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危房改造政策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乡镇危房改造政策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乡镇危房改造政策

乡镇危房改造政策范文1

一、范围对象

凡*市行政区域内持常住户籍的农村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其现有住房经当地人民政府核实确认应进行改造的,均属于危房改造范围。农村低保家庭、困难家庭中的无房户也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农村困难家庭的核定标准,由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农村“五保”对象应通过集中供养办法解决其住房问题,除确因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等原因不宜集中供养外,原则上不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工作安排

1、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区县(市)民政部门、残联组织和乡镇(街道)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村(居)委会的支持下,认真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现有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情况。各地要在9月中旬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2、拟订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各区、县(市)民政部门会同残联组织于10月底前完成本地区20*年至20*年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拟订工作,并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制定相关政策。各地出台的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应及时报市政府备案,同时抄送市民政局。

3、抓好目标任务落实。各地要根据三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20*年首先确保完成省残联下达我市的510户残疾人贫困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

三、政策措施

1、改造方法。实施危房改造,可根据住房实际状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受助对象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置换等方法进行。对确定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的住房,在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可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施工,也可由受助对象自行落实施工。乡镇(街道)可以通过收购可居住的闲置房方式,用于置换贫困家庭的危房。

2、建房标准。根据保障基本居住条件的原则,需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住房的面积控制标准及施工标准由各区、县(市)自行确定。

3、资金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所需资金,按“个人出一点、集体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落实。20*年至20*年,市政府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各区、县(市)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由各区、县(市)根据当地住房的实际造价合理确定。各区、县(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用于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的危房改造补助。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审计机关监督。具体资金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4、工作程序。凡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家庭应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及危房改造方案,经村(居)委会核实同意后,在村内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的,由村(居)委会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报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其中属残疾人贫困家庭的,同时报区、县(市)残联组织。经区、县(市)民政部门审批,对同意纳入危房改造的家庭,须在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街道)应按户建立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档案。

5、进度质量。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质量等由各区、县(市)相关部门严格把关。

乡镇危房改造政策范文2

县位于省中部,地处松辽平原腹地,东经124°40--125°50北纬43°55--44°55之间。北与县接壤、南与市、区相邻;东与县、县相连;西与市、市相邻。

县幅员面积541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9.1万公顷其中:旱田284305公顷水田6620公顷草原面积3.4万公顷水域面积2.2万公顷林地面积6.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3.2%县主要粮食作物为玉米、大豆,全县平均年产玉米3000万吨左右。

县水资源丰富,境内有“一江四河”5条主要河流。5处自然泡塘。有4座大中型水库。长白铁路、公路穿越境内西南5个乡镇。

全县总人口1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5万人,占总人口的73.9%全县有汉、满、蒙、回、朝、壮等11个民族。

县行政区域内辖22个乡镇,10个街道办事处,377个行政村,3806个村民小组。共有24.9万户,其中农业户数19万户。

县处于中温带半湿润地区,属东部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4.7度,降水量507.7毫米全年无霜期145天。农业以旱田为主,作物以玉米为主,全国重点商品粮基地县和省玉米出口基地县。

全县乡村贫困人口19376户,33600人。其中在乡老优抚对象1967户,3890人;五保户共有4699户,7049人;乡村低保户13567户,22661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新乡村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宗旨,以政府为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制定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争取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改造乡村危房,切实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

2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既要考虑乡村安居问题,又要着眼于乡村建设规划。同时,重点支持乡村贫困户、低保户、重点优抚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等困难户危房和危倒房的改造,兼顾对生活条件刚刚改善而又并不宽裕农户的支持。

--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实际工作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挖掘农民自身潜力,把政府的引导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坚决不能搞强迫命令。要加强对农户建房的指导和服务,保证工程质量。

