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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建范文1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区东北部,辖15个行政村、1个街道。年末,全镇总户数8816户,总人口3.7万人,总面积104.2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5万亩.年全镇财政收入38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00元。现有劳动力2.1万人,贫困人口1800人,因灾返贫人口700人。主产水稻、小麦、油菜等粮食作物,年产水稻3.6万吨,小麦0.6万吨,油菜0.9万吨。全镇现有村级道路50公里,其中砂石路20公里,水泥路5公里,柏油路13公里,镇道李三路和合六叶高速公路穿境而过。
年我镇按照《国家危房鉴定标准》调查统计,全镇现有农村危房786户,约占全镇农户总数的8.9%。其中,需要拆除重新建设的一级危房413户,占全镇农户数的4.7%;需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的二级危房286户,占全镇农户数的3.2%;需要更换个别构件或轻微维修的三级危房87户,占全镇农户数的0.1%。
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年,按照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我镇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10户,涉及油坊、金桥两村。其中五保户6户,低保户4户。上级补助资金10万元,群众自筹16.95万元,动工率为100%,已完工10户,占任务数的100%。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我镇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列为镇的主要工作之一,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财政、民政、国土、建设、扶贫、残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同时,制定印发《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采取召开镇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是注重审核,选准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压滤机滤布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种补助类型。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居住房屋极度危险、家庭极为困难农户的房屋先行改造建设。
四是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镇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对建房的设计式样、颜色、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五是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危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作。试点村实施危房改造以来,共改造农村危房户10户,共投入资金26.95万元。其中国家投入10万元,农户自筹16.95万元。为加强对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我镇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设立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建立了严格的报帐制度和公示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危改资全高效安全运行。
七是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改资料。为方便查询,我镇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的收集,分类存档(包括房屋报建审批资料、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房屋竣工验收表格等)工作。
四、工作成效
一是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按照现在的改造速度,坚持2—3年将有效解决农村的危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可以告别危房,因自然灾害而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将有效减少,实施危房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民心工程。
二是引领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拓宽镇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三是转变了农村群众的居住观念。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镇农村住房从建房面积、质量、美观等方面都比较滞后,与时展不相适应,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的建房观念的转变,极大的调动了农村建房的积极性,农村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民参照生态文明家园图纸和标准建造房屋。
四是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激发了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社会建设的热情。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变富裕了,老百姓的心和干部更贴近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上本级财力有限,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二是由于农村危房改造数量大,镇级财政配套资金压力大。
三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虽然得到了改造或新建,但集中建房危改点的水、电、路、广播电视、农村消防、群众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因投入不足而跟不上发展需要。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危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强化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扶助贫困人口的重要项目来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选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滤布使真正的贫困家庭受益。
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搞好规划,本着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先急后缓、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建设资金,着重先解决极度危险、极度贫困的农村危房户,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解决全镇农村危房户改造。
四是整合资源,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积极整合新农村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家园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帮扶单位的帮助和支持,不断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
农村危房改建范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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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某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十三五”期间我县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住建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统筹规划,群众自愿,公开公正,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给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县农村最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现将我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危房改造工作,上级下达给我县农村危房改造769户,我县共实施并完成改造76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42户),其中:维修加固290户,新建479户(其中“交钥匙”工程68户)。
