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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报告范文1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一岗双责”
为适应新形式下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经镇党委第141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便民中心主任为副组长,机关各办(中心)负责人、村(居)委会书记为成员,负责领导、安排、部署、落实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调整食品安全办公室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联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涉及食品安全驻镇单位。
二、坚持不懈做好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管理
春节期间,因疫情影响,镇村快速反应,取消已经备案的农村坝坝宴27场300余桌,及时做好坝坝宴举办者思想稳定工作,其在遭受经济损失情况下服从大局,未发生群体性聚餐活动。
疫情I级应急响应期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管控及市场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输入、传输和蔓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不聚集,关到位,多巡查,防反弹”的工作思路,持续做好茶楼、酒店、餐馆、KTV、网吧、超市、商场、车站等场所管理和关停工作,严格控制超市、商场人流量,持续开展巡查检查工作,限制人员聚集,落实管理措施。从1月26日至3月30日,每日组织镇村(社区)、市场监管所5-30名工作人员对全镇食品药品、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稳价保供等方面进行检查,排查隐患。镇创新使用三色卡对集贸市场进行管理,疏散人流,每日使用一种颜色卡片进入集贸市场,三天一循环,凭证戴口罩入内,提醒群众不要围堆堆,买完就走。
3月底4月初,统筹镇教育卫生、食药监管、应急等工作人员,组建镇复学保障工作组,对辖区内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全覆盖走访摸排,督导协助学校做好复学前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安全检查、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完善复学后安全运行机制,全力保障学校师生安全。
9月,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之后,根据和具体情形组织了辖区冷链食品行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市场内销售冷冻食品的的进销货台账,未发现有进口冷链食品。
三、强化日常监管,突出效果
一是认真开展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我镇始终将重点时段检查作为食品工作管理的重要手段,各村(社区)信息员对本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定期巡查前提下,在节日前,组织人员对餐饮场所、大中型超市、学校等重点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全镇各村(社区)共开展检查工作172次,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整改,切实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二是强化重点场所监督管理。对机关、学校、企业食堂进行重点管理,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大力推进食堂食品卫生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活动中,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五毛食品”作为重点内容;现场查看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小吃店小商店等,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三是强化农村自办宴席管理。1月和10月,开展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坝坝宴)信息员协管员和食品经营户培训会。由市级和区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就农村坝坝宴信息报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流通环节常见问题现场讲解和答疑,村社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和食品经营者80余人次参加。重点对坝坝宴食材采购安全、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宴席提前报备以及严禁占道举办宴席等内容开展培训,尤其是疫情常态化之后,指导做好就餐人员的数量,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现场为参会人员解答疑问。要求村(社区)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协管员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及时向上级报备坝坝宴举办信息,确保饮食安全。食品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合法经营,切实履行好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今年我镇农村自办宴席经10月份培训后,游厨必须持有由我镇颁发的摊贩证从事农村自办宴席承办。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知度
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度,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运行,提升群众自我保护能力的关键。通过标语、宣传单、海报、展板、会议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上半年因疫情,采取广播、横幅、网络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其中各村广播和移动宣传车宣传2000余次,悬挂横幅6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3次阅读量达3万。
五、明年工作打算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报告范文2
一、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今年我镇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报告,并通过创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这一契机,成立了由镇政府镇长、副镇长直接参与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制定《司徒镇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调整了司徒镇创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员、信息员(每村一名)和监督员,与各村、企事业单位签订《司徒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对本镇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涉药单位、农村流动厨师进行摸底调查,强化农村家宴和集体聚餐的监管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职责,形成广覆盖、网络化的立体式监管格局。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实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智能力,加强对食品药品信息的综合管理和利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应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对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涉药单位等各个环节,针对性地加强监测抽检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风险,提前进行预警告示。
三、强化全程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要加强农畜产品源头规范化管理,禁止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国家禁用药品、添加剂和生长激素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建立食品添加剂可追溯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和使用,防治滥用和超量使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流通许可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监管农贸市场、小食品店和食品摊贩。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100%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力度。加强各类餐饮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藏全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收运管理。同时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禁止学校食堂或学生餐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违规加工供应豆角、禁止学校食堂和学生餐制做凉菜,使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目前,全镇13个行政村已经全部建起了食品药品工作站,并建起了群众监督网。并要求各村、职能部门要将《致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一封信》发放到调查单位和个人手中;并对全镇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流通、餐饮服务四个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调查摸底清楚,并填写上报《司徒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为各阶段的集中整顿提供本底资料。
四、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犯罪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的通知》,开展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二是加大对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四是加强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和农贸市场、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五是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整治行动,并一定要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并严格按照《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组织工商、质检、农林、食药监站等职能部门,利用“元旦”、春节期间、“五一”、国庆、的重要时段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专项检查和整治,及时查处上级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使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更上一层楼;二是联合环保、质检、工商加大对“地沟油”的整治力度。
五、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报告范文3
