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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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范文1

房管局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改造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09〕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方协作。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协调作用,整合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银行贷款、政府贴息”以及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大宗建材进行实物补助等方式,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与政策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二)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坚持统一规划、集约用地、规模开发、配套建设,制定并实施引导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确保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与节地、节能、环保有机结合,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同步推进,努力实现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由平房向楼房转变、由村庄向新农村社区转变,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要学习借鉴“诸城经验”,把此项工作与新农村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坚持规划先行、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实施,成熟一户、建成一户,成熟一村、启动一村,成熟一批、改造一批,分期分批,有序推进。

(三)市场运作,多元融资。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探索农村住房建设的新机制、新路子。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经济强村等要率先引入市场机制,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鼓励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建设企业参与开发建设。

(四)惠及群众,改善民生。农民是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调动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要妥善处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中的拆迁、用地、补助以及建设质量、资金等问题,坚持阳光操作,强化部门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农村住房建设。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工程,确保每年新建农房2万户,力争达到2.6万户,3年直接拉动投资100亿元左右。

(二)农村危房改造。从2009年起,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1.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和供气、集中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力争5年内全市农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基本实现村庄“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编制“三类”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

(一)科学进行规划设计。

1.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以县(区)为单位,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综合考虑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历史沿革、人文资源等因素,按照改造城中村、整合城边村、建设中心村、合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住村的要求,编制或调整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中心镇、一般乡镇、中心村、基层村的区位和规模,合理安排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合理确定需要撤并的村庄和搬迁时序。2.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编制工作。以县(区)为单位,尽快制定农村住房建设三年(2009—2011年)与危房改造五年(2009—2013年)规划,按照建改结合的要求,合理确定年度建设改造计划和建设时序,优先确定2009年的目标任务。

3.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项目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农村居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组织搞好新型农房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同时为自建房农户免费提供设计图样和技术咨询。在选点布局、户型设计、基础和公共设施配套等方面,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农房建设标准和抗震等级,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百年住宅”。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务必于200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村住房建设三年规划与危房改造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审批。

(二)分类推进农村住房建设。

1.城中村和城边村要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运用房地产综合开发模式进行整建制改造、集中连片开发,倡导相邻村庄捆绑式连片开发。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村庄要按照小城镇建设规划搞好建筑设计,逐步建设改造成为城镇社区,吸纳周边村庄农户入住。国家重点镇、省市级中心镇和经济强镇要率先建成城镇社区。

3.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庄要按照农村新型社区的标准,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通过宅基地置换方式,集中建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吸纳拟撤并村庄的农户,拓展发展空间。4.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保留的基层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农房建设,同步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空心村要通过实施旧村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土地。5.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搬迁合并的弱小村、偏远村一律停批宅基地,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引导农户到小城镇和中心村购房、建房,或按规划实施整村搬迁。对50户以下的村庄要先行迁建,对交通条件差、不宜居住的村庄要尽快实施整村搬迁。

(三)采取多种途径改造危房。区分轻重缓急,采取多种方式,分期分批实施,从住房最困难、住房需求迫切的群众入手,优先安置无房户和整体危房户,重点扶助农村低收入危房户特别是优抚对象、农村低保户和残疾人危房户。1.对鳏寡孤独人员,可通过新建和扩建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方法进行安置。对残疾人家庭可通过助残资金扶持、个人适当筹资等渠道,解决危房改造资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要于2011年底前全部完成。

2.对结构尚好的危房,可采取工程方法修缮加固或更换部分构件,确保居住安全。

3.对规划保留村庄中因年久失修、残损破旧而无法采取工程方法消除安全隐患的危房,可由政府或村集体投资,帮助农户拆除旧房,在原宅基地重建或择址新建,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原房主愿意自行拆除并交还宅基地的,可给予一定补助。鼓励村民到中心城区、小城镇和经济强村购买、新建住房。4.有闲置房屋的镇、村集体,可将其闲置房屋用于安置危房住户。5.整体改造或迁建的村庄,应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内配套建设部分周转房或老年公寓,用于解决农村低保、五保家庭住房问题。对购房、建房有困难的贫困农户,可由政府或村集体给予一定扶助。6.将城中村、城边村的困难群众逐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

四、政策扶持

(一)资金政策。

1.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即可对新建住房农户进行直接补助,又可对项目开发单位和自建房农户给予贷款贴息。市财政从2009年开始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县(区)给予奖补。2.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3.按国有土地出让平均收益的20%提取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统筹用于村庄“腾空地”开发整理和复垦。4.对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可全部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5.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村镇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6.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按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费用,严禁搭车收费,更不允许自立项目乱收费。严禁向城市居民出售集体土地性质的住房。7.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投工投劳,无偿提供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用地政策。