--统筹兼顾,先易后难。对乡村危房改造进行统筹安排,分期推进,选择经济条件好、改造积极性高的住户,采取先易后难,先分散后集中,逐步改造完成。

--社会参与,各界扶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帮助困难农户开展危房改造工作,通过深入宣传发动,组织上级帮扶单位、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的良好风气,有效地解决资金、建材、劳力等不足问题。

--加强监管,让利于民。建设、监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乡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发改、运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建材市场、运输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借此哄抬物价、欺民、坑民等行为,切实维护危房改造户的利益,真正做到取信于民,让利于民,服务于民。

--整合资源,合力推进与新乡村建设、扶贫开发,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移民搬迁等项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合力,推进乡村危房的改造。

3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年,完成26995户的危房改造。

三、全市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规划的实施步骤

1改造范围:全市所辖22个乡(镇)危房,其中:包括泥墙、泥顶;泥墙、草顶;泥墙、瓦顶;砖墙、泥或草顶的房屋。

2改造标准。新建住房要符合村镇规划,一般为砖瓦结构,鼓励采用就地取材和研发推广的新型节能保温建筑材料。户型提倡经济适用,功能齐全,户均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个别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和2人以下的家庭,应通过连建的方式适当控制建筑面积。对享受政策后仍无能力改造的可与其他农户自愿调剂住房(必须是砖瓦房)允许把应享受的优惠政策转让给对方,免收交易中的税费。提倡旧房改造,可采取砖挂面、平改坡等方式,改善住房条件。

3补助标准:乡村危房改造资金应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积极支持帮扶,实行多渠道筹措的原则。省级补助资金总体上按户均3000元左右安排,其中,困难户原则上不低于6000元。县政府参照省补助标准按11比例安排地方配套资金。配套资金通过预算安排或社会帮扶以及整合各类资金等方式落实(包括资金、物资及政策减免)

4分阶段工作任务。

年完成1.5万户改造任务。

年完成0.5798万户改造任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保证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顺利推进,成立县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建设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审计局、地税局、地震办、残联等单位。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局,办公室副主任由建设局副局长兼任。集中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务。

2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要本着"只求奉献、只讲服务、全力帮助"态度,共同做好改造推进工作。财政局负责抓好各项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监察局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的监察工作;民政局负责做好乡村困难户危房的调查核实和组织建设工作;建设局要加强对危房改造选址的规划审批以及建设指导,负责建筑设计、标准制定以及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农业局要结合新乡村建设,负责落实好全市乡村住户调查核实、年度任务分解,以及社会主义新乡村试点镇、试点村的危房改造任务;

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所属林场的危房改造工作,研究落实危房改造中涉及木材提供的有关优惠政策;水利部门负责研究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和乡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衔接,做好自来水入户工作;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落实好危房改造宅基地审批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交通局负责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交通运输有关政策的落实;审计局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资金的审计工作;地税局负责做好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市地震办负责结合危房改造,做好农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农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市残联要与民政局配合做好乡村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新闻媒体负责做好危房改造安居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3努力增加投入。乡村危房改造工程,投资量较大,为支持和推动乡村危房改造工程,县政府在争取国家和省的专项资金外,视每年的财政盈余状况向危房改造工程倾斜,整合现有扶贫、救灾等资金渠道和银行贷款,向乡村危房改造倾斜,通过多渠道积极的渠措资金,努力增加投入。

4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挖掘农民自身潜力,把政府的引导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紧决不搞强迫命令,通过给予适当的补助,制定积极的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开展危房的建设。建设部门要根据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设计出不同样式不同格局的样板图纸,供农民自愿选择,加强对农户建房的指导和服务,保证工程质量。

5明确村、乡、县三级工作网。乡村两级都要按县里的做法落实领导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保证措施,分解责任和任务,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加紧工作,完成任务。首先以村为单位,以乡为区域,同步推进。危房改造农户以划线、打基础作为项目启动的标志,财政给予拨付补助资金。或以村、乡为单位,统一采购建设材料,分发农户,农户领物签字。必须明确改造完成时限及改造标准。