国庆节前夕,县政府专题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目的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会议精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刚才,局长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对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了简要回顾及分析,并就下一步工作作了部署,县工商、质监、药监三家职能部门也作了书面发言,同时副县长与各有关乡镇和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总体上说,我县目前的食品安全工作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监管任务仍然很艰巨。下面,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增强责任意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认识到位
古人云:衣、食、住、行。当前在我们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保障,“食”就成为了天大的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所谓责任,小而言之,不仅是态度的问题,对生命关注的问题。大而言之,甚至是国家安全的问题。近年来,国内食品安全事件屡见不鲜。如,今年9月13日,破获的特大“地沟油”制售案,涉及14个省,范围之广,可见一斑。据说,中国每年要被迫吃掉200~300万吨,据此推算平均每吃10顿饭中,可能会有1顿碰上地沟油,毒害之深,防不胜防。还有以前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金华毒火腿、海南毒豇豆、双汇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一系列恶性事件,不断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食品安全再次成为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空前的压力和挑战。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强调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省市领导也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进一步强调与部署。就我县而言,一方面,目前我们正在聚精会神大发展,有许多项目正在推进,发展的越快,遇到的问题就越多,我们一定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保障。如果出现食品安全等问题,一则对人民群众不能交待,二则分散了工作精力,影响了我们的经济建设,甚至直接影响市作为旅游城市的美好形象。另一方面,我们现有特色农产品还需做强做大,但脱毒难题急待攻破,茶叶还有参假等恶劣现象。从长远来看,实现“中国休闲养生之都”战略目标,除了营造舒适的生态环境、建设高品味的城市外,还要在安全食品、养生食品上大做文章。所以,食品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虽然连续多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长效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监管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食品安全形势绝不容小视。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我们必须抓紧抓好的重大民生工程。因此,我们一定要正确判断,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民生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的落脚点,在服务民众中改善民生,在服务发展中着眼长远,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到位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要实现全天候、全覆盖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分难易、分轻重缓急,要抓住重点、重点来抓,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把握好重点区域。学校、工厂、工地食堂及大型婚庆等活动,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区域,而且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尤其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不可有半点松懈,应重点检查,重点保障,确保安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重心要下移,重点抓好农村食品小商店、小市场、小作坊等区域,要会同各乡镇多开展几次联合整治活动,不断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二是把握好重点环节。围绕我县“三茶一花”这些特色农产品的种养、加工销售以及出口,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统一的食品认证体系,完善认证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突出抓好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与把控,争创免检产品,打响品牌。要抓好旅游的餐饮、宾馆、饭店,包括乡村旅游、农家乐的食品安全,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各乡镇政府必须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发现和处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把握好重点整治。根据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今年要重点组织开展好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粮油、肉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因此,我们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组织实施好整治活动,强化源头治理,严防非法添加物流入食用农产品生产和食品加工环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发现一起,彻查到底,从重处罚,震慑一方,有效遏制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特别是使用行为,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到位
食品安全是一项具有系统性,关联度强的工作,其涉及面广,参与面宽,渗透到各行各业,渗透各个环节,渗透到千家万户。因此,我们一定要在完善制度的基地上夯实工作措施,强化部门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努力形成一个常态化、协作化的工作氛围和长效性、合力型的工作机制。
1、强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首先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其次是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不仅是厂长、总经理,关键是要培训到直接管理及生产人员,使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明白自身承担的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三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广大群众,重点是农村消费群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宣传。要通过简单易懂的方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宣教;要加强广播电视、网站多媒体形式的宣传报道,普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
2、明确职责,增强工作合力。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具有系统性,关联度强的重要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而绝非几个职能部门的孤立性工作。因此,各乡镇一定要切实承担起一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强化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依据监管职责,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强化全程监管,切实杜绝安全监管盲区的出现和职能部门间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县卫生局作为牵头单位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依靠制度管人管事,努力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合力,构建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新局面。
3、严厉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行为,规范生产、流通特别是使用行为,有效遏制非法行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讲诚信、违反食品安全的企业,要依法进行严厉整治和坚决打击,电视台要进行曝光。对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不履职、乱作为,造成人民群众利益受损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决不遮掩、决不迁就,让那些危害食品安全的企业和个人付出巨大的违法成本,促进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四、提高保障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市要求,县政府已经充实调整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我担任主任,同志为副主任,规格很高,目的就是要建立起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食安办的工作人员,政府常务会议已研定,县卫生局要尽快会同人社部门作好选调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应成立专门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搞好协调,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要强化责任考核。食品安全工作也是“一票否决”的工作。刚才,副县长与部门乡镇和主要监管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就是要通过责任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目标、自我加压。县政府还会按照市政府目标考核模式,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对各乡镇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并占有一定的分值。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对责任书内容进行细化、对考核细则进行分解,强化日常监管和工作督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二要强化经费保障。近日,县政府常务会已就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就经费问题予以了明确,县财政部门将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实际进行预算,落实必须的检测经费,并有计划、有重点地增补相关部门食品检测设备配置经费,同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报告范文4
一、2015年特色和亮点工作
