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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范文1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50户。根据上级要求,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考虑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生态重点保护区域的贫困村。
(二)工作原则。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最贫困、最危险优先的原则;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与“两区同建”相结合的原则;农户自愿自主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补助对象、资金来源和管理
(一)补助对象。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资金来源。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中央财政平均每户补助7500元。
(三)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原则上以农户自建、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可结合“两区同建”,在社区集中建设安置房。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
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
3.配套设施。水、电、路等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置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县统一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技术服务。各乡镇(含街道办、红云高新区,下同)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四)档案管理。各乡镇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信息管理。
四、实施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村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村组)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乡镇审核。
(三)入户审核。各乡镇接到村(村组)的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拍照。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核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县级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各乡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签定协议。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各乡镇后,组织乡镇(甲方)、村(乙方)、农户(丙方)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县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七)竣工验收。改造住房竣工后,县住建局牵头,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并向市住建局提交验收情况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住建部门与资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标识。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乡镇组建机构,确定补助对象,将任务落实到农户,建立工作台账和农户档案,落实补助资金,配合住建部门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金额。
第二阶段。各乡镇根据建设任务,组织拆旧建新和修缮加固等工作。
第三阶段。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同时,做好迎接上级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住建、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审核、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范文2
一、指导思想
通过考核验收,全面掌握2012年度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积极探索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好方法,大力争取更多的好政策,确保省、市验收达标,真正把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考核验收时间
2012年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验收依据
1、县人民政府政办发《关于印发〈县2012年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2〕70号)。
2、县住建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字〔〕52号)。
3、县住建局关于印发《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等制度》的通知(建字〔〕53号)。
4、各乡镇(场、区)上报备案的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花名册及审批表。
四、考核验收内容及验收标准
(见附表)
五、考核验收方法
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考核验收,按照乡镇自查、专班验收、到户检查、综合考评等方法进行。
1、乡镇自查。各乡镇(场、区)组织力量,对照危房改造台账逐户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11月底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2、专班验收。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由县住建局牵头,抽调县直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核验收专班,按照“一套班子,一个标准,直查到户”的方法,对各乡镇(场、区)进行考核验收。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范文3
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省、市住建部门春季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发〔2018〕14号)要求,结合《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确定我县下一阶段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为持续巩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农房安全动态核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兑付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动态核查。2018年我县已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但基于宜川地质、气候等特殊因素,受自然灾害影响,农村房屋易产生变形。县住建局每季度要抽调业务人员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全面开展“四类重点对象”房屋排查、安全认定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非四类重点对象”进行房屋排查,安全认定。
(二)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程序,以及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县住建局要将危房鉴定与农户申请同步展开,上门服务。二是规范档案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的通知》要求,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三是规范工作措施。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建立年度危房改造对象进度台账,包括开工、竣工、验收、入住等情况,每月统计报告工作进度,实时管理,对账销号。四是规范资金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初步认定核实后,将认定名单提交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核实汇总后移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拨付至农户,严禁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
