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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范文1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目标,统筹规划农村民居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重点帮扶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帮扶基本无投工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重点解决因灾倒房户,以及连续多年放弃指标的危房特困农户,加强配套,整合资源,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其基本居住问题。
(三)目标任务
__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51户。其中一般援建29户,重点援建22户(见附件1)。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一般援建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房户和其他贫困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标准为:一般援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援建户每户补助4万元。
(三)资金管理
政府补助资金将根据项目进程分二次拨付。各级补助资金归口市住建局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市住建局根据房屋建设进度酌情把握资金发放比例。对不符合援建要求的,将及时追回援建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镇政府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83485138),及时回复处理村民反映的各种问题,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一)改造范围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对象为农村特困户中的危房户,且必须以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凡是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新建砖瓦房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自建公助。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引导群众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房屋改造建成后,产权归原户主所有。
(三)审批流程
农村危房改造援建对象包括一般援建户和重点援建户两种类型。符合条件且有建房要求的对象,自愿提出申请,按以下程序确定援建对象。
1.申报。一般援建户由本人向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报申请表。重点援建对象由村(社区)提出筛选名单,并代为填写《农村危房改造重点援建对象登记表》。村(社区)组织村(居)民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所有申请人进行评议(须有超过全村50%的村民代表参加评议会),评议认定的援建对象要有超过50%的参评人员同意并签字。评议结果在村级公告栏及其他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村级评议意见,并附申报人员相关资料后上报__镇人民政府。
2.初审。由镇政府对村(社区)评议确定的援建对象逐户上门核实,召开乡镇评议会进行初审评议,并张榜公示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出具乡镇和民政部门审核意见,并附申报人员相关资料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审核。市农村危房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上报资料。对一般援建户,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核实,抽查比例不少于一般援建户总数的20%;对重点援建户,由市住建局逐户上门核实。核实后报市农村危房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审批情况上报长沙市农村危房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将审核确定的援建对象名单反馈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对援建对象建立完整资料档案。
4.公示。市农村危房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援建对象后,将所有援建对象名单在《浏阳日报》上公示。
申报过程中各项流程须有经手人签字,各级民主评议会均须有会议记录并存档。各级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不同类别的援建对象在公示时要单列或清晰注明,公示情况需拍照存档。
(四)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
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签订危改协议时,危改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要特别防止贫困农户因超标准规模进行危旧房改造加固和新建住房而严重负债。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2.规划选址:农村危房改造确需新建的原则上采取原址重建,需异地迁建的选址要避开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村镇布局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和特色民居传统村落保护,优先安排集中连片建设。
3.房屋结构:新建房屋主体为砖混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提倡就地取材、节约实用,房屋顶棚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宜采用斜坡屋顶,外墙立面不提倡使用瓷砖,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
4.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有条件的提倡使用绿色低碳、清洁能源。
5.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五)技术服务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__镇规划建设环保站要从规划选址、设计方案、原材料和构配件使用、施工作业、竣工验收等环节着手,全程加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六)档案管理
大围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农危办发〔2011〕2号)要求,配齐设备、安排专人承担危房改造农户的档案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门检查(抽查信息录入、进展和完成情况),定期通报。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__镇人民政府将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全面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无房的核定、统计工作,逐村逐户鉴定危房,核查无房户。__年6月份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摸底情况上报市住建局统一造册登记、建立档案。
(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__镇人民政府根据__年度危房改造分配任务数,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将指标分解到各村、社区,按程序完成危房改造对象的申报、初审工作,并将公示结果上报到市住建局。
(三)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对确定为__年农村危房改造扶助对象的现有危房,镇政府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户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数据、新房照片和文字资料)和信息录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户基本情况档案,力求及时、准确、完整。
(四)检查验收、考核评比
市住建局在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将不定期对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内容包括危房改造的质量、改造对象的实际情况、施工进度、配套资金的到位和使用等,并于11月下旬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对全市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总结、考核评比。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__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卢焕新任组长,罗伟任副组长,规划建设环保站、社会事务发展办、财政所、林业站、国土所、供电所、镇纪委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环保站,由周波任办公室主任,谭仕能任专干。
(二)明确职责分工
规划建设环保站: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对象的审核和信息录入,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衔接补助资金的拨付。
社会事务发展办:协助规划建设环保站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和摸底调查。
财政所:负责对危房改造进行投资评审,以及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
