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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范文1
全镇“三夏”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三夏”期间全镇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确保“三夏”期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特成立崇岗镇“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谢生良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梁迈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林业站、派出所、供电所、各学校负责人、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镇党委副书记梁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指导、落实具体工作。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各相关站所、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立足于宣传发动、提前预防,在村部、人口集中的庄点等广泛宣传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用电常识、农机使用、防火安全知识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为认真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一是杜绝田间焚烧秸杆行为,确保防火安全。要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查,倡导安全作业观,对田间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及时劝阻,消除焚烧秸秆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引导秸秆合理堆放,严禁把秸秆堆积在田间地头、沟边、路边或林木近旁,杜绝起火隐患。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要重点监控,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要加强辖区路面巡逻、宣传、检查,杜绝在道路上打场晒粮。确保全镇道路畅通安全,预防发生意外事故。三是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在搞好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的同时,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加强农机安全作业检查,严格执行“三不准”和“三禁止”的规定。“三不准”即: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收割机不准使用;未经培训的机手不准上机操作;拖拉机、柴油机不戴防火罩不准作业。“三禁止”即:禁止使用淘汰的收割机进行作业;禁止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禁止脱粒机带“病”作业。要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严密的防范,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三夏”农机作业安全。四是全力做好三夏期间的治安防范工作。各村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巡逻防护,做好联防工作。对麦收期间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特别是对影响三夏生产的不良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三夏期间社会秩序稳定。五是认真做好用电安全管理。要督促落实好各类用电线路、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及时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用电设施,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用电安全。六是加强水域、水库管理。要认真排查辖区内各类水域、水库的安全隐患,在周边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要定期巡查,对游泳、捕鱼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确保无溺水事件发生。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站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范文2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镇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范围、内容、方式、目标、具体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按照分工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成立1个综合检查组及6个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组由各职能单位牵头,分管领导带队,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查督结合,分层推进
一是单位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建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交接班制度,排查的隐患落实整改并建立台帐。
二是各专项督查组在各自监管范围内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扎实整改各类事故隐患。督查有详细规范的记录,对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下达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是镇安委会综合督查组对各专项督查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次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深入检查
各牵头单位切实履行各自监管责任,监督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商贸等企业安全检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打击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是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建筑施工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四是落实水利设施和堤防的安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开展河道违法采沙的整治等。
五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条件建设、农机手驾驶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其它各职能单位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扎实整改隐患,不流于形式
通过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排查隐患65条,镇安委会把抓安全隐患整改作为工作的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登记建,对能当场整改的一般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要求各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发现整改不到位或有反弹现象的,由镇安委会挂牌督办,责令整改到位。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范文3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之中;
(二)将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
(三)规划重大项目要论证区域和项目周边安全条件。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指导工业、信息业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贯彻;
(二)加强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
(三)负责工业、信息业、电力、民爆器材行业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市教育局
(一)负责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措施;
(二)将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负责组织对教学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强化对校办企业和教学场地出租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四、市科学技术局
(一)负责对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指导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
(三)加大对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研发资金投入,促使企业逐步成为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技术保障的主体。
五、市公安局
(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
(二)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消防隐患和道路交通危险点段的排查和治理;
(三)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依法对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环节实施监管;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六、市监察局
(一)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处涉及事故的违规行为;
(二)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认定,并监督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市司法局