(一)层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与18个乡镇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食品药品工作纳入了各乡镇综合目标考核,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了乡镇一级;在学校食堂行政许可上更进一步落实责任,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为法人代表,业主为承包经营户,为第二责任人,在责任书的签订上,分别和法人代表、业主签订责任书,更加明确了各自职责。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学校。利用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27所学校食堂的108名管理人员分期进行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为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及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敢于监管。敢于攻坚克难,认真办理大案要案。在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中,我局出动执法人员950余人次,执法车辆200余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500余户次,药械使用单位320余户次,食品方面立案12家,均已结案,罚没款共计53200元;药械方面立案2个,均已结案,罚没款共计5570元。
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由于我局人员不足,加之我县幅员辽阔,导致部分乡镇出现监管盲点,虽然我局也在加大监管检查频率,着力整治和打击食品药品经营违法活动,但“垃圾”食品在偏远落后的农牧区仍有存在,且存在反弹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监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扩大。
(二)我局对农牧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途径主要是通过下乡开展群众工作时以及下乡开展专项检查时,向农牧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覆盖面小、宣传手法单一。农牧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法制意识仍较为淡薄,安全饮食用药知识仍较为缺乏,识辨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能力还不强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从一定程度上危及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2015年工作目标
2015年年初,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基本完成了机构改革各事项,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将进一步夯实基础,提高监管效能,队伍素质显著提高,执法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努力构建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药品监管的信息化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分析、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增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宏观把握;实现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根本好转,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地区医药经济发展;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局面。
四、2015年重要任务及措施
(一)推进应急管理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体系,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确保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对及时、处置到位。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深化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白酒、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药品“两打两建”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二是组织开展食品标识标签、农村儿童食品专项整治。三是开展以打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为重点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解决一批系统性、区域性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四是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gmp、gsp,逐步完善药品检查体系,严格落实国家总局要求,没有通过新修订gsp认证的企业,一律停止生产经营。
(三)切实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一是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产品,以及校园周边、人口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炮制,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规范医疗器械销售行为,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检查。三是严格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和生产经营许可,加大督导检查、暗访检查、执法抽检的频次和范围,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四是坚持重点治乱,鼓励投诉举报,认真梳理案件线索,完善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加大对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沟通衔接,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大案要案曝光力度。
(四)强化食品安全综合职能,推动社会共治。一是加强食安办自身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强化职责定位,推动跨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制定落实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食安办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二是加强食品药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行业自我管理水平。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活动平台,向公众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规政策和工作成效,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报告范文5
在过去的一年,在各级政府和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食品安全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成效明显。自20*年启动“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以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系,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考评机制,稳步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保持了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二是药品市场秩序不断好转。药监部门强化对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全市去年查办药械违法案件611件,取缔无证经营71家,捣毁制假窝点3个,没收假劣药械标值20.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3起,药械市场不断得到净化;与此同时,为了解决群众买药难、买放心药更难的问题,继续扎实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便捷探索出一条新路子。三是有力促进了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各级药监部门紧紧围绕落实“药、水、游”发展战略,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认证、中药材深加工产业发展、安康品牌中药贸展等方面,积极提供政策引导和技术服务,有力促进了医药产业健康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班子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带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克难奋进、顽强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及其他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今天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总的来讲,这几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人民群众是认可的,市委、市政府也是满意的。但是也应该看到,我们在维护食品安全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品企业安全意识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整体条件和管理水平还比较低,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和学校周边领域食品安全还很令人担忧,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仍有存在;制售假劣药品现象还时有发生,老百姓对虚假药品广告问题反响十分强烈,去年的“齐二药”、“欣弗”等事件表明,药械市场秩序的规范和整治,依然任重道远,不能有丝毫懈怠。今年,全市食品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任务依然很重。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对食品药品安全,思想认识要再提高
饮食用药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被作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写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国务院专门研究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理在前几天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食品药品安全,成为今年“两会”关注的一个焦点……这些都说明,对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社会方方面面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关注。
吴仪副总理讲过:食品药品安全是一个永不言收兵的战场,只要有食品药品,就存在安全问题,如果稍微掉以轻心,就可能酿成重大安全事故。所以大家对于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全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分析形势,切实转变观念,依法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刚才,市政府与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很重要,负责任更重要。“各级政府要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对于一些重要问题和关键工作,要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服从工作大局,积极履行职责,形成市场监管合力,并肩作战抓好食品药品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药品。