国土部门:按照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规划部门:按照村庄规划要求办理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手续;对尚未编制村庄规划的,督促将其纳入规划范围,并促使其加快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审批。
林业部门:根据乡镇、村提供的建房用材计划及时办理建房用材手续。
电力部门:完成供电线路的改造工作,免费安装建房入户的电线、电表。镇纪委:会同城建、规划等有关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进行全程管理、监督。
各单位要积极落实要求,协助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拓宽筹资渠道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基层组织作用,引导社会参与、地方帮扶、亲友互助,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政府补助、单位援助、社会捐助、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范文2
一、目标任务
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办好样板、稳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基本思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00户。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理规划的原则。按照“建得起、住得下、不浪费、保安全”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逐年实施。
(二)坚持整村推进的原则。按照整村推进的方式进行建设,要逐村逐户解决好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全面提高改造质量和效果。
(三)坚持先重后轻的原则。按照“住房危险程度重的先建,危险程度轻的后建”的要求,分期实施,对确属严重危房户要优先改造,确保群众住房安全。
(四)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按照“党政重视、民政主管、乡镇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运作方式,在各级政府的主导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认真组织好实施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对象阶段。7月底前以乡镇(场、区)为单位,组织专班,对需要纳入今年排危计划的对象,进行一次再核查,逐户登记造册。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至12月10日,各乡镇(场、区)根据县政府分配的改造任务,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下旬,组织县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全县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工作。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并对每个危房户落实包联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严格审批程序,准确核准对象。按照“户主申请、群众评议、村委会申报、乡镇核查、民政局审批”的程序核准危房改造对象。凡被纳入改造对象的,由农户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入户调查表》;乡镇(场、区)分户填报《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呈报表》,经乡镇(场、区)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连同房主申请、村民代表会评议意见一并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部门在逐户复核的基础上,通知所在乡镇(场、区)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发《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救助卡》,并上报县民政局。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范文3
一、基本情况
__县共辖==个乡镇,===个行政村,残疾人户数25476户,占总户数的18%。残疾人26876人,占总人口的5.3%,其中有四分之一的残疾人家庭生活贫困。
二、主要做法
一是及时汇报,高度重视。为确保全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危房改造项目任务下达后,我们立即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做了详细汇报,得到了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财政部门的有力支持。县里专门成立了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主管副乡镇长和乡残联专干任小组成员。组织召开了主管乡镇长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制定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乡镇主抓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残联专干为直接责任人,村委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并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责任范围,有力地促进了这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摸清基数,规范程序。摸清基数是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关键所在。为了准确掌握各乡镇建卡贫困户中残疾人危房家庭的人数、残情、住房、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我们采取由上而下的方式,由村里先报,乡镇批准,实地查证的严谨规范程序,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着手收集旧房照片和基本情况,综合考虑受助对象贫困程度、残疾程度、家庭人口及本人积极性等因素,认真筛选确定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并对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主动服务,干群帮扶。残疾人是特殊而困难的群体,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和“惠民工程”。为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好,在项目实施中,我们考虑到残疾人文化较低、信息不灵、行情不熟,不了解建材质量和价格等具体情况,为了方便残疾人,对红砖、水泥、石粉等主要建筑材料我们积极帮助残疾人联系购买,并协调车辆运送到户。这样既解决了残疾人联系材料的困难,又为他们节约了路费等开支。同时,由于统一购买、统一运送,数量较大,购买材料得到优惠,降低了材料购进和运输成本。对于一些缺少劳力的危房改造受助对象,我们要求村组干部动员当地群众义务投工投劳,真正解除了残疾人建房的后顾之忧。
四是指导监督,保证质量。在建房期间,县残联成立了督导小组,不定时下乡督导,并要求各乡镇残联专干必须经常下村里了解情况,及时帮助有困难的危改户,帮助其改造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对于工作好乡镇的大力表彰,对于工作不到位的年底不评先,不合格的坚决不兑现。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我们采取了有力措施把好“三关”:一是在项目实施村,确定两名懂农村房屋建筑的村民作为质量监督员,负责质量监督,把好工程技术关;二是县残联会同乡镇领导小组请建设部门的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指导,把好检查关;三是在工程结束后,县残联对各乡镇的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把好验收关。
三、取得的成效
20__年,我们共改造新建房屋100户,总面积平方米,户均面积平方米,总投入资金元。通过残疾人危房改造,大力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密切了党群关系,锻炼了各级残联队伍。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公开公正,群众高度认可。由于我们在确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进行张榜公示,受助对象符合条件,真正是当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对象,得到群众的高度认可。
二是亲民惠民,残疾人得到实惠。20__年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残疾人得到的实惠最多、最实在。残疾人因自身残疾等原因,靠自己建房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没有各级党委政府、各级残联的支持和帮助,建新房恐怕只是一辈子的梦想。北舞渡镇田李村智力残疾人朱喜阁的丈夫感动的说:“如果不是党的政策好,像我家这条件,啥时也住不起新房,真是感谢党感谢残联领导!”。
三是各界参与,社会效果良好。残疾人危房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深入人心,通过这一工作扎实推进,在全社会掀起了一股扶残助残热潮。出现了乡镇