二、主要做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关心的要事,是惠及百姓、恩泽子孙、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实事,也是一件刻不容、当前切需解决的急事,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县委县政府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办实事、惠民生、得民心的主要工作来统筹安排。我县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年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住建、民政、残 联、财政、国土、各乡(镇)等相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设局,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兼任, 并明确了一名副职具体分管具体工作,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各乡(镇)也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 领导小组,明确了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负责危房改造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担起来。
(二)、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前期准备工作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准确掌握我县农村建档立卡户住房情况,切实完成各年的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我县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上报的农户居住的疑似危房进行调查摸底,且在2020年5月底完成了全县23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保障核验工作。
2、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宣传车、标语、下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
3、认真筛选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对筛查后的危房户一一核实,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坚持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入民政府审核、县审批”6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方案确定了补助标准,使危房改造工作深入人心,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像。
(三)、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1、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衣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特别是2018年以来,我县在危房改造“交钥匙”工程工作中,根据家庭人口数,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确定建房面积,并由住建部门做好建房设计和预算,由村委会进行实施。
2、加强督促,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和进度。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对象确定后,县住建局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或配合上级住建部门“技术下乡”对危改工作进行技术服务和督查,了解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建房户传授建房知识,深入建房点查看建房工程质量,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3、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确保规范运作,及时、直接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入对象惠农补贴“一卡通”中。严禁截留、挤占、克扣、挪用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确保危房改造资金安全运行。
4、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管理要求,采集农户的信息装订成册,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档案资料规范有序且方便查询。同时,我们还进行网上录入,建立了电子档案,将全部危房改造户的资料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
农村危房改建范文3
一、勇于探索,迈出了农村“危改”的坚实一步
一是下决心“拔穷根”,研究小屯撤并。20__年,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本着“撤并自然屯、壮大中心村、建设小城镇”的村镇建设工作思路,引导偏、小、穷30户以下的小屯向中心村和小城镇撤并,采取政府出资,农民出工出劳的方式,在凤山镇青山中心村新建了11栋22户924平方米的新型移民小区,对自然条件恶劣的下青山屯实施了整体搬迁,将其彻底“拔穷根”。
二是立足节能环保,探索新型节能住宅建设。20__年,从保护资源、节能环保、经济适用、适合寒地环境等多角度出发,着力研究红砖的替代材料。经多方考查,选择了兼具多种功能特点的稻草板作为新型节能住宅建筑材料。启动20栋40户新型节能稻草板房建设试点, 20__年全县大面积铺开,共建节能稻草板房1035户。
三是面向城镇化,引导农民“上楼”。按照城镇化方向,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要求,采取每户农户奖励5000元,免费设计,免收各种规费和建安税的政策,首先在浓河镇富强村引导和扶持有经济条件的农户建设了1栋50户、3750平方米农民集资楼。通过引导,又先后启动3个村4栋200余户农民集资楼建设,从上楼农户中整理出耕地、养殖用地6.5万亩。
四是统筹兼顾,配套改造农村环境。在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的同时,注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配套建设。几年来,先后实施农村改路368.4公里,全县已有80个村实施通村通畅公路建设,通村通畅率达到93.9%,82个行政村中有59个村实施了村内道路硬化,占行政村总数的74.3%;改水62个村屯;改厕1918户;改灶3268户;建水泥排水明沟89.7公里;亮化14个村,安装路灯610盏;建村内公园5处,绿化村屯69个,栽植绿化树340万株。通过泥草房改造及环境配套建设,使农村貌焕然一新。
三年来,全县共投入危改资金2.3亿元,改造危房3867户,占总改造任务的35.8%。
二、调查研究,正视农村“危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近日,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专题就农村“危改”情况成立调研组深入浓河、富林、祥顺三个乡镇进行了调研,并发放调查问卷560份,梳理出5个方面的共性问题。
一是农村“危改”政策宣传还不到位,部分农民群众对政策还不了解或存在着模糊认识,特别是对推广的稻草板、免烧砖等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质量、性能认识不足,思想还很保守。
二是由于贫富差距和区域收入差距的不同,形成农民在农房改造的标准、要求和认识上的不同。例如,贫困户因受统建或帮建等政策惠顾,对节能材料是由被动接受到实践认可这样一个过程。而东部祥顺、创业等区域却因收入高、建房标准要求高,反而习惯于传统的红砖建房,对新型节能材料很少认同和接受,甚至对免烧砖也很少尝试。
三是农民的主体意识和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部分农民还存在等帮建、靠政府、要支持的“等靠要”思想。
四是农村“危改”政策还存在些不足,需要调整和完善,特别是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上,需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作用。
五是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的质量、技术指标、建筑工艺还需进一步调整和改进,使其更符合农民意愿和需要。