二、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要再加大
今年是改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年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当前,我们要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主线,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一方面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四个重点环节的监管;瞄准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突出抓好粮、肉、油、调味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清真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督;在龙舟节、黄金周等重要时段,要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另一方面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农村是目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延伸至乡镇,建立健全县、乡、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将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不断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顿和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大力推广种植、养殖业的规范化生产,严格投入品的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村镇活动,提高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创新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的水平。药监部门的各项工作是和广大群众、广大企业的利益紧密相关,是体现政府形象的最前沿,因此依法行政尤为重要。各级药监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实体合法、程序规范,确保依法行政。同时要不断提高依法监管的水平和质量,在各部门中做出表率,形成带动效应,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上台阶。二是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着力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综合评价、信用体系和行业自律等几个试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预警报警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完善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督查回访制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依法查处;要整合技术资源,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三是要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目标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加强督查督办和信息联合工作,做好综合评价工作。
3、加强组织协调,做到齐抓共管。各级食品安委会成员单位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尽职、到位,特别是在综合执法过程中,要加强配合和交流,形成和谐的工作机制,凝聚成强化市场监管的整体合力。要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产品养殖和饮用水源的监管;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商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生猪屠宰的管理,并负责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公安部门要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监察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责任追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全市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主要养殖业、种植业基地周边的环境及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粮食部门负责全市储备粮油质量安全管理,严把原粮市场准入关;盐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盐业资源实施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通过加快食品行业协会建设等途径,促进食品行业他律与自律相结合。
(二)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药械市场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我们必须保持打假除劣的高压态势,把整治药械市场秩序、指导群众合理用药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
1、继续深入开展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要突出抓好我市农村用药用械、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疫苗流通市场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决不让假劣药品坑害老百姓;要积极探索建立对市场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制度,坚决遏制以宣传为名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巩固和扩大药械市场整治成果。
2、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在研制环节,要严格现场检查工作,严把审批质量关。在生产环节,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突出抓好生物制品、特殊药品、注射剂等风险较大的生产企业的监管。在流通环节,要重点整顿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格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在使用环节,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置和应对药害事件,积极推进合理用药。
3、不断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今年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抓好试点,以点带面,推动“两网”全面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两网”建设相关制度,强化“两网”运行机制,积极探索保障农民用药安全的有效途径;尤其药监、卫生等部门要增强沟通、加强协作,按照《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大力开展“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三是把“两网”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在政策、资金和人力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推动“两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力促我市农村药品市场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4、突出抓好药品广告专项治理。从去年的药品广告治理情况看,成效比较好,很受群众欢迎。但是违法违规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花样不断翻新,欺骗性很大,社会方方面面还有不少意见。今年要抓好四个环节:一要严把广告审批关。严格资质审查,规范广告内容,对于药械广告夸大功能、保健食品私自篡改审批内容等违法广告,一律不予审批。二要加强广告监测。尤其要对重点媒体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动态监测机制。三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要严格按照职权划分进行移送,有关部门要严处,对于屡教不改的,要坚决一棒子打死。四要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违法广告的辨别能力,自觉抵制虚假广告;向社会公布审批内容,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同时还要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
(三)努力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各级药监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自身不仅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也是政府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作用。要通过依法监管提效能,科学管理促发展,实现监管效能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
结合当前实际,各级药监部门一要努力提升药品认证工作质量,巩固和扩大认证成果,通过全面跟踪检查,不断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企业规模和整体效益,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二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和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促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重点抓好绞股蓝等种植基地的GAP认证工作;加快我市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三要加强药物研发监管,鼓励企业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和新药研发能力,推动企业之间、区域之间技术交流和资金整合。四要通过综合监督,促进食品医药产业结构调整,使我市食品医药经济增长方式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
三、对食品药品安全,能力建设要再加强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药监部门要切实加强能力建设,确保今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第一,要建立和完善各级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协调科学的关系。药监部门是垂直单位,要坚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更多、更有力的支持,才能使各项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社会基础之上。食品药品监管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工作实践中,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对危及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行为,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企业,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都要坚决予以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允许以牺牲公众健康为代价的企业利益出现;另一方面重视对食品医药经济发展的宏观把握,深入企业进行帮促指导,为食品药品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监管工作和产业经济协调发展。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条”和“块”的关系。要适应垂直管理体制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强化“条管”意识,维护行政执法的统一;同时还要在思想和行动上做到“三个自觉”:自觉服从当地政府的领导,自觉与当地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自觉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赢得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相关部门的配合、人民群众的拥护。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主角”与“配角”的关系。凡是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或上级明确交办负责的事情,一定要当好主角,发挥垂直部门优势,做到不辱使命。凡是属于其他部门牵头主抓,需要配合的工作,一定要当好配角,积极支持。