机关干部协调服务,周边群众主动帮工帮活,亲戚朋友出力出钱各方帮助、各界参与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使全县残疾人及亲属、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地位、残联的职能、政府的形象在认识上有了一个飞跃,同时,残联干部严谨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四、一点建议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范文4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用三年时间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任务。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是解决我县突出民生问题的重要切入点和重大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如何才能把这项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子孙后代的好事办实做好呢?窃以为,全县党员干部除了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攻坚破难、真抓实干将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外,还应刻意为此项工作加上“廉洁锁”。
我们说,要给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加上“廉洁锁”,就是因为“公生明,廉生威”, 清正廉洁是依法办事、秉公用权的现实需要。权力是把“双刃剑”,既能使人高尚,也能让人堕落。清正廉洁也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成就事业的根本保证。如今,面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涉及的下拨资金面广量大,时间跨度长,千万双百姓眼睛盯着的重大工程,还真的需要一支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来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用自身的良好形象来影响人、引导人、凝聚人心共同完成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工程呢。
实事求是地说,工作战斗在广大农村的乡村干部们,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他们也不是天然就具备对贪欲和腐败的“免疫力”。尤其是在发展加速、改革深化、开放深入、利益分化的新形势下,又面临着有大量资金流通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程,全体乡村干部时刻都要面对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因而,党委、纪检部门就要注重用灵活多变的教育方式来启发、引导、教育乡村干部,不管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真正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打铁先要自身硬”,达到“苍蝇想叮蛋无缝”的理想境界。与此同时,我们还要知晓,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是创造历史的真正英雄。广大乡村干部必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歇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进而把这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方方面面,上级高度关注、群众热切关心的大事办成办好。
那么,怎样才能给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加上“廉洁锁”呢?回答是很简洁明了的。首先是要倡导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要在调查摸底和公示环节做到钉是钉、卯是卯,“石壁上钉钉硬靠硬”,在全体农户面前“一碗水端平”,绝不优亲厚友、厚此薄彼做“情面买卖”;其次是做到扶持政策、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四公开”,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该补的坚决补,不该补的坚决不补,并严把资金调配和使用关,坚持“一支笔”审批,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第三就是要严明纪律,发现有挤占挪用、虚领冒领土坯房补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再就是要规范程序,阳光操作,按照一户一册要求建立危旧土坯房改造台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范文5
为切实做好我乡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农村危房改造自2011年列为省民生工程。根据休政办【201175号《关于印发休宁县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逐步消除农村危房,提高农村基本住房的安全性,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完成县下发我乡2011年农村贫困群众30户危房改造任务。各村根据乡下达的任务分配计划,合理安排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尊重群众的意愿,均由群众自主决定。乡镇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
2011年我乡危房改造采取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选择安置方式,优先安排五保户、特困户和计生困难独双女户。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引导危房改造对象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农房。
四是坚持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对扶持农村发展的各项资金和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形成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建设的合力。
五是坚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二、范围和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全乡所有农户,对象是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居住在被确定为整栋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三、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综合补助6000元,省级每户综合补助20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为确保顺利实施好我乡的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乡政府研究成立了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程兆琦任组长,乡人大主席王森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团结协作,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加强资金筹措和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户均6000元,省级配套补助资金标准为户均2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明确危房改造基本要求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要组织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代建。各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要统筹协调道路、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要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农村房屋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方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引导农户先建40至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向上加盖,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
(四)、实行政策倾斜
各村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要优先安排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计生困难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
(五)、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危改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危改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样表制作。在此基础土,建立健全危改户纸质档案表信急化录入制度,确保危改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2011年10月5日至10月15日)。
乡村干部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2011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将县下达给我乡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村。
(三)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23日至11月30日)。
计划任务下达后,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填写《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各村要摸清需新建、维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和改造方式。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要在10月18日前完成,10月23日前要迅速组织开工建设。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范文6