6实行包保制度。为避免重复交叉帮扶问题,对乡村危房改造的帮扶工作,确定结合当年县级领导干部包保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中联系乡镇工作,保持原参与帮扶包保单位和任务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危房改造的帮扶内容。县级领导干部及各帮扶部门要明确任务,夯实责任。一要帮助乡镇制定规划,明确所帮扶联系点需改造总户数、具体落到哪个村及改造标准;二要根据设计部门提供的样板房,做出预算;三要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四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督查及验收工作;五要确定一个屯作为试点工程。各乡镇要把责任落实到村,各村要包保到户。

建设、审计、财政等部门将对施工项目和报账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不按工期竣工、工程质量不合格和挤占、截留、挪用工程专项资金的责令改正,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县委、政府督查室要每周编发一期各乡镇进度情况简报。县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工作办公室要明确调度内容,编发、填报工程进度表格,反映危房改造进度。

7制定扶持政策。

1资金补助政策:对年新改造的危房农户,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积极支持帮扶,实行多渠道筹措的原则。省级补助资金总体上按户均3000元左右安排,其中,困难户原则上不低于6000元。县里的配套资金可通过预算安排或社会帮扶以及整合各类资金等方式落实(包括资金、物资及政策减免)

2土地政策:对列入危房改造规划的农户,原则上在农户原有宅基地上重建,如确需重新选址建设,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必须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经依法批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耕地的占一补一”可免缴耕地开垦费。对实行拆旧建新、集中建房,进行废弃地和宅基地复垦整理能够增加耕地的可通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给予必要扶持。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宅基地面积按《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标准执行。

3税收政策:地税部门对乡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有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对乡村居民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的房屋不征耕地占用税。

4林木政策:省级林业部门提出对因改造危房需使用已到期更新的农户自有林和集体所有林,优先审批采伐指标。县林业部门在执行木材生产计划和分配采伐指标时,重点考虑危房改造需要,优先分配,优先设计,优先采伐。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实施中,各地对涉及到行政性收费原则上全部予以减免,经营性收费予以减半征收。

6交通运输政策:对运输危房改造所用建筑材料的车辆,可凭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提供便利条件。

7建设规划政策。各级政府要加强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做好村镇建设用地的调整,把乡村危房改造工程纳入村镇规划建议中,结合村屯撤并,科学推进。严把农民建房选址关,防止农民在有地下通讯线路、管道、高压电线走廊、地震断裂带及滑坡、泥石流易发地段建房,引导农民建设抗震农居,确保农民住房建设安全。

要按照环保、节能、节约、安全、实用等原则,结合各地居民传统居住习惯,由建设部门设计出不同形式、不同格局的样板图纸,供农民自愿选择使用。对经济条件较好、有积极性的农户,可建设节能环保型示范房屋。对于符合村镇规划要求、达到施工条件的乡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应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做好现场定位验线工作,同时加强对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质量管理。

8抵压担保及贷款政策:乡村信用社要大力筹措资金,优先满足农业生产合理有效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全省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要按照国家信贷政策及乡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规定要求,视农户的自身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通过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或抵(质)押贷款方式,对于农户危房改造所需资金给予积极支持。贷款利率及期限按照乡村信用社的有关规定执行。

9社会捐助。慈善组织要在双日捐”善款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乡村困难户危房改造,要通过加大“双日捐”工作力度,为困难户危房改造募集更多善款和物资。