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1.农村住房建设选址要尽量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利用未利用地和劣等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2.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适当拿出部分用地指标予以保障,并比照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3.要积极利用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合理安排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改造农村居民点。对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除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及公益事业建设外,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获取的土地级差收益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对集中连片进行村庄建设改造的,优先安排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现土地整理与农房建设有机融合。5.村集体开展旧村改造节省出来的土地,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管理使用。节约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6.在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内集中建设出售给本村村民的住宅楼,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地理区位、村民意愿等因素,确定建设用地供应方式。由村民集资、政府或村集体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村住房,其建设用地可划拨供应,此类农村住房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办法管理;采取商业运作方式连片开发的农村住房,其建设用地可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供应,此类农村住房按商品住房管理。7.对符合规划和宅基地审批条件而没有宅基地的农户,由县、乡两级政府统筹协调,为其解决宅基地。8.对拆除旧住房、交还宅基地的农户,可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三)信贷政策。

1.全力争取市外金融机构和积极引导鼓励市内各金融机构参与我市农村住房建设。2.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在参与农村住房建设时,市内金融机构要简化审批流程,优先为其提供贷款。3.对符合条件的自建房农户可提供小额贷款。4.具备条件的县(区)政府,可利用现有投融资机构,也可组建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开发建设公司,作为农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的投融资主体,以项目资产及其收益为担保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

(四)产权政策。

对农村住房,由县级政府根据土地性质,依法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进行权属确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村庄整合改造建设农民住房,涉及占用国有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注明集体土地)。要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的规定,确定房屋权属,建立房屋登记簿,依法进行登记。对腾退、调整和改建前后的土地,在村民协商、处理好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依法确定土地权属。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鼓励农民拆除危旧房、交还宅基地。严禁向城市居民出售集体土地住房。

五、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已成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市建设、规划、房管、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经贸、教育、监察、民政、交通、供电、通信、农业、水利、卫生、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明确各级责任。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由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总责,各乡(镇、办)抓落实。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定期督查调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年终检查考核;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每年底检查考核。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达到施工条件的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三)部门分工合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

建设部门: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技术指导、情况调度、建房数量认定等工作。

规划部门:切实抓好“三类”规划编制。

房管部门:负责确定房屋权属,依法进行房屋登记。

发改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

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资金安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助。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解决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用地问题,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

经贸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工业、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农房建设。

教育部门:负责抓好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和改造。

监察部门:严格监督,及时查处违纪行为。

民政部门:做好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特困家庭认定,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特困家庭的住房救助,搞好农村敬老院和福利院扩建,发动社会捐助。

交通部门:负责继续抓好公路和客车“村村通”工作,并协助乡(镇、办)编制村庄道路规划,推进农村交通发展。

供电、通信部门:对城镇规划区外村庄改建为集中居住区的,要继续执行国家扶持农村发展的有关政策,并负责搞好集中居住区外的电力、通信设施投资和建设。

农业部门:负责农村沼气建设。

水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卫生部门:抓好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审计部门: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人民银行、银监局:积极引导辖区内银行机构为全市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范文2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贯彻落实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贯彻落实民生工程的实施工作,审定我县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定期召开各乡镇会议,听取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指导各乡镇开展工作。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把解决民生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

二、建立贯彻落实民生工程工作责任制

(一)由县民政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实施三项工作:

1、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省、市实施办法,拟定我县具体操作程序和办法,核定我县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人数。制定“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具体操作程序。

2、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制定我县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实施办法。确保“两个”到位:一是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二是实物供养部分落实到位。

3、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会同县卫生局、财政局核定我县医疗救助范围和具体标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两项工作:

1、建立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分别确保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的落实。

2、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根据省、市实施办法,会同卫生、民政等部门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用1-2年时间将全县城镇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三)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会同县财政局、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三项工作:

1、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步实施,有效缓解农民看病贵等现实问题,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2、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制定完善我县各类重大传染病病人的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相关具体办法,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

3、加快乡镇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我县乡镇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办法,争取国家、省、市的支持和国家开行贷款。

(四)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县财政局配合组织实施三项工作:

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8年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及时制定我县的具体实施办法。

2、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2008年完成我县D级危房改造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我县具体办法。

3、建立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建立建全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通过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解决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我县具体办法。

(五)由县水利局牵头负责,会同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三项工作:

1、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会同卫生局制定我县2008年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2、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核定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基数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六)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负责,会同县财政部门,制定我县的具体办法。实行信息管理、动态管理和科学管理。

(七)实施两项“村村通”工程

1、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由县广播电视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我县2008年—2010年20户以上“盲村”广播电视建设规划并制定2008年实施的具体办法。

2、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由县交通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我县2008年—2010年建设规划并制定2008年实施的具体办法。

(八)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由县建设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范文3

二、实行民政优先扶助。应将移民集中安置地的特困群众纳入社会求助的范围,移民户在城市安置的,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对孤寡老人,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可通过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予以安置。