(一)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负责劳动教养、戒毒及康复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市财政局
(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保障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二)加强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国有企业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工作。
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将安全生产纳入到各级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中,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监督检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将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等内容纳入到农民工培训教育之中。
十、市国土资源局
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突出事件应急管理。
十一、市环境保护局
(一)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二)依法对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利用和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三)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和应急管理。
十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负责宣传贯彻建筑安全法律法规;负责建筑单位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和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十三、市交通局
(一)负责道路、桥涵等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客运、货运站(场)、维修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审查和监督管理。
十四、市水利局
(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负责水库堤坝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十五、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一)负责苇业、林业、粮食生产安全管理;
(二)负责畜产品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十六、市海洋与渔业局
(一)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对渔业船舶作业、渔港水域安全、海洋防灾减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负责渔港、码头和渔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三)负责捕捞作业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工作。
十七、市服务业委员会
(一)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检查,治理事故隐患;
(三)监督检查商贸项目贯彻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十八、市卫生局
(一)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医疗场所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隐患的治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和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
(三)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
十九、市文化广电局
(一)负责文化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文化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三)组织或参与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二十、市政府法制办
(一)负责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二)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争议。
二十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一)加强对外资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外资企业、外资建设项目履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二)将外贸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管理。
二十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二)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三)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三、市港口与口岸局
(一)负责水路客、货运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水上交通安全检查;
(二)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负责打击“三无”船舶和报废船舶航行等违法行为。
二十四、市工商局
(一)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物品行为;
(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二十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二)负责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
(三)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六、市旅游局
(一)负责全市旅游场所和旅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将安全生产条件纳入评定旅游景点之中;
(二)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参与重大旅游事故的救援与调查处理。
二十七、市农机局
(一)负责指导、监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机的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二)负责农机登记、安全检验、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负责农业机械事故的统计、报告、分析,参与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十八、市气象局
(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二)负责雷电灾害安全防御工作,组织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检测;
(三)负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
二十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负责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有关规定,开展人民防空设备设施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二)参与防灾救灾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
三十、市消防局
(一)组织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组织实施有关建设工程的消防审批和验收,对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三)负责火灾和突发事件等重大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十一、市交警支队
(一)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负责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三十二、市武警支队
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三十三、市委宣传部
负责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三十四、市总工会
(一)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实施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二)指导企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和培训教育活动;
(三)参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十五、共青团市委
组织青年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增强共青团员和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三十六、供电公司
(一)贯彻执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范文4