10资金管理。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提出危房改造计划。财政部门对乡村危房改造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级监察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和建筑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防止违规操作。各级审计部门要将政府补助资金列入年度审计计划,防止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11价格。农户危房改造所需的大宗建筑材料,鼓励县(市、区)按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以降低成本。大宗建材价格上涨过快时,根据实际情况,经省政府批准后,由省发改委乡村危房改造大宗建材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12帮扶。鼓励社会各界自愿帮扶,提倡党政群机关带头帮扶。结合县直部门已开展的扶贫对口帮扶和新乡村建设包扶工作,保持原参与帮扶包扶单位和任务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危房改造的帮扶内容,支持农户开展住房改造建设。根据实际,组织动员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人民、武警部队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对口帮扶对困难户要实行重点包保帮扶,支持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建设,明确帮扶对象的内容和时限,切实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13扶残。将乡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纳入全市乡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当中,资金补助按照困难户标准执行,社会帮扶向贫困残疾人倾斜。

乡镇危房改造政策范文3

以党的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在全县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一)危房改造

1、统筹规划。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群众自愿。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各乡镇要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全的房屋。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

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4、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民主评议、审批结果全公开并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二)清洁工程

1、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平山镇、江镇镇、清河乡、石镜乡4个乡镇要编制镇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确定乡镇垃圾处理方式,统筹城乡垃圾设施建设,推动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向村庄延伸。做好“一书两图”(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说明书、现状图、规划图)的编制,把村庄清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垃圾处理规划中,确保“村收集”环节落到实处。

2、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乡镇要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制定促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拓宽建设融资渠道,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群众参与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乡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农村实际,突出重点,防止“一刀切”、盲目攀比。采用“村收集、乡镇中转、县集中处理”的模式,建设乡镇垃圾中转站。

4、经济适用,量力而行。各乡镇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卫生现状,立足现在,兼顾长远,按照减量化、资源化要求,合理选择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不贪大求全。根据地理位置、发展需求,建设既经济、适用、环保,又符合地方特色,与整体建设风貌相协调的垃圾处理设施。

5、建管并重,提高效益。垃圾设施建设要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同步进行,着力提高小城镇综合竞争力和居民居住环境质量。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垃圾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使用年限和效率,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质量。

三、目标任务

(一)危房改造。到2012年10月中旬,按照省住建厅、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全县完成10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解决部分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全问题,改善部分农村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二)清洁工程。按市统一部署,从年到2014年,用5年的时间,在全县规划配套建设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探索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在全县所有乡镇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四、建设时限

4月底前,确定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上报清洁工程“一书两图”及垃圾运输车辆型号,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动员会;

6月中旬,各乡镇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名单的申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信息录入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8月底前,完成垃圾运输中转设备集中采购并举行发送仪式;

10月中旬前,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任务全面完成;

10月底前,各乡镇自查,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抽查,并迎接省市检查考核。

五、补助对象和建设标准

(一)危房改造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采取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两种类型,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二)清洁工程

1、建设重点。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运输设备,包括垃圾转运车及小型垃圾运输车;垃圾处理配套设施。

2、建设标准。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照人口数量、分布情况进行合理配置。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一)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2万元,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危房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6万元;2、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1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危房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4万元。乡镇人民政府在上报汇总表时,统一按照平均补助0.8万元每户的标准进行总量平衡。

(二)清洁工程

1、2012年完成平山镇、江镇镇、清河乡、石镜乡4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省与县按7:3比例承担。省级资金重点支持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运输车辆、配套设施的购置。

2、乡镇要成立环卫管理机构,由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细则报县政府批准,对镇、乡、村驻地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必须用于乡镇、村垃圾治理工作。乡镇环卫所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定清扫范围和垃圾收集范围等。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清洁工程实施后,实现村容整洁的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建设。县住建局村镇股为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建设日常办事机构,接受政策咨询和违法违规情况的举报。建立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民生办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乡镇规划服务所要明确职责,全力参与乡镇人民政府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建设。

乡镇危房改造政策范文4

一是县级计划分配不及时。存在危房改造计划指标分批次下达到县级后,未能及时下达镇、村问题。尤其是下半年第二批指标,若不能及早安排到户,影响了危改户改造进度,全年目标任务就难以完成,政策的实际效果也会受到折扣。