第二,加强工作手段和条件建设。今年省上十分重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基础建设,安排国债专项资金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目前基建项目已经启动。各县区政府不仅要尽可能地解决好长期以来困扰药监部门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及执法车辆等实际问题;而且要围绕今年的项目建设,落实好建设用地、资金配套、确保基建项目顺利实施。药监部门更要充分利用垂直管理的有利条件,积极争取资金、项目、技术、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使部门综合建设走在全市前列,进而通过完备的知识、信息、技术条件,为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报告范文6
1.1工作目的
为全面履行政府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规范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我县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切实提高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府发[20*]2号),制订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按国家专项预案的规定执行,见附录8.1。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1.5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坚持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可能引发和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2.1.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建议和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和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县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县工商局局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1.2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经贸委、县教育局、县*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商业局等。
2.1.3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1)根据本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4)及时向市应急委员会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情况,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5)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2.1.4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统一对外信息口径。
县卫生局负责突发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病员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依法开展对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经贸委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协调。
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对由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
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遵守和执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的问题,查处违纪行为。
县教育局负责协助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县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污染物的处置工作,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
县商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参与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供应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做好粮食的储备、供应工作。
2.1.5办公室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县应急指挥部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的负责同志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办公室职责
a.执行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指示,具体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b.检查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c.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d.向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e.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f.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6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局等部门负责,并明确其中最直接相关的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
由县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医疗救护保障计划,明确应急措施。
(4)案件查办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部门查处。
(5)专家咨询组
由县卫生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6)信息组
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委宣传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新闻报道。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监控、管理工作。对出现的歪曲性报道或谣言,组织驳斥澄清。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
2.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负责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系统
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突发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县农业局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4个部门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2预警系统
3.2.1加强日常监管
县卫生局、县经贸委、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商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全县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保障预警系统的有效运行,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初步确定预警级别、拟订处理措施,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的建议。
县应急委员会负责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并及时报告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预警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县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预警决定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应急准备工作。
3.2.2建立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b.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
c.出现死亡病例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a.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
b.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及时向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c.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通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县应急委员会批准,由县政府指定的部门及时上报省、市政府、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新闻通报
对已经发生的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外,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按《*市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处理。
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按《*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处理。
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按《国家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处理。