三、深入实践,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改”的想法
__县是省级贫困县,也是省、市偏远落后县份的缩影,由于财力弱,在推动农房改造上势单力薄;泥草房改造量大、面广,是当前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目前,全县还有7100户农村泥草房有待改造,任务十分艰巨。
一是进一步坚定农村“危改”的信心和决心,力争三至五年切实抓出头、抓出成效。__县在“危改”上的探索与实践得到了省市的关注和认可,并把这一县级实践行为上升为省、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出台了意见、制定了规划,启动了改造攻坚战。国家建设部也先后两次派人员和专家来通调研,__县已被列为国家“扩大危改”示试点县。我们的实践和在新型节能材料方面的应用和示范,已赢得了绝佳的争取项目、资金的政策机遇。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更应坚定信心和决心,一方面从扩大危改、新型节能材料推广等不同角度多争取项目,在扶贫开发、民政和残疾救助、建设的安居工程等多渠道争取资金,争取扶持;另一方面科学操作,加大力度,合力推进,力争用三至五年切实把农村“危改”工作抓出头、抓出成效。
二是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有效的金融扶持和财政补助、奖励政策。进一步研究在农行、发行、信用等金融部门建立农房改造建设专项扶持贷款资金,搭建农民建房融资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改”政策,对非贫困户的中低收入农民的危房改造,可研究实行按建红砖房、苯板和免烧砖类节能房、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等不同类型区别予以差额或全额贷款贴息,以此扩大扶助面,调动积极性,推进“危改”速度;在面上整体推进中适当提高对使用免烧砖、稻草板建房的奖励标准,以此推动新型节能材料应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划指导和技术服务,引导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向节能房发展。加大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力度,坚持“撤并自然屯,壮大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村镇建设发展思路,实行集约建设和规模发展,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引导农民向中心村转移,腾挪原村庄占地用于复垦,通过二次开发推动扩大耕地面。
农村危房改建范文4
一、任务目标
为了切实改善我市农村特困群众的住房条件,提高他们生活质量和防灾减灾能力,市委、市政府计划从2008年至2009年,利用2年时间(比全省计划提前三年),对我市177户农村特困群众危房进行改造,其中:一般困难户104户、危房特困户34户、农村低保户16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2户、计生户21户,2008年计划完成60户,2009年计划完成117户。
二、实施范围及改建标准
实施范围:凡具有本市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现有房屋为土木结构,并年久失修,经济条件差的特困群众家庭,优先安排受灾户、危房程度严重户、重点优抚对象和符合条件的计生户;重点扶持无力建房的无房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
改建标准:按照“统一规划、兼顾方便生活、生产、量力而行、重点扶持”的原则,每户3间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分散供养五保户按每人两间,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砖木结构为主,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标准,改造后的农村特困群众住房要达到我市农村一般农户基本住房的中等水平。
三、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
资金来源:资金由省市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每户平均补助3500元,市财政每户平均补助2500元。
补助标准:每户平均补助不低于6000元,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实行分类补助,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对农村特困户中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在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再提高30%。
四、组织实施
市郊区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人口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检查、监督和资金落实等工作。
各镇政府、村委会依据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民主评议,审查落实特困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对象,并张榜公布;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的及时到位、到户,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实施。
五、实施程序
需要危房改造的农村特困家庭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书,经村委会评议,镇政府入户调查、审查同意后,汇总上报市郊区工作办公室和市民政局,市郊区工作办公室和市民政局对镇政府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复核抽查,经核实无异议的,准予批准实施,并统一汇总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六、检查验收和资金发放
市郊区工作办公室根据危房改造情况,提出检查验收申请,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抽查、中期评估、年度检查和总结验收,验收合格的,在新建房屋显著位置悬挂“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省、市资金到位情况,按照补助标准分阶段拨付危房改造资金。
附件2:
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户的标准和依据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甘民电〔2008〕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户标准和依据确定如下:
1、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
2、因家庭生活困难,经济条件差,无力建房的无房户;
3、现有房屋为土木结构,并年久失修,经济条件差,年人均纯收入达不到5835元的重点优抚对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结扎户等;
农村危房改建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界定对象、明确标准、规范程序、科学管理为重点,切实改善我区困难群众家庭的居住条件。
二、任务目标
20*年区政府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共计划改造80户(危房等级以房管部门鉴定为准),其中包括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74户,通过改造使我区困难群众家庭的住房能够达到基本居住条件。
三、基本原则
实施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要立足于实际,立足于基层。坚持自愿和自力更生原则,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建房资金采取政府补一点、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力量助一点、改造户自己筹一点的办法解决,保证危房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达到基本居住的需要。
四、政策措施
(一)救助对象。
户籍在*区且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疾人特困证》的危房或无房困难群众家庭户。
(二)改造方式和要求。
实施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应根据住房实际情况、村镇建设规划以及受助对象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置换等方式进行。
1、经房管部门鉴定属D级以上的,予以拆建改造;属c级的,以修缮为主;
2、纳入风景名胜区或古宅范围的,只能修缮,不得拆建改造;
3、产权清晰的经改造后按新产权办理房产证;