三、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将移民迁入地的新建公路和移民集中安置地行政村道路改造和建设列入“十五”、“十二五”计划,优先安排。省交通厅补助部分要按标准足额及时到位。修油路和水泥路面的,按县乡公路标准给予补助,耗用的建筑材料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增值税由提供建筑材料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有关部门在安排以工代赈项目和公路建设项目时给予重点扶持和倾斜,做到集中安置地村村通公路。

四、切实解决移民用电。优先安排移民安置点的输配电线路和供电设施的建设、改造项目。县供电公司要及时对移民安置点的高低压配电网、变压器台区进行科学规划、设施,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移民户的生活照明用电由当地供电部门直接管到户。电网改造工程,供电部门负责电表箱及以上供电工程的具体实施,免收设备、材料、安装等施工费用,负责安装好电表、总闸刀和漏电开关,并接至每户住宅的主厅内,移民农户负责室内线路费用。

五、支持水利设施建设。有关部门应优先安排一定资金解决移民安置地水利设施和人畜饮水项目,重点用于解决安置地移民的生活用水问题。

六、促进农业和农业开发。加强移民集中安置地农技站工作,为移民发展农业生产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为有条件的有土安置的移民户每户修建一个8立方米的沼气池,在市下达县计划内按标准给予补助。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要求的,要优先安排移民集中安置地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安排和争取农业开发项目资金,用于扶助移民改善生产条件。

七、扶持教育事业。加强移民安置地学校危房改造和学校扩容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在安排国债项目和危房改造项目时要优先考虑移民安置地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和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解决移民集中安置地学校添置教学设备。

八、加强移民集中安置地的卫生和医疗工作。按照省、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安置地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资金、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解决移民就医难问题,减少移民因疾病造成贫困,使移民在新安置地享受最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九、移民搬迁建房自采沙石和自制砖瓦,应在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免收有关费用。

十、积极发展林业生产。要优先解决移民安置所需自用材的采伐指标,经县林业局审批后,每户移民可在原迁出地的自留山或指定的山场采伐5立方米的木材,携带到新安置地建房,林业和税务部门免收各种税费。移民搬迁占用林地可免收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同时在退耕还林、长防林重点项目中优先解决移民地植树造林,以改善生态环境。移民土地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要优先安排退耕还林项目,由退耕户与承包户签订合同。对实施了退耕还林的地方,原有山林按国家规定实行封山育林。

十一、优惠安排移民用地。移民建房在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占用荒山、荒坡或存量集中建设用地(农村空闲地、原有宅基地)的,其建房用地由县人民政府审批,报市政府备案;占用耕地或其它农用地建房的,由县人民政府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由县人民政府分户审批,土地收益主要用于当地的开发建设。移民搬迁建房,可免收建房用地审批手续的所有规费、防洪保安资金,在办理减免申报审批手续后免交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建筑安装营业税由建筑施工单位或施工工匠缴纳,不得直接或变相向移民征收。移民接纳安置地政府,要统一组织调整土地,为移民安排一定的耕地、山场、宅基地作为生存基本条件,原则上人平水田0.5亩,山地1亩,每户批准建房用地不超过120平方米。有关部门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移民使用迁入地农村经济组织的土地,及时办理承包权变更手续,核发土地承包证,并免收有关税费。

十二、移民搬迁造成土地撂荒和为移民修建公路等公共设施占用耕地,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农业特产税及附加。对因移民搬迁造成土地撂荒的农业税的减收,原则上在市、县两级的农业税机动减免中解决,如市、县解决有困难的,由省财政按核实的撂荒面积适当给予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十三、帮助移民解决通讯、广播电视设施。有关部门要协调解决好移民安置点通讯和广播电视设施。电信部门要将程控电话总线路免费安装到移民集中安置地,广播电视部门为移民集中安置地接通广播和有线电视,要从技术上给予指导,只收原材料成本费,为移民用户安装分机只交纳材料费。

十四、优先申报安排建设项目。建设部门要把移民集中安置地的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如自来水等),作为镇建制的特殊政策处理,争取列入省里的项目计划,帮助安排建设资金,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移民集中安置地的建设规划进行指导和评审。移民搬迁建房免征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免收移民建房设施图纸费,减半收取地形测量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规划设施费、工程勘察设计费。

十五、公安部门要为移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无论是从农村迁入农村还是从农村迁入城镇,均只收取户口簿工本费,不准收取其它费用。

十六、为了改善移民户生产、生活条件,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为移民户提供0.5万元至1万元的小额扶贫贷款支持,在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的优惠。

十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部门优势,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发就业扶贫,把劳务输出视为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有关部门要安排资金,开展免费培训和免费职业介绍,为移民户外出务工创造条件。

十八、加强移民户劳力培训,从各级“农民知识化工程”财政补贴培训经费中按移民户人数划拨专项培训经费,用于安排移民户劳动力培训。

十九、在年月1日之前符合搬迁条件又已经自愿搬迁了的农户和在异地已经建房或购了商品房的农户不再享受搬迁资金补助。月1日以后,符合搬迁条件且在异地建记或购了商品房的农户,凭《移民扶贫分户审批表》,经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给予搬迁资金补助。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范文4