二是补助资金拨付滞后。各地普遍因担心危改户“拿了资金不建房”、“过不了关”而选择在房屋改造竣工后,待验收合格,方将资金拨付给危改户,有悖于政策初衷。未能切身考虑贫困户实际困难,帮助解决房屋改建资金难题,导致政策出现走样。

三是系统信息存疑率高。漏登错登较多。诸如五保户、低保户、残疾家庭信息漏录,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没有录入;有的五保户错登为低保户,D级改造对象录为C级,或C级录为D级;存在重复登记;家庭人员、建筑面积,以及改建后的房屋与系统录入的照片不一致等。

四是危改对象认定不准。审计发现,部分危改农户新建房屋建造标准及室内装修档次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是否是“经济最困难”的贫困户引起质疑。

五是少数建房面积超标。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改造后的房屋符合“最基本居住条件”要求,但仍有少数危改户举债建房,改造后的房屋建筑面积远远超过规定的60平方米,有的甚至建两层达200平方米以上,造成新的贫困。

六是房屋质量监管不到位。审计调查发现部分改造后的房屋楼梯无支撑柱、房屋多处沉降不均、墙面开裂等,存在新的安全隐患。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是满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关键举措,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载体,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大局。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推进落实,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县市区是责任主体,乡镇是实施主体。各地住建部门要第一时间对计划指标进行分配下达,制定年度工作方案。乡镇政府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加强对从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违规统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指导并监督村(居)委会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公示制度,确保补助对象精准;固定专人负责录入信息并对所录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特别是危房改造面积、建设投资、户主身份、贫困类型、危改照片、补助原因等重要数据要真实准确,发现错误要及时更正。

乡镇危房改造政策范文5

一、主要做法

(一)抓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危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以危房危窑改造为抓手,推动新农村建设。一是自治区政府成立了**山区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由自治区政府分管副主席任组长,成员单位由民政、财政、发改委等20多个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民政厅,民政厅厅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4名工作人员专门开展此项工作。各市、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二是实行厅级领导包县(区)、县级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一般干部包户的“四包责任制”,县、乡、村、农户层层签定工作责任书,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都要带领成员单位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亲自带队进行验收。办公室每年数十次深入**山区各县(区)对实施方案、建房对象、建房质量、资金兑付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市、县(区)主要领导经常深入乡村农户进行督促指导,乡村两级干部扑下身子,狠抓落实。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各市、县(区)将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严格兑现奖罚政策,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齐抓共管,自治区、市、县相关部门连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抓排查,准确界定对象。做好危房危窑改造工程,准确确定改造对象至关重要。20**年3月份,组织各县(区)对危窑危房进行了“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拉网式排查摸底,严格按照“三级审批,三榜公示”的程序,确定危窑危房户390**户,其中危窑户13375户,危房户25632户。并对确定的危窑危房户建立了档案资料,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对象准。

(三)抓规划,科学制定方案。民政厅多次到有关市、县(区)与相关部门、乡(镇)、村负责人及村民代表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山区特困灾民危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山区特困灾民危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山区特困灾民危窑危房改造建房标准》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各市、县(区)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坚持“四个统一”、“三个原则”,突出“三个结合”。“四个统一”即:统一设计、统一材料、统一标识、统一验收。“三个原则”即: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逐乡逐村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用一张蓝图指导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二是坚持“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以相对集中为主,严格控制宅基地规模,统一进行通电、通水、通路、平整地基等“三通一平”建设,以降低成本,节约资源,方便群众。三是坚持安全防震,便于实施的原则。民政厅会同建设厅设计了《**山区特困灾民建房图》,明确要求新建住房必须为毛石基础、起脊、红砖红瓦、蓝色屋脊、水泥砂浆砌筑三七墙体、混凝土现浇上圈梁。“三个结合”即:一是坚持分散改造与集中改造相结合,因地制宜,点面结合。二是坚持危房改造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相结合。将危房改造、种草养畜、人饮工程、闽宁项目、“一池三改”工程、庭院改造、村庄环境绿化等项目捆绑实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就地改造和异地重建相结合。对一些地处偏僻,自然地理条件差的危房户,实行异地统一规划,集中进行建设。