今天我们召开*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加强监管,切实做好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刚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通报了全县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就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阿迪里常委宣读了《关于*县*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蒙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通报》和*运管总站《关于*县4.18特大道路客运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常委的安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吸取“4.18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这两个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教训,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持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形势,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总书记曾经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如果连人的生命都不能保障,我们发展经济将无任何意义可言。具体到我县,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实现快速发展的难度更大,时间更长,我们每取得一点成绩,都要比别人多付出几倍甚至更多的努力,在这种条件下,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才能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才有机会和能力实现赶超,使各项工作进入*先进行列。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居安思危;牢固树立“经济越是发展,安全生产的任务越是繁重”的理念,克服松懈麻痹、侥幸厌倦情绪,长抓不懈、毫不放松;牢固树立“安全重于生产,安全才能保证生产,安全才能促进生产”的理念,做到“领导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设施到位、落实到位”,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状况不断改善的基础上,实现有安全保障的发展。
二、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预防措施。安全生产,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就是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主要精力放在落实预防措施上。从我们目前发生的安全事故来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预防工作不到位,既有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的原因,也有企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原因,如果把这些基础性工作做扎实了,事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就拿“4.18特大交通事故”来说,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驾驶员违章驾驶:两车均超速行驶,出租车逆向行使。如果运输企业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这起事故可能就不会发生。做好预防工作,主要抓好两个方面。一是主管部门要总结经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限时督促整改,加强源头管理和全程监控。二是企业要吸取教训,坚持制度、教育、监督、管理并重,从薄弱环节入手,着眼于每个细节问题,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安全教育管理,每个环节要有预防措施,每个人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做细做实。
三、要严格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为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先后研究制定了《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生产督察、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这些制度和措施都是我们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抓手,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好这些工作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行为。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行政许可范围,作为各行业行政许可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查,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新引进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持证进行生产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坚持“三同时”制度,相关部门要全程监管,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测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要突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基础、遏制事故多发具有重要作用。要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既是薄弱环节,也是工作的难点。上半年发生的“2.18”、“4.18”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个别单位和企业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以及监管工作亟待加强。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各运输企业要充分认清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各负其责,加强监管,认真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措施,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加大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和路面行车秩序的治理力度,严厉查处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危险品车辆违规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的行为人要坚决依法予以拘留。针对近年来农村交通事故频发,路外事故增多的情况,各乡镇、公安交警、乡镇派出所、农机部门要重点抓好接送学生车辆、农村摩托车和农用车辆的监管工作,对接送学生车辆要全程监控,保证不发生事故,对农用车辆和农村摩托车要加大教育、处罚力度,提高农牧民安全意识,减少路外事故。要严厉查处“黑车非驾”和报废车辆上路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管重罚,决不姑息。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车辆出站前的安全检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建立严格的安全运输管理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驾驶员,加大对违章违规驾驶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和安全形势教育,提高他们安全驾驶的意识。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等领域的专项整治。随着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和城市化进程步伐的不断加快,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任务将更加艰巨,安全生产工作做不好,将直接影响我县的投资与发展环境。要逐步将花岗岩、煤炭、铁、铜、金等各类矿产资源的探矿权收回到政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严格办矿审批,加强政府对资源的有效监管和合理开发。今后的招商引资项目、改扩建项目必须坚持安全和环保门槛不降低,要统筹兼顾,既要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又要严格准入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建设和生产项目动工实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清洁生产。安监部门要加强监管、跟进服务,做到项目实施到哪里,安全监管就跟进到哪里。
五、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县、乡两级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主体责任,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并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按照有关要求搞好分类监督指导和实施重点管理监控。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违纪违规、顶风而上酿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要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法律手段依法严肃处理。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把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建立在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得到切实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要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认真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风险抵押、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商业责任保险等现行经济政策,依法保障安全生产所必须的投入,狠抓隐患治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范文5
一、农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机安全生产责任重大,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垦区稳定,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坚持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农民接受管理的自觉性,赢得广大农机驾驶人员的理解和支持,达到依法管理的目的。
二、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宣传教育培训滞后及农民群众安全意识薄弱