(三)严格建设标准。一是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1人户不能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指在住宅外单独的厨房、卫生间或在建筑内有明显隔断隔离开的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原则上独立的、只用于储物的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杜绝超面积建设和因建房发生大额举债现象出现。二是严格面积计算。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乡镇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除安全原因不宜在原址建设外,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坚持原址加固、就地重建、就近翻建。三是严格控制建设工期。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强化措施,倒排工期,加快危改进度,务必于每年3月份全面开工建设,6月底竣工验收,8月底入住。
(四)明确补助标准。“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c级)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评估报告为依据,进行资金兑付。评估价低于1.5万元的,按实结算(取千位整数结算),评估价高于1.5万元的,补助1.5万元;新建(d级)每户补助不低于2.58万元。“非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c级)按照1万元/户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新建(d级)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推广低成本改造。一是全面推广集义镇抱泉村危房危窑加固改造经验,推广低成本改造,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二是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三是县住建局要结合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情况,制定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方案。
(六)强化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要求,严格执行《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c级维修加固技术导则》,积极推广应用抗震设防和节能技术,全面落实住建部关于危房改造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巡查,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住房安全。
(七)严格安全评定。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建设方提交的建房备案书为住房安全性认定的基本依据。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八)坚持危改《六条长效机制》。一是严格包乡包户问责制度,建立责任到人长效机制;二是技术服务和质量安全巡查常态化,建立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窑洞维修加固经验,建立低成本改造长效机制;四是适时启动回头看,建立农户房屋动态识别长效机制;五是加大危改挂历发放,建立政策入户长效机制;六是改厕和人畜分离两手抓,建立提升危改整体水平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住建局科级以上领导包抓乡镇,乡镇干部包抓危改户工作机制,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快速推进。县住建局要认真做好危房改造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按照“乡镇审核审批、建立档案台账、统一验收认定、组织兑付资金”程序实施农村“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范文4
一、认清危房改造的意义。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是洛阳市委、市政府2008年为群众承诺办理的二十件实事之一,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构建和谐汝阳县具有重要作用,县委、县政府决定要办实办好这项抚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任丽君为组长的“汝阳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召开由各乡(镇)长、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负责人会议,布置具体的实施方案,将三年危房改造配套资金95万余元一次性足额拨付到位。县民政局也抽调十余人,组成两个小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入村到户,对全县14个乡(镇)147户对象,进行逐户核查,确保对象准、开工早、质量高、早入住。对确定的改造对象,从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检查验收等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乡村两级建立责任制,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做到此项工作层层有人抓。县政府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每月通报一次进度,并向县政府督查室报告,对工作落后的实行重点督查;要求各乡(镇)每周三上午12点前或每月20号向民政局、县政府督查室报告危房改造工作进度。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为全县的危房改造工作保质、保量、按计划、进度和要求落到实处,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按照统一部署,县民政局、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对全县14个乡(镇)、147户、324间危房改造后的新房,一户不漏、逐房逐间地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发现,全县所有新建的房屋,无论是房屋质量、还是房屋面积规定标准均达到要求,无论是危房改造手续和危房改造档案,还是房屋改选前后对比照片、新建房屋台账、显著位置的“责任牌”和“温暖工程”标识齐全完整,危房改造任务已经全部保质保量提前完成。
四、几点体会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是关键
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乡(镇)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民政所具体负责改造进度、统计汇总、检查、督促,村干部为包片、包户责任人。强化了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户三级责任制。由于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杜绝了推诿扯皮和敷衍现象发生。
2.积极落实,资金是保障
全县危房改造任务是147户、324间,需配套资金95万余元,县政府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一次性足额配套到位,为改造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范文5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最新统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台账》(附件3),目前全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09户,前期经摸底并开展实施工作,已完成改造140户。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性鉴定须全覆盖,因此各街道办事处须委任相关领导专门主抓,调度办事处扶贫办、乡规办对《台账》进一步梳理核查,摸清底数,确定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开展2020年全区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