(四)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将宣传培训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常抓不懈。危窑危房改造办公室印发了《**山区特困灾民危窑危房改造宣传提纲》,制作编辑了危窑危房改造电视专题片,编发50多期《特困灾民建房信息》,及时通报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总结各市、县(区)的工作经验。各县(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为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危房改造办公室多次邀请自治区建设厅和财政厅的专家对市、县(区)领导小组成员、民政局局长、各乡镇民政助理员进行培训。同时,各县(区)领导小组也对乡、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执行政策的能力。

(五)抓质量,严把“四个关口”。我们始终把建房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严把规划选址关。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防震避灾、方便群众、适度集中的要求,合理利用土地和水、电、路等资源,科学选址。二是严把建房质量关。各市、县(区)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都从建设、国土资源、地震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质量监督检查组对建房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采取招投标形式,由乡镇负责统一组建建筑工程队,对救助户实行“交钥匙”工程,对扶持户由乡镇与其签订建房协议书,确保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施工图纸施工。对用量较大的水泥、砖瓦等材料进行了集中采购,从源头上确保了建材质量。三是严把验收关。每年都开展“下百乡、近千村、入万户”检查验收活动,由民政厅所有厅领导带队,集中一段时间,按照“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逐村逐户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标准的建房,不兑现补助资金,并限期整改。四是严把资金兑付关。建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银行发放。资金使用实行危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分期分批兑现,实行“明白卡”制度,将分批兑现的补助资金、以物代资的材料、以奖代补资金等逐项登记,并及时足额兑现到建房户手中,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全程跟踪监督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工作成效

三年来,我们创新思路,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使危窑危房改造工程成为了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扬。取得的成效有:

(一)从根本上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三年来,自治区共筹集资金1.59亿元,支助改造危房危窑32203户,新建住房96609间,受益人口16.1万人,解决了**山区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特困户的基本住房问题,使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了保障,也为建立农村住房救助制度探索了经验。

(二)转变了**山区群众建房观念。**山区危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不但提高了**山区困难群众住房水平,而且引领了**山区农村建房的方向,调动了山区农民建房的积极性。最为可喜的是随着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推进,**山区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新建住房质量成为他们建房时首先考虑的问题。

(三)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危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项目一并实施,各项优惠政策捆绑使用,危房危窑改造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完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地改善,农村的村容村貌发生了明显改观,群众的精神面貌和卫生习惯有了明显的变化,危窑危房改造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

乡镇危房改造政策范文6

1、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我们完成了2014年度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并顺利通过省、市验收。该统计资料将为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以及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依据,也为今后的统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出台《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顺利发放完成2014年970户危改户的危房改造资金。

3、根据历年来各相关单位的深入检查,我们重新整理归纳了危改户档案所需资料及各乡镇需上报资料。

4给全县十个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知识及档案资料、上报资料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并根据市局上报省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数给十乡镇预安排任务指标500户。

5、配合__德龙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完成19个面貌改造提升村的现场踏勘、抽样问卷调查、座谈会及文献资料搜集。

6、联合发改局、财政局对十乡镇录入的“全国住房信息系统”中信息进行了抽查核实,并通过了市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的联合抽查核实。

7、分别顺利通过由省财政厅牵头和市财政局牵头的关于涉农专项资金的检查。

8、整理完善2011-2014年档案资料、网上信息、验收资料及资金卡号信息等。

9、完成19个面貌改造提升村的招投标即政府采购。

10、发表文章“长白山做好事”和信息“__县住建局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暨培训工作会议”在《今日__》上刊登发表。

11、完成中心村新民居建设项目及村镇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