由于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法和手段落后,加上少数农场、部门漠视安全防范,不愿进行必需的安全投入,致使安全隐患严重。因接受培训需要较大的财力和较多的时间投入,许多农机从业人员,几乎从未进行过安全培训,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忽视安全操作,常常因小小疏忽或操作失当,酿成重特大事故,付出惨痛代价。实践证明,有无培训教育,情况大不一样。农机从业人员有了安全生产的意识,有了安全生产的知识,有了自我防范的能力,农机安全生产的任务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2、农机监理基层管理服务网络不全
从目前情况来看,垦区都设有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其编制、装备、设施、人员较健全。农机监理基层网络不全,对分散在千家万户并行驶在乡村道路上的农机安全生产无法进行有效监管,部分地方对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牌证管理率只达到60%左右。
3、财政投入不足
多数管理区、农场对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人头事业经费均未纳入财政全额预算,致使监理工作经费短缺,导致农机监理靠收费养人,形成重收费、轻监理,给农机安全监管造成负面影响。
三、农机安全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1、建立健全法规政策
要对各类农业机械进行全面依法管理,依据政策规定扶持发展农业机械,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这就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现有农业机械管理法律法规基础上。全面研究制定出台与各类农业机械相对应的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另外,对农业机械按种类、生产出厂的技术规格要求、材料的属性等内容综合测定。并依法明确规定各类农业机械或重要零部件的最长使用寿命,以帮助农民群众了解农机具的安全使用,以免使到报废期的农业机械在市场上买卖流转或继续投入作业生产,从而以健全的法规政策机制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管理。
2、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服务组织网络
建立健全农场农机安全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配齐人员和设备,在工作经费上给予保障,加强农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农机管理人员素质。真正全面地掌握和监控农业机械的安全作业生产情况,从而以健全的农机安全管理服务组织网络来保障农机安全作业生产。
3、完善统一农机安全管理机构
贯彻落实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观念,为了全面准确公正的贯彻落实各项农机安全管理规定,要进一步完善对县乡农机管理单位的合理规划和设置,统一管理体制,统一工作职责,统一人员管理,规范行业形象,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办事程序从而以完善统一规范的农机安全管理机构来促进农机法规政策能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
4、建立强制报废农业机械的政策措施
国家要对交回废旧农机的农机户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在政策措施上引导广大群众对农业机械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报废,进一步改变群众的思想认识观念,教育群众遵守国家的安全管理法规,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投入使用的认识水平,从而建立强制报废农业机械的政策措施来保证农业机械安全良好的运转。
5、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农机手的业务素质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范文6
[关键词] 农业机械 安全监理 和谐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6-0201-01
我们党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审时度势的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目标。我国是人口大国,农业是保稳定,促发展的基础,处理好“三农”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为关键的环节。我国农村地区提升生产力水平离不开农业机械,农业机械对于推动农业增产以及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农机监理事业是保障农机质量,实现安全生产,促进农民用好农机的重要基础,必须抓好抓实。
1 加强安全宣传工作
保证农机安全生产是农机监理的重要任务,在农机实际使用中,实际操作人员不良的使用习惯和不当的操作方法,都会影响到农机的安全生产。农机监理工作既要重点宣传党和国家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还有相关的政策和方针, 还要向农机驾驶员以及操作人员宣传正确的操作方法以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识以及法制观念, 促进他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开展安全生产操作, 推进农机监理工作深入人心。
从实际工作的角度看,近几年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多媒体的宣传手段日益成熟,如农机知识手册、LED宣传屏、互联网等多种宣传方法和手段,具体应用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工作要求选择不同的宣传方法。例如,在春播、秋收季节就可以利用农机安全使用手册和车载移动LED屏等方法,深入田间地头为广大农机驾驶员和操作员宣传相关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农机监理网站,设置农机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等专栏,为广大农民服务。在农忙季节加强巡查,设立微信农机安全生产公众号,强化日常检查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力争让农机驾驶以及操作人员形成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积极与各级政府沟通,争取各级政府对于农机监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的农机监理环境。
2 强化法律法规监管
农机法律、法规,是依法开展农机监理工作的依据和重要保障。从性质上看是农机监理是行政执法行为, 法制性以及政策性凸显。和谐农机监理事业的核心内容就是以农机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和有力保障, 提升农业机械依法管理水平,实现农机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我国关于农机方面的法律以及法规正逐步建立并不断健全和完善起来, 农机安全监理肩负起更加重要的使命。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对农机监理机构相应的执法主体地位予以确认,并对其工作职权具体范围明确予以规定,农机监理工作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当中, 必须把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作为首要任务, 强化执法力度, 防范发生农机事故。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因保证程序合法, 不仅要持证上岗, 还应该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公正执法,服务热情,取信于民。
3 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机关是对农机安全生产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执法机关, 应该说农机监理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关系公正执法以及执法效果等多方面问题。爱一行首先要从懂一行入手,这个“懂”包含:
3.1 懂法。从我省兴义市的实际情况看,加强农机监理人员的法制教育非常必要。一方面,所有监理人员对农机监管相关法律条文要熟悉和掌握;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提升农机监理的工作质量。
3.2 懂业务。农业机械其构造具有复杂性,用途具有多样性,了解农业机械才能更好的掌握其工作原理和工作特性,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才能更好的根据农业机械的实际特点开展相应的执法工作。
3.3 懂政策,重职业道德。农机监理执法工作是代表政府在工作,必须对国家相关的“三农”政策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投入工作。为人民服务好, 执行好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 提升安全监理水平,构建和谐农机监理相关的方法和措施
过去我国一些农机监理部门的衙门作风较重,服务意识不强,大局意识较差,特别是我省一些边远地区,这种现象较为严重。从兴义市的实际出发,笔者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水平,构建和谐监理重要的在于培养服务意识, 转变职能, 将管理工作融入服务中, 农机监理全过程体现良好的服务精神。
4.1 农机监理机关以及监理人员要从实际工作入手强化服务意识,本着服务基层和农机手的原则把相关管理工作体现在服务中。
4.2 前瞻性的做好农机监理工作,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启用新的工作手段, 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强化责任制。
4.3 改变工作作风。过去一些农机监理人员,在工作中野蛮执法,客观上造成了群众的一些抵触情绪,给工作带来很多不便。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4.4 强化业务研究,提升农机监理技术水平和质量。几年来农机领域新产品和新技术大量出现, 农机监管人员必须掌握新的农机发展的新动态和新手段,提高农机监理的科技含量和水平,用现代化监理设备和手段提升服务和管理的质量。
5 强化农机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事关社会和谐和稳定的大局。重视并落实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既是党和政府赋予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工作职责,也是农机监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明确市、县、乡、村、户各级联动制度,构建功能完善以及结构合理的农机安全监理网络, 优化农机安全监理网络,突出其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