4、属老屋且没有违章的,先补办产权证,然后再改造(补证与修建一同上报办理);
5、属产权有争议的可先修建,产权暂行搁置;
6、属违章建筑的不得改造。
凡是确定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修缮的住房,必须符合城市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在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前翥下,可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施工,也可由受助户自行委托具备相应施工技能的建筑工匠进行施工。
(三)危房改造标准和救助标准。
1、改造面积标准:新建、改建、翻建面积按照受助户实际在船人口数计算,1—2人户为40平方米(一间一层),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每户原则上最多不超过100平方式(一间两层)。扩建的参照该改造面积标准计算(含原住房面积);修缮的按现有住房面积计算;置换的参照改造面积标准。
2、质量标准:以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救助住房达到“安全、实用、卫生、经济、美观”。新建、改建、翻建的救助改造房一般应为一至两层砖混结构(基础根据实际,一般可按三层楼房建造,便于受助户以后自身条件改善后加层),地梁、圈梁、构造柱及纵横墙拉接建造,以及铺水泥地面,粉刷内外墙,都应安全实用。修缮住房应做好铺设水泥地面,粉刷内外墙,屋顶做防漏防渗处理。闲置房置换应为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
3、资金救助标准及负担比例:按照“受助对象自筹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原则。列入市、区政府危房改迄的对象,政府扶持补助标准为1—2人户补助2万元,3人户补助2-5万元,4人及4人以上户补助3万元。无房户的补助标准参照危房户执行。修缮户补助按实际确定、原则上不能超过政府危房救助标准的一半。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超生的人口,已处罚处理的减半补助,未处理的不得计入补动人口内。镇(街道)、村(居)补助资金由各镇(街道)、村(屋)圭行确定。对特别困难户,经多方筹措后资金仍有困难,确难以完或改造任务的,争取区慈善总会予以适当的救助支持。
(四)申请审批程序。
1、改造户救助的申请。申请对象向本村村民委员会(居委会)提出危房改造书面申请,填写《*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疾人特困证明、现有住房情况证明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在申请表中详细填写申请改造住房的具体内容。
2、村委会(居委会)调查评议。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应在收到救助申请5日内,召开村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改造户对象,并公示7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村(居)委员会对评议符合改造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则在其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提出改造方式建议,盖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审核。审核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属于符合条件的对象,上报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其所在的村(居)委会,同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对审定后符合条件的改造户应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批。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申请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补助的方式及金额,并将核准意见通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镇(街道)及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做好材料备案。
(五)资金保障和管理。
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资金通过政府、社会、个人多方共同筹集。
1、补助资金来源。
(1)政府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列入财政预算。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区残联和财政专囊妻落实(专用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补助)。
(3)镇(街道)、村(居)等其他来源,由各镇(街道)、村(居)负责落实。
2、资金管理。
(1)补助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和私分。财政、审技等部门依法对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政府出资部分要在6月底前集中到财政专户。
(2)危房改造资金按规定渠道逐级下拨到镇(街道)、落实到村,核算到户。各镇(街道)要根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逐户到位。工程开工,拔30%;工程量完成50%,拨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拨30%。.
(3)要严格控制危房改造户的新建或拆建面积,对少批多建的,视情节轻重,减少或取消补助,对需追回的已拨救助资金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追回。
(4)区特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区残联负责指导和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核查、审批阶段。
1、村(居)调查在5月25日前完成,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及材料上报镇(街道)。
2、镇(街道)核查工作在6月5日前完成,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及材料上报区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
3、区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审批工作要在6月15目前完成,并及时告知镇(街道),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施工阶段。
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要逐级签订实施危房改造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运作有序、资金管理科学、施工安全规范等,改造工程要在6月下旬开工。镇袭安(箜逵办事处)和村委会(居委会)具体负责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切实保证施工质量和确保资金及时分期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
由区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负责监督检奎。在今年12月上旬组织人员对所有列入今年改造的住房进行工程验收。发现质量不达标的,要督促整改,对验收合格的,要拍好照片,连同申报材料,分别建立一户一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工程事关贫困群众的直接利益。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为民办实事工程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责任人,做到层层有机构,级级有人管,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把危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措施得当,保障有力。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区政府建立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协调小组,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建设、规划、民政、财政、房管、残联、国土资源、审计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开设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积极支持配合,及时解决这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落实优惠政策,减轻受助户负担。对受助户建房,各地要坚决执行农民建房收费的相关规定,免除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强制或变相收费。对受助户孥建、扩建住房所需的宅基地,国土资源部门应给予优先解决。