马正其常务副市长:重庆在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上,提出了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目标。这个目标既振奋人心,又任务艰巨。“缩差共富”的难点和重点,主要在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困难群体。“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这个特殊的困难群体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措施,给予了特别的关爱,让他们有尊严和幸福地生活在“阳光重庆”。

记者:请具体谈谈坚持政府主导,推进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马正其常务副市长:重庆是典型的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于一体的年轻直辖市。重庆170万残疾人中,75%生活在农村。残疾人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他们的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改变残疾人生活现状,显得尤为紧迫。要实现这样的愿景,政府的主导作用非常关键。通过政府主导来组织、调动政府职能部门发挥作用,培育各类救残助残资源,推进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是最有力、最有效的保障,

在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我们首先从法制建设入手,对《重庆市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以《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的形式颁布实施。《条例》在涉及残疾人民生的许多规定上实现了新突破,有的在西部领先,有的在全国产生了影响。这一改变,不仅大幅度修改了条款,还增强了操作性,对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更好的保障作用。其次,在政策上着力,我们将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弱势群体的问题,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对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特别的扶助救助措施,通过“民心工程”、“民生工程”项目加以推动。“十一五”以来,制定完善扶助残疾人规定34个,制定残疾人权益保障文件31件。第三,在服务上,我们推行大服务、大民生的理念,调动了更多的积极因素、更多的社会资源,来充实服务体系。实施的残疾人复明手术项目中,技术力量上,我们调动了各级医疗机构参与;资金上,我们调动了残联、财政、民政、卫生等职能部门参与。实施的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中,残联、建委、国土房管、财政、民政等部门都参与到了其中。这些项目都加大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责任,充分发挥了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第四,在重大公益项目建设上,我们重点关注了弱势群体。2008~2012年实施的市政府十大公益项目中,除了残疾人文体中心、特殊教育中心、精神疾病和暴力型精神病防治中心等3个为残疾人服务的专门项目外,还有几个涉残项目。在这个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还亲自抓了孤残儿童爱心庄园建设,这个项目由政府投资14个亿,投资规模、可收养人数、档次、环境、功能都算得上全国一流。

近年来,重庆在关心弱势群体方面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在重庆“民生十条”和“共富十二条”的施政投入中,用于包括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扶持残疾人创业在内的“关爱行动”的资金多达上百亿元。

记者:请介绍一下坚持政策先行,探索城乡统筹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

马正其常务副市长:坚持政策先行,这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看待:一是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政策,我们在全国率先或较早地落实,做到早贯彻、早落实、早执行,让这些好政策的阳光及时照进弱势群体心里。中央7号文件出台后,薄书记迅速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里同年及时出台了27号文件(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40个区县(自治县)均在2009年底前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这在全国是率先的。随后,市里还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意见》等一系列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特殊优惠政策。二是我们根据重庆的实际情况,凡是涉及残疾人生产生活的问题,经过调查研究,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以政策的形式规范、保障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比如2009年出台的《重庆市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规定,对贫困残疾人个人出资部分按照当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给予补助,将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精神病患者治疗、肢残儿童矫治手术、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等病种纳入城乡居民医疗报销范围。同时,我们还把具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上升到政策层面。重庆这几年实施的残疾人白内障复明手术政策、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残疾人低保覆盖和调标政策等等,都是由最初的部门临时性救活动上升为政府的长期性政策措施。

坚持政策先行,我们还有一个想法:基于重庆有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特殊身份,我们先行先试,探索如何进行城乡统筹,这其中,就包括如何在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下,统筹发展好城乡残疾人事业,让残疾人享有和健全人同等的尊严和幸福。重庆在2010年召开的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上,就将“加快残疾人托养所建设,确保残有所助”和“发展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项目列入了全市“十大民生工程”。 在全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中,我们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纳入保障性住房中统筹解决,对残疾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在城乡统筹改革中,我们的“缩差共富”、“万元增收”等计划也都包含了对残疾人的帮扶政策。我们始终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残疾人事业城乡一体化的重要途径,按照“普惠加特惠”原则,把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有关改革措施与残疾人事业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制定城乡统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

记者:市委市政府是如何坚持民生为本,实现残疾人生活阳光普照的?