二、实施标准与操作程序
《山东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鲁建村字[2019]8号)(附件4)明确规定了补助对象、改造方式和改造标准,《济南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济建镇字[2016]2号)(附件5)明确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对具体操作程序明确如下:
(一)农户个人申请和集体评议。各办事处要宣传动员到户,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出申请。
(二)对象认定。办事处乡规办填写《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户住房情况认定单》(附件6),审批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途径进行公示后,报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备案。
(三)危房鉴定。街道办事处乡规办可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组织人员上门对住房危险性进行核查鉴定。
(四)处置实施。
1、对于鉴定结果为C、D级的拟改造危房,各办事处结合实际可按照以下原则处置:一是可修缮加固的宜优先选择修缮加固;二是对于拟拆除的,优先利用村内闲置房屋安置,或在旧村改造工程中予以安置;三是对于拟拆除确需重建的,按有关标准要求安排过渡住房或发放过渡费,并尽快组织重建。
对于修缮加固和重建的,由办事处负责组织签订危房改造协议,甲、乙、丙三方分别为办事处、村、户。
3、各街道办事处乡规办要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监督,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参与指导。乡规办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 次,并现场填写《济南**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表》(附件7),经检查人员、危改农户、施工方三方签字确认。
(五)竣工验收。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指导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按要求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表》(附件8),提交建房备案书,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六)资金保障。各办事处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保证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办事处扶贫办、乡规办对照附件3重新确认需鉴定的危房户并建立台账,于11月18日下班前上报。
(二)各办事处对于今年已改造修缮完成的户,有鉴定报告的要存档,尚未出具鉴定报告的要抓紧补充完善。
(三)强化农户档案信息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危房鉴定工作,确保年底前,及时上报改造资料、台账,有效组织施工监管和验收确认工作。
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范文6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函[20*]53号)和人民政府《研究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实现到20*年基本消除我农村中小学现存d级危房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召开这次专题会议,重点部署我20*年的危房改造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特别是20*年8月,我启动二期危改工程以来,在没有上级资金扶持的情况下,全共拆除了22所学校d级危房*平方米,查封6所学校d级危房*平方米,投资*万元新建校舍*平方米,投资*万元对部分b,c级危房进行了改造。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危房是动态的,由于建设年代和建筑质量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加之自然损耗和灾害侵袭,旧的危房消除了,新的危房还会产生。经危改办核查,到20*年底,我农村中小学仍存在危房7。*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6。*万平方米,b级危房0。*万平方米,c级危房0。*万平方米。这些农村中小学危房,严重威胁着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制约了我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各级政府,各级领导要提高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文秘家园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抓好危房改造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体现。教育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村群众最迫切的愿望是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他们宁愿自己日子过得苦一点,也要供子女读书。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就成为老百姓的最大利益之一。让师生们在危房里学习和生活,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就谈不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因危房而造成恶性事件,那就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消除影响师生安全的隐患,就是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实现"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
(二),抓好危房改造工作是落实"科教兴"战略,促进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举措。解决好中小学危房问题,为下一代的学习和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环境,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入学率,巩固率,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为"科教兴"打下坚实的基矗
(三),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已将其列入今年要着力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并向全人民承诺20*年全改造中小学危房*万平方米。
(四),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务院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去年4月24日,谢松保长就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出批示,"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区要负责本区的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
任,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一),明确目标任务
我危房改造工程的目标是:基本消除我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切实保证中小学师生生命安全,全面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为农村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矗"工程"的任务是:到20*年底,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20*年底核定的113所学校*平方米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今年要完成危改办核定的58所学校*平方米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明年完成剩余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农村中小学现存b,c级危房及以后新产生的危房,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核查,制订规划,落实资金并承担改造责任。
(二),科学制定规划