(三)依靠基层,发挥作用。镇致府(街道办事处)是具体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程的责任单位,危房改造户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帮助危房户按基本建设程序制订改造方案,建立一户一档制度,并与危改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积极推进工程进度和做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农村危房改建范文6
据2003年全省持证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显示:全省尚有贫困残疾人危房户1万余户,房屋大多已年久失修,夏不避雨,冬不御寒,有些甚至濒临倒塌,不具备起码的居住条件。为进一步改善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省残联决定在全省开展残疾人危房改造即残疾人“万户安居工程”活动。通过3年时间(2004年~2006年),使全省1万户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的住房达到当地基本居住条件。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全省残疾人“万户安居工程”活动,省残联于2004年3月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残疾人“万户安居工程”的通知》,对开展此项活动的任务目标、实施对象和内容、政策资金保障措施、组织领导、实施进度、监督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一、 调查摸底,明确对象
搞好调查摸底是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能否成功的重要基础工作。1.政府牵头开展调查。我省的余杭、淳安、桐庐等地以政府名义专门下发农村特困户建房对象调查通知,明确在本区各镇、街道所辖范围内的农业人口,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虽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但因无力建房而居住在草舍和危房的无房户,由各镇、街道、村负责调查,建立完整的档案。调查结果在镇、村公示7天,再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全面公示,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群众无疑议后,经村、镇签署意见,上报县审核批准后,确定危改对象。2.结合全省持证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掌握数据。2003年,在全省持证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中,将危房情况一并纳入。3.拉网式调查。湖州等市在2003年全省持证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一次“拉网式”调查,经过自下而上多次排查,市区排出120多户需要改造的对象。在这个基础上,由市残联抽出人员,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对上报对象逐户现场核实,再经市残联理事会研究,报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改造101户。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定的危房改造户在《湖州日报》和残疾人所在村进行了公示,听取意见,确定改造对象。
二、多方配合,落实资金
舟山市残联借市委、市政府正在开展的“暖促”东风,将残疾人“助居工程”纳入2004年暖促“安居工程”实事之中,由市政府投入200万元,分3年对全市已被确定的473户危房进行新建、翻建、维修改造。整个危房改造资金除上级拨付外,市、县(区)、乡镇按1:1:1配套。市级承担的部分资金由残联、慈善总会、财政共同承担,按每户新建1万元、改建6000元的标准实施。
湖州市在掌握情况、确定对象的基础上,由市残联认真制定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以政府文件转发市残联的《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意见》。具体标准为:以全市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为基数,确定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要求新建房质量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面为水泥地,内外墙分别用涂料、水泥粉刷,同时水、电、灶等设施配套。在资金筹措上,目前,已共投入433万元;市、县(市、区)、乡镇、村资金承担的比例为5∶4∶1。
为加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湖州市残联制定《工程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资金分三次划拨给区残联,再分户办理领款手续,即开工15天内下拨工程款30%,中期再下拨30%,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余款。
萧山区通过政协提案,建立了萧山区解决农村特困户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帮助解决农村特困户住房困难的实施方案》。具体由区民政局主办,残联协助,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由萧山区政府共出资2000万元(全部由区、乡镇、村三级政府承担)危房改造资金,其中残疾人危房改造户242户,在资金安排上,实行区、乡镇、村三级负担。其中新建房和置换房由区财政对发达镇补助1/3,欠发达镇补助2/3,不足部分由镇、村负责解决。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现已全面完成任务。
杭州市在萧山区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由杭州市委、市政府转发杭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残联《关于转发<杭州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意见>》,明确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市残疾人保障金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全市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危房改造。
金华永康市残联协调永康市慈善总会,商定:永康市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由慈善总会承担60%,残联承担40%。家住永康市金林村的陈庆根,一家4口,3人残疾,妻子肢残不会行走,丈夫也是肢残人,女儿听力残疾,只有儿子健全,家里80多平方米危房,尽管村里在4年前就批了地皮,但一直无钱建造。2004年,由市残联出资2.8万元、镇政府出资2万元、个人承担2万元,新建了3间2层共120平方米的新房,市残联还赠沙发等家具,联系爱心企业无偿赠送了一台29寸彩电。
为加强各地对“万户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省残联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万户安居工程”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并由省财政3年共出资1000万元,对全省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万户安居工程”进行补助。
三、认真实施,确保质量
为保证农村特困户住房建设的工程质量,明确要求必须要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特困户住房。我省萧山区各乡镇、街道在危房改造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施工队伍,并指定专职部门和专职人员巡回检查建房质量。大部分乡镇还做到统一式样、统一图纸、统一验收,为增强房屋的牢固性,强调凡新建房统一建造三层楼底基,建房工程费待验收合格后支付,以确保农村特困户住房建设的工程质量。
湖州市在危改方案确定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组织召开有残联、国土、城建、财政等部门和各区领导参加的会议,主要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对调配、组织实施等做出部署。会后由市残联把任务下达到区和乡镇残联,并纳入区、乡镇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方案审批由乡镇残联和村委会帮助残疾人家庭制定详细的危房改造方案,填写《分户预算审批表》,一式四份,上报市残联审核、批准。
根据我省残疾人“万户安居工程”整体安排,2004年首先解决了3000户任务目标。大大超出中残联分配的200户的任务。