马正其常务副市长:重庆有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850多万人,要切实保障好这些困难群众的基本民生,就必须坚持民生为本、以人为本的理念,才能实现阳光普照,才能让他们与全市人民一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范文5

一、十件大事进展情况

(一)关于尽早实现机场正式开工,全力推动机场建设进程

机场项目可研已上报国家发改委,进入最后的审批阶段,有望今年上半年正式开工。另外,机场航站区的设计、供水工程招投标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关于搞好机场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机场公路年度建设任务

林区交通部门已完成机场公路一期5.1公里路基工程,正在实施路基一期工程中未完成的桥梁施工,准备二期路基招标工作。机场公路与机场接口线路(约1000米)未定,直接影响招投标工作进度,机场办正在积极争取中。

(三)关于搞好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完成环“一江两山”旅游公路段100公里生态景观工程建设林区政府政务督查室已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办检查,并于4月20日印发了《关于环“一江两山”交通沿线生态景观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四)关于加强旅游景点景区建设和品质提升,完成官门山、神农顶、神农坛等景点景区改造和年度建设任务,争取与区外知名公司在旅游合作开发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1、关于神农顶景区改造。神农天梯及野人山步游道已完成招投标及主材配备,将于10月完成工程建设;换乘站点将于5月1日前完成工程建设。

2、关于官门山景区改造。自然生态博物馆已完成6栋主体建筑的主体结构、屋面及外墙面装饰。地质展区设计方案基本完成,其他馆藏的深化设计方案还在讨论中,室内装修和布展尚未启动。野生动物园建设已完成,道路建设将于5月全面竣工,步游道和洞穴开发正在测量和探测中。

3、关于神农坛景区改造。神旅集团正在委托几家机构做对比策划方案,已经与投资者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木鱼镇全力支持完成了实物调查,计划4月30日前完成移民搬迁工作,正在与国资公司衔接资产划拨。

4、关于其他景区景点建设。天生桥巴人部落已经启动项目招投标工作。

5、关于对外旅游合作。林区政府已与浙江杭州湾集团签订旅游合作协议,初步敲定新建温水酒店、收购东星大酒店、改造提升滑雪场、大九湖和神农坛景区、开发旅游产品、开发木鱼和九湖旅游地产等一批旅游合作项目。

(五)关于加强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四个四星级宾馆建设进程

1、关于神农山庄三期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挖方工程,正在挖桩和地基处理以及滑坡处理,预计地基处理5月8日前完成,滑坡处理5月中旬完成。

2、关于神农酒店二期工程建设。目前正在挖桩,预计5月10日前完工。

3、关于宾馆改扩建工程。目前打桩已基本完成。主要问题是搬迁工作推进难,施工环境较差,塔吊无法安装。

4、关于大九湖宾馆建设。九湖乡已完成兴发集团拟选址的两块地块的前期实物调查、拆迁评估费用测算、安置区选择等各项前期工作,并已将相关数据送达兴发集团,待企业资金到位后将全面启动此项工作。

(六)关于启动全区电网改造工程,争取电力“第二通道”建设

通过林区电力公司积极争取,省电力公司同意调整电网发展规划,拟定从房县至阳日同杆双回路架设220千伏输电线路,新建220千伏阳日变电站。现已完成220千伏阳日变电站选址,实地踏勘线路走向,委托省电力勘测设计院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预计5月份完成项目可研,年内开工建设。

(七)关于启动“双神线”改造升级工程,促进大九湖湿地恢复并扩大对外开外

1、“双神线”改造升级工程的开工许可已获省交通厅批准,水保己批,环评己报待批,其他工作正在积极准备中。下谷乡正在紧锣密鼓地做宣传发动工作,动员沿线群众支持配合,确保该项工程早日开工建设。

2、关于大九湖湿地恢复与扩大对外开放。九湖湿地公园管理局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湿地保护区下设管护站所建设,对保护区资源现状进行全面清查,对山场进行勘界立标,划块定责,充实人员,依法对现有资源实施有效保护。二是大九湖湿地保护与恢复二期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年内完成。三是与神旅集团组建了“九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宣传营销。力争年内开发1—2个旅游商品,开发十里荒、水上娱乐区、草场训马区等1—2个新景点,策划实施2—3个游客参与性娱乐项目;不断完善垂钓、骑马、野外宿营、烤全羊等旅游产品。四是进一步完善景区配套设施,计划修建2—3个高规格的生态旅游厕所,修建2—3公里的景区步游道。

(八)关于启动盘水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加快神农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黄磷及武山矿业化工园二期建设进程

1、关于盘水产业园建设。武汉鑫源投资集团协议首期投资5000万元,征地100亩发展生态产业,开发保健酒、保健品、中药材种植加工、农副产品和土特产深加工等特色旅游产品,力争年内完成部分厂房建设,推出以保健酒和土特产深加工为主的产品。

2、关于神农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黄磷及武山矿业化工园二期建设。

(1)神农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抓紧实施5万吨黄磷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地勘查、初步设计、实物调查、房屋评估、工程用电、工程用水等工作,地质勘探、项目规划设计等工作正在进行。

(2)武山矿业二期工程正在推进中。

一是二号万吨黄磷电炉项目正处在紧张的筹备阶段,尚未正式开工。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安全环保评价、工艺方案设计、电气设计,土建设计和地质勘查正在进行。

二是1.5万吨黄磷净化项目已建成并投产,共完成投资984万元。

三是微晶铸石磷渣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实验论证等工作,正在进行专利申请等相关筹备工作。存在的困难是电力负荷不够,影响各个项目的实施。