各区危改办要根据和级补助资金额度,提出合理的建设规模和具体的改造方案。各项目的建设面积不得超过核定的d级危房面积,消除的d级危房不得少于级核定的d级危房面积。所有项目学校必须量力而行,要本着"安全,够用,实用,耐用"的原则,立足脱险加固,严禁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超规模建设。确需扩大建设规模的,必须由区政府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留资金缺口,并在开工前将承诺的资金汇入"危改工程专户"。要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控制工程造价,不能花钱征地,更不能举债建设,不能因工程建设而使项目学校出现新的债务。所有项目学校一律杜绝豆腐渣工程,胡子工程,举债建设的工程。保证所有项目学校危房为零,安全事故为零,质量事故为零,挪用项目资金为零,增加新债为零。
(三),保证资金投入
"工程"资金由专项资金,级配套资金和,县工程资金组成。目前我已争取级危改项目*个,争取和级配套资金*万元,按今年下达给我的危房改造任务,平均每平方米补助*元。政府今年也将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级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项目的奖励。其余的资金缺口由区级财政配套解决,不得将资金缺口转嫁到和项目学校。各区政府要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切实担负起筹措危改经费的主体责任。把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建立"工程"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工作机制。要广开财源,多渠道筹集危房改造经费。各区要保证农村税费改革固定性转移支付中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资金全部用于危房改造。倡导,争取社会各界以及贤达人士通过捐资,筹集危改资金。各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危改办的规定,设立"工程"资金专户,分账独立核算。专项资金和,级配资金由财政局根据危改办核实的项目进展情况,经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后,分批拨付给各区财政专户。再由区财政专户直达项目施工单位或在区财政核算中心,实行项目单位报帐制。
(四),强化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各区,乡,镇要对中小学危房改造质量负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要坚持严把"五关"。一是严把"立项关"。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必须是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保留下来的有d,c级危房学校。二是严把"设计关"。要坚决杜绝无设计图纸施工,要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精心设计,做到"规范,科学,安全,节约"。三是严把"施工关"。要由工程招标部门组织工程招标,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由区级质监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
监测。一般项目,各和学校要安排懂技术,会管理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大型项目,还要聘请监理公司进行项目监理。四是严把"验收关"。认真做好材料验收,工序验收,分段验收,总体验收,总体验收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五是严把"质量关"。对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建筑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如出现质量问题,将依法进行追究。各地在实施危房改造中,坚决防止和杜绝"豆腐渣工程"和新建的危房发生,要确保改造后的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
(五),确保工程进度
目前暑期已过去了一个月,真正的施工黄金时间只有一个月,在这一个月内,我们必须拿下今年危房改造任务的*,一些不适宜在学生开学后施工的项目,更是要抢在开学前完成主体工程。要确保学校秋季能如期正常开学。具体时间安排是:8月1号前各区危改办结合各项目学校上报的改造方案,深入现场提出分类指导意见。区危改领导小组对项目学校实施方案办理审批立项手续。并将实施方案报,危改办。8月5日前,各区根据,危改办批准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区危改办统一进行规划,勘测设计,统一进行招投标。区危改办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与有资质的监理公司签订委托监理书。各项目学校选派一名思想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懂管理的人员担任现场质量监督员,并组织进行培训。8月5日后,各项目学校陆续开工,现场质量监督员进驻工地,根据危改办提供的初审施工进度,报危改领导小组批准后,开始分批拨付工程款。9月份,各区危改办组织中介机构,项目学校对竣工项目进行审验收,办理有关竣工验收手续,并将工程交付学校使用。九月底,危改办将对全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资金管理规范,承诺资金到位,削除危房面积大,工程质量好的地方,政府将从级配套资金中拿出一部分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予以奖励。
(六),层层落实责任
各区,要建立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制。一是严格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区,乡,镇主要领导是中小学危房改造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中小学危房改造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具体工作责任。凡不能按期完成的,由责任人向危改领导小组做出说明,属工作不力的,将由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二是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政府要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具体实施,以及向上级争取经费;计划部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向上级计划部门争取经费;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转移支付与危改专项资金的到位;城建部门要负责危房的鉴定,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理;土地部门要负责办理校舍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审计部门要负责工程资金的跟踪审计及工程的预决算审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树立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凡事多沟通,多交流,共同把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做好。三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不力,造成校舍倒塌,死伤师生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建设工程因管理不严,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通力合作,确保全危改工作圆满成功
各区都要成立危改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抽调专人充实危改办力量。各区危改办要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必要的办公条件,要保证正常的办公经费。危改办办公地点设在鄂州中专,已从有关单位
抽调九名同志集中办公,主要负责结全项目工程的监督检查,完成危改办交办的有关事项,并指导各区危改办的工作。各区危改办主要负责本区危改项目的规划,立项,勘测设计和招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监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派专人专柜保存。各项目学校要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将工程有关资料进行系统整理,交区危改办分类归档备查。各区危改办要在近期召开一次项目学校所在,村主要领导及项目学校负责人会议,将有关危改的最新精神传达下去。各项目学校所在,村要做好施工的协调工作,保证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