3.2.3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4应急准备和预防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及时对有关部门以及各地报告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通报县政府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研究防控措施。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和专家通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3报告制度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体系,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
3.3.1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2)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
(3)出现死亡病例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3.3.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3.3.3下级向上级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3.3.4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3.5责任报告人
(1)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4)医务工作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3.6报告时限要求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单位、个人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2小时内)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有关部门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初次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做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
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接到下级关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至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立即按预案规定着手处理。
3.3.7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3.3.8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3.9总结报告
包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
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
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委员会组织实施。
Ⅳ级应急响应由县应急委员会组织实施。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县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由县人民政府及时报请市应急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积极配合并认真贯彻落实,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4.1.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Ⅱ级)
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协调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特别重大、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4.1.2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县人民政府或者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4.1.3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1)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县人民政府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建议,启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响应
接到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县级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程序,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情况;有关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1.4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推移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Ⅱ级响应后,在国家、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县应急委员会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国家、省、市应急指挥部指导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进入Ⅲ级响应后,县应急指挥部根据较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进入Ⅳ级响应后,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建议和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启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对于发生在县内一些特殊领域或者跨领域、跨县(市、区)的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县应急指挥部认为必要时,应向市应急指挥部请求组织、协调和救援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现场处置,组织开展应急求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4.4应急响应终结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一般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由县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建议,报县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在参加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期间,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没有单位的人员由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适当的补助。
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造成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总结报告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并抄报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经过,调查处理概况,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医疗救治情况、损失和伤亡情况,所造成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者的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提出今后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和改进应急处置措施的建议,评估应急预案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并针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地方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措施,并抄送县政府有关部门。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承担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
对可能性或已经发生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应当经县应急指挥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未经审核同意,不得。
6.2通信保障
参与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县直(驻县)部门(单位)、应急专业队伍以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明确带班领导;确保1部专用固定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配备专用的电脑及其打印机等附件、传真等办公设备。
6.3医疗保障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相应级别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发生地的医疗机构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要求,组织救治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工作。县卫生局根据事态发展状况,及时组织有关医疗专家进行救治,必要时及时向上级请求支援。
6.4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突发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6.5技术保障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受委托的检测机构应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6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应当保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
6.7经费保障
政府有关部门应保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
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业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保障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所需经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经县财政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主要用于: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日常运作和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科研和成果转化、预案维护、演习演练、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资金等。
突发食品安全财政应急保障经费的支出渠道以及拨付和使用的管理等,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紧急情况下,财政部门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县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6.8演习演练
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应急演习演练结束后,乡(镇)政府和参加演练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对演练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价,及时完善应急预案。
6.9宣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