(九)关于完成九湖乡集镇改造,启动下谷乡集镇改造工程,重点抓好松柏滨河新区规划建设

1、关于完成九湖乡集镇改造。九湖小城镇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正严格按照规划执行。房屋立面改造工程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80%,预计4月底完成剩余工程;集镇供水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并试压通水,主、支管网已全部安装下地,正在实施通户装表工作,预计4月底全部完工;路网路基工程已完成三纵两横九湖路网路基填平、压实工作,路基铺设完毕,正在进行步道板和路游道的铺筑,待条件适合后进行铺油工程。全部工程预计4月下旬全部完工;集镇亮化工程的路灯部分已由电力公司完成安装,投入使用。太阳能路灯安装方案已报林区招投标中心,等待中标方供货安装。

2、关于启动下谷乡集镇改造。下谷乡正在抓紧做移民统计、拆迁摸底、集镇规划、项目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经初步调查核实,须拆迁沿河住户23户118人,建筑面积4422.11平方米,宅基地面积2224.38平方米。

3、关于松柏滨河新区规划建设。林区水利部门已完成勘察设计方案;交通部门已完成公路垫层;住建委已完成文体中心、入口广场、房屋立面改造和重要节点景观透视效果图等设计资料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已进入招投标程序,占地和拆迁协调工作已初步完成,预计5月可正式开工。

(十)关于加强群众性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体育馆建设任务

照设计规划,体育馆建设场地基础部分已开挖和清理,还有一户房屋拆迁问题正在协调,整个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中。

二、十件实事进展情况

(一)关于开展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5000人次,实现新增就业1000人

一季度,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3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49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5人。林区旅委以国导资格考前培训、导游资格年审、“公务导游”培训为载体,到目前共举办各类导游培训班3期,培训359人次。

(二)关于新建廉租房100套,完成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1000户,实行移民搬迁125户、500人

1、新建廉租房初步设计方案已审定,委托林区设计院制定详细方案,设计图纸。松柏镇已开始征地补偿调查摸底工作。报建、招投标程序已提前启动,发改委以神发改投资〔2010〕71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立项批复,政府采购办、发改委已对招标基本情况签发核准意见,待土地、规划、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后即可进入招投标程序。

2、关于移民搬迁工作。林区扶贫办将今年全区移民搬迁指标重点安排在松柏滨河新区建设上,计划投入资金150万元用于滨河新区移民迁建,投入资金155万元用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工程。其中:松柏镇滨河新区建设移民110户、418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130户、515人;另外,妇联今年将实施单亲特困母亲移民安置9户、33人。

3、关于灾后重建工作。一是今年林区民政部门计划下达灾后恢复重建200户,已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乡镇民政办正在抓紧开展入户调查,预计4月底名册核实后正式动工重建。二是林区住建委已对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审核汇总,并向省申报2010年我区改造计划1500户,有望争取800户以上。目前,全省危房改造计划尚未下达,待下达后将加快组织实施。

4、关于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林区林管局已会同发改委在组织专班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并向省发改委、省林业局上报了《林区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待省计划文件下达后抓好组织实施。

(三)关于抓好10个村整村推进扶贫,解决1000名赤贫人口温饱问题和2000名低收入人口脱贫问题

1、关于1个村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省扶贫办正式批准我区新华镇马鹿场村、阳日镇太阳村、松柏镇红花朵村、木鱼镇木鱼村(青天村)、九湖乡长岭村(落羊河村)、二坪村(落羊河村)、三合村(青树村)等7个省集中扶持的扶贫重点村和阳日镇龙溪村、红坪镇、红举村、木鱼镇红花坪村等3个省集中扶持的老区重点整村推进扶贫计划。林区扶贫办已组织专班深入重点村调查、筛选,核定2010年至2011年以生产发展为主的整村推进建设项目,力争4月底以前报省扶贫办立项备案。

2、关于赤贫人口温饱和低收入人口脱贫问题。为了做好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两项制度衔接和实施减贫计划,林区扶贫办已对全区农村现存贫困人口(含低保对象)和返贫人口进行核定并分户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已向各乡镇下达2010年1000名赤贫人口和2000名低收入人口减贫计划。

(四)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定补”、教育助学救助、高寒地区学校取暖补助、边远乡镇初中寄宿生交通费补助等各项教育优先和优惠政策

今年以来,林区教育局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现阶段义务教育重中之重,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1、明确了工作重点:一是按规划拆并教学点和村级小学,有计划逐步启动初中布局调整;二是进一步加大教师的交流和补充力度,促进城乡学校师资力量相对均衡;三是进一步调整、优化学校管理队伍,努力缩小城乡学校管理上的差距;四是抓紧实施现代远程教育“班班通”工程的升级改造和实验室标准化装备工程;五是着力推进实验初中的迁建工作;六是下大气力改善边远薄弱学校的基础办学条件。

