文化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保护传承“非遗”小学的监督和管理,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绩突出的小学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考核与评价不合格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从而规范和鼓励小学教育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3.2开发遗产保护与小学教育对接的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载体,它规划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学校教育融合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为学校教师的教学提供方向指导,开发遗产保护对接小学教育的课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小学教育对接的课程体系开发主要从小学教育中的拓展课程和探究课程入手。拓展课程的开发,要求学校首先挖掘发现本民族的民间传说、表演艺术、体育等项目,然后将其整理为可进入课堂的校本化的教学资源,最后依据这些教学资源设置反映民族地域特色的艺术欣赏、书法练习、民族体育等拓展课程。探究课程的内容主要是引导学生参与重大民族节庆文化活动,定期参观民族工艺品展览等社会实践探索活动。

3.3引导传承人参与遗产保护与小学教育对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小学教育的顺利对接,离不开民间艺人的支持与帮助。因此,政府和民族小学要积极引导民间艺人参与支持教育保护遗产的活动。一方面,政府通过对传承人的政策扶持和培训教育,增强其文化自觉性和传承民族文化的使命感,鼓励其参与民族小学的遗产保护活动。另一方面,民族小学将传承人聘请到学校,担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教学,并鼓励其为校本课程的课时安排和校本教材编写建言献策,为民族小学的遗产教育工作提供指导。

4.结语

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丰富的民俗文化、表演艺术、传统体育项目内容,通过采用参与互动和直观感受的方式将其应用在小学教育中,可以让少年儿童在感知、体验中了解本民族的历史文化,逐步培养学习传承传统文化的兴趣。民族小学与民间艺人应在政府政策引导下积极合作,落实学校教育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小学教育的顺利对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