一、总体要求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的总体要求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848户危房改造任务,D级危房拆除、农户搬迁入住、水电路基本到位。具体做法是:核查档案资料,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检查五项内容。在年12月29日以前完成验收工作,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验收内容
按照总体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分资料检查、现场检查两个部分,具体内容有:
(一)资料检查:
1、查验并收取各乡(镇)危改办机构成立的相关资料。
①各乡(镇)成立本乡(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情况,并专门进行发文,有公文材料;
②各乡(镇)有专门危改小组的成员名单,并配备了危改专职工作人员(在公文材料中有体现);
2、查验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资料:
①是否填写《县二OO九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要求:有乡镇公章,填表人、负责人签名;
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否公示。公示内容要求:1、房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危房危险程度,乡(镇)主要领导电话和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公示期为一周;2、公示相片清晰度要达到能看清监督电话并在8月20日前已张榜公示;
③是否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规划”鉴定材料。要求:每户的鉴定报告书、危房情况统计表、危房情况汇总表三份材料齐全;
④是否提交整体验收申请书。要求:填写数据真实,有据可查;
⑤所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档案是否做到一户一档。存档资料是否齐全,要求:一式三份,资料规范、三张相片齐全、印章和签字等情况俱全,证明材料与收入情况相符,时间相符,面积符合规定,无明显错误;每户现场验收时,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见附件),要求:验收人员现场签字,乡镇出具验收意见及加盖公章;
⑥集中建房点是否办妥用地手续。如手续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
⑦所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档案信息是否录入互联网。要求:录入完整,特别是三张相片要齐全,且无明显错误,面积符合规定。
(二)实地核实、查看补助对象建房情况:
1、清点建房数量:
清点建房数量是这次验收的主要工作。根据各乡(镇)提供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逐户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核查建房竣工(房屋封顶,门窗安装完成)和维修房屋竣工的总数与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数是否一致;核查有无以旧代新,以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维修)的房屋抵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维修)房屋的情况。
2、核实维修对象:
随机抽查10%的农村危房改造维修户,对照花名册、户口或身份证,询问住户,核定是否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3、检查五项内容
(1)现场验收:
在清点房屋数量的同时,对每户建房户根据《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要求进行现场验收,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见附件),并安装“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要求:验收人员现场签字,乡镇出具验收意见及加盖公章;标识牌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进行悬挂,做到每户必挂。
(2)规划执行情况:
①新建房屋选扯科学,是否遵循村庄规划要求;
②是否做到“四避开”,即:一避,就是避开山体滑坡、泥石流、土质松软地段;二避开水道、风道;三避开高坡、高地、高台上建房;四避开高压电线,地震断裂带;
③集中建房点是否按规划进行建设,是否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土地确权资料;
④新建住房面积是否符合规定。
(3)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①水到家,解决建房户生活饮水用水;
②电入户,装配规范,无乱搭乱接现象;
③道路平整,排水顺畅;
④检查附属用房,即猪牛栏、禽舍与住房是否分离。
(4)工程质量情况。
现场入户查验:检查农户新建住房是否符合国家建设部门颁布的质量标准,是否存在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屋面漏水等质量情况。
(5)拆旧还基情况。
现场查验旧房拆除情况:查验D级危房是否全部拆除;异地建房户的旧房宅基地是否交回;集中建房点是否办妥用地手续(如手续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
三、验收办法
验收按《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评分表》,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打分。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按百分制计,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为合格,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评分表》中档案资料情况占30分;建房数量完成情况占20分;检查其他五项完成情况(补助对象、规划执行、水电路、建房质量、拆旧还基)占50分。
对验收不合格的乡镇,要限期整改,并进行补验;验收合格的,原则上不进行补验。
四、方法步骤
(一)验收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原则上成员单位挂点哪个乡(镇),就负责哪个乡(镇)的验收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各验收检查组组长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二)验收组到达各乡(镇)后,先听取各乡(镇)关于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后查阅文件、档案资料、有关表格等,并深入村、组逐户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情况,对建房(维修)农房进行验收。
(三)各组完成验收工作后,由负责该乡(镇)验收检查的单位将有关材料(含汇报材料、档案资料及相关资料、评分表等)汇总,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安排在年12月24日开始至12月29日结束。具体安排为:
(一)各乡(镇)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于12月23日以前完成验收资料、档案资料准备和自查自验工作,并于12月23日以前将本乡(镇)的《二OO九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等材料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年12月24日开始,各验收组人员将分赴各乡(镇)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组长单位与受检乡(镇)商定,但必须在12月29日以前结束验收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验收情况报告,于年12月30日前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此次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是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一个总检验,具有政策性强、任务重大等特点,各乡(镇)和各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此项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受检和验收的单位务必相互配合、协调,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严格地做好验收的各项工作。
(一)对受检乡(镇)的要求
1、各乡(镇)要对照验收的内容先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完整、真实地提供本乡(镇)的验收档案资料和工作总结;
2、为验收工作组配备相应的能到达各农村危房改造现场的交通工具;
3、严格按照县验收方案要求及县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评,数据要求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若出现数据失真,将按照误差率翻倍的原则扣除该乡(镇)工作考核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4、对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将视情况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验收工作人员的要求
1、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参加验收工作;
2、要充分认识验收工作的重要性,不怕艰苦,不厌其烦,实事求是地进行验收检查;
3、验收实行验收组组长和组员共同签字负责制,对核点的建房(维修)数量、拆旧还基和其他验收事实负责;
4、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任何礼品,做到严格公正,严格按照县验收方案要求和县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评。对因、马虎了事或不实事求是而造成情况不实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5、往返各乡(镇)的交通工具由各成员单位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