2、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措施。一是组织专班深入到各个乡镇,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与乡镇领导、村干部和人大代表、学生家长座谈、交流,征求他们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加强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今年春季开学,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人数达1202人,小学每生每月补助50元、初中每生每月补助75元。同时,积极探索资助贫困学生的有效途径,逐步形成了融“免、补、减、奖、贷、助”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助学体系,有效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三是1至3月份,木鱼小学7个班、九湖中心学校7个班、红坪辖区学校17个班享受了高寒地区取暖补助,每班每月补助800元。四是开展了边远乡镇享受初中寄宿生交通费补助学生的情况调查,并予以了公示,目前共有274名学生享受交通费补助,每学期发放一次,其中对在下谷坪民族学校就读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80元,对在实验初级中学和松柏中心学校就读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00元。五是民政部门积极落实教育助学救助工作,实施救助5人,发放救助金2500元。

(五)关于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制定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努力使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9万人次,城镇90.1%,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

1、林区政府已于4月9日下发《林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神政发〔2010〕9号)。

2、一季度,全区完成五险参保人数47873人,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319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6339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485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270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460人,分别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72%、76%、88%、78%、72%;农民参合人数达到44613人,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90.5%,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0.5%。

3、林区民政部门继续帮助5456名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定补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帮助4168名城镇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大病医疗救助,计划取消住院救助的病种限制和起付线,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面,简化救助手续,提高救助水平,全年救助400人以上,已经实施救助36人,发放救助金8.7万元。

(六)关于改善农村交通条件,继续实施奖励补助政策,完成19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截止3月底,松柏镇、木鱼镇、下谷乡3个乡镇已启动2010年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共完成路面1.5公里,路基1.5公里;其他5个乡镇正进行工程招投标。

(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实现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全覆盖按照今年1月7日林区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要求,林区财政局已从今年起将全区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以钱养事人员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筹)住房公积金按全年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的5%纳入了财政预算,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全覆盖。林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积极做好催缴和管理工作。

(八)关于加强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新建2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林区商务局把构建村级综合服务社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范畴,积极协助供销社抓好2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目前正与省商务厅衔接计划,力争5月份付诸实施。供销社深入8个乡镇开展了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选址工作,现已确定2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村名单,其中:阳日镇4个,新华镇1个,松柏镇3个,宋洛乡1个,红坪镇3个,木鱼镇4个,下谷乡2个,大九湖乡2个。并细化了工作日常安排,计划4至6月完成房屋维修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7至9月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社成员制度和管理制度,10至11月规范服务标准,迎接验收。

(九)关于加强乡镇干部、教师周转房建设,适当提高村级办公经费和村主职干部待遇

1、关于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乡镇干部周转房工作已部分启动,林区发改委已批复宋洛乡、九湖乡建房计划,其中九湖乡干部周转房已于3月底开工建设,预计10月份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宋洛乡拟建30套,已启动工程建设。另外,木鱼镇正在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阳日镇因火车站项目牵涉镇政府搬迁和城镇建设规划调整,暂缓实施干部周转房建设;新华镇拟建30套,目前正在申报计划;红坪镇拟建20套,正在做项目规划;下谷乡拟建30套,选址工作已结束,正在进行图纸设计作业;松柏镇正在做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

2、关于乡镇教师周转房建设。林区教育局已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调查,目前正与相关乡镇协商沟通,拟与乡镇干部周转房同步建设,具体工作尚在研究。林区财政局已于2008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20万元,专项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师住房条件,待教师周转房项目实施予以拨付。

3、关于提高村级办公经费和村主职干部待遇问题。林区政府办公室已于3月25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林区乡(镇)财区管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神政办〔2010〕34号),林区财政局已按文件要求进行落实,适当提高了村级办公经费和村主职干部待遇。

(十)关于加快松柏垃圾处理厂建设,搞好盘水河上游6公里两岸约60平方公里饮用水源区保护与治理,确保居民生活环境清洁和饮用水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范文6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羊肠小道”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民生工程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以来,我乡民生工作在区民生办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积极行动,协力配合,全乡各项民生工程正在按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抓紧实施,民生工程工作整体进展较为顺利。现将2020年民生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部署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为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度民生工程,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根据区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成立了黄渡乡民生工程领导组,确定党委副书记、乡长刘俊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陈文健为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民生工程日常工作。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民生工程内容进行了职责分工,细化、量化了工作目标。

2.深入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民生工程是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要把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关注民生的温暖送到人民中去,需要进行大力宣传。一是在党员大会、机关例会上宣传,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强调民生工程的重要性。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络微信平台、干部入户宣传、发放民生工程宣传单、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等活动,进行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根据黄渡乡民生工程责任书的目标任务,及时报送民生信息,更新项目进展情况。

3.强化责任意识,狠抓任务落实。我乡对民生工程进行任务分解,召开民生工程调度会,将每项民生工程都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单项民生工程负责部门根据项目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月以书面形式将进度如实上报乡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力争在抓好项目建设管理,确保程序规范、优质安全的同时,进一步抓好档案、台帐、图片等收集整理工作。

二、各项民生工程完成情况

(一)项目建设类

1.“四好农村路”建设:顺利完成了黄渡村、乌边村、安莲村十汤路3.977km和柏枧许村林杨路4.297km建设工作。

2.农村危房改造:2019年共落实危房改造36户,现已全部竣工通过验收。

3.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通过干部入户走访、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宣传解读此项政策,让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活质量。

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扎实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全面清理核查工作。截止目前,对全乡779户973人在册低保户就行了全面清理核查。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5.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以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做好临时应急救助工作,对因病因灾受困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给予社会救助。

6.贫困残疾人康复:为全乡63位贫困精神残疾人申报了药费补助。积极为适龄残疾儿童申报康复训练项目,为肢体、聋哑、视力残疾人申报福彩基金配发残疾器具项目。做好残疾人创业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为残疾家庭创业和发展生产提供经济帮扶。

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做好2020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的审核上报工作。全乡共434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69人享受重残护理补贴。

8.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本年度下达我乡此项工作的任务数是提供5件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于本年度3月底我乡已超额完成此项任务。

9.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制定《黄渡乡党建引领扶贫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内容、绩效评价等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资金预算、审批、审计、监督等工作流程,确保经费使用规范、监管有力。认真制定工作“路线图”,明确第一责任人,将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内容、具体责任人、工作完成等情况分解到月、细化到周,列出全年“工作表”,实行“挂图作战”。

10.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在专项扶贫资金及乡财政全力支持的情况下,打造了黄渡乡安莲村扶贫驿站、蔬菜大棚、玫瑰园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全力为贫困户提供“面对面、零距离”的贴心服务;同时,贫困村安莲村成功流转贫困户土地50余亩、投资23万元进行稻鱼种养项目;此外,还举办了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面点培训讲座、种养殖技能培训讲座,优先招收贫困人员。开展就业培训班6次:就业技能培训1次、岗前就业培训2次、技能提升培训1次、就业创业培训1次、技能脱贫培训1次,共计240余人参加,其中有35人通过培训找到工作。

(二)“三农”工作类

11.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由乡美好办负责的邵村已基本结束;田屋和兴旺安置点已验收。

12.农村环境三大革命:顺利完成非卫生厕所改造1345个,全境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了柏枧梅马、安莲邵村、峄山门村、乌边中心村的污水处理项目,主体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建设中,管网铺设中。

13.政策性农业保险:根据区政府统一按排,按照“尽可能减轻农民保费负担、尽可能减少农民因灾损失”的原则,截止目前,中、晚稻正在理赔,午季作物正在进行投保。

14.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在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电子商务两中心一站点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建成站点10个,覆盖全乡所有行政村,线上依托‘邮掌柜’系统,线下借助邮政农村窗口资源等实体渠道及物流配送渠道,让广大农村居民体验和享受到‘购物不出村、销售不出村、生活不出村、金融不出村、寄递不出村、创业不出村’的生产、生活便利。

(三)就业创业类

15.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技能脱贫培训已完成;5名新技工系统培养已完成。

16.就业扶持工程:开展就业培训班6次:就业技能培训1次、岗前就业培训2次、技能提升培训1次、就业创业培训1次、技能脱贫培训1次,共计240余人参加,其中有35人通过培训找到工作

(四)社会保障类

1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截止目前,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为28963人,参保率达到100%,办理慢性病证232人次,信息更正90人次,出具意外伤害证明60人次。

1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年应参保任务数为13600人,截止目前14564人,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19.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实施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良好工作、社会环境,提升群众知晓度、满意度。

20.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乡卫计办承担的妇幼健康工作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简称“国免”),2020年度我乡目标任务数共147对夫妻,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2020年度我乡无新增特扶人员。全年我乡计生特扶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在节假日,对所有特扶家庭开展了三次节日慰问。

21.城乡医疗救助:认真做好2020年度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宣传和落实工作,积极为低收入重病患者申报医疗救助。

22.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2020年已全部签约,共计11097人享受,做到全覆盖。

(五)教育文化类

23.公共文化场馆开放:文化站继续坚持每天不低于8小时、每周不低于40个小时的开放制度,图书阅览室、留守儿童阅览室、电子信息阅览室月平均接待达410人次。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0余次。

24.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各村农家书屋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对农家书屋进行维护管养,开展“农家书屋”检查4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要求各村负责人和农家书屋管理员积极整改。组织送戏下乡10场,放映公益电影120场,举办文艺演出7次,组织体育活动3次,极大的丰富了我乡居民的文化生活。

(六)其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

25.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建立完善秸秆禁烧乡村两级包保人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同时严肃纪律、严格考核、严明奖惩,确保我乡每百万亩农作物秸秆焚烧无火点。

26.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建立我乡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截至目前我乡已完成农产品检测550个;畜产品检测290个。开展有关食品安全讲座9次,加强政策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程的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完善各种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